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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碩士研究生

鎖定
在職研究生是國家計劃內,以在職人員的身份,半脱產,部分時間在職工作,部分時間在校學習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種類型。 [1]  [7]  攻讀境內院校碩士學位的在職研究生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通過同等學力申碩,一種是通過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 [2]  [8] 
同等學力申碩,此形式就屬於非學歷教育,俗稱單證在職研究生。同等學力申碩是我國現在對於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全國性的考試,考試時間為每年的五月。其學位授予模式採用先上課再參加申碩考試的模式,並在其通過考試後通過相應的論文答辯後授予相應的碩士學位。 [3-4] 
1998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工作,從2000年起,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由各招生院校聯合組織考試發展為全國聯考,統一考試、統一錄取,有學位、無學歷,俗稱單證研究生。從2016年起,不再組織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 [8] 
中文名
在職碩士研究生
外文名
Graduate Student
特    點
在職
性    質
碩士研究生

在職碩士研究生報考途徑

攻讀境內院校碩士學位的在職研究生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通過同等學力申碩,一種是通過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 [2]  [8] 
  • 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博士學位
沒有入學考試,申請人獲得學士學位3年後,可以提出申請,學校資格審查通過後可被錄取,一般為業餘時間上課,但申請碩士學位前必須通過全國統一的外語和專業綜合水平考試,通過答辯後獲得碩士學位證書;獲得碩士學位5年,可以申請博士學位,不需要參加入學考試和出門考試,學校資格審查通過後可被錄取,完成規定課程學習,通過答辯,並達到學校要求的學術成果,可獲得博士學位證書。 [5] 
  •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不再組織)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一般6-7月份報名,10月份考試。該考試主要面向在職人員,採用進校不離崗的形式,一般為業餘時間上課,畢業後獲得碩士學位證書。 [5] 
1998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工作,從2000年起,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聯合組織考試發展為全國聯考,統一考試、統一錄取;完成學業的學生有學位、無學歷,俗稱單證研究生,也稱非全日制研究生。 [4]  2014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關於2014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4〕18號),通知指出,為統一管理各類研究生招生工作,從2016年起,不再組織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除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外,其他類別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工作,將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納入國家招生計劃和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管理。2016年,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明確從2017年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統一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4]  [6] 

在職碩士研究生學位類型

專業學位對於很多人來説或許很陌生,但説到MBAMPA非常熟悉。其實,MBA、MPA正是專業學位中的兩種類別。我國經批准設置的專業學位已達39類。
(一)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包括法律碩士(J.M)、教育碩士(Ed.M)、體育碩士、藝術碩士(MFA)、工程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風景園林碩士(MLA)、公共衞生碩士(MPH)、軍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碩士(MPAcc)、公共管理碩士(MPA)。
(二)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
(三)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
專業學位教育是我國研究生教育的一種形式。區別於一般意義上側重理論、學術研究的研究生教育,專業學位教育旨在針對一定的職業背景、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
據瞭解,在西方國家,專業學位教育是後高等教育裏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它的職業指向非常明確,就是針對職業要求培養職業領域需要的應用型人才。從專業學位教育的對象來説,都是工作了一段時間,有了一定的工作經驗,並明確了自身今後的職業發展領域,從而選擇攻讀相應的專業學位。
各行各業對應用型人才需求的擴大,專業學位教育正在成為一種潮流。此外,今後的專業學位教育還將逐漸與特定職業(崗位)任職資格(條件)相結合,成為國際上通行的“職業學位”,即只有獲得這種學位才能進入某一行業從業。
儘管我國從上世紀90年代初就開始了專業學位的設置,但大多數人對專業學位仍然存在很多疑惑。新聞晨報記者(張智麗葉藴華)採訪了上海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田蔚風和復旦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顧雲深,請他們比較全面地解析了專業學位。
專業學位和通常所説的“碩士、博士學位”有什麼不同
專業學位的職業指向性非常明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規定,專業學位為具有職業背景的學位,為培養特定職業高層次專門人才而設置。
專業學位分為學士、碩士和博士三級,但大多隻設置碩士一級。各級專業學位與對應的我國現行各級學位處於同一層次。專業學位的名稱表示為“XX(職業領域)碩士(學士、博士)專業學位”。
另外,有的專業學位招生對於來自某些領域的學生有一定的招生額度限制,比如公共管理碩士,《關於2004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非政府部門人員的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該校當年錄取限額的20%
專業學位教育頒發何種證書
由於攻讀方式不同,大多數專業學位教育只授予學位證書,沒有學歷證書以下簡稱(“單證”),但也有例外,例如工商管理碩士、法律碩士、臨牀醫學碩士和博士、建築學學士和碩士等,存在既有學位證書,又有學歷證書的“雙證”情況。大體來説,“統考”生是“雙證”,“聯考”生是“單證”。  如今社會上常見的“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和研究生學位有何關係。  “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是一種非學歷教育,主要教授一些研究生專業核心課程,沒有入學考試,也沒有學歷證書,只頒發學位證書。

