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韓雍

(明朝中期名臣、詩人)

鎖定
韓雍(1422年11月22日 [1]  -1478年11月9日 [2]  ),字永熙。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明朝中期名臣、詩人。
韓雍於明英宗正統七年(1442)登進士第。初授御史,曾出巡河道及江西,參與平定浙江葉宗留起義及福建鄧茂七起義明代宗時累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以彈劾寧王獲罪,被勒令致仕。天順年間復官,歷官大理少卿、兵部右侍郎。明憲宗成化元年(1465年),以右僉都御史之職前往討平大藤峽起義,俘殺首領侯大苟,截斷江上大藤,改地名為斷藤峽。平亂後以左副都御史之職提督兩廣軍務。後請分設廣東、廣西兩巡撫,獲朝廷准許,專理軍事。
成化十年(1474年),韓雍受人誣陷,被勒令致仕 [3]  ,至成化十四年(1478年)病逝,年五十七。明武宗時追諡“襄毅”,後世稱其為“韓襄毅”。有《襄毅文集》傳世 [4] 
概述內圖片來源:《吳郡名賢圖傳贊》 [5] 
本    名
韓雍
別    名
韓襄毅
永熙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
出生日期
1422年11月22日
逝世日期
1478年11月9日
主要作品
襄毅文集
主要成就
平大藤峽起義,安定兩廣
官    職
兩廣總督、右都御史
諡    號
襄毅

韓雍人物生平

韓雍嶄露頭角

韓雍生於明成祖永樂二十年十一月九日(1422年11月22日) [1]  。其父韓貴,原為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今江蘇蘇州)人,後因是“閭右(富豪)”而被遷徙至北京宛平縣,故而韓雍早年以順天府府學弟子員身份起家 [6] 
正統七年(1442年),二十歲的韓雍登進士第,被授為御史 [7]  曾在南畿審閲刑事案件。又出巡河道事務。不久,到江西巡察時,罷免貪官污吏五十七人。廬陵、太和發生盜亂,韓雍亦派兵捕殺。 [8] 
正統十三年(1448年)冬,處州叛軍葉宗留自福建轉而危害江西。官軍失利,都督僉事陳英、指揮劉真遇伏而死。明英宗朱祁鎮下詔命韓雍與鎮守侍郎楊寧督促軍民共同防守。恰巧福建巡按御史汪澄給鄰境送來文書會同討伐福建叛軍鄧茂七,因為叛軍商量投降,官軍停止軍事行動,韓雍説:“賊兵真的投降了再退兵也不晚。”急速進軍,叛軍已經叛變,汪澄因此被判死刑,人們由此佩服韓雍有見識。 [9] 
景泰二年(1451年),韓雍提升為廣東副使,大學士陳循推薦韓雍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代替楊寧巡撫江西。江西年成不好,韓雍上奏請求免去百姓的秋糧進獻;又彈劾寧王所做的違法之事,使寧王府的官吏都獲罪。這時韓雍才年約三十歲,卻才望赫然,所制定的措施都可以為後來者所效法。 [10] 

韓雍數度起落

天順(1457年-1464年)初年,朝廷取消所有巡撫官,韓雍改任山西副使,寧王因為以前的怨恨,彈劾韓雍擅自乘坐轎子等事,韓雍被捕入獄,削去官職。 [11] 
後來,韓雍被起用為大理少卿,不久又恢復右僉都御史職位,輔佐寇深管理都察院事務。大將石亨獲罪被殺後,錦衣指揮劉敬因供石亨值班的房間飯食而被判罪,套用朋黨律判以死罪。韓雍説:“律重判朋黨罪,是因為勾結擾亂朝政,因人供應飯食就判為朋黨罪,哪會是法律之本意?況且石亨勢盛時,大臣早晚上他家,這倒不判罪,獨獨判劉敬這是為什麼?”寇深讚歎佩服韓雍,劉敬被釋放。韓雍母親去世後,他服喪未滿,被朝廷起復視事。 [12] 
天順四年(1460年),韓雍受命巡撫宣府、大同。 [13]  天順七年(1463年),因議事需要,韓雍入京覲見朱祁鎮。朱祁鎮見其氣宇不凡,便留他在朝中任兵部右侍郎。 [13] 
天順八年(1464年),明憲宗朱見深繼位。閣臣陳文為排擠韓雍等人,指稱翰林侍讀學士錢溥聯結東宮內侍王綸,企圖取代內閣首輔李賢之位,並以韓雍代替兵部尚書馬昂。李賢聞訊大怒,將韓雍貶為浙江左參政。 [14-15] 

