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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擁有共同的語言、文化、種族、領土、政府或者歷史的社會羣體)

鎖定
國家是政治地理學名詞。從廣義的角度,國家是指擁有共同的語言、文化、種族、領土、政府或者歷史的社會羣體。從狹義的角度,國家是一定範圍內的人羣所形成的共同體形式。
學術界對於國家的組成要素有兩種説法,常見的觀點有“三要素説”和“四要素説”。有的學者認為國家由3個要素組成。例如美國法學家漢斯·凱爾森在1946年出版的《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中評論説,“傳統學説劃分國家的三個要素:國家的領土、人民和權力。” [3]  在此之後,他在1952年出版的《國際法原理》中説,“傳統學説把國家的3個要素概括為領土、人民和由一個獨立的和有實效的政府行使的權力。” [4]  而美國法學家傑克遜認為,“國際法中普遍接受的國家的定義的必要要素是居民、領土和有效的政府。 [7] 
有的學者認為國家由4個要素組成。例如美國法學家克雷文認為國家資格的必要要素是定居的居民、確定的領土、有效的政府和獨立。 [8]  中國國際法學家王鐵崖先生認為國際法中的國家應具備定居的人民、確定的領土、政府、主權四個要素。 [5-6] 
社會科學人文地理範疇,國家是指被人民、文化、語言、地理區別出來的領土;被政治自治權區別出來的一塊領地;一個領地或者邦國的人民;跟特定的人有關聯的地區。
一般國家行政管理當局是國家的象徵,它是一種擁有治理一個社會的權力的國家機構,在一定的領土內擁有外部和內部的主權
中文名
國家
外文名
country(英語)
state
外文名
nation
定    義
擁有共同的語言、文化、種族、領土、政府或者歷史的社會羣體
數    量
197

國家概念

國家是政治地理學名詞。從廣義的角度,國家是指擁有共同的語言、文化、種族、領土、政府或者歷史的社會羣體。從狹義的角度,國家是一定範圍內的人羣所形成的共同體形式。
國家又是一個政治的、階級的範疇,國家是一種政治組織,是統治階級的權力組織,是建立在一定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上層建築,是上層建築中最主要的部分,是階級統治的暴力工具。國家的核心是政權 [11] 

