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珪
(元代宰相、政治家、軍事家、書法家)
鎖定
泰定四年去世,終年六十五。工於書法,端重嚴勁,腕力尤健。
- 別 名
- 張圭
- 字
- 公瑞
- 號
- 澹庵
- 所處時代
- 元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保定
- 出生日期
- 1263年
- 逝世日期
- 1327年
- 主要成就
-
迎泰定帝登基
拜中書平章政事 蔡國公 - 主要作品
-
趙郡侯董元墓碑
展子虔遊春圖卷 - 本 名
- 張珪
- 籍 貫
- 河北定興河內村
- 諡 號
- 忠獻
- 追 贈
- 恆陽王
張珪人物生平
年十六,攝管軍萬户。至元年十七年,拜昭勇大將軍、管軍萬户,佩其父虎符,鎮建康。未幾宏範卒,喪畢,世祖召見,珪奏:“臣幼,軍事重,聶禎者,從臣父祖,久歷行陣,幸以副臣。”嘆曰:“求老成自副,常兒不知出此。”厚賜而遣之,遍及從者。十九年冬,以使事入覲。初宏範以功高,凡內宴,賜坐諸王上,至是,特敕珪坐宏範故處。
還鎮,賊起蕪湖及宣、微二州。珪率所部討之,蕪湖平,乃言於行省曰:“宣、微蜚我所部,然不敢分彼此,以誤軍國之事。”遂進討宣州賊。官兵屢敗於賊,幾卒有殺民家豕並傷其主者。珪曰:“此兵之所以敗也。”斬之。明日戰,三合三勝。時賊勢尚,珪曰:“宣卒敗而怯,勿累我。”命名張旗鼓為聲勢,自將所部攻之,賊大敗,斬首三百人,餘眾悉降。又有吳道子者,以妖術惑眾。易珪年少,欲因入剌殺珪,珪執而斬之。其黨又欲襲珪,珪伏兵山上,令曰:“賊至而起。”明日,賊悉眾來攻,伏起,蹴賊墮死巖谷者無算,拎其酋磔之。宣州平,移兵討微州獲生三十,縱之歸,使散語其人曰:“張萬前知汝為逃獲生口三十縱之歸,使散語其人曰:“張萬產知汝為逃死計,與官軍鬥非汝本心。來降,吾能活之。不然,吾殺汝立盡。”明日,有持牛酒來見者,珪厚加撫卹,遠近漸以信服,獨南巖西坑寨尤險固,又嘗敗官軍,堅守不降。珪選壯士百餘人鳥道緣登柵後,度已上,縱兵擊之。賊出戰,登者已奪其棚,賊回顧朱巢穴不得還其孥,由他道走。諸將請邀之。珪不可。已而賊以孥出漸懈,珪曰:“可矣。”追之盡殲其眾。南陵盜又起攻宣州,宣州告急。珪帥輕騎赴之,賊見兵無後,拒引人圍珪。珪揮槊出入,斬首數千級,振旅而還。宣州人德珪,立生祠祀之。賊平,軍中無事。珪迎宋禮部侍郎鄧光薦,師事之。光薦授以所著書曰:《相業》,謂珪曰:“熟讀之,後必賴其用矣。”
珪在軍中凡十有四年而復入朝,實二十九年也。廷議江灘行樞密院可罷,江浙行省參知政事張瑄領海運。亦以為言。樞密副使暗伯問於珪,珪曰:“奉上當自言之。”召對,珪曰;“縱使行院可罷,亦非瑄所宜言。”帝深然之。未幾,拜行樞密院副使。太傅月兒魯諾延言:“珪尚少,請試以僉書,異日大用未晚。”帝曰:“不然,是家為國滅金、滅宋,盡死力者三世矣。漢人賜號拔都者,惟史天澤與珪家。史徒持文墨議論,孰與其家功多,今可吝此耶!”進鎮國上將軍、江淮等處行樞密院副使。
