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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持節

鎖定
使持節,魏晉南北朝時期直接代表皇帝行使地方軍政權力的官職。
權力次之的又有持節、假節。“節”是中國古代常用的信物﹐因用途不同而種類繁多。封建帝王所遣使者規定持“旌節”﹐在使命完成後,再予以歸還。
中文名
使持節
官    職
欽差

使持節官職簡介

西漢旌節簡稱節,“以毛為之﹐上下相重﹐取象竹節”,持節者是欽差,權力極大。朝廷命將,以節為信,以指揮軍隊。也用於其它使命,如汲黯持節發河內倉粟以賑貧民,蘇武持節出使匈奴,等等。東漢中葉以後,由於地方不寧,軍事屢興,皇帝欲增強中央的控制,遂令在地方都督諸軍的將領加節。
漢末三國﹐都督的節因所加方式不同而分為使持節﹑持節假節三種。但假節與持節,假節與使持節有時也混用。孰輕孰重,難以分辨。因為都督與節使性質相同,當時都督權重,加節的權就較難體現。只有在加節而非都督的情況下,才能體現節的權威。如辛毗為大將軍司馬懿軍師、使持節,“六軍皆肅﹐準毗節度,莫敢犯違”。司馬懿欲出戰﹐被辛毗杖節制止。至於曹爽為使持節都督青徐諸軍事,治下邳,與徐州刺史鄒歧爭屋,引節慾斬鄒歧,在三國為僅見﹐卻開晉制之先聲。

使持節晉制規定

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使持節得殺二千石以下﹔持節得殺無官位人﹐若軍事﹐得與使持節同﹔假節唯軍事得殺犯軍令者。三種節的權限分別開始明確。東晉南北朝均承其制。
三種節常與都督﹑監﹑督聯稱。《南齊書·百官志》敍晉制稱:“刺史任重者為使持節都督﹐輕者為持節督。”一般説來﹐使持節都督最多﹐持節都督較多,假節都督兩晉較多而南北朝少見。使持節監唯兩晉宋齊常見,持節監東晉以後少見,假節監兩晉最多。使持節督南朝多而北朝少,持節督同前,假節督齊、梁多用於小府。
加節都督的黜陟﹐幾乎完全體現在都督﹑監﹑督的升降上﹐節的升降南朝唯梁夏侯夔由持節遷使持節一例。這也是因為都督與節使性質相同而都督權重並易於體現。如《隋書·百官志》載陳朝官品﹐凡單車刺史﹐不論持節﹑假節﹐加督進一品﹐都督進二品﹐即以後者為進品依據。三種節均不與都督配搭的事例也多見。三種節分別加於將軍﹐仍起監督軍事的作用﹐權限與《晉書·職官志》所敍同。此外則同於西漢﹐仍是節使。
隋以後﹐假節極少見﹐使持節﹑持節都是虛銜。唐使持節例授都督﹔持節例授刺史﹐由於是“例授”﹐所以唐代史書敍人歷官﹐凡及刺史即多不綴“持節”。其時“旌節”也與前代的不同﹐具有二義﹐《舊唐書·職官志》稱:“旌節之制﹐命大將帥及遣使於四方﹐則請而佩之。旌以專賞﹐節以專殺。”這裏的“節以專殺”雖與《晉書·職官志》所敍大旨同﹐但已是專授予節度使的權力象徵﹐不再是例授的虛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