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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之
鎖定
太元二年(377年),王彪之去世,時年七十三,獲贈光祿大夫,諡號為“簡”。著有文集二十卷,如今已佚。
王彪之人物生平
王彪之剛正不阿
王彪之任廷尉時,遇上永嘉太守謝毅於大赦後處死當地人周矯,於是被周矯堂兄向揚州州府告發。當時的揚州刺史殷浩收捕謝毅,將其送交廷尉,但王彪之則以謝毅無爵位,不是廷尉職責以內,不肯接受。後雖晉穆帝發出詔令命王彪之收處謝毅,但他仍然據理力爭。時人將其比作西漢的廷尉張釋之。後來舉行南郊大禮時,輔政的撫軍大將軍、會稽王司馬昱詢問王彪之是否施行大赦,王彪之建議不比施行,以免助長平民趁每年郊祀皆大赦的機會犯罪。司馬昱聽從了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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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之屢作建言
永和七年(351年)十二月,徵西大將軍桓温屢請北伐,而朝廷都不迴應。桓温於是在再次上表北伐後便領兵東下武昌,此舉令眾人震驚,更有人勸當時被司馬昱任用以抗衡桓温的殷浩離職退避桓温。面對如此情形,王彪之卻勸司馬昱不要讓殷浩引退令晉穆帝孤立;又勸殷浩靜觀其變,先由司馬昱寫信給桓温誠心勸告,令桓温退兵,否則才讓朝廷下詔,最差時才拒兵抵抗,不能自亂陣腳。最終撫軍司馬高崧為司馬昱寫信責備桓温,成功解決了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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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末年,多次發生疾疫。按舊制,朝臣家中有三人以上染病後,即使本人無病,也能夠百日告假在家。到此時,百官大多稱家中多日染病,不入殿上朝。王彪之認為:“疾疫的時候,沒有哪家不染病的。如果因為這個不再入宮,那便使侍從匱缺,各官署也為之一空了。”朝廷同意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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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八年(352年),殷浩開始北伐,並有誘結前秦雷弱兒等人殺死前秦君主苻健。雷弱兒等人假意答應並請兵迎接,而當時亦有關中混亂,苻黃眉奔關中的消息,令殷浩以為雷弱兒行動成功,於是於永和九年(353年)再度率兵北伐,進攻洛陽。當時王彪之就上疏司馬昱,認為雷弱兒等必有詐,殷浩不應輕易進軍。然而殷浩終因姚襄叛變而大敗於山桑,退守譙城。事後,司馬昱笑着對王彪之説:“事情果然像你所説的那樣。近來你謀無遺策,即使是張良、陳平也無法超過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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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之及後轉任領軍將軍,又調為尚書僕射,他都以患病為由推辭。朝廷改授王彪之為太常,領崇德衞尉一職。當時,有人對謂簡文曰:“武陵王(司馬昱的四兄司馬晞)的宅中大修器械,恐怕有非比尋常的密謀。”司馬昱以此事詢問王彪之的意見,王彪之:“武陵王不過想極盡馳騁田獵的樂趣罷了。希望您不要張揚此事,以安撫不同意見的人。”有人再次陳述與王彪之相似的意見,司馬昱頗感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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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平元年(357年)十二月,王彪之升任尚書左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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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豫州刺史謝奕逝世,司馬昱打算讓桓温之弟桓雲接任,並詢問王彪之的意見。但王彪之則認為桓温已雄據東晉一半國土,若讓桓雲任豫州刺史,那重要外藩的兵權幾乎都由桓氏一門掌握,並不妥當。司馬昱頷首道:“你説的沒錯。”於是以謝奕之弟謝萬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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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之會稽善政
興寧三年(365年),桓温移鎮姑孰,聲威震主,各郡都派了長史、司馬、主簿等高級屬官去向桓温表示敬意。只有王彪之認為向皇帝遣使和上貢都是派主簿,向桓温示好不可能像見皇帝般派主簿,最終竟然沒有派人去。桓温於是藉口稱會稽郡山陰縣的折布、米未按時到達,王彪之未予彈劾,故免去他會稽內史一職。王彪之離職前,赦免了郡中被獲罪被貶的人。桓温以此為口實,派檻車押送王彪之至法司治罪。適逢朝廷赦免,僅被降為尚書。但當年十二月,王彪之又被升為尚書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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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之周旋桓温