成宗即位,罷行樞密院。大德三年,遣使巡行天下,珪使川、陝,問民疾苦,以便宜賑之,罷冗官無益於民者。使還,擢江南行御史台侍御史,換文階中奉大夫,遷浙西肅政廉訪使。劾罷郡長吏以下三十餘人,徵贓鉅萬計。珪得監司奸利事,將發之,事幹行省,平章政事阿里欲中以危法,賄遺近臣,妄言珪有壓事,且沮鹽法。帝遣使雜沼之,得行省大小吏及鹽官期罔狀,皆伏罪。召珪拜僉樞院事,入見賜只孫冠服侍宴,又命買宅以賜,辭不受。拜江南行台御史中丞,因上疏極言天人之際災習之故,其目有修德行、廣言路、進君子、退小人、信賞必罰、減冗官、節浮費,以法祖宗成憲,累數百言。是時中書平方章政事梁德珪以受張暄、朱清賄謫湖廣,夤緣近幸求復相位,阿里亦由行省人為中書平章政事。珪並劾之,不報。又馳驛面疏論其事,亦不報。遂謝病歸。久之,拜陝西行台中丞,不赴。
武宗即位,召拜太子諭德。未數日,拜太子賓客,復拜詹事,辭不就。御史中丞久闕,議擇人,仁宗時在東宮,曰:“必欲得真中丞,惟張珪可。”即日拜御史中丞。至大四年,帝崩,仁宗將即位,廷臣用皇太后旨,行禮於隆福宮,珪言:“當御大明殿。”御史大夫止之曰:“議已定,雖百奏無益。”珪曰:“未一奏,安知無益!且大位,太祖、世祖之位;隆福,太后之宮也。舍大明弗御,天子果即何位乎?”
[4]
奏入,帝果移伏御大明殿。賜珪只孫衣二十襲、金帶一。
[1]
上命道士劉志清以其法為醮事,近侍分其所用金幣,道士訟之台,而近侍譖道士於上前,當殺者六人。公(張珪)力辯道士無死罪,上怒曰:“汝以台綱脅我耶?”公曰:御史台,陛下之台;則台綱,陛下之綱也。陛下奈何欲自壞其綱乎?“上怒未解,顧左右扶出。明日,復叩頭苦諫曰:”陛下必欲用譖言,殺無罪,臣請先死。“上即不殺六道士,親解衣以賜公。明日,上謂近臣曰:”人言中丞忠臣乎?張中丞乃張忠臣,非官中丞也。“召謂之曰:“朕欲厚賜卿,非無寶玉,如非卿心何?”因以御巾拭面額,納諸公懷,曰:“朕澤之所存,朕心之所存也,其服膺毋失。”
[4]
皇慶元年,拜榮祿大夫、樞密副使。微政院使失列門請以洪城軍隸興聖宮,自以微政使領之,以上旨移文樞密院,眾恐懼承命,珪固不署,事遂不行。是年十二月,拜中書平章政事,綱領國子學,請減煩冗還有司以清政務,得專修宰相之職,帝從之,著為令。教坊使曹咬住拜禮部尚書,珪曰:“伶人為宗伯,何以示後世!”力諫止之,皇太后以中書右丞相鐵木迭兒為太師,萬户別薛參知行省政事,珪曰:“太師論道經邦,鐵木迭兒非其人。別薛無功,不得為外執政。”帝韙之。是時車駕幸上都,已度居庸,皇太后宮幄在龍虎台,遣失列門召珪切責,杖之,珪創甚,輿歸京師,明日遂出國門。珪子景元符璽,以父病篤告,遽歸。帝驚曰:“向別時,卿父無病。”景元頓首涕泣,不敢言。帝不懌,遣參議中書省事換住賜上尊,拜大司徒,謝病家居。繼丁母憂,廬墓側寢苫啜粥者三年,病腫濕。六年七月,帝憶珪生日,復賜上尊、御衣。
至治二年,英宗召見於易水之上,曰:“卿四世舊臣,朕將畀卿以政。”珪辭歸,丞相拜住問珪曰:“宰相之體何先?”珪曰:“莫先於格君心,莫急於廣言路。”是年冬,起珪為集賢大學士。先是,鐵木迭兒既復相,以私怨(存疑)殺平章蕭拜住、御史中丞楊朵兒只、上都留守賀伯顏,皆籍沒其家。會地震風烈,敕廷臣集議弭災之道,珪抗言於坐曰:“弭災,當究其所以致災。漢殺孝婦,三年不雨;蕭、楊、賀冤死,非致沴之一端乎?死者固不能復生,而清議猶可昭白,毋使朝廷終失之也。”又拜中書平章政事,侍宴萬壽山,賜玉帶。
