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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
(一個梵語)
鎖定
唯識是一個梵語 (Vijñāptimātratāsiddhi),音譯毗若底摩坦喇多,梵語倒置,稱為識唯,漢土譯為唯識。
- 中文名
- 唯識
- 外文名
- Vijñāptimātratāsiddhi
- 別 名
- 識唯
- 音 譯
- 毗若底摩坦喇多
唯識影響及應用
唯識中國
唯識唯識論
唯識的認識論,就是由識分成“見分”(認識的主體,亦即認識的能力或作用)及“相分”(認識的客體,亦即反映在主觀上被認識的形相),然後由見分去認識相分。此時的經驗,可以給阿賴耶識造成新的印象,形成新的種子。世界萬物只是阿賴耶識內藏的自性各別的諸法名言種子的顯現,故説境依識起,唯識無境。
唯識佛教
大乘佛教瑜伽行派重要術語之一。意謂世界一切現象都是心識所變現,心外無獨立的客觀存在。亦稱“唯識無境”。這種觀點認為有情的“識”可分為八種:前五識,謂能了別外界對象的眼、耳、鼻、舌、身等識;第六識,謂有想象、思考等統覺作用的意識;第七識,謂作為潛在的自我意識的末那識;第八識,謂作為前七識的根本及核心的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內藏着被命名為種子的能產生世界各種現象的精神因素,故又稱為“藏識”或“種子識”。從阿賴耶識能維持種子及身心器官這一方面説,又被稱為“執持識”。“唯識無境”是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宗教理論與宗教實踐的基石,也是中國佛教地論學派,攝論學派以及法相宗的基本觀點。
唯識《唯識二十論》
世親,又作天親,梵語婆藪槃豆,北印度犍陀羅人。古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的創始人之一。與兄無著依於有部出家,無著直入大乘,世親卻入經量部,立志改善有部教義,入迦濕彌羅國研究《大毘婆沙論》。歸國後,講《毘婆沙》,並作《俱舍論》。
師初抨擊大乘非佛説,後來由於無著的指點,方才大悟大乘之理,歸信大乘,研究大乘經教,弘揚大乘要義,著述甚多,有「千部論主」之稱,如《攝大乘論釋》、《十地經論》、《唯識二十論》、《三十唯識論頌》、《大乘百法明門論》等,都是有名之作。
玄奘大師,唐代河南偃師人,俗姓陳,名褘。我國四大翻譯家之一,法相唯識宗的創始人。十三歲入洛陽淨土寺出家,後因諸師所講經論各有不同,經典中之義理亦有隱晦之處,乃於貞觀三年(629)孤身涉險,備嘗艱辛,西行求法。貞觀七年到印度,入那爛陀寺,以戒賢為師,學《瑜伽論》等。貞觀十九年歸至長安,請回梵文原典六五七部,奉敕於弘福寺翻譯,主持譯事二十年,譯出經論七十五部,凡一三三五卷,《二十唯識》、《三十唯識》即是其中之一。
唯識的學統,發端於彌勒,集大成於護法。然護法的學統不行於印度,由勝軍論師傳至玄奘,獨盛行於中國。
唯識家主張一切諸法無有實體,其所以有法相的顯現和作用的成就,都是由於有情心識所建立,離識變現之外,無有任何實在,所以稱為唯識。又本論體裁取偈頌方式,每頌四句,每句五字,總舉二十一頌,就之而詮釋其義,最後一頌是用為結嘆,並不説理,因此雖有二十一,只算二十,因之名為二十論。
唯識造論因緣
1.令法久住,利益有情。
2.令知第三時教,契會中道。
3.為破除外道邪師等的無知邪知,遮種種異執,令於唯識深妙義理中得如實解。
唯識內容組織
窺基大師將本論二十頌分為七大文:
2.第十五─十六前半頌:釋小乘以現量證境有,返破憶持執。
3.第十六頌後半頌:釋小乘外道以夢例覺時,應知境無失。
4.第十七前半頌:釋外難二識成決定,外境非無失。
5.第十七後半頌:解外難夢覺心無異,造行果差失。
6.第十八─十九頌:釋外難無境、殺等無,返誥他宗失。
7.第二十頌:釋外難不照他心智,識不成失。
唯識唯識七難
本論設七難,安立大乘三界唯識義。此七難概述如下:
2.聖教相違難:外人問,若言一切皆是唯識,無心外實境,佛陀何故説有十二處?論主揭佛説色等十處的密意。外人又問,佛説十二處對聞者有何利益?論主答以佛陀建立十二處,以破眾生我執,使學者悟入人無我,也就是數取趣無我的道理。
3.現量違宗難:外人問,色等外境,分明五識現量所證,何故撥無?論主以夢喻現前境界,解釋現覺證境無一屬實,並説明憶念並非實境,未醒不知是夢。
5.夢作不受難:外人問,現前境如同夢境,何以醒時造善惡業會得到苦樂果報,夢中一樣的造善惡業,何以獨無果報?論主答以夢中能造的心已被睡眠所損壞,不能自主,所以夢時與覺時造業所得的果報就不相同。
6.殺生無罪難:外人問,若唯有識,而無身語業等,豬羊等畜生如何被他殺?若豬羊等畜生的死不由他殺,屠宰的人也就沒有殺生罪。論主謂殺生罪完全是由於雙方心識所交織而成,並非實有身命可殺,所以看似由外境所形成,實則仍攝歸唯識。
本論的漢譯本,除玄奘大師的《唯識二十論》外,另有二異本:
2.北魏菩提流支譯《大乘楞伽經唯識論》一卷,又稱《破色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