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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勇
(明朝將領)
鎖定
阿魯台被瓦剌脱歡所殺後,和勇隨父南歸,被明廷授官安置。
[3]
阿卜只俺死後,襲封帶俸錦衣衞指揮使,積功至都督同知。天順五年(1461年),以遊擊將軍出討兩廣兵亂,進官右都督。明憲宗成化元年(1465年),統兩京達官軍,隨徵夷將軍趙輔、左僉都御史韓雍討伐藤峽盜亂,並討平餘亂,以功進拜左都督。成化三年(1467年),入朝督十二團營之效勇營訓練。成化五年(1469年),以功特封靖安伯。和勇為人廉謹,在兩廣時以一無所取,受時人稱讚。
成化十年(1474年),和勇去世,獲諡“武敏”。後追封靖安侯。
和勇人物生平
和勇南遷內附
和勇,初名脱脱孛羅(一稱托克托博囉),蒙古阿蘇特部人,是北元太師阿魯台之孫。
[2]
阿魯台在明成祖永樂(1403年-1424年)末年以後勢力日衰,至明宣宗宣德九年(1434年),徙居母納山、察罕腦包(今內蒙古自治區西部烏拉山一帶)等處的阿魯台為瓦剌部首領綽羅斯·脱歡擊殺,脱脱孛羅的父親阿卜只俺困厄潦倒,攜脱脱孛羅等人扣關請降,被明廷接納。宣宗授阿卜只俺為中軍都督府左都督,在北京賜其府宅、什器。
[5-6]
和勇積功漸升
天順四年(1460年)七月,英宗在北直隸新樂縣賜和勇田地一百畝。
[12]
和勇出討兩廣
當時,總兵官顏彪不擅用兵,圍攻大藤峽久而無功,使局面愈加難以收拾。顏彪聽聞廣西巡撫吳禎在武宣縣殺降冒功,以此獲得朝廷優賞,於是加以仿效,也濫殺歸附朝廷的諸蠻及供給官軍的平民,謊稱捷報。朝廷因而在天順七年(1463年)七月進升顏彪的官秩,和勇也被進拜為前軍都督府右都督。
[15-16]
和勇鏖戰大藤峽
成化元年(1465年)正月,經朝臣推舉,明憲宗命徵夷將軍趙輔、都察院左僉都御史韓雍出征兩廣大藤峽瑤民起事,和勇則充任遊擊將軍,統領兩京達官軍隨從征討。
[17-18]
二月,都察院、六部科道奉詔追究四川、兩廣文武將官“失土失職、委靡不振”的罪責,憲宗從輕處理。其中,和勇也被停領俸祿,改充任為事官(品軼低但實任重),仍在前線負責平叛。
[19-20]
此前,大學士李賢採納翰林編修丘濬“分兵驅逐、困厄兩廣瑤民”的獻策,將之傳達至在南京的韓雍處。諸將亦同意此策,請求派和勇率達軍奔赴廣東平叛,韓雍則率主力進討廣西,“分兵撲滅”。韓雍認為應該先攻其腹心,直搗大藤峽,“巢穴既傾,餘迎刃解耳”。
[21]
他倍道兼程,直趨全州,督兵十六萬人,分兵五路,大破修仁叛瑤,擒斬叛軍一千二百餘人,斬首七千三百級;荔浦也被收復。
[22]
十二月,韓雍、趙輔、和勇等督率諸軍水陸並進,殊死作戰,屢破叛軍防線,直抵大藤峽上,最終活捉叛軍首領侯大苟及其同黨七百八十人。此役,明軍共摧破敵寨三百二十四座,斬得首級三千二百餘級。此後,明軍分兵進攻叛軍餘黨,收復鬱林、陽江、洛容、博白等地。
[24]
和勇再定餘亂
成化二年(1466年)六月,憲宗因兩廣戰事結束,於是命趙輔等班師,和勇仍統領達軍留駐廣東,以協助韓雍剿滅叛軍餘黨。
[25]
[26]
十一月,和勇因功升任前軍都督府左都督,增加歲俸一百石。
[27-28]
之後,叛軍餘黨侯鄭昂等再起兵侵擾廣西,攻掠州縣,兩廣叛亂再次興起。叛軍一路劫掠至廣東,欽、化二州都遭其掃蕩。和勇親搗叛軍巢穴,在潯州生擒侯鄭昂等,搶回被叛軍擄掠的男女四千三百人。
[29]
[30]
[31]
和勇入封流伯
成化三年(1467年)正月,兵部彈劾和勇、韓雍及廣東鎮守太監陳瑄等在兩廣“流賊攻劫”時隱匿不奏,致使叛軍坐大。憲宗令三人據實自陳,既而又加寬宥。
[32]
四月,憲宗設置十二團營坐營官,將和勇召回,命其都督效勇營訓練。