三年秋八月,鐵失等弒英宗,逆黨夜入京師,坐中書堂,矯制奪符印。時衞王徹徹禿監省,珪密説之,徹徹禿意動。珪因曰:“大統應在晉邸,我有密書,非王莫敢致。徹徹禿恐事泄,珪曰:“事成,王之功,不成,我甘齏粉,不敢以言累王。”於是徹徹禿使人達其書。泰定帝即位於龍居河,鐵失等皆伏誅。駕至,珪等迎謁,帝顧問曰:“此張平章耶?密書來,甚合朕意。”因控囊出片紙付翰林學士承旨曲出曰:“此當書於國史者。”
[1]
公拜曰:“陛下入承宗社,大義昭明,皆睿斷也。區區之忠,何及於事?”上曰:“以日計之,卿言不緩。”視其紙,則公密書也。方尚食,既嘗,悉輟以賜公。
[2]
鐵木迭兒之子治書待御史鎖南,獨議遠流,珪曰:“於法,強盜分首從。鎖南從弒逆,親斫丞相拜住臂,乃欲活之耶!”始伏誅。盜竊仁宗廟主,參知政事馬剌兼領太常禮儀使,當遷左丞,曰:“參政遷左丞,雖曰敍進。然太常奉宗祏不謹,當待罪,而反遷官,何以謝在天之靈!”合遂不下,泰定元年六月,車駕在上都。先是,帝以災異,詔百官集議,珪與樞密院、御史台、翰林、集賢兩院官,極論當時得失。珪自詣上都奏之曰:
國之安危,在乎論相。昔唐玄宗,前用姚崇、宋璟則治,後用李林甫、楊國忠,幾致亡國。雖賴郭子儀諸將效忠竭力,克復舊物,然自是藩鎮縱橫,紀綱亦不復振。良由李林甫妒害忠良,佈置邪黨,奸惑矇蔽,保祿養禍所致也。前宰相鐵木失兒奸狡險深,陰謀叢出,專政十年凡宗戚忤己者,巧飾危間,陰中以法,忠直被誅竄者甚眾。始以贓敗,方附權奸失列門及嬖倖也裏失班之徒,苟全其生,尋任太子太師。未幾,仁宗賓天,乘時幸變,再入中書。當英廟之初,與失列門表裏為奸,誣殺蕭、楊等,以快私怨。天討元兇,失列門之黨既誅,坐要上功,遂獲信任。諸子內布宿衞,外據顯要,蔽上抑下,杜絕言路,賣官鬻獄,威福己出,一令發口,上下股慄,稍不附已,其禍立至,權勢日熾,中外寒心。由是羣邪並進,如逆賊鐵失之徒,名為義子,實其腹心,忠良屏跡,坐待收系。先帝悟其奸惡,僕碑奪爵,籍沒其家,終以遺患,構成弒逆。其子鎖南親與逆謀,所由來者漸矣。雖剖棺戮屍,夷滅其家,不足塞責。今復回給所籍家產,諸子尚在京師,夤緣再入宿衞。世祖時阿合馬貪殘幾事,雖死猶正其罪,況如鐵木迭兒之奸惡哉!臣等議,宜遵成憲,仍籍鐵木迭兒家產,遠竄其子孫外郡,以懲大奸。
君父子仇,不共戴天,所以明綱常、別上下也。鐵失之黨,結謀弒逆,君相遇害,天下痛心疾首,所不忍聞。比奉旨:“以鐵失等既伏其辜,諸王按梯不花、孛羅、月魯帖木爾、曲呂不花、兀魯思不花,亦已流竄,逆黨脅從者眾,何可盡誅。後之言事者,其勿復舉”臣待議:古法,弒逆,凡在官者殺無赦。聖朝立法,強盜殺庶民,其同情者猶且首從俱罪,況弒逆之黨,天地不容。宜誅其徒黨,以謝天下。
《書》曰:“惟闢作福,惟闢作威。”臣無有作福作威,臣而有作福作威,害於而家,兇於而國。蓋生殺與奪,天子之權,非臣下所得盜用也。遼王脱脱,位冠宗室,居鎮遼東,屬任非輕,國家不幸,有非常之變,不能討賊,而乃覬倖赦恩,報復仇忿,殺親王妃主百餘人,分其羊馬畜產,殘忍骨肉,盜竊主權,聞者切齒。今不之罪,乃復厚賜放還,仍守爵土,臣恐紀綱由此不振。設或效尤,何法以治!縣遼東地廣,素號重鎮,若使脱脱久居,彼既縱肆,將無忌憚。況令死者含冤,感傷和氣。臣等議:累朝典憲,聞赦殺人,罪在不原,宜奪削爵土,置之他所,以彰天討。
