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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產業化

(農業學術語)

鎖定
農業產業化(industrial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e)是以市場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主導產業、產品為重點,優化組合各種生產要素,實行區域化佈局、專業化生產、規模化建設、系列化加工、社會化服務企業化管理,形成種養加工、產供銷、貿工農、農工商、農科教一體化經營體系,使農業走上自我發展、自我積累、自我約束、自我調節的良性發展軌道的現代化經營方式和產業組織形式。它實質上是指對傳統農業進行技術改造,推動農業科技進步的過程。這種經營模式從整體上推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是加速農業現代化的有效途徑。
中文名
農業產業化
外文名
Agriculture Industrialization
基本特徵
規模化,專業化,市場化,區域化
發源地
山東省濰坊市
代表人物
王樂義,王金友,劉峯岫,艾豐
提出時間
1993年

農業產業化基本思路

農業產業化 農業產業化
農業產業化的基本思路是:確定主導產業,實行區域佈局,依靠龍頭帶動,發展規模經營,實行市場牽龍頭,龍頭帶動基地,基地連農户的產業組織形式。它的基本類型主要有:市場連接型、龍頭企業帶動型、農科教結合型、專業協會帶動型。 [1] 

農業產業化發展趨勢

農業 農業
中國農業產業化與農產品加工深度調研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2006年以來,國家出台了一系列有關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問題的中央一號文件。2011年4月20日,商務部、財務部聯合印發的《關於2011 年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在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四川和陝西等省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通知明確工作的市場化運作,鼓勵地方在規劃、用地、用水、用電、税收、資金等方面出台優惠政策,對納入試點的項目,中央財政將提供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50%的資金支持。
據統計,2010年,中國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5919、19109 元,2000-2010年間,其複合增速分別為10.1%、11.8%。《全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目標為,截止2015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加至8310元以上,“十二五”期間年均增速在7%以上。農產品流通產業已成為農村經濟發展中最活躍的產業之一。據統計,2010年中國生產的農產品商品量約為16億噸(不計木材),較2005年增長29.6%,高出同期總產量增速12.3個百分點。而2010年中國進入流通領域的實體農產品的價值總額為2.24萬億元,佔當年社會物流總額的1.78%;億元以上的農產品交易市場1672個,成交總額1.61萬億元,其中以批發為主的市場有979個,成交額1.39萬億元;以零售為主的市場有693個,成交額0.22萬億元。同年,中國農貿市場數量穩定在2.5萬家左右,與農產品零售相關的超市連鎖總店(含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倉儲會員店)568家,門店數量4.0113萬家,商品銷售總額5893.96億元。
不過,目前中國農產品市場流通體系還不健全,基礎設施總體薄弱、信息不對稱、產銷組織化偏低的問題仍然突出。特別是近幾年來隨着市場化、國際化程度的穩步提高,農業和宏觀經濟的互動性增強,農產品市場與國際市場的聯動性增強,鮮活農產品市場波動加劇,部分地區出現買難、賣難交替的情況,價格的暴漲暴跌也時有發生,應儘快推進中國農產品流通體系進一步發展。
財政部發布消息,中央財政將下撥農業綜合開發資金8.05億元,大力支持以股份合作社、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等為主體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設,促進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市場競爭力強的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加快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和提升農業競爭力。財政部的舉措無疑為農村產業化發展提供了方向和引導作用。
農村扶貧攻堅工作是一個系統化的工程,地方政府推動農民積極發展特色農業不能僅限於引導農民積極種植,更應當通過各種新型農業經營實體,推動農業產業化,加強農業產業集聚,提高農產品附加值,開拓農民增產和增收的渠道,並在適當的時候,拓展農業產業鏈,發展食品產業園區,提升縣域農業的競爭力,從而真正確立“一縣一特”產業政策的持續穩定發展,為農民扶貧致富工作提供長久可持續的解決方案。

農業產業化基本特徵

農業產業化簡介

農業產業化經營與傳統封閉的農業生產經營相比,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徵:

農業產業化市場化

市場是農業產業化的起點和歸宿。農業產業化的經營必須以國內外市場為導向,改變傳統的小農經濟自給自足、自我服務的封閉式狀態,其資源配置、生產要素組合生產資料和產品購銷等靠市場機制進行配置和實現。