國家起源

關於國家的起源,歷史上學説紛紜,莫衷一是。有自然説、契約説、武力説、私有制説、氏族説等。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有契約論神權論暴力論
自然説之倡導者亞里士多德所言:“人生來就是政治的動物。”其所述國家之起源,即由於人類繁殖所需的一對男女以及生來就為主人與奴隸的相互保全欲求,自然而然地構成家庭,由此逐步形成一個自然村。人類天性向往美好生活,為了滿足這種本性慾望,繼而在自然村的基礎上自發地建立一個共同體。這一順其自然發展形成的共同體,就是國家。(亞里士多德《政治學》第一卷第二章)
契約論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最有影響的國家學説,契約説之代表人物有胡果·格老秀斯托馬斯·霍布斯約翰·洛克等,就中又以盧梭著之《社會契約論》最為典型,契約説概言之,即“一切社會之中最古老的而又自然的社會,就是家庭”。各個家庭成員,一經成年脱離家庭依附關係後,為了維護各自生來具有的自由和平等,確保自身生存的利益,理智地於社會生活中發生一種互相約束。當社會發展需要人們共同協作,“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保障結合的人身和財富時”,“每個結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權利轉讓給整個集體”,原來的約束就轉化成了“社會契約”。結合行為產生的道德與集體之共同體,“過去稱為城邦,它的成員稱它為國家,當它是主動時,就稱它為主權者”(盧梭《社會契約論》第一卷)。契約論對資產階級革命資產階級國家的建立都產生過重要影響。
神權論認為,國家是根據神的意志建立的,國家權力來源於神(天、上帝)。這種理論在東西方奴隸社會封建社會都佔有重要地位。中國古代社會,普遍信奉“天道”,説國家的權力來自“天命”,把帝王稱為天子。在歐洲中世紀,基督教的勢力支配了整個思想界,普遍宣揚“一切權力來自神”、“除上帝外,別無權力”的觀點。集神權思想大成的歐洲中世紀經院哲學家托馬斯·阿奎納是其代表。神權論從16世紀開始衰落,但在一些國家仍然有影響。
暴力論認為,國家起源於掠奪和征服,強調暴力是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因素,政治上的奴役先於經濟發展的過程,國家的產生不是社會內部發展的結果。德國哲學家E·K·杜林奧地利社會學家L·龔普洛維奇和德國理論家卡爾·考茨基都是暴力論者。
氏族説則為中國現代舊史家代表人物梁啓超之主張,任公曰:“凡國家皆起源於氏族,族長為一族之主祭者,同時即為一族之政治首領。”(梁啓超《歷史上中國民族之觀察》,載《新民叢報》第六十五號)
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人類社會生產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這就是説,國家不是來自於社會外部的一種存在,而是社會內部活動自身運動所產生的一種矛盾的結果。
規則演進説則是丹溪草在《人類命運:變遷與規則 [1]  一書中,對於國家的出現,作者認為主要有三方面基本條件:首先,人類藉助工具實現生產創造能力的提升,社會生產力得以發展;其次,父系文明帶來人口不斷聚居;最後,不同族羣部落間的征戰和妥協,促進社會階層的出現。 [2] 
學術界對於國家的組成要素有兩種説法,常見的觀點有“三要素説”和“四要素説”。有的學者認為國家由3個要素組成。例如美國法學家漢斯·凱爾森在1946年出版的《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中評論説,“傳統學説劃分國家的三個要素:國家的領土、人民和權力。” [3]  在此之後,他在1952年出版的《國際法原理》中説,“傳統學説把國家的3個要素概括為領土、人民和由一個獨立的和有實效的政府行使的權力。” [4]  而美國法學家傑克遜認為,“國際法中普遍接受的國家的定義的必要要素是居民、領土和有效的政府。 [7] 
有的學者認為國家由4個要素組成。例如美國法學家克雷文認為國家資格的必要要素是定居的居民、確定的領土、有效的政府和獨立。 [8]  中國國際法學家王鐵崖先生認為國際法中的國家應具備定居的人民、確定的領土、政府、主權四個要素。 [5]  [6] 

國家本質

“國家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國家是表示:這個社會陷入了不可解決的自我矛盾,分裂為不可調和的對立面而又無力擺脱這些對立面。而為了使這些對立面,這些經濟利益互相沖突的階級,不致在無謂的鬥爭中把自己和社會消滅,就需要有一種表面上凌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這種力量應當緩和衝突,把衝突保持在‘秩序’的範圍以內;這種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於社會之上並且日益同社會脱離的力量,就是國家。”

