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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詹

鎖定
應詹(274年-326年9月8日),字思遠,汝南郡南頓縣(今河南項城)人。東晉時期將領、書法家 [1] 曹魏侍中應璩之孫。
應詹最初獲公府辟命,遷太子舍人。歷任趙王司馬倫、成都王司馬穎的僚屬,又受祖舅劉弘邀請,為鎮南大將軍長史。遷南平太守時,頗受百姓愛戴。曾與陶侃杜弢叛亂,金銀珠寶,一無所取,唯取圖書。後被琅玡王司馬睿(晉元帝)拜為建武將軍,又監巴東五郡軍事,賜爵潁陽鄉侯。再轉益州刺史,拜後軍將軍,出補吳國內史,因公事免職。後被劉隗請為鎮北將軍軍司,加散騎常侍,累遷光祿勳。大將軍王敦攻建康時,晉明帝以應詹為都督前鋒軍事、護軍將軍、假節。王敦之亂平定後,因功封觀陽縣侯,出任使持節、都督江州諸軍事、平南將軍、江州刺史。咸和元年(326年),應詹去世,年五十三。獲贈鎮南大將軍、儀同三司,諡號“烈” [2] 
應詹有文集三卷(一作五卷),今已佚。 [3]  應詹工書法,他的書法真率天然。擅長章草,對藁草有高深的理解。
概述圖片來源: [4] 
本    名
應詹
別    名
應鎮南
詹思遠
思遠
所處時代
兩晉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汝南郡南頓縣
出生日期
274年
逝世日期
326年9月8日
主要作品
文集三卷(一作五卷)
《清佳帖》
主要成就
破杜弢,討降溪蠻,參與平王敦之亂
官    職
使持節、平南將軍、江州刺史等
封    爵
觀陽縣侯
追    贈
鎮南大將軍、儀同三司
諡    號

應詹人物生平

應詹質素弘雅

應詹(《宣和書譜》誤作詹思遠)幼年時便成為了孤兒,得到祖母的撫養。應詹十幾歲時,祖母又過世了,他在守喪期間,身體憔悴哀毀,需要拄杖才能起身,便以孝順而聞名。應詹家中很富有,他年紀又小,就請族人與自己一起居住,把財產交給他們,就像對至親的人一樣,世人都驚訝於他的與眾不同。他年輕時就已很出名,他的性格寬宏雅正,他人雖然時有冒犯他而他卻不與人計較,以研習文章而為人所稱頌。司徒何劭見過他後説:“這個人是個君子啊!” [5] 
最初被公府徵辟,擔任太子舍人。被趙王司馬倫任命為徵東將軍長史,司馬倫被誅殺後,應詹也被牽連罷免。又被成都王司馬穎起用為掾屬。當時驃騎將軍從事中郎諸葛玫背棄長沙王司馬乂到鄴投奔司馬穎,大談司馬乂的過錯。諸葛玫浮躁而有才辯,臨漳的士人都去歸附他。應詹與諸葛玫是舊交,他感嘆道:“諸葛成林,怎麼像樂毅那樣不忠誠呢!”終究沒有見他。諸葛玫聽到這話後非常慚愧。 [6] 

應詹協理荊南

鎮南大將軍劉弘是應詹的祖舅,請他擔任自己的長史,並對他説:“你器識宏大深遠,以後應該在荊南一帶接替老夫了。”接着,託付他軍政大事。劉弘在漢南的功業,有應詹的功勞。後來調任南平太守。 [7] 
永興二年(305年),陳敏叛亂,引兵想要西上,劉弘將南蠻校尉之職授予前北軍中候蔣超。親自統領陶侃、苗光等人屯於夏口。又派治中何松統領建平、宜都、襄陽三郡之兵,屯駐巴東,為益州刺史羅尚的後繼。再加應詹為寧遠將軍,督三郡水軍,作為蔣超的後援。 [8] 

應詹安定郡境

王澄任荊州刺史時,暫命應詹督管南平、天門和武陵三郡軍事。當洛陽被劉曜攻破時,應詹撩起袖子痛哭流涕,勸王澄派軍支援,王澄就讓應詹寫發兵檄文,應詹下筆便成,檄文豪壯激越,眾人看了都情緒激動,但終究沒有前往救援。此時,天門、武陵的少數民族紛紛造反,應詹率軍討伐將其降服。 [9] 
當時政令不一,少數民族都心懷不滿,共同謀劃發動叛亂,應詹召集了他們的首領,破銅卷與他們訂立盟約,當地夷人都對應詹心悦誠服,好幾個郡都因此獲得安寧。當時天下大亂,只有應詹治下仍能保持安定。百姓作歌稱頌他説:“亂離既普,殆為灰朽。僥倖之運,賴茲應後。歲寒不凋,孤境獨守。拯我塗炭,惠隆丘阜。潤同江海,恩猶父母。” [9] 

