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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固化

鎖定
利益固化是指既得利益集團、階層或羣體通過阻礙改革、僵化體制等途徑,維持自身對既得利益的持續佔有,導致利益在團體內固定下來的現狀或趨勢 [1] 
中文名
利益固化 [1] 
類    型
經濟術語

目錄

利益固化內涵

  • 第一,利益固化在本質上是指整個社會利益格局出現了某種停滯不變的狀態或趨勢。
在這個利益格局中,不同的利益集團、階層或羣體所處地位不同,實際獲得利益多少自然也不同。強勢利益集團、階層或羣體獲得大量超額利益,弱勢利益羣體、階層或個人獲得較少或很少利益,呈現出被相對剝奪的態勢。利益固化的直接結果,就是不僅嚴重阻礙現行社會利益格局中不同利益者的相對地位改變,而且導致強勢者利用各種條件愈趨強勢,而弱勢者愈遭剝奪、愈趨弱勢。長此以往,社會必然滋生嚴重的矛盾和不滿,甚至導致嚴重動盪。
  • 第二,利益固化形成的原因極其複雜。
其一是社會管理者有意而為。社會管理是由具體的人執行的管理。某些情況下,社會管理者可能出於某種目的或需要,主動推動形成某種利益格局,並使其保持較長時間不變。其二是體制內成員的惰性。任何一個利益格局運行一段時間後,經濟社會發展及社會成員都可能在新的需要推動下,要求對其進行相應的改革或創新,但體制內成員或出於換屆的考慮,或囿於求穩怕變的思維,或抱着“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想法,往往不願意主動進行戰略性研究和思考,不願意主動採取措施推動現行利益格局的改革。其三是弱勢者分散乏力。經驗表明,在一個社會利益格局中,變革要求最強的往往是那些弱勢羣體、階層或個人,但是他們又往往由於力量分散,缺失實現自身利益訴求的有力工具,常常心有餘而力不足,多數情況下只能忍受弱勢或被剝奪的不利地位,無法從內部推動利益格局發生重大變革。
  • 第三,利益固化是現行社會利益格局變動的嚴重障礙。
利益格局變動,意味着不同羣體、階層及個人的利益獲得必然發生變化,特別是當這種變化將會給強勢利益集團、階層及羣體利益帶來損失時,他們自然會通過各種方式大加阻礙,那些強勢部門及手握權力的強勢官員更是會充分利用體制內的便利條件,阻礙、扭曲改革或轉嫁改革成本。在社會監督體制比較健全併發揮作用的條件下,這種情況能夠得到某種程度的遏制,但是如果監督體制疲軟、乏力,體制“內部人”阻礙改革的嘗試、方式等便會屢屢奏效,至於其他強勢者也往往會通過遊説政府官員,利用一切手段大造聲勢,誇大變革的危險,綁架社會輿論,以達到固化現行利益格局進而固化自身利益的目的。
階層是社會結構中比階級更深入的一個社會層面。階層分化的依據,是人們的社會經濟地位、收入方式與收入多寡的同一性。社會利益格局僵滯、固化,不同羣體、階層及個人在其中的地位長久不變,相應的階層勢必固化,不同階層之間的社會流動勢必受阻,尤其是處於較低社會地位的羣體、階層及個人,將很難通過自身努力向較高的社會階層流動,進入較高社會層次。這種狀況不僅會嚴重壓抑底層人們通過努力奮鬥改變自身地位、實現自身理想的積極性,也使位於高階地位者缺少了必要的崗位競爭,導致其工作及生存狀態毫無危機感,自然不會有積極奮鬥的激情,二者結合的結果就是社會發展的活力和動力被削弱,嚴重影響社會的生機與發展。 [1] 