國家理論

政治學上的國家(state)一詞,最早來自於意大利思想家馬基雅維裏所用的statos一詞,該詞來自於拉丁文status。
漢語中的“國家”一詞,“國”的涵義類似於歐洲觀念中的“國家”,而“國”與“家”在最初是有區分的。如《周易》:“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秦漢以後以一國而統天下,由於儒家文化強調“家國同構”,家又指家庭、家族,從而形成了“家”“國”並提的條件,“國家”指一國的整體,如西漢劉向《説苑》:“苟有可以安國家,利人民者”,明黃道周節寰袁公傳》:“公(袁可立)乃抗疏曰:‘則民生休慼、人品邪正,誰復為國家昌言乎。’”《明史》:“國家正賴公耳”。
在以中國為代表的東方,國家出現得比較早,且形式少有變化。秦朝便已經奠定了中國現代國家的基礎。
在西方,現代民族國家的建立大約首先從13世紀的英國、法國開始。其典型特徵是王權與教權、封建主權力的鬥爭。在此過程中,國家相對於市民社會的獨立性也日益凸顯,其發展有四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王權與教權的鬥爭。
第二個階段是消除農奴、佃農對領主的人身依附關係,使得全國人民都只有一個上級:國王。在革命之後,這種對國王的忠誠轉化為對民族的忠誠,對祖國的忠誠,則現代意義上的公民就出現了。
第三個階段是各種政治機構、行政機構的出現,如市鎮議會、如各種諮詢機構(逐漸演化成政府各部)等,這是現代官僚政治的開始。
第四個階段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關係的日益法制化。這個過程可以從英國大憲章算起,而到1628年的Petition of Rihts和 1791年的Bill of Rights初步得以實現。它將政治權力及其運用規範到了一個成文法的框架之內,成為了後來代議制的先聲。到美國獨立戰爭,特別是法國大革命,這一過程基本完成——制訂了成文憲法,制訂了人權與公民權法案,使得個人可以對抗國家的胡作非為。
學術界對於國家的組成要素有兩種説法,常見的觀點有“三要素説”和“四要素説”。有的學者認為國家由3個要素組成。例如美國法學家漢斯·凱爾森在1946年出版的《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中評論説,“傳統學説劃分國家的三個要素:國家的領土、人民和權力。” [3]  在此之後,他在1952年出版的《國際法原理》中説,“傳統學説把國家的3個要素概括為領土、人民和由一個獨立的和有實效的政府行使的權力。” [4]  而美國法學家傑克遜認為,“國際法中普遍接受的國家的定義的必要要素是居民、領土和有效的政府。 [7] 
有的學者認為國家由4個要素組成。例如美國法學家克雷文認為國家資格的必要要素是定居的居民、確定的領土、有效的政府和獨立。 [8]  中國國際法學家王鐵崖先生認為國際法中的國家應具備定居的人民、確定的領土、政府、主權四個要素。 [5]  [6] 
第一種思路,是對現代國家三個特點的總結(即國家起源的三個標誌):
(1)統治者及官員的專業化。
(2)權力中心的集中化。同時在全國範圍內形成了統一的、金字塔形的法律體系(在法制國家內:憲法—法律—法規—行政命令)或規範體系。
(3)政治權力的制度化、非人格化、非家族化。這首先意味着抽象的公共權力與執政者的分離:執政者不是國家、不是公共權力本身,而只是它的一定時期內的執行者,或最多是代表。它還意味着公共權力的行使應嚴格限制在法定的範圍之內,其運用應嚴格遵守現行法律,而非統治者的個人好惡,要去除一切不確定性
第二種思路,指出國家是在市民社會中逐漸生長起來的,是為了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而被人創造出來的。
它大致經歷了以下幾個過程:(在西方)以希臘城邦為代表的城邦制國家(City—State,Etat—Cité)—帝國(馬其頓或羅馬)—現代民族國家(Nation—State, Etat— Nation)。
與此相關聯,國家與氏族和將來的共產主義社會的區別也不在於是否存在社會規範,而在於社會規範的性質。法律是由國家制定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規範,沒有國家就沒有法律,因此氏族組織中沒有法律,將來的共產主義社會也沒有法律。
祖國既是一個地理概念,也是一個文化概念更是一個法理概念,帶有豐富的感情色彩。祖國是指世代居住、並對所在國文化有着高度文化認同感的並且自己和祖先國籍共同所在的國家。而國家是一個政治權力機構。
在國家與政府的關係上,有時國家與政府的概念不分。在分得十分清晰時,國家大於政府,尤其是國家是主權者的同義詞,而政府只是國家的僕人、權力的執行者、被委託人。 但在國際舞台上,國家的概念比在國內政治中寬泛很多。此時國家是國際法中的主體,是該國範圍內的整個社會的代表,是這個國家全體人民的代表,與國內政治中的政府十分相近。