在職碩士研究生聯考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取消後,相關工作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招生。 [4]  [6] 

在職碩士研究生規定

凡是擁護我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學術水平或專業技術水平已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人員,可按有關規定,向學位授予單位申請碩士、博士學位。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學位實行逐級申請,即申請碩士學位必須有學士學位,申請博士學位必須有碩士學位者。
碩士學位的申請人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並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上做出成績。申請人應在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②最後學歷證明
③已發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
④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供的申請人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方面的材料(加印密封)。
學位授予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確定具有資格的申請人,按要求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包括對申請人學位論文水平、專業知識結構及水平以及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申請人應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課程考試、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在四年內未通過上述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申請人應在全部考試通過後的一年內提出學位論文,學位授予單位指定指導教師對申請人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論文答辯在申請人提交論文半年內公開進行,答辯未通過者,本次申請無效。
獨立設置的成人高等學校培養的本科畢業生和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分別由成人高校和自學考試辦公室向有權授予學士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主管學位工作的部門擇優推薦學位申請者,學校負責學士學位的授予工作。成人高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平均考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才有資格申請學士學位,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要對申請學位的畢業生按要求嚴格進行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受理。初審通過的成人本科畢業生,必須參加並通過由省教委組織的外語統考和由學校組織的“主幹課程”考試。外語專業本科畢業生必須參加第二外語考試。“主幹課程”包括一門基礎課,兩門專業課,由有關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參照學校全日制本科教學計劃、大綱的要求組織命題、考試。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初審通過者,不參加主幹課程考試,直接參加全省外語統考。非外語專業獲得國家承認的外語專業專科以上畢業證書或通過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者、外語專業獲第二外語專科以上畢業證書者,經批准可免試外語
2013年在職法律碩士考生已經進行復習的第二個階段,那麼在這個強化階段考生應如何對待呢,
第一、強化階段要確定複習目標
在職研考生在強化階段一定要先掌握基礎知識,之後要確定這個階段的短期目標,繼續強化《指南》的消化和吸收,同時也以通過渠道弄到輔導班的錄音幫助理解。注重細節和重難點的突破。這樣兩個月的時間計劃應該很充分了,應該可以收到比較好的果,可以用模擬提演練來檢驗自己的提高。
第二、強化階段的參考資料
法碩指南全稱為“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聯考考試指南”。這本書的內容涵蓋了法碩專業課考試的所有五門課程,初學的同學必須通過法碩指南快速掌握法律知識。書中內容總體變化不是很大,如果有最近兩年的,可以不買最新的。法碩指南只有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市面上有打着指南的旗號亂出書的現象,大家在買書的時候要認準出版社,
謹防上當受騙。
第三、強化階段考生應如何調整心態呢
相信在職考研的同學一定準備好了吃苦的勇氣了,開始可能還會堅持如果要幾個月如一日地看書那就未必啦,因此會很容易導致迷茫、懈怠和沒有信心的心態,記住這時候一定不能鬆氣,要和別人做做交流,千萬別鑽牛角尖,一定要學會堅持。即便最後失敗,也要學會對自己説!!“吾盡其志而力不達,無悔矣!”

