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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目人

鎖定
色目人,色目本義為「各色名目」,蒙古國前四汗(鐵木真窩闊台貴由蒙哥)時期,用蒙古語「合裏·亦兒堅」(qari irgen)對譯「色目」,指稱蒙古國治下的一切非蒙古人。忽必烈以來,由於所統治對象主要是漢地的漢語人羣,需要將土著漢語人羣與外來族羣相區別,色目中逐漸排除了漢語人羣,演化為西域諸國人的專稱,指蒙古、漢族之外的各族人,可分為十大模塊,包括乃蠻人、汪古人、西夏人、吐蕃人畏兀兒人、哈刺魯/阿兒渾人、花剌子模人、波斯人阿拉伯人康裏/欽察/阿速人,以及回回人,享有各種各樣的優待,輔助蒙古人統治,是蒙元政權的支柱。 [1-2]  [5]  [7] 
中文名
色目人
解    釋
對西域諸國人的專稱 [5] 
時    代
蒙元時期
地    位
蒙古人之下,漢人和南人之上
蒙古語
gari irgen

色目人詞義源流

色目」一詞,至少從唐朝初期以來已累見於官私文獻,意為「各色名目」。 [1] 
孔穎達禮記正義·卷十三·王制第五》:「『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醫、卜及百工。』注:言技謂此七者。《正義》曰:七者謂祝一、史二、射三、御四、醫五、卜六、百工七。射御前經以顯,此重雲者,上論所試之時,此論與祝、史、醫、卜並列見其色目。」《唐律疏議卷十三·户婚中·諸許嫁女》:「疏議白:『養』謂非己所生,『庶』謂非嫡子庶孽之類。以其色目非一,故云之『類』。」又《唐律疏議卷二十五·詐偽·諸妄認良人為奴婢部曲妻妾子孫者》:「答曰:『隨身之與部由,色目略同,亦同妄認部曲之罪。』」此皆用之於人之種類名目。《唐會要·卷二十六·待制官》:「顯慶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引諸色目舉人謁見,下詔策問之。」 [1] 
唐會要·卷八十三·租税》:「建中元年詔文:『其比來徵科色目,一切停罷。』」《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六》記其事,亦謂至德兵起,賦斂無常,諸司「各隨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紀極。」至是,始用楊炎議行兩税、「比來新舊徵科色目,一切罷之。」此指各色賦税之名目。 [1] 
楞嚴經》:「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行淫。同名慾火。」此泛指各色人慾。可知「色目」一詞,涵用極廣。《正脈疏》所謂:「色目者,猶言名色名目也。」則明與「諸色」一詞語意全同。 [1] 
在宋代,這個詞繼續廣泛使用。譬如《東京夢華錄·民俗》記汴京市民,「其士農工商諸行百户衣裝,各有本色。不敢做外。」故「街市行人,便認得是何色目。」《夢溪筆談·卷十九》記鄆州發掘出一甚大之銅弩機,其上刻文「臂師虞士,牙師張柔。」作者雲:「史傳無此色目人,不知何代物也。」《鶴林玉露·乙編卷之一》記經總錢:「軍興,議者再請施行,色目寢廣,視宣和有期焉。以迄於今,為州縣大患。」《鐵圍山叢談·卷六》記建溪進貢之龍茶,有「北苑龍培」、「正格」、「龍培」、「密雲龍」、「瑞雲翔龍」等名目。「其後祐陵雅好尚,故大觀龍焙歲貢色目外,乃進御苑玉芽、萬歲龍牙。」《野老紀聞》載陳長方讀史:「每看一傳,先定此人是何色目人,或道義,或才德。」此皆其類。
南部新書》:「大中以來,禮部放榜,歲取三人姓氏稀僻者,謂之『色目人』,亦謂之『榜花』。」《南部新書》所記,反映出早在宋朝初期以來,「色目人」已作為一個專名詞出現,指的是姓氏生僻的所謂「雜姓」人物。 [1] 
胡小鵬考察翻譯過程中大量保留蒙古語的語法特徵而形成所謂「蒙文直譯體」文件,發現「色目人」是蒙古語「合裏·亦兒堅」(qari irgen)的對譯,在蒙古國前四汗(鐵木真窩闊台貴由蒙哥)時期,用蒙古語「qari irgen」指稱蒙古國統治範圍內除蒙古人之外的一切被征服或聯合的對象。反映的是蒙古人我族與他者兩分的族羣認知。在漢地,該詞被譯寫為「色目」。忽必烈至元以後,由於統治對象主要是漢地的漢語人羣,需要將土著漢語人羣與外來族羣相區別,「合裏」(色目)中遂排除了漢語人羣,逐漸演化為西域諸國人的專稱。在這一過程中,在原有的蒙古人對「合裏」(色目)的他者認知之外,又產生了漢語人羣對「色目」的他者認知。兩種認知既有重迭,又有區別,蒙元中期以後,後一種認知成為了主流認知。 [2]  [5] 

