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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年

鎖定
1055年是乙未年(羊年);契丹重熙二十四年,清寧元年;北宋至和二年;西夏福聖承道三年;越南龍瑞太平二年;日本天喜三年。
中文名
1055年
紀    年
乙未年
年    號
契丹重熙二十四年
生    肖
羊年

1055年紀年

乙未羊年);
契丹重熙二十四年
清寧元年
北宋至和二年
西夏福聖承道三年
越南龍瑞太平二年
日本天喜三年

1055年大事記

君士坦丁九世(約1000年-1055年),東羅馬帝國皇帝逝世。君士坦丁九世(單獨戰鬥者)希臘語:Κωνσταντίνος Θ' ο Μονομάχος,約1000年-1055年1月11日)是東羅馬帝國皇帝(1042年-1055年在位)。
君士坦丁九世是帝都(君士坦丁堡)官僚貴族的代表。他的父親狄奧多西是巴西爾二世皇帝與君士坦丁八世皇帝在位時的朝中重臣,後來因被懷疑捲入宮廷陰謀而失寵。但君士坦丁依靠與羅曼努斯三世皇帝的侄女的婚姻而再度踏上仕途,並受到當時在位的女皇佐伊的特殊青睞。佐伊的丈夫米海爾四世出於嫉妒將君士坦丁流放;但在米海爾死後,女皇很快將君士坦丁召回(1042年),並選擇他為自己的丈夫和共治者。此舉受到君士坦丁堡牧首阿歷克塞一世的強烈反對,因為兩人都是第三次結婚,但皇帝夫婦仍於6月11日舉行婚禮(牧首本人缺席)。他們一起統治到1050年佐伊去世為止。

1055年本年年表

宋開發河東耕地
潘美擔任河東守臣後,為了防止邊境地區為遼朝士兵掠奪,下令邊境地區老百姓向內地遷移。沿邊田地因而荒蕪了不少,這些田地號稱禁地。其中以忻州(今山西忻縣)、代州(今山西代縣)、寧化軍(今山西靜樂北)、火山軍(今陝西府谷)等州軍荒地最多。歐陽修曾上書朝廷,建議開發這些荒地,召募無田之民耕種,充實邊防地區。至和二年(1055)二月,韓琦任幷州知州後,糾正了明鎬的錯誤意見,上書朝廷認為代州寧化軍等地應同岢嵐軍(今山西岢嵐)一樣,將距離契丹、西夏十里之地劃為禁地,其餘的荒地可以召募弓箭手開墾。其後富弼擔任幷州知州後,繼續開發河東邊境地區,共召募四千餘户人口,開墾荒地九千六百餘頃,大大充實了邊防。
西夏侵耕屈野河西地
屈野河(今陝西神木縣窟野河)以西地區土地廣闊、肥沃,早在宋仁宗天聖初年,這一地區是宋朝官吏的職田,但各任官吏之間互相爭奪,於是陝西轉運司下令將此地劃為禁地,官僚、百姓均不得在此耕種,因而本來屑於宋朝領土的屈野河西岸地區變成了閒田。西夏政府乘機在洪崖塢、道光谷之間插上木製標記,建立大小城堡三十餘所,同時耕種城堡周圍的田地,元昊在位時已越過國界達十里。諒祚繼位後,侵至宋界五十公里處。西夏大權由沒藏訛龐所掌握。福聖承道三年(1055)、至和二年七月,宋朝河東路派人到西夏要求重新劃定疆界,沒藏訛龐不予理睬,後幷州知州龐籍採納了司馬光的意見,在屈野河兩岸地區增設兩座城堡以防止西夏的入侵。
宋罷諸路里正衙前
知幷州韓琦上書朝廷,指出各地百姓差役之苦莫過於里正衙前。自宋夏戰爭爆發後,衙前之役更為辛苦,甚至迫使一些充任衙前之役的人不得不讓寡居之母改嫁他人,或者親人分居,總之千方百計地規避差役。而宋朝規定:里正負責催督租税,任滿後擔任衙前差役,負責看守、押運官府貨物。由於各地貧富不均現象十分突出,因而差役負擔極不公平。韓琦建議廢罷各地裏正衙前,只派差鄉户衙前。至和二年(1055)四月,宋仁宗下令將韓琦的奏章傳達到京城開封府、河北、河東、陝西、京西等路轉運司,徵求各地轉運司的意見。其後,韓絳等人建議實行五則法,各地差派鄉户衙前,一律按照產錢和財產多寡從多到少設立簿書,排定應差人户,分為五則,而衙前差派也一律以簿書為標準。如果最艱辛的衙前共有十處,需要十個人負責,各地方政府即排定第一等富裕人户一百户,若第二等衙前需要五人,即排定二等人户五十户,準備十次衙前差役,不再差派里正。各地方政府所設置應役簿書一律由通判掌握,轉運使、提點刑獄等官吏負責監督。宋朝政府又重新為淮南、兩浙、荊湖、福建等地制定具體的細則。然後由三司頒佈到全國。這樣,便在全國範圍內廢除了里正衙前制度。
宋詔改青白鹽販之罰
自從範祥鹽法改革後,禁止延(今陝西延安)、環(今甘肅環縣)、慶(今甘肅慶陽)、渭(今甘肅平涼)、原(今甘肅鎮原),保安軍 (今陝西志丹)、鎮戎軍(今寧夏固原)等八州軍鹽貨通商,一律由官府專賣食鹽。為嚴格限制西夏境內的青白鹽進入這些地區,至和二年(1055)七月,宋政府規定:凡是販賣青白鹽到八州軍者一律處死。但由於官賣食鹽價格高,而青白鹽價格非常低,因而八州軍土著人户及蕃部居民販賣青白鹽者越來越多,他們往往冒着殺頭的危險販賣青白鹽。即使被殺,也不願停止販賣青白鹽。宋朝政府屢次降低官鹽價格,但依然比青白鹽價格高得多,販鹽者猖獗不止。宋朝廷為了緩和與蕃部各族的關係,下令凡是蓍部人民販賣青白鹽者,按照原來的法令應該處死,自今以後一律配隸沙門島
