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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社會

鎖定
“偉大社會”(Great Society),指的是1964年美國總統林登·約翰遜發表演説宣稱:“美國不僅有機會走向一個富裕和強大的社會,而且有機會走向一個偉大的社會。”由此所提出的施政目標。
美國總統約翰遜為實現這一目標,國會通過了包括“向貧困宣戰”、“保障民權”及醫療衞生等方面的立法四百多項,將戰後美國的社會改革推到了新的高峯。約翰遜的“偉大社會”綱領和肯尼迪的“新邊疆”政策都是資產階級自由主義改革,把羅斯福新政式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中文名
偉大社會
外文名
Great Society
出    自
美國約翰遜總統發表演説
立    法
向貧困宣戰、保障民權等
提出時間
1964年

偉大社會提出背景

經濟和社會現狀
“偉大社會”構想源始於美國二戰後繁榮經濟剛剛開始顯露衰退跡象,但中產和上層階級尚未察覺的時候。約翰·肯尼迪總統(John F. Kennedy)提出將邊際税率由91%削減到71%,減税令在1964年1月,即肯尼迪遇刺後的3個月開始實行。減税後的第一年,國民生產總值上漲了10%。在1961年至1968年期間,經濟增長平均速度為4.5%。
當時官方的貧困線定為:非農業人口個人年收入1540美元,4口之家年收入3130美元;農業人口個人1080美元,4口之家2190美元。按此計算,美國約有貧困人口3500萬,佔總人口的18%,其中22%是非白人,將近非白人總數的一半,在一個全方位發展的國家,貧困就顯得不大協調,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正因為富裕包圍中的貧困反差更大,更令人難堪,才引起更多的關注。於是,如何在這樣一個富有的國家解決固有的貧困問題成為當時約翰遜政府的當務之急。“偉大社會”的偉大目標就是最終解決這些人的貧困問題,實現美國經濟和社會的重大改革。
司法保護制度的完善
1870-1920年是美國資本主義發展的“鍍金時代”,美國完成了向工業資本主義的轉型。
在“鍍金時代”驚人發展的背後,是人類征服自然的慾望和追求財富的本能的結合。資本的力量肆無忌憚地掠奪着自然資源,無所顧忌地消耗着水、森林和土地。依靠這些資源的消耗而形成的諸多工商界壟斷。伴隨着財富而來還有剝削、苦難、不公、失業、貧困、骯髒不堪的城市貧民窟和動盪的社會。
“鍍金時代”時,在“契約自由”的旗號下,工人起碼的工作安全得不到保障。19世紀末期以來,要求社會平等和揭露黑幕的運動此起彼伏,聲勢浩大,對各級立法機構形成了強大壓力,迫使它們不得不通過限制壟斷、保護競爭、維護中下階層利益的立法,以糾正市場自發秩序帶來的不公正。市場競爭中的強者與弱者在政治上的較量,最終化為聯邦法院裏的司法訴訟。遺憾的是,美國最高法院一開始卻站在了大公司一邊。在1895年著名的“美國訴奈特公司”案中,最高法院的判決讓反托拉斯法“成為一紙空文”。最高法院甚至將一些州的勞工立法打入冷宮,其理由是“偏袒工人,損害老闆”。
在爭取平等權益的鬥爭中,與當時歐洲的工人階級相比,美國勞工更多是通過選票和法庭,而非單純的罷工或暴力手段來獲得這些成果的。整個社會也更願意接受這種温和的方式,改變勞工待遇和實現社會公正羅斯福新政後,美國社會弱肉強食的叢林規則受到了約束,牟取暴利的壟斷遭到了遏制,“鍍金時代”的兩極分化得以緩解,苦苦掙扎的社會下層有了起碼的保障,從鄉村到城市化、從農業到工業化的社會轉型相對平緩。勞工爭取權益的成功經驗,為其他弱勢社會羣體樹立了榜樣,女性、少數族裔、同性戀和殘障人士,都開始用法律來保護他們的權益,尋找他們心目中的公正。正是在20世紀中葉以前,這些對社會不公正的訴求的途徑得到基本解決,才有了後來60年代“偉大社會”構想的提出。
民權運動(Civil Rights Movement)的興起