色目人內部結構

元末陶宗儀的《南村輟耕錄》一書中記載色目31種:哈刺魯、欽察、唐兀、阿速、禿八、康裏、苦裏魯、刺乞歹、赤乞歹、畏吾兀、回回、乃蠻歹、阿兒渾、合魯歹、火裏刺、撒裏哥、禿伯歹、雍古歹、蜜赤思、夯力、苦魯丁、貴赤、匣刺魯、禿魯花、哈刺吉答歹、拙兒察歹、禿魯八歹、火裏刺、甘木魯、徹兒哥、乞失迷兒。 [3] 
錢大昕元史氏族表》探查,則有23種:畏兀、唐兀、康裏、乃蠻、雍古、欽察、阿速、迦葉彌爾、賓夷、族潁、突甘斯、威木魯、土波思烏斯藏攝族、回回、也裏可温、木速蠻、合刺魯、合魯、阿魯渾、尼波羅、板勒紇城、谷則乾兒、伊吾廬。 [3] 
近代屠寄蒙兀兒史記·色目氏族表》考索有26種:乃蠻、閤兒兀魯、畏兀兒、唐兀、雍古惕、甘木魯、赤乞歹、吐蕃、回回、也裏可温、曲兒只歹、阿刺温、苔失蠻、火裏刺、吐火裏刺、乞失迷兒、尼波羅、康裏、欽察、阿速、薛兒客速、密赤思、客剝兒、貴赤、禿魯花。 [3] 
張帆認為色目人的內部結構,顯示出一種「模塊」式結構,而非「圈層」式結構。稱其為模塊式結構,似乎與以往對色目人集團進行平面羅列的做法沒有什麼區別。例如陶宗儀列出色目31種,錢大昕列出23種,不就是31或23個模塊嗎?本質上確實差不多,但思路不盡相同。第一,構成色目人的諸多模塊,大小懸殊,不宜同等看待。重要的是搞明白有哪些大模塊,這樣色目人的輪廓就顯明瞭。第二,大模塊以外的小模塊十分細碎,數量難以落實,也沒必要完全落實。「色目人到底一共有多少種人」這樣的問題,是不會有答案的。第三,不宜把「回回人」簡單視為色目人當中的一大模塊,而應視為大模塊的補充概念。 [4] 
具體來説,蒙元時期色目人當中可以區分出十個大的模塊,初始分佈情況大致如圖: [4] 
色目人初始分佈情況 色目人初始分佈情況
乃蠻人,活動於漠北草原西部,是蒙元時期色目人中離蒙古人最近的,也是被蒙古最早征服的。蒙元后期,他們已經脱離了「色目」範疇,被視為蒙古人。 [4] 
汪古人,回鶻沙陀等部族混雜形成的一個族羣,主要活動於陰山北麓的漠南草原。 [4] 
③西夏人,也稱唐兀人或河西人,就是西夏國的遺民。西夏的統治者本來是党項人,但經過二百多年發展,在西夏似乎已經初步形成一種地域認同,以党項人為核心,吸納了當地的漢人、吐蕃人等族羣,成為蒙元時期的「西夏人」。 [4] 
④吐蕃人,即藏族先民。蒙元時期進入內地的吐蕃人大多是僧侶。 [4] 
⑤畏兀兒人,即高昌回鶻。回鶻人西遷後的一大分支,活動於以吐魯番為中心的新疆中部偏北地區。在蒙元時期尚未伊斯蘭化,主要信仰佛教,也有信仰景教的。 [4] 
⑥哈刺魯/阿兒渾人,這是兩個毗鄰的部族,都源於西突厥。哈刺魯人就是唐代的葛邏祿,活動於巴爾喀什湖以南,阿兒渾人位置更西一些。兩個部族的活動範圍基本都在當今哈薩克斯坦境內,歷史上稱為「七河地區」,因為這一帶有七條河流入巴爾喀什湖而得名。該地區位於天山西端,也被稱為西部天山地區。 [4] 
⑦花刺子模人,這是個地域人羣概念,指花刺子模帝國統治下的中亞居民。花剌子模是一個古老的部族,主要活動於中亞西部、裏海東側。12世紀強大起來,建立了覆蓋中亞、西亞的龐大帝國。它的中亞統治區域囊括了河中地區阿姆河錫爾河之間的平原地帶)和費爾幹納盆地,包括當今土庫曼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兩國全部,以及塔吉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哈薩克斯坦阿富汗的一部分。這裏在古代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民族大熔爐」,活動過許許多多的部族,很難給蒙古征服前夕的當地人找出一個準確的概括性名稱。以往的研究大多把這裏的人羣稱為「中亞突厥人」,這樣的稱謂有兩個問題:一是這裏雖然逐漸突厥化,但從人羣成分上説並不能等同於突厥人;二是會與上面提到的哈刺魯/阿兒渾人混淆。故此處稱當時這裏的人為「花剌子模人」。 [4] 