國家名稱

合眾國”、“共和國”、“公國”、“聯合王國”還有“聯合酋長國”、“聯邦”、“邦聯”這些名稱,有的是側重表達國家的政體(共和國、王國和公國),有的是側重表達國家的組成形式(合眾國、聯邦、邦聯),有的是兼而有之(聯合王國、聯合酋長國)。
1、共和國——Republic,民主政體的國家,國家元首為全民選舉出來的總統或者主席。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使用這個名稱來體現其政體特點,個別的也稱作“民國”。
2、合眾國——United States,特指美國,現有的合眾國除美國外還有墨西哥。字面上並無“共和國”之意也沒有體現出其民主政體的特點,而是側重表達美國是聯邦制國家,可以理解為是由若干“州”聯合組成。這裏的主題詞States是複數,指的是國家的組成單元
3、王國——Kingdom,以世襲君主國王為元首的國家。
4、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特指英國,可以理解為由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北愛爾蘭(歷史上還包括有愛爾蘭、印度等等)數個地區組成的一個王國。這裏的主題詞Kingdom是單數,指的是整個國家,與合眾國的主題詞的用法不同。另外歷史上也有過其他的聯合王國,例如葡萄牙·巴西·阿爾加維聯合王國
5、公國——Principality或Dukedom,世襲的君主稱作公爵而不是國王,按照封建時代的體系,公國的級別比王國要低。
6、大公國——Grand Duchy,以大公作為國家元首的國家,和公國同為封建歷史的產物。大公是地位介於國王和公爵間的稱號。盧森堡為現存的大公國。
7、聯合酋長國——United Emirates,特指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可以理解為是由若干個“酋長國”聯合組成。這裏的主題詞Emirates是複數,指的是國家的組成單元,和合眾國的表達類似。
8、聯邦——Federation,側重表達國家的組成形式是聯邦制,聯邦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共和國、邦或州聯合組成一個統一國家。邦聯制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國家為了某種特定目的而結成國家聯合,其構成的不是一個獨立主權國家
9、城國——City state,顧名思義由一個城市組成的國家。
10、帝國——empire或empery,以世襲君主皇帝為元首的國家。很少見。
11、私人國家——Micronation,聲稱是獨立國家。由個人或家族、小組織建立。以西蘭公國為首,通常不被承認。

國家主要職能

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 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 [12]
階級社會中,國家對內的主要職能是依靠暴力和強制機關統治被統治階級,以保證統治階級的經濟基礎、政治地位和根本利益。對外的主要職能是抵禦外來侵略,保護本國利益不受侵犯。剝削階級國家還擔負對外侵略、掠奪的作用。國家除了這些主要職能外,還擔負調整國內各階級階層關係、維護秩序、組織生產、發展經濟、繁榮文化、統一道德、保障公平等職能。 [11] 
國家職能是國家機器,這是為了實現國家的總任務和總目的的活動方向,或稱國家活動的總方向、總作用。西方政治學者通常把國家職能叫做國家功能,或把國家每個組成部分的活動、具體任務和國家活動的形式,説成是國家的職能。如有人把國家職能説成是個別國家機關的功能,説國家有立法、司法、管理的功能。把國家職能説成是國家活動的具體目的,至少有3個目的:①保護國家免受其他國家的侵犯,②保護國內每個人免受他人的侵犯與壓迫,③舉辦個人或少數人不應或不能舉辦的事情。

國家組織形式

國家政治制度

任何國家都是國體政體的統一。所謂國體是指國家的階級性質,即哪個階級掌握政治權力;所謂政體是指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即掌握政治權力的階級用什麼方式來行使政治權力

國家中央與地方

國家結構形式是指國家整體與局部之間、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也就是一個國家的各個地區如何組成的問題

國家要素

國家是由國土、人民和政府三個要素組成的。
國家三要素理論可以如此概括:當在一個固定的領土範圍內居住着一個人民,而在這個人民中又行使着一個合法的政治權力時,便存在着國家。
所謂領土,是三維的:領土、領海領空
作為國家的基本要素,領土並不只是供人居住的一片土地,它同樣構成了這個國家、這個民族的歷史、文化、宗教記憶的一部分,是這個國家的象徵,是聯繫人民、使他們自我認同及互相認同的紐帶。
最理想的領土邊界當然是自然邊界:高山大河。但在更多情況下,現代國家的邊界是條約邊界。在19世紀—20世紀,邊界的神聖性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承認,成為了國家主權的載體。而20世紀末年,隨經濟的發展及各國間的相互依賴和交流,邊界的重要性又有變化的新趨勢。
所謂人民,在現代,則是指所有服從於一個主權權力的人民。它可以是一個民族,也可以包括若干民族;可以是本國人,即通過血緣關係得到此地位的人,也可以是歸化了的外國移民,當他們離開自己的國土時,並不失去本國人民的資格。
人民不是國家的臣民。在現代國家中,它首先是政治中的一個最重要角色,是一個國家政治權力合法性的來源,是一國的主權者。按照自然法理論及現代民主理論,人民在國家權力出現之前便已存在,或者説國家是他們的創造物。在國內政治的領域中,人民更多地是被定義為公民,即有權參加政治事務的人。“公民”超越了人們在經濟地位、文化、職業上的不同,使人們有了一個新的共同身份。
合法的政治權力(政府),是一國政治生活中的一個重要角色,一個法人。國家意志因而與統治者的個人意志不同。在國內事務中,它合法地管理着人民,公正地處理人民之間的衝突,以及作為中央權力處理與其他國內法人的關係。它壟斷着合法的強制權,單方面制訂法律規範,是一個k。當然在現代法治國家中,公共權力也必須在它制訂的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活動。