農業產業化區域化

即農業產業化的農副產品生產,要在一定區域範圍內相對集中連片,形成比較穩定的區域化的生產基地,以防生產佈局過於分散造成管理不便和生產不穩定。

農業產業化專業化

即生產、加工、銷售、服務專業化。農業產業化經營要求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生產率、資源利用率和農產品商品率等等,這些只有通過專業化才能實現。特別是作為農業產業化經營基礎的農副產品生產,要求把小而分散的農户組織起來,進行區域化佈局,專業化生產,在保持家庭承包責任制穩定的基礎上,擴大農户外部規模,解決農户經營規模狹小與現代農業要求的適度規模之間的矛盾。

農業產業化規模化

生產經營規模化是農業產業化的必要條件,其生產基地和加工企業只有達到相當的規模,才能達到產業化的標準。農業產業化只有具備一定的規模,才能增強輻射力、帶動力和競爭力,提高規模效益

農業產業化一體化

即產加銷一條龍、貿工農一體化經營,把農業的產前、產中、產後環節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龍”型產業鏈,使各環節參與主體真正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均沾、同興衰、共命運的利益共同體。這是農業產業化的實質所在。

農業產業化集約化

農業產業化的生產經營活動要符合“三高”要求,即科技含量高,資源綜合利用率高,效益高。

農業產業化社會化

服務體系社會化。農業產業化經營,要求建立社會化的服務體系,對一體化的各組成部分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的信息、技術、資金、物資、經營、管理等的全程服務,促進各生產經營要素直接、緊密、有效的結合和運行。

農業產業化企業化

即生產經營管理企業化。不僅農業產業的龍頭企業應是規範的企業化運作,而且其農副產品生產基地為了適應龍頭企業的工商業運行的計劃性、規範性和標準化的要求,應由傳統農業向規模化的設施農業、工廠化農業發展,要求加強企業化經營與管理
上述特點説明,農業產業化的內涵非常豐富,而且從這些豐富的內涵中,還可以引伸出其他許多外延作用和意義。例如對鄉鎮企業產業結構產品結構調整的作用,對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和農村城鎮化的推動作用等等。

農業產業化特點介紹

一是中西部地區整體跟進,整體發展水平提高。據二00二年底對農業產業化的統計,全國有各類產業化組織總數九萬四千多個,比二000年增長了百分之四十一點六,同時中西部湧現了一批雙匯、蒙牛排頭兵,體現了中西部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巨大潛力。
二是產業化領域拓寬,龍頭組織結構區域合理。近幾年越來越體現出農業一體化發展的要求,展現了農業一體化發展的大趨勢。產業化組織按產業分類,種植類佔百分之四十四點八,畜牧業佔百分之二十四點一,水產化組織佔百分之八點二,林特產業佔百分之十點四,還有其他類型佔百分之十點五。
三是產業化發展動力機制不斷完善。企業和農户建立合理的利益連接機制,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核心和內在的動力。合同、合作、股份合作三種比較穩定的利益連接方式所佔的比例達到百分之七十七點八。
四是引入現代企業管理機制,龍頭企業的帶動能力明顯增強。在產業化發展中,龍頭企業處於市場競爭的最前沿,他們通過優化資本結構,採取兼併聯合、股份改造等多種方式進行改制,不斷增強自身的活力,取得了很好的效益。