應詹深得人心

之後,徵南將軍山簡暫命應詹督管五郡軍事,當時爆發了杜弢起義杜弢軍進攻應詹治下之郡,應詹率軍力戰將其擊破。不久後聯合陶侃在長沙大破杜弢,截獲金銀財寶無數,應詹一無所取,只把圖書整理起來,眾人無不讚嘆。琅玡王司馬睿任命應詹為建武將軍, 王敦又推薦應詹監巴東五郡軍事,賜爵潁陽鄉侯。 [10] 
陳郡人王衝佔據了荊州,素來仰慕應詹的名聲,想請他來擔任刺史,應詹認為王衝沒什麼才德,不肯接受,於是返回南平,王衝也不生氣,他就是這樣的得人心。應詹後來遷任益州刺史,兼領巴東監軍,他離開南平時,士庶百姓都拉着車子哭着不讓他走,如同眷戀自己的親人一樣。 [11] 

應詹上陳時政

不久,被任命為後軍將軍,應詹對時政提出建議,認為“今大荒之後,制度改創,宜因斯會,釐正憲則,先舉盛德元功以為封首,則聖世之化比隆唐虞矣。”又上疏説:“自元康(291年-299年)年間以來,輕視典籍,崇尚道學,把玄虛弘放視作平達,把儒術、清儉看作鄙俗,如今應當尊崇和獎掖儒官,來革新風俗教化。” [12]  司馬睿很是看重他的才能,完全採納了他的意見。不久,又出任吳國內史,因公事被免職。 [13] 
鎮北將軍劉隗出鎮合肥時,任命應詹為鎮北將軍軍司,又加職散騎常侍,經屢次升遷任光祿勳。應詹因為王敦專制、四處樹立威信,所以他在任上只是“優遊諷詠”,並不表明自己的傾向。 [14] 

應詹助平王敦

等到王敦王含等率軍逼近建康時,晉明帝司馬紹嚮應詹問計。應詹表情嚴肅情緒激昂的説:“陛下應發出君王的威嚴,臣等當全副武裝作為前驅,希望憑藉宗廟之靈,不戰而勝。如其不然,王室必危。”明帝任命應詹為都督前鋒軍事、護軍將軍、假節,又都督朱雀橋南。叛軍從竹格渡江,應詹與建威將軍趙胤等率軍將其擊敗,斬殺叛軍將領杜發,斬首數千級。太寧二年(324年),王敦之亂平定後,應詹受封觀陽縣侯食邑一千六百户,又賜絹五千匹。應詹上疏辭讓,明帝不許。 [15] 

應詹出鎮江州

太寧二年(324年)十月,又改任使持節、都督江州諸軍事、平南將軍、江州刺史。應詹將要出鎮時,上疏認為應該任用人才,並分派官員巡查郡國、檢舉不法。又建議嚴格執行舊時的降職制度,還針對地方提出了一些意見。 [16] 
當時王敦之亂剛剛平底,人心未安,應詹撫慰懷柔,眾人無不悦服,百姓都依賴他。 [17] 
咸和元年(326年)七月二十五日 [18]  (9月8日),應詹逝世,享年五十三歲。被追贈為鎮南大將軍、儀同三司諡號“烈” [2]  ,以太牢禮祭祀。臨終時,他仍然不忘國家,給陶侃去信,望陶侃能“竭節本朝,報恩幼主”。 [19] 

應詹歷史評價

百姓歌曰:亂離既普,殆為灰朽。僥倖之運,賴茲應後。歲寒不凋,孤境獨守。拯我塗炭,惠隆丘阜。潤同江海,恩猶父母。 [20] 
何劭:君子哉若人! [20] 
劉弘:君器識弘深,後當代老子於荊南矣。 [20] 
王隱:為人弘長有淹度,飾之以文才。 [21] 
竇臮:思遠則稿草懸解,筆墨無在。真率天然,忘情罕逮。猶羣雀之飛廣廈,小魚之戲大海。 [22] 
房玄齡:① 應詹行業聿修,文史足用,入居列位,則嘉謀屢陳;出撫籓條,則惠政斯洽。② 卓臨南服,詹蒞西州。政刑剋舉,威惠兼修。應嗟運促,甘斃疑留。 [20] 
范成大:性質素弘雅,以學藝文章稱。 [23] 

