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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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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年是一個平年,是農曆甲午年(馬年);契丹重熙二十三年;北宋皇祐六年,至和元年;西夏福聖承道二年;越南崇興大寶六年,龍瑞太平元年;日本天喜二年。它的第一天在星期五開始。
中文名
1054年
性    質
農曆甲午年
朝    代
類    別
歷史

1054年通鑑記載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至和元年(遼重熙二十三年)
春,正月,己巳,遼主如混同江。
辛未,京師大寒,詔有司恤民之凍死者。
壬申,碎通天犀,和藥以療民病。時京師大疫,太醫進方,內出犀牛角二本,析而觀之,其一通天犀也。內侍李舜卿請留供帝服御,帝曰:“吾豈貴異物而賤百姓哉!”立命碎之。
建寧留後楊景宗卒,贈武安節度使兼太尉,諡莊定。景宗起徒中,以外戚故至顯官。然性暴戾,使酒任氣,知滑州,嘗毆通判王述仆地。帝深戒毋飲酒,景宗雖書其戒坐右,頃之輒復醉,其奉賜亦隨費無餘。始,宰相丁謂築第敦教坊,景宗為役卒,負土第中。後謂敗,帝以其第賜景宗,居之三十年乃終。
癸酉,貴妃張氏薨。
妃寵愛日盛,出入車御華楚,頗侵後飾。嘗議用紅傘,增兵衞數;有司以一品青蓋奏,兵衞準常儀。帝守法度,事無大小,悉付外延議,凡宮禁幹請,雖已賜可,或輒中卻;妃嬖倖少比,然終不得紊政。及薨,帝悲悼不已,謂左右曰:“昔者殿廬徼衞卒夜入宮,妃挺身從別寢來衞朕。嘗禱雨宮中,妃刺臂血書祝詞,外皆不得聞,宜有以追賁之。”入內押班石全彬探帝意,請用後禮於皇儀殿治喪,諸宦者皆以為可,入內都知張惟吉獨言此事須翼日問宰相。既而判太常寺、翰林學士承旨王拱辰知制誥王洙等皆附全彬議,宰相陳執中不能正,遂詔近臣、宗室皆入奠於皇儀殿,移班慰上於殿東楹。特輟視朝七日,命參知政事劉沆為監護使,全彬及句當御藥院劉保信為監護都監。凡過禮,皆全彬與沆合謀處置,而洙等奏行之。初,有司請依荊王故事輟視朝五日,或欲更增日,請上裁,乃增置七日。殿中侍御史酸棗呂景初言:“貴妃一品,當輟朝三日。禮官希旨,使恩禮過荊王,不可以示天下。”不報。
丁丑,追冊貴妃張氏為皇后,賜諡温成。御史中丞孫拚三奏請罷追冊,不報。初,賜諡曰恭德,樞密副使孫沔言:“太宗四後皆諡曰德,從廟諡也。今恭德之諡,其法何從?且張、郭二後不聞有諡,此雖禮官之罪,實貽譏於陛下,不可不改。”因改諡温成。拚及侍御史毋湜、殿中侍御史俞希孟等皆求補外,知雜事郭申錫請長告,皆以言不用故也。
禁京城樂一月。己卯,殯温成皇后於皇儀殿之西階,宰臣率百官詣殿門進名奉慰。壬午,遣官告太廟、皇后廟、奉慈廟。
甲申,宰臣梁適奉温成皇后諡冊於皇儀殿,百官詣西上合門進名奉慰。是夕,設警場於右掖門外,帝宿於皇儀殿。