農業產業化發源地

產業化經濟 產業化經濟
山東省濰坊市是農業產業化的發源地。農業產業化經營作為一種新的生產經營方式,誕生在中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1992至1993年間,並不是偶然的。它是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多種矛盾相互作用的必然結果,是農村廣大幹部羣眾積極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發展新路子的必然結果。從濰坊的情況看,當時市場取向的農村改革已經取得了巨大的階段性成果,農業和農村經濟取得了長足發展。但是,在前進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
一是農民單家獨户的分散經營與大市場的矛盾日益突出。農業生產多了砍、少了趕、一哄而上、一鬨而下、大貴大賤、大起大落的情況多次反覆出現;農民生產規模小,農產品批量小,質量差,履約率低,很難進入大市場、大流通
二是城鄉關係、工農關係不協調,農業比較效益低,與其他產業利益分配不合理的矛盾更加尖鋭。農民務農積極性不高,投入嚴重不足,農民收入增長減緩,農業持續發展面臨挑戰。
三是農業領域市場法規不配套、不完善,農村經濟運行機制與市場經濟發展要求不相適應的矛盾日趨明顯。隨着市場行情的變化,農產品加工經營者或者搶收搶購,或者拒收拒購,農民或者待價而沽,或者有貨難售,各方之間缺少利益連接機制,經濟行為隨意性很大,影響了農業穩定發展。
這些矛盾和問題,説明農業這個國民經濟基礎產業還比較脆弱,缺少自我積累和自我發展的能力,原有的農業運行機制和生產經營方式顯然已經不適應現代農業高速發展的要求,需要探索一種更高層次、更加適應生產力水平的運行機制和經營方式。黨的十四大做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歷史性決策,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探索農業發展新路子的要求就顯得更加迫切。
根據上述情況,濰坊市認真總結了諸城市貿工農一體化壽光市依靠市場帶動發展農村經濟、寒亭區“一鄉一業,一村一品”和高密市實行區域種養等做法和經驗,組織力量出國考察學習了日本農協、法國農業聯合體、美國垂直一體化農業公司等管理現代化農業的先進經驗。通過總結、對比、借鑑,全市上下形成了共識:要克服和解決農村改革與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擺脱農業困境,就必須按照產業化的要求來組織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儘快形成內聯千家萬户,外聯國內外市場的產業化、系列化生產經營體系。市委、市政府在反覆討論、統一思想的基礎上,於1992年明確提出了“農業產業化”,1993年初正式做出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全面實施農業產業化戰略。其基本內涵是: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以科技為支撐,圍繞主導產業,優化組合各種生產要素,對農業和農村經濟實行區域化佈局、專業化生產、一體化經營、社會化服務企業化管理,形成市場牽龍頭、龍頭帶基地、基地連農户,集種養加、產供銷、內外貿、農科教於一體的農業經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基本思路是:確立主導產業,實行區域佈局,依靠龍頭帶動,發展規模經營。確立主導產業,就是充分發揮當地優勢,按照市場需求,選擇那些市場容量大、單位產出高、經濟效益好的產業和產品作為開發重點,把生產、加工、儲運、銷售融為一體,形成產業優勢。實行區域佈局,就是圍繞主導產業和重點產品,科學規劃,合理佈局,發展多種專業生產區和各類專業鄉鎮、專業村、户,建立各具特色的商品生產基地。依靠龍頭帶動,就是組建和扶持外聯市場,內聯千家萬户,集信息、科研、加工、運銷、服務於一體的龍頭企業和龍頭企業集團,帶動廣大農民將產品銷往國內外市場。發展規模經營,就是圍繞提高勞動生產率農產品商品率,優化組合生產要素,充分挖掘生產潛力,大規模、大批量地組織生產和經營,形成規模優勢,實現最佳效益。二十幾年來,濰坊市按照這一思路,堅持不懈地探索實踐,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農業產業化相關提出

農業產業化簡介

農業產業化發源於山東省濰坊,這已是不爭的事實。那麼,農業產業化的是怎樣發源於濰坊,又是怎樣進入中央決策,逐步推廣全國的呢?這需從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大精神開始。

農業產業化1992年

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召開之後,時任山東省委書記的姜春雲、省長趙志浩於11月20日至12月1日,到濰坊就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大和省委五屆九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進行調研,調研結束時向陪同其調研的時任濰坊市委書記的趙長風,市委副書記、市長齊乃貴,市委副書記劉峯岫等領導同志交待了一項任務,即在濰坊商品經濟大合唱、貿工農一體化做法的基礎上,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探索新的更高層次的農業發展機制。這是濰坊農業產業化誕生的直接背景。