國家基本權利

國家獨立權

獨立權指國家依照自己的意志處理內外事務而不受他國控制和干涉的權利。

國家平等權

平等權指國家在參與國際法律關係時,不論大小強弱,發展水平,都具有平等的地位和資格,平等地享有國際法上的權利和承擔國際法上的義務。主要國家在國際組織或國際會議中平等地享有代表權和投票權;國家平等地享有締約權;國家平等地享有榮譽權;國家之間沒有管轄權等等。

國家自衞權

自保權指國家採取防禦及自衞措施保衞自己生存和獨立不受侵犯的權利。它包括國防權和自衞權兩方面的內容:
(1)國防權是國家制定國防政策,進行國防建設,防備外來侵犯的權利
(2)自衞權是國家遭受外國武力進攻時,單獨或與其他有關國家一起進行武力反擊的權利。國家可以單獨自衞,也可以實行集體自衞

國家管轄權

國家的管轄權主要體現為以下四個方面:
(1)屬地管轄權。又稱屬地優越權,是指國家對其領域內一切不享有特權與豁免權的人、事、物進行管轄的權利(屬地管轄權不適用於領域內依法享有特權與豁免的外國人或外國財產)。
(2)屬人管轄權。或稱國籍管轄權,是指國家對無論位於何地的具有本國國籍的自然人、法人或特定物進行管轄的權利。
(3)保護性管轄權。特指國家對在該國域外犯有危害該國安全、領土完整、政治獨立及其他重大政治、經濟利益等罪行的外國人進行管轄的權利。這種管轄權的行使一般基於兩個條件:一、外國人在領土外的行為所侵害的是該國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構成該國刑法規定之罪行或規定應處一定刑罰以上的罪行;二、該行為根據行為地的法律同樣構成應處刑罰的罪行(雙重歸罪)。保護性管轄權的行使有兩種方式:上述行為人進入該受害國境內被依法拘捕和管轄;通過國家間對行為人的引渡實現受害國的管轄權。
(4)普遍性管轄權。國家對任何人在任何地域所犯的嚴重危害國際社會普遍利益的國際罪行進行管轄的權利。海盜罪戰爭罪破壞和平罪違反人道罪等已被公認為國家普遍管轄權的對象。國家的普遍管轄權只能在本國管轄範圍內或不屬於任何國家管轄權的區域行使。

國家名單

截至2021年5月,世界上有197個國家被國際普遍承認: [9] 
其中193個為聯合國會員國
梵蒂岡,巴勒斯坦紐埃庫克羣島等4國為國際普遍承認,非聯合國成員。其中,梵蒂岡和巴勒斯坦聯合國觀察員國
暫未被普遍承認的:
其中2個未被主權國家普遍承認的,均未加入聯合國,不過在國際習慣法中被視為國家:西撒哈拉科索沃
個別組織或個人單方面宣佈成立的私人國家,通常不被認為是真正意義上的國家:西蘭公國摩洛希亞共和國、埃貝斯菲爾德共和國、赫特河省公國埃爾加蘭-瓦爾加蘭王國、尼馬克共和國、自由多尼雅公國威斯塔克迪卡大公國塞波加大公國艾爾格蘭度瓦加蘭特帝國珊瑚羣島同性戀王國沙茲爾共和國雷東達島西提王國瓦依公國、列頓卡倫登堡、自由土地,恩克拉瓦王國