1958年南方21個主要城市組織集會,發動黑人爭取公民權利。1961年5月初,種族平等大會又開展自由乘客運動。不久,在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參與下,得到許多白人支持,逐漸發展為全國性運動,迫使南部諸州取消州際公共汽車乘坐上的種族隔離制。伯明翰事件後,民權運動隊伍迅速擴大。1963年8月28日組織25萬人(其中25%為白人)向華盛頓進軍,要求就業,要求“立即自由”。另外,有些城市黑人還開展以暴力對付暴力的鬥爭。1964年迫使林登·約翰遜總統簽署了《民權法》(Civil Rights Act of 1964),民權運動進一步推向高潮。
社會風氣的變化
自新政後,民主黨一直以弱勢羣體的保護者自居,其政治理念傾向於利用聯邦政府的權力來擴大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經過杜魯門和肯尼迪的承上啓下後,這種政策在約翰遜總統任期達到極致。從20世紀50年代後期到1965年的十五年間在美國發生了一次次喚起美國民眾對自由、平等、權利的新理解和新要求的民權運動,這讓全國逐漸產生了一種道德昇華的心態。
“新邊疆”(New Frontier)與肯尼迪
1960年11月,43歲的民主黨參議員約翰·F·肯尼迪成為美國曆史上最年輕的總統。當年7月15日,在洛杉磯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上,肯尼迪在其接受總統提名的演説中提出了“新邊疆”的綱領性口號,試圖將新政以來的社會改革推向新的高潮。肯尼迪號召美國人民,要勇敢地面對“未知的科學與空間領域、未解決的和平與戰爭問題、未征服的無知與偏見、尚無答案的貧困與生產過剩問題等等”。
“新邊疆”包括內政和外交兩個方面。內政方面,實行雙重利率即降低長期利率、提高短期利率的有限廉價貨幣政策,採納“新經濟學”的減税主張,實行長期赤字財政政策;制定和實施太空探索登月計劃;實施老年醫療保險,提出解決種族隔離的民權法等。在對外政策方面,推行稱霸世界的全球戰略,把大規模報復戰略轉變為靈活反應戰略;建立“和平隊”;製造侵略古巴豬灣事件,組織“爭取進步聯盟”,加強對拉美的控制;提出“宏圖計劃”,試圖將西歐納入以美國為主體的大西洋共同體之中。
與肯尼迪年輕活躍的政府班底恰恰相反,1960年選出的美國第87屆國會據説是自83屆國會以來最保守的一屆,以致肯尼迪的“新邊疆”在立法上舉步維艱。國會在醫療照顧、援助公立學校、設立城市事務部、成立青年自然保護隊、保護生態環境、農場法和加速建設公共工程等立法方面挫敗了肯尼迪。不過,肯尼迪仍然推動國會通過了有關增加失業賠償、提高最低工資、改善城市環境、減税和民權等重要法案,對美國的新政式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做出了重要的政策創新和補充。
1961年2月2日,肯尼迪向國會提交了經濟復興與增長計劃,在計劃中,肯尼迪建議增加失業津貼,擴大救濟金發放範圍,增加社會保險金和鼓勵提前退休,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並擴大實施範圍,對僱農提供緊急救濟,資助房屋建築和清除貧民窟等。同年6月底,在經過國會的討論修正後,肯尼迪的上述提案基本上都獲得了通過。在肯尼迪政府優先擴大開支和優先廉價貨幣政策的刺激下,美國經濟緩慢回升,工業生產增長,失業率下降。到1962年7月底,經濟衰退的威脅才逐漸解除。
黑人民權運動在60年代時期正進行得如火如荼,肯尼迪對此做出了積極的支持,同時向國會提出了自戰後以來範圍涉及最廣泛,內容最具自由色彩的民權立法建議案,這個民權立法建議案雖然直到肯尼迪遇刺前仍然未獲得通過,但是卻為後來在1964年的《民權法》奠定了穩固的基礎。
1961年4月12日,蘇聯宇航員尤里·加加林少校率先實現了人類歷史上的首次太空飛行,給美國造成了在太空領域競爭中落後於人的政治壓力。
同年4月17日,肯尼迪政府在武裝干涉古巴革命的豬灣入侵中遭到慘敗。為轉移國內外輿論的壓力,肯尼迪政府匆忙推出趕超蘇聯的太空計劃,於5月發射水星3號衞星,將美國宇航員艾倫·謝潑德中校送入太空。
同年5月25日,肯尼迪又宣佈了後來聞名於世的阿波羅登月計劃,國會隨即做出了撥款200億美元的決定,10月27日,土星1號火箭試射成功,美國火箭技術開始超過蘇聯。
1963年11月12日,肯尼迪總統在得克薩斯州達拉斯市遇刺身亡,震驚了全國。
國際背景
二戰後形成美蘇兩極爭霸的格局仍在繼續,局部衝突時有發生,但總體處於和平之中。1962年古巴導彈危機在美蘇妥協中和平解決。1961年越南戰爭開始由局部介入開始演變成大規模軍事行動。5月為了進一步幫助越南共和國(南越)總統吳廷琰的政府,美國總統肯尼迪派遣一支美軍特種部隊進駐越南共和國,開啓了美軍戰鬥部隊進入越南的先河。這一事件也常被認為是越南戰爭開始的標誌。