農業產業化1993年

1993年初,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濰坊市委領導同志組織市委辦公室、研究室、市農委等部門的同志,在廣泛調查研究、全面總結濰坊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的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提出了“農業產業化”這個對中國農業發展具有歷史性重大影響的概念。
這個概念的具體內涵,進行了長時間的反覆推敲和提煉,最初概括為“發展主導產業,堅持區域佈局,突出龍頭帶動,實現規模效益”。後又修改為“立足主導產業,形成區域發展,發揮龍頭作用,發展規模經營”。最後確定為“確立主導產業,實行區域佈局,依靠龍頭帶動,發展規模經營”。至此,據查全國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史上還未發現“農業產業化”這一名詞概念。
1993年3月中旬開始,市委領導同志組織市委辦公室、研究室、市農委的同志着手市委、市政府關於實施農業產業化戰略的文件起草工作。文件起草過程中,市委領導同志先後深入昌邑市(因該市上世紀七、八年代鄉鎮企業發展較快,曾把鄉鎮企業稱作龍型經濟,實際是後來的農業龍頭企業的雛型)、壽光市(因該市市場帶動農來農村經濟發展比較快,具有發展農業產業化的良好基礎)、寒亭區(因該區以雙羊鎮全鎮發展豬鬃刷子為代表的一村一品、一鄉一業是農業產業化經營形式的形式的典型)、諸城市(因該市是商品經濟大合唱、貿工農一體化發展,已初具農業產業化發展模式,也是最易組織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地方)、安丘市(因該市當時的大姜、大蒜、大葱等主導產業已形成規模經營),還有昌樂、高密等縣市廣泛調查研究,並且一方面調查研究,另一方面與這些縣市區的黨政主要領導深入交談,對農業產業化進行廣泛發動。至1993年5月20日,《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關於按照農業產業化要求進一步加強地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領導的意見》的文件稿初步形成,市委領導與起草文件的同志們進行了5次重大修改。5月23日,此件提交市委常委會議討論研究定稿,5月25日正式印發。經查實,這是中國農業產業化發展史上第一個以一級黨委、政府名義出台的關於發展農業產業化的文件。以這個文件為標誌,濰坊在全國率先提出並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戰略拉開序幕。
濰坊市委市政府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的戰略在全省、全國引起了強烈反響和巨大轟動,也引起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領導的高度關注,省領導和省直有關部門先後多次來濰坊指導、總結和推廣農業產業化,省農委組成專門調查組,赴濰坊深入調查,形成的《關於按產業化組織發展農業的初步設想與建議》的調查報告,省政府辦公廳於6月中旬在《參閲件》上轉發。
1993年10月11日和12日,《農民日報》分兩次在顯著位置發表了記者張德修李佔祥採寫的長篇通訊《輕舟正過萬重山---山東各級領導抓住產業化帶領農民闖市場思路考》上篇和下篇,這是中國關於農業產業化的第一篇報道。報紙在編者按中指出:“通訊《輕舟正過萬重山》寫的是山東省各級領導在帶領農民闖市場中形成的思路、辦法和措施,值得正在領導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軌道的各級參考。”這是對農業產業化經驗具有普遍意義的第一個説法。其下篇中用黑體顯明標題“濰坊:農業產業化發源地”。這是國家級媒體第一次也是最早界定濰坊是農業產業化發源地。以此為發端,各新聞媒介紛紛編髮一系列產業化的典型報道評介文章。

農業產業化1994年

1994年,山東省委印發1號文件,號召全省推廣濰坊農業產業化經驗,並要求按照產業化組織農業生產,山東省農業產業化戰略進入了全面實施階段。在省裏發文件的同時,各地市也陸續出台了一系列發展農業產業化的政策措施,在全省迅速掀起了發展農業產業化的熱潮。
1994年11月初,省領導帶領農委及濰坊市的負責同志專程向時任國務委員的陳俊生同志作了彙報,陳俊生同志當即表示,山東又對全國農業做出了一大貢獻,並批示將彙報提綱在國務院《參閲件》上予以轉發。國家財政部、中國農業銀行負責同志也對山東提出的思路和方案表示讚賞,並在資金上給予了很大支持。

農業產業化1995年

1995年3月22日,《農民日報發表《產業化是農村改革與發展的方向》,在全國大報上第一次提出“產業化是農村改革與發展的方向”,“產業化是農村改革自家庭聯產承包制以來又一次飛躍”。同年5月2日,《農民日報》一版頭條發表評論員文章《積極穩妥發展農業產業化》,是全國大報中第一篇正面肯定農業產業化的評論員文章。
人民日報社論《論農業產業化》 人民日報社論《論農業產業化》
1995年下半年,温家寶同志來山東視察農村工作,對實施農業產業化發展農村經濟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
1995年11月初,根據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領導意見,《人民日報》派出時任經濟部主任的艾豐同志和記者潘承凡同志,專程赴濰坊就農業產業化問題,進行了為期一週的深入系統的調查研究,醖釀人民日報社論的起草。就艾豐同志起草的社論初稿,濰坊市領導同志提出了很多意見和建議。1995年12月11日,人民日報以大社論的規格、超常規的篇幅發表社論《論農業產業化》,並配發三篇述評。這篇社論的發表,基本結束了對濰坊農業產業化名詞概念及內涵為期三年的爭論。至此,農業產業化思想在全國得到了廣泛傳播,產生了極大的反響。這既為這一新的農業發展思路進入中央決策奠定了思想輿論基礎,又為農業產業化在全國的推行和實施起到了重要的導向作用。