國家國家、地區

AD The Principality of Andorra 安道爾
AE United Arab Emirates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AF Afghanistan 阿富汗
AL Albania 阿爾巴尼亞
AG ANtigua and Barbuda 安提瓜和巴布達
AI Anguilla 安圭拉
AM Armenia 亞美尼亞
AN Antilles 安的列斯羣島
AO Angola 安哥拉
AQ Antarctica 南極洲
AR Argentina 阿根廷
AS American Samoa 美屬薩摩亞
AT Austria 奧地利
AU Australia 澳大利亞
AZ Azerbaijan 阿塞拜疆
BB Barbados 巴巴多斯
BS Bahamas 巴哈馬
BH Bahrain 巴林
BD Bangladesh 孟加拉國
BY Belarus 白俄羅斯
BZ Belize 伯利茲
BE Belgium 比利時
BJ Benin 貝寧
BM Bermuda 百慕大羣島
BT Bhutan 不丹
BO Bolivia 玻利維亞
BA Bosnia and Herzegovina 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
BW Botswana 博茨瓦納
BV Bouvet Island 布韋島
BR Brazil 巴西
BN Brunei Darussalam 文萊
BG Bulgaria 保加利亞
BF Burkina Faso 布基納法索
BI Burundi 布隆迪
CM Cameroon 喀麥隆
CA Canada 加拿大
CV Cape Verde 佛得角
CF Central African 中非
CL Chile 智利
C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人民共和國
CX Christmas Island 聖誕島
CO Colombia 哥倫比亞
COD 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 剛果民主共和國
CH Switzerland 瑞士
CG Republic of the Congo 剛果共和國
CK The Cook Islands 庫克羣島
CR Costa rica 哥斯達黎加
CI Coate d'Ivorie 科特迪瓦
CU Cuba 古巴
CV Cape Verde Islands 維德島
CY Cyprus 塞浦路斯
CZ Czech 捷克
DK Denmark 丹麥
DJ Djibouti 吉布提
DM The Commonwealth of Dominica 多米尼克
DE Germany 德國
DO The Dominican Republic 多米尼加共和國
DZ Algeria 阿爾及利亞
EC Ecuador 厄瓜多爾
EG Egypt 埃及
EH West Sahara 西撒哈拉
ES Spain 西班牙
EE Estonia 愛沙尼亞
ET Ethiopia 埃塞俄比亞
ER Eritrea 厄立特里亞
FJ Fiji 斐濟
FI Finland 芬蘭
FR France 法國
FO Faroe Islands 法羅羣島
GA Gabon 加蓬
GQ Equatorial Guinea 赤道幾內亞
GF French Guiana 法屬圭亞那
GM Gambia 岡比亞
GE Georgia 格魯吉亞
GH Ghana 加納
GI Gibraltar 直布羅陀
GR Greece 希臘
GL Greenland 格陵蘭島
GD Grenada 格林納達
GU Guam 關島
GT Guatemala 危地馬拉
GN Guinea 幾內亞
GW Guinea-Bissau 幾內亞比紹
GY Guyana 圭亞那
HR Croatia 克羅地亞
HT Haiti 海地
HN Honduras 洪都拉斯
HU Hungary 匈牙利
IS Iceland 冰島
IN India 印度
ID Indonesia 印度尼西亞
IR Iran 伊朗
IQ Iraq 伊拉克
IE Ireland 愛爾蘭
IL Israel 以色列
IT Italy 意大利
JM Jamaica 牙買加
JP Japan 日本
JO Jordan 約旦
KZ Kazakhstan 哈薩克斯坦
KE Kenya 肯尼亞
KI Kiribati 基里巴斯
KP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 朝鮮
KR Republic of Korea 韓國
KH Cambodia 柬埔寨
KM Comoros 科摩羅
KN Saint Kitts and Nevis 聖基茨和尼維斯
KG Kyrgyzstan 吉爾吉斯斯坦
KW Kuwait 科威特
KY Cayman Islands 開曼羣島
LA Laos 老撾
LK Sri Lanka 斯里蘭卡
LV Latvia 拉脱維亞
LB Lebanon 黎巴嫩
LS Lesotho 萊索托
LR Liberia 利比里亞
LY Libya 利比亞
LI 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
LT Lithuania 立陶宛
LU Luxembourg 盧森堡
LC St. Lucia 聖盧西亞
MG Madagascar 馬達加斯加
MN Montenegro 黑山
MW Republic of Malawi 馬拉維共和國
MY Malaysia 馬來西亞
MV Maldives 馬爾代夫
ML Mali 馬裏
MK Macedonia 北馬其頓
MT Malta 馬耳他
MH Marshall Islands 馬紹爾羣島
