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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綸
(明朝名臣、藏書家)
鎖定
章綸人物生平
章綸早年經歷
景泰初年,章綸被召回任禮部儀制郎中。章綸見國家多有變故,經常慷慨上書論事。他曾呈上太平十六策,總共達一萬餘言。也先議和後,章綸請求全力修整武備,以待將來之變。宦官興安請代宗修建大隆福寺,建成之後,代宗將臨幸該寺,章綸與河東鹽運判官楊浩均上疏勸諫,代宗便取消前往的計劃。章綸又因發生災異,請求尋找導致災變的原因,用語非常懇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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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綸抗議復儲
景泰五年(1454年)五月,諫官鍾同上奏請求復立儲君(即明憲宗朱見深)。兩天後,章綸也上疏陳述修德消災等十四項建議。主要為:“宦官不可干預外朝政事,佞臣不可偷竊事權,後宮不可盛行聲色。凡陰盛之類的事,請都禁止。”他又説:“孝悌是百行之本。願陛下退朝之後朝見兩宮皇太后,修問安視膳食之儀。上皇(明英宗)君臨天下十四年,是天下之父。陛下曾親受冊封,是上皇之臣。陛下與上皇,形雖異體,實同一人。臣伏讀奉迎上皇回宮的詔書説:‘禮惟有加尊而不能降低,義則以卑來奉尊。’望陛下履行這一諾言,或者在初一、十五,或者在節日元旦,率領羣臣在延和門朝見上皇,以示兄弟之情,這實是天下的至願。還要請恢復汪皇后中宮的地位,以正天下之母儀;恢復沂王儲君的地位,以定天下之大本。這樣則和氣充盈,災異自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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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疏呈入後,代宗大怒。當時太陽落山、宮門已經關閉,代宗於是命將聖旨從門縫中傳出,立即將章綸和鍾同逮入詔獄。他們受到慘酷的拷打,逼迫他們交待主使人以及交通南宮(上皇住地)的情況。二人瀕臨死亡,但終無一語。正好颳起大風,飛揚的塵沙使白晝變暗,案情稍得緩解。代宗令禁錮他們。次年,杖打廖莊於宮門之下,並封杖到獄中杖打章綸、鍾同各一百下。鍾同竟被打死,章綸仍長期關押。
[4]
章綸酬賞前功
英宗復位後,郭登説章綸和廖莊、林聰、左鼎、倪敬等人都因直言而忤逆了時政,宜加以表彰和提拔。英宗於是立即釋放章綸。英宗命內侍宦官尋找章綸先前的奏疏,但找不到。內侍從旁背誦了幾句,英宗嘆息再三,升章綸為禮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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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綸遠處南國
章綸雖因具備大節被英宗所重,但他性格仍剛直如故,不能隨俗。石亨貴幸之後,召公卿去飲酒,章綸推辭不去,又多次與尚書楊善論事意見不合,石亨、楊善便一同貶低章綸。章綸於是被調到南京禮部,又在那裏改調到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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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憲宗即位後,有關官員根據遺詔請求憲宗舉行大婚。章綸説:“先帝山陵尚新,年號還沒改,先帝逝世百日即改行吉禮,心中能自安嗎?陛下登基之初,應當以孝治天下。三綱五常實根源於此,請待來春之後再舉行。”他的建議雖然不被採納,但天下都很敬重他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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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五年(1469年),章綸與僉都御史高明考察百官,二人意見不合。奏疏呈上後,章綸又獨自上奏説給事中王讓不參加考察,並且説高明剛愎自用,自己的意見多不見贊同,請求將他與高明一同罷免。他的奏章都下到葉盛等人手中。於是王讓以及參加考察的諸臣連着上書彈劾章綸。章綸也多次上疏請求罷免。憲宗不聽。後來葉盛等人查出玄應確實是冒名。憲宗寬宥了章綸,而他所奏的其他事情,也都不問。不久,他又轉調禮部。温州知府範奎被彈劾調官,章綸説:“温州是臣的故鄉,範奎大得民心。他解官之日,士民三萬人哭泣攀着車轅,留了十八天才得離去。請求讓他回任,以安慰民望。”奏章下到有關部門,竟被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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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綸告老而終
成化十三年(1477年),在家鄉南閣建祖先祠及學校,築藏書樓。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章綸的妻子張氏呈上他的奏稿,並請加恩,憲宗嘉獎嘆息。七月,憲宗追贈章綸為南京禮部尚書,諡號“恭毅”,授予他的一個兒子為鴻臚寺典簿。
[14]
朝廷為表彰其德行,特立“會魁”、“尚書”牌坊。
章綸個人作品
章綸著作
章綸藏書