五十年代,美國經濟增長緩慢,貧困問題嚴重,黑人運動逐步高漲;而西歐、日本進入經濟迅猛發展時期,蘇聯的科技發展有迎頭趕上和超過美國之勢,美國在世界上的優勢地位逐漸喪失。

偉大社會發展過程

1963年11月12日,即肯尼迪遇刺當日下午2時30分,時任副總統的約翰遜在空軍一號座機上宣誓繼任美國總統。約翰遜留用了肯尼迪政府的主要成員,繼續推行肯尼迪政府的各項內外政策,並開展了大規模的自由主義社會經濟改革,改革的內容十分廣泛。
11月25日這天,在白宮的經濟會議上,約翰遜決定大幅度削減財政預算,將聯邦年度預算赤字減少一半。同時他還下令關閉白宮裏面多餘的電燈,削減政府的用車,並帶領政府厲行節約。結果贏得了參議院財政委員會的支持和美國企業界的讚賞。
1964年1月8日,約翰遜向國會提交了以“向貧困宣戰”以實現充分就業為目標的經濟機會法案。8月30日,國會批准了《經濟機會法》,對貧困家庭的青少年提供教育資助,對輟學失業的青年提供職業培訓和基本技能訓練,資助和組織窮人最大限度地參與當地社區的各項活動,並設立了被約翰遜稱為“向貧困宣戰的全國司令部”——經濟機會局
1964年2月26日約翰遜推動國會批准了肯尼迪生前留下的《減税法案》,通過經濟繁榮時減税使赤字財政長期化,進一步發展了凱恩斯主義赤字財政政策和新政式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在《減税法案》的刺激下,私人投資和民眾購買力持續高漲,使美國經濟繼續高速增長,而民主黨政府也贏得了壟斷資產階級的全力支持,為民主黨在1964年大選的勝利打下了基礎。
1964年3月7日,約翰遜第一次在公眾場合提出“偉大社會”概念是在一次對學生的演講中。演講在艾森斯市(Athens)的俄亥俄大學(Ohio University)舉辦。“…我們將共同建設一個‘偉大社會’,依靠大家的勇氣、同情心和追求,共同建設一個社會,在這裏沒有兒童會捱餓,沒有少年會失學。…”
1964年5月22日,在安娜堡市(Ann Arbor)的密歇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約翰遜正式提出了他關於“偉大社會”的具體構想。“偉大社會”——約翰遜在之前的演講中幾次提到了這個詞,但並沒有強調過,而演講稿寫手理查德·顧温(Richard N. Goodwin)賦予了它一個全新的政治內涵。在選舉年的民主黨大會之前,約翰遜就已經描繪出解決即將到來問題的藍圖了。
“我們會收集一些世界上最精闢的見解和最廣播的知識去找到答案。我計劃成立專門的工作組以準備一系列會議——關於城市、自然美景、教育質量,和迫在眉睫的挑戰。我們通過研究,向偉大社會起步。”
1965年1月,約翰遜在國情諮文(State of the Union address)中正式提出建設“偉大社會”的施政綱領,隨後又向國會提出有關教育、醫療、環境保護、住房、反貧困和民權等方面的83個特別立法建議,將1960年代的自由主義改革推向了高潮。
1964年選舉與89屆國會
1964年總統大選,約翰遜以61%得票贏得了選舉,是自從1824實行直接選舉以來得票率最高的總統。他的競爭對手只贏得了6個州。民主黨控制了第89屆國會的2/3席位:參議院為68比23,眾議院為395比140。政治改組使白宮領導得以廢除陳規,禁止南方的民主黨殺害“新邊疆”與民權運動的立法者。這一改革促使南方通過偉大社會的立法。1965年,89屆國會執政的第一季,確立了偉大社會的基礎。 到第89屆國會(1965-1966年)閉會時,“偉大社會”的115項立法,已有90項獲得通過。而這屆國會,被巴里·戈德華特稱作“靜電覆印國會”——約翰遜要什麼,就通過什麼,許多法案都是隻字未改。 約翰遜擅於獲得國會的支持。在國會支持下,偉大社會的改革才得以大張旗鼓地推行。
1965年的立法計劃和總統特別工作組
