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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國家税務局

鎖定
安徽省國家税務局於1994年6月成立,是主管安徽省國家税收工作的職能部門。地址:合肥市永紅路11號主要負責安徽省國內增值税、國內消費税企業所得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税車輛購置税的政策管理、徵收管理以及出口退税工作。
2018年6月15日,新組建的國家税務總局安徽省税務局舉行掛牌儀式。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鄧向陽出席掛牌儀式。標誌着安徽省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合併。 [1] 
中文名
國家税務總局安徽省税務局
成立時間
1994年6月
主    管
安徽省國家税收工作的職能部門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3398號
內設機構
省局內設12個行政處(室)

安徽省國家税務局歷史沿革

安徽省國家税務局於1994年6月成立,是主管安徽省國家税收工作的職能部門。

安徽省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能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職責劃轉工作正在準備中) [2] 

安徽省國家税務局幹部隊伍

以構建“風正、氣順、勁足”的和諧安徽國税為目標,以實施《班子建設工程》、《幹部素質工程》、《系統黨建工程》等“十一項工程”為重點,按照“把老同志安排好,把中年同志使用好,把年輕同志培養好”的工作思路,認真抓好全省國税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建設,不斷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切實強化兩權監督制約,明確規定“一把手”和紀檢組長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和基建工作,並對領導幹部“約法三章”,全省國税系統幹部隊伍素質明顯提高,樹立了良好的文明形象。近3年來,省局獲得“安徽省文明行業”稱號,全省17個地級市局有16個被評為“市級文明行業”;有231個集體和73人次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其中:5個市、區局受到全國文明委表彰;省局和58個市、縣(區)局獲得安徽省第七屆“文明單位”稱號;2006年全省第三次“萬人評行風”活動,全省國税系統羣眾滿意率達到86.18%。一個更加開放、更有活力、更重實幹、更善創新的安徽國税形象全面展現。

安徽省國家税務局直屬機構

省局設4個直屬機構,級別為正處級。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税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税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税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税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税收專項檢查和税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税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系統税務稽查工作。
稽查局設7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2.第一稽查局
負責安徽省國家税務局指定的大企業集團及全省重點税源納税人和重大税收違法案件的檢查工作。
負責安徽省國家税務局指定的大企業集團及全省製造行業、服務行業重點税源納税人中年納税額超億元企業、外資企業、跨區企業和上市公司的監控和評估。
4.第二直屬税務分局
負責安徽省國家税務局指定的大企業集團及全省特定行業、其它行業重點税源納税人中年納税額超億元企業、外資企業、跨區企業和上市公司的監控和評估。 [3] 

安徽省國家税務局事業單位

省局設5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處級。另根據工作需要,保留黃山培訓中心、九華山培訓中心,增設蚌埠培訓中心、網站管理辦公室、數據處理辦公室。
信息中心
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絡與綜合數據庫;參與組織應用軟件開發和税控器具的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工作。
網站管理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內、外部網站的建設工作;內、外部網站管理系統的推行應用和運行管理;欄目設置、頁面製作、信息採集和發佈;協調相關部門對有關欄目信息進行處理,並及時、可靠地實施傳遞、發佈和分發各應用系統間需要的共享信息;對網站信息內容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上級領導;對下級税務機關網站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及時掌握本地區社會上涉税網站基本情況,發現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彙報。
數據處理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信息中心) 負責對各類税務管理信息系統的電子數據信息進行抽取、交換、彙總、分析,做好整理和深層次挖掘工作;依託全省國税集中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統中所採集的各類税收信息,為局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支持;根據各業務部門的需求,提供各類税收分析信息和數據;實施對全省納税人税源監控服務,完善、拓展“一户式”內容;實施對税務管理人員管理過程的質量監控和執法行為的監控;依託省級集中數據,為基層開展納税評估工作提供評估分析對象。
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衞、房產管理、綠化和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受託管理機關財務工作。
培訓中心(省税務學校)
負責系統國税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税收科學研究所
組織、指導、協調全系統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調研課題和任務;組織全系統税收科研成果的鑑定和推廣;跟蹤經濟和税收形勢發展變化,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組織有關税收調研成果的評選和獎勵;承擔系統內學會、研究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承接原税務雜誌社負責《中國税務》(安徽專版)的採編及相關管理工作。
註冊税務師管理中心
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註冊税務師資格考試、註冊登記、年檢等工作;負責税務師事務所機構的審核、報批並對其執業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檢查;負責註冊税務師的後續教育和税務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註冊税務師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黃山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税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九華山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税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蚌埠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税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安徽省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

省局內設12個行政處(室),級別為正處級;另設巡視工作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辦公室
負責制定局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税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行政事務;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辦公室內設督查科,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和完善督查崗位責任制、督查時限制、督查報告制、安全保密制等各項督查工作制度;負責建立健全督查網絡,保證督查工作順利進行;負責對國税中心工作、重點工作、有關會議議定重要事項、領導重要批示及其他督查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組織、協調本級和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及時向單位領導和上級督查部門報告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指導和監督下級國税機關的督查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組織起草税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對税收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税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承辦重大税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辦理税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組織税收政策調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體制的有關問題;承擔税收法規文件的清理、鑑定及彙編工作。
流轉税管理處
負責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車輛購置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税政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税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税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税防偽税控;負責分管税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
所得税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税政業務;對分管税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税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税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國際税務管理處
負責國際税收協定的執行、反避税涉外税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税收監管等國際税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税務事項。
進出口税收管理處
負責進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出口貨物退免税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税檢查。
7.徵收管理處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有關税收徵管制度和辦法;指導税務登記、徵管質量考核、納税申報和税收資料的管理;管理普通發票;指導個體工商户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負責組織徵管軟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徵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開發、推廣和應用工作。
計劃統計處
編制、分配税收計劃,組織並檢查税款入庫工作;制定税收計劃和統計工作制度;對税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税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税源;進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觀分析;負責税收票證的印製和管理。
財務管理處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財務管理處內設集中採購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執行政府集中採購法規及相關政策,研究制定本系統有關政府集中採購制度和辦法;負責編制、調整省局集中採購計劃、目錄及相關標準,並辦理有關具體採購事宜;負責指導、監督系統集中採購工作,以及系統集中採購統計報表的統一編報工作。
人事處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及出國(境)政審工作;負責管理人事檔案。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人事處) 負責省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教育處
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税務培訓機構和教育經費的管理工作。
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税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税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的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巡視工作辦公室 負責巡視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文件起草、巡視組人員管理、後勤保障;研究、組織、協調本省的巡視工作;承辦總局巡視辦、省局黨組和紀檢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省局機關及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省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

安徽省國家税務局地級市國税局

全省國税系統共下轄合肥市、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陽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馬鞍山市、蕪湖市、宣城市、銅陵市、池州市、安慶市、黃山市等16個地級市國税局。

安徽省國家税務局現任領導

張德志(黨委書記、局長)
沈光繼(黨委委員、副局長、一級巡視員)
周敬軍(黨委委員、副局長)
倪廷輝(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寶江(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李傑生(黨委委員、副局長)
趙弘(黨委委員、總審計師) [4] 

安徽省國家税務局機構職能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職責劃轉工作正在準備中) [5] 

安徽省國家税務局所獲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6] 
2022年3月,安徽省税務局12366納税繳費服務熱線入選“第七批全國學雷鋒活動示範點”名單。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