刑以懲懲,國有常憲。武備卿即烈,前太尉不花,以累朝待遇之隆,俱致高列,不思補報,專務奸欺,詐稱奉旨,令鷹師強收鄭國寶妻,貪其家人畜產,自恃權貴,莫敢如何。事聞之官,刑曹逮鞫服實,竟原其罪。輦轂之下,肆行無忌,遠在外郡,何事不為!夫京師,天下之本,縱惡如此,何以為政!古人有言,一婦銜冤,三年不雨。以此論之,即非細務。臣等議:宜以即烈、不花付刑曹鞫之。
中賣寶物,世祖時不聞其事。自成宗以來,始有此弊。分珠寸石,售直數萬,當時民懷忿怨,台察交言。且所酬之鈔,率皆天下生民膏血,錙銖取之,從以捶撻,何其用之不吝!夫以經國有用之寶,易此不濟飢寒之物,又非有司聘要和買大抵皆時貴與斡脱中寶之人,妄稱呈獻,冒給回賜,高其值且十倍,蠶蠹國財,暗行分用。如賽不丁之徒,頃以增價中寶事敗,具存吏牘。陛下即位之初,首知其弊,下令禁止,天下欣幸。臣等比聞中書乃得奏給累朝未酬寶價四十餘萬錠,較其元值,利已數倍。有事經年遠者三十餘萬錠,復令給以市舶番貨。計今天下所徵包銀差發,歲入只十一萬錠,己是四年徵入之數,比以經費弗足,急於科徵。臣等議:番舶之貨,宜以資國用、紓民力,寶價請俟國用饒給之日議之。
太廟神主,祖宗神靈所妥。國家教治天下,四時大祀,誠為重典。比者仁宗皇帝、皇后神主,盜利其金而竊之,至今未獲。斯乃非常之變,而捕盜之官兵,不聞杖責。臣等議:蔗民失盜,應捕官兵,尚有三限之法;監臨主守,倘失官物,亦有不行知覺之罪。今失神主,宜罪太常,請揀其官屬免之。
國家經賦,皆出於民,量入為出,有司之事。比者建西山寺,損軍害民,費以億萬計;剌繡經幡,馳驛江浙,逼迫君縣,雜役男女,動經年歲,窮奢致怨,近詔雖已罷之,又聞奸人乘間奏請,復欲興修,流言喧播,羣情驚駭。臣等議:宜守前詔,示民有信,其創造、剌繡事,非歲用之常者,悉罷之。
人有冤抑,必當昭雪;事有枉直,尤宜明辨。平章政事蕭拜住、中丞楊朵兒只等,枉遭鐵木鐵兒誣陷,籍其家,以分賜人,聞者嗟悼。比奉明詔,還給元業,子孫奉祀家廟,修葺苟完,未及寧處,復以其家財仍賜舊人,只酬以直,即與再罹斷沒無異。臣等議:宜如前詔,以元業還之,量其值以酬後所賜者,則人無冤憤矣。
德以出治,刑以防奸。若刑罰不立,奸究滋長,雖有智者,不能禁止。比者也先帖木兒之徒,遇朱太醫妻女過省門外,強曳以入,奸宿館所。事聞,有司以扈從上都為解,竟弗就鞫,輦轂之下,肆惡無忌,京民憤駭,何以取則四方!臣等議:宜遵世祖成憲,以奸人命有司鞫之。臣等又議:天下囚繫,不無冤滯,方今盛夏,宜令省、台選官審錄,結正重刑,疏決輕系,疑者申聞詳讞。邊鎮利病,宜合行省、行台體究興除,廣海鎮戍卒吏病者,給粥食藥;死者,人給鈔二十五貫,責所司及同鄉者,歸骨於其家。
歲貢方物有常制。廣州東莞縣大步海及惠州珠池,始自大德元年,奸民劉進、程連言利,分蜓户七百餘家,官給之糧,三年一採,僅獲小珠五兩六兩,入水為蟲魚傷死者眾,遂罷珠户為民。其後同知廣州路事塔察兒等,又獻利於失列門,創設提舉司監採,廉訪司言其擾民,復罷歸有司。既而正少卿魏暗都剌,冒啓中旨,馳驛督採,耗稟食,疲民驛,非舊制,請悉罷遣歸民。
善良死於非命,國法當為昭雪。鐵失弒逆之變,學士不花、指揮不顏忽裏、院使禿古思,皆以無罪死,未蒙褒贈。鐵木迭兒專權之際,御史徐元素以言事鎖項死東平,及賈禿堅不花之屬,皆未申理。臣等議:宜追贈死者,優敍其子孫,且命刑部及監察御史體勘其餘有冤抑者,具實以聞。
