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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淮

(明朝初期政治家、內閣首輔)

鎖定
黃淮(1367年6月1日-1449年6月22日),字宗豫,號介庵,浙江温州府永嘉縣(今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區)人,祖籍湖廣德安府安陸縣(今湖北省孝感市安陸市), [81]  明朝初期政治家、內閣首輔 [3] 
洪武三十年(1397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明成祖即位後,命居內閣,掌制誥,擔任內閣首輔,升編修,尋升侍讀,降為內閣次輔。永樂二年(1404年),冊立皇太子,命為左春坊左庶子兼侍讀。永樂五年(1407年),升右春坊大學士兼侍讀,復輔導皇太孫。永樂六年(1408年),明成祖巡狩,命與尚書蹇義等四人留守。永樂十一年(1413年),明成祖再次巡狩,留守如故,不久被漢王朱高煦誣陷而下獄。洪熙年間,遷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仍領內閣事。丁母憂,起復,升少保、户部尚書。宣德年間,致仕歸鄉。 [69]  正統十四年六月三日(1449年6月22日),黃淮去世,享年八十三歲,賜諡號“文簡”。 [67-68] 
黃淮為永樂、宣德時重臣,通達治體,多所獻替。與“三楊”交善,詩文皆染台閣之風。曾參與編修《太祖實錄》《太宗實錄》《仁宗實錄》,又曾與解縉等奉敕撰《古今列女傳》,與楊士奇合編《歷代名臣奏議》350卷,主修《温州府志》。所著詩文集有《省愆集》2卷,還有《黃文簡公介庵集》15卷。 [85] 
概述圖來源:黃淮塑像取自茶山南柳村黃淮紀念堂 [80] 
全    名
黃淮
宗豫
介庵
諡    號
文簡
所處時代
明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浙江温州府永嘉縣(今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區)
出生日期
1367年6月1日
逝世日期
1449年6月22日
繼    任
解縉
主要作品
《省愆集》《介庵集》
最高官職
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
祖    籍
湖廣德安府安陸縣(今湖北省孝感市安陸市)

黃淮人物生平

黃淮早年經歷

至正二十七年五月四日(1367年6月1日),黃淮出生於浙江温州府永嘉縣(今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區)。 [82]  黃淮自幼有經世之志,十四歲時,充邑弟子員。當時的考官命他賦詩,語出驚人,他精研經史理學,見識迥出同輩。 [3] 
圖一、朱高熾手諭(殘) 圖一、朱高熾手諭(殘)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黃淮被薦入京師國子監學習。 [4] 
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黃淮中應天府鄉試。 [4] 
洪武三十年(1397年),黃淮登春榜二甲第五名進士,授中書舍人 [4-6] 

黃淮成祖恩遇

建文四年(1402年),明成祖朱棣即位,黃淮應詔對答時很合明成祖之意,命他與解縉常在御榻之左,聽候詢問。有時到了深夜,明成祖就寢了,還給兩人賜坐在榻前交談,因此黃淮對於機密重務都參預。 [7-8]  七月四日(8月2日),復黃淮為中書舍人。 [9]  八月一日(8月29日),明成祖命黃淮與解縉入文淵閣。 [10-11]  八月七日(9月4日),升任翰林院編修 [12]  十一月十日(12月4日),又升任翰林院侍讀 [13-15] 
永樂二年正月二十六日(1404年3月7日),黃淮和解縉被任命為會試考試官,得曾棨等四百七十二人, [16-17]  當時明成祖想立太子,於是秘密地問黃淮,黃淮回答説:“立嫡要立長,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18]  太子冊立後,黃淮在四月二日(5月10日)升為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讀,賞賜袍笏,明成祖也越來越崇信他。 [19-21]  九月二十二日(10月25日),明成祖在右順門(今熙和門)誡諭黃淮等內閣大臣,賜五品公服,七人之妻奉旨面見皇后。 [22] 
永樂五年十一月一日(1407年11月30日),因解縉被黜退,黃淮進升為右春坊大學士 [24-26] 

黃淮輔佐二宮

永樂六年十一月十日(1408年11月27日),明成祖命黃淮與胡廣、金幼孜、楊榮、楊士奇共同輔導太孫。 [27-29] 
永樂七年(1409年),明成祖北巡,命黃淮和蹇義、金忠、楊士奇輔佐皇太子監國。 [30-31] 
永樂八年(1410年),長沙妖人李法良作亂,皇太子朱高熾命豐城侯李彬率兵圍剿捕殺,而漢王朱高煦阻止。朱瞻基於是尋求黃淮的意見,黃淮説:“李彬是老將,必能消滅賊人,願殿下從速派他去。”於是李法良被擒。黃淮生病,皇太子命內臣前去問安,又派遣太醫蔣用文前去巡查病情,賜以手書。秋,明成祖回朝,朱高熾派黃淮前往滁州謁見明成祖,明成祖很高興。 [32]  [42] 
永樂九年十月十七日(1411年11月3日),明成祖命黃淮擔任總裁官,參與重修《明太祖實錄》。 [33]  永樂十年二月一日(1412年3月13日),閣臣胡廣、黃淮、楊榮、楊士奇、金幼孜五人皆賜誥命,推恩先世。黃淮父贈奉政大夫、右春坊大學士,母、妻皆封宜人。 [34-35] 