應詹主要作品

應詹工於書法,他的書法真率天然。擅長章草,對藁草有高深的理解。《宣和書譜》稱其書法“作章草字肥,整整斜斜,直有晉人風度。世之論字者多病肥瘦,而不知肥之病在於剩肉,瘦之病在於露骨。肥不剩肉,瘦不露骨,則於佳處自初不相妨也。若以俗子為之,則肥亦;病,瘦亦病,此深不知書者。所以昔人於師資形容之際,或得其骨,或得其肉,不聞偏勝者良有以耳。如思遠者,字雖肥而氣古,書雖章而法完,一所謂得肉而善學者也。雖然語古,作者亦幾何哉!”收錄有其章草《清佳帖》。 [24] 
應詹有文集五卷(《隋書·經籍志》作五卷,《唐書·經籍志》作三卷),又著有《沔南故事》三卷(《隋書·經籍志》)。
《全晉文》收錄有《上表請興復農官》《上疏陳便宜》《上疏讓封觀陽侯》《為江州臨行上疏》《啓呈杜弢書並上言》《薦韋泓於元帝》《疾篤與陶侃書》。 [3] 

應詹軼事典故

永嘉之亂時,京兆人韋泓的親人都因饑荒而死,韋泓從異鄉來到洛陽,他很久以來都聽聞應詹的名聲,於是前來歸附應詹。應詹於他同甘共苦、情同兄弟。韋泓隨從應詹數年,應詹為他尋找妻子、建置居所,並像元帝推薦他,元帝立即起用韋泓。韋泓此後官至少府卿。韋泓受應詹接濟生活及推薦為官的恩惠,應詹去世後,韋泓馬上製作了朋友所着的喪服,直到墓上有了新草才停止哭泣,追慕古時候趙氏祭祀程嬰、杵臼的節義,終身祭祀應詹。 [25] 

應詹人際關係

應詹高祖

應奉,字世叔,官至司隸校尉 [26] 

應詹曾祖

應珣,字季瑜,任司空掾。 [27] 

應詹祖父

應璩,字休璉,官至侍中。 [20] 

應詹父親

應秀 [28] 

應詹後代

  • 應詹有二子
應玄,世襲應詹觀陽縣侯,官至散騎侍郎。 [29] 
應誕,有器幹,歷任六郡太守、龍驤將軍,死後追贈冀州刺史。 [30] 

應詹後世紀念

應詹六和塔

應詹逝世後,他的後人在杭州錢塘江畔建造六和塔(寓意吉祥、如意、致和)紀念他。 [31] 

應詹應詹墓

應詹墓 應詹墓
應詹墓位於浙江省永康市芝英鎮,2006年應詹後人在靈巖重建應詹墓,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為之親筆題寫“重建應氏南宗始祖詹公墓誌”。 [31] 

