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朱高熾監國

鎖定
朱高熾監國是指明朝永樂年間,皇太子朱高熾在明成祖北征或北行時期,留守南直隸應天府(今南京)並代行皇權、進行監國的歷史事件,一共有六次。
明成祖因北征和籌劃遷都,常留北京,命太子朱高熾在南京監國。當時中央機構仍設於南京,隨明成祖到北京的六部等官屬稱“行在”。 [1]  朱高熾天生尊儒好學,為人謙虛有禮,性情儒雅, [2]  在文臣中深得人心,而從他立為世子開始,一直小心謹慎,從未有過任何過錯,和他不法行為不斷地兩個弟弟朱高煦朱高燧形成對比鮮明。
朱高熾在監國時期面臨其弟朱高煦朱高燧的讒言以及奪嫡威脅,雖然小心謹慎,但他為政寬厚,特別是在明成祖北伐期間,他留守監國,每次都赦免許多無辜得罪的犯人,並減輕罪罰,這無疑是和明成祖唱反調,身為帝王自然忌憚身後即位君王更改自己的國策,朱高熾無疑是犯了大忌。但是在諸位大臣的力助下多次化險為夷。 [3] 
朱高熾在監國時期為登基後積累了大量的治國經驗,而協助輔佐其監國的大臣多成為洪熙宣德年間的重臣,為仁宣之治奠定了基礎。同時,朱高煦、朱高燧因屢次篡權進讒不得,最終亦導致了此後的朱高煦叛亂等重大歷史事件。
中文名
朱高熾監國
時    間
明朝永樂年間
作    用
積累大量的治國經驗
次    數
六次

朱高熾監國背景

朱高熾 朱高熾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明太祖親自冊立朱高熾為燕世子。當時明朝秦王晉王、燕王、周王的四個世子,都由朱元璋親自教試。有次,朱元璋命四位世子分閲衞士,朱高熾最後歸還。詢問後,對曰:“寒甚,士方食。”朱元璋於是大喜。之後命其閲章奏,擇可施行者報命,更得到朱元璋喜愛 [4] 
明成祖朱棣發動靖難之役後繼位,商議立儲。武臣多稱二子朱高煦多有跟從征戰功勞,應該為皇儲,唯獨金忠稱其不可。朱棣猶豫不決,於是召內閣首輔解縉商議,解縉稱應該立嫡以年長(朱高熾),並稱:“好聖孫。”(意指朱高熾之子朱瞻基)。朱棣又密問黃淮,淮亦稱:“長嫡承統,萬世正法。”於是又召問尹昌隆,尹昌隆對答與黃淮相同,朱棣心意遂決 [5] 

朱高熾監國監國

朱高熾監國首次監國

朱棣 朱棣
永樂六年(1408年)八月,朱棣下詔稱遷都北京,並將於次年去北京,而命皇太子朱高熾監國 [6]  。同年冬十一月,命丘福蹇義金忠胡廣黃淮楊榮楊士奇金幼孜等兼輔導皇長孫 [7] 
次年春正月,敕令皇太子監國。除了文武除拜、四裔朝貢、邊境調發的事情轉上請行在(北京),其餘其他常務都不必啓奏,而由太子直接處理。命吏部尚書詹事府詹事蹇義、兵部尚書兼詹事金忠左春坊大學士兼翰林侍讀黃淮、左諭德兼翰林侍講楊士奇輔導監國。而命學士胡廣,侍講楊榮金幼孜户部尚書夏原吉等扈從明成祖北上 [8] 
同年二月,朱棣離開南京;次月抵達北京。都御史虞謙給事中杜欽奉命巡視兩淮,啓奏潁川軍民缺食,請發廩賑貸。朱高熾遣人馳諭立即發廩賑貸。此外贊善王汝正每次都向皇太子論説賦詩,朱高熾問楊士奇詩文高低,楊士奇則稱詩文只會喪失志氣,而讀兩漢詔令亦可觀。其為政簡明,平時刻苦與學習 [9]  。永樂八年(1410年)十月,朱棣返回南京,朱高熾完成第一次監國 [10] 