黃淮投入詔獄

永樂十一年二月十五日(1413年3月16日),明成祖巡幸北京,皇太孫隨同前往,黃淮與尚書蹇義、諭德楊士奇、洗馬楊溥輔佐皇太子監國。 [36-38] 
永樂十二年閏九月四日(1414年10月17日),因明成祖徵瓦剌回來時太子遣使者迎接稍遲,明成祖又聽信朱高煦的誣陷,將東宮屬官全部投進詔獄,黃淮和楊溥、金問都被關了十年。 [39-41] 

黃淮洪熙起用

圖二、《黃淮文集》插圖:黃淮墨跡 圖二、《黃淮文集》插圖:黃淮墨跡 [82]
永樂二十二年八月十五日(1424年9月7日),明仁宗朱高熾即位,命黃淮官復原職。 [43-44]  八月十七日(9月9日),明仁宗升黃淮為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與楊榮、金幼孜、楊士奇同掌內製, [45-47]  後遭母喪,黃淮請回家守孝,明仁宗不許。 [48-49] 
洪熙元年正月五日(1425年1月24日),明仁宗進升黃淮為少保、户部尚書,仍兼武英殿大學士。 [50-51]  不久,明仁宗贈黃淮的曾祖、祖父、父親皆如其官,母封太夫人,妻封夫人。 [52]  五月十一日(5月28日),明仁宗感覺身體不適,於是派使者將皇太子朱瞻基從南京召回北京,期間命黃淮與楊士奇、楊溥輔佐鄭王、襄王監國。 [53]  當時漢王朱高煦久蓄異志,中外疑懼,黃淮因憂患危局而吐血。 [54] 
宣德元年(1426年)八月,漢王朱高煦造反,明宣宗親征樂安,命黃淮留守,輔佐鄭王、襄王監國。 [55-56] 

黃淮致仕生涯

宣德二年八月九日(1427年8月30日),黃淮因病請求退休,明宣宗批准了。父親黃性年已九十,黃淮奉養甚歡。 [57-59] 
宣德七年三月十日(1432年4月10日),父親黃性去世,明宣宗賜葬祭。 [61]  十二月十八日(1433年1月9日),黃淮入宮謝恩,並推薦自己的兒子黃採入國子監。正值燈節,明宣宗賜許他遊西苑,詔令他乘肩輿登萬歲山。 [60]  宣德八年二月八日(1433年2月27日),明宣宗命黃淮主持會試。 [62]  到黃淮辭歸時,明宣宗在太液池為黃淮餞行,還作長歌送給黃淮,並且説:“朕生日時,卿再來。” [63-64] 
宣德九年(1434年),黃淮按時參與明宣宗的生日,等到九月又歸鄉。 [65] 
宣德十年(1435年),明英宗即位,黃淮再次入朝覲見。 [66] 

黃淮溘然長逝

正統十四年六月三日(1449年6月22日),黃淮去世,享年八十三歲,賜諡號“文簡”。 [67-68] 

黃淮主要影響

黃淮政治

  • 永樂四年(1406年)三月,西域僧人大寶法王來朝,明成祖欲刻玉印贈給他,將璞玉拿給黃淮看,黃淮認為朝廷向來以“敕命”“廣運”兩種寶印賞賜諸藩,但此塊璞玉比前二者都大,這樣做不能示遠人、尊朝廷,可能會令其生出不臣之心。由此成祖頓悟,改換他物。由此事可以看出黃淮謹慎周密的性格特徵和突出的政治遠見。 [70]  [72] 
  • 永樂九年(1411年)冬,阿魯台派遣使者來表達歸順之意時,提出想要統治吐蕃各部,希望朝廷把結盟誓詞刻在金石上,將其磨碎加入酒中讓諸部酋長飲下,以示誠意。在朝中大臣紛紛贊同此舉之際,黃淮提出反對意見,認為這些北方部落勢力分散則易於挾制,一旦統一則難以降服。成祖再次聽從了黃淮的意見,不許阿魯台的請求,並對眾臣説:“黃淮論事,就如站在高山之山,無遠不見。”體現出了成祖對黃淮高超政治遠見的讚許之意。 [70]  [73] 