農業產業化1996年

1996年2月4日,江澤民同志在致信供銷社全國代表會議時第一次提出“引導農民進市場、推動農業產業化”。同年6月4日,江澤民同志視察農業、農村工作,提出“農業發展也要靠兩個轉變”的重要思想,為農業產業化提供了理論基礎。他在講話中對產業化給予充分肯定,為農業產業化的順利健康發展指明瞭方向。

農業產業化2001年至今

2001年10月,全國農業產業化現場經驗交流會在濰坊召開,100多名省、市、自治區和地市黨政分管領導、70多箇中直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農業部部長杜青林同志到會講話,會議主要解決了濰坊農業產業化如何進一步推廣全國的問題。
多年來,江澤民、胡錦濤、李鵬、朱鎔基、吳邦國、温家寶、賈慶林、李瑞環等五十多名黨和國家領導人先後多次前來濰坊考察,對濰坊農業產業化給予了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全國所有省份的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以及農業、財政、金融、經貿、外經貿、供銷等系統的有關負責同志也都先後多次參觀考察濰坊農業產業化。美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新加坡等70多個國家的專家、學者及領導人紛紛慕名而來,就濰坊農業產業化問題進行考察探討,僅2008年濰坊市就接待國內外農業產業化考察團(組)幾百個。
農業產業化是中國農業發展史上一次重大的革命,對中國農業現代化進程產生了深遠而重大的影響。

農業產業化艾豐與農業產業化

農業產業化艾豐簡介

筆 名: 文牛
性 別: 男
出生年月: 1938
民 族: 漢族
原名艾寶元,河北玉田人。中共黨員。1961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1981年又畢業於社科院研究生院。歷任北京電台編輯、記者,《人民日報》機動記者及經濟部主任、編委,高級記者。1977年開始發表作品。1995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著有報告文學、散文集《思考的筆》,報告文學《背水之戰》、《王守信集團破獲始末》,長篇報告文學《滄海·桑田、樂園》,格言集《智慧人生》,系列雜文《旅遊雜侃》,專著《中介論》,電視專題片撰稿《世紀的挑戰》(已錄製播出),主編《新聞文化研究》等。專著《新聞採訪方法論》獲中國社會科學吳玉章獎。 [2] 