朱高熾監國第二次監國

永樂十一年(1413年),朱棣北上北京,皇太孫朱瞻基跟隨,命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諭德楊士奇及洗馬楊溥等輔導太子監國。次年三月,朱棣開始北征瓦刺,同年六月班師,駐蹕沙河,太子遣兵部尚書金忠等齎表往迎。
同年八月,朱棣抵達北京,因太子所遣使迎車駕緩,且書奏失辭而大怒,稱:“這是輔導者的過錯。”漢王朱高煦再次進讒,朱棣於是派遣使者逮捕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諭德楊士奇洗馬楊溥芮善司經局正字金問等抵達,中途又下旨寬恕蹇義回南京,而黃淮先至北京下獄。此日,楊士奇與金問抵達,朱棣稱:“楊士奇姑且寬恕了。我卻不能識別金問,你怎麼侍奉東宮的?”命法司逮捕詢問。之後召楊士奇,問東宮的事情。楊士奇叩頭稱太子孝敬誠至,凡是出問題的都是臣等罪過。於是朱棣下楊士奇入詔獄。不久,特別寬恕並恢復原職。金問因詞語牽連楊溥,楊溥也一同下獄。之後有人問朱高熾:“殿下你知道有人在讒言麼?”朱高熾稱:“我不知道,只知道做臣子的責任。 [11] 
永樂十三年(1415年)秋九月,直隸鹽城縣有颶風,海水泛溢,傷民田二百一十五頃。太子命減少田租一千一百七十餘石。之後朱棣回朝,結束第二次監國 [12] 

朱高熾監國第三次監國

永樂十五年(1417年)春三月,朱棣再次上巡北京,命吏部尚書兼詹事蹇義、翰林學士兼諭德楊士奇侍讀兼贊善梁潛輔佐太子朱高熾監國。同年七月,賜皇太子《務本之訓》。太子監國時期,視朝之暇,手不釋卷,被服寬博,如同儒者 [13] 
同年夏五月,朱棣殺贊善梁潛、司諫周冕。因為當時太子監國,朱棣不時生病,況且北京南京相隔數千裏,小人多偷偷依附漢王朱高煦,屢次誣陷朱高熾。而當時侍從監國的大臣,朝夕惴惴不安,人都無法自保。當時有陳千户曾經擅取民財,事情被發現後,太子朱高熾令謫交趾立功。數日後,復念其軍功,寬恕了他。於是又有人進讒給朱棣稱:“皇上所謫的有罪之人,太子都曲意寬恕了。”朱棣於是逮捕陳千户殺之。並以梁潛、周冕,而一併逮捕下獄,均被處死 [14] 
六月,朱棣派遣禮部侍郎胡濙巡江、浙諸郡,面奏後,朱棣稱:“人們都説東宮多有政失,當今抵達京師後,可以多留幾天,試圖觀察一些,然後密奏過來。‘奏’字需要大寫,晚上到的時候我就會看的。”胡濙抵達京師後,隨朝覲見並記錄各種政事,並將其所見到的誠敬孝謹七事寫入密疏呈上朱棣。朱棣讀後大悦,於是自此不再懷疑皇太子 [15] 
永樂十八年(1420年)秋九月己巳,北京宮殿修成,朱棣命户部尚書夏原吉召太子朱高熾、太孫朱瞻基在十二月終抵達北京。其在離開北京時,拜謁鳳陽皇陵,並途徑山東,恰遇饑荒,即令布政司發粟賑災。永樂十九年(1421年),朱棣回南京,第三次監國結束 [16] 