韓雍大藤峽之戰

主詞條:藤峽盜亂
天順四年(1460年),廣西大藤峽以瑤族為首的少數民族起事擴大,多次闖入廣東搶掠,一度逼近廣州城。而以侯大苟領導的大藤峽瑤亂波及地區越來越廣,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16]  [17]  成化元年(1465年)正月,朝廷決定採取大規模軍事行動,拜都督趙輔總兵官,派太監盧永、陳蠧擔任監軍兵部尚書王竑力排眾議,説:“韓雍才氣無雙,平定賊人非他莫屬。”憲宗於是改任韓雍為左僉都御史,“贊理軍務”。 [16]  [18] 
韓雍騎馬奔馳到南京,召集諸將商議計謀策略。在此以前,翰林編修丘濬寫信給李賢,認為對廣東的叛軍應加以驅趕,對廣西的則採用圍困之術,要將大軍駐紮在大藤峽,控制其出入,破壞叛軍的莊稼,一二年可望平叛。李賢很讚賞這項作戰的計劃,把信獻給朱見深,朱見深下詔抄寫下來讓諸將看。諸將都主張按此計劃實行,請求派遊擊將軍和勇率領達軍直奔廣東,而大軍一直趕到廣西,分兵撲滅叛亂。韓雍説:“賊人已經蔓延數千裏,而所到處就與賊人交戰,這是使自己疲憊。應該全軍直搗大藤峽,這樣南可支援高州、肇慶、雷州,廉州。東可以與南雄、韶州應合,西可以攻取柳州、慶遠,北可以切斷陽峒各條道路。首尾相應,攻其腹心之地,巢穴已經傾覆,其餘則可迎刃而解。捨棄這不去謀取,而分兵四出,賊更加奔逃,郡縣更加遭到破壞,這等於是救火時卻鼓風一樣。”眾人稱善,趙輔也相信韓雍的才能足以戰勝叛軍,將軍務謀劃盡皆交其處理。 [19] 
韓雍等日夜兼程直奔全州,擊破劫掠興安的陽峒苗人,到達桂林,將錯過戰機的指揮李英等四人斬首示眾,韓雍手按着地圖同諸將商議説:“賊以修仁、荔浦為羽翼,應該先攻取這二縣來孤立賊的勢力。”於是率領十六萬兵士,分五路出兵,先攻破修仁縣叛軍,窮追到力山,俘獲一千二百餘人,斬首七千三百級。隨後荔浦也被平定。 [20] 
十月,韓雍抵達潯州,向當地父老詢問,都説:“大藤峽,是天險,不能強攻,應用計圍困。”韓雍説:“大藤峽延綿六百餘里,怎能圍困?兵分則力弱,長期用兵則財物缺乏,賊何時能夠平定!我的計劃已定。”就長驅到峽口。有儒生、里老數十人伏在道路左邊,願意擔任嚮導,韓雍見了立刻罵道:“叛賊膽敢欺騙我!”喝令左右將其綁起來斬首,左右都非常吃驚。捆綁時而發現袖中的利刀,一審問,果然是叛軍,斬殺後,全部肢解,挖出腸胃,分掛竹林中,成串相連。叛軍大為吃驚地説:“韓公是天神。”韓雍下令總兵官歐信等為分五哨,自象州、武宣攻其北面;自己與趙輔率領都指揮白全等分為八哨,自桂平、平南攻其南面;參將孫震等分為二哨,從水路進來;而且另外分兵守住各險要的地方。侯大苟等大為恐懼,先把其家屬資產轉移到桂州橫石塘,而在南山豎立柵欄,準備很多滾木、石塊、標槍、塗毒的弓箭來抗拒官軍。 [21] 
十二月初一,韓雍等率領各軍水陸並進,持圓盾登山,殊死作戰,接連攻破石門、林峒、沙田、古營各巢穴,焚燒其房屋積聚,叛軍都奔跑潰敗。伐木開路,直抵橫石塘以及九層樓各山。叛軍又豎立柵欄好幾層,憑藉地勢高來抗拒。官軍引誘叛軍發放箭石,估計快用盡了,韓雍親自督率諸軍藉着樹攀藤而上,另外派遣壯士從小路先上,佔據山頂用火炮發石擊賊。叛軍抵擋不住,被打得大敗。明軍先後摧毀柵寨三百二十四座,生擒侯大狗及其同黨七百八十人,斬首三千二百餘級,墜入水中淹死的不計其數。大藤峽有根大藤像虹,橫着交錯在兩山崖之間,韓雍用斧砍斷大藤,將其改名為斷藤峽,刻石記功而返。大藤峽之戰後,韓雍又分兵進攻叛軍餘黨,將鬱林、陽江、洛容、博白接連收復。 [22] 

