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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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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誡》是東漢班昭撰寫的一篇教導自家女性做人道理的家訓 [11] 是她以自己的切身經歷對家中即嫁女子們的告誡, [6]  創作時間始於永初四年(110年)十月,終於永初六年(112年)。 [1] 
《女誡》的創作,源於班昭從姑祖母班婕妤的人生經歷中看到女人“柔順”、“敬慎”的成功之道。在班昭看來,班婕妤是整個班氏家族的驕傲,也是班氏後代女性學習的典範,因而促使她寫《女誡》教育女兒們,其目的是想讓女兒們能學到班婕妤的這些優秀品德。 [9] 
班昭在《女誡》中曾引用《女憲》,只是該文久已失傳,不知其詳。班昭所講的女子道德規範,有很多類似內容在秦代簡牘著作《教女》中可以看到。 [3] 
《女誡》正文由七部分組成,即《卑弱》、《夫婦》、《敬順》、《婦行》、《專心》、《曲從》與《和叔妹》七篇。該書論述了女子在“夫家”需要處理好的三大“關係”,即對丈夫的敬順,對舅姑的曲從和對叔妹的和順。
作品名稱
女誡
外文名
Nvjie
作品別名
-
作    者
班昭
創作年代
東漢
作品出處
女誡
文學體裁
散文
類    別
私書
包    括
《卑弱》《夫婦》《敬順》《婦行》《專心》《曲從》《和叔妹》
地    位
此書為"女四書"之首
作    用
民國初期及以前幾乎所有讀書的女孩子的啓蒙讀物
內    容
東漢班昭撰寫的一篇教導曹家女性做人道理的私書 [2] 
出版社
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1996年