朱高熾監國第四次監國

永樂二十年(1422年)春三月,朱棣再次親征漠北,同年秋九月,返回京師,期間朱高熾再次負責監國。
永樂二十一年(1423年)五月,常山中護衞總旗王瑜舉報,稱:“常山中護衞指揮孟賢糾合羽林衞指揮彭旭等,舉兵將推趙王朱高燧為主,而計謀不利於上及皇太子的事情。”朱棣命急忙逮捕,遂召太子朱高熾、趙王朱高燧以及文武大臣,朱棣在右順門親自詢問。當時,朱棣因生病而多不視朝,朝廷內外諸多事悉啓奏太子處分。太子往往裁抑宦官侍衞,宦官黃儼、江保尤其被疏斥。黃儼於是每天都在朱棣面前詆譭朱高熾,並與朱高燧素來要好,私下經常勾結。欽天監官王射成與孟賢密,對他説:“觀天象,當有易主之變。”。於是眾人與山左護衞老軍馬恕、田子和,興州後屯衞老軍高正,通州右衞鎮撫陳凱等密謀,將獻毒藥給朱棣。待朱棣病死後,即以以兵劫內庫兵仗符寶,分兵執府部大臣。高正偽造遺詔,交付給中官楊慶養子,其中包括廢皇太子,而立趙王朱高燧為帝。商議確定後,高正密告其甥王瑜。王瑜力阻不聽,於是只好上告。朱棣在看完偽造的詔書後震怒,立即逮捕楊慶養子誅殺,並對朱高燧稱:“這是你設計的吧?”朱高燧顫慄無法説話,朱高熾則為之解説,稱:“我必然不會參與這個計謀,這是下面人所做的。”朱棣於是命文武大臣及三法司鞫治,羣臣奏孟賢等所犯大逆,且有顯實,當一併處以極刑。之後王射成、孟賢等人下詔獄論死 [17] 

朱高熾監國第五次監國

永樂二十一年(1423年)八月,朱棣再次北征,同年十一月返回京師,期間朱高熾再次負責監國 [18] 

朱高熾監國第六次監國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三月,朱棣朝議北征。同年四月,詔令太子朱高熾再次監國。同年七月,朱棣在榆木川駕崩,大學士楊榮少監海壽奉遺命馳訃太子。

朱高熾監國結束

朱瞻基 朱瞻基
得知朱棣去世消息。朱高熾慟哭昏絕,強起拜受,派遣皇太孫朱瞻基出居庸關,抵達開平迎梓宮。
臨行前,朱瞻基啓奏稱:“外出應當有封章,非印識無以防偽。”朱高熾稱是,但來不及新制。楊士奇稱:“殿下還沒有公佈去世,有事情仍應當用常用之寶。其東宮小圖書,可暫時借用。這只是一時權宜之計,歸還後再還給就是。”朱高熾隨即取出並交付給朱瞻基,稱:“有事情的話就用此封相識,不久就當歸你了,你可以自己留著了。” 朱瞻基走後,朱高熾對楊士奇稱:“以前父親遠行時,儲位久而未定,讒言議論喧騰。現在已經交付了,那讒言議論又何去何從了! [19] 
朱瞻基奉大行柩至郊,朱高熾及親王以下文武羣臣皆衰服哭迎。至大內,奉安於仁智殿,加斂奉納梓宮。永樂二十二年(1423年)八月十五日,朱高熾繼位,為明仁宗,大赦天下,以次年為洪熙元年。 [20] 

朱高熾監國影響

長時間的監國為朱高熾積累了大量治國經驗,從他登基以後的治國表現也可以看得出。他雖然在位時間很短,但他赦免了建文帝的許多舊臣,平反了許多冤獄,廢除了許多苛政,停止了永樂帝開始的大規模用兵,天下百姓得到了休息,文化得到了復興,讀書人的待遇比洪武、永樂兩朝要好。 [21] 