韓雍總督兩廣

憲宗聞訊大喜,下詔書表彰功勞,召回趙輔等,調升韓雍為左副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兩廣總督)。韓雍就在各軍中遣散人員,以此節約軍餉,而叛軍餘部侯鄭昂等乘虛攻破潯州以及洛容、北流二縣。韓雍被彈劾後服罪,憲宗加以寬赦,使韓雍更加盡力平叛。這時各地的叛亂蜂起,思恩、潯州、賓州、柳城全都被騷擾劫掠。賊流竄搶劫到廣東,欽、化二州均隨即被攻陷。 [23] 
成化四年(1468年)春,由於兩廣地大事繁,韓雍請求於兩廣東、西各設置巡撫,憲宗同意,命陳濂巡撫廣東、張鵬巡撫廣西,而韓雍專門負責軍務。不久韓雍因家有喪事而歸,兩廣形勢重趨惡化。第二年(1469年),僉事陶魯上疏稱:“兩廣地勢交錯,應當像手臂與手指一齊使用,不能分開。最近叛賊侵犯廣西,我與廣東三司商議調兵,一個月還沒結果,叛賊毫無畏懼之心。請求仍然任命大臣總督為好。”僉事林錦、巡按龔晟也陸續上奏朝廷,請求開設總府於梧州,命朝廷派遣大臣總督兩廣軍務。十一月,憲宗裁撤廣東、廣西巡撫,在梧州開設總府,起用韓雍為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兩廣。 [24]  [17] 
成化六年(1470年)正月,韓雍上疏要求辭去所新任官職,懇求服滿三年之喪。憲宗沒批准。韓雍到任,派遣參將張壽、遊擊馮升等分路討伐賊,摧毀忻州八砦蠻以及搶劫州縣諸山的瑤人、僮人。瑤、僮等族百姓向來害怕韓雍威力,寇盜因而逐漸平息。 [24] 

韓雍遭劾致仕

成化九年(1473年),柳州、潯州各少數民族又發動叛亂,參將楊廣等俘獲、斬首共九百人,正準備繼續進擊,而叛軍攻破懷集縣,兵部彈劾韓雍向朝廷奏報不實。鎮守廣西右少監黃沁向來恨韓雍壓抑自己,藉機攻擊韓雍,又誣陷他貪慾縱酒、濫加獎賞並胡亂開支,憲宗派給事中張謙等去調查,而廣西布政使何宜、副使張學攴懷恨韓雍一貫輕視自己,兩人在一起醖釀韓雍的罪狀。張謙返朝向朱見深上奏,半為捏造、半為事實地報告了韓雍的情況,憲宗最後於成化十年(1474年)三月命韓雍致仕 [3]  [25]  韓雍至此家居,不再任官。
成化十四年十月十五日(1478年11月9日),韓雍因病在家中逝世,享年五十七歲。 [1]  憲宗聞訊後,遣使諭祭,並命有司為其營建墳墓,錄用韓雍之子韓文為國子生 [2]  [26]  韓雍死後,兩廣百姓追念他的功勳,於是在當地為其立祠祭祀。 [27] 
正德(1506年-1521年)年間,明武宗朱厚照追賜韓雍諡號為“襄毅”。 [28] 

韓雍主要影響

韓雍裏甲改革

在江西時,韓雍對裏甲役進行了改革。他為了解決裏甲負擔不均的問題,開始對原來由裏甲承辦的祭祀、鄉飲等費用實行定額,由官府統一徵銀辦理,稱“歲辦”或“板榜銀”。韓雍歲辦法,正式規範了江西“四差”中的裏甲役(銀),將一年裏甲役總量用白銀量化,均攤於見年甲。故其改革的最大轉變,是將定額的標準發生了變化,即從時間變成了白銀。通過事先預計,按裏攤派,實現了各里之間徭役負擔的均衡。 [29] 

韓雍討平盜亂

韓雍出巡河道及江西時,曾參與鎮壓浙江葉宗留起義及福建鄧茂七起義 [30] 

韓雍撫定兩廣

成化元年(1465年),韓雍以右僉都御史之職前往鎮壓大藤峽起義,俘殺首領侯大苟,截斷江上大藤,改地名為斷藤峽。 [30]  韓雍鎮守兩廣多年,屢定寇亂,為兩廣地區的穩定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30] 