女誡原文

鄙人愚闇,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母,傅母也。師,女師也。左傳魯襄公三十年曰:宋伯姬卒,待姆也。毛詩周南葛覃曰:言告師氏,言告言歸),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曹壽,即曹世叔,班昭之丈夫),於今四十餘載矣。戰戰兢兢,常懼絀辱,以增父母之羞(七去或七出),以益中外之累。夙夜劬心,勤不告勞,而今而後,乃知免耳。吾性疏頑,教道無素,恆恐子谷(曹成,字子谷,班昭之子),負辱清朝。聖恩橫加,猥賜金紫,實非鄙人庶幾所望也。男能自謀矣,吾不復以為憂也。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它門,取恥宗族。吾今疾在沈滯,性命無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悵。間作《女誡》七章,願諸女各寫一通,庶有補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勖勉之!
卑弱第一。古者生女三日,卧之牀下,弄之瓦磚,而齋告焉(詩小雅斯干曰: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弄之瓦。毛萇注云:瓦,紡塼也。鄭玄箋雲:卧之於地,卑之也。紡塼,習其所有事也)。卧之牀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磚,明其習勞,主執勤也。齋告先君,明當主繼祭祀也(即婆家的生辰忌日之類,需要謹記)。三者蓋女人之常道,禮法之典教矣。謙讓恭敬,先人後己,有善莫名,有惡莫辭,忍辱含垢,常若畏懼,是謂卑弱下人也。晚寢早作,勿憚夙夜,執務私事,不辭劇易,所作必成,手跡整理,是謂執勤也。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靜自守,無好戲笑,潔齊酒食(齊音齋),以供祖宗,是謂繼祭祀也。三者苟備,而患名稱之不聞,黜辱之在身,未之見也。三者苟失之,何名稱之可聞,黜辱之可遠哉!
夫婦第二。夫婦之道,參配陰陽,通達神明,信天地之弘義,人倫之大節也。是以《禮》貴男女之際,《詩》者《關雎》之義。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賢,則無以御婦;婦不賢,則無以事夫。夫不御婦,則威儀廢缺;婦不事夫,則義理墮闕。方斯二事,其用一也。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婦之不可不御,威儀之不可不整,故訓其男,檢以書傳。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禮義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於彼此之數乎(數,道也,董仲舒春秋繁露:聖者法天,賢者法聖,此其大數也。得大數而治,失大數而亂,此治亂之分也)!《禮》,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至於學矣。獨不可依此以為則哉!
敬慎第三。陰陽殊性,男女異行。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男以強為貴,女以弱為美。故鄙諺有云:“生男如狼,猶恐其尪(音汪,矮小,或今之腦癱小兒麻痹之類);生女如鼠,猶恐其虎”。然則修身莫若敬,避強莫若順。故曰:敬順之道,婦人之大禮也。夫敬非它,持久之謂也;夫順非它,寬裕之謂也。持久者,知止足也;寬裕者,尚恭下也。夫婦之好,終身不離。房室周旋,遂生媟黷(音褻瀆)。媟黷既生,語言過矣。語言既過,縱恣必作。縱恣既作,則侮夫之心生矣。此由於不知止足者也。夫事有曲直,言有是非。直者不能不爭,曲者不能不訟。訟爭既施,則有忿怒之事矣。此由於不尚恭下者也。侮夫不節,譴呵從之;忿怒不止,楚撻從之(楚,荊棘也,鞭打之用)。夫為夫婦者,義以和親,恩以好合,楚撻既行,何義之存?譴呵既宣,何恩之有?恩義俱廢,夫婦離矣(心離也)。
婦行第四。女有四行,一曰婦德,二曰婦言,三曰婦容,四曰婦功。夫雲婦德,不必才明絕異也;婦言,不必辯口利辭也;婦容,不必顏色美麗也;婦功,不必工巧過人也。清閒貞靜,守節整齊,行己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擇辭而説,不道惡語,時然後言,不厭於人,是謂婦言。盥浣塵穢,服飾鮮潔,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謂婦容。專心紡績,不好戲笑,潔齊酒食(齊音齋),以奉賓客,是謂婦功。此四者,女人之大德,而不可乏之者也。然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古人有言:“仁遠乎哉?我欲仁,而仁斯至矣”(論語述而第七)。此之謂也。
專心第五。《禮》,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離也。行違神祇,天則罰之;禮義有愆,夫則薄之。故《女憲》曰:“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由斯言之,夫不可不求其心。然所求者,亦非謂佞媚苟親也,固莫若專心正色。禮義居潔,耳無塗聽(塗音塗),目無邪視,出無冶容(周易繫辭雲:冶容誨淫,慢藏誨盜),入無廢飾,無聚會羣輩,無看視門户(俗語“倚門子”,即倚靠在門旁,向外張望),此則謂專心正色矣。若夫動靜輕脱,視聽陝輸,入則亂髮壞形,出則窈窕作態,説所不當道,觀所不當視,此謂不能專心正色矣。
曲從第六。夫“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欲人定志專心之言也。舅姑之心,豈當可失哉?物有以恩自離者,亦有以義自破者也。夫雖雲愛,舅姑雲非,此所謂以義自破者也。然則舅姑之心奈何?固莫尚於曲從矣。姑雲不爾而是,固宜從令;姑云爾而非,猶宜順命。勿得違戾是非,爭分曲直。此則所謂曲從矣。故《女憲》曰:“婦如影響,焉不可賞!”
叔妹第七。婦人之得意於夫主,由舅姑之愛已也;舅姑之愛已,由叔妹之譽已也。由此言之,我臧否譽毀,一由叔妹,叔妹之心,復不可失也。皆莫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親,其蔽也哉!自非聖人,鮮能無過!故顏子貴於能改,仲尼嘉其不貳,而況婦人者也!雖以賢女之行,聰哲之性,其能備乎!是故室人和則謗掩,外內離則惡揚。此必然之勢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此之謂也。夫嫂妹者,體敵而尊,恩疏而義親。若淑媛謙順之人,則能依義以篤好,崇恩以結援,使徽美顯章,而瑕過隱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聲譽曜於邑鄰,休光延於父母。若夫蠢愚之人,於嫂則託名以自高,於妹則因寵以驕盈。驕盈既施,何和之有!恩義既乖,何譽之臻!是以美隱而過宣,姑忿而夫愠,毀訾佈於中外,恥辱集於厥身,進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斯乃榮辱之本,而顯否之基也。可不慎哉!然則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謙順矣。謙則德之柄,順則婦之行。凡斯二者,足以和矣。《詩》雲:“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其斯之謂也。