波斯人西亞伊朗地區的主要部族。被蒙古征服前夕,大都處於花刺子模統治之下。 [4] 
阿拉伯人阿拉伯半島北非的主體民族。被蒙古征服的阿拉伯人主要限於兩河流域。不過有些阿拉伯人在唐宋時期就沿海路來到中國,居住在南方沿海城市。他們的後代,只要是保持伊斯蘭教信仰的,在蒙元應該也屬於色目人。 [4] 
康裏/欽察/阿速人。這是三個大致毗鄰的遊牧部族,從東向西依次分佈在鹹海裏海以北直至頓河下游的草原上。族源十分古老,也比較複雜,共同特徵是與突厥有關或逐漸突厥化。以驍勇善戰著稱,被蒙古征服後,大批人被編入軍隊,到東亞作戰和鎮守。 [4] 
上面十大模塊構成了蒙元時期色目人的主體,但並非全部。色目人的複雜性在於,還包括許多不太引人注意、規模相對較小的模塊。比如斡羅思俄羅斯)人、乞失迷兒(克什米爾)人、忻都(印度)人、術忽(猶太)人、拂秣(西亞西部邊緣至歐洲)人、囉哩(吉普賽)人等等。對這些小模塊很難全部梳理明白,只能大致描述。 [4] 
剩下的問題主要就是回回人。回回人是蒙元時期色目人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卻不在上面十大模塊裏,這是因為回回人作為一個概念,性質與以上提到的各種人羣有所不同。以上提到的各種人羣都是部族或地域概念,回回人卻主要是文化或宗教概念:以上各種人羣都是原生概念,在當地就存在,回回人則是次生概念,當地沒有,是被漢人叫出來的。因此,應當把回回人作為色目人十大模塊的補充概念。 [4] 
從宋代到蒙元時期,「回回」概念的使用十分複雜且混亂,曾經單指喀喇汗王朝統治下的回鶻人,後來又逐漸擴大,一度擴大到泛指西域人(畏兀兒及其以西各部族),有時甚至可以作為色目人的代稱。不過到蒙元中後期,基本形成了一個相對而言穩定的理解,那就是上面⑦花刺子模人、⑧波斯人、⑨阿拉伯人三部分,再加上塔里木盆地南側的回鶻人。這些人籍貫分散,語言各異,是伊斯蘭教信仰將他們紐結為一個文化共同體。 [4] 
關於蒙元時期回回人這樣一個龐大的人羣組合,還需要補充説明以下三點: [4] 
1.塔里木盆地南側的回鶻人,曾受喀喇汗王朝統治,已經伊斯蘭化,過着定居生活,史料通常會以所在或臨近城市定性他們的歸屬,比如稱其為于闐或斡端(今和田)人、鴉兒看(今莎車)人、可失哈耳(今喀什)人等。或許可以把他們視為一個整體模塊,但很難給出簡明而精確的定義,因此,暫時還是當作一系列小模塊看待。他們與畏兀兒人同為當今維吾爾族的祖先,不過在蒙元時期並不混淆。 [4] 
2.蒙元時期回回人中,比重最大且最重要的是花刺子模人。當今所知一些蒙元時期最有名的回回人,比如牙老瓦赤、賽典赤、阿合馬,都是花刺子模人。其次是波斯人,再其次是阿拉伯人以及塔里木盆地南側回鶻人。中學歷史教材提到蒙元時期的回回人,只説由波斯人、阿拉伯人組成,不提及花刺子模人,其實很不準確。但若要是提及花刺子模人,又得花費不少的筆墨介紹花刺子模這個生僻的概念,所以略而不談。 [4] 
3.上面十大模塊中的⑥哈刺魯/阿兒渾人,同樣信仰伊斯蘭教。但他們與來自分散定居社會的⑦⑧⑨模塊等不同,是部落組織保持相對完好的遊牧部族,因此長期維持部族認同。蒙元時期史料中提到「回回人」,除個別場合外,並不包括哈刺魯/阿兒渾人。直到元亡後,留居漢地的哈刺魯/阿兒渾人才匯入回回人行列。 [4] 

