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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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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印,又作四法本末、四憂檀那,佛教四法門為:一切事物皆無常(諸行無常); 一切情緒皆苦(諸漏皆苦); 一切事物皆無自性(諸法無我); 涅槃超越概念(涅槃寂靜)。
中文名
四法印
外文名
udana
又    作
四法本末
出    自
佛教

目錄

四法印史料記載

四法印,又作四法本末、四憂檀那(梵udana )。
四法印乃顯示諸法真理之四標印,可作為佛教特徵之四種法門。即:
一切行苦印
一切法無我印
涅槃寂滅印
增一阿含經卷十八,以四法印次第稱為四法本末,即:
一切諸行無常,稱為初法本末。
一切諸行苦,稱為第二法本末。
一切諸行無我,稱為第三法本末。
涅槃永寂,稱為第四法本末。
四法印:
一切存在都是暫時的,
一切暫時的存在都是各種條件和因緣構成的,合成的,
執着於建立在這之上的一切情感,感受,感知,色形,都是痛苦的(對五陰的執着)
超越一切,舍離一切,無執着於一切,包括涅槃這一概念本身也要被超越。
此外,於四法印再加一切法空印,則稱五法印。(《維摩經》捲上《弟子品》、《菩薩地持經》卷八、《法華經玄義》卷八上)
參閲三法印