女誡譯文

在下愚昧,接受能力不靈敏,之所以能得到先夫的寵愛,是依賴於母親、師傅的教育訓授。從十四歲時嫁入曹家,到現今已有四十多年了。戰戰兢兢,時常害怕有什麼做得不足的地方而被婆家趕出門,並且使自己的父母為此增添羞辱,使家裏家外增添憂患。早晚勞苦,辛勤而不求功勞,我的品性粗心頑劣,哪懂得教導之方,常害怕孩子們不爭氣,辱沒了家族的名聲。聖恩宏大,大量的金銀,華貴的服飾賞賜於我,實非在下所希望得到的。家裏的男孩能自食其力,我不再為之憂慮。但是家中的女孩子們正當是到了該出嫁的時候,而沒有受過好的教誨的影響,不懂得婦女的禮儀,恐怕會令未來的夫家失面子,辱沒了宗族。我現在身患疾病,性命無常,想想你們這些女孩子,每每因此令我發愁。閒暇時作《女誡》七章,願女孩子們各自抄寫一遍,但願對你們有所幫助。唉,我將離去,你們勉勵吧!
卑弱第一。古時,女孩子出生多月後,就讓她躺在牀下,將織布用的紡錘作為玩具,並將生女之事齋告宗廟。睡在牀下,以表明她的卑弱,地位低下。給她瓦磚,以表明女子應當親自勞作不辭辛苦,齋告先祖,以表明她要準備酒食幫夫君祭祀。三者都是女人的尋常道理,禮法的經典教訓。謙虛忍讓,待人恭敬。好事先人後己。做了善事不聲張,做了錯事不推脱。忍辱負重,常表現出畏懼。這就是所謂的謙卑對待他人。晚睡早起勞作,不嫌早晚勞苦。親自操持料理家務,不挑剔勞作的繁重或簡易,做事有始有終,這些都是勤勞的表現。面容端莊品行端正,以服事夫君,清靜自重。不喜好戲笑玩鬧,備以潔淨的酒食,用以祭祀祖宗。這是所謂的祭祀啊。如果這三條都具備,卻還憂慮好名聲不傳揚,身上揹負別人的誤解和屈辱,這是從來沒有聽説過的事。如果這三條都沒有做到,哪裏還有什麼好名聲。
夫婦第二。夫婦之道,有陰陽參配的道理,通達於天地萬物神明之間,包含了天地間的大義,人倫的大節。這就是為何《禮記》注重男女之間的關係,《詩經》編著《關雎》的道理了。由這些言論看來,不能不重視。丈夫要是沒有賢德品行,則無法駕馭領導妻子,妻子要是不賢惠,則無法事奉丈夫。丈夫駕馭不了妻子,就失去了威嚴,妻子事奉不了丈夫,就失去了道義。剛才所説的這兩件事,它的作用是一樣的。觀察現在的君子,只知妻子婦女不可以不駕馭,威儀不可以不整頓,所以注重男子的教育。殊不知丈夫是主人何以不侍奉。禮和義不可以不存在啊。但光教育男的不教育女的,不也是掩蓋彼此的禮數嗎?《禮記》八歲開始教的書,十五歲學成。不可以只依據這些為準則!
敬慎第三。陰陽不同性,陽以剛為德,而陰以柔為用。男女品行相異。男子以剛強為貴,女子以柔弱為美。所以諺語説:“生男如狼,還害怕他懦弱;生女如鼠,還害怕她像老虎般兇猛。”然而修身不過一個敬字,而避強不過一個順字,以敬來修身,以順來避強,女子的敬、順之道,這是婦人的大禮。那麼敬不是別的,敬是一種持久恭敬的態度。順不是別的,是寬和、寬裕。持久,就是知足;寬裕,就是要謙恭。夫婦之間過於親密,終生不分離,在室內周旋,這樣時間長了,容易產生輕薄怠慢。這樣的事一發生,言語就會過分了,放縱恣肆就會產生侮辱丈夫的想法,這是因為不知道適可而止的道理啊!事有曲直,言有是非,直的不可能不爭論,曲的不可能不辯駁,爭論辯駁一產生,就會有憤怒。這是因為不知道恭順、地位低下的原因啊!侮辱丈夫不節制,就會緊接著有譴責呵斥,憤怒的情緒不停止,就會有鞭打杖擊。作為夫妻本應以禮義相互親善和睦,以恩愛相互親密合作。鞭打杖擊,哪裏有什麼禮義存在;譴責呵斥,哪裏有恩愛存在。禮義恩愛都沒有了,夫妻也就要分離了。