韓雍歷史評價

王竑:韓雍才氣無雙,平賊非雍莫可。 [30] 明史》引)
劉珝:公為人爽(闕)洞達,才識高遠。居家孝友,與人交有信義。下(闕)為詩文,思如湧泉,無少凝滯。居官處事,動以古豪(闕)自居。每一出師,必以曹彬不妄殺為法,故所至全活書眾。累謫累起,未嘗致欣戚於其間,天下士大夫無問識不識,鹹仰其名雲。 [31] 《都察院右都御史韓公雍墓誌銘》
劉吉:雍自幼英邁不羣。為御史時,年甫二十一。出按江西,江西刁民聞風斂跡。其所規畫,多合事宜,江西人至今以為便,不欲更革。其督戰兩廣,凡軍中機宜,皆出自雍。自景泰後,兩廣守土之臣,多矇蔽賊情,養成大患,廣州城門時或晝閉,微此役,兩廣幾於不守矣。但以班師既早,賊黨復聚,言者多咎雍在軍中費用過侈,然兩廣之民不以為怨者,以費財之害輕於喪生也。雍卒後,廣人屢建請立祠祀之。雍好功名,尤篤情義,威望素著,所至令行禁止。但嫉惡大甚,慘於刑戮,竟不得其死雲。 [32]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
姜洪:臣訪得吏部尚書李秉、兵部尚書王竑、都御史韓雍、夏壎高明李侃,歷仕年久,頗有令望。或因讒謗而解官,或託微恙而去任。 [33] 《修政弭災疏略》
鄭曉:公洞達凱爽,篤於孝友,與人交有信義,不為岸谷。臨戎蒞政,豹變鵬摶,雖發奸摘伏,而事簡心平。江西嶺南,莫不畏如神明,愛如父母。摘詞灑翰,風生泉湧,天才逸發。 [34] 續藏書》引
張瀚:憲皇帝加意遐荒,拔參政韓雍為都御史,假以不次之柄,超度常規。當是時,兵馬錢糧皆於南京料理,選調兩京、江西、湖廣漢達官軍不下二十萬,物力充盛,故所至如摧枯拉朽,無不殲滅。彼雍誠異才,亦委任權力不同也。 [35] 松窗夢語
項篤壽:兩廣自文皇朝,蠻寇數叛,都督韓觀山雲相繼鎮定。乃後交址不寧,兩廣兵調徵無虛歲,加以瘴癘,耗死者什七八矣,而蠻寇生聚日繁。正統末,黃蕭養倡亂,廣東、西蠻煽動,攻剽城邑,累徵不克。韓公以一書生,不旬月蕩平之,功亦偉矣。向非純皇既明且斷,委任不疑,曷克有此哉?人言韓公發摘姦伏如神……或又言,諸蠻酋聞公名,輒喪氣,師未抵峽,峽中藤葉皆蟲食成韓字,諸如此類甚眾。總之,具文武材,善用兵,非好殺者流也。人言寧可盡信乎? [36] 今獻備遺
王世貞:雍稚少時,多奇鬼神蹟,至今鄉里能誦道之。近怪故弗悉,二廣士大夫先生每屈指雍曰:“此百世功也。”大藤峽天險,賊蟠據,無敢窺,獨雍及王守仁兩至之。信然哉! [37] 名卿績紀
劉鳳:韓雍節制廣外,其功固多,然殺戮太過。 [38] 名山藏》引
趙用賢:公之功顧不偉歟!昔我先臣襄毅韓公(韓雍)、新建王公(王守仁),嘗帥永保田州之旅,討平修荔八寨,談者至今美之。餘謂兩公即用兵神矣……。 [39] 《奉賀大中丞石汀殷公平古田序》
屠隆:韓襄毅雍、威寧王襄敏越(王越)、楊文襄一清(楊一清)、楊武襄洪(楊洪)英風雄略,頤指萬夫,鞭撻夷虜,開展疆域,亦命世之傑也。 [40] 《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交誼典·品題部》引
何喬遠:予嘗至粵西,粵西人至今不敢名韓公名,乃亦嘗坐通中官。 [38] 《名山藏》
張岱:國家以武事責文臣,任極重而其報功極輕……至項忠、韓雍,其平蠻功皆出趙輔劉聚上,而論功者止進一階,蔭一子鎮撫而已,何以服人心!何以示後世哉! [41] 石匱書·王竑項忠韓雍陶魯朱英列傳》
宋徵壁:一國家外夷之患,北虜為急,兩粵次之,滇蜀又次之,倭夷又次之,西羌又次之。誠欲九塞塵清,四隅海燕。方叔召虎,一時鹹慕風采,奕世猶仰威名。指受方略,半系督撫……兩廣寇亂,則詳於韓襄毅。 [42] 皇明經世文編·凡例
陳子龍:兩廣總督之置,起自韓公。公之威名,至今猶赫赫於广部。凡有調度,皆遵用之,以為韓公故事也。 [43] 《皇明經世文編》注
谷應泰:癬疥之疾,能廢七尺之軀;涓滴之流,可盡江河之水。王竑所以決戰,韓雍所以肆伐也。先渡潯水,決其樊籬,縱火大藤,空其巢穴。賊乃悉眾憑險,斂兵拒戰。而王師援木攀夢,楚歌四合;猨牽蟻附,漢幟先登。磨石橫崖之谷,題銘九層之樓。鋸藤絕ㄌ,奪其世險。至於支離身首,刳剔肝腸,金鼓陳兵,旌旗秉纛,蓋以天兵不易至,重險不易得,扼吭拊背,急擊勿失,宣暢皇靈,顯彰天殛,取威定亂,在是役也。 [44] 明史紀事本末
林時對:至若于謙之御也先白圭之剿鄖盜,原傑之撫流民,韓雍之斷藤峽,項忠之平滿四林俊之殄蜀寇,王守仁之擒宸濠、平贛盜,田州姚鍈之誅岑猛王崇古之封俺答梅國楨之討哱拜李化龍之滅楊應龍朱燮元之平奢崇明安邦彥,皆師貞丈人謀定後戰,鼓行以出,奏凱而歸,策勳告廟,蔭胄旌功;可不謂隆焉。 [45] 荷牐叢談
張廷玉項忠、韓雍皆以文學通籍,而親提桴鼓,樹勳戎馬之場。其應機決勝,成畫遠謀,雖宿將殆無以過,豈不壯哉!賞不酬勞,謠諑繼起,文法吏從而繩其後,功名之士所為發憤而太息也。 [30] 明史
紀昀:明自正統以後,正德以前……數十年間,惟相沿台閣之體,漸就庸膚。雍當其時,雖威行兩廣,以武略雄一世,不屑屑以雕章繪句為工。而英多磊落之氣,時時發見於文章。故雖未變體裁,而時饒風骨。其雜文亦高視闊步,氣象迥殊。韓愈所謂獨得雄直氣者,殆於近之。 [4] 《襄毅文集·提要》
陳康琪:韓襄毅之忠勤,雷侍郎之勳伐,蘭泉宥涵之博雅,似亦世不多見……。 [53] 郎潛紀聞三筆
鄭觀應:前明王守仁、唐順之、韓雍、譚綸、熊廷弼、盧象升諸文臣考,其文集本傳,皆言其精於騎射。 [46] 《儲將才論》
蔡東藩:有韓雍之主謀,而侯大狗失所據,雖險亦夷? [47] 明史演義