朱高熾監國評價

從永樂六年(1408年)至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朱高熾監國時期,主要是處理日常政事,長期監國,歷盡艱難,父皇多疑,漢、趙二王構陷,使他的地位幾乎不保,幾度轉危為安。他的政治經驗是在這個時期獲得的。殘酷的政治鬥爭使太子深感厭倦,他只有從詩文中尋求精神寄託。 [1]  在其父皇朱棣在世時,他在幾次重大事件面前都有驚無險,證明他是個老實人,但毫不糊塗,做事極有主見,且“忍”的功夫一流,關鍵時刻形勢非常理智。 [21] 
朱高熾在朱棣離開時就擔任監國期間。他在此職務上的表現贏得了他的老師們——大部分為翰林學士——的尊敬,並得到了寶貴的實際行政經驗。 [22] 
參考資料
  • 1.    朱高熾-監國時期的危難  .北方遊牧民族[引用日期2015-06-12]
  • 2.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明槍暗箭爭太子》,現代出版社,2014年,第53頁,ISBN:9787514329308。
  • 3.    張嶔,《明朝原來是這樣·機關算盡朱高煦》,現代出版社,2014年,第56頁,ISBN:9787514329308。
  • 4.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
  • 5.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後成祖即位,議建儲,武臣多請立高煦者,謂其有扈從功。金忠以為不可。上猶豫未定,遂召解縉預議。縉言立嫡以長,復曰:“好聖孫。”蓋指宣宗也。上又密以問黃淮,淮亦曰:“長嫡承統,萬世正法。”復召問尹昌隆,昌隆對與淮同,上意遂決。及《文華寶鑑》成,上召皇太子諭之曰:“修已治人之要,具於此書。堯、舜相傳,惟曰‘允執厥中’。帝王之道,貴乎知要。汝其勉之!”皇太子拜受而退。上顧侍臣解縉等曰:“朕皇考訓戒太子,嘗採經傳格言為書,名曰《儲君昭鑑錄》。此書稍充廣之,益以皇考聖謨大訓,以為子孫萬世帝王之法。誠能守此,足為賢君。昔秦始皇教太子以法律,晉元帝授太子以韓非書,帝王之道廢而不講,所以亂亡。朕此書皆大經大法,卿等兼輔東宮,從容閒暇,亦當以此為説,庶幾成其德業,他日不失為守成令主。”侍講學士王達侍皇太子,進講乾九四爻,舉儲貳為説。講畢,皇太子召[[楊士奇問曰:“經旨於此,恐無儲貳之説,達不含譏否?”士奇對曰:“講臣非正道不陳,豈敢含譏。此本宋儒胡瑗之説也。”皇太子曰:“然則常人得此爻,亦舉此説耶?”士奇曰:“殿下此問甚善。”因舉程子云:“凡卦六爻,人人有用。聖賢有聖賢用,眾人有眾人用,君有君用,臣有臣用,無所不通。”太子悦。”
  • 6.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六年八月,詔曰:“成周營洛,肇啓二都。有虞勤民,尤重巡省。朕君臨天下,祇率彝典。統極之初,已升順天府為北京。今四海清寧,萬民安業,國家無事,省方以時。將以明年二月巡幸北京,命皇太子監國。朕所經過處,親王止離王城一程迎接,軍民官吏於境內朝見。一切供億,皆已有備,不煩於民,諸司無得有所進獻。””
  • 7.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冬十一月,命丘福、蹇義、金忠、胡廣、黃淮、楊榮、楊士奇、金幼孜等兼輔導皇長孫,諭之曰:“朕長孫天章日表,玉質龍姿,孝友英明,寬仁大度。年未一紀,夙夜孜孜,日誦萬言,必領要義。朕嘗試之以事,輒能裁決,斯實宗社之靈。卿等其悉心輔導。””