利益固化表現

  • (一)富裕羣體與弱勢羣體的利益固化已經顯現
進入21世紀以來,這方面不斷有調研數據發佈。2005年有數據表明:我國20%最高收入人口所佔收入份額高達50%,20%最低收入人口所佔份額僅為4.7%。62008年有學者估計,中國年隱性收入10萬億,近80%集中在20%的高收入家庭。2009年有數據表明居民家庭收入差距最高的20%家庭是最低的20%家庭的17倍。2012年有學者發佈數據,中國最高收入的10%的家庭在總收入中比例為57%。連續多年不同學者統計都得出20%或10%高收入者佔居絕大部分社會財富,而20%或10%的低收入者收入微薄,不能不表明我國現行社會利益格局中利益固化表徵確實已經顯現。這種情況從基尼係數也可以反映出來。雖然國家權威機構2007年以後不再發布相關基尼係數,但是民間發佈的數據一直都在0.45以上,有的達到0.50。中國人民大學曾與香港科技大學合作調查,結果顯示中國大陸基尼係數達到0.53或0.54。總的看,我國現階段少數精英羣體、利益強勢羣體聚集了大量社會財富,而普通民眾只能靠微薄的工資生存是不爭的事實。再從國際上用來測量特定社會初次分配公平性重要指標的分配率來看,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測算,日本、英國和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分配率過去幾年一直維持在53%—56%;同期,根據我國的統計數據測算分配率卻只有45%,差距整整達到一成。這種情況表明,我國勞動者創造的社會財富的相當部分,在進入初次分配前已經成了其它生產要素的投入收益,初次分配中勞動者分配的利益自然大打折扣了。
  • (二)壟斷行業利益固化已經顯現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為了保證公有制經濟國民經濟關鍵領域占主導地位,國家對部分國有企業一直實行壟斷經營。但在發展過程中,國有壟斷企業卻逐漸形成了自身的特殊利益,並且逐步凸顯出固化表徵。一是藉助壟斷地位獲得鉅額利潤,卻很少反饋社會。有研究表明,壟斷企業不僅通過壟斷經營、國家定價、不平等議價等獲得高額利潤,還享有國家補貼資源等其它經濟利益,但是反饋社會的份額極小。以2010年為例,當年國有壟斷企業盈利19870.6億元,同比增長37.9%,卻只有部分中央企業規定上繳了5%—10%的利潤,總計區區440億元,大量利潤都留在了企業內部。二是壟斷行業從業人員收入過高,拉大了社會貧富差距。2011年有研究表明,壟斷行業的過高收入導致我國行業問收入差距上升了25%左右。壟斷行業與其它行業的平均勞動報酬高出相當於全社會各行業平均水平70%的額度。有人以石油業與紡織業為例比較了2006—2010年間的平均收入差距,最低達到1:2.31,最高達到1:2.56。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發佈的2011年《中國薪酬發展報告》顯示,我國部分行業工資過高導致收入差距拉大,尤其是部分壟斷性行業收入水平偏高。有的行業員工平均收入達到當年城鎮單位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倍。三是國有企業高管待遇與普通員工之間待遇差距過大。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逐漸出現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在各種生產要素中勞動的待遇最低,財富向管理者集中、向資本集中,講求效率被扭曲為資本利潤優先、管理者待遇優先。其中,在國有企業,有的是國家對企業高管薪酬確定的標準過高,有的則是企業管理者自定年薪。一些實行企業化運作的事業單位,管理者也仿照國有企業自定年薪,收入遠遠高於其他人員標準。還是在2011年《中國薪酬發展報告》中,有的高管年薪達到當年全國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000多倍,相當於農民工平均工資的4000多倍!
  • (三)社會上行流動難度增大,階層開始固化
社會流動包括水平流動和垂直流動。其中,垂直流動是指人們從較低社會階層上升到較高社會階層,或由較高社會階層下降到較低社會階層,前者屬上行流動,後者屬下行流動。上、下行社會流動通暢,有利於激發人的上進心和競爭精神,使社會充滿活力。但是,現階段我國的政府管理者、經理人員、私營企業主和專業技術人員等較高社會階層的“准入”門檻不斷提高,農民及其子弟等較低社會階層由於先賦性因素影響,很難流動到這些社會階層。與此相應的是,代際繼承性在增強,代內流動性在減弱。代際繼承性增強,就是不同社會階層內部的複製性增強,位居社會上層人士的子弟恆處上層,反之則恆處下層。陸學藝的研究為這方面提供了有力例證:經濟改革以前,農民子弟成為國家與社會管理者的幾率要高於經濟改革以後,而經濟改革開始以後,機關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成為國家和社會管理者的幾率卻要高於經濟改革以前。再有,現階段我國的社會經濟資源組織資源文化資源開始向某些社會階層聚集。一些原來只擁有一種資源的人士,近年來基本上同時擁有兩種甚至是三種資源,嚴重剝奪了其他社會成員爭取獲得相應資源,並且憑自身努力進入社會較高層次的機會和權利
  • (四)強勢利益羣體阻礙改革的趨勢增大
現行社會利益格局中大量獲利的強勢利益羣體、階層或個人結成不同的利益集團,對黨和政府調整現行利益格局的任何改革都刻意阻撓,或者利用權力資源從體制內影響、制約改革的推動;或者是利用壟斷優勢地位,對公眾施加壓力,與政府討價還價;或者是打着學術研究的幌子,利用所謂的“學術證據”,發佈明顯利己或利於相關利益集團的主張;或者是利用足夠的經濟手段、人脈關係等對政府官員遊説。有學者把我國現行強勢利益者分為7類:強力政府部門中的部分政府官員、地方政府及相關官員、國企部分“高管”、“洋買辦”、房地產開發商、有規模的民營企業企業家、部分有名望的專家學者和專業人士。這些人中雖然也不時會有人以改革者的面貌出現,要求改革,但其真正目的卻在於欲擒故縱,以達到有效固化自身利益的目的。20世紀末以來,黨和政府對我國貧富差距快速拉大的趨勢一直高度關注,曾嘗試採取不同的措施加以遏制,但就是收效甚微,“限高”、“擴中”、“提低”政策提出多年,但就是得不到有效的貫徹,國家調整收入分配的政策方案持續多年,就是一直出不了台,原因固然複雜,一些強力集團、階層或個人極力阻撓、反對卻不能不説是十分重要的原因。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