黃淮文學

  • 詩歌
黃淮現存詩歌816首,包括《黃文簡公介庵集》中收錄的458首和《省愆集》中收錄的338首,還有20首今人輯遺之作,均按詩歌體裁分類,各體兼備。 [70] 
《黃文簡公介庵集》包括《退直稿》收錄的355首詩歌作品和《入覲稿》收錄的103首詩歌作品,囊括了黃淮在朝為官和致仕後三次進京入覲的全部詩歌創作,詩歌主題圍繞台閣文臣日常應制酬答和閒情雅趣,詩歌風格呈現出明顯的台閣詩風。黃淮的《介庵集》詩歌創作具有明顯的台閣體風格特色,其用於官場交際類的詩歌帶有濃重的歌功頌德色彩,詩歌風格雍容典雅;而其政務之餘的日常生活類詩歌則顯露出明初文人的閒情雅趣,詩歌風格清麗平正。 [70] 
《省愆集》共收錄黃淮獄中詩歌作品338首,大致包含頌聖戀闕、自省表忠、牢獄之苦、親友交際和自我感懷等五大方面題材內容。黃淮創作於獄中的《省愆集》相較於其具有明顯台閣體詩歌風格特徵的《介庵集》而言,詩歌題材範圍有所擴大,“目之所及皆能入詩”,不再只侷限於官場館閣的生活範圍之內;詩歌情感內藴也更加豐富,抒發情感真摯感人,且私人情感不再完全服從於公共情感,開始大量關注到主觀自我,喜怒哀樂皆可入詩;詩歌藝術性大大加強,大量運用對比、象徵、託物言志、借物喻己等修辭方法和表現手法,文學色彩濃厚。 [70] 
綜上,黃淮的詩歌創作豐富擴充了台閣體詩歌創作的題材,關注到了主觀自我私人的、獨特的、複雜的情感世界,對同時期台閣體詩作在題材、內藴、審美方面均有突破深化之處。同時,其在宏觀公共情感上所表現出的“無所怨尤”,凸顯出了明初台閣體文人所推崇的儒教詩學品格,受到清代四庫館臣的推崇,贊其“可謂不失風人之旨”。 [70] 
  • 散文
黃淮現存散文三百餘篇,種類豐富,主要見於《黃文簡公介庵集》的《退直稿》卷三、《歸田稿》全六卷和《入覲稿》卷一、卷二之中,此外還有部分後人考證補遺之文。從文章體裁來看,各體兼備,頌、賦、贊、箴、銘、説、序、記、題跋、碑誌、傳、祭文、哀辭等各類文體皆有創作,就文章內容而言,包羅萬象,涉及了明初政治、思想、文化等諸多方面,真實全面地呈現出了明初官場文化,為了解明初政治環境、官員的選拔任命、仕人的從政心態、文人的生存境況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史實資料。除此之外,黃淮在《歸田稿》中有大量記錄了明初温州故實的記、序、傳、碑誌等文章,涉及當地文跡、時政設施、名人事蹟和廟學修建等多方面,對温州地域文學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同時黃淮作為具有代表性的台閣體文人,其散文具有鮮明的明初台閣體風格特色,尊崇文以載道,文風平易紆徐,文章中所流露出的價值觀念和文學思想對研究當時文學風尚的嬗變具有重要意義,有助於推進對台閣體文風的研究。黃淮的散文創作在遵循台閣體文人所推崇的文以載道、雍容典雅創作風格的基礎上,兼備史料價值。其在致仕歸鄉後的二十餘年間,創作了大量涉及明前中期政治制度、地域文化、外交戰事的散文,對了解明前中期義倉興廢、廟學修建、邦國朝貢、抗倭工事等時政史實,以及明前中期温州地區的祭祀信仰、家族文化、地域名勝等文化故實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70] 

黃淮歷史評價

明成祖朱棣:①朕即位以來,爾七人(解縉、黃淮、胡廣、胡儼、楊榮、楊士奇、金幼孜)者,朝夕相與共事,鮮離左右。 [23] 《明太宗實錄》引② 黃淮論事,如立高岡,無遠不見。 [1] 《明史》引
胡廣:淮有政事才,士奇文學勝,且簡靜無勢利心。 [74] 《東里集》引
楊溥:觀公名集之義,豈徒詩云乎哉? [78] 《省愆集》引
王直:性尤介特,不曲如苟止。雖與同列議事上前,有所不可,亦毅然不回。 [70]  《重編王文端公文集》
孫繼宗等:淮直諒多才略,熟諳朝政。 [69] 《明英宗實錄》
尹直:是則文簡好短毀人,固宜有反爾之報。至謂方、尹、許之慘禍一出於文簡,則未必然。若果有之,是小人之尤者,何得老死牗下好還之,天豈懵然耶? [76] 《謇齋瑣綴錄》
廖道南:予觀文貞所載日錄,謂淮忌胡廣、解縉。及觀國史,亦謂縉之死,淮有力焉。再觀省愆錄,乃知淮之不容於時,下獄十年,家食二十餘年,杜門掃軌,不問國事。而同事七人,縉既雉罹,廣亦蟪夭,惟文貞秉鈞,文敏謀幄,淮之蒙詬,亦未可知也。 [77] 《殿閣詞林記》
鄭曉:公圜土十年,家居餘二十年,蒙垢簡牘,君子弗信也。 [70] 《吾學編》
黃景昉:家居二十餘年,晚備優閒之適,似較得出處正。 [70] 《國史唯疑》
傅維麟:神識洞朗,健力峻拔,有古社稷臣之風。 [79] 《明書》
張廷玉等:①淮性明果,達於治體。 [1] 《明史》②量頗隘,同列有小過,輒以聞。或謂解縉之謫,淮有力焉。 [1] 《明史》
紀昀等:淮當革除之際,身事兩朝,不免為白圭之玷。史又言淮性頗隘,同列有小過輒以聞。解縉之死,淮有力焉。人品亦不甚醇,然通達治體,多所獻替。其輔導仁宗,從容調護,尤為有功。雖以是被謗獲罪,而賜環以後,復躋禁近。迨至引年歸裏,受三朝寵遇者又數十年。遭際之隆,幾與三楊相埒。其文章舂容安雅,亦與三楊體格略同……當患難幽憂之日,而和平温厚,無所怨尤,可謂不失風人之旨。 [71] 《四庫全書總目》

黃淮軼事典故

黃淮不容士奇

永樂五年(1407年)冬一日,明成祖在胡廣進呈詩文時間問:“楊士奇的文學成就是難得的,為什麼黃淮容不得他?”胡廣回答説:“黃淮有政治才能,而楊士奇有文學才能,且沒有勢利心。因為解縉更重視楊士奇,所以黃淮心中感到不平。”明成祖説:“我知道你也容不下黃淮。”胡廣退下後告訴楊士奇,於是楊士奇對待黃淮更加謹慎了。 [74-75] 

黃淮温州三相

明《萬曆温州府志》記載,南宋鹹淳初(1265年-1274年)初,海壇嶺下江沙忽漲,人皆異之。不久後,陳宜中大拜;明宣德間,山邊江塗又一次漲沙,黃淮大拜;明嘉靖初,第三次海壇漲沙,張孚敬大拜。 [80] 

