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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服

鎖定
公服,舊時中國官吏的制服。 [1]  漢服的一種,服色有紫、朱、綠、青四等,相當於現在公務人員所穿的制服。由於省略了朝服許多繁瑣的掛佩,所以公服又有“從省服”之稱。如公服即比朝服少蔽膝、劍、綬諸物。明代由右衽圓領袍紗帽幞頭、束帶組成。公服制度也被日本、朝鮮等漢文化圈國家普遍採用。
中文名
公服
外文名
Public service
別    名
從省服常服
釋    義
官吏的制服
組    成
3部分
材    質
綾絹

公服簡介

《北史·魏孝文帝紀》:“(太和)十年,夏四月辛酉朔,始制五等公服。”《資治通鑑·齊武帝永明四年》胡三省注:“公服,朝廷之服。五等:朱、紫、緋、綠、青。”隋唐以下,有朝服,有公服。
朝服亦稱具服,公服亦稱“從省服”。見《隋書·禮儀志七》。《新唐書·車服志》:“從省服者,五品以上公事朔望朝謁,見東宮之服也。亦曰公服。”

公服來歷

公服記載

公服形制可追溯到漢晉時代。我們從有關漢代服制的著作,如《漢官舊儀》、《獨斷》、《漢禮器制度》、《後漢書·輿服志》等書中,可看到大量關於祭服、朝服的記載,在魏晉以後,這方面記載才逐漸多見。如《世説新語·傷逝》記謂:王浚仲為尚書令,著公服,乘軺車,經黃公酒壚下過,顧謂後車客:“吾昔與嵇叔夜,阮嗣宗共酣飲於此壚……今日視此雖近,邈如山河”。

公服竹林七賢

王浚仲即王戎,三國西晉時文人,“竹林七賢”之一,曾任尚書令,司徒等職。嵇叔夜即嵇康;阮嗣宗即阮籍,都是三國時著名文人,也是“竹林七賢”中的人物。根據這一記載,公服的出現,當在三國至西晉時,最晚不會晚於晉永興二年,即公元305年,因為這年是王戎的卒年。但是,也有另外的説法,如宋代學者認為,公服的出現是在北朝。
《資治通鑑·齊武帝永明四年》中就有這樣的記載:“辛酉朔、魏始制五等公服。”元胡三省注:“公服:朝廷之服。五等:朱、紫、緋、綠、青。”和齊時並存的魏,為北魏,辛酉年,即齊建元三年,北魏太和五年,也就是公元481年,比公元305年晚了170多年。不管怎麼説,魏晉南北朝時已經出現了公服制度,這是可以肯定的事實。照胡三省的説法,在這個時候,已經開始以公服上的不同顏色來區別職官身分等級了。

公服品級

公服唐宋公服

一至五品官公服,以單衣、白裙襦、革帶、假帶、方心、紛、鞶佩和烏皮履等組成;六品以下,則不用紛、鞶是“從省”,和朝服相比,也無非是省去了蔽膝、佩綬佩劍等物。
自唐代始按一定的服色區別貴賤。《宋史·輿服志》:“凡朝服謂之具服,公服從省,今謂之常服。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綠,九品以上服青。”在款式上,宋代公服與唐代稍有一些區別,如雖然同用圓領,而宋代公服多用寬袖。宋元豐年間更定服制,公服只用三種顏色,四品以上用紫,六品以上用緋,九品以上用綠,取消了青色。宋代承襲唐制,大體為三品以上官員公服用紫色,五品以上用硃色(即緋色),七品以上綠色,九品以上用青色公服。唐太宗貞觀四年定三品以上紫色,四品深緋,五品淺緋,六品深綠,七品淺綠,八品深青,九品淺青,流外官及庶人之服黃色。宋因唐制,公服以紫、緋、綠、碧分品秩。 [2] 
宋代公服其時常稱為常服,形制為圓領的大袖袍衫,下加橫襴,腰束革帶,與幞頭、靴等物相配穿用。地位較低的官吏,其衣袖較窄。所持笏板亦須與服色相配,服緋色公服者用象牙為笏,服綠色公服者用槐木為笏。

公服明代公服

亦為袍式,以袍的顏色,袍上繡花之花徑大小以及腰帶的質地分辨品級。這種服制為盤領右衽袍,袖寬三尺,用紵絲或紗羅絹製作。袍服顏色,一至四品為緋色,五至七品為青色,八至九品為綠色。按品級繡織各種大小不同的花紋。八品以下官員的公服沒有紋飾。穿公服時,頭上須戴幞頭
明代公服 明代公服
品級
服色
公服(展腳幞頭)
文官常服(烏紗帽
武官常服(烏紗帽)
一品
大獨科花,徑五寸
仙鶴
獅子
二品
獨科花,徑三寸
三品
散答花,無枝葉,徑二寸
孔雀
虎豹
四品
小雜花紋,徑一寸五分
雲雁
五品
白鷴
熊羆
六品
小雜花,徑一寸
鷺鷥
七品
鸂鶒
八品
無紋
黃鸝
九品
鵪鶉