婦行第四。女子有四行,一是婦德,二是婦言,三是婦容,四是婦功。那麼婦德,不一定要聰明絕頂;婦言不一定要伶牙俐齒;婦容不一定要打扮得鮮豔美麗;婦功不一定要技藝精巧過人。嫺靜貞節,能謹守節操,有羞恥之心,舉止言行都有規矩,這就是婦德。言辭和內容都要有所選擇,不説惡劣粗俗的語言。説話選擇時機而説,以免引起他人的反感。污穢骯髒的衣服,及時地清洗乾淨,把衣服晾曬得整齊。按時洗澡沐浴,身體保持乾淨,不存污垢,着裝打扮得體,這是所謂的婦容。專心紡紗織布,不喜歡戲笑打鬧,能做好可口的酒菜,用來招待賓客,這是婦功。此四項,是女人的大德,而不能缺少的啊。然而只要有心,做起來還是很簡單的。古人説:“仁遠乎哉?我欲仁而仁斯至矣。”就是説的這個道理。
專心第五。《禮記》説,男子有再娶的道理,女子沒有適二夫的道理。所以説,丈夫是妻子的天。天是無法逃離的,所以丈夫也是不能離開的。你的行為要是違背神祇,上天就會懲罰你。你的禮義沒有做到,丈夫就會怠慢你。所以《女憲》説:“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要得到丈夫發自內心的尊重與信賴,妻子莫過於專心正色。守禮義,存純潔,耳朵不聽不該聽到的言語,目不邪視,出門不能打扮得很妖豔,在家不能穿得太隨便。不和品行不好的人來往,不要只看重門第。這就是所謂的專心正色了。如果行為舉止輕浮,目光和神情遊移不定。在家披頭散髮,出門就濃妝豔抹,説不恰當的話,看不該看的事物。這就是所謂的不能專心正色。
曲從第六。説“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這是想要人安定心志,專一不二的言論啊。公婆的心是不可以失掉的。事物有因為恩惠而自我離棄的,也有因為道義而自我毀壞的。丈夫對你雖然憐愛,可公婆卻不一定喜歡你,這就是所謂的因道義而對夫妻關係的深重傷害。但公婆的心意就是如此,你奈何不了,所以只能選擇逆來順受。婆婆不説你的好,你最好聽從;婆婆説你的不好,你更要順着,千萬不要爭辯對錯,爭強好勝。這就是曲從。所以《女憲》説:“婦如影響,焉不可賞!”
叔妹第七。婦女能得到丈夫的鐘意,是因為公婆對你的愛,公婆疼愛你,是由於小叔子小姑子對你的喜愛,由此推論,對自己的肯定或否定,推從或詆譭,全在於小叔子小姑子。他們的心喪失了就不可再得到了。都知道小叔子小姑子的心不可喪失,要像親兄妹一樣和睦相處,即使是相處不好也沒有辦法。自己並非聖人,哪能沒有過錯!從前顏子貴在有錯就改,所以孔子誇他為人能始終如一,更何況女人呢。即使具備了賢惠的品行,敏鋭的天賦,就能説不會犯錯了嗎!所以説家人和氣才可以遮掩家醜外姓內姓相離則會家醜外揚。這是一定會出現的狀況啊。《易經》説:“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説的就是這個道理。丈夫的兄嫂弟妹,雖和自己沒有血緣之親,但卻有深厚的親緣和情義,應該尊重他們。謙虛柔順的好女子,一定能和婆家的親人和睦相處。倘若你是個賢淑謙遜之人,就能依靠道義而和好,推從恩義而互施援手,有些許美德就能彰顯出來,而一點不好的地方就可以遮掩掉。公婆都稱讚你,丈夫更會嘉獎贊美你,這樣就會好名聲傳於鄰里之間了,父母也會感到光彩。如果你是個愚蠢的人,當着兄嫂自恃清高,對着小姑子持寵示驕,這樣做,哪還有和睦!恩義都沒有了,哪還有什麼美譽可傳!所以説沒有了美德,缺點就會顯現。婆婆憤怒則丈夫就會憋屈,使自己名譽受損,羞恥、侮辱都歸於一身。繼續這樣,就會給父母增添羞恥,離開就會增添丈夫的負擔。這是榮辱的根本,並且是好壞劃分的基本點,不能掉以輕心。然而要得到小叔子小姑子的心,最重要的就是要謙順。“謙”是婦德的根本,“順”是婦女的行為準則。這兩條做好了,就足以家庭和睦。《詩經》説:“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就是這個道理。