四法印分類

四法印 四法印
法印可列舉出三種或四種。即三法印或四法印。四法印是(1)諸行無常,(2)諸法無我,(3)一切行苦,(4)涅槃寂靜。其中除去‘一切行苦’,則成為三法印。茲分釋如次∶
(1)諸行無常(sabbe san%kha^ra^ anicca^,ani-tya^ sarvasam%ska^ra^h!)
關於諸行的‘行’,是指一切生滅變化的現象,與‘有為’同義。所有的現象,都不曾有一瞬間的停止,無常生滅變化,這就是諸行無常。現象,包括物質與心,這常常是變化的。關於這點,自然科學也如此説。連昔日認為是固定不變的物質最低單位──原子,也不是不變的,它是以原子核為中心的電子、中子等等結合而成的運動體。物質可説是微粒子,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只是經常變化的能。這是眾人皆知的道理。而且這些原子複合而成的諸種物質,大至宇宙的天體為止,都有物理的、化學的好幾重變化,而不止息。此更加證明了佛教的諸行無常説是真理。
(2)諸法無我(sabbe dhamma^ anatta^,ana^t-manah! sarvadharma^h!)
諸法的法,是意指‘無我性的事物’,也可以單指‘事物’。但原始佛教中‘事物’只限於‘無我性的事物’,因此諸法與諸行一樣,是指一切現象。
無我亦稱非我、非身。所謂‘我’,已是五藴的和合體,或者不斷生滅的名色相續流。佛教根據緣起理論,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沒有獨立的、實在的自體,即沒有一個常一主宰的“自我”(靈魂)的存在。原始佛教在《相應部經典》中着重論述了佛教的無我論,如“無常是苦,是苦者皆無我”,“此形非自作,亦非他作,乃由因緣而生,因緣滅則滅”。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會自生,而是種種要素的集合體,不是固定不變的、單一的獨立體,而是種種要素剎那剎那依緣而生滅的。
一般人較容易接受諸行無常,但是,諸法無我則為外道所不承認,而是佛教所獨有的學説。釋尊當時的外道,都認為一切事物皆有不生不滅永遠存在的本體。此即是我(atman)。提到梵、提到我,都是指它。宇宙的實體稱為梵(brahman),個人的實體即為我。在佛教裏,它不能為人所認識,也無法證明其是否存在,故説是無記。又這些本體和實體,與我們的世界和現象界毫無關係,也無益於修行解脱,因此不應該將此當作問題來探討。佛教該討論的是‘非我’的現象界。在此意義上,諸法無我的法印,就被認為是佛教獨有的學説。
無我也譯作非我。大乘佛教興起後,使用‘空’(s/u^nya)與‘空性’(s/u^nyata^),比使用‘無我’的用語還多。‘無我’與‘空’是同義語。中國的禪宗亦用‘無’這個字,也是同樣的意思。空與無並不是意味虛無。佛教裏常常提到,有關説有論無的存在論與本體論,是佛教禁止探討的,佛教中所謂的空與無,並不含本體論的意義,而是指現象處於空與無的狀態。無我是表示一切現象在無我的狀態。也就是説,無我如前述的‘非我’。‘非我’即‘非我的狀態’。
無我與空是説諸法處於無我、空的狀態。這究竟是什麼涵義?事實上,它具有理論與實踐兩者之間的意義。
在理論上,無我與空,即無自性(nih!s-vabha^va),即無自己固定本體的性質。亦可説無固定性。{1}諸法並無不生不滅、固定的實體。所謂‘固定’,是與他人無關,孤立而獨立自存的意思。但社會人生的一切都與他人有關係,不是絕對、單一、孤立的存在。而一切皆與時間、空間,或其他事物有所關聯,是相對、相關的存在。{2}社會、人生也沒有固定的活動,而是有什麼條件就有什麼變化。它是隨着條件的變化,而逐漸地展開的。
其次,實踐上的無我與空,可分為無所得、無掛礙兩方面來説。{1}無所得(apra^pti),即無執着。我們對我、我所(自己與自己的所有物)有所執着,就認為它是固定常存的,又希望它是固定不變的。而所謂‘無所得’,即沒有我執與我所執,就是無我、空。{2}無掛礙(ana^varan!a),即無礙,也就是無障礙、封滯,而能自由自在地活動。此即指無所得無執着地進展完成的狀態。無執着則能如法而自由自在活動。孔子所説‘從心所欲不逾矩’,也就是無礙自在的無我與空。佛教的理想,在於完成人格,得到日常生活中一切的無礙自在。説佛遊戲三界,也就是指這種境界。
無我與空,是使自己處在空的狀態,因此,其中也就不會有以自己為中心的貪慾,不會亂嚇唬人、嫌惡人、諂媚人、對人擺架子,也不會輕蔑、怨恨、嫉妒或羨慕別人。時常會站在他人的立場、全體的立場正確地考慮後才行動,也不會騷擾旁人。同時,對人與動物都懷有慈悲憐愍的心。沒有自他的對立,就能擴大的包容別人。無我,終究成了大我。
以上是對無我與空的考察,但理論上,無我是正確、如實地看社會與人生,這可説是‘緣起’與‘諸法實相’的同義語。實踐的無我,是指達到最完美、最充實的人生活動。理論上的無我與空,是實踐無我與空的基礎。佛教最後的目的,就是體驗實踐的無我與空。《般若心經》上所説的‘五藴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空,就是意指理論上、實踐上的空與無我。
(3)涅槃寂靜(santam% nibba^nam%,s/a^ntamnirva^n!am)
涅槃意指‘吹滅’或‘吹滅的狀態’。涅槃即是吹滅煩惱之火。原始經典曾將涅槃的定義説明如下∶‘所有的貪慾滅盡、嗔恚滅盡、愚痴滅盡,此即稱為涅槃。’所謂涅槃寂靜,即是達到無苦安穩的理想境地。
西洋學者之間,對於涅槃的含意,長期以來,有種種爭論。譬如涅槃可説成‘滅’,也可指佛陀肉體的死滅。説佛死為入滅,談入滅的經典為《涅槃經》,而關於入滅的涅槃像、涅槃圖、涅槃會,這些涅槃語都與佛的逝世有關。但這‘滅’是般涅槃(parinirva^n!a,pa-rinibba^na,圓寂)的略稱,也就是指完全的涅槃,即‘無餘涅槃’。
到了部派佛教,將涅槃分為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兩種。有餘涅槃是説雖然斷絕一切煩惱且超脱生死,但過去業的果報(即肉體)仍做為餘依而殘存下來。因此,還不可説是完全涅槃。另一方面,無餘涅槃是斷絕了一切煩惱,也斷絕了餘依的肉體,亦即完全的涅槃,如佛的入滅。般涅槃是完全涅槃。而有餘、無餘的思想是受到了耆那教等外教的影響,也加入了存在論的見解,這是佛教本來所沒有的。
到了大乘佛教,前面的二種涅槃又加入了自性清淨涅槃與無住處涅槃,成為四種涅槃。心性即佛性,本來是清淨的,具有常、樂、我、淨的涅槃性質,此佛性即為自性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即指‘因大智故,不住生死,大悲故,不住涅槃’,也就是不住生死與涅槃,無執着、無住着的真實涅槃。佛的涅槃狀態一定也是如此。(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十二章第一節(摘錄)