黃淮人際關係

黃淮家世背景

黃淮的家世最早可追溯至唐代,其遠祖黃中,字大本,號潛夫,在唐文宗時授江浙東路教授,始遷温州永嘉育材坊,自此永嘉黃氏族系在此生根繁衍,在此後的各朝各代均有入仕為官者。 [70] 

黃淮親屬成員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十世祖
黃袞
字季章,南宋紹興二年(1132年)進士,曾任松陽、玉山知縣,後任臨安通判,官至御史檢法。
高祖父
黃南一
元代衢州路明正書院山長。
曾祖父
黃應發
元代處州松陽縣儒學教諭。
祖父
黃通
温州名儒陳剛門下弟子,後不慎掉入井中,傷及大腦而狂易瘋癲。
父親
黃性
字思恭,號靜庵居士,元末時拒絕方國珍的徵召,洪熙元年(1425年)封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
子輩
兒子
黃採
字以載,又字伯華,號大羅山人,永嘉人。正統初授中書舍人,累升吏部考功郎中,太常寺少卿。
參考資料: [70]  [83] 

黃淮主要作品

黃淮著有《省愆集》二卷,《介庵集》十一卷,還有楊士奇合著有《歷代名臣奏議》三百五十卷。 [84] 

黃淮人物爭議

  • 人品問題
《明史》認為黃淮氣度狹隘,好言他人是非。這種對黃淮人品的負面評價不僅見於《明史》,還遍及明代和清初關於黃淮的各類記載中,與正面讚揚黃淮人品的傳記形成兩極分化的鮮明趨勢。 [70] 
梳理相關文獻,對黃淮人品不利的説法最早源於楊士奇。然而,此説卻有頗多不能令人信服之處。遍觀涉及解縉與黃淮的明初史書傳記,並未有任何將解縉之死與黃淮相關聯的史料記載。再進一步梳理與《明英宗實錄》相關的文獻和人物,則可發現,參與《明英宗實錄》修纂工作的尹直在其《謇齋瑣綴錄》中有對黃淮做出過相關評價。 [70] 
《謇齋瑣綴錄》中記述了楊榮以黃淮病瘵、能傳染人的緣由使其見疏於宣宗,尹直認為黃淮喜好詆譭別人,所以被人不容,可以看出尹直信奉並遵從了楊士奇在《三朝聖諭錄》中對黃淮的不利評價。由此可以推測,《明英宗實錄》作為正史,在評判黃淮時卻採納了無從證實、沒有根據的負面言論,或許與其編纂人員有關。此外,尹直在《謇齋瑣綴錄》中還指出時人將方孝孺、尹昌隆、許白雲等人的死因都歸咎嫁禍於黃淮,這種説法對後世影響極大,更加加深了黃淮好言他人是非、喜興大獄的負面形象。 [70] 
但是,黃淮去世後,同時代的陳敬宗、王直等在為其所作的墓誌銘和碑銘中對其人格高度肯定。陳敬宗刻畫了黃淮正直認真、勠力從公的為官品性。王直也在其為黃淮所寫的神道碑記中指出當時朝堂之人多有説黃淮刻板固執者,認為黃淮做事太過於認真,流露出其剛正不阿、忠正無私的為官之德。時至正德、嘉靖年間,廖道南在《殿閣詞林記》中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廖道南認為黃淮在朝時便“不容於時”,而後又下獄十年,家居二十餘年,杜門幽居,不問國事,而楊士奇、楊榮位高權重,掌握話語權,因此黃淮因與楊士奇、楊榮有所芥蒂而遭誣陷也不得而知。鄭曉也在其《吾學編》中認為黃淮進退適宜卻遭人構陷,後世君子皆為其惋惜。 [70] 
時及明末,對黃淮人品的爭議仍然存在。黃景昉《國史惟疑》中指出時人多認為黃淮好詆譭同列,解縉、胡廣、楊士奇都受到黃淮的排擠,由此可以看出明末對於黃淮好詆譭同列的傳言更甚,但黃景昉認為黃淮好詆譭同列之語為不實之言。 [70] 
通過上述諸多文獻可以看出,明代文人史家對黃淮人品的評定出現了兩種幾近相悖的觀點,而清代的《明史》大體依循《明英宗實錄》編寫,且加之楊士奇等人的政治地位所附加的話語權,令後世文人多從其説,由此對黃淮“量頗隘,同列有小過,輒以聞”蓋棺定論。 [70] 

