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林庭

鎖定
林庭㭿(1472~1541),字利瞻,號小泉,福建開化裏林浦(今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林浦村)人,祖籍光州固始縣(今屬河南),生於長安(今陝西西安),南京吏部尚書林瀚次子,弘治十二年(1499)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太子太保,卒贈少保,諡康懿。
本    名
林庭㭿
利瞻
小泉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長安
出生日期
1472年
逝世日期
1541年
主要作品
《小泉錄稿》《小泉奏議》
主要成就
官至工部尚書、太子太保
諡    號
康懿

林庭生平經歷

自幼穎敏異凡。五歲,能奇對。十二歲,善屬文。書過目成誦,官員、士大夫皆驚異之。
明弘治八年(1495)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會試中名列第五,主考吳一鵬趙璜稱讚道:“天下士也”,以得人而相慶。在廷試中,登進士第二甲第二人。
弘治十三年(1500),授兵部武庫司主事,主事規條周密,得到兵部尚書馬文升的賞識。調任職方司,查錄戎冊於南京。轉任員外郎,升武庫司郎中,先後得到兵部尚書劉大夏許進的器重。劉大夏命林庭㭿釐革庶政,林庭㭿剔奸蠹,剷除偽慝,不畏強禦。
正德三年(1508),同考會試,發現劉天和、江曉、胡纘宗等人才。曹元出任兵部尚書,他是劉瑾的同黨,部事隨意變更,林庭㭿持正不阿。吏部尚書張彩陽收名士,以掩陰附劉瑾之跡,欲改林庭㭿為御史,力辭不就任。
正德四年(1509),出為蘇州知府。正德五年(1510)、正德六年(1511),頻歲大水,疏請停織造,罷繁徵,割關課備振。再上,始報可。遷雲南左參政
正德九年(1514),以父親年老,請歸侍養。此時子林炫已成進士,官禮部主事,亦謁假歸。三世一堂,鄉人稱盛事。
正德十四年(1519)九月,父親去世。
嘉靖元年(1522),起任江西左參政。歷任湖廣左、右布政使
嘉靖四年(1525)冬,入覲銓曹考核天下藩臬,治行以林庭㭿為第一。
嘉靖六年(1527),擢右副都御史保定巡撫,兼提督紫荊關等關。上任後,林庭㭿上疏革抽分內臣,清查驛傳氾濫,議處軍民數事,威望赫然。不久,為權臣所中傷,罷官歸。
嘉靖八年(1529),台諫交薦,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協助王廷相
嘉靖十一年(1532)夏,考績,入為工部右侍郎,應詔言郊壇大工,南城、西苑相繼興作,請以儉約先天下。又因災傷,乞撤還採木、燒造諸使。進左侍郎
嘉靖十四年(1535)夏,遼東軍士為亂,明世宗命兼僉都御史領敕往撫。不久,升工部尚書。大興土木功,林庭㭿所規畫多稱意。
嘉靖十五年(1536)春,賜麒麟通袖紗羅衣二襲、攢刀、銀瓢鸞帶。冬,宗廟工完,加太子太保
嘉靖十六年(1537)夏,詔建沙河行宮,林庭㭿議加天下田賦,為御史桑喬給事中管見所彈劾。乞罷,歸,令有司給月廩輿役,令馳驛歸,復賜寶鏹三千貫為路費。歸,以飲酒賦詩為樂。
嘉靖十七年(1538),慈寧宮成,明世宗念及舊勞,頒賜銀幣。
嘉靖十八年(1539)春,冊立皇太子,林庭㭿上表稱賀,明世宗有“具悉思愛,朕心嘉悦”之諭。
嘉靖二十年(1541)七月二十九日,風疾作。八月三日,卒,年七十,明世宗輟朝一日,贈少保,諡康懿。 [1-2] 

林庭親屬成員

曾祖父:林觀
曾祖母:蔡氏
祖父:林元美
祖母:鄭氏
父:林瀚
母:黃氏
弟:林庭機
子:林炫,正德九年(1514)進士,歷任禮部精膳司郎中,官至通政司參議
侄子:林燫
侄子:林烴 [1-2] 

林庭文學作品

著有《小泉錄稿》、《小泉奏議》、《交際禮志》、《鱗鴻集》、《延賓紀》。 [2] 

林庭人物評價

龔用卿:平生見義必為,不避險難。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