政出多門,古人所戒。今內外增置官署,員冗俸濫,白丁驟升出身,入流壅塞日甚,軍民俱蒙其害。夫為治之要,莫先於安民;安民之道,莫急於除濫費、汰冗員。世祖設官分職,俱有定製。至元三十年以後,改升創設,日積月增,雖常奉旨取勘減降,近侍各私其署,夤緣保祿,姑息中止。至英宗時,始鋭然減罷崇祥、壽福院之屬十有三署,徽政院、斷事官、江淮財賦之性六十餘署,不幸遭罹大故,未竟其餘。比奉詔:凡事悉遵世祖成憲。若復循常取勘,調虛文,延歲月,必無實效,即與詔旨異矣。臣等議:宜敕中外軍民,署置官吏,有非世祖之制,及至元三十年以後改升創設員冗者,詔格至日,悉減併除罷之;近侍不得巧詞復奏,不該常調之人亦不得濫入常選,累朝斡耳朵所立長秋、承徽、長寧寺及邊鎮屯戍,別議處之。
自古聖君,惟誠於治政,可以動天地、感鬼神,初未嘗徼福於僧道,以厲民病國也。且以至元三十年言之,醮祠佛事之目,只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積五百有餘,今年一增其目,明年即指為例,已倍四之上矣。僧徒又復營幹近侍,買作佛事,指以算卦,欺味奏請,增修佈施莽齋,自稱特奉。所司不敢較問,供給恐後。況佛以清淨為本,而僧徒貪慕貨利,自違其教,一事所需,金銀鈔幣不可數計,歲用鈔數千萬錠。凡所供物,悉為己有,佈施等鈔,復出其外,生民脂膏,縱其所欲,取以自利,畜養妻子,彼既行不修潔,適足褻慢天神,何以要福!比年佛事愈繁,累朝享國不永,致災愈速,事無應驗,斷可知矣。臣等議:宜罷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累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只令宣政院主領修舉,餘悉減罷;近侍之屬,並不得巧計擅奏,妄增名目,若有特奉、傳奉,從中書復奏乃行。
古今帝王治國理財之要,莫先於節用。蓋侈用則傷財,傷財必至於害民。國用匱而重斂生,如鹽課增價之類,皆足以厲民矣!比年遊惰之徒,妄投宿衞部屬及宦者、女紅、太醫、陰陽之屬,不可勝數。一人收籍,一門蠲復,一歲所請衣馬芻糧,數十户所徵入不足以給之,耗國損民為甚。臣等議:諸宿衞、宦女之屬,宜如世祖時支請之數給之,餘悉簡汰。
闊端赤牧養馬駝,歲有常法,公佈郡縣,各有常數,而宿衞近侍,委之僕御,役民放牧。始至,即奪其居,俾飲食之,殘傷桑果,百害蜂;僕御四出,無所拘鈐,私鬻芻豆,瘠損馬駝。大德中,始責州縣正官監視,蓋暖棚、團槽櫪以牧之。至治初,復散之民間,其害如故。監察御史及河間路守臣屢言之。臣等議:宜如大德團槽之制,正官監臨,閲視肥瘠,拘鈐宿衞僕御,著為令。
兵戎之興,號為兇器,擅開邊釁,非國之福;蠻夷元知,少梗王化,得之無益,失之無損。至治三上,參卜郎盜,始者劫殺使臣,利其財物而已;至用大師,期年不戢,傷我士卒,費國資糧。臣等議:好生惡死,人之恆性。宜令宣政院督守將嚴邊防,遣良使抵巢招諭,簡罷冗兵,明敕邊吏謹守禦,忽生事,則遠人格矣。