韓雍主要作品

韓雍做文章不以雕琢繪句為工,卻時有磊落英氣,與當時盛行的“台閣體”有很大不同,被認為“雖未變體裁,而特饒風骨”;其雜文亦“高視闊步,氣象逈殊”,有雄渾之氣。有《襄毅文集》15卷傳世,收於《四庫全書》。 [4] 皇明經世文編》輯有《韓襄毅集》1卷。 [43] 

韓雍軼事典故

韓雍洗清冤屈

韓雍早年在南畿審閲刑事案件卷宗,碭山教諭某人鞭打膳夫,膳夫逃跑後躲起來,膳夫的父親告發教諭殺了他的兒子,並取他人屍體肢解做偽證,教諭已經無辜服罪,韓雍跟蹤而得到膳夫,洗清教諭的冤屈。 [8] 

韓雍計救御史

韓雍年約三十時,便奉命巡撫江西。有次,一封明代宗頒賜宦官的詔書,被都御史誤為普通公文而誤拆。都御史怕有殺身之禍,請教韓雍共商對策,韓雍表示,他將設宴請蔡太監,決定親自為他解決這個難題。第二天,他先偽造一封假信,把原來的真信藏在懷中,在宴席前悄悄把假信交給郵卒,叮囑郵卒在宴席開始後送交自己,然後故意拆信,讀了幾句後,就很驚慌的説:“這不是頒給我的敕書。”於是把原來已拆封的敕書送給宦官,除了一再謝罪外,並請求與郵卒一起領罰,宦官被韓雍的誠意感動,反而連連勸慰,賓主繼續暢飲。 [48]  馮夢龍評道:“此即王韶欺郭逵之計,做得更無痕跡”。

韓雍詐書自保

同樣是在江西時,屬下忽然報告寧王的弟弟來到,韓雍於是稱病請求稍待,暗中派人急速去報告三司,且索求一張白木幾。韓雍跪拜相迎,那位宗親一進來,就詳細説明兄長叛變的情狀,韓雍推説有耳病聽不見,請宗親用寫的,宗親索要紙,左右的人就把白木幾端出來,他於是詳寫此事,然後離去。韓雍將此事稟秦朝廷,朝廷派使臣查不出任何事蹟,這時諸王兄弟正歡樂相聚,請旁人不要多言。使臣回朝後,朝廷判韓雍離間宗親之罪,命人就地逮捕,韓雍呈上之前的白木幾和宗親親筆寫下的文書,才被釋放。 [49] 

韓雍通達知變

韓雍有一次來到番地,當地郡守準備了酒菜,把一名妓女藏在箱中,命人送到韓府。韓雍知道其中定有文章,使召來郡守當場開箱,請出妓女。酒宴結束後,韓雍請妓女再回到箱中,隨太守一起離開府衙。 [50]  馮夢龍又評此事:“此必蠻守欲假此以窺公耳,公不拂其意,而處之若無事然,此豈死講道理人所知。”

韓雍權謀御下

韓雍鎮守兩廣,律令森嚴。除了一,二名親信外,外人一律不許進入內室,並且喜歡用權術統馭部下。一天,韓雍在後廳宴請鄉紳,飯後並踢球為戲來助興,比賽結束後,韓雍派人在後廳放一石球,並指示若有人看到那石球,就説“這是韓公平常所踢的球”。於是看到石球的人都因韓雍的力大無窮而吃驚得吐舌頭。 [51] 
另外,韓雍也在傘蓋下暗藏磁石,並在頭髮裏暗藏鐵屑,所以每當韓雍外出時,鬚髮賁張,加上韓雍體型魁梧,見到他的人無不視為神明。 [52]  馮夢龍評:“夷悍而愚,因以愚之”。