色目人所享優待

色目人任官

  • 達魯花赤
《元史》卷5《世祖紀》載至元二年(1265年)二月:甲子,以蒙古人充各路達魯花赤,漢人充總管,回回充同知,永為定製。 [5] 
《元史》卷6《世祖紀》載至元五年(1268年)三月:罷諸路女直、契丹、漢人為達魯花赤者,回回、畏兀、乃蠻、唐兀人仍舊。 [5] 
《元史》卷13《世祖紀》載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八月:定擬軍官格例,以河西、回回、畏兀兒等,依各官品充萬户府達魯花赤,同蒙古人。女直、契丹同漢人。若女直、契丹生西北不通漢語者,同蒙古人;女直生長漢地,同漢人。 [5] 
以上詔令規定除了以蒙古人充達魯花赤外,河西、回回、畏兀兒等也可充任達魯花赤箭內亙由漢人不能充任達魯花赤,得出色目人的地位高於漢人的結論。 [5] 
作為權鎮一方的地方長官達魯花赤,主要由蒙古人擔任和少數與蒙古貴族有密切關係即有跟腳的色目人擔任。蒙古、色目人不恩意赴任的極邊遠的蠻荒之地則由漢人南人去充任。在蒙元初期,由於政權尚未穩固,滅宋正在進行,為籠絡漢族上層,有少量漢人、南人去充任達魯花赤,而隨着政權的鞏固,蒙元政權確立了在全中國的統治後,漢人南人充任達魯花赤的官員又被革罷。 [7] 
至元七年(1270年),達魯花赤弟男承廕,蒙古回回畏吾兒乃蠻唐元等達魯花赤應繼之人,「總管達魯花赤應合承襲之人於下州達魯花赤內敍用散府諸州達魯花赤應繼之人於縣達魯花赤內敍用,外司縣達魯花赤應繼之人難議定奪。」然而,據契丹女真漢兒達魯花赤應繼之人「擬同管民官體例承廕敍用」。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湖廣省言:『左、右江口溪洞蠻獠,置四總管府,統州、縣、洞百六十,而所調官畏憚瘴癘,多不敢赴,請以漢人為達魯花赤,軍官為民職,雜土人用之。』就擬夾谷三合等七十四人以聞,從之」。大德八年(1304年),投下達魯花赤,江浙行省中書省諮:「今後各投下各枝兒黑説知選陳蒙古人委付者,漢兒女真契丹達達小名黑做達魯花赤的都合革罷了有,…今後諸王駙馬各投下各枝兒黑行與文書他每分撥到城黑委付達魯花赤呵,選陳蒙古人呵,陳選有根腳的色目人委付者。」 [7] 
蒙元重視族羣等級和門第出身,實行族羣等級制和根腳制,根據家世任用官員,世代廕襲,享受根腳制的家族都是蒙古人、色目人,極少有漢人。 [6] 
  • 怯薛
1307年,至大改元詔書,「近為漢人南人軍站民匠等户,…已自元貞元年為始分陳,今後除正當怯薛歹蒙古色目人外,毋得似前亂行投屬」 [8] 
1311年,怯薛受官:「詔蒙古人降一等,色目人降二等,漢人降三等」 [8] 
1330年,分揀怯薛歹,中書省奏,節該:「各怯薛、各枝兒裏,將無體例的漢人、蠻子並[高麗]人的奴婢等夾帶着行呵,將各怯薛官、各枝兒頭目每,大伍拾柒下。…不應行的漢人、蠻子、高麗人每的奴婢,並冒名數目等有呵,怯薛官、各枝兒頭目盡數分揀出去」。 [8] 
怯薛,作為蒙元皇帝的親軍,又是蒙元官員的重要來源,對於蒙元政府有着極大影響,但作為作為蒙元官員來源的怯薛卻由蒙古、色目人來充任,漢人、南人不能充任怯薛歹,就阻止了漢人、南人進入仕途的一條極為重要的通道,此外,對於清除進入怯薛的漢人南人也有個變化的過程,蒙元早期有少數漢人、南人投充怯薛,後要求除正當的蒙古色目人外,漢人、南人不得亂投屬,當時怯薛受官尚有漢人、南人。但到蒙元中期,漢人南人投充怯薛的就要分揀出去,並且若有漢人、南人投充到怯薛,怯薛官也要受到處罰。這一逐漸變化的過程,表明蒙古政權對漢人的不信任不斷強化,同時也表明蒙元廷對官員控制力加強,以蒙古、色目人為主要依靠力量,對漢人南人的入仕源頭進行控制。 [8] 