黃淮後世紀念

  • 黃府巷
浙江省温州市信河街黃府巷原來因為北宋孝子仰忻居此,而名孝廉坊,辦有孝廉塾,其南側原有小河,頗似幞巾,故稱巾湖裏。宣德二年(1427年)黃淮晉身榮祿大夫,因病回温州養病,郡縣官員及師生提議改巾湖裏為榮祿坊,被他婉言謝絕。而孝廉坊因為是黃淮居處,正統元年(1436年)之後被民間改稱黃府巷。黃府故址現為温州儀表廠。“文革”時,曾改名為“燎原巷”,後恢復原名。 [80] 
  • 少保牌坊
明清《温州府志》與清《光緒永嘉縣誌》記載,温州市區拱辰建有少保坊,即今永寧巷口橋邊,是為紀念黃淮所建,牌坊上刻“少保”等三十字,是當時國手、温籍書法名家黃養正所書,後被毀。 [80] 
  • 最勝寺
最勝寺位於温州市區郭公山東麓,是黃淮採納了江心寺都綱曇旭禪師的提議,為祈求身體康復,作為祝賀父親九十大壽的禮物,宣德三年(1428年)動工興建,宣德四年(1429年)秋竣工,2004年被公佈為市文物保護單位。 [80] 
  • 墓葬
黃淮墓位於浙江省温州市甌海區茶山南柳村南側稻桶巖下,茶羅公路亭側,有石翁仲、石羊、石馬、部份石碑尚存。現列入文物保護單位。 [80] 
  • 紀念館
黃淮紀念館位於浙江省温州市甌海區南柳自然村,茶山路東側,南柳黃府山麓。二進磚木結構,2004年重建,2007年被甌海區人民政府列為文保單位。 [80] 
  • 黃文簡公八任官誥
《黃文簡公八任官誥》全長3.47米,高0.3米,現存民間。 [80] 
  • 黃淮石硯
明宣宗賜黃淮石硯,現存湖南湘陰博物館。 [80] 
  • 摩崖石刻
雁蕩山龍鼻洞還有“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永嘉黃淮宣德癸丑冬遊”字樣的摩崖石刻。 [80] 