韓雍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家世
祖父
韓舉一
祖母
陳氏
後贈夫人。
父親
韓貴
長洲富豪,遷居北京宛平縣,後累贈都察院右都御史。
母親
趙氏
後贈夫人。
平輩
弟弟
韓睦
因韓雍之功被授官錦衣百户一作錦衣鎮撫)。
子輩
兒子
韓文
韓雍死後被錄為國子生
表格參考資料: [30-31]  [37] 

韓雍史料索引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八·都察院右都御史韓公雍墓誌銘》 [31] 
今獻備遺·卷十七》 [36] 
《名卿績紀·卷二》 [37] 
罪惟錄·列傳卷十一·經濟諸臣傳上》
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十九·平藤峽盜》 [44]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 [30] 
參考資料
  • 1.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八·都察院右都御史韓公雍墓誌銘》:距其生則永樂壬寅十一月九日,春秋五十又七。
  • 2.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八·都察院右都御史韓公雍墓誌銘》:成化戊戌十月十五日,致仕右都御史韓公以疾卒於家,有司訃聞,上遣官諭祭,命有司營葬域如制。
  • 3.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六》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6-07-22]
  • 4.    《襄毅文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6-07-22]
  • 5.    名人圖像(檢索“韓雍”即可查得概述圖)  .浙江圖書館[引用日期2021-03-13]
  • 6.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八·都察院右都御史韓公雍墓誌銘》:公諱雍,字永熙,蘇之長洲人。……貴初以閭右起實北京宛平縣,故公之發身乃順天府庠弟子員。
  • 7.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韓雍,字永熙,長洲人。正統七年進士。授御史。
  • 8.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錄囚南畿。碭山教諭某笞膳夫,膳夫逃匿,父訴教諭殺其子,取他屍支解以證。既誣服,雍蹤跡得之,白其冤。出巡河道。已,巡按江西,黜貪墨吏五十七人。廬陵、太和盜起,捕誅之。
  • 9.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十三年冬,處州賊葉宗留自福建轉犯江西。官軍不利,都督僉事陳榮、指揮劉真遇伏死。詔雍及鎮守侍郎楊寧督軍民協守。會福建巡按御史汪澄牒鄰境會討賊鄧茂七,俄以賊議降,止兵。雍曰:“賊果降,退未晚也。”趨進,賊已叛,澄坐得罪死。人以是服雍識。
  • 10.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景泰二年擢廣東副使。大學士陳循薦為右僉都御史,代楊寧巡撫江西。歲飢,奏免秋糧。劾奏寧王不法事,王府官皆得罪。時雍年甫三十,赫然有才望,所規畫措置,鹹可為後法。
  • 11.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天順初,罷天下巡撫官,改山西副使。寧王以前憾劾其擅乘肩輿諸事,下獄,奪官。
  • 12.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起大理少卿。尋復為右僉都御史,佐寇深理院事。石亨既誅,錦衣指揮劉敬坐飯亨直房,用朋黨律論死。雍言:“律重朋黨,謂阿比亂朝政也。以一飯當之,豈律意?且亨盛時大臣朝夕趨門,不坐,獨坐敬何也?”深歎服,出之。母憂,起復。四年,巡撫宣府、大同。七年議事入覲,帝壯其貌,留為兵部右侍郎。
  • 13.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四年,巡撫宣府、大同。七年議事入覲,帝壯其貌,留為兵部右侍郎。
  • 14.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憲宗立,坐學士錢溥累,貶浙江左參政。
  • 15.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侍讀學士錢溥與文比舍居,交甚歡。溥嘗授內侍書。其徒多貴幸,來謁,必邀文共飲。英宗大漸,東宮內侍王綸私詣溥計事,不召文。文密覘之。綸言:“帝不豫,東宮納妃,如何?”溥謂:“當奉遺詔行事。”已而英宗崩,賢當草詔。文起奪其筆曰:“無庸,已有草者。”因言綸、溥定計,欲逐賢以溥代之,而以兵部侍郎韓雍代尚書馬昂。賢怒,發其事。是時憲宗初立,綸自謂當得司禮,氣張甚。英宗大殮,綸衰服襲貂,帝見而惡之。太監牛玉恐其軋己,因數綸罪,逐之去。溥謫知順德縣,雍浙江參政。詞所連,順天府尹王福,通政參議趙昂,南寧伯毛榮,都督馬良、馮宗、劉聚,錦衣都指揮僉事門達等皆坐謫。雍亦文素所不悦者也。
  • 16.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廣西瑤、僮流剽廣東,殘破郡邑殆遍。成化元年正月大發兵,拜都督趙輔為總兵官,以太監盧永、陳瑄監其軍。兵部尚書王竑曰:“韓雍才氣無雙,平賊非雍莫可。”乃改雍左僉都御史,贊理軍務。
