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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恩

(明朝大理寺丞)

鎖定
馮恩(1496~1576),字子仁,松江府華亭(今上海)人,明朝嘉靖五年(1526)進士,官至大理寺丞
馮恩為官正直,,直言敢諫,彈劾張孚敬方獻夫汪鋐,人稱“四鐵御史”。
全    名
馮恩
子仁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松江府華亭(今上海)
出生日期
1496年
逝世日期
1576年
主要成就
彈劾張孚敬、方獻夫、汪鋐
最高官職
大理寺丞

馮恩人物生平

馮恩幼年喪父,家境貧寒,由母親吳氏撫育長大。馮恩刻苦學習,除夕無米且下雨,室內盡濕,馮恩仍然在牀上讀書,神情自若
嘉靖五年(1526),考中進士,任行人。奉命慰勞兩廣總督王守仁,於是成為王守仁的學生。擢南京監察御史。按照慣例,御史有所執訊,不將案卷交給刑部,刑部定案後,不復牒報。馮恩請求刑部尚書仍報御史。諸曹郎喧譁,説御史是我的下屬。馮恩説:“非敢然也。欲知事本末,得相檢核耳。”得到刑部尚書的同意。馮恩巡視上江。指揮張紳殺人,立刻判處死刑。大計朝覲的官吏,南京御史台按例先糾。都御史汪鋐專權,請求如北京御史台,事情結束後,始許論列。馮恩與給事中林土元等上疏爭論,得如故。
明世宗採納閣臣的建議,分建南北郊,且欲令皇后蠶北郊,下詔廷臣各陳所見,而詔中屢斥異議者為邪徒。馮恩上言:“人臣進言甚難,明詔令直諫,又詆之為邪徒,安所適從哉?此非陛下意,必左右奸佞欲信其説者陰詆之耳。今士風日下,以緘默為老成,以謇諤為矯激,已難乎其忠直矣。若預恐有異議,而逆詆之為邪,則必雷同附和,而後可也。況天地合祀已百餘年,豈宜輕改?《禮》:‘男不言內,女不言外’。皇后深居九重,豈宜遠出郊野?願速罷二議,毋為好事希寵者所誤。”馮恩草疏時,自知可能受到重懲。於是上疏奏事,明世宗沒有怪罪他,馮恩於是愈加振奮。
嘉靖十一年(1532)冬,彗星見,下詔求直言。馮恩以天道遠,人道邇,於是歷數大臣邪正:“大學士李時小心謙抑,解棼撥亂非其所長。翟鑾附勢持祿,惟事模稜。户部尚書許贊謹厚和易,雖乏剸斷,不經之費必無。禮部尚書夏言,多蓄之學,不羈之才,駕馭任之,庶幾救時宰相。兵部尚書王憲剛直不屈,通達有為。刑部尚書王時中進退昧幾,委靡不振。工部尚書趙璜廉介自持,制節謹度。吏部尚書左侍郎周用才學有餘,直諒不足。右侍郎許誥講論便捷,學術迂邪。禮部左侍郎湛若水聚徒講學,素行未合人心。右侍郎顧鼎臣警悟疏通,不局偏長,器足任重。兵部左侍郎錢如京安靜有操守。右侍郎黃宗時雖擅文學,因人成事。刑部左侍郎聞淵存心正大,處事精詳,可寄以股肱。右侍郎朱廷聲篤實不浮,謙約有守。工部左侍郎黎奭滑稽淺近,才亦有為。右侍郎林庭㭿才器可取,通達不執。”而馮恩竭力論述大學士張孚敬方獻夫,右都御史汪鋐三人之:“孚敬剛惡兇險,媢嫉反側。近都給事中魏良弼已痛言之,不容復贅。獻夫外飾謹厚,內實詐奸。前在吏部,私鄉曲,報恩讎,靡所不至。昨歲偽以病去,陛下遣使徵之,禮意懇至。彼方倨傲偃蹇,入山讀書,直俟傳旨別用,然後忻然就道。夫以吏部尚書別用,非入閣而何?此獻夫之病所以痊也。今又遣兼掌吏部,必將呼引朋類,播弄威福,不大壞國事不止。若鋐,則如鬼如蜮,不可方物。所仇惟忠良,所圖惟報復。