肯尼迪總統成立了一個有學者和專家組成的特別工作組(task forces)以起草“新邊疆”的法規並處理國際事務。約翰遜喜歡依靠專家組,部分臨時專門工作組可以進行秘密工作,不受官僚機構的管轄,直接受命於白宮。在安阿格演講之後不久,14個獨立的工作組開始對美國社會幾乎所有的主要問題開始了調研,而總統助理比爾·莫耶斯(Bill Moyers)和理查德·顧温則協助他們的工作。 每個工作組平均有9名成員。在1965年的立法程序中,只有一個工作組致力於國外事務及經濟政策。其餘工作組質疑與處理國內問題:農業、反蕭條政策、人權、教育、經濟效率、衞生、收入維持政策、政府內部財政合作、自然資源、環境污染、自然美景的保護、交通和城市問題。 工作組報告提交白宮以後,莫耶斯開始展開第二輪計劃。建議書被提交到相關機構,由大部分政府官員組成的新委員會來評定。擅長與國會打交道的專家也細緻考慮瞭如何勸服國會通過立法。在1964年末約翰遜和莫耶斯及預算主管克米特·高登(Kermit Gordon),在他的農場裏複核了最初的“偉大社會”提案。提案中許多內容後來用於1965年1月4日約翰遜的國情諮文。 特別工作組、1964年約翰遜在選舉中的獲勝以及他擅於獲得國會支持的才能促使了1965年的立法進程。隨後的批評認為工作組明顯是通向偉大社會的精英主義方式。同時,因為許多政策的並不是由遊説集團引起的,一些計劃沒有能夠支持他們繼續下去的選民與基金。

偉大社會具體措施

公民權利
歷史學家艾倫·布林克利(Alan Brinkley)認為,“偉大社會”最重要的國內成就也許就是成功地將民權運動中提出的一些要求變為了法律。四項民權法案通過了,包括約翰遜總統在位的頭兩年內頒佈的三項法律。約翰遜改寫的《民權法案》比肯尼迪的要更加進步,1964年6月11日,這個新的《民權法案》在參議院獲得了通過。《1964年民權法案》 禁止工作歧視、禁止所有的公共設施對黑人隔離或歧視。《1965年選舉權法案》(The 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確保了“少數人”的登記投票的權利。這就廢除了以“是否識字”或其他選民資格測試來將美國黑人排除在選舉名單之外的做法,並且為聯邦法院提供了訴訟—停止帶有歧視性的選舉“人頭税”。《1965年移民與國籍法案》(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Services Act of 1965)廢除了給移民國家分配配額的做法。至此在法律上結束了美國南部種族隔離制度。《1968年民權法案》禁止住房歧視,併為美洲印第安人提供了憲法保護。 1968年10月,約翰遜又説服國會批准了1968年的民權法,又稱《開放住房法》,並禁止在出售和出租公私住房時進行種族歧視,這是美國內戰後第一個觸及美國北部種族歧視的法案。約翰遜在執政時期通過的3個民權法案緩和了美國的種族矛盾,為70年代北部資本的大舉南下和南部美國陽光地帶的興起掃清了障礙。
向貧困宣戰
“偉大社會”中最雄心勃勃、也最具爭議性的部分就是它“結束貧困”的倡議。肯尼迪總統當政的時候就一直在思忖怎樣用國家的力量對抗貧困。曾是一個老師的約翰遜,在得克薩斯州感受到了墨西哥裔美國人的極端貧窮。在他總統上任的第一個月就發起了“針對貧困的無條件的戰爭”,致力於將飢餓和剝削從美國人的生活中消除。“針對貧困的戰爭”的核心部分即《1964年經濟機會法》,成立了經濟機會局(Office of Economic Opportunity,簡稱OEO)來監管一系列的以社區為單位的反貧困項目。經濟機會辦公室的成立反映了立法者們的共識——對付貧困最好的辦法不是給窮人們錢,而是通過教育、職業培訓、社區開發來完善他們自身。
1964年,“向貧困宣戰”剛開始的時候得到了十億美元的撥款,在接下來的兩年裏又花費了二十億美元。它衍生出了幾十個項目,如"就業工作團"(Job Corps),為16-21歲的貧困青年提供宿舍,舉辦職業訓練,目的是幫助處於弱勢地位的青年培養能夠自力更生的技能;“鄰里青年團”(Neighborhood Youth Corps),成立的目的在於給貧困的城市青年提供工作經驗並且鼓勵他們繼續學業;“文明城市”(the Model Cities Program)項目,目的在於促進城市再發展;“向上躍進”(Upward Bound)項目,幫助貧窮的高中生進入大學;“領先”(Head Start)項目,為貧困兒童提供學前教育。另外,國家為社區健康中心提供資金,以拓寬更多人得到衞生保健的途徑。而在1965年和1967年國家對社會保障做了顯著的修正,顯著地增加了福利,擴大了覆蓋面,並且建立了新的項目來與貧困作戰,提升人民生活水平。1968年,“對有子女的家庭補助計劃”的平均支付水平與1960年相比提高了35%,但仍然不充足、分佈不均。
教育
