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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現金流量
鎖定
淨現金流量定義
在此應注意兩點:第一,淨現金流量是同一時點(如1999年末)現金流入量與現金流出量之差。第二,淨現金流量按投資項目劃分為三類:完整工業投資項目的淨現金流量、單純固定資產項目的淨現金流量和更新改造項目的淨現金流量。NCF(net cash flow)
以個人日常生活中的情況而言,比如,某月月初共有現金1 200元,本月取得工資收入1 500元,開銷生活支出花去800元,購買國債花去1 000元,這樣,到月底,還有現金1 200+1 500-800-1 000=900元,當月現金淨流量就等於900-1 200=-300元,就是月末比月初淨減少了300元的現金。但同時,資產卻增加了700元(900+1 000-1 200)。
由於利潤表所反映的損益信息的固有限制,比如,實現的利潤並不一定已取得現金,仍存在收不到現金而發生壞賬的可能性。另外,利潤表受人為調節的空間較大。因此,通過編制現金流量表,以提供會計報表使用者更為全面、更為有用、更為真實的信息。
舉一簡單的例子,某企業實現利潤1 000萬元,現金淨流量300萬元。可以看出,雖然該企業實現了1 000萬元的利潤,但是現金淨流入卻只有300萬元,可能性包括有:一是有大量的應收賬款沒有收回,使得企業現金沒有更多的增加;二是企業償還了大量的債務或者購買了大量的材料而未使用,導致現金沒有隨利潤的實現而增加,但卻可能為下一期現金增加創造了條件;三是企業發生對外投資或者歸還了銀行貸款;等等。通過對現金流量表、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的分析,可以更清晰地瞭解企業本期的經營活動情況,更全面的評價企業本期的經營活動的質量,有助於報表使用人做出相關決策。
淨現金流量類型
投資活動現金淨流量
籌資活動現金淨流量
淨現金流量計算公式
淨現金流量=現金流入量-現金流出量
淨現金流量(1張)
技術資產評估中最常選用的是投資型淨現金流量。這一指標,按照資金來源可分為全部投資現金流量、自有資金現金流量、國內投資現金流量和國外投資現金流量。在評估實務中,因評估的是技術資產的盈利能力而不是利後的歸屬,所以一般用全部投資的淨現金流量作為預期收益頗。
淨現金流量實例分析
企業税收籌劃的根本目的是在不同的納税籌劃方案中,通過比較不同方案的淨現金流量,選擇一個淨現金流量較大的方案為最佳方案。
增值税是價外税,在不同的税收籌劃方案中,應繳增值税金額的不同並不影響企業的淨現金流量。在成功的增值税籌劃方案中,主要是通過不同方案中因安排增值税進項税或銷項税的不同而引起了企業的收入、成本、費用和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費的變化,進而產生了不同方案的淨現金流量。
因此選擇成功的增值税籌劃方案的原則是選擇淨現金流量最大的方案,而不是其他條件。
假設企業當期生產的產品全部售出,則企業當期進項税=68000×13%+2600×7%+1200÷1.17×0.17=9196.36(元);當期銷項税=200000×13%=26000(元)。
企業當期應納增值税為26000-9196.36=16803.64(元)。
企業成本支出=68000×(1-13%)+2600×(1-7%)+7800+1200×(1-1÷1.17×0.17)=70403.64(元)。
企業應納所得税額=(200000-70403.64)×33%=42766.80(元)。
企業淨現金流量=(200000-70403.64)×(1-33%)=86829.56(元)。
此方案中,增值税對企業現金流量影響為:
現金流入等於當期銷項税=200000×13%=26000(元)。
現金流出等於企業當期進項税和當期應納的增值税之和=9196.36+16803.64=26000(元)。
由此可見,現金流出與流入相等,與企業淨現金流量無關。
方案二中:企業收購原竹,委託加工可用坯具。假設企業將收購的原竹委託給小規模納税人,只能取得税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假設企業按支付給工人的工資加電費總額9000元支付給加工企業。其他條件同方案一,則企業當期進項税=68000×13%+2600×7%+9000÷1.06×0.06= 9531.43(元);當期銷項税=200000×13%=26000(元)。
企業當期應納增值税為26000-9531.43=16468.57(元)。
企業成本支出=68000×(1-13%)+2600×(1-7%)+9000×(1-1÷1.06×0.06)=70068.57(元)。
企業應納所得税額=(200000-70068.57)×33%=42877.37(元)。
企業淨現金流量=(200000-70068.57)×(1-33%)=87054.06(元)。
此方案中,增值税對企業現金流量影響為:現金流入等於當期銷項税=200000×13%=26000(元)。
現金流出等於企業當期進項税和當期應納的增值税之和=9531.43+16468.57=26000(元)。
由此可見,現金流出與流入相等,與企業淨現金流量無關。
方案三:假設企業按“公司加農户”方式進行經營。企業向農户發放樣品規格,直接收購農民個人加工成的坯具。假設企業按收購買價、工人工資、電費支出三項總額支出坯具款為77000元,運費支出為2600元。其他條件同方案一,則企業當期進項税=77000×13%+2600×7%=10192(元);當期銷項税=200000×13%=26000(元)。