遼興宗卒
清寧元年(1055)八月,遼興宗耶律宗真去世,在位二十五年,享年四十歲。他性格活潑,曾與教坊使者王税、輕謙等人結為異姓兄弟,經常出入其家,並揖王税等人父母。遼興宗還經常微服私訪,出入酒肆、佛教寺院、道觀等公共場所,明察暗訪,網羅人才,王綱、姚景熙、馮立等人皆由於遼興宗,微服私訪而被提拔起來,升為地位顯赫的高官。他尤其崇尚佛教,有些和尚被拜為三公、三師兼政事令者,總共達二十人之多。還擅長繪畫,曾將自己的繪畫作品贈送給宋仁宗,宋仁宗親自作飛白書答謝。遼興宗去世後,耶律洪基繼位,改元清寧
宋減徵“蠶鹽錢”
宋仁宗慶曆年間,淄(今山東淄博)、濰(今山東濰坊)、青(今山東益都)、齊(今山東濟南)、沂(今山東臨沂)、密(今山東諸城)、徐 (今江蘇徐州)、淮陽(今江蘇邳縣)八州軍食鹽馳禁,允許商人自由販賣,兗(今山東兗州)、鄆(山東東平)等州也相繼通商,允許海鹽在這些地區販賣,這就廢除了官府壟斷食鹽買賣的專賣制度。但官府榷鹽時期,每年各地老百姓固定地向政府交納一定數量的"蠶鹽錢",然後由政府分配給民户一定食鹽。至和二年(1055)十二月,官府規定不再發給民户食鹽,但"蠶鹽錢"卻依舊交納。十二月,朝廷下令百姓只交納原來十分之七的“蠶鹽錢”。
晏殊卒
至和二年(1055)正月,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學家晏殊去世。在晏殊疾病最嚴重的時候,宋仁宗準備親自去看望他,但晏殊堅決拒絕。其後不久便去世了。宋仁宗為此兩天不視朝政,追賜諡號曰元獻。宋仁宗為晏殊的墓碑篆刻“舊學之碑”數字以示寵愛。晏殊少年成名,但在宋仁宗初年,他得罪了皇太后劉氏,仕途受挫。慶曆年間擔任宰相職務。他雖然地位頗高,但他清正廉潔,知人善任,先後提拔了孔道輔范仲淹等一大批文人學士,富弼楊察等人是他的女婿。晏殊以文章馳名天下,詩詞尤為婉麗。
宋賜夏《大藏經》
至和二年(1055)、夏福聖承道三年二月,西夏派遣使臣到宋朝購買史、傳及佛教經典等書籍,宋朝陪同團負責人王尚恭認為史書中有東晉、北魏時期的歷史事實,不能讓蠻夷之人看,只能贈送些佛教書籍,於是宋朝又賜給西夏一部《大藏經》。
宋定醫官考試之法
至和二年(1055)九月,宋仁宗下令提舉醫官院在考試醫生時注重實際應用。規定:從今而後,考試醫官,題目所及應詢問舉子疾病根源,並由應舉者引證醫書加以説明,所用藥物的產地、主要療效及藥物味道、性能、調治藥物的先後順序等等,每次考試共十道題,其中答正確六道即為合格。

1055年通鑑記載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至和二年(遼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後為清寧元年)
春,正月,癸亥,遼主如混同江。
戊辰,邕州言蘇茂州蠻內寇,詔廣西發兵討之。
辛未,幸奉先資福禪院,謁宣祖神御殿。先是議者謂帝特行此禮,因欲致奠温成陵廟。御史中丞孫拚言:“陛下臨御以來,未嘗朝謁祖宗山陵,今若以温成故特行此禮,虧損聖德,莫此為大。”翰林學士歐陽修亦論諫。帝從之,不復至温成陵廟。
丁亥,觀文殿大學士、兵部尚書晏殊病劇,乘輿將往視之,即馳奏曰:“臣老病,行愈矣,不足為陛下憂。”已而卒,帝雖臨奠,以不視疾為恨,特罷朝二日,贈司空兼侍中,諡元獻。既葬,篆其碑首曰“舊學之碑”。殊善知人,如孔道輔范仲淹,皆出其門,富弼楊察,其婿也。
初,命張方平知益州,未行,而程戡已先入為參知政事,轉運使高良夫攝守事。時西南夷有邛部川首領者,妄言蠻賊儂智高南詔,欲來寇蜀。良夫亟移兵屯邊郡,益調額外弓手,發民築城,日夜不得休息,民大驚擾。詔促方平行,且許以便宜從事。方平言:“南詔去蜀二千餘裏,道險不通,其間皆雜種,不相役屬,安能舉兵與智高為寇哉!此必妄也,臣當以靜鎮之。”道遇戍卒兵仗,輒遣還。入境,下令邛部川曰:“寇來,我自當之,妄言者斬!”悉歸所調兵,散遣弓手,罷築城之役。會上元張燈,城門三夕不閉,人心稍定。已而得邛部川譯人始為此謀者,斬之,梟首境上,而配流其餘黨於湖南,蜀人遂安。
二月,壬辰,以汾州團練推官郭固為衞尉寺丞。知幷州韓琦言:“固嘗造車陣法,其車前鋭後方,上置七槍以為前後二拒,可用於平川之地,一則臨陣以折奔衝,二則下營以為寨腳。今令固自齎車式詣闕進呈。”既試用之,而有是命。