[33-34]
成化五年(1469年)五月,憲宗錄平兩廣叛亂功,對和勇等人加以厚賞。
[35]
和勇自稱戰功與趙輔相同,卻賞不酬勞,在趙輔受封伯爵時僅被進升官秩一級(自右都督遷左都督)。兵部則認為趙輔封伯出自憲宗特恩,和勇近期兩次受賞,已難以再封。憲宗因其在先平大藤峽亂,又在餘亂中再立戰功,於是在同年六月特封他為靖安伯,歲祿一千一百石,食祿於中軍都督府。
[30]
[36-37]
[38]
和勇晚年及逝世
成化七年(1471年)九月,延綏總兵官許寧奏稱:“韃靼開元王把哈孛羅多次想要率眾南降,但擔心朝廷因前事怪罪,請求朝廷加以撫慰,以穩固其歸附之心。”兵部認為,把哈孛羅如果想要投降,應該讓和勇尋訪在明廷中與把哈孛羅相識的達官,命其趕赴總兵官朱永處,在把哈孛羅抵達邊境時可以宣諭朝廷恩德,“釋其狐疑”。憲宗同意。
[39]
成化十年(1474年)二月三日(2月18日),和勇去世。憲宗聞訃訊,依例賜祭葬,諡號“武敏”(按蘇洵至明以來《諡法》稱“折衝禦侮曰武,應事有功曰敏”
[40]
),允許其子孫世襲指揮使。
[1]
[41]
後追封靖安侯。
[4]
和勇主要成就
和勇人物評價
劉吉:勇雖出夷虜,然天性廉謹。嘗從徵兩廣,充遊擊將軍,一時總兵督戰、文武大臣多縱情肆欲,勇獨循理尚儉,眾視之有愧焉。
[43]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
和勇軼事典故
和勇親屬成員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家世 | 祖父 | ||
父親 | 阿魯台被殺後南歸,被明廷授為左都督。 | ||
子輩 | 兒子 | 和忠 | 自歷戰功,官至錦衣衞指揮僉事。 |
和勇史料記載
《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十九·平藤峽盜》
[47]
《明史·卷一百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
[44]
- 參考資料
-
- 1.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五》稱“成化十年二月……戊午……靖安伯和勇卒……賜祭葬如例”,按台灣中研院“兩千年中西曆轉換”,即為公元1474年2月18日。
- 2. 《廣西通志》節選《明史藁》:和勇,初名托克托博囉,和寧王阿嚕台孫也。
- 3. 《明史》列傳第二百十五 外國八韃靼:未幾,瓦剌脱懽襲殺阿魯台及失捏幹,於是阿魯台子阿卜只俺及其孫妻速木答思等喪敗無依,來乞內附。帝憐而撫之。
- 4. 王世貞所撰二書俱稱和勇死後獲贈侯爵,如《皇明奇事述》稱“十年贈靖安侯和勇諡武敏”,《弇山堂別集·卷七十一·諡法二》“武敏”諡下稱“(武臣)懷寧侯贈淶國公孫鏜、靖安伯贈侯和勇(俱成化)”。
- 5.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五》:祖阿魯台,初為瓦剌馬哈木所敗,率其妻孥部落保息塞外,稱臣內附,太宗封為和寧王,仍居漠北,貢使不絕。後復背叛。宣德九年,為瓦剌脱歡所殺,其子阿卜只奄,即勇之父,窘蹙歸附,命為中軍都督府左都督,賜第宅什器。
- 6. 《明史·和勇傳》:和勇,初名脱脱孛羅,和寧王阿魯台孫也。阿魯台既為瓦剌脱歡所殺,子阿卜只俺窮蹙,款塞來歸。宣宗授以左都督,賜第京師。
- 7.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五》:(阿卜只俺)尋卒,勇襲指揮使,帶俸錦衣衞。
- 8. 《明史·和勇傳》:(阿卜只俺)卒,勇襲指揮使,帶俸錦衣衞,積功至都督僉事。