MR Mauritania 毛里塔尼亞
MU Mauritius 毛里求斯
MX Mexico 墨西哥
MD Moldova 摩爾多瓦
MC Monaco 摩納哥
MN Mongolia 蒙古國
MS Montserrat 蒙特塞拉特
MA Morocco 摩洛哥
MZ Mozambique 莫桑比克
MM Myanmar 緬甸
MP Commonwealth of the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 北马里亞納羣島邦
NA Namibia 納米比亞
NR Nauru 瑙魯
NP Nepal 尼泊爾
NL Netherlands 荷蘭
NC New Caledonia 法屬新喀里多尼亞
NZ New Zealand 新西蘭
NI Nicaragua 尼加拉瓜
NE Niger 尼日爾
NG Nigeria 尼日利亞
NU Niue 紐埃
NF Norfolk Island 諾福克島
NO Norway 挪威
OM Oman 阿曼
PK Pakistan 巴基斯坦
PF French Polynesia 法屬波利尼西亞
PW Palau 帕勞
PA Panama 巴拿馬
PG Papua New Guinea 巴布亞新幾內亞
PY Paraguay 巴拉圭
PE Peru 秘魯
PH Philippines 菲律賓
PM The Islands of St Pierre and Miquelon 聖皮埃爾和密克羅
PN Pitcairn Islands 皮特凱恩羣島
PL Poland 波蘭
PT Portugal 葡萄牙
PS Palestine 巴勒斯坦
PR Puerto Rico 波多黎各
QA Qatar 卡塔爾
RO Romania 羅馬尼亞
RU Russia 俄羅斯
RW Rwanda 盧旺達
SV El Salvador 薩爾瓦多
SH Saint Helena 聖赫勒拿島
SM The Republic San Marino 聖馬力諾
ST Sao Tome and Principe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SA Saudi Arabia 沙特阿拉伯
SN Senegal 塞內加爾
SC Seychelles 塞舌爾
SL Sierra leone 塞拉利昂
SR Serbia 塞爾維亞
SG Singapore 新加坡
SK Slovakia 斯洛伐克
SI Slovene 斯洛文尼亞
SB Solomon Islands 所羅門羣島
SO Somali 索馬里
SD Sudan 蘇丹
SS The Republic of South Sudan 南蘇丹共和國
SU Surinam 蘇里南
SZ Swaziland 斯威士蘭
SE Sweden 瑞典
SY Syria 敍利亞
TD Chad 乍得
TJ Tajikistan 塔吉克斯坦
TZ Tanzania 坦桑尼亞
TH Thailand 泰國
TG Togo 多哥
TK Tokela 托克勞羣島
TO Tonga 湯加
TT Trinidad and Tobago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TN Tunisia 突尼斯
TR Türkiye 土耳其 [10] 
TP East Timor 東帝汶
TM Turkmenistan 土庫曼斯坦
TC Turks and Caicos Islands 特克斯和凱科斯羣島
TV Tuvalu 圖瓦盧
UG Uganda 烏干達
UA Ukraine 烏克蘭
UK United Kingdom 英國
US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美國
UY Uruguay 烏拉圭
UZ Uzbekistan 烏茲別克斯坦
VA Vatican City 梵蒂岡
VC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VE Venezuela委內瑞拉
VN Vietnam越南
VG Virgin Islands(British)英屬維爾京羣島
VI Vigin Islands(US)美屬維爾京羣島
VU Republic of Vanuatu 瓦努阿圖共和國
WS Samoa薩摩亞
YE Yemen也門
ZA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 南非共和國
ZM Zambia 贊比亞
ZW Zimbabwe 津巴布韋

國家國際

國際組織
名稱
成員國
(BRICS) [13] 
巴西、俄羅斯、印度、中國 [13] 
東南亞國家聯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 [14] 
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 [14] 
(League of Arab States—LAS) [15] 
阿爾及利亞、阿聯酋、阿曼、埃及、巴勒斯坦、巴林、吉布提、卡塔爾、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亞、毛里塔尼亞、摩洛哥、沙特阿拉伯、蘇丹、索馬里、突尼斯、敍利亞、也門、伊拉克、約旦、科摩羅。 [15] 
參考資料
  • 1.    丹溪草.人類命運:變遷與規則.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20-1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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