廣州司理參軍陳仲約,誤入人罪死,有司當仲約公罪,應贖。帝謂知審刑院張揆曰:“死者不可復生,而獄吏雖暫廢,它日復得敍官,可不重其罰邪!”癸巳,詔仲約特勒停,會赦不許敍用。
遼主如長春河。
給事中崔嶧,受詔按治陳執中縱嬖妄殺婢事。嶧以為執中自以婢不恪,笞之死,非嬖妾殺之,頗左右執中。甲午,授嶧龍圖閣待制、知慶州。
庚子,殿中侍御史趙拚言:“臣嘗言宰相陳執中不學無術、措置顛倒、引用邪佞、招延卜祝、私仇嫌隙、排斥良善、很愎任情、家聲狼籍八事。伏恐陛下猶以臣言為虛,至今未賜省納。臣若不概舉一二,明白條陳,即是負陛下耳目徵察之任,又得憲台鰥寡失職之罪,臣不忍為也。
“去年春正以後,制度禮法,率多非宜,蓋執中不知典故,惟務阿諛,敗壞國體。又,翰林學士素有定製,執中愚闇自用,遂除至七員,此執中空疏,宜罷免者一也。
“執中賞罰在手,率意卷舒,如劉湜自江寧府移知廣州煙瘴之地,而待制之職仍舊,乃向傳式自南京移知江寧府近便之任,乃轉龍圖閣直學士。又,吳充、鞠真卿摘發禮院生代署文字等事,人吏則贖金免決,充、真卿並降軍壘,此執中繆戾宜罷免者二也。
“館閣清官,豈容纖巧!而執中樹恩私黨,如崔嶧非次除給事中、知鄭州,既罷而給事中不奪,故嶧治執中之獄,依違中罷以酬私恩。又,執中嘗寄嬖人於周豫之家,而豫奸諂,受知執中,遂舉豫召試館職,此執中朋附宜罷免者三也。
“執中之門,未嘗待一俊傑,禮一才能,所與語者苗達、劉佑、劉希叟之徒,所預坐者普元、李寧、程惟象之輩,且處台鼎之重,測候災變,窮佔吉凶,意將奚為!此執中頗僻宜罷免者四也。
“邵必知常州日,詿誤決人徒刑,既自舉覺,復會赦宥,又該去官,執中素惡必,乃罷必開封府推官,落館職,降充邵武軍監當。後有汀州石民英勘入使臣犯贓,杖背、黥面,配廣南牢城,本家訴雪,悉是虛枉,卻只降民英差遣。以邵必比之民英,則民英所犯重而斷罪反輕,邵必所犯輕而斷罪反重,此執中舞法宜罷免者五也。
呂景初馬遵吳中復彈奏梁適,既得罪,出知鄭州,呂景初輩隨又逐去,有‘行將及我’之語。馮京疏言吳充、鞠真卿、刁約不當以無罪黜,充等尋押發出門,又落京修起居注,使朝廷有罪忠拒諫之名,此執中嫉賢宜罷免者六也。
“女奴迎兒才十三歲,既累行箠撻,從嬖人阿張之言,窮冬裸凍,封縛手腕,絕其飲食,遂致斃踣。又海棠者,因阿張決打逼脅,既而自縊。又女使一名,髡髮杖背,自經不殊。凡一月之內,殘忍事發者三名,前後幽冤,聞固不少,此執中酷虐宜罷免者七也。
“執中帷簿醜穢,門閫混淆,放縱嬖人,信任胥吏,而又身貴室富,藏鏹鉅萬,視姻族輩如行路人,雖甚貧窘,不一豪賑恤,此執中鄙惡宜罷免者八也。願陛下為社稷生靈計,正執中之罪,早賜降黜。”
尋有詔:“邵必復職,知高郵軍,吳充、鞠真卿、刁約、呂景初、馬遵召還,馮京候修注有闕,吳中復候台官有闕,並牽復。”
甲辰,趙拚言:“臣近累次彈奏宰臣陳執中之罪,未蒙施行。風聞知諫院範鎮妄行營救,伏望陛下開日月之明,判忠邪之路,取公議,立大法,則天下幸甚!”
先是知諫院範鎮言:“去年十二月,熒惑犯房上相,未幾,陳執中家決殺婢使,議者以為天變應此。臣竊謂為不然。執中再入相,未及二年,變祖宗大樂,墮朝廷典故,緣葬事除宰相,除翰林學士,除觀察使,其餘僭賞,不可悉紀。自陛下罷內降,五六年來,政事清明。近日稍復奉行,至有侍從臣僚之子,亦求內降,內臣無名,超資改轉,月須數人。又,今天下民困,正為兵多而益兵不已。執中身為首相,義當論執,而因循苟簡,曾不建言。天變之發,實為此事。陛下釋此不問,御史又專治其私,舍大責細,臣恐雖退執中,未當天變。乞以臣章宣示執中,宣示御史,然後降付學士草詔,使天下之人,知陛下退大臣,不以家事而以其職事,後來執政,不敢恤其家事而盡心於陛下職事。”
至是鎮又言:“御史以諫院不論奏陳執中家事,乞加罪諫官。臣聞執中狀奏,女使有過,指揮決杖,因風致死,而外議謂阿張決死。臣再三思維,就阿張下獄,自承非執中指揮,有司亦可結案。須執中證辨,乃是為一婢子令宰相下獄,國體亦似未便,所以不敢雷同上言。然臣有不言之罪二而御史不知。初,朝廷為禮直官逐禮官,而臣再奏論列,及為一婢子因辱宰相而反無一言,臣之罪一也。臣不及眾議未定時辨理執中,至執中勢去已決,始人文字,臣之罪二也。乞以臣章下御史台,榜於朝堂,使士大夫知臣之罪,臣雖就死,無所憾也。”
乙巳,以觀文殿學士户部侍郎、知河陽富弼宣徽南院使、判幷州。
丙午,徙知幷州武康軍節度使韓琦知相州,琦以疾自請也。先是潘美帥河東,避寇鈔為己累,令民內徙,空塞下不耕,號禁地,而忻、代州、寧化、火山軍廢田甚廣。歐陽修嘗奏乞耕之,詔范仲淹相視,請如修奏;尋為明鎬阻撓,不得行。及琦至,遣人行視,曰:“此皆我腴田,民居舊跡猶存。今不耕,適留以資敵,後且皆為敵有矣。”遂奏代州寧化軍宜如岢嵐軍例,距北界十里為禁地,餘則募弓箭手居之。會琦去,即詔弼議,請如琦奏,凡得户四千,墾地九千六百頃。