- 9. 《名山藏·卷四十二》:正統十四年,以紫荊關斬首虜功,歷升都督僉事。
- 10.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五》:天順元年二月……升脱脱孛羅為都督同知,改名和勇。
- 11. 《明史·和勇傳》:天順元年詔加同知,賜姓名。
- 12.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十七》:天順四年七月……賜錦衣衞帶俸都指揮使錢僧護直隸新樂縣地一百頃,達(韃)官、都督同知和勇、都指揮使賽弗剌各一百畝。
- 13.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八》:天順五年五月……壬寅,户部奏都督和勇等赴兩廣徵進所統達官旗軍,沿途人日給行糧三升。從之。
- 14. 《明史·和勇傳》:久之以兩廣多寇,命充遊擊將軍,統降夷千人往討。
- 15.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四》:天順七年七月……丙辰,升前軍都督僉事顏彪為都督同知,都督同知和勇為右都督……先是,彪等受命剿兩廣賊,圍大藤峽久無功,聞僉都御史吳禎在武宣縣殺降報至,遂亦殺降附諸蠻及民之供給者,僉都御史葉盛參贊彪軍務,為草奏報捷,故有是命。
- 16. 《明史·和勇傳》:時總兵顏彪無將略,賊勢愈熾。廣西巡撫吳禎殺降冒功,得優賞。彪效之,亦殺平民報捷。朝廷進彪官,勇亦進右都督。
- 17. 《明史·和勇傳》:成化初,趙輔、韓雍徵大藤峽賊,詔勇以所部從徵。
- 18.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十三》:成化元年正月……命中軍都督同知趙輔佩徵夷將軍印、充總兵官,右都督和勇充遊擊將軍,浙江布政司左參政韓雍升都察院左僉都御史、贊理軍務,往徵兩廣蠻賊……會廷臣推舉文武大臣各一員,假以總制便宜之權,及達官中可將者一人,選領達軍以往。事下多官議,僉舉中軍都督同知趙輔可兑總兵官,浙江左參政韓雍素有才識,可提督兩廣軍務,前軍右都督和勇可統兩京達軍從徵。上從之,故有是命。
- 19.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十四 》:成化元年二月……乙巳,責兩廣、四川鎮守、巡撫、巡按並三司官為為事官。先是,科道言兩廣、四川三司官並鎮守、巡撫、巡按等官失土失職、委靡不振,請按問其罪。上以各官罪狀輕重不一,命都察院、六部科道等官擬議。於是以總兵官顏彪等九人,都督和勇等二十四人,指揮杜衡等五十四人,所當坐者依律具奏。詔皆從輕處之,其已免官及歷任未久者,弗治。改任者,停俸三年。在任者,停俸蒞事,仍命恊力殺賊,俟地方寧靜回奏。巡按官停俸一年。
- 20. 《明史·和勇傳》:既而師久無功,言官劾文武將吏之失事者。詔停勇俸,充為事官。
- 21. 《明史·韓雍傳》:雍馳至南京,集諸將議方略。先是,編修邱濬上書大學士李賢,言賊在廣東者宜驅,在廣西者宜困。欲宿兵大藤峽,扼其出入,蹂其禾稼,期一二年盡賊。賢善之,獻於朝,詔錄示諸將。諸將主其説,請令遊擊將軍和勇率番騎趨廣東,而大軍直趨廣西,分兵撲滅。雍曰:“賊已蔓延數千裏,而所至與戰,是自敝也。當全師直搗大藤峽。南可援高、肇、雷、廉;東可應南、韶;西可取柳、慶;北可斷陽峒諸路。首尾相應,攻其腹心。巢穴既傾,餘迎刃解耳。舍此不圖,而分兵四出,賊益奔突,郡邑益殘,所謂救火而噓之也。”眾曰“善。”輔亦知雍才足辦賊,軍謀一聽雍。
- 22. 《明史·韓雍傳》:雍等遂倍道趨全州。陽峒苗掠興安,擊破之。至桂林,斬失機指揮李英等四人以徇。按地圖與諸將議曰:“賊以修仁、荔浦為羽翼,當先收二縣以孤賊勢。”乃督兵十六萬人,分五道,先破修仁賊,窮追至力山。擒千二百餘人,斬首七千三百級。荔浦亦定。