黃淮史料索引

張廷玉等《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 [1] 
陳敬宗《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 [2] 《國朝獻徵錄·卷十二》引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2-18]
  • 2.    《國朝獻徵錄·卷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2-18]
  • 3.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公自幼即有經世之志,年十四,充邑弟子員。有司命賦詩,語皆出奇驚人,於凡經史性理之學,儕輩罕及。
  • 4.    瑞安市檔案局,瑞安市江夏文化研究會編,瑞安黃氏人物錄,團結出版社,2013.08,第19-22頁.
  • 5.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淮舉洪武末進士,授中書舍人。
  • 6.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中洪武丁丑進士,除中書舍人,勤慎周密,於職務無所不舉。
  • 7.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歲壬午,太宗文皇帝入正大統,首蒙召見,訪以大政,深稱意旨,即命入翰林。凡侍朝,特命解公縉與公立於御榻之左,以備顧問。□上慮萬機叢脞,日御奉天門左室,每夕召公,語至夜分。上或就寢,則賜坐榻前論議,雖同列不得與聞。
  • 8.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成祖即位,召對稱旨,命與解縉常立御榻左,備顧問。或至夜分,帝就寢,猶賜坐榻前語,機密重務悉預聞。
  • 9.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十上》:(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四日),復翰林院侍書黃淮、芮善、劉彥銘、鄒進、吳均、唐恕、王遂、吳勝、鮑麟為中書舍人。
  • 10.    《明史·卷五·本紀第五》:八月壬子,侍讀解縉、編修黃淮入直文淵閣。
  • 11.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巳而命居內閣,專掌制勑,又選胡公廣、楊公士奇、楊公榮、金公幼孜、胡公儼與之同事。
  • 12.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十一》:(洪武三十五年八月七日),升中書舍人黃淮為翰林院編修。
  • 13.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十四》:(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十日),升翰林院侍讀解縉為本院侍讀學士,侍講胡靖、編修黃淮、檢討胡儼皆侍讀,修撰楊榮、編修楊士奇、檢討金幼孜皆侍講。
  • 14.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是年秋,陞公編修,繼陞侍讀。
  • 15.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既而與縉等六人並直文淵閣,改翰林編修,進侍讀。
  • 16.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二十七》:(永樂二年正月二十六日),禮部以會試天下舉人,奏請官考試,上命:“翰林院侍讀士解縉、侍讀黃淮為考試官,賜宴於本部。”
  • 17.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永樂改元之明年甲申,會試天下士,上命解公與公為主考,得曾棨等四百七十二人。上以得才之多,為色喜。
  • 18.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上欲立東宮,密問公,公曰:立嫡以長,萬世正法。上意遂決。
  • 19.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三十》:(永樂二年四月二日),命禮部尚書李至剛兼左春坊大學士,升翰林院侍讀學士解縉為本院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翰林院侍讀黃淮為左庶子,胡廣為右庶子,胡儼左諭德,皆仍兼侍讀。
  • 20.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三月,冊立皇太子,命公為左春坊左庶子兼侍讀,賜袍笏,寵眷日隆。
  • 21.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議立太子,淮請立嫡以長。太子立,遷左庶子兼侍讀。
  • 22.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三十四》:(永樂二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御右順門,召翰林學士解縉,侍讀黃淮、胡廣、胡儼,侍講楊榮、楊士奇、金幼孜,諭之日:“朕即位以來,爾七人者,朝夕相與共事,鮮離左右。朕嘉爾等恭慎不懈,故在宮中亦屢言之。然 恆情保初易,保終難,朕故常存於心,爾等亦宜謹終於始,庶幾保全之美。”縉等叩首言:“陛下不以臣等淺陋,過垂信任,敢不勉勵圖報。”上喜賜五品公服。又曰:“皇后數言欲召見爾七人命婦,其令郎赴柔儀殿見。”是日,縉等之妻入見中宮,訓勞備至,皆賜五品冠服及鈔幣表裏。
  • 23.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三十四 永樂二年 九月 二十二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2-18]
  • 24.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七十三》:(永樂五年十一月一日),永樂五年十一月辛亥朔,欽天監進永樂六年大統歷日,上御奉天門受之,頒賜諸王及文武羣臣。敕交阯總兵官新城侯張輔等曰:“將士久勞在外,今罪人既得,撫安平定之後,宜及時班師。”升右春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讀胡廣為翰林院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庶子兼翰林院侍讀黃淮為右春坊大學士仍兼侍讀,右春坊右諭德兼翰林院侍讀楊榮為右春坊右庶子,翰林院侍講兼左春坊左中允楊士奇為左春坊左諭德,翰林院侍講金幼孜為右春坊右諭德,榮、士奇、幼孜皆仍兼侍講,翰林侍講鄒緝兼左春坊左中允,修撰曾棨、林環皆升侍講,修撰梁潛兼右春坊右贊善,升翰林院檢討沈度、庶吉士彭汝器、王直、餘鼎、玉英、羅汝敬為修撰。仍命吏部臣曰:廣等侍朕日久,繼今考滿,勿改外任。夜,金星犯十二諸國秦星。
  • 25.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丁亥,陞右春坊大學士,仍兼侍讀,進講東宮,啓沃良多。
  • 26.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永樂五年,解縉黜,淮進右春坊大學士。
  • 27.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八十五》:(永樂六年十一月十日),命太子太師淇國公丘福、吏部尚書兼詹事府詹事蹇義、兵部尚書兼詹事府詹事金忠、翰林院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胡廣、右春坊大學士兼翰林院侍讀黃淮、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講楊榮、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講楊士奇、右春坊右諭德兼翰林院侍講金幼孜、司經局洗馬姚友直等官輔導皇長孫。
  • 28.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復勑兼輔導皇太孫。
  • 29.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明年與胡廣、金幼孜、楊榮、楊士奇同輔導太孫。
  • 30.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戊子,上巡狩,命公及尚書兼詹事蹇義、金忠,諭德楊士奇留守,諭之曰:朕留汝四人居守,猶唐太宗簡輔弼監國,必付房玄齡,卿等其識朕意。
  • 31.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七年,帝北巡,命淮及蹇義、金忠、楊士奇輔皇太子監國。