初,翰林學士呂溱上疏,論陳執中外雖強項,內實奸邪,又歷數其過惡十餘事,帝還其疏,溱進曰:“若止用口陳,是陰中大臣也,請付執中令自辨。”於是溱改翰林侍讀學士、知徐州。辭日,特賜宴資善堂,遣使諭曰:“此會特為卿設,可盡醉也。”仍詔自今由經筵出者亦如例。
宰臣劉沆言:“面奉德音,‘凡傳宣內降,其當行者自依法律賞罰外,餘令二府與所屬官司執奏。’蓋欲杜請託僥倖之路也。”因陳三弊:一曰近臣保薦官吏之弊,二曰近臣陳丐親屬之弊,三曰敍勞幹進之弊,“願詔中書、樞密,凡三事毋得用例,餘聽如舊事。”既施行而眾頗不悦,未幾,復故。
甲寅,夏遣使如遼,賀加尊號。
乙卯,流內銓引對前雍丘縣主簿陳琪改京官,帝謂判詮賈黯曰:“琪雖無它過,。而歷三任,皆因緣陳乞,不由有司奏擬。琪乃龐籍女婿,今保薦多至二十四人,得非專欲諂附大臣故爾邪!且與幕職官、知縣。”琪,鹽鐵副使洎之子也。
知諫院範鎮等言:“恩州自皇佑五年秋至去年冬,知州凡換七人,河北諸州,大率如此。慾望兵馬練習,固不可得。伏見雄州馬懷德,恩州劉渙,冀州王德恭,皆有材勇智慮,可責以辦治,乞令久任。”從之。
三月,癸亥,遼主以皇太弟重元生日,典赦行在及長春、鎮北二州徒以下罪。
丁卯,詔:“修起居注,自今每御邇英閣,立於講讀官之次。”初,賈黯請左右史入閣記事,帝賜坐於御榻西南。至是修起居注石揚休言,恐上時有宣諭諮訪,而坐遠不悉聞,因令立侍焉。
丙子,詔封孔子後為衍聖公。初,太常博士祖無擇言:“文宣王四十七代孫孔宗願襲封文宣公。按前史,孔子之後襲封者,在漢、魏曰褒成、宗聖,在晉、宋曰奉聖,後魏曰崇聖,北齊曰恭聖,後周及隋並封以鄒國公,唐初曰褒聖,開元初,始追諡孔子為文宣王,又以其後為文宣公。然祖諡不可加後嗣,乞詔有司更定美號。”乃下兩制定議,更封宗願而令世襲焉。
翰林學士、羣牧使楊偉等,言判官、殿中丞王安石,文行頗高,乞除職名。中書檢會安石累召試不赴,詔特授集賢校理,安石又固辭不拜。
癸未,以權知開封府蔡襄樞密直學士、知泉州,以母老自請也。襄工筆札,帝尤愛之,御製《李用和碑文》,詔使襄書。後又敕襄書温成皇后父清河郡王碑,襄曰:“此待詔職也。”卒辭之。
丙戌,邇英閣王洙講《周官》典瑞含玉,帝曰:“若使人用此而骨不朽,豈如功名之不朽哉!”
丁亥,知審刑院張揆,言知虢州週日宣妄言澗水衝注城郭,當坐不實之罪。帝曰:“州郡多奏祥瑞,至水旱之災,或抑而不聞。今守臣自陳墊壞官私廬舍,意亦在民,當恕其罪。”
翰林學士歐陽修言:“朝廷欲俟秋興大役,塞商胡,開橫隴,回大河於故道。夫動大眾必順天時,量人力,謀於其始而審於其終,然後必行,計其所利者多,乃可無悔。往年河決商胡,執政之臣,不審計慮,遽謀修塞,凡科配梢芟一千八百萬,騷動六路百餘州軍,官吏催驅,急若星火,虛費民財,為國斂怨。今又聞復有修河之役,聚三十萬人之眾,開一千餘裏之長河,計其所用物力,數倍往年。當此天災歲旱、民困國貧之際,不量人力,不順天時,知其有大不可者五:蓋自去秋至春半,天下苦旱,而京東尤甚,河北次之,國家常務安靜,賑恤之猶恐民起為盜,況於兩路聚大眾,興大役乎!此其必不可者一也。河北自恩州用兵之後,繼以凶年,人户流亡,十失八九,數年以來,稍稍歸復,而物力未充。又,京東自去冬無雨雪,麥不生苗,將逾暮春,粟未布種,農心焦勞,所向無望。若別路差夫,又遠者難為赴役,一出諸近,則兩路力所不任,此其必不可者二也。往年議塞滑州決河,儲積物料,誘率民財,數年之間,始能興役。今國用方乏,民力方疲,且合商胡,塞大決之洪流,此一大役也;鑿橫隴,開久廢之故道,又一大役也;自橫隴至海千餘裏,埽岸久已廢頓,須興緝,又一大役也。往年公私有力之時,興一大役尚須數年,今猝興三大役於災旱貧虛之際,此其必不可者三也。就令商胡可塞,故道未必可開。鯀障洪水,九年無功,禹因水之流,疏而就下,水患乃息。今欲逆水之性,障而塞之,奪洪河之正流,使人力斡而回注,此其必不可者四也。橫隴湮塞已二十年,商胡決又數歲,故道已平而難鑿,安流已久而難回,此其必不可者五也。宜速止罷,用安人心。”
是月,以旱除畿內民逋租及去年秋逋税,罷營繕諸役。
詔中外鹹言得失。龐籍密疏曰:“太子天下本,今陛下春秋固方盛,然太子不豫建,使四方無所繫心。願擇宗室之宜為嗣者早決之,羣情既定,則災異可塞矣。”
夏,四月,丙申,上封者言:“有廕子孫犯杖以上私罪,情理重者,令州縣批所犯於用廕官誥之後;若三犯,奏聽裁。”從之。
宰臣陳執中,初為御史所劾,即家居待罪不敢出,庚戌,復入中書視事。
辛亥,罷諸路里正衙前。