- 23. 《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十九·平藤峽賊》:乃以總兵歐信、參將孫騏、高瑞等帥六萬八千人為右軍,自象州、武宣分五道入攻其北;以都指揮白全、楊嶼、張剛、王屺等帥九萬二千人為左軍,由桂林、平南分八道入攻其南;以參將孫震、指揮陳文章等守左江及龍山、五屯,防其奔軼;雍與趙輔、和勇營高振嶺以督諸軍。
- 24. 《明史·韓雍傳》:十月至潯州……雍令總兵官歐信等為五哨,自象州、武宣攻其北;身與輔督都指揮白全等為八哨,自桂平、平南攻其南;參將孫震等為二哨,從水路入;而別分兵守諸隘口。……十二月朔,雍等督諸軍水陸並進,擁團牌登山,殊死戰。連破石門、林峒、沙田、古營諸巢,焚其室廬積聚,賊皆奔潰。伐木開道,直抵橫石塘及九層樓諸山。賊復立柵數重,憑高以拒。官軍誘賊發矢石,度且盡,雍躬督諸軍緣木攀藤上。別遣壯士從間道先登,據山頂舉炮。賊不能支,遂大敗。先後破賊三百二十四寨,生擒大狗及其黨七百八十人,斬首三千二百有奇,墜溺死者不可勝計。峽有大藤如虹,橫亙兩厓間。雍斧斷之,改名斷藤峽,勒石紀功而還。分兵擊餘黨,鬱林、陽江、洛容、博白次第皆定。
- 25.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三十一》:成化二年六月……甲辰,兩廣賊寇平,命監督軍務太監盧永、總兵官、都督同知趙輔班師,仍命太監陳瑄鎮守廣東,遊擊將軍、右都督和勇統達軍留廣東駐劄,巡撫兩廣、左僉都御史韓雍提督軍務,撫剿殘賊。
- 26.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三十八》:成化三年正月……上曰:殘寇只令韓雍調度官軍,督同和勇等會兵剿殺,(趙)輔不必去。
- 27.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三十六》:成化二年十一月……乙酉,以兩廣平賊功,升左僉都御史韓雍為左副都御史,遊擊將軍、右都督和勇為左都督,歲加俸米一百石……。
- 28. 《明史·和勇傳》:冬,賊大破,進左都督,增祿百石。
- 29. 《明史·韓雍傳》:而遺孽侯鄭昂等遂乘虛陷潯州及洛容、北流二縣。雍被劾引罪,帝宥之。雍益發兵撲討。時諸賊所在蜂起,思恩、潯、賓、柳城悉被擾掠。流劫至廣東,欽、化二州皆應時破殄。
- 30.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六十八》:成化五年六月……癸亥,封前軍左都督和勇為靖安伯,歲支祿米一千一百石,本色五百石,折色六百石。先是,勇自陳充遊擊將軍,同總兵官、都督同知趙輔等征剿兩廣流賊,攻取斷藤峽等處賊寨,擒斬賊眾,並奪回被虜人口,已經捷報班師,獨留臣在彼駐劄一年。斷藤峽賊首侯鄭昂復叛,臣仍統領官軍親臨賊巢,斬獲賊級,生擒鄭昂等,及俘獲被虜男婦四千三百餘人,並奪回印記五顆,亦已捷報,召臣回京。今趙輔加封伯爵,臣與輔等效勞相同,而又多後項功次,止升一級。乞憫臣微勞,量功升授。詔兵部看詳以聞。於是兵部言:輔等封爵,出自特恩。勇先自右都督升左都督,加俸一百石,近又從厚給賞,未敢別有所處。上以勇兩次有功,乃封流伯。
- 31. 《名山藏·卷四十二》:己潯州獲叛酋,斬首功多,封伯,流祿千一百石。