太和六年(371年),桓温將要廢黜晉廢帝,百官震驚戰慄,但王彪之知道桓温不臣之心早已揭露,不可能以理説服他以阻止此事,於是反而協助桓温籌備廢立的禮儀。又因當時朝臣都不知廢立君主之詳細事項,一手準備好事宜的王彪之因而獲得羣臣敬佩。桓温廢晉廢帝后,立司馬昱為帝,即晉簡文帝。隨後便要廢去時任太宰的武陵王司馬晞,王彪之當時試圖勸阻桓温,但桓温心意已決,並不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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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簡文帝逝世,當時羣臣都感疑惑,不敢讓皇太子司馬曜繼位,更有人認為要等待桓温作出決定。王彪之義正言辭地維護太子繼位的正當性,終令眾官議決迎皇太子繼位,即晉孝武帝。孝武帝即位後,太皇太后褚蒜子當時下令由桓温依周公居攝的先例代幼主執政,然而王彪之以桓温必當辭讓而影響朝廷運作為由不奉紹令,且封還給太皇太后,此令最終亦沒有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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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之晚年掌政
當時,桓温之弟、揚豫二州刺史桓衝與謝安共同輔佐朝政,謝安藉口“新喪元輔”、孝武帝年紀尚輕不能親理萬機,實則是防備桓衝干預政事,於是提議讓太皇太后褚蒜子臨朝聽政,王彪之未理解謝安的想法,予以反對,謝安最後還是未聽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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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温死後兩個月,王彪之升任尚書令,與尚書僕射謝安一同掌政。謝安頗為推崇王彪之,稱許道:“朝中大事,眾人不能議決的,問王公(王彪之)就必能有個結果。”王彪之因為年老,屢次上疏求退,孝武帝不許,轉拜他為護軍將軍,加散騎常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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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之病重而逝
太元二年(377年),孝武帝加授王彪之為光祿大夫、儀同三司,但尚未正式拜官,王彪之已經病重。孝武帝聞訊後,派黃門侍郎前往慰勞,賜錢三十萬以治病。十月壬寅日(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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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之逝世,享年七十三歲,朝廷贈以未拜的光祿大夫之職,諡號“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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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之人物成就
王彪之人物評價
司馬昱:果如君言。自頃以來,君謀無遺策,張(良)、陳(平)何以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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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温:作元凱不當如是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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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孝孺:眾情疑懼方若鋒刃之迫膚,而能處之從容,正色厲聲決以大事,非勇者不能也。
王彪之軼事典故
王彪之王白鬚
王彪之不計官位
王彪之早年任東海王文學時,他的堂伯、丞相王導就曾向他説:“選任官員時原本是打算讓你當尚書郎,你有幸才能成為諸王的佐官呀!”然而王彪之則説:“官位高低不用計較,在適當時間就應擔任。但越級升遷我就是不願意。”於是改任尚書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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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之諫營宮室
宰相謝安曾打算重新營造宮室,但王彪之則認為在現今宮殿作改建就可,不應在外敵當前的時期勞民傷財。然而謝安則説:“宮室不夠雄偉,後人會説我們這些人無能。”王彪之答道:“掌理天下事,就當保國寧家,朝政允當,怎能以修築宮室去表示有能呀!”謝安不能駁倒,所以王彪之有生之年都沒有另建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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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之親屬成員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示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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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 | 先祖 | 西漢 | ||
