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呂震
(明朝永樂年間寵臣)
鎖定
- 字
- 克聲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臨潼
- 逝世日期
- 1426年
- 本 名
- 呂震
呂震人物生平
洪武十九年(1386年),呂震以鄉舉進入太學。當時朱元璋命太學生出去檢查各郡縣的土地肥瘠情況,以均攤貢賦。呂震受命前往兩浙,回來彙報時很合皇上心意,被升為山東按察司試僉事,後召入京任户部主事,再升為北平按察司僉事。
[1]
永樂三年(1405年),呂震升任為刑部尚書。六年(1408年),改任禮部尚書。皇太子監國時,呂震的女婿主事張鶴朝見時失儀,太子看在呂震的份上寬宥了他。朱棣知道後很憤怒,將呂震和蹇義投進錦衣衞監獄,但不久之後,就給他們復職。
[3]
曹縣進獻騶虞,榜葛剌國、麻林國(今肯尼亞馬林迪)進貢麒麟,呂震請祝賀。朱棣説:“天下治安,沒有麒麟又有何損?”貴州布政使蔣廷瓚説:“皇上北征班師,詔書傳到思南大巖山時,山迥傳出三聲萬歲。”朱棣説:“山谷之聲,空虛相應,依理或有可能。呂震身為國家大臣,不能辨別是非,還想借機獻媚,這豈是君子事君之道?”郎中周訥請求封禪,呂震極力贊成,皇上責備他荒謬。呂震雖然屢次當面受到斥責,但終不能改。金水河、太淮池結冰,結出樓閣龍鳳花卉的形狀,皇上召羣臣去觀看,呂震因請祝賀,朱棣不許。而隆平侯張信上奏太和山出現五色雲,侍郎胡濙熒畫瑞光榔梅靈芝獻上,聽説呂震還率羣臣先後上表祝賀。
[5]
朱棣最初巡視北京時,命呂震確定太子留守事宜。呂震請常事便聽任太子處理,章奏則分貯於南京六科,等聖上回來後再一齊上奏。回報説可行。永樂十一年(1413年)、十四年(1416年),呂震再請照前例辦。
[6]
永樂十七年(1419年),朱棣在北京,因事索要章奏,侍臣説留在南京了。皇上忘了呂震先前的請求,説道:“章奏應該送達行在所,難道是禮部另有所議嗎?”便問呂震,呂震害怕得罪,説:“沒有,奏章應當送達行在所。”朱棣再三詢問,呂震仍這麼説。朱棣於是以擅留奏章之罪,殺右給事中李能。眾人知道李能冤枉,但因害怕呂震都不敢説。尹昌隆之禍,也是呂震製造的。夏原吉、方賓因説北征軍餉短缺而得罪,皇上以呂震兼領户部和兵部事務。呂震也自危。朱棣令十名官校跟着呂震,説:“如果呂震自盡,你們十人都得死。”
[7]
呂震每次奏事,別的尚書都手拿副本,又與左右侍郎輪番上奏。呂震身兼三部之任,奏章更多,但他都是自己口授奏章,不用侍郎參予。情狀複雜,千頭萬緒,他都背誦如流,不曾有誤。他曾扈從朱棣北狩,朱棣見有石碑立在沙磧中,率羣臣去讀碑文。過了一年,朱棣與文臣談及該石碑,詔令禮部派官去錄回碑文。呂震説不用派,請備好筆紙在皇上面前寫出來。朱棣暗中派人去拓回碑文校對,竟無一字脱誤。
[8]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朱棣去世,遺詔説二十七日後便脱去喪服。到期時,呂震建議羣臣都換上烏紗帽和黑角帶。近臣説:"仁孝皇后去世時,脱去喪服後,太宗是改換素冠和布腰帶。”呂震勃然變色,詆譭他反對自己的意見。明仁宗朱高熾不用呂震的建議,改換素冠和布腰帶。
[9]
洪熙元年(1425年),明仁宗朱高熾繼位,命呂震兼任太子少師,不久進升為太子太保兼禮部尚書。朱高熾分遣羣臣祭祀五嶽和鎮海瀆,以及先代帝王陵墓。呂震請祭祀周代文、武、成、康四王,順便回家探母,私下把妻子的喪柩和香帛同載在一輛車上。
[10]
呂震歷史評價
呂震家族成員
兒子:呂熊,明宣宗時期,在呂震的多次要求下,呂熊被任命為兵科給事中。
呂震呂震夫婦墓