乙酉,帝成服於殿幄,百官詣殿門進名奉慰。是日,殯温成皇后於奉先寺,輴車發引由右升龍門出右掖門,升大昪舉,設遣奠。
先是詔樞密副使孫沔讀哀冊,孫沔奏:“章穆皇后喪,比葬,行事皆兩制官,今温成追諡,反詔二府大臣行事,不可。”於是執冊立帝前陳故事,且曰:“以臣孫沔讀冊則可,以樞密使讀冊則不可。”置冊而退。宰相陳執中取而讀之。既殯,百官復詣西上合門進名奉慰。
戊子,夏遣使貢方物於遼。
壬辰,遼主如春水。
詔:“待制以下丁父母憂,已聽解官行服,今滿百日猶起復,其罷之。”
癸巳,延福宮使、武信留後、入內內侍省都知王守忠,罷延福宮使,為武信留後,它毋得援例。故事,宦官未有真為留後者,守忠介東宮恩,數求之。帝欲從其請,時高若訥為樞密使,持不可,故止。及是守忠疾,復求為節度使。宰相梁適曰:“宦官不除真刺史,況真節度使乎?”帝曰:“朕嘗許守忠矣。”適曰:“臣今日備位宰相,明日除一內臣為節度使,臣雖死有餘責。”御史中丞孫拚亦奏疏力諫,乃罷節度使不除,然猶得真為留後。守忠謹願細密,故眷遇最厚。方在疾告,帝令用浮屠法,集僧於其家,凡四十九日,為之禬禳。既卒,贈太尉、昭德節度使,諡安僖,特給鹵簿以葬。
遼主先獵於雙子澱,甲午,復獵於盤直坡。先是牌印郎君耶律陳嘉努逐鹿圍內,鞭之二百。會耶律仁先薦陳嘉努健捷比海東青鶻,授御盞郎君。
二月,丁酉,詔禮院,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皇后、章惠皇太后、温成皇后皆立小忌。先是有請立温成忌者,直集賢院劉敞言:“太祖以來,後廟四室,陛下之妣也,猶不立忌,豈可以私暱之愛至變古越禮乎!”於是並四後及章惠皆詔立忌。樞密副使孫沔極陳其不可,中丞孫拚累奏論列,而禮院官亦以為言,皆不聽。尋罷之。
庚子,詔:“治河堤民有疫死者,蠲户税一年;無户税者,給其家錢三千。”
戊申,太常博士史館檢討鄄人張芻,落職監潭州税。詔立温成忌,禮官列言其不可,宰相患之。或謂宰相曰:“芻獨主茲議,它人皆不得已從之耳。”芻父太祝牧,當任蜀官,芻嘗奏乞代其父,且求知廣安軍,執政謂曰:“故事,史館檢討不為外官,若捨去此職則可往。”芻始謂必換職名,及知弗得,乃言父欲自行,仍願留史館。無何,牧至京師,覆上書乞免入蜀。宰相既惡芻,因追罪芻奏事前後異同而黜之。
戊午,詔乾元節度僧尼。
己未,以直史館張掞為户部副使。
樞密副使孫沔,數言追冊温成於禮不可,且曰:“皆由佞臣贊茲過舉。”宰相陳執中等甚銜之。沔不自安,力求解職。壬戌,授資政殿學士、知杭州。浙俗貴僧,或縱婦女與交;沔嚴察之,杖配者甚眾。
三司使禮部侍郎田況為樞密副使。
樞密使、彰德節度使、同平章事王貽永,數以疾求罷。三月,己巳,罷為景靈宮使、加右僕射兼侍中,仍詔特依宗室例,歲賜在京公使錢五千緡,其進奉聽如兩府例。貽永性清謹寡言,頗通書,不為聲伎之樂。舊制,外姻未有輔政者,貽永在樞密十五年,歸第則杜門謝客,人稱其謙靜。慶曆間,貽永位冠西府,楊懷敏自河朔入奏塘泊事,欲升黜者數十人。兩府聚議,宰相賈昌朝見懷敏為興,呼押班太傅,懷敏稱説云云。獨貽永怒曰:“押班如此,騰倒人太多,寧謂穩便!”懷敏縮頸而退,昌朝大慚。龐籍、吳育時為樞密副使,相謂曰:“常得此老發怒,大是佳事!”