“偉大社會”裏教育方面最重要的是1965年《中小學教育法案》(the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 of 1965),由教育部理事弗蘭西斯·克普(Francis Keppel)擬定,並在1965年4月11日變成了法律,距它面世不到3個月。通過給公共教育提供顯著的國家支持,它結束了長期存在的政治禁忌。最初,它分配了十億美元來幫助學校購買原材料,並在貧困生集中的學校開始了特殊教育項目。
《1963年高等教育法案》(The Higher Education Facilities Act of 1963)在約翰遜成為總統後的一個月後成為了正式法律。它的內容包括為大學提供更好的圖書館,建立10-20個研究生中心,數個技術學院,為幾萬個學生提供教室,並且每年新建25-30個社區學院。隨後又通過了《1965年高等教育法案》(the Higher Education Act of 1965),聯邦政府為大學提供更多資金,為學生提供獎學金和低利息貸款,並且成立了國家教師團以為美國貧困地區提供教師。這項法案也開始了由國家資助學院向資助學生個人的過渡。
通過《1968年雙語教育法案》(The Bilingual Education Act of 1968),聯邦政府向當地學校提供援助,幫助學校重視英語水平有限的孩子們的需求。2002年該法案期滿停止。 約翰遜帶領聯邦政府對美國的現代化勞動力再產生事業承擔起了更多的責任,在其任內通過的教育法案達40多項,改善了窮人和黑人的教育狀況,總體上促進了美國教育事業的發展。約翰遜也喜歡把自己稱為“衞生和教育總統”。
健康
醫療保險
1965年《社會保險法》(Social Security Act of 1965) 批准了醫療保險(Medicare),為許多花費在老年人身上的醫療費用提供了聯邦資金支持。該法克服重重阻力,尤其是來自美國醫學協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的阻力,希望通過讓所有六十五歲以上的人從中受益,同時將支付能力和現存的個人保險制度聯繫起來,建立一個以公眾名義提供資金支持的衞生保健機制,也就是公費醫療制度
1966年,所有接受社會福利接濟的人都從醫療補助計劃中獲得了醫療護理。該計劃於1965年7月30日,在1965年《社會保險法》的第十九章中被創建。每個州自行管理自己的醫療補助計劃,與此同時,聯邦醫療保險與補助中心監督州立項目,並建立對服務傳送、質量、資金與合格標準的要求。
全國人文藝術基金會
1965年9月,約翰遜總統簽署文件,將國家藝術與人文科學基金會寫進法律,分別建立了美國藝術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s for the Arts)和國家人文科學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s for the Humanities),作為兩個獨立的機構在肯尼迪時期,政府為藝術與人文科學遊説以獲得聯邦資金支持。1963年,三個教育機構——美國學術團體理事會、美國研究生院理事會、優等生聯誼會合並,成為國家人文科學委員會。1964年6月,該委員會發布了一份報告。報告顯示,對理工科的強調讓人文科學瀕臨消亡,其範圍廣至從小學到研究生院。為取得文理平衡,委員會建議“美國總統和國會着手建立國家人文科學基金會”。1964年8月,賓夕法尼亞的國會議員威廉·S·摩爾海德(William S. Moorhead)提議,應該為實施該委員會的建議立法。9月,當約翰遜總統在布朗大學演講並認可該建議時,該建議算是得到了來自白宮的支持。1965年3月,白宮提出要建立國家藝術與人文科學基金會,並要求得到兩千萬的基金作為啓動資金。委員會的這份報告催生了其他提案的產生,但是白宮的手段讓其黯然神傷。政府那些經過主管部門建議、要求分開建立兩個機構的計劃,是最終經白宮同意的版本。之後,理查德·尼克松戲劇般地拓展了國家藝術基金會和國家人文科學基金會。
消費者保護
1964年,約翰遜總統提名勞動部助理秘書埃斯特·彼得森為第一總統助理,主要負責消費者方面的事務。
