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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報告傳染病
鎖定
- 中文名
- 法定報告傳染病
- 疾 病
- 鼠疫、霍亂及副霍亂、天花等
- 相 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2002年增加
- HIV感染者
- 2003年增加
-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
- 2008年增加
- 手足口病
- 2009年增加
- 甲型H1N1流感,後納入流行性感冒
- 2013年增加
- 人感染H7N9禽流感
- 2020年增加
-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 實行時間
- 1955年6月
法定報告傳染病發展歷程
1955年6月,第一部《傳染病管理辦法》由中央衞生部頒佈施行,建立全國疫情報告系統,傳染病管理的病種定為兩類18種。甲類3種:鼠疫、霍亂、天花;乙類15種:流行性乙型腦炎、白喉、斑疹傷寒、迴歸熱、痢疾(菌痢和阿米巴)、傷寒及副傷寒、猩紅熱、流行性腦脊髓膜炎、麻疹、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炭疽病、波狀熱、森林腦炎和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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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9月,中央衞生部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急性傳染病管理條例》,規定管理的傳染病為兩類25種。與1955年6月的《傳染病管理辦法》比較,甲類3種相同(霍亂包括副霍亂在內);乙類從15種增至22種,增加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恙蟲病、出血熱、鈎端螺旋體病、布魯氏桿菌病、瘧疾7種。
[2]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我國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自1989年9月1日起施行。傳染病擴大為甲、乙、丙三類共35種。甲類2種:鼠疫、霍亂;乙類22種:病毒性肝炎、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質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猩紅熱、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鈎端螺旋體病、布魯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流行性乙型腦炎、黑熱病、瘧疾、登革熱。丙類11種:肺結核、血吸蟲病、絲蟲病、包蟲病、麻風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新生兒破傷風、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除霍亂、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
[3]
2004年修訂後的《傳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規定管理的乙類傳染病增加了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並對乙類和丙類部分傳染病進行了調整。甲類2種不變;原乙類中的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變為丙類;原丙類中的肺結核、血吸蟲病、新生兒破傷風變為乙類。因此,乙類傳染病共25種,丙類共10種。
2008年5月2日,衞生部發布《手足口病預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將手足口病納入丙類傳染病管理。
[4]
2009年4月30日,衞生部發布2009年第8號公告,明確將甲型H1N1流感(原稱人感染豬流感)納入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管理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按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還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2013年10月28日,國家衞生計生委發佈《關於調整部分法定傳染病病種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衞疾控發〔2013〕28號),將人感染H7N9禽流感納入法定乙類傳染病;將甲型H1N1流感從乙類調整為丙類,並納入現有流行性感冒進行管理;解除對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採取的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
2020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公告,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基於目前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學、臨牀特徵等特點的認識,報國務院批准同意,國家衞生健康委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法定傳染病乙類管理,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法定傳染病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衞生健康行政部門、其他政府部門、醫療衞生機構可以依法採取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隔離醫學觀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傳播。
[5]
2023年9月15日,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發布2023年第7號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將猴痘納入乙類傳染病進行管理,採取乙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9]
截至2020年2月4日,法定傳染病共40種,其中甲類傳染病2種,乙類傳染病27種,丙類傳染病11種。
法定報告傳染病分類
法定報告傳染病甲類傳染病
法定報告傳染病乙類傳染病
乙類傳染病也稱為嚴格管理傳染病,共28種包括:猴痘
[8]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5]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痢疾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鈎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對此類傳染病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防治方案進行預防和控制。其中,乙類傳染病中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6]
法定報告傳染病丙類傳染病
丙類傳染病也稱為監測管理傳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斑疹傷寒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手足口病
[4]
,共11種。對此類傳染病要按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監測管理方法進行管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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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世紀50年代新中國傳染病防治工作的歷史考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網.2013-10-19[引用日期2015-08-15]
- 2. 衞生部關於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急性傳染病管理條例》的通知 .法律法規網.2012-03-05[引用日期2015-08-15]
-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訂) .羅湖區電子政務網.1970-01-01[引用日期2015-08-15]
- 4. 衞生部關於將手足口病納入法定傳染病管理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引用日期2013-04-04]
- 5.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法定傳染病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2020-01-20[引用日期2020-01-21]
- 6. 國家衞生計生委關於調整部分法定傳染病病種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衞疾控發〔2013〕28號 .中華人發共和國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3-10-28[引用日期2013-12-10]
- 7. 關於印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總體方案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22-12-27[引用日期2023-04-23]
- 8. 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醫療應急司[引用日期2023-09-15]
- 9. 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醫療應急司[引用日期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