女誡評價

《女誡》問世後,一方面受到明智之士的批判,如班昭的小姑“曹豐生,亦有才惠,為書以難之,辭有可觀”;另一方面,也被歷代封建統治者用作迫使女性依附男性的枷鎖。後世的女訓或訓女著作,如唐代宋若莘的《女論語》、明成祖徐皇后的《內訓》、明代王劉氏的《女範捷錄》以及清代的《閨訓千字史》《改良女兒經》等,無不受《女誡》的影響。應該説,《女誡》在中國歷史上起的消極作用是十分明顯的,簡直是一篇男子壓迫婦女的宣言書,班昭也因而被封建統治者推崇為“女聖人”。
不過,《女誡》中有些內容卻不乏積極價值。比如主張男女都有受教育的平等權利,婦女要注意修身;婦德要“行己有恥”;婦言要“擇辭而説,不道惡語,時然後言,不厭於人”;婦容要“盥浣塵穢,服飾鮮潔,沐浴以時,身不垢辱”;婦行要“專心紡織,潔齊酒食,以奉賓客”等等,都包含有一些合理的因素,可以批判地繼承、借鑑。 [4] 
《女誡》在古代是女子教育的楷模,在近代,《女誡》是男尊女卑禍首,被視為班昭的罪責。譬如女子教育開始在中國創興之時,班昭的《女誡》重新被闡釋,上海愛國女學校倫理教習葉瀚(浩吾)便曾在課堂上向學生宣講:“……中國之《女誡》、《女四書》,即教成女子倚賴幼稚、卑屈之男子之法之教科書也。對幼稚之人而更自屈於幼稚,對卑屈之人而更自守其卑屈,則中國女子之人格甚可想見矣。”
1898年,晚清人吳芙讚譽“曹大家是女人當中的孔夫子”,而到1907年,何震則貶斥班昭為“女子之大賊”。還有人説班昭所鼓吹的封建道德教條,對於壓抑女性的思想,它是很徹底的。更由於出自於班昭之手,所以影響極大,幾乎影響了中國近二千年的女性觀,客觀上起了極其反動的作用。因此五四時期倡導女性解放的人們竭力非議《女誡》,那時候是政治的需要。

女誡創作時間

關於《女誡》的創作時間,一般認為是始於永初四年(110)十月,終於永初六年(112)。 [1] 
  1. 班昭在《女誡》中説道:‘恆恐子谷負辱清朝。聖恩橫加,猥賜金紫。’“金紫”的意思是金印紫綬,東漢建武元年規定只有封侯者可以享用金印紫綬,因此女誡必定作於班昭兒子封侯之後,《後漢書》記載:‘鄧太后臨朝,與聞政事。以出入之勤,特封子成關內侯。 ’班昭之子封侯在鄧太后臨朝之後,則《女誡》創作時間亦應在鄧太后臨朝之後。
  2. 范曄的《後漢書·列女傳·曹世叔妻》一文,根據班昭的生平行狀,按照時間發展的順序來記敍班昭的一生:“永初中, 太后兄大將軍鄧騭以母憂,上書乞身,太后不欲許,以問昭。 ……作《女誡》七篇,有助內訓。……馬融善之,令妻女習焉。”我國的史書都是按照 “系日月而為次, 列時歲以相續”的順序進行編排的。 它以人物為綱,以時間為緯,按照年、月、日的發展而有次序地記載史事。在《後漢書》中,范曄把班昭寫《女誡》一事放在鄧綏母親新野君去世、鄧騭回去丁憂一事的後面,和馬融進入東觀之前。由此可以斷定《女誡》的寫作時間居於這兩者之間。新野君的去世時間為永初四年(110)冬天十月,那麼班昭《女誡》的創作時間也當在此月或之後。
  3. 班昭大約生於建武二十五年(49年),而班昭在女誡序言中提到自己“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於今四十餘歲載。 ”“四十餘”的時間段為四十一至四十九,因此可推出班昭作此文時年齡在五十四歲至六十三歲之間,即永元十六年至永初六年之間。而《女誡》寫成之後,“馬融善之,令妻女習焉”。 而馬融在“(永初)四年,拜為校書郎中,詣東觀典校秘書”,即在永初四年,他進入東觀,這也與班昭創作《女誡》始於永初四年相印證。《女誡》共有七篇組成,寄託着班昭對家中即將出嫁女兒們的厚望,每一個字都凝聚着她的良苦用心,是需要時間打磨的,而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班昭六十三歲時,即永初六年完成《女誡》的可能性較強。
綜上,班昭《女誡》的創作時間,始於永初四年十月,終於永初六年相對合理一些。” [2] 