應詹史料索引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 [20] 
參考資料
  • 1.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應詹,字思遠,汝南南頓人,魏侍中璩之孫也。
  • 2.    《諡法考》曰:有功安民曰烈; 秉德尊業曰烈。
  • 3.    《全晉文·卷三十五》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3-11-12]
  • 4.    應詹畫像取自浙江寧海梅林應氏家譜、祠堂應詹像。
  • 5.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詹幼孤,為祖母所養。年十餘歲,祖母又終,居喪毀頓,杖而後起,遂以孝聞。家富於財,年又稚弱,乃請族人共居,委以資產,情若至親,世以此異焉。弱冠知名,性質素弘雅,物雖犯而弗之校,以學藝文章稱。司徒何劭見之曰:“君子哉若人!”
  • 6.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初闢公府,為太子舍人。趙王倫以為徵東長史。倫誅,坐免。成都王穎闢為掾。時驃騎從事中郎諸葛玫委長沙王乂奔鄴,盛稱乂之非。玫浮躁有才辯,臨漳人士無不詣之。詹與玫有舊,嘆曰:“諸葛成林,何與樂毅之相詭乎!”卒不見之。玫聞甚愧。
  • 7.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鎮南大將軍劉弘,詹之祖舅也,請為長史,謂之曰:“君器識弘深,後當代老子於荊南矣。”仍委以軍政。弘著績漢南,詹之力也。遷南平太守。
  • 8.    《晉書·卷六十六·列傳第三十六》:陳敏寇揚州,引兵欲西上,弘乃解南蠻,以授前北軍中候蔣超,統江夏太守陶侃、武陵太守苗光,以大眾屯於夏口。又遣治中何松領建平、宜都、襄陽三郡兵,屯巴東,為羅尚後繼。又加南平太守應詹寧遠將軍,督三郡水軍,繼蔣超。
  • 9.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王澄為荊州,假詹督南平、天門、武陵三郡軍事。及洛陽傾覆,詹攘袂流涕,勸澄赴援。澄使詹為檄,詹下筆便成,辭義壯烈,見者慷慨,然竟不能從也。天門、武陵溪蠻並反,詹討降之。時政令不一,諸蠻怨望,並謀背叛。詹召蠻酋,破銅券與盟,由是懷詹,數郡無虞。其後天下大亂,詹境獨全。百姓歌之曰:“亂離既普,殆為灰朽。僥倖之運,賴茲應後。歲寒不凋,孤境獨守。拯我塗炭,惠隆丘阜。潤同江海,恩猶父母。”
  • 10.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鎮南將軍山簡復假詹督五郡軍事。會蜀賊杜弢作亂,來攻詹郡,力戰摧之。尋與陶侃破杜弢於長沙,賊中金寶溢,詹一無所取,唯收圖書,莫不嘆之。元帝假詹建武將軍,王敦又上詹監巴東五郡軍事,賜爵潁陽鄉侯。
  • 11.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陳人王衝擁眾荊州,素服詹名,迎為刺史。詹以衝等無賴,棄還南平,衝亦不怨。其得人情如此。遷益州刺史,領巴東監軍。詹之出郡也,士庶攀車號泣,若戀所生。
  • 12.    《資治通鑑·卷第九十一·晉紀十三·中宗元皇帝中》:江東大飢,詔百官各上封事。益州刺史應詹上疏曰:“元康以來,賤《經》尚道,以玄虛弘放為夷達,以儒術清儉為鄙俗,宜崇獎儒官,以新俗化。”
  • 13.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俄拜後軍將軍。詹上疏陳便宜,曰:“先王設官,使君有常尊,臣有定卑,上無苟且之志,下無覬覦之心。下至亡奏,罷侯置守,本替末陵,綱紀廢絕。漢興,雖未能興復舊典,猶雜建侯守,故能享年享世,殆參古蹟。今大荒之後,制度改創,宜因斯會,釐正憲則,先舉盛德元功以為封首,則聖世之化比隆唐虞矣。”又曰:“性相近,習相遠,訓導之風,宜慎所好。魏正始之間,蔚為文林。元康以來,賤經尚道,以玄虛宏放為夷達,以儒術清儉為鄙俗。永嘉之弊,未必不由此也。今雖有儒官,教養未備,非所以長育人才,納之軌物也。宜修辟雍,崇明教義,先令國子受訓,然後皇儲親臨釋奠,則普天尚德,率土知方矣。”元帝雅重其才,深納之。頃之,出補吳國內史,以公事免。
  • 14.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鎮北將軍劉隗出鎮,以詹為軍司。加散騎常侍,累遷光祿勳。詹以王敦專制自樹,故優遊諷詠,無所標明。
  • 15.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及敦作逆,明帝問詹計將安出。詹厲然慷慨曰:“陛下宜奮赫斯之威,臣等當得負戈前驅,庶憑宗廟之靈,有征無戰。如其不然,王室必危。”帝以詹為都督前鋒軍事、護軍將軍、假節,都督朱雀橋南。賊從竹格渡江,詹與建威將軍趙胤等擊敗之,斬賊率杜發,梟首數千級。賊平,封觀陽縣侯,食邑一千六百户,賜絹五千匹。上疏讓曰:“臣聞開國承家,光啓土宇,唯令德元功乃宜封錫。臣雖忝當一隊,策無微略,勞不汗馬。猥以疏賤,倫亞親密,暫廁被練,列勤司勳。乞回謬恩,聽其所守。”不許。