章綸少嗜學,晝夜誦讀不倦。聚書數萬卷,成化十三年(1477年)建“藏書樓”於宅西空地,所藏自六經子史以至星曆醫卜,皆蒐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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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藏書、讀書之所名為“馬嶼書堂”,為雁蕩山南閣八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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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綸人物評價
何喬新:章公恂恂和易,與人語,開口見肺肝,對客毎嘯詠為樂,人不知其剛也。至其臨大事,決大議,它人侷促若轅下駒,公奮然爭之,不以禍福為顧慮,孔子所謂仁者必有勇,若公非耶?昔陳宜中指斥權奸,直聲聞天下,至其晩節,乃阿奸相求進,蓋更變而氣餒矣。宜中與公皆温人,然公在獄三年,日與死伍。及得出,讜言勁氣,不少挫,視宜中為何如,嗟夫!世常謂古今人不相及,豈其然哉!豈其然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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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禮部左侍郎章恭毅公傳》)
劉吉:綸為人質直坦易,與人交,表裏洞達。少好學,至老讀書不廢。然性執泥於世務,不盡通,若其忠節炳然,則為世所敬仰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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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
謝鐸:公立朝大節,赫赫在人耳目。……公自少輒嗜學,不事家人生產,嘗截枯竹,繼晷晝夜誦不休,……公性質直坦易,與人無貴賤疏戚。一笑之間,洞見肺腑。至其臨大事、決大議,則凜不可奪。……然至論立朝大節,未嘗不以公首稱。於乎,歲寒乃見松柏,我國家承平之治,至宣德、正統而極,極熾而豐,大小之臣,方仰承德意,以將順頌美於不暇,所謂憂治世而危明主者,已絕無而僅有,蓋於是得二人焉,曰翰林學士李公時勉(李時勉)、曰翰林侍講劉公球(劉球),至於景泰之季,而公實繼之。公以二聖之恩,克保晚節,已上媲學士公於無愧。故雖不必若鍾侍御(鍾同)與劉侍講公之死,然究其所至,固非嘗試而幸成者,則其於廖(廖莊),蓋已有光矣。於乎,公固一代之偉人也哉。
[17]
(《通議大夫南京禮部左侍郎贈南京禮部尚書諡恭毅章公綸墓誌銘》)
李東陽:當景泰時,顛危甫定,而邦本遽揺,於是有章公者,以儀制郎中言復儲事,坐與鍾恭愍公同通下錦衣衞獄,備極考訊。又與廖恭愍公莊同賜杖,鍾竟死、廖亦遠謫,而公獨在縲紲,幾死者亦數矣。……方其職在一司,秩不過五品,開口攘臂,論國家大計,雖身困言屈,一時天下皆知有所謂名義、所謂風節。以至於英祖之光復、憲皇之顯紹神功、聖德鏗鍧,炳耀於天地間,而公之身,及際其盛。後雖遠處南國,亦隱然為天下重。
[22]
(《章恭毅公年譜序》)
唐樞:自惕警己巳,縉紳稍稍精神,傑者輩出,人思奮於政矣。本朝治體一大機括,於羣公介之,他未暇論。
[24]
(《國琛集》)
項篤壽:章恭毅之與廖忠愍(廖莊)、鍾恭愍(鍾同)皆古之遺直與。抗議復儲,九死不悔。昔有三仁,其近之矣。
[25]
(《今獻備遺》)
林時對:本朝一代偉人,皆吾浙產也。……氣節則有慈溪陳文定敬宗(陳敬宗)、樂清章毅綸、太平謝文肅鐸(謝鐸)、鄞縣楊康簡守隨(楊守隨)、嘉善魏忠節大中(魏大中)、餘姚黃忠端尊素(黃尊素)、會稽章都諫正宸(章正宸)。
[26]
(《荷牐叢談》)
查繼佐:雖然,三公正氣亮節,雲日為昭。或雲(章)綸、(廖)莊晚節近貨,以是來羣議,非全瑜。按恭敏卒不能殮,恭毅不赴亨公宴,所云君子有異議,不必確論。
[27]
(《罪惟錄》)
章綸親屬成員
- 妻子
- 兒子
章玄會,章綸次子,曾任鴻臚寺主簿。
[21]
章綸史料記載
《懷麓堂集·卷六十二·章恭毅公年譜序》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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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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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章綸,字大經,樂清人。正統四年進士。授南京禮部主事。
- 2.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景泰初,召為儀制郎中。綸見國家多故,每慷慨論事。嘗上太平十六策,反覆萬餘言。也先既議和,請力圖修攘以待其變。中官興安請帝建大隆福寺成,將臨幸。綸具疏諫,河東鹽運判官濟南楊浩除官未行,亦上章諫,帝即罷幸。浩後累官副都御史,巡撫延綏。綸又因災異請求致變之由,語頗切至。
- 3.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五年五月,鍾同上奏請復儲。越二日,綸亦抗疏陳修德弭災十四事。其大者謂:“內官不可幹外政,佞臣不可假事權,後宮不可盛聲色。凡陰盛之屬,請悉禁罷。”又言:“孝弟者,百行之本。願退朝後朝謁兩宮皇太后,修問安視膳之儀。上皇君臨天下十有四年,是天下之父也;陛下親受冊封,是上皇之臣也。陛下與上皇,雖殊形體,實同一人。伏讀奉迎還宮之詔曰:‘禮惟加而無替,義以卑而奉尊。’望陛下允蹈斯言。或朔望,或節旦,率羣臣朝見延和門,以展友于之情,實天下之至願也。更請復汪後於中宮,正天下之母儀;還沂王之儲位,定天下之大本。如此則和氣充溢,災沴自弭。”