  • 廕官
1300年,中書省奏奉聖旨節該:「上位知識有根腳的蒙古人每子孫承廕父職兄職呵,皇帝識也者。色目比漢兒人高等定奪。諸色目人比漢人優壹等受廕。正蒙古人若上位知識根腳深重人員,取自聖裁」,高漢人一等定奪,以後升遷自然就比蒙古慢很多,參與政權的機會大大誠少。至於自萬户至百户諸翼軍官,「子弟承襲父兄之職者,…設立武舉,並須習學兵法武藝。如蒙古、色目人,只試以武藝,如願試兵法,中者升階;漢人兼試兵法、武藝,中試者方許承襲」,漢人和南人軍官子弟承蔭,要比蒙古色目人測試的多,漢人南人軍官承葫的機會就少了,漢人南人軍官帶兵機會相對減少,軍權被牢牢控制在蒙古人手中。 [8] 
  • 國子學
1271年「詔立京師蒙古國子學,…於隨朝蒙古,漢人百官怯薛歹官員,選子弟俊秀者入學。」 [8] 
1315年「以所設生員百人,蒙古五十人,色目二十人,漢人三十人…元置蒙古二十人,漢人三十人。」 [8] 
1297年,設國子監,「生員二十人,蒙古漢人各半。」 [8] 
1304年「始定國子生,蒙古、色目、漢人三歲各貢一人。」 [8] 
1306年「國子學定蒙古、色目、漢人生員二百人,三年各貢二人。」 [8] 
1311年,「復立國子學,討貢法,蒙古授官六品,色目正七品,漢人從七品。試蒙古生之法,宜從寬,色目生稍加密,漢人則全科場之制。」 [8] 
也有漢人對此提出異議,如監察御史韓元善言:「請凡蒙古、色目、漢人,不限員額,皆的入學」。但這一主張並未被採納。國子學內「漢人生員,二年不能通一經,及不肯篤勤者,勒令出學」 [8] 
1342年,國子生員「十有八人。蒙古人六名,從六品出身;色目人六名,正七品出身;漢人、南人共六名,從七品出身。」 [8] 
1348年,四月「除列取是十八人外,今後再取副榜二十人,於內蒙古、色目各四名,前二名充司鑰,下二名充待儀舍人。漢人取一十二人,前三名充學正、司樂,次四名充學錄,典籍管勾,以下五名充舍人」 [8] 
1366年,關於國子生員的規定亦重申。 [8] 
國子學作為官員來源的重要途徑,蒙元國子學以蒙古人為主,漢人只佔少數,出任官職者,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各佔三分之一,國子生中漢人南人所佔份額與當時漢族佔全國人口的比重極不對稱,而蒙古、色目國子生卻以少數人口在國子學中佔三分之二的份額。 [8] 
國子生員任官品級,漢人南人也比蒙古色目人要低,這就延緩了漢人南人官員的升遷時間,相應的漢人南人到達更高職務管理國家事務的機會也就減少了。對於出任官制的國子生,出任者考試,漢人南人也比蒙古色目人嚴格得多。蒙元后期,國子生員數量雖有所增加,但此時武裝反元鬥爭也此起彼伏,蒙元政權處在分崩瓦解前夜,此時試圖以入仕為官拉攏漢族上層,但已經晚了。 [8] 
  • 官文
1269年,詔日:「凡文書皆用漢字及畏兀字,…凡璽書鬚髮,並用蒙古新字,仍以漢字副之」「諸內外百司五品以上表章,並以蒙古字書,毋敢不敬,仍以漢字書其副」。也有人提出文字全用漢字的,如1285年「中庶子巴拜以其子阿巴齊入見,論之以『毋讀蒙古書,須習漢人文字』」,但未被採納。 [8] 
1292年「敕用蒙古語諭河南官吏,用漢語渝江浙官吏,着為令」,北方蒙古官員較多,南方漢族官員較多。 [8] 
1295年札魯忽赤文移舊用國語,敕改從漢字」。 [8] 
1337年,詔:「禁漢人、南人不得習學蒙古、色目文字」。 [8] 
文字上,由於蒙古族為一等人,蒙古人充任各級地方長官。因此,頒發的公文要讓蒙古族官員讀懂,色目人是蒙古政權的最重要的結盟者,自然要有畏兀兒字公文,只是因為漢人南人又是占人口大多數的族羣,漢語公文才不得不必備。 [8] 

