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周用

(明代官吏)

鎖定
周用(1476—1547,一作1476-1548),字行之,號伯川,南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弘治十五年(1502)進士,授行人。正德初,遷南京兵科給事中,進言諫迎佛事及鎮守江西中官不法事,遷廣東布政司參議。嘉靖中,歷官南京工部、刑部尚書。九廟災,自陳致仕。後以工部尚書總督河道,官至吏部尚書
本    名
周用
行之
伯川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蘇州府吳江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
出生日期
1476年
主要作品
《周恭肅公集》
官    職
吏部尚書、太子少保
追    贈
太子太保
諡    號
恭肅

周用史籍記載

周用,字行之,吳江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行人。正德初,擢南京兵科給事中。父憂服闋,留補禮科。已,乞南。改南京兵科。諫迎佛烏斯藏及以中旨遷黜尚書、都給事中等官,且請治鎮守江西中官黎安罪。出為廣東參議,預平番禺盜,有功。歷浙江、山東副使。擢福建按察使,改河南右布政使。代監司鞫南陽滯獄,獄為之空。嘉靖八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召協理院事。歷吏部左、右侍郎。以起廢不當,尚書汪鋐委罪僚屬,乃調用南京刑部。就遷右都御史,工、刑二部尚書。九廟災,自陳致仕。用端亮有節概。既罷,中外皆惜之,頻有推薦。久之,以工部尚書起督河道,數月,改漕運。未上,召拜左都御史。二品九年滿,加太子少保。二十五年代唐龍為吏部尚書。明年卒官。贈太子太保,諡恭肅。曾孫宗建,自有傳。
用掌憲時,慎自持而已,無所獻替。其後宋景屠僑繼之,大略皆廉潔,與用相似。景未久卒,而僑居職八年。屬嚴嵩柄政,風紀不振。議丁汝夔獄,受杖不能去。 [2] 

周用人物評價

周恭肅公集 周恭肅公集
為人端亮有節概,書法俊逸。善繪事,得沈周揩授。佈置渲染,備極高雅。山水遺勁耨密,遠近斐疊,氣韻藹然。喜為詩,有作必題。

周用人物作品

著有《周恭肅公集》,最早版本為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周國南川上草堂刻本。

周用治河思想

周用畫像
周用畫像(4張)
他治河提倡溝洫治理,認為黃河之所以有決徙之變,是由於“數千裏之黃河,挾五六月之霖潦,建瓴而下,乃僅以河南開封府蘭陽縣(今河南省蘭考縣)以南之渦河,與直隸徐州、沛縣百數十里之間拘而委之於淮”,哪有不橫流潰決之理。因此他提出用溝洫治理黃河的必要性。他説:“天下之水,莫大於河,天下有溝洫,天下皆容水之地,黃河何所不容?天下皆修溝洫,天下皆治水之人,黃河何所不治? 水無不治,則荒田何所不墾? 一舉而興天下之利,平天下之大患,以是為政,又何所不可?”他是想把黃河洪水分散到田間地頭,有利於農業生產,又可達到消除黃河洪患之目的。他這種治河思想,打破歷史上單純依靠下游堤防治理的侷限性,探索出新的治河見解。後人所編《皇明經世文編》中,亦收有其治理河道條目。

周用文章詩詞

《守耕説》
夏、殷、周什一而税,重民力也。是故野有世農,粵阡陌開而先王之政不行。漢興,詔勸農及賜力田者帛,庶幾其近古,然終不能一復其舊,以至於今。吳江實惟東南賦邑,而其地最下,加以水績之不修,客土之日滋,數歲之苦於水也,率十之二三。往者弘治辛亥、壬子水,甲寅又水,乃正德己巳水,庚午大水,民始有去其業於農者,厥有龔甫雲之言曰:“吾家故業農,凡吾宇而居、縷而衣、以實公廩、以奉先祀、家之百度,鹹仰出於茲土。自吾之著於是也幾世矣!食其力也厚矣!以歲之不成而遽違之,是農之施於吾者博,而報之以不恆也。是既食而倍其力也,無乃不可乎!逮於食新農,其不笑我乎!”餘聞而善之,斯其為野有世農矣。《傳》有之曰:士之仕也,猶農夫之耕也。然而修於家而壞於天子之庭皆是也,難乎有恆矣!力且不倍,況敢倍德乎?吾因其言有所感矣。古者取士于田野,至於今不廢其法。或有所舉焉,不在某之身,當在其子孫矣!為之作守耕説。(《震澤縣誌》)

周用親屬成員

曾孫:周宗建,字季侯,號來玉,萬曆四十一年(1613)進士,“東林黨”之一,官至監察御史,贈太僕少卿,諡忠毅。

周用後世傳聞

在江浙一帶周氏後人眾多,據考周用乃周敦頤世孫周澳之後是魯迅之祖,周作人亦曾説過對族中出名臣周用感到榮耀。周用墓位於蘇州吳江區平望鎮同心村(原舊地名爛溪村),因其曾做過吏部尚書(俗稱天官)當地人稱天官墳。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