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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嶽
(明朝南京刑部尚書)
鎖定
- 本 名
- 馮嶽
- 字
- 望之
- 號
- 貞新
- 所處時代
- 明朝
- 出生地
- 浙江慈溪
- 出生日期
- 1495年
- 逝世日期
- 1581年
- 主要作品
- 《恤刑稿》四卷、《軍門疏稿》四卷、《軍門行稿》
- 主要成就
- 官至南京刑部尚書
馮嶽人物生平
馮嶽精於法律
嘉靖十四年(1535),升刑部福建司郎中。
馮嶽為政有方
嘉靖十六年(1537),任山東濟南府知府。馮嶽上任後,察看監獄,見在押囚犯繁多,依次審理釋放,監獄一空。郡多大盜,蹤跡詭秘,人莫之覺,馮嶽探訪事實,一日盡縛之,遠近驚以為神,盜賊絕跡。馮嶽問老恤孤,勸善興學,風氣為之一變。
嘉靖二十七年(1548),升河南布政司左參政。周王府宗室繁衍太多,俸祿不能供給,於是經常到有司吵鬧,馮嶽修書給周王,禁止其妄入,殫心安排,及時支給,沒有人不悦服。黃河決堤為患,至不可御,馮嶽親歷決口,教授官吏成法,所費不超過萬緍,而堤固河寧,民免溺亡。
嘉靖二十九年(1550),升江西按察使,數日後,升江西右布政使。弋陽王(寧王之後)修鹵簿,不斷索取司中金錢,且持令牌威脅,左布政使屠大山不知如何處理,馮嶽移文閲之,有“自備工價,不煩有司”等語,按例自分封后,不準擅修鹵簿。馮嶽欲上疏告發,弋陽王聞之大驚,於是收斂。
嘉靖三十年(1551),升江西左布政使。
馮嶽平定苗亂
嘉靖三十五年(1556),改沅州土城為石城。顯陵工成,賜銀幣。秩滿,蔭次子入國子監。東南倭寇蕩平,以調發苗兵功,復賜銀幣。播州苗人首領阿項驍勇善戰,煽動湄潭、三牌苗人作亂,侵擾旁郡,三省震動。馮嶽上奏剿滅,授總兵官石邦憲等以方略,斬首數千級,阿項被殺,諸苗悉平。馮嶽親自視察叛軍的巢穴,駐紮軍隊在要害建築處。捷聞,賜敕獎諭,進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仍總督三省軍務。
嘉靖三十六年(1557)二月,上疏請求休致,温旨勉留。四月,升南京刑部尚書。按照明朝舊制,南京刑部受理畿內刑獄訴訟,具載會典,十三道多所侵越,馮嶽上疏請求恢復舊制。刑部尚書鄭曉聞之,上疏以請諸御史心懷憤憤然無可指摘乃巳公掌邦刑日親部事不敢怠緩諸司勤職刑清訟理畿輔肅然
嘉靖三十八年(1559),再次乞休。有人建議馮嶽二品將滿,當有恩澤,可以稍加等待,馮嶽沒有同意。趙貞吉、周如鬥等人勸阻馮嶽,馮嶽説:“聖恩罔報,臣力當休,吾志決矣。”於是辭官歸鄉。先是南京軍糧久不時給公深以為慮集參贊張公鰲太常卿趙公貞吉多方謀畫張公緩其事公歸未逾月獰卒橫不可制而黃户侍罹其難識者服公之先見公家居焚香靜坐手不釋卷不問户外事歲時□□□ 聖壽展省丘墓未嘗輕出有司及欵門不例見儆心褆身老而彌篤置田供祭捐貲助學憐念故舊優恤脈寡治糜以食餓人建漏澤園二所給棺以瘞死者此類不能磾述歸田後言官交章論□
隆慶四年(1570),趙貞吉拜相,欲起用馮嶽,以輔新政。馮嶽手書力辭。
馮嶽個人作品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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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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