色目人租税

漢人南人實行不同於蒙古色目人的賦税制度,窩闊台初年「敕蒙古民有馬者輸牝馬一,牛百者輸牸牛一,羊百者輸粉羊一,為永制。…命河北漢民以户計,出賦調,耶律楚材主之;西域人以丁計,出賦調,麻合沒的滑剌西迷主之」。1286年「括諸路馬,凡色目人有馬者三取其二,漢民悉入官,敢匿互市者罪之。」1296年,詔:「民間馬牛羊,百取其一,羊不滿百者亦取之,唯色目人及數乃取」 [9] 
漢人南人的馬牛羊牲畜被蒙古人隨意榨取以滿足蒙古人的需求,馬牛作為生產的重要工具,被蒙元政權榨走,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耕區的經濟社會發展,而對色目人的徵收則是留有餘地。 [9] 

色目人差役

在差役方面,漢人南人去服差役,而蒙古色目人高高在上不用服差役,後來才禁止,要求蒙古色目人和南人一起服差役。 [9] 
1324年,均當雜泛差役,工部議得:「黃河兩岸地面,蒙古、色目、漢人相間置莊居處,凡遇水發,均被其害。修堵之際,差倩人夫,其本管官司,…止令漢人、軍人、站赤出備工物修理,不惟賦役不均,實恐一時人力不及,水害非輕。擬於附近河岸去處,不以是何户內,與民一體均科修築,庶無偏負。拘該有司,毋得因而動擾違錯。都省準擬」。 [9] 

色目人軍事

蒙元時期,對漢人南人在兵制上是嚴密防範的,防止漢人南人放抗蒙元統治。因此不斷加強蒙古人的軍事力量,色目人作為蒙古人統治的幫手,軍事上也得到了相應的強化,對於漢人南人則是盡最大程度的弱化以致消除其軍事力量,使其失去反抗元廷統治的能力。 [10] 
因此,形成了作為統治民族的軍事力量不斷加強,和作為被統治民族的軍事力量的極力弱化相反發展的態勢。作為限制和防範對象的漢人南人並不甘於元廷的民族歧視和壓迫,不斷反抗元的統治。從元建立到滅亡,各種形式的武裝反抗不斷出現,元廷不得不時時提出針對漢人南人的軍事上的各種禁令,各種矛盾不斷激化。 [10] 
  • 軍器收管
1279年,禁斷軍器弓箭,御史札付奉中書省札付,「商議的漢兒人裏頭拿着弓箭的嚴行治罪的文書行麼道商量來除側近有的武術軍外…漢軍每出軍把軍器者回來將軍器每置庫納者奧魯裏來有的軍器休教拿」。1282年,申嚴漢人軍械之禁。1284年探馬赤軍人內執把弓箭之人,多系漢兒人,今後凡帶弓箭執把軍器之人出給執照易為盤問等…除蒙古探馬赤軍人外,上司許令懸帶弓箭,嚴詣本管上司告給執照懸帶,及行移河南等路宣慰司嚴切禁約漢軍人等不許懸帶弓箭軍器。1285年「達魯花赤提調軍器庫,樞密院準中書省札付,達魯花赤畏吾兒、回回、色目官人每依例提調管者,交蒙古軍每看守者,漢兒蠻子官人每根底休教管者不中使不中用底交毀了呵…漢兒弓箭每根底交與探馬赤每呵,不中漢兒蠻子官人每休交管者弓根底恐怕壞了,麼道呵蒙古每根底與者,各路里蒙古軍官每也有者,那底每就便納入庫裏提調者,沒蒙古軍官城子裏交達魯花赤畏吾兒、回回、色目官人收拾入庫裏提調者。」 [10] 
1286年,拘收弓手軍器,江西行省據州府路申「各路弓手置備器仗拘收其弓手俱系新附之人,…新附弓手若有已前置到器仗責令各處簿廷巡檢盡數拘收置庫收貯過有盜賊生髮斟配緩急逐旋關撥追捕事畢卻行還庫讓那仍令本處達魯花赤提調施行」1286年,拘收古朵刀子,湖廣行省中書省諮,「漢兒民户根底帖尺古朵又帶刀子拄捧尋出來了麼道交覷呵安童根底説了交行文書疾忙拘收者道聖旨了也欽此」1287年,尚書省河東山西道宣慰司呈:「西京、太原、太和嶺等處把隘軍人,將弓箭軍器拘收,合許執把悶棍巡防勾當。仍令本管色目人員常切鈐束,不致生事違錯」。 [10] 
1287年尚書省奏:江西行省官人每與將文書來,吉、贛等地面多亂,路州縣弓手之弓箭,城子裏的達魯花赤、達達、畏吾兒、回回官人每教管者。若收捕賊的勾當有可,巡軍根底教把弓箭,無勾當時拘收了庫裏放?呵」。禁遞錯鐵尺手槍,1287年中書省諮,「漢兒民户每根底鐵尺古朵又帶刀子柱棒交行文書疾忙拘收者刑部議得急遞鋪兵鐵尺手第既系漢兒人氏擬合拘收都省準呈諮請合屬拘收施行」。 [10] 