企業當期應納增值税為26000-10192=15808(元)。
企業成本支出=77000×(1-13%)+2600×(1-7%)=69408(元)。
企業應納所得税額=(200000-69408)×33%=43095.36(元)。
企業淨現金流量=(200000-69408)×(1-33%)=87496.64(元)。
此方案中,增值税對企業現金流量影響為:
現金流入等於當期銷項税=200000×13%=26000(元)。
現金流出等於企業當期進項税和當期應納的增值税之和=10192+15808=26000(元)。
由此可見,現金流出與流入相等,與企業淨現金流量無關。
綜上,該公司可以得出:不同方案的應納增值税金額大小與企業的淨現金流量無關。
上述三個方案的企業淨現金流量不同的原因與應繳增值税無關,真正的原因是由於不同方案設計時成本變化引起的。
如方案一和方案二相比,企業成本相差70403.64-70068.57=335.07元。原因是方案一中,電費和工人工資9000元中有電費1200 元的可抵扣進項税1200÷1.17×0.17=174.36(元)未計入成本,而方案二中加工費9000元中有9000÷1.06×0.06= 509.43(元)可抵扣進項税未計入成本。方案一與方案二的成本差為509.43-174.36=335.07(元)。
如方案二和方案三相比,企業成本相差70068.57-69408=660.57(元)。原因是方案二中加工費9000元中有9000÷1.06×0.06= 509.43(元)可抵扣進項税未計入成本,而方案三中,77000元中有加工費9000元。此9000元可抵扣的進項税1170元未計入成本。方案二與方案三的成本差為1170-509.43=660.57(元)。
最後,以不同方案的企業淨現金流量為標準進行分析可得出:上述方案最優的是方案三,其次是方案二,最後是方案一。
淨現金流量經營期計算
淨現金流量計算是現值計算的基礎,在項目投資決策中十分重要。
經營期淨現金流量計算是以收付實現製為基礎的,不僅要考慮收入、成本,還要區分付現成本與非付現成本。在考慮所得税因素的情況下,淨現金流量計算變得比較複雜:
最後,還得在利潤的基礎上加回非付現成本,才能得出淨現金流量。例如:已知某固定資產項目需要一次投入價款100萬元,資金來源系銀行借款,利息率10%,建設期為1年,發生資本化利息10萬元。該固定資產可使用10年,按直線法折舊,期滿有淨殘值10萬元。投入使用後。可使經營期1-7年每年產品銷售收入(不含增值税)增加80.39萬元,第8-10年每年產品銷售收入(不含增值税)增加69.39萬元,同時使1-10年每年的經營成本增加37萬元。該企業的所得税率為33%。投產後第7年末歸還本金,此前連續7年每年末支付利息11萬元。
根據題意,經營期付現成本每年為37萬元;非付現成本包括:每年折舊10萬元{[(100+10)-10]÷10}、前7年每年利息11萬元。
按通常的做法,經營期各年淨現金流量的計算步驟:
⑴每年總成本:
1-7年為,付現成本37萬+折舊10萬+利息支出11萬=58萬
8-10年為,付現成本37萬+折舊10萬=47萬
⑵每年營業利潤:
1-7年為,收入80.39萬-成本58萬=22.39萬
8-10年為,收入69.39萬-成本47萬=22.39萬
⑶每年應交所得税:
1-7年為,22.39萬×33%=7.39萬
8-10年為,22.39萬×33%=7.39萬
⑷每年淨利潤:
1-7年為,22.39萬-7.39萬=15萬
8-10年為,22.39萬-7.39萬=15萬
⑸每年淨現金流量:
1-7年為,淨利潤15萬+折舊10萬+利息支出11萬=36萬
8-10年為,淨利潤15萬+折舊10萬=25萬
這種計算方法比較繁瑣,很容易發生差錯,也不便記憶。
茲介紹一種簡便快捷的方法,可一步求出淨現金流量。其包括兩個部分:⑴將“收入”減“付現成本”,然後乘以(1-所得税率);⑵將“非付現成本”乘以“所得税率”。兩者之和即為淨流量。
仍以上題為例:
1-7年的淨現金流量為:(80.39-37)×0.67+(10+11)×0.33=36(萬元)
8-10年的淨現金流量為:(69.39-37)×0.67+10×0.33=25(萬元)
顯然,用這種簡便方法計算,不但大大縮短運算時間,而且隨運算環節的減少,還減少了出現差錯的幾率。此方法的原理是:
如果沒有“非付現成本”存在,淨現金流量就會同淨利潤金額一致——均為收入減付現成本,再扣除所得税後的金額,這就是前半部分。
至於“非付現成本”,本身並不產生現金流量,在直線法下根本毋須考慮,但非付現成本卻會影響淨利潤,且進一步影響所得税,因此,需考慮所得税因素的淨現金流量計算,必須計算非付現成本的影響。該影響是:不但不引起現金流出,反而減少了所得税額,從而減少現金流出。這就是後半部分的理由。
此外,在計算淨現金流量時必須注意:確定現金流量有“全投資假設”,借入資金也作為自有資金對待。因此,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均不會導致現金流出。借款利息資本化隻影響固定資產原值、折舊的金額;歸還本金不需作任何處理;歸還利息僅看作是預提利息費用。
淨現金流量財務指標
淨利潤和淨現金流量都是反映企業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的財務指標,其預期值均可用資產評估的收益法,這是三者的共同點;對同一企業或同一資產,這三個指標不僅在數值上是不相同的,而且在其財務含義、計算口徑和計算公式上均有重大差異。
三個指標既有重大的不同而又存在着內在的確定性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