農業產業化三篇述評

艾豐對“三農”的大貢獻,是較早總結、提升和推廣“農業產業化”這一農村改革發展中的新生事物
農業產業化述評之一 農業產業化述評之一
“農業產業化,同包產到户一樣,是中國農民的偉大發明。”艾豐對筆者説過,“這個詞不是我發明的,我所做的工作是總結、提升和推廣。山東濰坊每年四月召開國際風箏節,從1994年開始,在風箏節期間,都由《人民日報》經濟部、《求是》雜誌經濟部和濰坊市委市政府聯合召開某一個主題的論壇。1995年論壇的主題就是‘農業產業化’。會上介紹了當地實施農業產業化的情況和經驗。我覺得農業產業化有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有在全國作為農村工作一個基本戰略提出來並加以推廣的必要。會後又和經濟部的一個同志做了深入的調查,回來後寫了三篇報道,並用心寫了一篇《人民日報》社論,題目就叫做《論農業產業化》,這篇社論經中央審定以後發表了。”
這個舉動,影響很大。農業專家丁力在最近所作《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歷程、理論與政策》演講中評價:“當時浙江、廣東等省都在農村經濟發展中有了產業化的實踐,在理論和政策上有些探索,但其中山東的理論概括比較早,提出農業產業化的概念。《人民日報》的艾豐等同志到山東調查,和山東同志一起提煉觀點,發表社論,把這個概念推廣到全國,產生了很大的反響。”
農業產業化述評之二 農業產業化述評之二
論農業產業化》的社論和相關的三篇報道,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爐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改革創造出了中國農業歷史上最為耀眼的輝煌,但此後農業發展並沒有像想象的那樣風順船輕。1984年農業大豐收,卻引發了影響久遠的“倉容危機”,農民們辛辛苦苦生產出來的農副產品,無處銷售。1984年以後,糧食產量6年徘徊,進入90年代再度低速增長;棉花產量再也沒有接近過1984年那個高峯;農民收入增長一度停滯;城鄉收入比由1983年1?7∶1到1993年2?53∶1;農業投入逐年減少;農業生產始終未能擺脱“少了喊,多了砍”的怪圈。如何繼續前進?山東濰坊的“農業產業化”探索,讓人眼前一亮。這片充滿活力的土地撲面而來的農業產業化熱浪及其所顯示的強大生命力,強烈地感染着艾豐,激發着他寫作的靈感。
回京後,經過長久的思考,艾豐同記者潘承凡合作,經過幾個月的時間,四易其稿,寫就“山東濰坊農業產業化述評”三篇大稿,即《必由之路》、《造就一種新關係新格局》、《更廣更深更實的思考》,於1995年12月11日、13日、14日在《人民日報》重要版面連續登載。
農業產業化述評之三 農業產業化述評之三
艾豐認為,這樣重大的問題,光寫新聞報道是不夠的,寫一般的評論甚或是評論員文章,也是不夠的,一般要寫一篇有足夠分量的社論,而且題目要用大字眼。於是用了《論農業產業化》這個莊重的題目。社論發表於《必由之路》見報的同一天,1995年12月11日,位置是《人民日報》的頭版頭條,篇幅是2600字,四分之一版。這篇社論分析和闡述了“農業產業化”相關的各個問題:
產生的歷史背景:在農村改革兩個發明——包產到户和鄉鎮企業出現之後,需要一種把以往的發明聯結起來,總體提升農村改革的方式,農業產業化就是為解決這個問題應運而生的。
農業產業化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在包產到户多年不變,市場經濟越來越發展的趨勢不變的前提下,把千家萬户的分散農民和越來越大的市場相銜接。
農業產業化的內涵:它是以國內外市場為導向,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對當地農業的支柱產業主導產品,實行區域化佈局、專業化生產、一體化經營、社會化服務、企業化管理,把產供銷、貿工農、經科教緊密結合起來,形成“一條龍”的經營體制。
農業產業化的關鍵:發展龍頭企業。簡言之,改造傳統的自給半自給的農業和農村經濟,使之和市場接軌,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逐步實現農業生產的專業化、商品化和社會化。
社論和報道有兩個重要突破。一個是總結性的突破,艾豐着眼於農村經濟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市場經濟環境“兩個不能變”這一前提,鮮明地提出農業產業化的核心問題,就是如何把“千家萬户分散的生產經營方式和越來越連通一氣的大市場之間”聯結起來的問題。另一個是提法上的突破,艾豐套用毛澤東提出的“農業的根本出路在於機械化”,提出“農業的根本出路在產業化”。後面這句話現在也流行了。
1996年1月12日,江澤民總書記在《致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社全國代表會議的信》中,明確提出:“引導農民進入市場,把千家萬户的農民與千變萬化的市場緊密地聯繫起來,推動農業產業化,這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迫切需要,也是廣大農民的強烈要求。”這句話,對《人民日報》社論《論農業產業化》把“千家萬户分散的生產經營方式和越來越連通一氣的大市場之間”相銜接的表述,做了改進,“千家萬户”與“千變萬化”相對稱,修辭上更好了,更上口了。
《人民日報》關於農業產業化的系列稿件發表及其被中央領導認可,極大地推動了濰坊等地模式在全國的推廣。 [3] 