天下官田歲入,所以贍衞士,給戍卒。自至元三十一年以後,累朝以是田分賜諸王、公主、駙馬及百官、宦者、寺觀之屬,遂令中書酬直海漕,虛耗國儲。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奸吏為髒,巧名多取,又且驅迫郵傳,徵求餼廩,折辱州縣,閉償逋負,至倉之日,變鬻以歸。官司交忿,農民窘竄。臣等議:惟諸王、公主、駙馬、寺觀,如所與公主桑哥剌吉及普安三寺之制,輸之公廩,計月直折支以鈔,令有司兼令輸之省部,給之大都;其所賜百官及宦者之田,悉拘還官,著為令。
國家經費,皆取於民。世祖時,淮北內地,惟輸丁税。鐵木迭兒為相,專務聚斂,遣使括勘兩淮、河南田土,重併科糧,又以兩準、荊襄沙磧作熟收徵,徼名興利,農民流徙。臣等議:宜如舊制,只徵丁税,其括勘重並之糧,及沙磧不可田畝之税,悉除之。
世祖之制:凡有田者悉役之,民田典賣,隨收入户。鐵木迭兒為相,納江南諸寺賄賂,奏令僧人買民田者,免其賦役。臣等議:惟累朝所賜僧寺田及亡宋舊業,如舊制勿徵,其僧道典買民田及民間所施產業,宜悉役之,著為令。
僧道出家,屏絕妻孥,蓋欲超出世表,是以國家優視,無所徭役,且處之官寺;宜清淨絕俗為心,誦經祝壽。比年僧道往往畜妻子。無異常人,如蔡道泰、班講主之徒,傷人逞欲、壞教幹刑者,何可勝數!俾奉祠典,豈不褻天瀆神!臣等議:僧道之畜妻子者,宜罪以舊制,罷遣為民。
賞功勸善,人主大柄,豈宜輕以與人。世祖臨御三十五年,左右之臣雖甚愛幸,未聞無功而給一賞者。比年賞賜氾濫,蓋因近侍之人,窺同天顏喜悦之際,或稱乏財無居,或稱嫁女娶婦,或以技物呈獻,殊無寸功小善,遞互奏請,要求賞賜回奉,奄有國家金銀珠玉,及斷沒人畜產業。似此無功受賞何以激勸,既傷財用,復啓幸門。臣等議:非有功勳勞效著明實跡,不宜加以賞賜,乞著為令。
臣所言,弒逆未討、奸惡未除、忠憤未雪、冤枉未理、政令不信、賞罰不公、賦役不均、財用不節、民怨神怒,皆足以感傷和氣。惟陛下裁擇,以答天意,消弭災變。
帝不從。珪復進曰:“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應天以實不以文,動民以行不以言,刑政失平,故天象應之。惟陛下矜察,允臣等議,乞悉行之。”帝終不能用。
未幾,珪病增劇,非扶掖不能行。有詔:常見免拜跪,賜小車,得乘至殿門下。帝開經筵,命右丞相旭邁傑與珪領之,進封蔡國公、知經筵事,別刻蔡國公印賜之。珪薦翰林學士吳澄等以備顧問,求去益力。二年夏,得請暫歸。
三年春,復遣使召珪。珪至,帝曰:“卿來時,民間合如?”珪奏:“真定、保定、河間民飢甚,朝廷雖振以粟帛,惠未及者十之五、六。”帝惻然,敕有司贍之。拜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經筵如故。帝見其贏甚,命養疾西山,繼行旨還家。
身後之事
五子:景武,定遠大將軍、保定等路上萬户,佩虎符;景魯,海北廣東道肅政廉訪使;景哲,僉河東海右道肅政廉訪司事;景元,河南河北道肅政廉訪使;景丞,內政司丞。
天曆元年,紫荊關敗卒南走保定,沿途剽掠,景武與同知阿里沙率鄉民梃斃數百人。參知政事也先捏以兵至保定,執景武兄弟五人,盡殺之,籍其家。詔以珪女歸也先捏。廷臣言:“保定萬户張昌,其諸父景武等既受誅,宜罷所將兵,並奪其金虎符。”不許。