五世祖 | 王仁 | 青州刺史 | ||
高祖 | 不仕 | |||
曾祖 | 即丘貞子 | |||
祖父 | ||||
父親 | 右僕射 追贈特進 | |||
平輩 | 兄長 | 關內侯 | ||
子輩 | 長子 | 王越之 | 撫軍參軍 | |
次子 | 東陽太守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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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四·晉紀二十六》:(太元二年十月)壬寅,護軍將軍、散騎常侍王彪之卒。按台灣中研院“兩千年中西曆轉換”,即公元377年11月28日。
- 2.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彪之字叔武。
- 3.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初除佐著作郎、東海王文學。從伯導謂曰:“選官欲以汝為尚書郎,汝幸可作諸王佐邪!”彪之曰:“位之多少既不足計,自當任之於時,至於超遷,是所不願。”遂為郎。
- 4.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鎮軍將軍、武陵王晞以為司馬,累遷尚書左丞、司徒左長史、御史中丞、侍中、廷尉。
- 5.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時永嘉太守謝毅。赦後殺郡人周矯,矯從兄球詣州訴冤。揚州刺史殷浩遣從事疏收毅,付廷尉。彪之以球為獄主,身無王爵,非廷尉所料,不肯受,與州相反覆。穆帝發詔令受之。彪之又上疏執據,時人比之張釋之。時當南郊,簡文帝為撫軍,執政,訪彪之應有赦不。答曰:“中興以來,郊祀往往有赦,愚意嘗謂非宜。何者?黎庶不達其意,將謂郊祀必赦,至此時,兇愚之輩復生心於僥倖矣。”遂從之。
- 6.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轉吏部尚書。簡文有命用秣陵令曲安遠補句容令,殿中侍御史奚郎補湘東郡。彪之執不從,曰:“秣陵令三品縣耳,殿下昔用安遠,談者紛然。句容近幾,三品佳邑,敢可處卜術之人無才用者邪!湘東雖復遠小,所用未有朗比,談者謂頗兼卜術得進。殿下若超用寒悴,當充人才可拔。朗等凡器,實未足充此選。”
- 7.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時眾官漸多,而遷徙每速,彪之上議曰:為政之道,以得賢為急,非謂雍容廊廟,標的而已,固將蒞任贊時,職思其憂也。得賢之道,在於蒞任;蒞任之道,在於能久;久於其道,天下化成。是以三載考績,三考黜陟,不收一切之功,不採速成之譽。故勳格辰極,道融四海,風流遐邈,聲冠百代。凡庸之族眾,賢能之才寡,才寡於世而官多於朝,焉得不賢鄙共貫,清濁同官!官眾則闕多,闕多則遷速,前後去來,更相代補,非為故然,理固然耳。所以職事未修,朝風未澄者也。職事之修,在於省官;朝風之澄,在於並職。官省則選清而得久,職並則吏簡而俗靜;選清則勝人久於其事,事久則中才猶足有成。今內外百官,較而計之,固應有並省者矣。六卿之任,太常望雅而職重,然其所司,義高務約。宗正所統蓋鮮,可以並太常。宿衞之重,二衞任之,其次驍騎、左軍各有所領,無兵軍校皆應罷廢。四軍皆罷,則左軍之名不宜獨立,宜改遊擊以對驍騎。內官自侍中以下,舊員皆四,中興之初,二人而已。二人對直,或有不周,愚謂三人,於事則無闕也。凡餘諸官,無綜事實者,可令大官隨才位所帖而領之,若未能頓廢,自可因缺而省之。委之以職分,責之以有成,能否因考績而著,清濁隨黜陟而彰。雖緝熙之隆、康哉之歌未可,使庶官之選差清,蒞職之日差久,無奉祿之虛費,簡吏寺之煩役矣。
- 8.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太尉桓温欲北伐,屢詔不許。温輒下武昌,人情震懼。或勸殷浩引身告退,彪之言於簡文曰:“此非保社稷為殿下計,皆自為計耳。若殷浩去職,人情崩駭,天子獨坐。既爾,當有任其責者,非殿下而誰!”又謂浩曰:“彼抗表問罪,卿為其首。事任如此,猜釁已構,欲作匹夫,豈有全地邪?且當靜以待之。令相王與手書,示以款誠,陳以成敗,當必旋旆。若不順命,即遣中詔。如復不奉,乃當以正義相裁。,無故匆匆,先自猖蹶。”浩曰:“決大事正自難,頃日來欲使人悶,聞卿此謀,意始得了。”温亦奉帝旨,果不進。
- 9. 《資治通鑑·卷第九十七·孝宗穆皇帝上之上》:十二月,辛未,温拜表輒行,帥眾四五萬順流而下,軍於武昌,朝廷大懼……撫軍司馬高崧言於昱曰:“王宜致書,諭以禍福,自當返旆。如其不爾,便六軍整駕,逆順於茲判矣!”乃於坐為昱草書曰……温即上疏惶恐致謝,回軍還鎮。
- 10.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永和末,多疾疫。舊制,朝臣家有時疾,染易三人以上者,身雖無病,百日不得入宮。至是,百官多列家疾,不入。彪之又言:“疾疫之年,家無不染。若以之不復人宮,則直侍頓闕,王者宮省空矣。”朝廷從之。
- 11.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既而長安人雷弱兒、梁安等詐雲殺苻健、苻眉,請兵應接。時殷浩鎮壽陽,便進據洛,營復山陵。屬彪之疾歸,上簡文帝箋,陳弱兒等容有詐偽,浩未應輕進。尋而弱兒果詐,姚襄反叛,浩大敗,退守譙城。簡文笑謂彪之曰:“果如君言。自頃以來,君謀無遺策,張、陳何以過之!”