  • 8.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七年春正月,敕皇太子監國。惟文武除拜、四裔朝貢、邊境調發,上請行在,餘常務不必啓聞。仍命吏部尚書兼詹事蹇義、兵部尚書兼詹事金忠、左春坊大學士兼翰林侍讀黃淮、左諭德兼翰林侍講楊士奇輔導監國。諭義等曰:“居守事重。今文臣中留汝四人輔導監國,若唐太宗簡輔監國必付房玄齡等。汝宜識朕此意,敬恭無怠。”命學士胡廣,侍講楊榮、金幼孜及户部尚書夏原吉等扈從。賜皇太子《聖學心法》。上出一書,示胡廣等曰:“朕因政暇,採聖賢之言,若執中建極之類,切於修齊治平者,今已成書,卿等試觀之。”廣等覽畢,奏曰:“帝王道德之要,備載此書。”遂名曰《聖學心法》,命司禮監刊行。”
  • 9.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二月,帝發京師,三月,帝至北京。都御史虞謙、給事中杜欽奉命巡視兩淮,啓潁川軍民缺食,請發廩賑貸。太子遣人馳諭之曰:“軍民睏乏,待哺嗷嗷,卿等從容啓請待報,汲黯何如人也?即發廩賑之勿緩。”贊善王汝正每於皇太子前論説賦詩之法,皇太子問楊士奇曰:“古人為詩者,其高下優劣何如?”對曰:“詩以言志。‘明良喜起’之歌,‘南風解愠’之詩,唐、虞之君,其志尚矣。後世漢高帝《大風歌》,唐太宗《[[雪恥百王》之作,則所尚者霸力,皆非王道。漢武《秋風辭》,志氣已衰。如隋煬帝、陳後主所為,則萬世之鑑戒也。殿下欲娛意文事,則兩漢詔令亦可觀,非獨文辭高古,其間亦可裨益治道。如詩,無益之辭,不足為也。”太子視朝之暇,專意文事,因覽真德秀《文章正宗》,羨其學識純正。楊士奇曰:“德秀所著《大學衍義》一書,尤有益學者,為君為臣,皆不可不知。”太子即召翰林[[典籍取閲,大喜曰:“此為治之鑑戒,不可無。”遂命重刻,以賜諸皇孫及廷臣。”
  • 10.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八年冬十月,上還南京。”
  • 11.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十一年,上幸北京,皇太孫從。命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諭德楊士奇及洗馬楊溥等輔導太子監國。十二年三月,帝發北京,親征瓦刺。六月,班師,駐蹕沙河,太子遣兵部尚書金忠等齎表往迎。八月,帝至北京,以太子所遣使迎車駕緩,且書奏失辭,怒曰:“此輔導者之咎也。”漢王高煦復譛之,遂遣使逮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諭德楊士奇,洗馬楊溥、芮善及司經局正字金問等至。中途有旨宥蹇義回南京,黃淮先至北京下獄。次日,士奇及金問繼至,上曰:“楊士奇姑宥之。朕未嘗識金問,何以得侍東宮?”命法司鞫之。尋召士奇至,問東宮事。士奇叩頭稱太子孝敬誠至,凡所稽違,皆臣等之罪。乃下士奇錦衣衞獄。未幾,特宥復職。時金問詞連溥等,遂相繼下獄。有白事者曰:“殿下知讒人乎?”太子曰:“吾不知,知為子耳。””
  • 12.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十三年秋九月,直隸鹽城縣颶風,海水泛溢,傷民田二百一十五頃有奇。太子令蠲田租一千一百七十餘石。帝至京師。十二月,《歷代名臣奏議》書成。先是,上以璽書諭太子,命翰林院儒臣黃淮、楊士奇等,採古名臣直言匯錄,以便觀覽。至是書進,上覽而嘉之,命刊印以賜皇太子、皇太孫及諸大臣。”
