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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组织

非官方协商性治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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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组织是存在于正式管理体系外的协商平台,以普林斯顿大学团体理事会(CPUC)为典型代表 [2]。该组织成立于1969年,作为大学各类成员(包括教师、学生、职员、校友等)参与学校管理的协商平台,其核心职能包括:参与大学决策讨论、制定行为规则、监督规则适用,并通过6个常设委员会(如执行委员会、权利和规则委员会等)运作。成员构成覆盖校内各群体,选举程序体现自主性(如教师代表由教师部差额选举,学生代表由学生会提名)。团体理事会不干预学术事务,但通过制度化设计(如章程修订、司法委员会监督)保障治理透明度和权力制衡。 [2]
成立时间
1969年 [2]
组织类型
非正式组织 [1]
核心职能
参与大学决策讨论、制定行为规则、监督规则适用 [2]
成员结构
教师/学生/职员/校友(普林斯顿大学团体理事会(CPUC)的成员构成) [2]
监督机制
团体理事会通过司法委员会监督 [2]

组织架构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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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6个常设委员会,如执行委员会、权利和规则委员会等 [2]

成员构成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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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差异化选举制度:
  • 教师代表由教师部差额选举产生
  • 学生代表由学生会提名
  • 职员和校友群体有固定席位配额 [2]

职能作用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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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决策参与:参与大学决策讨论(截至2022年仍保持该职能) [2]
  2. 2.
    权益维护:监督规则适用,保障成员合法权利 [2]
该组织通过每年修订章程(最近更新时间为2022年1月)确保制度适应性,其非强制性协商特征与正式管理机构形成互补,成员构成覆盖校内各群体,选举程序体现自主性,并通过6个常设委员会运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