色目人刑法

  • 刺字
1304年,詔:「內郡,江南人,凡為盜黥,三次者,謫戍遼陽;諸色人及高麗三次,免黥,謫戍湖廣」。「江西行省準中書省諮,…色目人骨頭的潤端赤每根底不刺,高麗漢兒蠻子調端赤每根底刺字。」1307年,流遠出軍地面,「除漢兒高麗蠻子人外,俱系色目人,有合出軍的賊根底不刺,斷交出軍…漢兒蠻子人申解遼陽省發付大帖木兒出軍,色目高麗人申解湖廣省發付二撥都出軍交出軍去了」。 [11] 
犯盜賊者,漢人南人刺字,蒙古人不刺字,而色目人刺字經歷了一個變化,開始不刺字,但後來對色目人亦刺字,蒙古人則高高在上享受特權。1312年「御史台諮,除出正蒙古之人外,其餘色目漢人諸人不以是何職役但犯強竊到賊者俱各一體刺斷…除蒙古人並婦人免刺,其餘人員依例刺字,歲會詔赦釋免亦合一體刺字」。 [11] 
  • 毆殺
蒙古元廷法令視漢人南人生命如草芥。1272年,中書省欽奉聖旨:「聽得漢兒人每多有聚集人眾達達人每根底開打有。…您每嚴加禁約者。」「蒙古人札死漢人,五十七下,徵燒埋銀。漢兒人毆死蒙古人,處死,斷付正犯人家產餘並徵燒埋銀」1283年,中書省兵部奉中書省札付:「如蒙古人毆打漢兒人,不得還報,指立證見,於所在官司陳訴。如有違犯之人,嚴行斷罪」。漢人南人的生命被任意踐踏。 [11] 
對於蒙古色目人犯罪管理機構不同於漢人南人。「大宗正府,國初未有管制,首置斷事官,曰札魯忽赤,會決庶務。凡諸王駙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應犯一切公事,及漢人奸盜詐偽,蠱毒厭魅,誘掠逃驅,輕重罪囚,及邊遠出征官吏,每歲從駕分司上都存留住冬諸事,悉掌之。」1265年「止理蒙古公事」。…1312年「以漢人刑名歸刑部。」1328年「以上都大都所屬蒙古人並怯薛軍站色目與漢人相犯者,歸宗正府處斷,其餘路府州縣、漢人、蒙古人、色目詞訟,悉歸有司刑部掌管。」1334年三月,詔:「蒙古、色目犯奸盜詐偽之罪者,隸宗正府;漢人、南人犯者,屬有司」。 [11] 
管理蒙古色目人與管理漢人南人刑事事件的機構不同,蒙古色目人犯罪就可以逃脱法律的追究,而漢人南人卻要受到比蒙古色目人更為嚴厲的懲罰。 [11] 