1965年的《香煙標註法案》(The Cigarette Labeling Act of 1965)要求香煙包裝上必須有警告標籤;1966年的《機動車安全法》(Motor Vehicle Safety Act of 1966)以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誕生為機,設立了其標準;《包裝與標識法案》(Fair Packaging and Labeling Act)要求產品必須清晰標明製造商,生產地址,數量和服務標準,法案同時允許美國衞生教育福利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確認和建立自有的標準。原本比價消費的程度可以在法案中有統一的規定,但最後法案還是宣佈其不合法。1966年的《兒童安全法案》(Child Safety Act of 1966)禁止了所有危險化學物質的使用;1967年的《易燃織物法》(Flammable Fabrics Act of 1967)為兒童的睡衣材料設立了標準,但併為涉及到嬰兒毛毯的製造;1967年的《健康肉類法案》(Wholesome Meat Act)要求對肉類的檢查必須達到聯邦標準;1968年的《借貸信用法案》(Truth-in-Lending Act)要求借貸者和貸款提供者,向社會公開花費在貸款(分期付款)和銷售額這兩項上的財政開銷;1968年的《健康家禽產品法案》(Wholesome Poultry Products Act of 1968)要求,對家禽的檢查必須達到聯邦標準;1968年的《房地產銷售公開法》(Land Sales Disclosure Act of 1968)提供了應對欺詐性房地產消費行為的措施;1968年的《放射物安全法案》(Radiation Safety Act of 1968)提供了判別電子產品的標準,並提出對有缺陷產品“召回”的説法。
小約瑟夫·A·卡里法諾(Joseph A. Califano, Jr.)提出,偉大社會構想對環境的貢獻應在於資源保護的延伸,而不是侷限於保存那些本就不會受到影響的資源。當總統林登·約翰遜談及當局的環境政策時,他説道:“我們呼吸的空氣,我們的水、土壤,我們的身邊的野生生物,都受到了那些有毒化學物質的毀壞,而這些物質正來源於工業和高科技發展帶來的副產品。我們這個得益於科技而發展的社會,必須和大自然和諧共處,併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們不能僅僅侷限於保護農村,將其從可能的毀滅中拯救出來;我們還應該努力還原被我們破壞的社會,搶救我們所居住的城市,讓它們重新變得美麗。我們對環境的保護不能僅僅是傳統意義上對資源的保護,而應該是對經過革新的發展方式·的創造性保護。”
在內政部長斯圖爾特·尤德爾的命令下,那些致力於保護空氣和水的新型環境法被納入偉大社會構想內。有關環境的立法包括:
  • 《關於空氣質量和淨水標準的法案及修正案》(Clear Air, Water Quality and Clean Water Restoration Acts and Amendments)
  • 1964年《荒野保護法案》(Wilderness Act of 1964)
  • 1966年《瀕臨滅絕物種保護法》(Endangered Species Preservation Act of 1966)
  • 1968年《國家創新系統法》(National Trails System Act of 1968)
  • 1968年《國家自然風景與河流法》(Wild and Scenic Rivers Act of 1968)
  • 1965年《土地與水資源保護法》(Land and Water Conservation Act of 1965)
  • 1965年《固體廢棄物處置法》(Solid Waste Disposal Act of 1965)
  • 1965年《機動車尾氣污染控制法》(Motor Vehicle Air Pollution Control Act of 1965)
  • 1966年《國家歷史文化保護法》(National Historic Preservation Act of 1966)
  • 1968年《飛機噪音控制法》(Aircraft Noise Abatement Act of 1968)
  • 1969年《國家環境政策法》(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of 1969)
勞動