公服朝鮮公服

朝鮮公服繼承了明朝的公服制度。整套公服包括袍子﹑帶子﹑紗帽﹑木靴。袍子兩腋有袵。雙鶴紋樣用於堂上官(正三品以上的官員)級別的文班。雙虎胸背用於正三品級以上的堂上官武班。原來只有三品以上文武官可以佩帶胸背(因為朝鮮是郡王級屬國,比中國低兩等,最高官員只有三品)。弘治——正德時期,1~9品官員都可以佩戴。到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文官堂上官開始佩戴繡有云和鶴的“雲鶴胸背”,堂下官佩戴繡有白鶴的“白鶴胸背”。此後的清同治10年(1871年),文官堂上官的胸背定為雙鶴圖案,堂下官為單鶴;武官堂上官的胸背定為雙虎圖案,堂下官為單虎。 [3]  這種制度一直實行到1910年。
官服的頭飾是紗帽,其具有前低後高的雙層結構,後側有兩翼,用竹絲馬尾毛勾勒出形態後罩上薄綢緞製作而成。犀帶是正一品級的官員才能使用的官帶,由水牛角製成。正二品用級金,從二品素金正三品用級銀,從三品以及四品用素銀,五品以下黑角帶。
朝鮮公服 朝鮮公服

公服日本公服

日本公服被稱為位袍。自奈良時代日本仿效唐代制度設公服,根據《養老律令·衣服令》,天皇上朝以及大小諸會,服黃櫨染衣。日本皇太子服黃丹衣,親王紫衣。諸臣一位至八位依據唐宋公服制度,分別衣紫、緋、綠、縹。中世以降日本世族最貴者黑色。而餘皆紅色。幕府時代,公方四位以上黑袍,五位絳袍,配黑羅冠。
現代日本公服 現代日本公服
品級
表衣
中單
下着
四位以上至公爵
縫腋袍黑平絹唐草紋
紅綾中單
藤丸紫袴
五位
縫腋袍赤綾
紅綾中單
平絹紫袴
六位以下
縫腋袍綠綾無紋
紅綾中單
白或淺黃平絹袴
無位
縫腋袍黃平絹無紋
紅綾中單
白布袴

公服越南公服

《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世祖實錄》記載:“嘉隆五年(1806年)四月、定文武品服。詔曰:大朝品服、自一品之上至正七品,文階冠並用圓幞頭樣、武階並用方幞頭樣。 …… 一品之上、文武並用蟒袍紫色。自正一品從三品、文武並蟒袍、青綠藍黑諸色隨用。正四品從四品文武並花袍、青綠藍黑諸色隨用。正五品從五品文武併紗緞、青綠藍黑諸色隨用。補子文繡雲雁、武繡文豹、並紅地。正六品從六品袍並同五品、補子文繡白鵬、武繡熊、並紅地、正七品袍同六品、補子文繡鴛鴦。紅地帶身並紅色。”明命帝、紹治帝、嗣德帝在位期間正值清代道光年間,越南官員仍以烏紗帽圓領袍、角帶為常服。 [4] 
越南官服 越南官服

公服歷史背景

公服北魏北齊時期

公服形制可追溯到漢晉時代的曲領白中衣,長至膝蓋。《晉書》:“朱衣絳紗襮,皂緣白紗,其中衣白曲領。”北魏始制五等公服。五等:朱、紫、緋、綠、青。公服的形制,多做成單層,是一種單衣。另外,兩袖都比較窄小,這也是它有別於祭服朝服的地方,或許是出於方便公務考慮。當時將這種衣式稱之為褠·禮儀志記:北朝時,“流外五品已下,九品已上,皆著褠衣為公服。”同書自注:褠衣即單衣之不垂胡也,袖狹,形直如褠內。從史書記載來看,直到隋代,官吏所穿的公服,仍作這種樣式。 [5] 