色目人科舉

在根腳制中,雖然高門貴族子弟可以廕襲父職,而其他子弟就需尋找其他途徑入仕,如就讀國子監和應試科舉。蒙元時期的科舉也極為偏袒蒙古、色目人,使之在科舉中佔盡優勢。蒙元時期科舉是不同族羣等級的人分開考試,蒙古人和色目人是考兩場,漢人和南人要考三場。蒙古人、色目人應試內容較易,漢人、南人較難。蒙古人、色目人列一榜叫「右榜」;漢人、南人另列一榜,叫「左榜」,錄取名額各五十人,但是科舉取士人數與各族羣人口基數嚴重不平等,十三世紀初,蒙古人三四十萬,色目人三四十萬,漢人、南人多達六千萬,人口基數和讀書人口的比例相差懸殊,但錄取名額卻是一樣的,漢人、南人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而且蒙古、色目人的考試內容也比漢人、南人容易得多。在蒙元的户數統計中,蒙古、色目僅佔3%,南人佔82%,但是南人官員僅佔官員總數的10.2%。 [6] 
在蒙元時期社會的各個方面,色目人都享有特權,遷居中原的色目人,雖然學習諸多漢文化,但他們不願意改變族羣認同進而導致特權的喪失。蒙元時期進士數量甚少,而在元末為蒙元政權死節者中,色目進士比例尤其高,以畏兀兒數量最多,西夏遺民次之,回回再次。 [6] 
究其原因,在蒙元時期,畏兀兒、唐兀、吐蕃、回回等成為蒙古人倚重的對象,在蒙古人的征服戰爭和治國理政的過程中功勞卓著,因而也獲得了僅次於蒙古人的社會地位,其中畏兀兒最為倚重,成為族羣等級制的受惠者。1209年高昌畏兀兒亦都護巴而術·阿而忒·的斤歸降鐵木真,被鐵木真封為第五子,並下嫁公主。歸順後的畏兀兒人跟隨成吉思汗及其子孫西征中亞,亡金滅宋,立下赫赫戰功。畏兀兒人的戰績不僅侷限於攻城略地,他們以較高的文化素養成功扮演了蒙古人文化導師的角色。塔塔統阿以回鶻文字母為基礎創制蒙古文字,改變了蒙古人「以木契」記事,「使命往反,必以口授」等傳統而落後的傳遞信息方式,畏兀兒人以長於語言文化和經商的優勢,在經濟、文化、政治等方面成為了蒙古統治者的得力助手。 [6] 
與畏兀兒的自覺歸順不同,唐兀人(西夏)在被征服的過程中殊死抵抗,所以在大蒙古國時期唐兀人的政治地位一直較低,直到忽必烈稱汗以後,西夏遺民的政治地位才得到大的改善,「從民族階梯的最底層一躍而登上僅次於蒙古人的第二階層之中,它獲得了與回回、畏兀兒等色目種類同樣平等的政治待遇」。如同畏兀兒、吐蕃、回回一樣,西夏遺民成為蒙元政權統治的重要支柱之一,也成為蒙元社會的既得利益者。據統計,蒙元見於記載的西夏遺民有400餘人,其中大多為官員,如李恆邁裏古思醜閭昂吉兒完澤明安達爾觀音奴納麟等,還有西夏國時期就以儒學著稱的斡玉倫徒家族、高智耀家族、王翰家族和餘闕家族等。色目高門家族世代繼襲爵位,獲得了眾多利益,故而發自內心地忠於蒙古王朝。如王翰本為東遷中原的第四代西夏遺民,1227年西夏亡於蒙古,其高祖遷徙山東,其曾祖跟隨西夏名將昂吉南侵江淮,因軍功而被授予武德將軍,領兵千户,鎮撫廬州(今安徽合肥),王家遂定居廬州,自祖父始三代世襲爵位。王翰十六歲世襲爵位,任廬州路治中,後到福建任福州路治中,接着升任同知、理問官,管理永福羅源兩縣事務,之後再升任朝列大夫、江西福建行省郎中。元末戰爭中,王翰在廣東、福建等地積極組織力量頑抗明軍,保衞蒙元政權。洪武十年(1377年),46歲的王翰拒絕出仕明朝,自殺明志。 [6] 
蒙元政權是色目人享受特權的温牀,色目人與蒙元政權可謂命運相連、休慼與共。以科舉進士為代表的色目士人與元朝政權形成「命運共同體」,在元朝政權風雨飄搖之時,他們以死報國,形成了歷史上罕見的色目仕宦死節現象。 [6]  [8] 
參考資料
  • 1.    蔡美彪主編.元史論叢(第六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05:212-213
  • 2.    胡小鵬.元代族羣認知的演變——以“色目人”為中心[J].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59(06):109-113.
  • 3.    王子秋. 元代集慶路地區色目移民文人研究[D].南京師範大學,2021.DOI:1.
  • 4.    張帆.圈層與模塊:元代蒙古、色目兩大集團的不同構造[J].西部蒙古論壇,2022,No.122(01):7-9.
  • 5.    胡小鵬.元代族羣認知的演變——以“色目人”為中心[J].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59(06):113-117
  • 6.    胡蓉,楊富學.元代色目進士與仕宦死節現象考析[J].中原文化研究,2022,10(03):125-126.
  • 7.    楊金營. 試論蒙元對漢人南人的政策[C]//雲南省中國近代史研究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與教育——德育論叢(第二輯).雲南科技出版社,2012:406-407.
  • 8.    楊金營. 試論蒙元對漢人南人的政策[C]//雲南省中國近代史研究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與教育——德育論叢(第二輯).雲南科技出版社,2012:407-408.
  • 9.    楊金營. 試論蒙元對漢人南人的政策[C]//雲南省中國近代史研究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與教育——德育論叢(第二輯).雲南科技出版社,2012:412.
  • 10.    楊金營. 試論蒙元對漢人南人的政策[C]//雲南省中國近代史研究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與教育——德育論叢(第二輯).雲南科技出版社,2012:413-415.
  • 11.    楊金營. 試論蒙元對漢人南人的政策[C]//雲南省中國近代史研究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與教育——德育論叢(第二輯).雲南科技出版社,2012:41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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