  • 13.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十五年春三月,上巡北京,命吏部尚書兼詹事蹇義、翰林學士兼諭德楊士奇、侍讀兼贊善梁潛輔太子監國。七月,賜皇太子《務本之訓》。十六年春三月,太子手書賜贊善徐善述言:“覽卿為予改詩甚善。但今卿年邁,恐輔餘為勞。似卿樸直苦口者,百無一二,面諛順顏者,比比有之。卿無憚勞,弼 成餘業,惟望藥石之言日甚一日,毋生犯鱗觸諱之慮。餘今欲學作表,卿可一如詩題立例,具詩題與表題間日封進,以廣琢磨。春暖順時將息,以慰餘懷。”書函曰:“皇太子齎書贊善好古先生。”好古者,善述字也。太子視朝之暇,手不釋卷,被服寬博,大類儒者雲。”
  • 14.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夏五月,上殺贊善梁潛、司諫周冕。時太子監國,上不時有疾。兩京距隔數千裏,小人陰附漢府者,讒構百端。侍從監國之臣,朝夕惴惴,人不自保。會有陳千户者,擅取民財,事覺,太子令謫交趾立功。數日,復念其軍功,宥之。有譛於上曰:“上所謫罪人,太子曲宥之矣。”遂逮陳千户殺之。以潛、冕不諫止,並逮下獄,皆死。”
  • 15.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六月,上遣禮部左侍郎胡濙巡江、浙諸郡,陛辭,上諭曰:“人言東宮多失,當至京師,可多留數日,試觀何如,密奏來。奏字須大,晚至即欲觀也。”濙至京師,日隨朝,凡見東宮所行之善,退即記之。勳臣某者語不謹,侍衞捶之,仍當陛口奏,有旨不問。既退,亟宣侍衞者賞鈔若干錠。於是羣臣皆言不顯責大臣,而旌禁衞,所以寬其罪而愧其心,見殿下之仁明也。居稍久,楊士奇曰:“公命使也,宜亟行。”濙權辭謝曰:“方治冬衣未完爾。”至安慶始書奏,以所見皆誠敬孝謹七事,密疏以聞。上覽之大悦,自是不復疑皇太子。”
  • 16.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十八年秋九月己巳,北京宮殿垂成,欽天監言:“明年正月朔吉,宜御新殿。”命户部尚書夏原吉召太子、太孫於京師,期十二月終至北京。太子赴北京,過滁州,登琅琊山,指示楊士奇曰:“此醉翁亭故址也。”因嘆歐陽修立朝正言不易得,今人知其文,鮮知其忠。蓋太子為文章尤善修,每曰:“三代以下,文人獨修有雍容和平氣象。”尤愛其奏議切直,嘗命刊修文以賜羣臣,且諭之曰:“修之賢,非止於文,卿等當考其所以事君者而勉之。”十一月,太子過鳳陽,謁祭皇陵畢,周步陵傍,顧張本、楊士奇曰:“國家帝業所自也。”徘徊久之。耆老進謁,有知太祖時事者,從容與語,賜勞優厚。先是原吉自南京先馳奏,上覆命迎之,且曰:“東宮緩行。”至是,原吉迎見太子於鳳陽,道上旨。太子以不敢緩諭之,且手書付原吉與士奇,詢訪沿途軍民利病,政事得失,備顧問。太子過鄒縣,見男女持筐,路拾草實者,駐馬問所用,民跪對曰:“歲荒以為食。”太子惻然。稍前,下馬入民舍,視民皆衣百結,灶釜傾僕,嘆曰:“民隱不上聞至此乎?”顧中官賜之鈔,而召鄉老問其疾苦,輟所食賜之。時山東佈政石執中來迎,責之曰:“為民牧而民窮如此,亦動念乎!”執中言:“凡被災之處,皆已奏乞停止今年秋税。”皇太子曰:“民餓且死,尚及徵税耶?汝宜速發官粟賑之,事不可緩!”執中請人給三鬥。曰:“且與六鬥,汝毋懼擅發倉廩,吾見上當自奏也。”十二月,太子及太孫將至北京,原吉先入奏。上問原吉東宮來何速,對曰:“陛下慈注之深,東宮孝思之切。”上喜,賜鈔二百錠。命諸臣先期分官出候於良鄉。太子至北京,奏前過山東境內遇民飢,即令布政司發粟賑之。上曰:“昔范仲淹子猶舉麥舟濟父之故舊,況百姓吾之赤子乎!”十九年,禮部尚書呂震語太子曰:“殿下前在南京,數遣中使進案牘,每有事以殿下過失聞,上指其妄言。今宜疏此人。”太子曰:“過失,吾豈能無。今至尊既不信之,我又與人較耶?””