在1964年制定的對於《大衞·培根法案》(1931年)的修正案中規定,聯邦最低工資得以提高的同時,普通工人的工資必須包含附加福利來同步提高。此外,綜合工資最低比率的提高被寫進法律,這也將《公平勞動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未能涉及到的910萬工人納入工資提高範圍內。

偉大社會遺產影響

“偉大社會”(包括“新邊疆”)施政綱領,把大規模赤字財政作為經常性政策,以降低失業率、促進經濟增長和減少貧困。在這一時期,美國經濟高度繁榮,但也經歷了五次經濟危機。每當經濟危機發生,政府便動用赤字財政、適度通貨膨脹等反危機手段,減輕危機的破壞程度,避免企業大量倒閉,控制失業率,穩定社會秩序。這些手段雖然有效,卻造成了巨大的財政赤字、高額國債和嚴重的通貨膨脹。
立法成就
約翰遜任內,國會一共通過四百三十五項立法,基本實現了“偉大社會”的主要立法目標。特別是一系列民權法案,改善了美國少數族裔的政治權利。1964年7月2日,約翰遜簽署了具有歷史意義的《民權法案》(Civil Right Act of 1964)該法案的目標是消除因種族、膚色、宗教和國籍背景所產生的一切歧視。最高法院法官阿瑟·戈德堡稱該法案為“人的尊嚴的證明”。1965年,約翰遜又簽署一項民法案,該法案結束了近一個世紀對亞洲移民的法律排斥和歧視。由於這項法案的實施,包括華人在內的大批亞洲移民得以進入美國並獲得比較公平的發展機會。
向貧困開戰
向貧困開戰(War on Poverty)這句話出自約翰遜總統1964年1月的第一份國情諮文。“偉大社會”反貧困計劃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縮小了美國的貧富懸殊,部分地解決了豐裕社會中的貧困問題。雖然沒有全部解決貧困問題,但使美國生存在官方編制的“貧困線”以下的人口卻有較大幅度的減少。據統計,1964年,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有3610萬人,到1969年,降至2410萬人,即從佔美國全部人口的19%降至12%。同時,美國的失業人數也大為減少。據統計 , 1966-1969年,美國的失業率一直保持在4%以下。此外,工人的實際工資也有所提高,有相當一部分勞動者的生活有所改善。
“偉大社會”的税制改革及城市更新環境保護方面的立法,擴大了美國私人企業內部資金的來源,加強了國家壟斷資本主義條件下國家所起的經濟基礎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美國城市頹敗和環境污染問題,提高了生活質量
福利支出
“偉大社會“的福利計劃擴大了美國政府社會福利所承擔的義務,把美國進一步推向“福利國家”(Welfare state)的道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美國人民的生活,為美國社會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條件。頒佈醫療照顧和醫療援助兩個法案,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美國老人的治病問題。 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除亞利桑那州外,其他各州均已制定了 醫療援助計劃,接受醫療援助的人數從1967年的1000萬增至1973年的2300萬。 隨着各項醫療法案的頒佈與實施,美國在醫療衞生方面的開支也急劇上升。據統計,1963年美國的醫療衞生費用為29億美元,到1969年達到131億美元。
約翰遜的“偉大社會”提案繼續完成了肯尼迪總統“新邊疆”計劃的未竟事業。同時,在尼克松和福特總統的任期內,偉大社會計劃仍在不斷的擴展。但在里根時期,“偉大社會”計劃被加以縮減。受到六十年代越戰的影響,以及由於科技革命引起的經濟和社會結構的變化,“偉大社會”的後遺症在20世紀70年代顯露出來:通貨膨脹、福利負擔過重、經濟低迷,從而導致了20世紀80年代裏根政府急劇地減少政府幹預的變革。在政府權力擴張的過程中, 許多財政資源被浪費。可見,通過大規模的政府行為來扶貧這種模式,其作用終歸是有限和難以持久的。“偉大社會”盛極而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