四法印教義

三法印,為佛法的重要教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來衡量。若與此三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説的,也不是了義法。反之,若與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説,也可認為是佛法。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證實為究竟正確的;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所以稱為法印。三法印的名稱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也有於諸行無常下,加‘諸受皆苦’一句,這就成為四法印了。苦,是覺者對於有情世間的價值判斷,僅是諸行無常印中的含義之一,從事理的真相説,三法印就足夠了。三法印,是於同一緣起法中體悟有此三性,無論學者的漸入、頓入,三法印有着深切的關聯,不能機械的分割。佛常這樣的問比丘們∶比丘!五藴等是無常否?答∶是無常。無常的是苦否?答∶是苦。若是無常苦變易法,是我我所否?比丘答∶非我我所。佛即告訴他説∶比丘!所以這樣的觀察無常、無我,即得解脱。依這類的經文,可見三者是相關而貫通的。三印中的涅槃寂靜,即是解脱,也即是空。佛曾這樣説∶‘諸行空,常空,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法性自爾。’一切有為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空寂的,所以是無常的、無我,所以能實現涅槃。這從緣起的空義而開顯,所以經中常説‘空相應緣起’。緣起本是開顯空義的,觀察緣起,悟到它的必然理性,歸於空寂,這是佛陀宣説緣起的方法與目的。
佛説三法印,是從有情自身説,有情是無常、無我、空寂的。印度傳統的、新起的宗教,每以為生死五藴身中,或離五藴身以外,有常住真我。佛以為有情是緣起的有情,依緣起説,不能不是無常、無我的。無常即是變化不居,換言之,即是生而必滅的。一般人以環境的適意為快樂,或以保持心境平和的不苦不樂為安穩。依佛的慧觀,這也是苦的。此苦,不是憂愁等苦,是無常義。一切的快樂安穩都在不斷的變化;如意稱心,平安恬適,都不是一得永得而可以悠久的,是終歸於滅壞的。無論怎樣的安適,都向此目標前進。有生必有死,有壯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給以‘無常故苦’的判定。婆羅門所説的常我,是妙樂的。佛反對他,一切無不在變化無常過程中,那還有什麼究竟圓滿妙樂可説?所以説無常故苦。佛説苦就是無我,這因為我是主宰義,對周圍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才可以名為我。但有情依藴、界、處諸法而立,是變化無常的,無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還能説是我嗎?佛法説∶正因為有情倒執有我,所以起惑造業,流轉不息,我執即是流轉動亂的根源。如悟解無我,沒有了這動亂的因,即惑、業不起,當下能正覺諸法實相,一切即是寂靜涅槃。佛陀依有情而説此三法印,如論到對有情存在的世間,這或是所依的五藴,或是所住的器界,這一切也是無常的。世間確是無常的,但如説‘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即有點不適合。如這枝粉筆,説它是無常,當然是對的;但説它是苦,是無我,那就欠當了。粉筆是無情的,根本不會有領受,即無所謂苦不苦。沒有苦不苦或自由不自由,也不會執着為我。不是我,也不需要説無我。所以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依有情而説。如擴充三法印而應用到一切,那就如大乘所説的‘無常故(無我)空’了。空是無自性的意思,一切法的本性如此,從眾緣生而沒有自性,即沒有常住性、獨存性、實有性,一切是法法平等的空寂性,這空性,經中也稱為法無我。此法無我的我,與有情執我的我略略不同。實在的、常住的、獨存的,這個我的定義是同的;但有情所執自我,即在此意義上,附入意志的自由性,這即不同。從實在、常在、獨存的意義説,有情是無我空的,諸法也是無我空的。本性空寂,也即是涅槃。這樣,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印,遍通一切,為有情與世間的真理。
佛説三法印,是非常善巧的,同一命題而作兩方面解説,既是事物的真相──普遍理性,也就是實踐的過程。這三者的深義,本是同樣的,每一法印能開顯正覺的內容,即每一法印能離執證真。依無常門而悟入的,即無願解脱門;依無我而悟入的,即空解脱門;依涅槃寂滅而悟入的,即無相解脱門。由於有情的根性不同,所以或説此,或説彼,或説二印,或説三印。如完備三法印,依聲聞常道説,即先觀無常,由無常而觀無我,由無我而到涅槃,為修行的次第過程。如經中常説∶厭、離欲、解脱,這即是依三法印修行的次第。觀諸行無常,即能厭患世間而求出離;能厭苦,即能通達無我,無我我所執,即離一切愛慾;離欲即離一切煩惱,所以能得涅槃解脱。這可見三法印的教説,是將諸法的真相與修行的歷程,主觀與客觀,事實與價值,一切都綜合而統一了。這是佛陀唯一的希有教法!龍樹在《大智度論》裏説∶無常為空門,空為無生門,這也是合於三法印次第的,他所説的空,即是無我;無生即是涅槃的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