  • 17.    楊景秀.博弈與平衡:明代兩廣總督的權力運作[D].廣西師範大學:9-11
  • 18.    《明史·卷一百七十七·列傳第六十五》:時將用兵兩廣,竑舉韓雍為總督。雍新得罪,眾難之。竑曰:“天子方棄瑕錄用,雍有罪不當用,竑非罪廢者耶?”卒用雍。
  • 19.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雍馳至南京,集諸將議方略。先是,編修邱濬上書大學士李賢,言賊在廣東者宜驅,在廣西者宜困。欲宿兵大藤峽,扼其出入,蹂其禾稼,期一二年盡賊。賢善之,獻於朝,詔錄示諸將。諸將主其説,請令遊擊將軍和勇率番騎趨廣東,而大軍直趨廣西,分兵撲滅。雍曰:“賊已蔓延數千裏,而所至與戰,是自敝也。當全師直搗大藤峽。南可援高、肇、雷、廉;東可應南、韶;西可取柳、慶;北可斷陽峒諸路。首尾相應,攻其腹心。巢穴既傾,餘迎刃解耳。舍此不圖,而分兵四出,賊益奔突,郡邑益殘,所謂救火而噓之也。”眾曰“善。”輔亦知雍才足辦賊,軍謀一聽雍。
  • 20.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雍等遂倍道趨全州。陽峒苗掠興安,擊破之。至桂林,斬失機指揮李英等四人以徇。按地圖與諸將議曰:“賊以修仁、荔浦為羽翼,當先收二縣以孤賊勢。”乃督兵十六萬人,分五道,先破修仁賊,窮追至力山。擒千二百餘人,斬首七千三百級。荔浦亦定。
  • 21.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十月至潯州,延問父老,皆曰:“峽,天險,不可攻,宜以計困。”雍曰:“峽延廣六百餘里,安能使困?兵分則力弱,師老則財匱,賊何時得平?吾計決矣。”遂長驅至峽口。儒生、里老數十人伏道左,願為嚮導。雍見即罵曰:“賊敢紿我!”叱左右縛斬之,左右皆愕,既縛,而袂中利刃出。推問,果賊也。悉支解刳腸胃,分掛林箐中,累累相屬。賊大驚曰:“韓公天神也!”雍令總兵官歐信等為五哨,自象州、武宣攻其北;身與輔督都指揮白全等為八哨,自桂平、平南攻其南;參將孫震等為二哨,從水路入;而別分兵守諸隘口。賊魁侯大狗等大懼,先移其累重於桂州橫石塘,而立柵南山,多置滾木、礧石、鏢槍、藥弩拒官軍。
  • 22.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十二月朔,雍等督諸軍水陸並進,擁團牌登山,殊死戰。連破石門、林峒、沙田、古營諸巢,焚其室廬積聚,賊皆奔潰。伐木開道,直抵橫石塘及九層樓諸山。賊復立柵數重,憑高以拒。官軍誘賊發矢石,度且盡,雍躬督諸軍緣木攀藤上。別遣壯士從間道先登,據山頂舉炮。賊不能支,遂大敗。先後破賊三百二十四寨,生擒大狗及其黨七百八十人,斬首三千二百有奇,墜溺死者不可勝計。峽有大藤如虹,橫亙兩厓間。雍斧斷之,改名斷藤峽,勒石紀功而還。分兵擊餘黨,鬱林、陽江、洛容、博白次第皆定。
  • 23.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帝大喜,賜敕嘉勞,召輔等還,遷雍左副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雍乃散遣諸軍,以省饋餉。而遺孽侯鄭昂等遂乘虛陷潯州及洛容、北流二縣。雍被劾引罪,帝宥之。雍益發兵撲討。時諸賊所在蜂起,思恩、潯、賓、柳城悉被擾掠。流劫至廣東,欽、化二州皆應時破殄。
  • 24.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四年春,雍以兩廣地大事殷,請東西各設巡撫,帝可之。命陳濂撫廣東,張鵬撫廣西,而雍專理軍事。尋以憂歸。明年,兩廣盜復起,僉事陶魯言:“兩廣地勢錯互,當如臂指相使,不可離析。近賊犯廣西,臣與廣東三司議調兵,匝月未決,盜賊無所憚。乞仍命大臣總督便。”會僉事林錦、巡按御史龔晟亦以為請。乃罷兩巡撫,而起復雍右都御史,總督如故。又明年正月,雍疏辭新命,乞終制,不許。雍抵任,遣參將張壽、遊擊馮昇等分道討賊,忻州八寨蠻及諸山瑤、僮掠州縣者,皆摧破之。蠻民素懾雍威,寇盜浸息。
  • 25.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九年,柳、潯諸蠻復叛,參將楊廣等俘斬九百人。方更進,而賊破懷集縣。兵部劾雍奏報不實。廣西鎮守中官黃沁素憾雍抑己,因訐雍,且言其貪慾縱酒,濫賞妄費。帝遣給事中張謙等往勘。而廣西布政使何宜、副使張斅銜雍素輕己,共醖釀其罪。謙還奏,事虛實交半,竟命致仕去。
  • 26.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九》:至是卒,年五十七,賜葬祭,錄子文為太學生。
  • 27.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雍洞達闓爽,重信義。撫江西時,請追諡文天祥、謝枋得。詔諡天祥忠烈、枋得文節。有雄略,善斷,動中事機。臨戰,率躬親矢石,不目瞬。自奉尊嚴,三司皆長跪白事。軍門設銅鼓數十,儀節詳密。裨將以下,繩柙無所假。兩地鎮守宦官素驕恣,亦惕息無敢肆。疾惡嚴,坦中不為崖岸,揮斥財帛不少惜。故雖令行禁止,民得安堵,而謗議亦易起。為中官所齮齕,公論皆不平。兩廣人念雍功,尤惜其去,為立祠祀焉。
  • 28.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家居五年卒,年五十七。正德間,諡襄毅。
  • 29.    張希文.明代裏甲制與裏甲役若干問題研究[D].遼寧師範大學:40-42
