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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

鎖定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在2005年6月被國家税務總局在核定和規範全國基層税務機構設置中核批為廣州市副局級單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廣州保税區國家税務局)與廣州市蘿崗區國家税務局實行三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
中文名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
成立時間
2005年6月
級    別
廣州市副局級單位
內設機構
辦公室、税政管理處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相關通知

根據廣州市政府關於部分行政區劃調整以及廣州市國税局《關於撤銷廣州市東山區芳村區國家税務局及設立蘿崗區南沙區國家税務局的通知》(穗國税發〔2005〕192號)的精神,廣州開發區保税區國家税務局與新設立的廣州市蘿崗區國家税務局以一套人馬三個牌子合署辦公。
根據《關於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廣州保税區廣州市蘿崗區國家税務局規範機構設置明確職責分工方案的批覆》(穗國税函[2005]229號),我局設辦公室、税政管理處、徵收管理處、進出口税收管理處、計劃統計處、辦税服務廳、人事教育處、監察室、機關黨總支辦公室等內設機構;設置了第一、二、三、四、五、六税務分局為派出機構。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

其內設行政機構級別與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所屬職能部門內設機構一致,為副處級,即: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税政管理處、徵收管理處、進出口税收管理處、計劃統計處、辦税服務廳、人事教育處、監察室。
另設機關黨總支辦公室(副處級)和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正科級,掛靠人事教育處)。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職責分工

(一)辦公室
制定局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税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税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二)政策法規處
進行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範税收執法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對税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税收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負責税務行政複議、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涉税法律事務;負責處理納税人對涉税事項的複核、申訴;負責規範性文件的會籤把關、文件清理、税收檢查案件的複查複審以及協調有關處室配合審計、財政監督等部門的外部監督工作;負責税收業務印章(有專門規定的除外)的管理和本單位對外簽訂合同的把關等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等事項。
(三)税政管理處
負責流轉税、所得税(含涉外企業所得税)等税種税政業務的貫徹執行;擬訂有關流轉税、所得税(含涉外企業所得税)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有關政策的管理;負責金税工程系統運行和增值税防偽税控系統的推廣應用及有關流轉税業務的管理工作;負責税務案件(重大税務案件除外)的審理;牽頭負責納税評估綜合性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涉外企業審核評税、納税評估、國際税收協定執行、反避税實施、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税收監管等國際税務事項管理;負責現行涉外企業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進出口税收管理處
負責國家進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税的審核、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税檢查。
(五)徵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税收徵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税務登記等税收資料的管理;牽頭對徵管質量的綜合考核;指導個體工商户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負責組織徵管軟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專用發票防偽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廣和應用工作;負責社會協税護税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納税服務、日常税源基礎管理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貫徹上級關於税務代理方面的監督、管理、指導工作。
(六)收入核算處
負責税收計劃管理税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彙總;承擔納税人申報納税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統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税款入、退庫;負責税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進行税收分析,監控重點税源;負責税款緩繳、呆帳税金、死欠税款的核算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税收票證的管理;負責本局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內部審計和指導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局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七)辦税服務廳
負責納税人到税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税事項,具體包括税務登記納税申報税款徵收、税款解繳、欠税公告、發票購銷、税法宣傳、金税發售、報税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人事教育處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獎懲、考核、錄用、調配、交流、辭退、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負責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及其實施工作。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負責本局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九)監察室
負責本局各級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税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的受理、核查工作;負責本級管理的幹部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
另設機關黨總支辦公室,負責本局的黨務、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派出機構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廣州保税區國家税務局)、廣州市蘿崗區國家税務局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按照經濟區域劃分,下設6個税務分局。税務分局為非全職能機構,是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廣州保税區國家税務局)、廣州市蘿崗區國家税務局的派出機構。
税務分局
1.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廣州保税區國家税務局、廣州市蘿崗區國家税務局第一税務分局;
2.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廣州保税區國家税務局、廣州市蘿崗區國家税務局第二税務分局;
3.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廣州保税區國家税務局、廣州市蘿崗區國家税務局第三税務分局。
4.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廣州保税區國家税務局、廣州市蘿崗區國家税務局第四税務分局。
5.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廣州保税區國家税務局、廣州市蘿崗區國家税務局第五税務分局。
6.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廣州保税區國家税務局、廣州市蘿崗區國家税務局第六税務分局。
職責分工
1.第一至第五税務分局,主要負責對所轄税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税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税户税務登記納税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税收預測和分析、税收宣傳、納税輔導、税收調研、納税服務、日常檢查、户籍管理、政策送達、税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税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税款徵收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第六税務分局主要負責小規模納税人涉税案件的查處工作,上級部門交辦、其他部門轉辦的一般納税人的專案稽查,上級部門交辦的專案協查工作;負責受理本區涉税案件舉報,並查處檢查分工範圍內的案件;協助對口稽查局整頓、規範税收秩序和開展稽查工作;在日常徵管過程中協助清理漏徵漏管户、協助清理長期欠税(經徵管局採取各項措施多次催繳無效的欠税釘子户)、協助追蹤失蹤户等;負責本區國家税務局與對口稽查局的溝通、聯繫和銜接工作;對本區內徵管過程中發現的納税人偷騙税行為和線索向對口稽查局反映,並視情況作案源線索移送處理;對區域稽查局反饋的徵管情況和執法情況及時向所在徵管局反映;負責在辦案過程中與當地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的協調工作。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事業單位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廣州保税區國家税務局)、廣州市蘿崗區國家税務局設置3個事業單位,級別為副處級,即:信息中心、票證中心、機關服務中心。
(一)信息中心
組織本級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絡、設備、應用系統和數據庫;參與上級組織的應用軟件開發;負責税控器具在推廣中的應用及技術培訓工作,為税收業務提供技術支持;負責計算機信息安全的技術工作。
(二)票證中心
負責發票的計劃、領取、發放、保管以及折讓證明單的領發;負責發票的鑑定;負責廢舊“兩卡”的收繳;負責對納税人申請訂購發票的管理;負責組織發票專項檢查;負責填報各種發票報表;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本局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本局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本局房產管理、安全保衞、醫療保健、裝備管理和物業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