- 32.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三十八》:成化三年正月……巡按廣東監察御史潘稙奏:廣東為事、都指揮石鼎領軍千人追捕靈山流賊,觀望不進。賊眾大合,復還靈山,下東鄉,攻掠甘源、流峒等村,勢益熾。鼎失機致寇,宜逮問如律。事下兵部言:鼎固宜罪若,都御史韓雍、都督和勇、太監陳瑄者,俱以重臣出鎮,流賊攻劫,匿不以聞,其罪尤大。上是之,令韓雍、和勇、陳瑄具實自陳。兵部復言:曩因巡按廣西、監察御史端宏等屢劾總兵等官趙輔、都御史韓雍等妄奏邀功,旋師太早,致餘寇陸梁,攻掠潯州等處。參將孫震弛備失機,與知府孫暲等隱蔽,罪不可宥。但輔等被劾,已得旨裁處,而孫震、孫暲等尚宜究治如律,以為後戒。上曰:然。趙輔、盧永陳瑄、韓雍、和勇既經裁處,不必問。
- 33.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三十一》:成化三年四月……乙卯,設十二營坐營官,以平江伯陳鋭坐奮武營……左都督和勇效勇營。
- 34. 《明史·和勇傳》:三年召督效勇營訓練。
- 35.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六十七》:成化五年五月……錄兩廣蠻賊功賞,太監陳瑄、王定、右副都御史韓雍、右都督和勇、都督同知歐信、都督僉事廉忠、都指揮夏鑑、葛宗蔭、僉事陶魯俱從厚……。
- 36.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五》:成化初,升靖安伯,食祿中府。
- 37. 《明史·功臣世表三》:靖安伯和勇……成化五年六月癸亥封。
- 38. 《明史·和勇傳》:尋上言:“大藤峽之役,臣與趙輔同功。輔還京,餘賊復叛。臣親搗賊巢,縶其魁,誅其黨,還被掠男女四千人。今輔已封伯,而臣止進秩,惟陛下憐察。”憲宗以勇再著戰功,特封靖安伯。
- 39.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九十五》:成化七年九月……延綏總兵官、署都督僉事許寧等奏:北虜開元王把哈孛羅率眾累欲來降,內懼朝廷見罪,外懼阿羅出讎害,彷徨瞻顧,無所歸依。乞令撫慰,以固其心事。下兵部議,謂:此虜既欲來降,宜令靖安伯和勇訪平日與彼親識之人,送赴總兵官朱永處。伺彼到邊投降,諭以朝廷恩威,釋其狐疑,謂爾率眾來降,朝廷必重加升賞,往者雖有小過,亦不追究。毋得心懷疑懼,自取滅亡。從之。
- 40. 《弇山堂別集·卷七十一·諡法二》“二字諡”中“武敏”條:右俱折衝禦侮,應事有功。
- 41. 《明史·和勇傳》:十年卒。諡武敏,世襲指揮使。
- 42.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十三》:先是,副總兵範信亦會巡按三司等官奏稱:賊黨眾強,又多乘馬,我軍單弱,反止步隊。猝於平地遇賊,步不足以當騎。自來官軍取勝,全藉達軍騎射,乞調達軍委都指揮廉忠統領。
- 43.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五》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9-05-03]
- 44. 《明史·卷一百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5-03]
- 45. 《水東日記·卷六》“喜信和勇 ”條:都督喜信,回回人;兩廣遊擊將軍、都督同知和勇,達達人,阿魯台之孫也。兩人不供佛,不禮神,不拜屍殯,曰:“吾回回俗皆然。”達達則間有之。佛本夷人,固宜神。則有當事者而弔祭之禮不知,則是其自異於華夏矣。
- 46. 《名山藏·卷四十二》:(和勇)子忠,自歷戰功,為錦衣指揮僉事,得世。
- 47. 《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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