- 4.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疏入,帝大怒。時日已暝,宮門閉。乃傳旨自門隙中出,立執綸及鍾同下詔獄。榜掠慘酷,逼引主使及交通南宮狀。瀕死,無一語。會大風揚沙,晝晦,獄得稍緩,令錮之。明年杖廖莊闕下。因封杖就獄中杖綸、同各百。同竟死,綸長系如故。
- 5.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英宗復位,郭登言綸與廖莊、林聰、左鼎、倪敬等皆直言忤時,宜加旌擢。帝乃立釋綸。命內侍檢前疏,不得。內侍從旁誦數語,帝嗟嘆再三,擢禮部右侍郎。
- 6.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綸既以大節為帝所重,而性亢直,不能諧俗。石亨貴幸招公卿飲,綸辭不往,又數與尚書楊善論事不合。亨、善共短綸。乃調南京禮部,就改吏部。
- 7.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憲宗即位,有司以遺詔請大婚。綸言:“山陵尚新,元朔未改,百日從吉,心寧自安。陛下踐阼之初,當以孝治天下,三綱五常實原於此。乞俟來春舉行。”議雖不從,天下鹹重其言。
- 8.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成化元年,兩淮飢,奏救荒四事。皆報可。
- 9.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四年秋,子玄應以冒籍舉京闈。給事中朱清、御史楊智等因劾綸,命侍郎葉盛勘之。
- 10.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明年,綸及僉都御史高明考察庶官,兩人議不協。疏既上,綸復獨奏給事中王讓不赴考察,且言明剛愎自用,己言多不見從,乞與明俱罷。章並下盛等。於是讓及下考諸臣連章劾綸。綸亦屢疏求罷。帝不聽。既而盛等勘上玄應實冒籍。帝宥綸,而所奏他事,亦悉不問。未幾,復轉禮部。温州知府範奎被論調官。綸言:“温州臣鄉郡,奎大得民心。解官之日,士民三萬人哭泣攀轅,留十八日乃得去。請還之以慰民望。”章下所司,竟報寢。
- 11.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綸性戇,好直言,不為當事者所喜。為侍郎二十年,不得遷,請老去。
- 12.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久之卒。
- 13. 《禮部侍郎章恭毅公神道碑銘》: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疾終於正寢。
- 14.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居數年,其妻張氏上其奏稿,且乞恩。帝嘉嘆,贈南京禮部尚書,諡恭毅,官一子鴻臚典簿。
- 15. 李玉安 黃正雨.中國藏書家通典:中國國際文化出版社,2005年版
- 16. 《皇明經世文編·卷四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6-20]
- 17. 《國朝獻徵錄·卷三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6-20]
- 18. 《名山藏·卷六十三》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6-02-14]
- 19. 《椒邱文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8-11-14]
- 20.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八》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5-06-20]
- 21. 《明名臣琬琰續錄》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5-06-20]
- 22. 明·李東陽·《懷麓堂集·卷六十二·章恭毅公年譜序》
- 23. 《玉堂叢語·卷七·賞譽》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6-20]
- 24. 《國琛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6-06-13]
- 25. 《今獻備遺·卷二十一》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6-06-13]
- 26. 《荷牐雜談·卷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6-06-13]
- 27. 查繼佐.《明書(罪惟錄)》:齊魯書社,2014-06-01
- 28.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6-20]
- 29. 錢仲聯,傅璇琮,王運熙等總主編.中國文學大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第831頁
- 30. 丁輝,陳心蓉著,中國進士藏書家考略[M],合肥:黃山書社,2017.12.第109-1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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