農業產業化農業產業化爭論

1996年,艾豐到了經濟日報社。當年,一位副總編輯開會回來,對艾豐説,有人給中央寫信,提出“農業產業化”提法不科學,以後不要再提了。
艾豐聞言一驚,江澤民的信中都使用了這個概念,為什麼會錯了呢?“不行,讓這個提法被認可,我是始作俑者,這事我要搞清楚。”
通過組織他了解到這是摘登了中國社科院一位學者給中央領導的信訪簡報。信中講到報刊上當前一些提法不科學,其中第一條就是“農業產業化”。
這位學者認為“農業產業化”提法不科學的理由是:農業本身就是第一產業,還要提什麼產業化?在理論上、邏輯上不通。艾豐決心辯個明白。
為此,艾豐找來了西方《產業經濟學》原作進行研讀。要從理論上講清問題,需要尋根溯源
一查書,有重要發現:外國學者最初説的是“第一次產業”、“第二次產業”、“第三次產業”,在第一、第二、第三後面都有個“次”字。所以,這裏的產業概念,不是簡單的順序概念,不是“第一”、“第二”、“第三”的順序的區別,而是產業自身生產過程的區別。第一次產業的屬性是直接取之於自然。第二次產業是在這個基礎上的進一步加工。農民生產棉花,是第一次產業。工人紡織棉花,是第二次產業。第三次產業,一般是指非物質生產部門,比如服務行業並不直接生產物質產品。在中國,已經把“次”字省略了,簡稱“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好像變成了順序性的排序。
艾豐很快寫就內參《關於“農業產業化”的提法》,報送中央有關領導。文章提出:
三次產業的概念,是在西方國家經濟已經相當發達,“第三次產業”已經迅速發展的時候,以“倒推”的方式“追溯”出來的分類方法,即給在此之前已經出現的農業、工業以“第一次產業”和“第二次產業”的命名。這個時候,這些國家不僅已經工業化了,而且農業也早已經不再是自然經濟狀態的農業,而是“工業化”了的或“產業化”了的農業了。因此,西方經濟學家稱之為“第一次產業”的那個農業,並不是任何狀態下的農業。不是指奴隸社會條件下的農業,也不是指封建社會條件下的農業,即不是指自然經濟狀態下的農業,而是指這些國家當時已經產業化了的農業。
三次產業,是西方發達國家經濟發展到相當高的水平之後提出來的概念。目前中國雖然引進了這些概念,但經濟發展狀況並沒有達到全面符合這個概念的水平。正像我們現在經常使用市場經濟這個概念,但中國經濟目前的狀況,還並不是成熟的市場經濟,而是處於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過渡狀態一樣。不瞭解名詞概念和實際狀況之間的差異,許多問題會想不清楚。
不是任何狀態下的農業都是我們現在説的“第一次產業”。在自然經濟條件下,農業雖然是直接對大自然的第一次加工,但是它還沒有形成現代意義上的“產業”,因之這個“第一次”還不能合格地和“產業”聯結起來。中國的農業實際狀態,雖不能説還處在自然經濟狀態,但也還沒有發展成為成熟的與大生產相連的現代產業,至多也就是一個過渡狀態。中國農業今天還並沒有產業化,因此提出要“產業化”不僅可以,而且必須。
我認為這樣表述可能更符合實際。被稱為“第一次產業”的中國農業,是正處在產業化進程中的農業。這裏説的是互相聯繫而又區別的兩個問題:一個是借鑑西方經濟學的概念對國民經濟各個部門進行分類,那麼,中國農業可以稱為“第一次產業”;一個是針對中國農業發展現狀和前途提出的經濟工作的任務,那麼,可以説,中國農業正面臨着產業化的任務。兩者不可混同。因而提出“農業產業化”的要求是完全適當的。分了類不等於產業化的任務就完成了,這一點應該是很清楚的。
內參送上去後,主管農業的副總理姜春雲和主管體制改革的體改委主任李鐵映,分別對艾豐遞交的內參做了批示。姜春雲的批示是:這篇文章寫得很好,從理論到實踐把“農業產業化”説明白了,説得很正確,説得很明確,建議在報紙上公開發表……李鐵映也做了類似的肯定。
這樣,艾豐的文章於《經濟日報》1997年3月24日的《理論週刊》公開刊出。 [3] 

農業產業化進入中央決策

人們隨後在1997年9月12日黨的十五大開幕式上,聽到江澤民在政治報告中,明確地説:“積極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形成生產、加工、銷售有機結合和相互促進的機制,推進農業向商品化、專業化、現代化轉變。”
艾豐長舒一口氣:“‘農業產業化’不僅僅是概念問題,它對中國農村的發展具有極端重要性。在它出現之前,農村的改革是單項的、分散的,包產到户、鄉鎮企業都是單項的改革,還沒有把農業、農村作為一盤棋在市場經濟下運作。只有農業產業化是整體改革,能把過去的改革整合起來。我總結,農村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三句話。第一句話:目標是增加農民收入。怎麼增加收入?第二句話:根本途徑是把農民引入市場。但是,現在以傳統的一家一户的方式進入市場海洋,不是淹死就是嗆水。所以要有第三句話:‘農業產業化’是農民在市場海洋裏順利航行的大船。農村工作的總體思路實際就是這麼簡單,但是這個簡單的東西不是人們一下子都能認識到的。”

