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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綜合整治
鎖定
土地綜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為平台,推動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農業規模經營、人口集中居住、產業聚集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的一項系統工程。
土地綜合整治事關長遠、牽動全局,只有拓寬視野,整體謀劃,創新思路,統籌推進,才能實現“政府得土地、農民得實惠、城鄉得發展”。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不僅能促進耕地保護和土地集約節約,還能改善農村生態環境,為農業農村提供發展空間,助推鄉村振興,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最佳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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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土地綜合整治
- 所屬學科
- 土地資源管理
- 目 的
- 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土地綜合整治主要政策
自建房補貼額度:全鎮農村人均擁有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林盤地等)約0.2畝,扣除人均自建房用地約0.075畝(包括建房佔地30平方米和公用設施佔地20平方米),剩餘集體建設用地約0.125畝,按集體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15萬元/畝計,人均可獲得約1.5—2.0萬元的建房補貼(含宅基地整理復墾、權屬調整、規劃設計、工程監理等費用)。每户農户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林盤地等)面積,以國土部門核定,上報省廳審批為準。
自建房享受的配套政策:天然氣安裝費按優惠價2600元/户執行,自來水、電、光纖電視配套完善,集中安置區紅線範圍內基礎設施投入不超過10000元/人(含水、電、氣、路、排污、綠化和工具房、管理房的建設等),安置點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以鄉鎮為責任主體,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作為實施主體。
復墾和權屬調整:宅基地、林盤地的復墾費用在15萬元/畝的範圍內列支,由實施主體負責實施。農房建設完成後,《房屋所有權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要進行變更登記,復墾的土地權屬要調整到户,調整方案由村民自主討論決定,權屬調整完成後,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承包經營權應作變更登記。
安置點建設:農房建設按統規自建方式進行建設,安置點選址由村民自行討論商定,安置點要依託林盤、院落等非耕地進行建設,不能亂佔農用地。原則上安置點要集中80户村民以上,以村民自願參與、自主協商為原則,同村範圍之內各組村民可跨組建房,建房用地自行協調(不得以貨幣或租金方式調整)。安置點農房建設由專業設計單位進行統一規劃,合理規劃安排田、水、路、林等,規劃方案經村民同意後,及時上報規劃部門審批。
社會資金參與:社會資金也可參與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建新區和拆舊區在本村範圍內,投資主體可以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約定,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將建新區集體建設用地用於商業、旅遊、娛樂等開發建設,但不能用於商品房住宅開發。
按程序申報立項:由村民自願提出參與土地綜合整治的申請,經村委會彙總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向市國土部門提出立項申請,審批同意後即可實施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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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7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以自然資辦函〔2020〕1767號印發《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做好試點安排,確保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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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綜合整治三大工程
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三大工程:
三是交通工程,指修建農村小於4.5米,服務於生產和出行的農村及田間道路。
土地綜合整治四大好處
一、對農民而言,就是“三充分一持續”。
土地綜合整治五大條件
1、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必須堅持規劃先行。我區計劃用5-6年時間全面完成土地綜合整治工作,未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的區域不得開展土地綜合整治。
2、項目區不能選擇在一般農田區和基本農田範圍內。只能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範圍內開展土地綜合整治工作。
3、要明確建新區特別是農民集中居住區的點位和位置。並按發展性、多樣性、相融性、共享性的“四性”要求規劃建設農民集中居住區。建設用地整理中農户要自願同意開展搬遷。農民集中居住區規劃建設實施方案,要經區規委會初審後,報市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農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才能建設。
土地綜合整治七大步驟
1、調查摸底,徵求意願。深入村組、農户家中,通過召開村組幹部會、議事代表會、村民大會,廣泛徵求羣眾意見,宣傳土地綜合整治政策,對農村土地、人口、房屋、青苗、是否同意參與土地綜合整治等基本情況作一個全面摸底。完善村民申請參與程序。
2、制訂方案,立項報批。結合實際,科學制定方案,確定目標、原則、機制、安置補償辦法和實施步驟,做好資金測算,選定項目合作主,籌措前期資金。
3、登記測量,清算補償。項目立項批准後,組織專業測量隊伍,選派村組議事會代會和羣眾代表參與,逐組逐户按户籍進行登記、核實,對房屋及構築物、青苗及附着物進行測量、登記、簽字、確認、公示、複核,無誤後由鎮政府對房屋及建(構)築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開展清算補償。
5、充分社保、充分就業。完成農民變市民的户籍變更手續後,及時落實人員社保,作好有就業意願的全員統計摸底,抓好就業培訓,尋找就業崗位,引導幫助就業。
6、工程實施,復耕驗收。組織實施三大工程,將農房舊房拆除復耕,達到國土部門驗收要求。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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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然資源部關於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解讀 .自然資源部[引用日期2020-08-26]
- 2.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 .資源中國.2020-09-29[引用日期2020-09-29]
- 3. 土地綜合整治主要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13-11-27]
- 4. 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四大好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2011-04-12[引用日期2013-11-27]
- 5. 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五大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2011-04-12[引用日期2013-11-27]
- 6. 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七大工作步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2011-04-12[引用日期201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