先是知幷州韓琦言:“州縣生民之苦,無重於里正衙前。自兵興以來,殘剝尤甚,至有孀母改嫁,親族分居,或棄田與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單丁,規圖百端,苟脱溝壑之患,殊可痛傷。自今罷差里正衙前,只差鄉户衙前,令於一縣諸鄉中第一等,選一户物力最高者為之。”於是下京畿、河北、河東、陝西、京西轉運使相度利害,皆謂如琦所議便。又,知制誥韓絳言:“臣嘗安撫江南東、西路,見兩路衙前應役不均,請行鄉户五則之法。”又,知制誥蔡襄言:“臣嘗為福建路轉運使,見一縣之中,所差里正衙前有三四年或五七年輪差一次者,一百貫至十貫,皆入十分重難。請止以產錢多少定其所入重難之等。”乃命絳、襄與三司使、副、判官置司同定奪。遣都官員外郎吳幾復往江東,殿中丞蔡稟往江西,與本路長吏、轉運使相度。因請行五則法,更着淮南、兩浙、荊湖、福建之法,下三司頒行之。其法雖逐路小有不同,然大率得免里正衙前之役,民甚便之。
乙卯,詔三司出米,京誠諸門裁其價以濟流民。
知諫院範鎮言:“竊以水旱之作,由民之不足而怨;民之不足,由有司之重斂;有司之重斂,由官冗兵多,與土木之費廣而經制不立也。國家自陝西用兵增兵以來,賦役煩重,及近年不惜高爵重祿,假借匪人,轉運使復於常賦外進羨錢以助南郊,其餘無名斂率,不可勝計,皆貪政也。貪政之發,發於掊克暴虐,此民所以怨,幹天地之和而水旱作也。臣欲乞使中書、樞密院通知兵民財利大計,與三司量其出入,製為國用,天下民力,庶幾少寬,以副陛下憂勞之心。”自天聖以來,帝每以經費為慮,命官裁節,臣下亦屢以為言,而有司不能承上之意,牽於習俗,卒無所建明,議者以為恨焉。
丙辰,殿中侍御史趙拚言:“宰相陳執中,退處私第,不赴朝請,前後數月,外議謂陛下不即降黯,是欲使全而退之。今執中遽然趨朝,再入中書,不知陛下以臣言為是邪,為非邪?執中之罪為有邪,為無邪?陛下若以執中為非,即乞罷免相位,以從公議。若以臣言為非,亦乞竄臣遠方,以誡後來。”不報。
五月,己未,錄囚。
辛酉:詔“中書公事,自今並用祖宗故事施行。”初,宰臣劉沆建言中書不用例,議者皆以為非便,左司諫賈黯奏罷之。
戊寅,詔曰:“朕祗紹駿謨,厲精庶政,籲惟近歲,薦至煩言,以為參顧問者間怵於私,屍言職者或失於當,蒞官無匪懈之恪,專覬謬恩,薦士乖責實之誠,時容私謝。至於命令之下,以及詔除之行,論議所移,綱條益紊,爰申戒告,以厲浚明。苟迷修省之方,浸長澆浮之俗,必從吏議,以正邦彝。”時上封者言:“古之取士以德行,故淳明朴茂之人用;後世取士以辭章,故浮薄纖巧之人進。望條列弊事,申戒百官。”故降是詔。
御史中丞孫拚與其屬乞正陳執中之罪,以塞中外公議,不報。於是拚與知雜事郭申錫、侍御史毋湜、範師道殿中侍御史趙拚同乞上殿,合門以違近制,不許。壬午,詔拚等輪日入對。知諫院範鎮言:“御史全台請對,陛下何不延問,聽其所陳,別白是非,可行則行,其不可亦當明諭其故,使知自省。今拒其請,非所以開言路也。”旋命孫拚、郭申錫、趙拚以次入對,皆以罷執中為請。
是月,遼主駐南崖。
六月,己丑,以翰林學士歐陽修為翰林侍讀學士、知蔡州知制誥賈黯知荊南,皆從所乞也。
先是修奏疏言:“伏見宰臣陳執中,自執政以來,不協人望,累有過惡,招致人言;而執中遷延,尚玷宰府。陛下憂勤恭儉,仁愛寬慈,堯、舜之用心也;而紀綱日壞,政令日乖,國用益困,流民滿野,濫官滿朝,此由用相不得其人也。近年宰相多以過失,因言者罷去。陛下不悟,以為宰相當由人主自去,不可因言者而罷之,故宰相雖有大惡,而屈意以容之;彼雖惶恐求去,而屈意以留之;雖天災水旱,饑民流離死亡道路,皆不暇顧,而屈意以用之。其故非它,直欲拒言事者耳。夫言事者何負於陛下哉!使陛下上不顧天災,下不恤人言,以天下之事,委一不學無識、謅邪狠愎之執中而甘心焉,言事者本欲益於陛下而反損聖德者多矣。然而言事者之用心,本不圖至於此也,由陛下好疑自用而自損也。今陛下用執中之意益堅,言事者攻之愈切,陛下方思有以取勝於言事者。而邪佞之臣,希合上意,將曰執中宰相,不可以小事逐,不可使小臣動搖,甚則誣言事者欲逐執中而引用它人。陛下樂聞斯言,不復察其邪佞,所以拒言事者益峻,用執中益堅。夫以萬乘之尊,與三數言事小臣角必勝之力,萬一聖意必不可回,則言事者亦當知難而止矣。然天下之人與後世之議者,謂陛下拒忠言,庇愚相,以陛下為何如主也!前日御史論梁適罪惡,陛下赫怒,空台而逐之。而今日御史又復敢論宰相,不避雷霆之威,不畏權臣之禍,此乃臣能忘其身而愛陛下者也,陛下嫉之,惡之,拒之,絕之。執中不學無識,憎愛挾情,除改差繆,取笑中外,傢俬穢惡,流聞道路,阿意順旨,專事逢君,此乃謅上傲下愎戾之臣也,陛下愛之,重之,不忍去之。陛下睿智聰明,羣臣善惡,無不照見,不應倒置如此,直由言事者太切,而激成陛下之疑惑耳。執中不知廉恥,復出視事,此不足論,陛下豈忍因執中上累聖德,而使忠臣直士卷知於明時也?願陛下廓然迴心,釋去疑慮,法成湯改過之思,遵仲虺自用之戒,盡以御史前後章疏出付外廷,罷其政事,別用賢才,以康時務,則天下幸甚!”