  • 32.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己丑春,車駕啓行。明年,上親征胡虜,適長沙妖人李法良作亂,皇太子命豐城侯李彬率兵剿捕,而漢王設疑沮之。皇太子以問公,公曰:豐城老將,必能成功,兵貴神速,宜亟遣以掩其不備。既而法良就擒,一如公言。公以疾在告,皇太子命內臣問安,復遣院判蔣用文診視,賜以手書。是年秋,駕還京□,皇太子遣公迎至滁州謁見,上喜,與語良久。
  • 33.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永樂九年十月十七日),命重修太祖高皇帝實錄,上即位之初,命曹國公李景隆等監修,而景隆等心術不正,又成於急促,未極精詳,上巡幸至北京之初,命翰林學士胡廣等重修,至是,命太子少師姚廣孝、胡部尚書夏原吉為監修官,翰林院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胡廣、國子祭酒兼翰林院侍講胡儼、右春坊大學士兼翰林院侍讀黃淮、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講楊榮為總裁官,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講楊士奇、金幼孜等為纂修官,皆賜敕勉勵。
  • 34.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五》:(永樂十年二月一日),給授吏部尚書兼詹事府詹事蹇義、户部尚書夏原吉、禮部尚書呂震、兵部尚書兼詹事府詹事金忠、兵部尚書方賓、翰林院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胡廣、右春坊大學士兼翰林院侍讀黃淮、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讀楊榮、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講楊士奇、右春坊右諭德兼翰林院侍講金幼孜誥命,並封贈其祖父母、父母及妻如制,蓋特恩雲。
  • 35.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壬辰,誥封公父奉政大夫、右春坊大學士,母、妻皆封宜人。
  • 36.    《明史·卷六·本紀第六》:甲子,幸北京,皇太孫從。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諭德楊士奇、洗馬楊溥輔皇太子監國。
  • 37.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癸巳,駕再巡狩,公留守如故。
  • 38.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十一年,再北巡,仍留守。
  • 39.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六》:(永樂十二年閏九月四日),先是,上以皇太子所遣使迎車駕緩,且奏書失辭,曰:“此輔導者之不職。遂徵在春坊大學士兼翰林院侍讀黃淮等。”是日,淮先至,行在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交奏其罪,遂下獄。後二日,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講楊士奇及司經局正字金問至,上曰:“楊士奇姑宥之,朕未嘗識金問,何以得侍東宮?”命法司鞫之。已而召士奇至前,親問東宮事,士奇叩首言:“殿下孝敬誠至,凡所稽違,皆臣等之罪。”上悦而罷。於是行在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十三道監察御史交章奏士奇罪,不宜獨宥,乃下錦衞頌繫之。未幾,特宥復職,遂徵司經局洗馬楊溥、芮善,相繼下獄,皆以金問辭連之也。
  • 40.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時漢王潛蓄奪嫡之志,忌公獨深,日夜窺伺間隙,流言監國之過。公遂不免不滯十年,處困中惟日賦詩自遣,無非引咎責躬而巳,名曰省愆集。又即人情變態寓之於言,名曰自省錄。
  • 41.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明年,帝徵瓦剌還,太子遣使迎稍緩,帝重入高煦譖,悉徵東宮官屬下詔獄,淮及楊溥、金問皆坐系十年。
  • 42.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永樂中,長沙妖人李法良反。仁宗方監國,命豐城侯李彬討之。漢王忌太子有功,詭言彬不可用。淮曰:“彬,老將,必能滅賊,願急遣。”彬卒擒法良。
  • 43.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仁宗即位,復官。
  • 44.    《明史·卷八·仁宗本紀第八》:二十二年七月,成祖崩於榆木川。八月甲辰,遺詔至,遣皇太孫迎喪開平。丁未,出夏原吉等於獄。丁巳,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為洪熙元年。
  • 45.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尋擢為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與楊榮、金幼孜、楊士奇同掌內製。
  • 46.    《仁宗昭皇帝實錄·卷一下》:(永樂二十二年八月十七日),升文淵閣大學士兼翰林院學士楊榮為大常寺卿,金幼孜為户部右侍郎,俱仍兼前職。左春坊大學士楊士奇為禮部左侍郎兼華蓋大學士,升前右春坊大學士兼翰林院侍讀黃淮為通政使司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榮、幼孜、士奇、淮俱掌內製,不預所升職務。升前司經局洗馬兼翰林院編修楊溥為翰林院學士,前司經局正字金問為翰林院修撰。
  • 47.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甲辰,仁宗皇帝嗣位,遷公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仍領內閣事,辭,不允。
  • 48.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丁母憂,乞終制。不許。
  • 49.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丁太夫人憂,乞守制,不許,特命乘傳奔喪。
  • 50.    《仁宗昭皇帝實錄·卷六上》:(洪熙元年正月五日),駙馬都尉、西寧侯朱琥以罪削爵,並奪其所授誥券。命駙馬都尉宋瑛襲封西寧候。琥、瑛皆故西寧侯晟子也。調金吾左衞指揮使林勝於衞府護衞。升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黃淮為少保、户部尚書,仍兼武英殿大學士。加少傅兼華蓋殿大學士楊士奇兵部尚書,太子少保兼武英殿大學士金幼孜禮部尚書,俱三俸並支,仍掌內製。升南京通政使方樸為南京户部尚書,南京禮部右侍郎蔚綬為本部尚書,南京大理寺左少卿湯宗為本寺卿。辭兵部之職,不聽。
  • 51.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洪熙改元,陞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階榮祿大夫,復辭,不允。
  • 52.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命三俸兼支,力辭尚書俸,許之,賜勑褒嘉。上手增誥文二語曰:勿謂崇高而難入,勿謂有所從違而或怠。蓋切於求助也。曾祖、祖贈皆如其官,妣贈皆夫人,父封如其官,母封太夫人,妻夫人。
  • 53.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是夏,上不豫,時皇太子往南京省謁孝陵,遣使召還。既而宮車宴駕,羣情洶洶,公及少傅二楊公佐鄭、襄二王監國,憂勞至於嘔血。及皇太子還京即位,大事始定。
  • 54.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仁宗崩,太子在南京。漢王久蓄異志,中外疑懼,淮憂危嘔血。
  • 55.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宣德改元八月,漢庶人反,上率師親征,以公多病,留佐鄭、襄二王監國。
  • 56.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宣德元年,帝親征樂安,命淮居守。
