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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揚休

鎖定
石揚休(995~1057),字昌言,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眉山市)人。 仁宗景祐五年(1038)進士。授同州觀察推官,遷知中牟縣。後以刑部員外郎知制誥、同判太常寺,兼勾當三班院,為宗正寺修玉牒官。遷工部郎中,未及謝,於嘉祐二年卒,年六十三。
本    名
石揚休
昌言
所處時代
宋朝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眉州眉山
出生日期
995年
逝世日期
1057年
主要作品
西齋文集

石揚休人物簡介

石揚休,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眉山市)人。 仁宗景祐五年(1038)進士。授同州觀察推官,遷知中牟縣。後以刑部員外郎知制誥、同判太常寺,兼勾當三班院,為宗正寺修玉牒官。遷工部郎中,未及謝,於嘉祐二年卒,年六十三。
有《西齋文集》十卷,已佚。事見《名臣碑傳琬琰集》中集卷一六範鎮撰《石工部揚休墓誌銘》,《宋史》卷二九九有傳。

石揚休史籍記載

《宋史》卷二百九十九·列傳第五十八·石揚休傳
石揚休,字昌言,其先江都人,唐兵部郎中仲覽之後,後徙京兆。七代祖藏 用,右羽林大將軍,明於歷數,嘗召家人謂曰:“天下將有變,而蜀為最安處。”乃去依其親眉州刺史李滈,遂為眉州人。
揚休少孤力學,進士高第,為同州觀察推官,遷著作佐郎、知中牟縣。縣當國西門,衣冠往來之衝也,地瘠民貧,賦役煩重,富人隸太常為樂工,僥倖免役者凡六十餘家。揚休請悉罷之。改秘書丞,為秘閣校理、開封府推官,累遷尚書祠部員外郎,歷三司度支、鹽鐵判官。坐前在開封嘗失盜,出知宿州
頃之,召入為度支判官,修起居注。初,記注官與講讀諸儒,皆得侍坐邇英閣。揚休奏:“史官記言動,當立以侍。”從其言。判鹽鐵勾院,以刑部員外郎知制誥、同判太常寺。初,內出香祠温成廟,帝誤書名稱臣,揚休言:“此奉宗廟禮,有司承誤不以聞。”帝嘉之。兼勾當三班院,為宗正寺修玉牒官。遷工部郎中,未及謝,卒。
揚休喜閒放,平居養猿鶴,玩圖書,吟詠自適,與家人言,未嘗及朝廷事。
及卒,發楮中所得上封事十餘章,其大略:請增諫官以廣言路,置五經博士使學者專其業,出御史按察諸道以防壅蔽,復齒胄之禮以強宗室,擇守令,重農桑,禁奢侈,皆有補於時者。然揚休為人慎默,世未嘗以能言待之也。至於誥命,尤非所長。
平生好殖財。因使契丹,道感寒毒,得風痹,謁告歸鄉,別墳墓。揚休初在鄉時,衣食不足,徙步去家十八年。後以從官還鄉里,疇昔同貧窶之人尚在,皆曰:“昌言來,必賙我矣。”揚休卒不揮一金,反遍受裏中富人金以去。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