已而修及黯皆補外,殿中侍御史趙拚言:“竊見近日以來,所謂正人賢士者,紛紛引去,如呂溱知徐州,蔡襄知泉州,吳奎被黜知壽州,韓絳知河陽,此皆眾所共惜其去。又聞歐陽修乞知蔡州,賈黯乞知荊南府。侍從之賢,如修輩無幾,今堅欲請郡者,非它,蓋不能曲奉權要,日虞中傷,皆欲效溱、襄、奎、絳而去耳。今陛下又從其請而外補之,萬一有緩急事,陛下何從而詢訪,何從而質正也?伏望陛下勿使修等去職,留為羽翼。以自輔助。”知制誥劉敞亦以為言,修、黯遂復留。
戊戌,吏部尚書、平章事陳執中,罷為鎮海節度使、同平章事,判亳州。孫拚等既入對,極言執中過惡,請罷之。退,又交章論列,拚最後乞解憲職補外,以避執中。於是執中卒罷,拚尋改翰林學士承旨
始,御史因執中殺婢事,欲擊去之,帝未聽。而諫官初無論列者,御史並以為言。而趙拚攻範鎮尤力,鎮累奏乞與御史辨,不報。及御史入對,又言執中私其女子,傷化不道。執中既罷,帝以諭鎮,鎮復言:“朝廷置御史以防讒慝,非使其為讒慝也。審如御史言,則執中可誅;如其不然,亦當誅御史。”並繳前五奏,乞宣示執政,相與廷辨之,卒不報。鎮由是與趙拚有隙。
忠武節度使、知永興軍文彥博為吏部尚書、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宣徽南院使、判幷州富弼户部侍郎、平章事。是日宣制,帝遣小黃門數輩覘於庭,士大夫相慶得人。後數日,翰林學士歐陽修奏事殿上,帝具以語修,且曰:“古之求相者,或得於夢卜;今朕用二相,人情如此,豈不賢於夢卜哉!”修頓首稱賀。
癸卯,以龍圖閣直學士張昪御史中丞。帝嘗諭執政,以昪清直,可任風憲,故使代孫拚。時富弼初入相,歐陽修復為翰林學士,士大夫鹹謂三得人云。
甲辰,以觀文殿大學士知鄆州龐籍為昭德節度使、知永興軍,尋改知幷州。
籍過京師,入對,帝新相文彥博、富弼,意甚自得,謂籍曰:“朕用二相何如?”籍曰:“二臣皆朝廷高選,陛下拔之,甚副天下望。”帝曰:“誠如卿言。文彥博猶多私;至於富弼,萬口一詞,皆曰賢相也。”籍曰:“文彥博臣頃與同在中書,詳知其所為,實無所私,但惡之者毀之耳。況前者被謗而出,今當愈畏謹矣。富弼頃為樞密副使,未執大政,朝士大夫未有與之為怨,故交口譽之,冀其進用而已,亦有所利焉。若弼以陛下爵祿樹私恩,則非忠臣,何足賢!若一以公議概之,則向之譽者將轉而為毀矣,陛下所宜深察也。且陛下既知二臣之賢而用之,則當信之堅,任之久,然後可以責其成功。若以一人言進之,未幾又以一人言疑之,臣恐太平之功未易卒致也。”帝曰:“卿言是也。”
乙巳,儂智高阿儂、弟智光、子繼宗、繼封伏誅。
工部侍郎知桂州餘靖為户部侍郎,知邕州蕭注為引進副使,留再任。注募死士使大理國,購智高。南詔久與中國絕,林箐險深,界接生蠻,語皆重譯,行百日乃通。智高亦自為大理所殺,函其首至京師。
秋,七月,癸亥,翰林學士歐陽修請自今兩制、兩省以上,非因公事不得與執政相見,及不許台諫官往還。詔:“如有公事,許就白於中書、樞密院。”
甲子,詔:“凡宰相召自外者,令百官班迎之;自內拜者,聽行上事儀。”國朝待宰相蓋有故事,其後多承例辭,至是文彥博、富弼入相,御史梁蒨請班迎於國門,範師道又請行上事禮,然亦卒辭之。師道,長洲人。
戊辰,以資政殿大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吳育宣徽南院使、判延州。育侍讀禁中,帝因語及臣下譭譽,多出愛憎,育曰:“聖言要切,實四海之幸。然知而形之於言,不若察而行之於事。自古人君,因信讒邪而致亂,察奸險而致治,至於安危萬端,不出愛憎二字,達之則羣書不足觀,不達雖博覽無益也。蓋人主事有不可不密者,有不可不明者。語及軍國幾微,或於權要,不可不密也。若指人姓名,陰言其罪而事狀未見者,不可不明也。若不明,則讒邪得計,忠正難立,曲直莫辨,愛憎遂行。故曰偏聽生奸,獨任成亂。是故聖王之行,如天地日月,坦然明白,進一人,使天下皆知其善,黜一人,使天下皆曉其惡,則邪險不能陷害,公正可以立身,此百王之要道也。”帝數欲大用之,而諫官或誣奏育在河南嘗貸民出息錢,久之,遂命出帥。
己巳,罷三司市御箭翎。初,三司言:“御箭翎皆以兩末黑中白羽為之。今監錮市人,求之不可得。”帝曰:“箭之傅黑白羽,但取其文采耳,然不若雞翎之勁也。”因令罷市。