- 12.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轉領軍將軍,遷尚書僕射,以疾病,不拜。徙太常,領崇德衞尉。時或謂簡文曰:“武陵第中大修器杖,將謀非常也。”簡文以彪之。彪之曰:“武陵王志意盡於馳騁田獵耳。願深靜之,以懷異同者。”或復以此為言,簡文甚悦。
- 13. 《資治通鑑·卷一百》
- 14.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復轉尚書僕射。時豫州刺史謝奕卒,簡文遽使彪之舉可以代奕者。對曰:“當今時賢,備簡高監。”簡文曰:“人有舉桓雲者,君謂如何?”彪之曰:“雲不必非才,然温居上流,割天下之半。其弟復處西籓,兵權盡出一門,亦非深根固蒂之宜也。人才非可豫量,但當令不與殿下作異者耳。”簡文頷曰:“君言是也。”
- 15.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後以彪之為鎮軍將軍、會稽內史,加散騎常侍。居郡八年,豪右斂跡,亡户歸者三萬餘口。
- 16. 《晉書·海西公紀》
- 17.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桓温下鎮姑孰,威勢震主,四方脩敬,皆遣上佐綱紀。彪之獨曰:“大司馬誠為富貴,朝廷既有宰相,動靜之宜自當諮稟。脩敬若遣綱紀,致貢天子復何以過之!”竟不遣。温以山陰縣折布米不時畢,郡不彈糾,上免彪之。彪之去郡,郡見罪謫未上州台者,皆原散之。温復以為罪,乃檻收下吏。會赦,免,左降謫為尚書。
- 18.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頃之,復僕為射。是時温將廢海西公,百僚震慄,温亦色動,莫知所為。彪之既知温不臣跡已著,理不可奪。乃謂温曰:“公阿衡皇家,便當倚傍先代耳。”命取《霍光傳》。禮度儀制,定於須臾,曾無懼容。温嘆曰:“作元凱不當如是邪!”時廢立之儀既絕於曠代,朝臣莫有識其故典者。彪之神彩毅然,朝服當階,文武儀準莫不取定,朝廷以此服之。温又廢武陵王遵,以事示彪之。彪之曰:“武陵親尊,未有顯罪,不可以猜嫌之間,便相廢徙。公建立聖明,遐邇歸心,當崇獎王室,伊周同美。此大事,宜更深詳。”温曰:“此已成事,卿勿復言。”
- 19.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及簡文崩,羣臣疑惑,未敢立嗣。或雲,宜當須大司馬處分。彪之正色曰:“君崩,太子代立,大司馬何容得異!若先面諮,必反為所責矣。”於是朝議乃定。及孝武帝即位,太皇太后令以帝衝幼,加在諒闇,令温依周公居攝故事。事已施行,彪之曰:“此異常大事,大司馬必當固讓,使萬機停滯,稽廢山陵,未敢奉令。謹具封還內,請停。”事遂不行。
- 20.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温遇疾,諷朝廷求九錫,袁宏為文,以示彪之。彪之視訖,嘆其文辭之美,謂宏曰:“卿固大才,安可以此示人!”時謝安見其文,又頻使宏改之,宏遂逡巡其事。既屢引日,乃謀於彪之。彪之曰:“聞彼病日增,亦當不復支久,自可更小遲迴。”宏從之,温亦尋薨。
- 21.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時桓衝及安夾輔朝政,安以新喪元輔,主上未能親覽萬機,太皇太后宜臨朝,彪之曰:“先代前朝,主在襁抱,母子一體,故可臨朝。太后亦不能決政事,終是顧問僕與君諸人耳。今上年出十歲,垂婚冠,反令從嫂臨朝,示人君幼弱,豈是翼戴讚揚立德之謂乎!二君必行此事,豈僕所制,所惜者大體耳。”時安不欲委任桓衝,故使太后臨朝決政,獻替專在乎自己。彪之不達安旨,故以為言。安竟不從。
- 22.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尋遷尚書令,與安共掌朝政。安每曰:“朝之大事,眾不能決者,諮王公無不得判。”以年老,上疏乞骸骨,詔不許。轉拜護軍將軍,加散騎常侍。
- 23.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加光祿大夫、儀同三司,未拜。疾篤,帝遣黃門侍郎問所苦,賜錢三十萬以營醫藥。太元二年卒,年七十三。即以光祿為贈,諡曰簡。
- 24.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1-04]
- 25.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年二十,須鬢皓白,時人謂之王白鬚。
- 26. 《冷廬雜識·卷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1-04]
- 27. 《晉書·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六》:安欲更營宮室,彪之曰:“中興初,即位東府,殊為儉陋,元明二帝亦不改制。蘇峻之亂,成帝止蘭台都坐,殆不蔽寒暑,是以更營修築。方之漢魏,誠為儉狹,復不至陋,殆合豐約之中,今自可隨宜增益修補而已。強寇未殄,正是休兵養士之時,何可大興功力,勞擾百姓邪!”安曰:“宮室不壯,後世謂人無能。”彪之曰:“任天下事,當保國寧家,朝政惟允,豈以修屋宇為能邪!”安無以奪之。故終彪之之世,不改營焉。
- 28. 《晉書·卷三十三·列傳第三》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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