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鄭州王德用為樞密使。
辛未,詔:“諸路提點刑獄朝臣,自今三歲一代。”
壬申,置提點京畿刑獄官,以度支員外郎蔡挺為之。
乙亥,司天監言四月朔日當食。庚辰,德音,改元,降天下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癸未,易服,避正殿,減常膳。
丁亥,遼主幸皇太弟重元帳。
夏,四月,甲午朔,日有食之。遣官祀社以救日。是日,雷雨,至申時,見所食九分之餘。丙申,宰相以日食不及算分率,百官表賀。
戊戌,詔三司鑄“至和元寶”錢。
辛丑,御正殿,復常膳。
祥源觀火。
先是知制誥胡宿言:“臣竊以國家乘火而王,火於五行屬禮。古者祭天神無二主,禮專一配,所以奉天帝之尊,明不敢瀆。唐初始有兼配之事。垂拱中,禮官希旨,郊丘諸祠遂有三祖同配之禮。開元十一年,明皇親享圜丘,禮官建議,遂罷三祖同配。國家至道三年,詔書親郊圜丘,以太祖、太宗並配。陛下即位,景佑二年,詔禮官詳按典禮,辨崇配之序。詔書節文:‘自今以住,太祖定配,二宗迭侑。’去年八月八日詔書:‘今次南郊,三聖並侑,後次卻依舊禮。’未逾旬日,復有‘今後每遇南郊三聖並侑’之詔。竊尋詔旨,先後不同。臣愚慾望今後南郊,且依景佑二年禮官所定太祖定配之典,追寢去年‘每遇南郊三聖並侑’之詔,告謝天地,以順火性。”不報。
癸卯,高麗遣使貢於遼。
癸丑,遼主獵於合只忽裏。
五月,己巳,夏乞進馬駝於遼,遼主命歲貢之。
乙亥,以馬軍副都指揮使、昭信留後張茂實為寧遠節度使、知潞州。茂實之母微,既生茂實,入宮乳悼獻太子。茂實方襁褓,真宗以付內侍張景宗曰:“此兒貌厚,汝養視之。”景宗遂以為子。於是開封民繁用扣茂實馬首,言茂實乃真宗子,茂實執以聞。事下開封府。用蓋病狂易。事既明,言者以嫌請罷茂實兵柄。帝察其無它故,擢節度使出守。用坐配竇州牢城。
己丑,客星出天關之東南可數寸。
庚寅,遼主如永安山。
壬辰,夏遣使貢於遼。
六月,乙未,詔益州路鈐轄司:“應蠻人出入處,皆預擇人為備禦。”時黎州言儂智高自廣源州遁入雲南之故也。
丙申,遼主如慶州。己亥,謁慶陵。
辛亥,吐蕃遣使貢於遼。
癸丑,殿中侍御史裏行吳中復上殿彈宰相梁適奸邪,帝曰:“近馬遵亦有彈疏,且言唐室自天寶而後治亂分,何也?”中復對曰:“明皇初任姚崇宋璟、張九齡為宰相,遂致太平。及李林甫用事,紀綱大壞,治亂於此分矣。雖威福在於人主,而治亂要在輔臣。”帝曰:“朕每進用大臣,未嘗不採公議,顧知人亦未易耳。”遵,樂平人也。
甲寅,出內藏庫紬絹五十萬,緡錢三十萬,下河北助糴軍儲。
秋,七月,丁卯,以端明殿學士給事中、知益州程戡參知政事。
禮院言:“奉詔參定即温成皇后舊宅立廟及四時享祀之制。檢詳國朝孝惠皇后,太祖嫡配,止即陵所置祠殿以安神主,四時惟設常饌,無薦享之禮。今温成皇后宜就葬所立祠殿,參酌孝惠故事施行,仍請題葬所曰‘温成皇后園’。”從之。
戊辰,禮部侍郎、平章事梁適罷,以本官知鄭州。先是殿中侍御史馬遵等彈適奸邪貪黯,任情徇私,且弗戢子弟,不宜久居重位,適表乞與遵等辨。遵等即疏言:“光祿少卿向傳師,前淮南轉運使張可久,嘗以贓廢,乃授左曹郎中;又,留豪民郭秉,在家賣買,奏與恩澤;張掞還自益州,賂適得三司副使,故王逵於文德殿廷厲聲言:‘空手冷麪,如何得好差遣!’”中丞孫拚亦言:“適為宰相,上不能持平權衡,下不能訓督子弟,言事官數論奏,非罷適無以慰清議。”帝不得已,乃罷之。
己巳,夏遣使求婚於遼。
殿中侍御史馬遵知宣州,呂景初通判江寧府,殿中待御史裏行吳中復通判虔州。