農業產業化農業龍頭企業

農業產業化扶持重點龍頭企業

2001年全國農業產業化現場經驗交流會在山東濰坊落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會上成了最受關注的話題之一。各地的實踐表明,哪裏有成規模、上檔次的龍頭企業,哪裏的結構調整就順利,農產品就銷路暢,價錢好,農民的收入也高一些。從一定意義上説,農民找到了龍頭企業,就等於找到了市場。
現在的問題是,中國的農業產業化經營還處在初級階段,各地的水平參差不齊,大多數龍頭企業的規模不大,帶動農户的能力有限,實力還需要進一步增強。入世在即,龍頭企業將直接面對風急浪高的國內外市場,與航空母艦似的龐然大物同場競技。我們的緊迫感、危機感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麼強烈。黨中央、國務院提出:在全國選擇一批有基礎、有優勢、有特色、有前景的龍頭企業,作為國家支持的重點。其用意就是要讓更多的龍頭企業儘快大起來、強起來。
2000年,國家八部門聯合公佈了151家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的名單,引起了業內人士的關注。但是記者在採訪中,經常聽到企業疑惑地發問,這些重點龍頭企業是按什麼標準、通過什麼方式認定的?同樣是從事農產品加工的,憑什麼這個企業能入選,那家企業卻被擋在門外?
時隔一年,國家九部門對重點龍頭企業的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暫行辦法公之於眾。不少過去讓人感到含混不清的問題現在明朗化了,但人們的關注程度未減反增。尚未入圍的企業掂量着,自己是否具備條件,什麼時候能夠躋身“國家隊”;已進入其列的企業也琢磨,按現在的標準衡量,自己能否保住在“國家隊”的地位?
企業為什麼如此看重這個稱謂?希望得到國家的重點扶持,只是理由之一。更要緊的是,重點龍頭企業的稱號表明實力、業績,更代表着信譽。這也是國家政策的導向。好比那些從體校、從省隊選拔進國家隊的運動員,必定是有實力,肯苦練,有培養前途的好苗子。要想成為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先得紮紮實實幹出點名堂。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取得共識,從一定意義上説,扶持龍頭企業,就是扶持農業,扶持農民。
2012年3月6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0號),指出:農業產業化是我國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的創新,是現代農業發展的方向。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以下簡稱龍頭企業)集成利用資本、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帶動農户發展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生產,是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主體,是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關鍵。支持龍頭企業發展,對於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現代農業建設和農民就業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 

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標準

什麼樣的企業有資格申報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新頒佈的《辦法》説得挺清楚,對企業的組織形式、經營的產品、加工和流通企業的規模、企業效益、負債與信用、企業帶動能力、產品競爭力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其中,給人印象深刻的有這樣幾條:
對企業的所有制形式未加限定。無論是國有、集體、私營企業,還是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企業,只要是依法設立的以農產品加工或流通為主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即可。
企業經營的產品中,農產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佔總增加值要達到70%以上。這就把那些只是拿農業當招牌的企業排除在外。
對企業效益、負債與信用的要求:企業的總資產報酬率應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企業應不欠税、不欠工資、不欠社會保險金、不欠折舊,不虧損。資產負債率一般應低於60%,銀行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含A級)。
強調企業帶動農户的能力。要求企業通過建立可靠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相當數量的農户。這就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與一般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區別了開來。
對中西部地區有所傾斜。無論是加工、流通企業的規模、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年交易規模,還是企業帶動農户的數量,對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東、中、西部地區,都設立了不同的標準。比如,加工、流通企業的總資產規模東部地區1億元以上,中部地區7000萬元以上,西部地區4000萬元以上。
讓市場化規則發揮更大作用
新出台的《辦法》,比以前更加完善,市場化色彩也更鮮明。
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林定根説,這個《辦法》在制定過程中,最重要的變化是,從強調微觀管理轉向主要提供服務,並明確提出,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不干預企業經營自主權
不走政府命名、官方授予的路子,而是把標準公佈出來,讓夠資格的企業按規定的程序進行申報,由專家組根據基本條件進行遴選和認定。
已經入選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有進有出,不搞終身制,引進競爭淘汰機制,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搞一次監測評價。動態監測合格的重點龍頭企業,繼續享受有關優惠政策;對監測不合格者,收回證書,取消其重點龍頭企業資格,不再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有人擔心,無處不在的弄虛作假,會使申報、認定和監測的過程流於形式,可是您別忘了,羣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真正做到公開、透明,就有了公平、公正的前提。只要嚴格按程序運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弄虛作假者就難以遁形。

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

名單彙總第一批到第五批(2000年-2011年)
第一批(共151家)
第二批(共235家)
第三批(共210家)
第四批(共333家)
第五批(共362家)
第六批 (共1196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