  • 17.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二十年春三月,上北征,秋九月,還京師。二十一年夏五月,常山中護衞總旗王瑜上變,言:“常山中護衞指揮孟賢糾合羽林衞指揮彭旭等,舉兵將推趙王高燧為主,而謀不利於上及皇太子。”上命急捕。賊既悉得,遂召太子、趙王及文武大臣皆至。上御右順門親鞫之。先是,上以疾多不視朝,中外事悉啓太子處分。太子往往裁抑宦侍,宦官黃儼、江保尤見疏斥。儼等日讒之於上,且素厚高燧,常陰為之地。因偽造譭譽之言,傳播於外,謂上注意高燧,以紿外廷,由是賢等遂起邪心。欽天監官王射成與賢密,言於賢曰:“觀天象,當有易主之變。”賢等邪謀益急,與其弟孟三,常山左護衞老軍馬恕、田子和,興州後屯衞老軍高正,通州右衞鎮撫陳凱等,日夜潛謀,連結貴近,圖就宮中進毒藥於上。候上晏駕,即以兵劫內庫兵仗符寶,分兵執府部大臣。豫令高正偽撰遺詔,付中官楊慶養子。至期從禁中議以御寶領出,廢皇太子,而立趙王高燧為帝。佈置已定,正密告其甥瑜,瑜曰:“此舅氏滅族之計。”力止不從,瑜遂入告。上覽偽撰遺詔,震怒,立捕楊慶養子誅之,顧高燧曰:“爾為之耶?”高燧惴慄不能言,太子為之營解,曰:“高燧必不與謀,此下人所為耳。”上命文武大臣及三法司鞫治,羣臣奏賢等所犯大逆,且有顯實,當並寘極典。上曰:“且先籍其家。王射成以天象誘人,速誅之。賢等更加窮鞫,毋令遽死。”遂下錦衣衞嚴治,尋逮其黨悉誅之。”
  • 18.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八月,帝發京師北征,十一月,還京。”
  • 19.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二十二年春三月,上議北征。夏四月,詔太子監國,駕發京師。秋七月,庚寅,上崩於榆木川。大學士楊榮、少監海壽奉遺命馳訃太子。太子慟絕,強拜受,即遣太孫出居庸,赴開平迎梓宮。瀕行,太孫啓曰:“出外有封章白事,非印識無以防偽。”太子曰:“言良是,但行急,新制不及。”士奇曰:“殿下未踐阼,有事自應行常用之寶。其東宮小圖書,可假之行。此出一時之權,歸即納上。”太子即取付太孫曰:“有啓事以此封識,不久當歸汝,汝可留之。”既行,太子顧士奇曰:“昔大行臨御,儲位久未定,浮議喧騰。今即以付之,浮議何從興!””
  • 20.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壬子,太孫奉大行柩至郊,太子及親王以下文武羣臣皆衰服哭迎。至大內,奉安於仁智殿,加斂奉納梓宮。八月十五日丁巳,皇太子即位,赦天下,以明年為洪熙元年。”
  • 21.    明仁宗朱高熾:老實人因肥胖症差點丟失皇位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5-06-12]
  • 22.    洪熙統治時期  .國學導航 [引用日期2015-06-05]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