  • 30.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7-22]
  • 31.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7-22]
  • 32.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九》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6-07-22]
  • 33.    《皇明經世文編·卷一百二十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01-27]
  • 34.    (明)李贄.續編 33 續藏書:台灣學生書局,1974-05:327
  • 35.    《松窗夢語·卷八》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6-07-21]
  • 36.    《今獻備遺·卷十七》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6-07-22]
  • 37.    《名卿績紀》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6-07-22]
  • 38.    《名山藏·卷六十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6-07-22]
  • 39.    《皇明經世文編·卷三百九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4-24]
  • 40.    《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交誼典·品題部》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6-07-22]
  • 41.    (明)張岱 著;欒保羣 校點.石匱論贊[M].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4年08月第1版:94-95.
  • 42.    《皇明經世文編·凡例》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7-22]
  • 43.    《皇明經世文編·卷五十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6-07-22]
  • 44.    《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十九·平藤峽盜》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7-22]
  • 45.    《荷牐叢談·卷一》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01-01]
  • 46.    《皇朝經世文三編·卷二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11]
  • 47.    明史演義:白圭討平鄖陽盜 韓雍攻破藤峽瑤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7-22]
  • 48.    《智囊全集·卷十六·靈變》:韓雍弱冠為御史,出按江西。時有詔下鎮守中官,而都御史誤啓其封,懼以諮雍,雍請宴中官而身為解之,明日偽為封識,而藏舊封於懷,俟會間,使郵卒持以付己,佯不知而啓之,稍讀一二語,即驚曰:“此非吾所當聞。”遽令吏還中官,則已潛易舊封矣,雍起謝罪,復欲與郵卒杖,中官以為誠,反為救解,歡飲而罷。
  • 49.    《智囊全集·卷二·遠猶》:韓公雍旬宣江右時,忽報寧府之弟某王至。公託疾,乞少需,[邊批:已猜着幾分。]密遣人馳召三司,且索白木幾。公匍匐拜迎。王入,具言兄叛狀,公辭病聵莫聽,請書。王索紙,左右舁幾進,王詳書其事而去。公上其事,朝廷遣使按,無跡。時王兄弟相歡,諱無言。使還,朝廷坐韓離間親王罪,械以往。韓上木幾親書,方釋。
  • 50.    《智囊全集·卷十六·靈變》:韓襄毅在蠻中,有一郡守治酒具進,用盒納妓於內,徑入幕府,公知必有隱物,召郡守入,開盒,令妓奉酒畢,仍納於盒中,隨太守出。
  • 51.    《智囊全集·卷十五·權奇》:公鎮兩廣,防患甚嚴,心腹一二人外,絕不許登階,亦多以權術威鎮之。一日與鄉人宴於堂後,鞠蹴為戲,既散,潛使人置石炮,有觀者,因指示曰:“此公適所蹴戲也。”眾吐舌,鹹以公為絕力。
  • 52.    《智囊全集·卷十五·權奇》:所張蓋內暗藏磁石,以鐵屑塗毛髮間,每出坐蓋下,須鬢翕張不已,貌既魁岸,復睹茲異,驚為神明焉。
  • 53.    陳康琪:《郎潛紀聞三筆》卷12“韓襄毅遺硯之遭際”:雷侍郎以諴以一硯贈曾文正公,蓋韓襄毅雍之故物。硯刻瓶形,襄毅自題曰韓瓶硯。後歸王文成公,題硯背數十字,至本朝歸阿文成公,而青浦王侍郎詠題硯匣,復百餘言。咸豐中入雷侍郎手,則曲阜孔繼釒榮所貽也。亡弟中書君好蓄古硯,非有詩銘篆刻者不收。餘嘗相約為硯箋,採錄頗廣,顧無遭際如斯硯者,二文成、一文正為開闢後有數偉人,韓襄毅之忠勤,雷侍郎之勳伐,蘭泉宥涵之博雅,似亦世不多見。榮哉石兄,吾願具袍笏而拜也。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