呂震史籍記載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傳第三十九》
- 參考資料
-
- 1. 《明史·呂震傳》:呂震,字克聲,臨潼人。洪武十九年以鄉舉入太學。時命太學生出稽郡邑壤地,以均貢賦。震承檄之兩浙,還奏稱旨,擢山東按察司試僉事。入為户部主事,遷北平按察司僉事。
- 2. 《明史·呂震傳》:燕兵起,震降於成祖,命侍世子居守。永樂初,遷真定知府,入為大理寺少卿。
- 3. 《明史·呂震傳》:三年遷刑部尚書。六年改禮部。皇太子監國,震婿主事張鶴朝參失儀,太子以震故宥之。帝聞之怒,下震及蹇義於錦衣衞獄。已,復職。
- 4. 《明史·呂震傳》:震嘗三奉命省親,兩值關中飢,令所司出粟振之,還始以聞。然無學術,為禮官,不知大體。
- 5. 《明史·呂震傳》:永樂時,曹縣獻騶虞,榜葛剌國、麻林國進麒麟,震請賀。帝曰:“天下治安,無麒麒何害?”貴州布政使蔣廷瓚言:“帝北征班師,詔至思南大巖山,有呼萬歲者三。”震言:“此山川效靈。”帝曰:“山谷之聲,空虛相應,理或有之。震為國大臣,不能辯其非,又欲因之進媚,豈君子事君之道?”郎中周訥請封禪,震力贊之,帝責其謬。震雖累受面斥,然終不能改。金水河、太液池冰,具樓閣龍鳳花卉狀。帝召羣臣觀之。震因請賀。不許。而隆平侯張信奏太和山五色雲見,侍郎胡濙圖上瑞光榔梅靈芝,震率羣臣先後表賀雲。
- 6. 《明史·呂震傳》:成祖初巡北京,命定太子留守事宜。震請常事聽太子處分,章奏分貯南京六科,迴鑾日通奏。報可。十一年、十四年,震再請如前制。
- 7. 《明史·呂震傳》:十七年,帝在北京,因事索章奏,侍臣言留南京。帝忘震前請,曰:“章奏宜達行在,豈禮部別有議耶?”問震。震懼罪,曰:“無之,奏章當達行在。”三問,對如前。遂以擅留奏章,殺右給事中李能。眾知能冤,畏震莫敢言。尹昌隆之禍,由震構之。事具《昌隆傳》。夏原吉、方賓以言北征餉絀得罪,以震兼領户、兵部事。震亦自危。帝令官校十人隨之,曰:“若震自盡,爾十人皆死。”
- 8. 《明史·呂震傳》:凡奏事,他尚書皆執副本,又與左右侍郎更進迭奏。震既兼三部,奏牘益多,皆自佔奏,侍郎不與也。情狀委曲,千緒萬端,背誦如流,未嘗有誤。嘗扈北狩,帝見碑立沙磧中,率從臣讀其文。後一年,與諸文學臣語及碑,詔禮部遣官往錄之。震言不須遣使,請筆札帝前疏之。帝密使人拓其本校之,無一字脱誤者。
- 9. 《明史·呂震傳》:成祖崩,遺詔二十七日釋縗服。及期,震建議羣臣皆易烏紗帽,黑角帶。近臣言:“仁孝皇后崩,既釋縗服,太宗易素冠布腰絰。”震勃然變色,詆其異己。仁宗黜震議,易素冠布腰絰。
- 10. 《明史·呂震傳》:洪熙元年,分遣羣臣祀嶽鎮海瀆及先代帝王陵,震乞祀周文、武、成、康。便道省母,私以妻喪柩與香帛同載。
- 11. 《明史·呂震傳》:祀太廟致齋,飲酒西番僧舍,大醉歸,一夕卒。
- 12.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9-25]
- 13.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主編;翁獨健,蔡美彪,李學勤等副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 上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第1034頁
- 14. 張永祿主編.明清西安詞典.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1999.第238頁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