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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孢羥羧氧
鎖定
【別名】拉氧頭孢鈉;拉他頭孢,拉塔莫噻;拉氧頭孢;羥羧氧酰胺菌素鈉;羥羧氧酰胺黴素;噻嗎靈;頭孢羥羧氧;氧雜頭孢唑;注射用噻嗎氧,羥羧氧酰胺頭孢菌素,噻嗎氧·
【外文名】Latamoxef,Moxalactam,Shiomarin,Festamoxin
頭孢羥羧氧成分
頭孢羥羧氧性狀
頭孢羥羧氧藥理作用
抗菌譜與頭孢噻肟近似,對多種革蘭陰性菌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大腸桿菌、流感桿菌、克雷白桿菌、各型變形桿菌、腸桿菌屬、枸櫞酸桿菌、沙雷桿菌等常對該品高度敏感。對厭氧菌有良好的抗菌作用。此外,由於該品的耐β-內酰胺酶的性能強,微生物對該品很少發生耐藥性。
頭孢羥羧氧適應症
頭孢羥羧氧用量用法
1.肌注:1次0.5~1g,每日2次,用0.5%利多卡因注射液溶解,作深部肌注。2.靜注:1次1g,每日2次,溶解於等滲鹽水或5%~10%葡萄糖液10~20ml液體中,緩緩注入。3.靜滴:1次1g,每日2次,溶於等滲鹽水或5%~10%葡萄糖液100ml中滴入,重症可加倍量給予。4.兒童用量:1日每千克體重40~80mg,分2~4次,靜注和靜滴可用等滲鹽水,5%~10%葡萄糖注射液、滅菌注射用水、低分子右旋糖酐注射液等作溶劑,但不得與甘露醇注射液相配伍
頭孢羥羧氧注意事項
1.偶可致過敏性休克或其他過敏症狀。2.其他不良反應有腎臟損害、血象改變、肝功能受損、胃腸道反應、菌羣失調等。3.該品還可致出血傾向,劑量增大時尤甚。4.溶解後應立即使用,未用完的藥液必須在冰箱中保存,在24小時內用完。
頭孢羥羧氧藥品規格
注射劑:每瓶0.25g、0.5g、1g。
頭孢羥羧氧其他信息
2010版中國藥典修訂增訂內容
拉氧頭孢鈉
Layangtoubaona
Latamoxef Sodium
C20H18N6Na2O9S 564.44
該品為(6R,7R)-7-[2-羧基-2-(4-羥苯基)乙酰氨基]-7-甲氧基-3-[(1-甲基-1H-四唑-5-基)硫代甲基]-8-氧代-5-氧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甲酸二鈉鹽。按無水物計算,含C20H20N6O9S不得少於83.0%。
【性狀】該品為白色至淡黃色粉末或塊狀物;無臭,有引濕性。
該品在水和甲醇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乙醚中幾乎不溶。
(3)取該品與拉氧頭孢對照品適量,分別加水溶解並製成每1ml中含拉氧頭孢10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附錄Ⅴ B)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10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乙酸乙酯-水-乙腈-冰醋酸(21:9:7:7)為展開劑,展開,取出,熱風吹乾,置碘蒸氣中顯色。供試品溶液所顯主斑點的顏色和位置應與對照品溶液主斑點的顏色和位置相同。
(4)取該品適量,加水製成每1ml中含拉氧頭孢20μg的溶液,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附錄Ⅳ A)測定,在226nm及270nm的波長處應有最大吸收。
(5)該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拉氧頭孢對照品的圖譜一致。
(6)該品顯鈉鹽的火焰反應。
以上(2)、(3)兩項可選做一項。
【檢查】 酸度 取該品,加水製成每1ml中約含拉氧頭孢0.1g的溶液,依法測定(附錄Ⅵ H),pH值應為5.0~7.0。
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該品5份,分別加水製成每1ml中含拉氧頭孢0.1g的溶液,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渾濁,與1號濁度標準液(附錄Ⅸ B)比較,均不得更濃;如顯顏色,與黃色或黃綠色6號標準比色液(附錄Ⅸ A 第一法)比較,均不得更深。
水分 取該品,照水分測定法(附錄Ⅷ M 第一法 A)測定,含水分不得過5.0%。
異構體比例 取該品適量,照含量測定項下的方法測定,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拉氧頭孢R異構體與拉氧頭孢S異構體峯面積之比應為0.8~1.4。
有關物質 取該品適量,精密稱定,加水溶解並稀釋成每1ml中含拉氧頭孢1.0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對照溶液。照高效液相色譜法(附錄V D)測定,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為填充劑;流動相A為0.01mol/L醋酸銨溶液-甲醇(99:1),流動相B為0.01mol/L醋酸銨溶液-甲醇(70:30),按下表進行線性梯度洗脱;流速為每分鐘1.0ml;柱温為30℃;檢測波長為254nm。取供試品溶液適量,在80℃水浴中加熱30分鐘,冷卻,量取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拉氧頭孢R異構體峯保留時間約為17分鐘,且R異構體和S異構體兩主峯之間分離度應不小於3.0,兩主峯與相鄰雜質峯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精密量取對照溶液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調節檢測靈敏度,使兩主成分中任一主成分色譜峯的峯高約為滿量程的20%-25%。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和對照溶液各10μ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供試品溶液的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峯,單個雜質峯面積不得大於對照溶液兩主峯面積之和的2倍(2.0%),各雜質峯面積的和不得大於對照溶液兩主峯面積之和的5倍(5.0%)(供試品溶液中任何小於對照溶液兩主峯面積0.1倍的峯可忽略不計)。