女誡寫作原因

女誡儒學影響

班昭受到了泛儒時代和儒學世家的影響,自人類進入父系社會以來,女子的固有優勢地位喪失,社會是男人的世界。進入封建社會以後,男權得到進一步的鞏固,封建的“三綱五常”中的“夫為妻綱”,以夫御婦被認為是家、國之本,是封建統治的根本法則。班昭亦是從這一儒家正統觀點出發,認為男權高於女權,男性統治女性是理所當然的。 [7] 

女誡班婕妤影響

班昭從姑祖母班婕妤的人生經歷中看到女人“柔順”、“敬慎”的成功之道。在班昭看來,姑祖母班婕妤是整個班氏家族的驕傲,也是班氏後代女性學習的典範,這也促使她寫《女誡》教育女兒們的一個重要因素,其目的是想讓女兒們能學到班婕妤的這些優秀品德。 [9] 
《女誡》中便有班婕妤的影子,如班昭在《女誡》中寫道:“鄙人愚闇,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它們,取恥宗族……間作《女誡》七章。”這與班婕妤《自悼賦》所寫的“每寤寐而累息兮,申佩離以自思。陳女圖以鏡監兮,顧女史而問《詩》……雖愚陋其靡及兮,敢舍心而忘自”,都強調女子要遵守禮儀,遵從女德,從中窺探到一以貫之的班氏家風。 [10] 

女誡寫作背景

在東漢一代,有六個皇后先後臨朝,代替男性發號施令。這使“女人中的孔夫子”班昭十分恐慌,她認為,如果男子不如女子,不能擔當起“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重任,整不起夫綱,不能駕馭女性,實屬莫大的失職。正如她在文中所寫的“夫不賢,則無以御婦…夫不御婦,則威儀廢缺。”東漢女性頻頻干預朝政的現象使班昭產生哀嘆:男權沒落了。在男權社會里,她雖恐懼於男權的沒落,但也不敢不能公開指責男性,只能單方面的要求女性的自律,以女性獨立人格的喪失來維護男權的統治地位。 [7] 
當時東漢王朝最具權力的貴婦:皇后、太后們臨朝執政的頻繁現象,在中國歷史上堪居首位。班昭被召入朝輔政之時,正是後宮爭鬥最白熱化的階段,她耳聞目睹了各種陰謀、陷害、鬥爭、受寵、禍身,後宮演繹着關於女人所有的悲劇與榮耀,這是一出實體劇,沒有劇本,只有不可挽回的死局。
永初四年,鄧太后長兄鄧騭請求為母丁憂,太后不應,後經班昭上疏勸止後,太后應允。正是在班昭寫完《上鄧太后疏》之後,又“作《女誡》七篇,有助內訓”。 [8] 

女誡寫作目的

從當時她所處的歷史背景來分析,其主觀目的是想矯正時俗,預防重新出現外戚專權跋扈的現象(也是政治需要)。她的身份地位,決定了她只能用寫作《女誡》這種“曲線”方法,來達到防制外戚,以挽救國運的目的。
該觀點認為,《女誡》是為宮廷女性而寫的。《女誡·原序》提到寫作目的時雖然宣稱“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加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他門,取恥宗族,……因作《女誡》七篇”。但《女誡·原序》説過她自己“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今四十餘載矣。”可見,班昭寫作《女誡》時,至少已經五十四歲。漢普遍崇尚早婚,身份越高貴,結婚越早。班昭十四歲即作新婦,據此推算,可知班昭五十四歲時不大可能還有未嫁之女;即使有之,也不可能一直待到她們要出嫁時,才想到需要對她們進行教育,以免其“失容他門,取恥宗族。”
從後一條説,一則班昭是一貫主張女子教育的,自已便因在宮廷為皇后及諸嬪妃講學而被人敬稱為“大家”;二則班昭父家與夫家皆有對女子進行教育的傳統。班昭的夫妹(小姑)曹豐生“亦有才惠”,曾“為書以難之”, [5]  可見班昭所謂“《女誡》為自己未適諸女而作”,顯然是一種不便道出本旨的假託。説《女誡》是為宮廷女性而寫,還因西漢以來,宮廷內部淫風盛行,延及東漢,猶未好轉;而且班昭之時,漢室已有女性干預朝政,外戚跋扈擅權的苗頭。於是班昭試圖通過對宮中女性的教育,來矯正時弊防患未然,可謂用心良苦。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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