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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務

鎖定
專業技術職務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需要具備專門的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才能擔負的工作崗位。中國從1986年起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設置的專業技術職務共30個系列,各系列一般分高、中、初三級,有些系列的高、初級又分為兩檔。
中文名
專業技術職務
目    的
根據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
施行時間
1986年
等    級
高、中、初三級

目錄

專業技術職務概念

專業技術職務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並需要具備專門的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才能擔負的工作崗位,不同於一次獲得後而終身擁有的學位、學銜等各種學術、技術稱號。

專業技術職務設置

專業技術職務
專業技術職務(6張)
1.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提出,經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國務院委託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的主管部門制訂有關條例及實施意見。其內容應包括職務的名稱、檔次(或等級)、適用範圍、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結構比例、崗位職責任職條件、任期、評審和聘任辦法、審批權限等,報送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批准試行,經過一段實踐,總結經驗,進一步修改後,報國務院正式發佈。
2.各單位根據專業技術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本單位選用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和職務設置的意見,屬於國務院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的,由各部門核准;屬於地方的,由地方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核准。
3.直接從事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的部門設置專業技術職務問題,由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

專業技術職務相關規定

(1)羣眾文化專業職務可以採用圖書館、博物館專業職務系列的職務名稱和檔次,但應根據羣眾文化專業的特點,規定羣眾藝術館、文化館各專業職務的實施細則,內容包括崗位職責、任職條件、聘任辦法和審批權限等。
(2)法醫技術人員職務靠用衞生技術職務系列。法醫技術人員的職務名稱相應定為:主任法醫師、副主任法醫師、主檢法醫師、法醫士。
(3)專利技術人員靠用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務系列。專利審查人技術職務名稱為:專利審查研究員、專利審查副研究員、專利審查助理研究員、專利審查研究實習員專利代理人員的技術職務名稱為:專利代理研究員、專利代理副研究員、專利代理助理研究員、專利代理研究實習員。
(4)文學創作專業人員靠用藝術人員職務系列,採用編劇(含各類創作)類的名稱和檔次。文學創作專業人員的職務名稱(創作等級)定為:文學創作一級文學創作二級文學創作三級,文學創作四級。
(5)原《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49號)規定教練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為助理教練、教練、主教練(後更改為高級教練)。根據關於印發《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和《關於〈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若干問題的説明》的通知(人職發〔1994〕17號),該試行條例現已廢止。
(6)藝術系列增加電影放映專業。專業職務名稱為:電影放映主任技師、電影放映技師、電影放映技術員。其檔次分別與藝術系列二、三、四級舞台技術職務相對應。
(7)審計人員暫時靠用會計人員專業職務系列的名稱、檔次。根據工作需要,審計人員可在會計前面冠以“審計”二字以示區別。1987年8月16日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對審計署關於“審計會計師”今後簡稱“審計師”報告的批覆》(職改字〔1987〕第34號明確):將專業職務名稱“審計會計師”簡稱“審計師”,各檔次專業職務名稱的簡稱分別為:高級審計師、審計師、助理審計師、審計員
(8)計量檢定技術人員靠用工程技術職務系列。在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工作中,計量檢定技術人員可採用工程技術職務系列的職務名稱和檔次。
(9)紡織品品種設計和服裝設計專業技術人員選用工藝美術職務系列。在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工作中,紡織品品種設計和服裝設計專業技術人員選用工藝美術職務系列的名稱和檔次;根據紡織品品種設計專業和服裝設計專業的工作性質和特點,可在工藝美術職務名稱前分別冠以“染織設計”或“服裝設計”四字,在涉外或日常工作中,也可採用簡稱,即國際慣用的“染織設計師”或“服裝設計師”等職務名稱。
(10)編纂地方誌的專職人員可選用出版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中有關“編輯人員及編輯職務”的條款進行聘任工作。
(11)企業專職從事經濟法律工作的專業人員納入經濟專業職務系列。企業專職從事經濟法律工作的專業人員,畢業於法律院校或經過省、自治區、直轄市或省轄市以上經濟法律培訓班的正規培訓,並有一定經濟法律工作實踐經驗,可以按照經濟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任職條件,聘任相應的經濟專業職務。
(12)在電化教育機構中,從事電化教育教學研究、電化教學指導、電教教材試驗推廣並親自到中小學上電化教學試驗課、示範課的教師,以及培訓中小學教師、電教人員的教師,可靠用中小學教師職務系列,按照中小學教師資格條件,申報評審中小學教師職務資格
(13)在電化教育機構中從事音像出版和電化教育刊物編輯、電教教材編導的技術人員,靠用出版系列,按照出版專業人員資格條件,申報評審出版專業技術資格
(14)在電化教育機構中從事電教設備的研製與管理、技術革新、教材製作的技術人員,靠用工程技術系列,按照工程技術相應專業資格條件,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
(15)在電教機構中從事電教資料、信息收集、貯存、整理、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靠用圖書資料系列,按照圖書資料人員資格條件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