翰林學士歐陽修奏疏言:“近者為京師土木興作處多,乞減罷。尋準敕,差臣與三司相度減定,續具奏聞。今又聞旨下三司重修慶基殿及奉先寺。伏見近年民力困貧,國用窘急,小人不識大計,但欲廣耗國財,務為己利,託名祖宗,張大事體。況諸處神御殿,棟宇堅固,未必損動。昨開先殿只因兩柱損,遂換一十三柱,廣張工料,以圖酬獎恩澤。臣竊見累年火災,自玉清昭應、洞真、上清、鴻慶、壽寧、祥源、會靈七宮,開寶、興國兩寺塔殿,皆焚燒蕩盡,足見天意厭土木之侈,為陛下惜國力民財,譴戒丁寧,前後非一。與其廣興土木以事神,不若畏懼天戒而修省。其已興作者既不可及,其未修者宜速停。”
壬午,遼主如秋山,次南崖之北峪,有疾。八月,丁亥,病甚,召皇子燕趙國王洪基,諭以治國之要。戊子,大赦,縱五坊鷹鶻,焚釣魚之具。己丑,遼主殂,年四十,諡為神聖孝章皇帝,廟號興宗。
興宗初立,受制於生母欽哀太后,致嫡母無罪被弒,論者譏其虧王者之孝,其後遷欽哀而復迎奉,頗盡孝養。而欽哀以不得干預朝政,意常不懌,臨興宗之喪,無戚容;見皇后悲泣如禮,乃曰:“汝年尚幼,何悲痛乃爾!”其很戾如此。興宗多酒失,然能感富弼之言,罷南伐之師;用兵西夏,旋許乞盟,邊鄙不聳,遼人安之。
皇子燕趙國王洪基,奉遺詔即位柩前,哀慟不聽政,羣臣上表固請,許之。遼主詔曰:“朕以菲德,託居士民之上,第恐智識有不及,羣下有未信,賦斂妄興,賞罰不中,上恩不能及下,下情不能達上。凡爾士庶,直言無諱,可則擇用,否則不以為愆。卿等其體朕意!”
庚寅,詔流內銓:“臣僚陳乞子孫當得試銜知縣者,自今並與權注初等幕職官,仍着為令。”
壬辰,遼以皇太弟重元為皇太叔,免漢拜,不名。
癸巳,知諫院範鎮言:“比者京師及輔郡歲一赦,去歲再赦,今歲三赦;又,在京諸軍歲再賜緡錢;姑息之政,無甚於此。夫歲一赦者,細民謂之熱恩,以其必在五月、六月間也。猾胥奸盜,倚為過惡,指以待免,況再赦至三赦乎!今防秋備塞之人,無慮五六十萬,使聞京師端坐而受賜者,能不動心哉!請自今,罷所謂一赦以摧奸猾,而使善良得以立;罷兵士之特賜錢以均內外,而使民力得以寬。”
甲午,遼遣皇太叔重元安撫南京軍民。
乙未,知諫院範鎮言:“先朝以御寶印紙給言事官,使以時奏上,所以知言者得失而殿最之。今陛下雖喜聞諫諍,然考其施行,其實無幾,豈大臣因循而多廢格乎?請據今御史、諫官具員,置章奏簿于禁中,時時觀省;仍以尚書省所置簿具言行否,每季錄付史官。”詔中書置台官言事簿,令以時檢勾銷注之,仍錄與樞密院。
戊戌,遼主以遺詔命西北路招討使、西平郡王蕭阿喇為北府宰相,仍權知南院樞密使事;北府宰相蕭虛烈為武定軍節度使。辛丑,改元清寧。大赦。
壬子,詔曰:“任職之臣,則有考課遷官之法。而宗姓不預吏事,先朝着格,使十八年一遷,所以隆族示愛,教忠厚也。朕尚念夫本支之秀,昭穆之近,而有耆老久次者,其令中書、樞密院第其服屬,自明堂覃恩後及十年,鹹與進官;近緣特恩改轉者,須更十年。”
乙卯,觀文殿學士尚書左丞高若訥卒,車駕臨奠,贈右僕射,諡文莊。
九月,戊午,遼告哀使至,帝為發哀,成服於內東門幕次,遣使祭奠弔慰及賀即位。
遼主詔所幸圍場外毋禁。庚申,詔:“除護衞士,餘不得佩刀入宮,非勳戚後及承應諸執事人不得冠巾。”
癸亥,詔學士、舍人院:“自今召試,未有科名人,複試三題。”
乙丑,遼賜內外臣僚爵賞有差。庚午,尊皇太后太皇太后。丙子,尊皇后皇太后。宴{艹取}塗殿。以上京留守宿國王陳留為南京留守。
冬,十月,丁亥,遼有司請以遼福生日為天安節,從之。以吳王耶律仁先同知南京留守事。
己丑,詔京畿毋領輔郡,罷京畿轉運使、提點刑獄。
乙未,出內藏庫錢百萬下河北市糴軍儲。
丙申,以主客員外郎吳中復為殿中侍御史裏行。
戊戌,監修南京鴻慶宮內臣請於本宮隙地建皇帝本命殿,帝曰:“建宮觀,所以為民祈福,豈可勞民自為邪?其遇本命道場日,止令設板位祠之。”
己亥,以開封府判官、殿中侍御史俞希孟為言事御史。御史中丞張昪等言:“希孟自入台以來,論事私邪,動多迎合。前年內臣王守忠請節度使俸給,諫官韓絳力言不可,希孟輒上言稱恩命已行,只乞後不得為例。又,中書答刂子下御史台同刑法寺定百官行馬失序事,同時聚議,皆雲臣子對君失儀,尚蒙矜恕,豈為偶近兩府,行馬趨朝,既已贖銅,又作過犯!希孟承望大臣風旨,不肯同署奏狀,而乃獨入文字,乞理為過犯。此皆奸邪,跡狀明白。後因全台上殿奏事,陛下面責希孟,不逾兩月,除開封府判官,中外鹹謂公明。今卻自府判復除言事台官,伏乞別與一差遣。”壬寅,改希孟為祠部員外郎、荊湖南路轉運使。