時間(min) | A相(%) | B相(%) |
0 | 99 | 1 |
30 | 50 | 50 |
40 | 0 | 100 |
50 | 0 | 100 |
51 | 99 | 1 |
65 | 99 | 1 |
殘留溶劑 照殘留溶劑測定法(附錄Ⅷ P)測定。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以DB-624毛細管柱(30m×0.32mm×1.8μm)(或極性相近的固定液)為色譜柱;柱温:程序升温,30℃維持15分鐘,以8℃/min的升温速率升至120℃,維持8分鐘;檢測器為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FID),檢測器温度為170℃;進樣口温度為150℃;載氣為氮氣,流速為1.0ml/min。頂空温度為80℃,頂空時間為30min,進樣體積為1.0ml。取系統適用性溶液頂空進樣,按正丙醇(內標)、硝基甲烷、丁酮、乙酸乙酯順序出峯,硝基甲烷、丁酮和乙酸乙酯峯間的分離度均應符合規定。
內標溶液的製備 取正丙醇適量,用無有機溶劑的水稀釋成每1ml中約含200μg的溶液,作為內標溶液。
系統適用性溶液的製備 分別稱取硝基甲烷、丁酮和乙酸乙酯適量,加二甲基亞碸適量使溶解,用內標溶液稀釋成每1ml約含硝基甲烷5μg、丁酮200μg和乙酸乙酯200μg的溶液,量取5ml,置20ml頂空瓶中,密封瓶口,作為系統適用性溶液。
供試品溶液的製備 取供試品約0.5g,精密稱定,置20ml頂空瓶中,精密加內標溶液5ml,使溶解,密封瓶口,作為供試品溶液;
對照品溶液的製備 分別精密稱取乙酸乙酯、丁酮、丙酮、二氯甲烷、吡啶、硝基甲烷對照品適量,加二甲基亞碸適量使溶解,用內標溶液稀釋成每1ml中含乙酸乙酯200μg、丁酮200μg、丙酮200μg、二氯甲烷24μg、吡啶20μg、硝基甲烷5μg的混合對照品溶液。精密量取混合對照品溶液5ml,置20ml頂空瓶中,密封瓶口,作為對照品溶液。
測定法 分別取供試品溶液和對照品溶液頂空進樣,記錄色譜圖,按內標法以峯面積計算,各殘留溶劑含量應符合規定。
甲醇 取供試品約0.2g,精密稱定,置20ml頂空瓶中,精密加內標溶液5ml使溶解,密封瓶口,作為供試品溶液。精密稱取甲醇適量,加內標溶液稀釋製成每1ml中含甲醇120μg的溶液,精密量取5ml,置20ml頂空瓶中,密封瓶口,作為對照品溶液。以DB-624毛細管柱(30m×0.32mm×1.8μm)(或極性相近的固定液)為色譜柱;柱温:程序升温,30℃維持15分鐘,以8℃/min的升温速率升至120℃,維持8分鐘;;檢測器為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FID),檢測器温度為170℃;進樣口温度為150℃;載氣為氮氣,流速為1.0ml/min。頂空温度為60℃,頂空時間為30min,進樣體積為1.0ml。分別取供試品溶液和對照品溶液頂空進樣,記錄色譜圖,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應符合規定。
可見異物 取該品5份,每份約含拉氧頭孢1g,加微粒檢查用水製成每1ml中含拉氧頭孢0.1g的溶液,依法檢查(附錄Ⅸ H),應符合規定。
不溶性微粒 取該品3份,加微粒檢查用水製成每1ml中含拉氧頭孢0.1g的溶液,依法檢查(附錄Ⅸ C),每1g拉氧頭孢中含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大於6000個,含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大於600個。
細菌內毒素 取該品,依法檢查(附錄Ⅺ E),每1mg拉氧頭孢中含內毒素的量應小於0.0125EU。
無菌 取該品,加0.9%氯化鈉溶液溶解後,轉移至0.1%無菌蛋白腖水中,製成每1ml中含供試品30mg的供試液,經薄膜過濾法處理,用0.1%無菌蛋白腖水分次沖洗(每膜不少於700ml),以大腸埃希菌為陽性對照菌,依法檢查(附錄Ⅺ H),應符合規定。
【含量測定】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附錄Ⅴ D)測定。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為填充劑;以0.01mol/L醋酸銨溶液-甲醇(19:1)為流動相;流速為每分鐘1.0ml;柱温為30℃;檢測波長為254nm。取拉氧頭孢對照品適量,加水溶解並稀釋成每1ml中約含0.25mg的溶液,取上述溶液適量,在80℃水浴中加熱30分鐘,冷卻,量取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拉氧頭孢R異構體、拉氧頭孢S異構體依次流出;拉氧頭孢R異構體和拉氧頭孢S異構體的分離度應不小於4.0,兩主峯與相鄰雜質峯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
測定法 取該品適量(約含拉氧頭孢25mg),精密稱定,置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拉氧頭孢對照品適量,同法測定,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供試品中C20H20N6O9S的含量。
【類別】 β-內酰胺類抗生素,氧頭孢類
【貯藏】 5℃以下,密閉保存
【製劑】 注射用拉氧頭孢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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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衞生部關於印發《處方常用藥品通用名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06-08]
- 2.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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