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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祚

(明朝福建按察僉事)

鎖定
陳祚(1382~1456),字永錫,號退庵,吳縣(今江蘇蘇州)人,明朝永樂九年(1411)進士,官至福建按察僉事
全    名
陳祚
永錫
退庵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吳縣(今江蘇蘇州)
出生日期
1382年
逝世日期
1456年
主要成就
直言敢諫
最高官職
福建按察僉事

陳祚生平經歷

永樂初年,以善書,參與編修《永樂大典》。
永樂九年(1411),考中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擢河南參議
永樂十五年(1417),陳祚與布政使周文褒、王文振聯合上疏,進言建都北京不便,幾人一併貶謫為均州太和山佃户。陳祚躬耕力作,處之晏然
明仁宗即位,下詔選用遷謫諸臣,陳祚名列其中。不久,明仁宗駕崩,陳祚沒有得到起用。
宣德二年(1427),明宣宗憲臣到均州羣試,陳祚名列第一。吏部複試,陳祚再次名列第一。於是升任山西道監察御史巡按福建。陳祚彈劾貪官、庸官,禁止和買,福建人稱快。陳祚還奏白塔河上通邵伯湖,下注大江,蘇州、松江舟楫,多從往來,淺狹湮塞,請求開浚。得到採納,轉漕得以便利。後出按江西
天下承平,明宣宗頗事遊獵玩好。陳祚馳疏勸明宣宗“勤聖學”:“帝王之學先明理,明理在讀書。陛下雖有聖德,而經筵未甚興舉,講學未有程度,聖賢精微,古今治亂,豈能周知洞晰?真德秀大學衍義》一書,聖賢格言,無不畢載。願於聽政之暇,命儒臣講説,非有大故,無得間斷。使知古今若何而治,政事若何而得。必能開廣聰明,增光德業。而邪佞之以奇巧蕩聖心者自見疏遠,天下人民受福無窮矣。”明宣宗見疏大怒説:“豎儒謂朕未讀《大學》耶!薄朕至此,不可不誅。”學士陳循頓首説:“俗士處遠,不知上無書不讀也。”明宣宗意稍解。將陳祚打入大牢,逮捕其家人十餘口,囚禁了五年,陳祚的父親病死於獄中。
明英宗即位,陳祚得到釋放,官復原職。陳祚再按湖廣,因上奏遼王朱貴烚罪有所隱,與巡撫侍郎吳政被押到京城,打入大牢。後遇赦釋放。當時,王振用事,法務嚴峻,陳祚上言:“乃者法司論獄,多違定律。如侍郎吳璽誤舉主事吳軏,宜坐貢舉非其人律,乃坐以奏事有規避律斬。及吳軏自經死,獄官獄卒罪應遞減,乃援不應為重罪,概杖之。一事如此,餘可推矣。天時不順,災沴數見,未必非此。”得到明英宗的肯定,以其上奏示法司。改任南京雲南道監察御史,升任福建按察僉事,分巡興化漳州泉州。陳祚有威惠,神祠不載祀典者悉撤去。後來,以疾歸鄉。七十五歲時,去世。 [1-3] 

陳祚人物評價

明史》:①祚天資嚴毅,雖子弟罕接其言笑,獨重里人邢量。②直言敢諫之士,激於事變,奮不顧身,獲罪固其所甘心耳。然觀尹昌隆死於呂震耿通陷於高煦(朱高煦);劉球之斃,陳鑑之系,由於王振楊瑄之戍,厄於石亨曹吉祥;乃至戴綸諫遊獵,陳祚請勤學,鍾同章綸廖莊倡復儲,倪敬等直言時事,皆用賈禍。忠臣之志抑而不伸,亦可悲夫。 [1] 
吳寬:風神整峻,音吐剛厲。平生雖疾惡少容,然居官遇賢能吏,輒薦舉之,尤號有識鑑。出巡時,兩值鄉舉,如湘陰魯文、莆陽柯潛,賴公監臨得不枉抑,後皆知名於世雲。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