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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
鎖定
- 中文名
- 京兆
- 別 名
- 長安
- 行政區類別
- 都城
- 所屬地區
- 關中
- 地理位置
- 秦嶺以北
京兆來源簡介
這三者既為行政區劃,也為官職名,與郡守相當,共同管轄京畿地區。
在長安城周圍的京畿地區,隋唐均設京兆尹(郡、府)或雍州,作為郡級建制以統長安、大興(唐改為萬年)等20餘縣。
唐代以後,長安不再是國都,但仍具有相當的重要性,於是被多個王朝定為西方重鎮。
京兆京兆府
①漢代稱京兆尹辦公處為京兆府。
②唐代關內道所轄諸府之一,轄萬年等二十三縣,為京畿地區行政機構。
京兆行政區劃
唐玄宗開元元年(713)改雍州置為京兆府。治所在萬年(今陝西西安市)。
唐以後,北宋與金朝仍然將它治理的地區一如唐制稱為京兆府,她亦被稱作京兆府城。
歷代均派皇室股肱或勳戚重臣駐守,如元初忽必烈滅南宋,建立元朝後,就於次年即至元九年(1272),封他第三子忙哥剌為安西王,不久京兆府與京兆府城改名為安西府與安西府城。
京兆京兆尹介紹
秦以內史掌治京師,漢武帝時分置左右內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右內史為京兆尹,分原右內史東半部為其轄區,因地屬畿輔,故不稱郡。職掌相當於郡太守,但參與朝議。治所在長安。三國魏轄區改稱京兆郡,官名改稱太守。西魏、周、隋仍稱郡,改太守為尹。
唐開元初改雍州刺史為京兆尹,並增設少尹,以理府事。後世不置,但習慣上稱呼京師所在地行政長官為京兆尹。 官職為正四品上。滿清即劃其京都及附近30餘縣為一特別行政區,稱順天府,長官稱順天府尹。民國初年仍沿清制,其轄區縮小為宛平縣等20餘縣。1914年10月,改稱京兆,其行政長官稱京兆尹,頒佈了《京兆尹官制》,設立京兆尹公署,京兆的地位與省同。1928年廢《京兆尹官制》。
溯源:唐代初期並沒有設立京兆府。京師所在地的行政機構是雍州府,以高資格的親王擔任雍州牧,唐太宗、中宗、睿宗未即位之前都曾擔任過這一職務。實際上這些親王主要是掛個名,總大綱而已,真正主管雍州事物的是州府長史。
京兆公元前11世紀
戰國時代秦國先後遷都櫟陽(今閻良區武屯鄉一帶)和咸陽,今西安城區附近成為咸陽的郊區。 秦統一全國後,在今西安北郊建了許多著名的宮殿,如阿房宮、章台宮、興樂宮、信宮等。地方上實行郡縣兩級行政建制,設內史轄京畿各縣(內史政區與官職同名,為郡級建制),今西安市轄域屬其管轄範圍。
秦末楚漢相爭,咸陽宮室被毀。漢高帝七年(前200)建都長安(秦咸陽郊區一個鄉聚的名稱,在今西安西北郊渭河南岸)。惠帝時構築長安城牆,城區面積36平方公里,城垣周長25.7公里。主要宮殿位於城的南部,宮殿面積佔長安城總面積的1/2以上。除宮殿、衙署、達官顯貴府第和宮廷作坊外,有9個商業區和160個居民閭里。城市規模宏大,建築密集,街衢通達,交通便利。 西漢高帝二年,在原秦內史地設置渭南、中地、河上三郡,分別領有今西安市轄地。
高帝九年(前198)撤銷三郡復置內史,治長安城中。
景帝二年(前155)分置左右內史,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將右內史東部改為京兆尹,西部改為右扶風,左內史改為左馮翊,稱“三輔”,共治長安城中。這三者既為地區名,也為官名,與郡守相當,共同管轄京畿地區。
西漢末年,王莽廢漢稱帝,國號"新",改長安為常安。新朝天鳳元年(14)分三輔為師尉、翊尉、光尉、京尉、扶尉、烈尉六尉郡。
京兆唐代以後
唐以後,長安城不復為都,發展受到一定影響,但仍不失為一個重要的地方性都會。天祐元年(904),韓建為佑國軍節度使鎮守長安,廢宮城和外郭城,重修子城(皇城),南閉朱雀門,又閉延禧門、安福門,北開玄武門,是為五代、宋、元時的長安城。
北宋時的長安城,人口減少,仍為全國主要的商業都市之一。長安城周圍地區,宋金兩代仍在城中置京兆府統之,轄長安、萬年(樊川、咸寧)等14縣(金12縣)。 元初仍置京兆府於長安城中,至元十年(1273)改為安西總管府。皇慶元年(1312)又改為奉元路。
明初改奉元路為西安府,"西安"由此得名。明太祖將次子朱木爽封為秦王,鎮守西安。明將五代、宋、元的長安城向北、向東加以擴展,形成今天西安古城的規模。清代在西安城的東北隅修建了滿城,佔有今北大街以東、東大街以北。其他街巷一如明代。
清代繼續沿用西安府名,轄長安、咸寧等15縣,1州,孝義(今柞水)、寧陝(今縣)等2廳。
京兆民國時期
1928年,割長安城及近郊設立西安市。
1930年撤市復歸長安縣。
1933年再設立西安市,為國民政府行政院的6個直轄市之一。
1938年長安縣遷至城南大兆鎮。此後不久西安市再次撤銷。
1941年復設西安市,改為陝西省轄市。
1947年再次升為全國13個直轄市之一。
京兆解放時期
1953年升為中央直轄市,1954年又改為省轄市,同時把原來12個區調整為9個(今主城6區再加上長樂區、阿房區和草灘區)。從此以後西安市的領屬關係再未發生變化,但所轄區縣不斷變遷,直到1983年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