  • 57.    《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三十》:(宣德二年八月九日),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黃淮以疾求退,上疏曰:“臣歷任以來,荷國厚恩,勉竭駑鈍,莫報涓埃。數載之間,形神羸弱,眾疾交攻,手足痿痹,動若拘攣,心脅氣衝,痛如刀剌,食下嚥而嘔逆,語過耳而莫聞。凡若此類,不可殫述。竊嘗自計犬馬之齒,奄過六旬,所患病症,息則稍蘇,勞即旋復。今年三月以來,疾勢大作,荷蒙聖恩,命醫治療。緣臣疾已沉痼,難遂痊癒,雖欲黽勉供職,奈何力不能支。伏望聖仁俯垂矜憫,賜臣扶疾還鄉,以終餘年,不勝至幸。”上覽奏惻然,顧謂少傅楊士奇、太子少傅楊榮、太子少保金幼孜曰:“淮與卿等同事皇祖皇考,今三十年,勤勞多矣,而其疾若此,固留之則情有不可。宜令暫還家餋疾,若稍平復,即當復來。卿等以朕意諭之。”遂遣中官賜紗萬貫。
  • 58.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公夙夜在,公至班師,方歸私第,疾益甚,命太醫院使徐叔拱療之。病少瘥,即上疏乞骸骨,不許。固請,始令歸田養疾,賜楮鏹萬貫。陛辭,加賜萬貫。於時公父壽八十有九,年餘六旬,恪供子職,彌謹弗懈。
  • 59.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明年以疾乞休,許之。父性年九十,奉養甚歡。
  • 60.    《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九十七》:(宣德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致仕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黃淮,以父喪蒙賜祭營喪,躬詣闕謝。及陛辭,自陳其子採頗習楷書,願留於京報效。上以淮舊臣,從之,命採於翰林院進其書學。
  • 61.    《宣宗章皇帝實錄·卷八十八》:(宣德七年三月十日),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致事黃淮父思恭卒。思恭嘗封以子官,行在禮部以聞,命如例祭葬。
  • 62.    《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九十九》:(宣德八年二月八日),行在禮部奏請會試考官,且言致仕少保兼武英殿大學士黃淮在京,可任其事。上從之,命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王直與之俱,賜宴於禮部。
  • 63.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父沒,遣禮官賜祭,命有司以一品禮葬。既襄事,公拜恩闕下,上寵留累月,賜遊西苑,命公、侯、伯、師、傅、尚書、學士十一人陪焉,仍召公之子採從行。公乘肩輿登萬歲山,賜宴山之麓。翌日,獻詩以謝,上大悦。比辭,宴餞於太液池,親灑宸翰,制詩送之,給路費,賜金織紗衣一襲,且諭之曰:明年朕生日,卿其復來。
  • 64.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及性卒,賜葬祭,淮詣闕謝。值燈時,賜遊西苑,詔乘肩輿登萬歲山。命主會試,比辭歸,餞之太液池,帝為長歌送之,且曰:“朕生日,卿其復來。”
  • 65.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明年,如期入覲,上寵眷宴賜之禮,有加於初。九月,辭還。
  • 66.    《榮祿大夫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諡文簡黃公淮墓誌銘》:又明年,上崩,今太上皇嗣位,公入朝進香,寵賚優厚。留月餘,辭歸。
  • 67.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九》:(正統十四年六月三日),致仕少保、户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黃淮卒。淮,字宗豫,浙江永嘉縣人。洪武丁丑進士,授中書舍人。太宗登極,召淮訪以時政,稱旨,命入翰林備顧問。自是,日召與語,或至夜,賜坐榻前,機密重務悉預聞之。繼命居內閣,掌制誥。是年秋,升編修,尋升侍讀。太宗間以建儲之議詢之,淮對曰:立嫡以長,萬世正法。太宗意遂決。甲申,冊立皇太子,命為左春坊左庶子兼侍讀,賜袍笏。丁亥,升右春坊大學士仍兼侍讀,復輔導皇太孫。戊子,駕巡狩,命與尚書蹇義等四人留守。庚寅,駕北征,適長沙盜起,皇太子命豊城侯李彬帥兵剿捕,漢王疑沮之。淮曰:豊城老將,必能成功,且兵貴神速,宜亟遣以掩其不虞。已而功成,如淮言。癸巳,駕再巡狩,淮留守如故。時漢王潛蓄奪嫡之志,忌淮尤深,日伺間隙言其過,遂逮繫之。仁宗嗣位,出淮遷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仍領內閣事。丁母憂,起復,升少保、户部尚書,大學士如故,賜誥褒嘉。宣宗嗣位,淮以多病,上疏乞骸骨,許之,賜賚甚厚。未幾,父歿,遣官祭葬。淮來謝恩,留累月,賜遊西苑,許肩輿登萬歲山。比辭,親制詩送之,給路費,賜織金紗衣。癸丑,來賀聖節,因留為會試考官。上嗣位,淮入朝,寵賚加隆,官其子採為中書舍人,留月餘歸。至是卒,年八十三。訃聞,遣官祭葬,賜諡文簡。淮直諒多才略,熟諳朝政。永樂初,告逆黨者方熾,淮進言止之。虜酋阿魯台欲收女直、吐蕃諸部,聽其約束,請朝廷集諸部長,刻金以盟。淮曰:胡人各自為心,則力小易制,若併為一,則大而難制矣。太宗以為然,且曰:黃淮如立高岡,無遠不見。西番僧號大寶法王者至京,太宗欲刻玉印賜之,以璞示淮。淮曰:朝廷賜諸蕃制敕所用寶,亦無此璞之大。乃止不賜。然同列有小過,淮每以聞,以故人或怨之。解縉之得罪,淮與有力雲。
  • 68.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正統十四年六月卒。年八十三,諡文簡。
  • 69.    英宗睿皇帝實錄 卷一百七十九 正統十四年 六月 三日 5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2-18]
  • 70.    楊雪. 明初閣臣黃淮詩文研究[D]. 山東:山東師範大學,2021:第10-19、31、48-51、74、87、107頁.
  • 71.    《省愆集·提要》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2-18]
  • 72.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西域僧大寶法王來朝,帝將刻玉印賜之,以璞示淮。淮曰:“朝廷賜諸番制敕,用‘敕命’、‘廣運’二寶。今此玉較大,非所以示遠人、尊朝廷。”帝嘉納。其獻替類如此。
  • 73.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阿魯台歸款,請得役屬吐蕃諸部。求朝廷刻金作誓詞,磨其金酒中,飲諸酋長以盟。眾議欲許之。淮曰:“彼勢分則易制,一則難圖矣。”帝顧左右曰:“黃淮論事,如立高岡,無遠不見。
  • 74.    《東里集·別集卷二》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2-18]
  • 75.    《東里集·別集卷二》:永樂五年冬,一日,胡廣獨於武英門進呈文字,上覽之,稱善再三,既從容問曰:楊士奇文學於今難得,而黃淮數不容之,何也?對曰:淮有政事才,士奇文學勝,且簡靜無勢利心,蓋因解縉重士奇及臣而輕淮,故淮有憾。上曰:朕知汝亦不容於淮,惟朕不為所惑。廣叩首,既退,與臣言:上恩如此,當子孫世世不敢忘。蓋自是吾二人待淮愈謹矣。
  • 76.    謇齋瑣綴錄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2-18]
  • 77.    《殿閣詞林記·卷一》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2-18]
  • 78.    沈乃文主編,明別集叢刊 第1輯 第26冊,黃山書社,2013.03,第541-542頁.
  • 79.    (清)傅維麟撰,明書 21,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88.10,第21-22頁.
  • 80.    明代首輔黃淮其人其物  .温州新聞網.2013-11-28[引用日期2023-02-18]
  • 81.    陳建敏主編,龍灣史志 2009年 第2期 總第18期,温州市龍灣區史志辦,2009.06,第88頁.
  • 82.    羅光乾著,影響明朝歷史的100位風雲人物,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1.06,第75頁.
  • 83.    (清)曾唯輯;張如元,吳佐仁校補,東甌詩存 上,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6.12,第685頁.
  • 84.    浙江省社會科學院編著,浙江人物簡志 中,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10,第42頁.
  • 85.    黃淮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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