公服隋唐時期

唐中書令馬周上議:“《禮》無服衫之文,三代之制有深衣。請加襴、袖、褾、襈,為士人上服。開骻者名曰缺骻衫,庶人服之。”隋唐士人遂以圓領襴衫為上服。隋唐時期的公服形制,已採用袍制,兩袖仍然做得比較窄小。至貞觀四年(公元630年),定公服顏色,共分為四等:一至三品服紫,四品至五品服緋,六品至七品服綠,八品至九品服青。 [6] 
紫袍是唐代官吏公服中最為貴重的一種,因此後來就將達官貴人的服裝泛稱為“紫袍”。唐元稹有一首名謂《自責》的詩,其中這樣寫道:“犀帶金魚束紫袍,不能將命報分毫。”意思説雖然受命於朝廷,擔任着要職,但是卻沒有盡力報效。這裏的“紫袍”,幾乎成了顯官要職的代稱。後世的文學作品中仍有這樣的説法,如元代無名氏《失題》詩:“系一抹呂公絛,掛一個許白瓢,不強如烏靴象簡紫羅袍。”
緋袍即紅袍。在南北朝時,不分貴賤都可穿著。如五代馬縞中華古今注》記:“舊北齊則長帽短靴,合胯襖子,朱紫玄黃,各從所好。天子多著緋袍,百官士庶同服。”從唐代起,被定為四、五品官吏的公服,從此不準庶民穿著。白居易行次夏口先寄李大夫》詩:“假著緋袍君莫笑,恩深始得向忠州。”説的就是這種服裝。緋袍在唐代又被稱為“緋衣”或“緋衫”。詩人元宗簡官任京兆尹,然品級卻一直位於六品,得不到升遷的機會,平時坐堂只能穿著綠袍,心中不免有些忿懣,於是作詩嘆道:“鳳閣舍人京兆尹,白頭猶未着緋衫。”
綠袍是六品及七品官的公服,唐元稹《酬翰林自學士代書一百韻》詩:“綠袍因醉典,烏帽逆風遺;”韋莊送崔郎中往使西川行在》詩:“新馬杏花色,綠袍春草香”;都是對這種官服的形容。青袍也稱“青衫”,它是唐代官服中最低卑的一種服裝。因此多被用來比喻品級低微的官吏。如杜甫徒步歸行》詩:“青袍朝士最困者,白頭拾遺徒步歸。”白居易琵琶行》:“座中泣下誰最多,江州司馬青衫濕。”江州司馬即作者本人,當時白居易因為上表請求革除暴政而得罪權貴,從長安被貶到九江,任九江郡司馬,這是一個徒有虛名而無實權的閒職,所以詩人以“青衫”一詞來形容自己淪落天涯的處境。
唐代雖然將公服制度定得等級分明,但也有變通的時候,一些身份不夠格的官吏,如果有特殊需要,像奉命出使等。經過批准,可以穿戴比原來品級高一等的服色,即不到三品者可以著紫,不到五品者可以著緋,俗稱“借徘”。任期一滿,如果沒有得到升遷,則仍舊恢復原來的服色。紫、緋、綠、青四種服色。雖然可以將官服分成為數等。但區分得並不嚴格,同樣是穿緋袍的官吏,可能身為四品,也可能是五品。安史之亂之後,朝廷又頒佈了新的服制,在原來的服色上分出深淺:四品用深緋,五品用淺緋;六品用深綠,七品用淺綠;八品用深青;九品用淺青。三品以上仍舊用紫色。宋代承繼唐代之制,也以服色來區分官階,由於當時官吏所戴的梁冠已將等級劃分得十分鮮明,所以公服顏色不再分出深淺,何用紫、緋(宋代也稱"朱")、綠、青四色。
唐代公服 唐代公服

公服明代

元代沿用元豐之制,百官公服也用紫、緋、綠三色。但又增加了新的內容,最大的特點是在公服上繡織以紋樣,如一至五品,雖然同為紫衣,但一品飾大獨朵花,花徑五寸;二品飾小獨朵花,徑三寸;三品飾散花,徑二寸,無枝葉,四、五品飾小雜花,徑一寸五分。六七品衣用緋色,皆飾小雜花,徑一寸;八、九品衣用綠色,素而無紋。穿公服時,一律戴漆紗製成的展角幞頭。
明代公服與常服分制,公服用苧絲、紗、羅等材料為之,製為袍式,盤領右衽,袖寬三尺,所用顏色和元代稍有差別。如一至四品,不用紫色,而用緋色,五至七品,通用青色,八至九品,則用綠色。袍上的紋樣則和元代完全相同。根據規定,這種公服專用於奏事、侍班、謝恩及見辭之時。僅次於朝服。至於常朝視事,即在自己的館署內處理公務,則穿常服。
常服以烏紗帽、團領衫、革帶三部分組成。革帶上的銙飾,是區別尊卑等差的一種標識,如一品用玉帶銙;二品用花犀帶銙;三品用金銀花帶銙;四品用素金帶銙;五品用銀(金+及)花帶銙;六品、七品用素銀帶銙;八品、九品用烏角帶銙。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朝廷定職官常服使用補子,即以金線或彩絲繡織成禽獸紋樣,綴於官服胸背,通常作成方形,前後各一,文官用禽,以示文明;武官用獸,以示威武。所用禽獸尊卑不一,藉以辨別身份等級。如《明史·輿服志》記:“公、侯、駙馬、伯服,繡麒麟、白澤。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鷳,六品鷺鷥,七品鸂鶒、八品黃鸝,九品鵪鶉;武官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 [7] 
明代,受有誥封的命婦—即官吏母、妻,雖然不代坐堂辦公,但也備有補服,通常用於慶典朝會。所用紋樣可按照其丈夫或兒子的品級而定,如一品命婦,可用仙鶴,二品命婦則用錦雞,以下類推。凡為武職之母、妻,則不用獸紋,也用禽鳥,和文官家屬一樣,意思是女子以閒雅為美,不必尚武。
明代官員常服 明代官員常服

公服用途

公服早晚朝

公服用於早晚朝奏事、侍班、謝恩、見辭等,以後改為常朝時穿常服,只在初一、十五朝參時穿公服。

公服公服婚禮

唐宋制度,庶人以絳公服婚。 [8]  女方以禮衣或連裳嫁。中日韓都延續了唐宋傳統。
明代庶人可以穿八品常服,鳳冠霞帔。
公服婚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