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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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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發佈通知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20〕17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
為落實《自然資源部關於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194號),切實做好試點安排,確保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順利開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請各地按照以上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於2020年10月16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部生態修復司。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通知內容
一、突出特點,嚴格把關
為突出試點工作的典型示範效應,請各地對目前上報的試點進行進一步梳理。逐一明確試點區域的主要類型及特點、擬通過試點解決的主要問題等事項。具體可結合《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明確的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護、搬遷撤併等村莊類型,根據試點區域實際情況進行分析歸納並填表説明(格式見附件)。各類試點應具有典型示範作用,並且符合《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實施要點(試行)》相關要求,確保核心指標可實現,不出現負面清單規定的有關情形。
二、做好公示,接受監督
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社會各方高度關注。各地要充分考慮基層訴求,廣泛聽取羣眾意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對報部的試點名單及有關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重新排序後正式報部備案,並説明社會公示情況。
三、統籌協調,密切配合
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涉及多部門職責,需要各部門參與配合。各地要在省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釐清權責邊界,明確部門分工,加強協同配合,加快建章立制,強化監督管理,嚴格驗收評估,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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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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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2020-09-29[引用日期2020-09-29]
- 2.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 .資源中國.2020-09-29[引用日期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