癸卯,侍御史梁蒨言:“近制,兩府大臣遇假休日,方許一見賓客,非所以廣朝廷聰明,其開禁使接士如故。”從之。
乙巳,禮部貢院上《刪字貢舉條制》十二卷。
庚戌,翰林學士、刊修《唐書》歐陽修言:“自武宗以下,並無《實錄》,以傳記、別説考正虛實,尚慮闕略。聞西京內中省寺、留司御史台及鑾和諸庫有唐朝至五代以來奏牘、案簿尚存,欲差編修官呂夏卿詣彼檢討。”從之。夏卿,晉江人。
癸丑,下溪州蠻彭仕羲入寇。
溪州自彭允林至仕羲,相繼為刺史者五世矣,至是,仕羲子師寶怨父取其妻,來奔辰州訴仕羲嘗殺誓下十三州,將奪其印符而並其地,自號如意大王,補置官屬,將起為亂。知辰州宋守信聞之,乃以師寶為鄉導,帥兵數千深入討之。仕羲遁入地洞,不可得,俘其孥,而官軍戰死者十六七。守信等皆坐貶。自是蠻獠數入寇掠,邊吏不能制矣。
十一月,丙辰,出內藏庫絹三十萬,下幷州市糴軍儲。
初,虞部郎中薛向言河北糴法之弊,以為:“被邊十四州,悉仰食度支,歲費錢五十萬緡,得粟百六十萬斛,其實才直二百萬緡耳,而歲常虛費三百萬緡,入於商賈蓄販之家。今既用見錢實價,革去三百萬虛估之弊矣,然必有以佐之,則其法可行。故邊谷貴,則糴澶、魏粟,漕黃、御河以給邊;新陳未交,則散糶減價以救民乏;軍食有餘,則坐倉收糴以待不足。使見錢行而三利舉,則河北之谷不可勝食矣。”於是詔置河北都大提舉便糴糧草及催遣黃、御河綱運公事。己未,以向為之,行並邊見錢和糴法。
甲子,遼葬興宗於慶陵,名其山曰定興。
丙寅,北府宰相、西平郡王蕭阿喇進封韓王。
己巳,交趾來告其王李德政卒。詔贈侍中、南越王,以其子日尊為靜海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
壬申,遼主次懷州,有事於太宗、穆宗廟。甲戌,謁祖陵。戊寅,冬至,有事於太祖、景宗、興宗廟,不受羣臣賀。
十二月,丙戌,遼主詔內外百官秩滿各言一事,仍轉諭所部,無貴賤老幼,皆得直言無諱。
丁亥,修六塔河。先是河決大名、館陶,殿中丞李仲昌請自澶州商胡河穿六塔渠入橫隴故道,以披其勢,富弼是其策。詔發三十萬丁修六塔河以回河道,以仲昌提舉河渠。仲昌,垂子也。
翰林學士歐陽修,以嘗奉使河北,知河決根本,覆上疏言:“河水重濁,理無不淤,淤從下流;下流既淤,上流必決;水性避高,決必趨下。以近事驗之,決河非不能力塞,故道非不能力復,但勢不能久,必決於上流耳。橫隴功大難成,雖成必有複決之患。六塔狹小,不能容受大河,以全河注之,濱、棣、德、博必被其害。不若因水所趨,增治堤防,疏其下流,浚之入海,則河無決溢散漫之憂,數十年之利也。”帝不聽。
戊子,遼以應聖節上太皇太后壽,宴羣臣、命婦。冊妃蕭氏為皇后。後,樞密使惠之女也。進封皇弟和囉噶為魯國王,阿璉為陳國王。
辛卯,遼詔部署院:“事有機密即奏,其投謗訕書輒受及讀者,並棄市。”
甲午,遼以樞密副使姚景行為參知政事,翰林學士吳湛為樞密副使,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韓紹文為上京留守。
知制誥劉敞使於遼,素習知山川道徑,遼人道之行,自古北至柳河,回屈殆千里,欲誇示險遠。敞質譯人曰:“自松亭趨柳河,甚逕且易,不數日可抵中京,何為故道此?”譯相顧駭愧,曰:“實然,但通好以來,置驛如是,不敢變也。”
丁酉,詔:“武臣有贓濫者毋得轉橫行,其立戰功者許之。”
戊戌,遼主命設學養士,頒《五經》傳疏,置博士、助教各一員。
庚子,遼遣使致興宗遺留物及謝弔祭。
遼以知涿州楊績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
庚戌,太白晝見。
遼以聖宗在時生辰,赦上京囚。
壬子,新修醴泉觀成,即祥源觀也,因火更其名。
是歲,遼主御清涼殿,策進士張孝傑等四十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