  • 16.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遷使持節、都督江州諸軍事、平南將軍、江州刺史。詹將行,上疏曰:夫欲用天下之智力者,莫若使天下信之也。商鞅移木,豈禮也哉?有由而然。自經荒弊,綱紀頹陵,清直之風既澆,糟秕之俗猶在,誠宜濯以滄浪之流,漉以吞舟之網,則幽顯明別,於變時雍矣。弘濟茲務,在乎官人。今南北雜錯,屬託者無保負之累,而輕舉所知,此博採所以未精,職理所以多闕。今凡有所用,宜隨其能否而與舉主同乎褒貶,則人有慎舉之恭,官無廢職之吝。昔冀缺有功,胥臣蒙先茅之賞;子玉敗軍,子文受蒍賈之責。古既有之,今亦宜然。漢朝使刺史行部,乘傳奏事,猶恐不足以辨彰幽明,弘宣政道,故復有繡衣直指。今之艱弊,過於往昔,宜分遣黃、散若中書郎等循行天下,觀採得失,舉善彈違,斷截苟且,則入不敢為非矣。漢宣帝時,二千石有居職修明者,則入為公卿;其不稱職免官者,皆還為平人。懲勸必行,故歷世長久。中間以來,遷不足競,免不足懼。或有進而失意,退而得分。蒞官雖美,當以素論降替;在職實劣,直以舊望登敍。校遊談為多少,不以實事為先後。以此責成,臣未見其兆也。今宜峻左降舊制,可二千石免官,三年乃得敍用,長史六年,户口折半,道里倍之。此法必明,便天下知官難得而易失,必人慎其職,朝無惰官矣。都督可課佃二十頃,州十頃,郡五頃,縣三頃。皆取文武吏醫卜,不得撓亂百姓。三台九府,中外諸軍,有可減損,皆令附農。市息末伎,道無遊人,不過一熟,豐穰可必。然後重居職之俸,使祿足以代耕。頃大事之後,遐邇皆想宏略,而寂然未副,宜早振綱領,肅起羣望。
  • 17.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時王敦新平,人情未安,詹撫而懷之,莫不得其歡心,百姓賴之。
  • 18.    《晉書·卷七·帝紀第七》:秋七月癸丑,使持節、都督江州諸軍事、江州刺史、平南將軍、觀陽伯應詹卒。
  • 19.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疾篤,與陶侃書曰:“每憶密計,自沔入湘,頡頏繾綣,齊好斷金。子南我東,忽然一紀,其間事故,何所不有。足下建功嶠南,旋鎮舊楚。吾承乏幸會,來忝此州,圖與足下進共竭節本朝,報恩幼主,退以申尋平生,纏綿舊好。豈悟時不我與,長即幽冥,永言莫從,能不慨悵!今神州未夷,四方多難,足下年德並隆,功名俱盛,宜務建洪範,雖休勿休,至公至平,至謙至順,即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足下察吾此誠。”以咸和六(元)年卒,時年五十三。冊贈鎮南大將軍、儀同三司,諡曰烈,祠以太牢。
  • 20.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11-12]
  • 21.    《世説新語箋疏·仇隙第三十六》注引王隱《晉書》。
  • 22.    《述書賦》  .是何年[引用日期2015-05-01]
  • 23.    《吳郡志·卷十》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5-02-28]
  • 24.    《宣和書譜·卷十六·草書四》  .廣水書法網[引用日期2014-06-16]
  • 25.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初,京兆韋泓喪亂之際,親屬遇飢疫並盡,客遊洛陽,素聞詹名,遂依託之。詹與分甘共苦,情若弟兄。遂隨從積年,為營伉儷,置居宅,並薦之於元帝曰:“自遭喪亂,人士易操,至乃任運固窮,耿介守節者鮮矣。伏見議郎韋泓,年三十八,字元量,執心清衝,才識備濟,躬耕隴畝,不煩人役,靜默居常,不豫政事。昔年流移,來在詹境,經寇喪資,一身特立,短褐不掩形,菜蔬不充朝,而抗志彌厲,不遊非類。顏回稱不改其樂,泓有其分。明公輔亮皇室,恢維宇宙,四門開闢,英彥鳧藻,收春華於京輦,採秋實於巖藪。而泓抱璞荊山,未剖和璧。若蒙銓召,付以列曹,必能協隆鼎味,緝熙庶績者也。”帝即闢之。自後位至少府卿。既受詹生成之惠,詹卒,遂制朋友之服,哭止宿草,追趙氏祀程嬰、杵臼之義,祭詹終身。
  • 26.    《三國志·卷二十一·魏書二十一·王衞二劉傅傳第二十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6-16]
  • 27.    《三國志·魏書·應瑒傳》:劭弟珣,字季瑜,司空掾,即瑒之父。
  • 28.    《三國志·卷二十一·魏書二十一·王衞二劉傅傳第二十一》裴松之注引《文章敍錄》:純弟秀。秀子詹,鎮南大將軍、江州刺史。
  • 29.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子玄嗣,位至散騎侍郎。
  • 30.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玄弟誕,有器幹,歷六郡太守、龍驤將軍,追贈冀州刺史。
  • 31.    文韜武略話應詹  .平頂山新聞網[引用日期20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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