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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瀚
(明代官員)
鎖定
- 字
- 亨大
- 號
- 泉山
- 所處時代
- 明朝
- 出生日期
- 1434年
- 逝世日期
- 1519年
- 本 名
- 林瀚
林瀚人物生平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進左春坊左諭德。弘治元年(1488年),召修《憲宗實錄》兼經筵講官。弘治三年(1490年),晉國子祭酒。弘治九年(1496年),升禮部右侍郎,仍管理祭酒事。弘治十二年(1499年)任吏部侍郎,翌年,升南京吏部尚書。以災異陳十二事,多被採納。時奸臣當道,林瀚上疏乞退,朝廷不許。弘治十四年(1501年)春,林瀚又上書,請改京官考察規例。林瀚性剛直,南京守備太監交譖於劉瑾。翌年,劉瑾假傳聖旨,貶林瀚為浙江左參政,勒令致仕。
林瀚返濂浦祖居後,仍關心朝中政局和鄉邦建設,撰寫《福州歐陽公浚河記》《重修懷安縣學記》《鰲峯勝觀亭記》《建陽新遷廟學記》《福州重修貢院記》等文章。正德五年,劉瑾被誅。林瀚官復原職,仍準致仕,給予月廩、歲祿。卒贈太子太保,諡“文安”,工部治葬事,頒發祭文。
林瀚人際關係
林瀚(1張)
林瀚後世紀念
林尚書家廟(1張)
林瀚史料索引
《明史 列傳第五十一》
十三年(1500年)拜南京吏部尚書。以災異率羣僚陳十二事。御史王獻臣自遼東逮下詔獄,儒士孫伯堅等夤緣為中書舍人。瀚疏爭,忤旨。乞罷,不許。已,奏請重根本:曰保固南京,曰佑啓皇儲,曰撫綏百姓,曰增進賢才。
正德元年(1506年)四月,吏部尚書馬文升去位,言官丘俊、石介等薦瀚。帝用侍郎焦芳,乃改瀚南京兵部,參贊機務。命未至,瀚引疾乞休,因陳養正心、崇正道、務正學、親正人四事。優詔慰留。時災異數見,瀚及南京諸臣條時政十二事。語涉近幸,多格不行。
瀚素剛方,與守備中官不合,他內臣進貢道其地者,瀚每裁抑之,遂交譖於劉瑾。會劉健、謝遷罷政,瀚聞太息。言官戴銑等以留健、遷被徵,瀚獨贐送,瑾聞益恨。明年二月假銑等獄詞,謫瀚浙江參政。致仕。旋指為奸黨。瑾誅,復官,致仕。予月廩歲隸如故事。尋命有司歲時存問。瀚為人謙厚,而自守介然。卒年八十六。贈太子太保,諡文安。子九人,庭<木昂>、庭機最顯。
庭<木昂>,字利瞻。瀚次子也。弘治十二年(1499年)進士。授兵部主事。歷職方郎中。吏部尚書張彩欲改為御史,固謝之,乃以為蘇州知府。頻歲大水,疏請停織造,罷繁徵,割關課備振。再上,始報可。遷雲南左參政。正德九年(1514年),以父老乞侍養。時子炫已成進士,官禮部主事,亦謁假歸。三世一堂,鄉人稱盛事。
嘉靖初,父憂,服闋,起官江西,歷湖廣左、右布政使。舉治行卓異,擢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歷工部右侍郎。應詔言郊壇大工,南城、西苑相繼興作,請以儉約先天下。又因災傷,乞撤還採木、燒造諸使。進左,拜尚書,加太子太保。時帝方大興土木功,庭<木昂>所規畫多稱意。會詔建沙河行宮,庭<木昂>議加天下田賦,為御史桑喬、給事中管見所劾。乞罷,歸卒,贈少保,諡康懿。炫終通政司參議。
庭機,字利仁,瀚季子也。嘉靖十四年(1535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遷司業,擢南京祭酒,累遷至工部尚書。穆宗立,調禮部,俱官陪京。時子燫已為祭酒,遂致仕歸。萬曆九年(1581年)卒,年七十有六。贈太子太保,諡文僖。子燫、烴。
燫,字貞恆,庭機長子。嘉靖二十六(1547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景恭王就邸,命燫侍講讀。三遷國子祭酒。自燫祖瀚,父庭機,三世為祭酒,前此未有也。隆慶改元,擢禮部右侍郎,充日講官。寇犯邊,條上備邊七事。改吏部,調南京吏部,署禮部事。魏國公徐鵬舉廢長立幼,燫持不可。萬曆元年(1573年)進工部尚書,改禮部。仍居南京。名位一與父庭機等。母喪去官。服闋,以庭機篤老侍養,家居七年,先父庭機卒。贈太子少保,諡文恪。明代三世為尚書,並得諡文。林氏一家而已。子世勤,性篤孝。芝生者三,枯篁復青。御史上其事,被旌。烴字貞?翟,庭機次子也。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進士。授户部主事,歷廣西副使。兄燫卒,請急歸養。久之,歷太僕少卿。因災異極陳礦税之害,請釋逮繫諸臣。不報。終南京工部尚書致仕。林氏三世五尚書,皆內行修潔,為時所稱。
[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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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列傳第五十一 .華語網[引用日期2017-01-07]
- 2. 馬良春,李福田總主編.中國文學大辭典 第五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357頁
- 3. 明代福州“三代五尚書”與寧德士族聯姻關係初探 .三都澳僑報[引用日期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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