在職碩士研究生常見問題

問題一: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包括哪些類別?
答覆:2011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招生類別:
(一)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包括法律碩士(J.M)、教育碩士(Ed.M)、工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農業推廣碩士(MAE)、獸醫碩士(VMM)、公共管理碩士(MPA)、公共衞生碩士(MPH)、軍事碩士、會計碩士(MPAcc)、體育碩士藝術碩士(MFA)、風景園林碩士(MLA)。
(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
問題二:GCT成績的有效期多長?
答覆:2010年GCT成績當年有效。
問題三: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各學位類別的報名條件、考試科目、考試大綱、招生院校及招生限額?
答覆: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各學位類別的報名條件、考試科目、考試大綱、招生院校及招生限額請見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在職聯考”欄目。
問題四: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報名方式及報名時間?
採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通過互聯網登錄有關省級學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網站,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考生網上報名成功,系統將自動生成《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樣表)。
考生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報名點照相、確認報名信息。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其符合報考有關學位類別的條件,供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審驗,同時現場打印資格審查表並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今後一律不得更改。
網上報名時間一般為7月上旬。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確定所轄考區網上報名具體時間和網址後,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學位中心”),由學位中心彙總後在學位中心網址公佈。
現場確認時間一般為7月中旬。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並在網上報名階段告知考生。
考生既可在招生單位所在地指定地點報名、考試,也可在考生工作地指定地點報名、考試。如招生單位有特殊要求,應按招生單位指定的地點報名考試。
問題五: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時間?
答覆: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的時間一般為每年10月最後一個週末。考生入場時將核驗准考證、身份證件。
問題六: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成績如何查詢?
答覆:考生考試成績清單于年底由學位中心下達至有關省級主管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同時,考生可通過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在職聯考”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學位中心不受理考生電話查詢成績業務。
如因各種原因考生無法通過網絡查詢個人成績,請考生向招生單位查詢。
問題七: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分數線如何確定?
答覆: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的錄取工作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錄取分數線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劃定,擇優錄取。考生可向招生單位諮詢詳細的錄取規定。
問題八: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成績如何複核?
答覆:要求複核考試成績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之前向所報考的招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由招生單位彙總後上報學位中心,逾期學位授予單位不再受理。複核工作結束後,將複核成績與原下達成績有異的考生成績通知其考試所在地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及相關招生單位,複核成績與原下達成績一致的考生成績不再重複下達。考生還可以通過短信方式申請成績複核,具體方法見成績查詢頁面。
問題九:成績單中百分位的含義是什麼?
答覆:百分位為不高於該考生總成績的考生人數佔全體考生的百分比。它代表了某考生考試成績在本次考試中的相對位次。例如,考生張三總成績為 260,百分位為72.4,表示在本次考試全體考生中有72.4%的考生總成績等於或低於張三的總成績(260分);有27.6%的考生成績高於張三的總成績。

在職碩士研究生申碩

考試範圍
五月同等學力申請碩士考試是在職人員獲取碩士學位的重要方法,2012年在職研究生同等學力申碩考試的政策有所變動,對考試年限進行了放寬,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重點給您介紹一下2012同等學力申碩考試範圍規定,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的主要語種為:英語、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
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均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且應試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學科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語種相同。
申請外國語專業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對於獲學士學位時為外國語專業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外國語專業的碩士學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外國語專業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規定的第二外國語語種相同。
在滿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報考其它語種的考生,由各省將報考人員名單、報考語種等彙總遞送“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考試辦法另行通知。
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組織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範圍: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有哲學、經濟學(含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生物學、歷史學、地理學、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築學、作物學臨牀醫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公共管理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等27個學科。在這些學科範圍內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除要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按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包括外國語)外,還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和相應學科的學科綜合水平考試且均達到合格分數線,方能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