今日奏降某官,明日奏調某官,非其所憎惡則宰相之所憎惡也。臣不意陛下寄鋐以腹心,而鋐逞奸務私乃至此極。且都察院為綱紀之首。陛下不早易之以忠厚正直之人,萬一御史銜命而出,效其鍥薄以希稱職,為天下生民害,可勝言哉!故臣謂孚敬,根本之彗也;鋐,腹心之彗也;獻夫,門庭之彗也。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雖欲弭災,不可得已。”明世宗得疏大怒,將馮恩打入錦衣獄,追查主使者的姓名。馮恩每日被拷打,數次接近死亡,但供詞不變。只説御史宋邦輔曾經過南京,談及朝政和諸大臣得失。於是將宋邦輔一起下獄,罷官。
嘉靖十二年(1533)春,將馮恩移入刑部大牢。明世宗欲坐以上言大臣德政律,將他置於死地。尚書王時中等進言:“馮恩上疏譭譽相半,非專頌大臣,宜減刑為流放。”明世宗愈加憤怒,説:“馮恩非專指孚敬三臣也,徒以大禮議故,仇君無上,死有餘罪。時中乃欲欺公鬻獄耶?”於是罷免王時中的官職,奪去侍郎聞淵俸,貶謫郎中張國維、員外郎孫云為偏遠之地的雜職,而馮恩判處死刑。長子馮行可時年十三歲,伏闕喊冤。他日夜匍匐於長安街,見冠蓋者過,則攀輿號呼求救,但沒人敢言。此時,汪鋐已任吏部尚書,而王廷相任都御史。以馮恩所坐未當,上疏請求寬恕,明世宗不聽。
等到朝審,汪鋐作為主筆,東向而坐,馮恩獨面向宮闕的方向下跪。汪鋐令士卒拽到西面,馮恩起立不屈。士卒呵之,馮恩怒叱士卒,士卒皆被嚇住。汪鋐説:“汝屢上疏欲殺我,我今先殺汝。”馮恩罵道:“聖天子在上,汝為大臣,欲以私怨殺言官耶?且此何地,而對百僚公言之,何無忌憚也!吾死為厲鬼擊汝。”汪鋐大怒説:“汝以廉直自負,而獄中多受人餽遺,何也?”馮恩説:“患難相恤,古之義也。豈若汝受金錢,鬻官爵耶?”馮恩歷數其事,不停揭發汪鋐。汪鋐愈加憤怒,推案而起,想要毆打馮恩。馮恩聲音愈厲。都御史王廷相、尚書夏言引用大體為緩解。汪鋐稍微停止,然猶署情真。馮恩出長安門,士民觀者如堵。皆嘆息説:“是御史,非但口如鐵,其膝、其膽、其骨皆鐵也。”因稱“四鐵御史”。馮恩的母親吳氏擊登聞鼓喊冤。沒有迴應。
嘉靖十三年(1534),馮行可上書請求代替父親受死,不許。同年冬,事益急迫,馮行可於是刺臂血書上疏,自縛闕下,説:“臣父幼而失怙。祖母吳氏守節教育,底於成立,得為御史。舉家受祿,圖報無地,私憂過計,陷於大辟。祖母吳年已八十餘,憂傷之深,僅餘氣息。若臣父今日死,祖母吳亦必以今日死。臣父死,臣祖母復死,臣煢然一孤,必不獨生。冀陛下哀憐,置臣闢,而赦臣父,苟延母子二人之命。陛下僇臣,不傷臣心。臣被僇,不傷陛下法。謹延頸以俟白刃。”通政使陳經代他入奏。明世宗覽奏後惻然,令法司再議。尚書聶賢與都御史王廷相商量,前所引律,情與法不相麗,宜用奏事不實律,輸贖還職,明世宗不許。於是上言馮恩情重律輕,請求罰他戍邊。得到允許。於是貶戍雷州。而汪鋐在兩個月後也被罷官。
嘉靖十六年(1537),遇赦而還。馮恩居家,專為德於鄉。
明穆宗即位,錄先朝直言。馮恩年已七十餘,到家拜大理寺丞致仕。復從有司言,表彰馮行可為孝子。八十一歲時去世。 [1-2] 

馮恩親屬成員

長子:馮行可
子:馮時可 [1] 

馮恩人物評價

王世貞:馮公死忠,孝子君死孝,然卒皆不死夫,孰非天哉。
馮恩石刻像 馮恩石刻像
王守仁任重道遠,其在馮生哉。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