已而御史台言:“北兵奪紫荊關,官軍潰走,掠保定。本路官與故平章張珪子五人,率民擊官軍死。也先捏不先奏聞,輒擅殺官吏及珪五子。珪祖父三世為國勳臣,即使景武等有罪,珪之妻女又何罪焉?今既籍其家,又以其女妻也先捏,誠非國家待勳臣之意。”帝曰:“卿等言是也。詔中書還其所籍。御史台又論也先捏擅殺之罪,詔竄也先捏於南寧,聽珪女還家。
至順元年,帝以珪議立泰定帝,追怨之,又疑景武等附上都,復籍珪五子家資。
張珪歷史評價
張養浩:平生許國膽囷輪,諤諤危言不顧身。人道龍逢非俊物,我知汲黯是忠臣。轅駒仗馬寧無愧,縛虎擒蛟似有神。故劍年來漸零落,訃聞不覺淚沾巾。(《哭張澹庵平章》)
趙執信:每聽灘聲憶鼓鼙,張公端是稱鬚眉。(《自龍游至衢州雜感四絕句 其二》)
張珪人際關係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曾祖父 | 張福寬 | 贈太師、蔡國武穆公 |
祖父 | ||
父親 | 鎮國上將軍、江東道宣慰使 | |
母親 | 趙氏 | 張柔部將趙明之女 |
妻子 | 楊氏 | 趙國夫人 |
妻子 | 烏氏 | 趙國夫人 |
妻子 | 鄭氏 | 趙國夫人 |
妻子 | 孫氏 | 清河郡夫人 |
兒子 | 張景武 | 定遠大將軍、保定等路上萬户 |
兒子 | 張景魯 | 海北廣東道肅政廉訪使 |
兒子 | 張景哲 | 僉河東海右道肅政廉訪司事 |
兒子 | 張景元 | 河南河北道肅政廉訪使 |
兒子 | 張景丞 | 內政司丞 |
張珪主要作品
東風一樣翠紅新,綠水青山又可人。料得春山更深處,仙源初不限紅塵。
題周曾秋塘圖
荷枯葦折澹秋塘,岸側芙蓉鏡裏妝。水宿雲飛禽共樂,不須別處覓瀟湘。
玉蝶泉(陰陽井)
仙人修煉地,玉井著神功。日月雙輪見,陰陽兩竅通。
可堪清澈底,那更施無窮。尚冀丹砂力,當澆塵念空。
題王鵬梅金明池圖
萬棹齊奔競出頭,錦標奪得志應酬。吳儂識此爭先著,一度贏來便可休。
昔聞喜客泉,今來欣見之。俯檻一凝盼,珠璣拂清池。
山靈藴神秀,出此天下奇。嗟餘時所忌,而泉喜何為。
丹忱天自知,願茲諒弗疑。
- 參考資料
-
- 1. 柯劭忞 等.《新元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
- 2. 蘇天爵.《元文類》: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 3. 宋濂 等.《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75
- 4. 李修生.《全元文》:鳳凰出版社,2004
- 5. 張弘範.《淮陽集》:四庫館,1868
- 6. 祖孫三人封國公 土牆張氏受尊崇 ——中牟縣三官廟鄉土牆村張氏家族的傳奇故事 .印象河南網[引用日期2024-01-11]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25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仙待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