梁適之得政也,中官有力焉。及馬遵等彈適,左右或言:“御史捃拾宰相,自今誰敢當其任者?”適既罷,左右欲並遵等去之。始,遵等言:“鹽鐵判官李虞卿,嘗推按茶賈李士宗負貼納錢十四萬緡,法當倍輸。而士宗與司門員外郎劉宗孟共商販,宗孟與適連親,適遽出虞卿提點陝西刑獄。”下開封府鞫其事,宗孟實未嘗與士宗共商販,且非適親,遵等皆坐是黜,而中復又落裏行。知制誥蔡襄,以三人者無罪,繳還詞頭,改付它舍人,亦莫敢當者,遂用熟狀降敕。虞卿,昌齡子也。
御史中丞孫拚言:“臣等昨論列宰相梁適事,今日風聞呂景初以下並議譴責。臣詳觀朝旨,必是奸人以巧言移人主意,遂使邪正曲直,潰然倒置。況威賞二字,帝王之權,古先聖人尤所謹重。今梁適內恃私邪,外恃勢力,重輕高下,皆在其手,嗟怨之聲,沸騰中外,陛下庇而不問。臣恐緣此之後,朝廷事事盡由柄臣,台諫之官,噤口結舌,畏不敢言,陛下深居九重,何從而知之!臣居風憲之長,既不能警策權臣,致令放縱私徇,又不能防閒奸人,致令惑誤聖聽,臣之罪多矣。乞奪臣官爵,竄臣遠方,以謝天下。”又言:“臣前與郭申錫等全台上殿論列朝廷事,陛下亦優容不罪。今止言梁適,遽有此行遣,顯是犯天子之顏者其過輕,言宰相之事者其過重。方今幅員數萬裏,生齒至夥,治亂安危之要,系執政數人而已;既有過咎,台官不得言,諫署不得奏,朝廷其如何哉!伏望念祖宗大業而謹重之,無使威賞二柄盡假於下。”又累奏乞召還遵等,皆不報。翰林學士胡宿,因召對,乞留馬遵等,退,又上言:“剛猛御史,自古難得。近日謫見未息,奸宄須防。古人有言:‘猛虎在深山,藜藿為之不採。’欲乞降旨留三御史在朝,以警奸邪。”亦不報。
以權知開封府、龍圖閣直學士呂公弼樞密直學士、知益州。先是帝每念呂夷簡,聞公弼有才,書其名於殿柱。公弼奏事,帝目送之,語宰相曰:“公弼甚似其父。”既召程戡入輔,因使公弼代戡。公弼固辭,乃復授龍圖閣直學士、同知羣牧使。甲戌,以知滑州張方平户部侍郎、知益州。
遼主如秋山。己卯,詔八房族皆加巾幘。
戊子,以龍圖閣直學士、吏部郎中歐陽修知同州。
先是修守南京,以母憂去,服除入見,帝惻然憐修發白,問在外幾年,今年幾何,恩意甚至,命判吏部流內銓。小人恐修復用,乃偽為修奏,乞汰內侍挾恩令為奸利者,宦官忿怨,陰求所以中修者。會選人張俅、胡宗堯例改京官,宗堯前任常州推官,知州以官舟假人,宗堯連坐。及引對,修奏宗堯所坐薄,且更赦去官,於法當選。讒者因是言宗堯翰林學士宿子,故修特庇之,奪人主權,修坐是出。修在銓曹未浹旬也。
八月,癸巳,以判吏部南曹吳充同知太常禮院,同判吏部南曹馮京同判登聞鼓院。二人皆以胡宗堯故易任。充上疏為歐陽修辨,不報。
出內藏庫錢二百萬緡,令入內供奉官張茂則置司以市河北入中軍糧鈔。先是上封者言:“河北入中軍糧,京師給還緡錢、紬絹,商人以算請,久未能得,其鈔每百千止鬻六十千,今若出內藏庫錢二百萬緡量增價收市之,歲可得遺利五十萬。”帝以為然,故委茂則幹其事。既而知諫院範鎮言:“內藏庫榷貨務同是國家之物,豈有榷貨務固欲滯商人算鈔,而令內藏庫乘錢以買之?與民爭利,傷體壞法,莫此為甚。”帝是鎮言,遽罷之。
甲午,以知制誥賈黯權判吏部流內銓。時承平日久,百官樂於因循,黯始欲以風義整救其弊。益州推官桑澤,在蜀三年,不知其父死,後代還,應格當遷,投牒自陳。人皆知其嘗喪父,莫肯為作文書。澤知不可,乃去,發喪制服,以不得家問為解。澤既除喪,求磨勘。黯以為澤三年不與其父通問,雖非匿喪,猶為不孝也,言之於朝,澤坐廢,歸田裏,不齒終身。晉州推官李亢,故嘗入錢得官,已而有私罪,默自引去,匿所得官,以白衣應舉及第,積十年,當磨勘,乃自首,言其初事。黯以為此律所謂罔冒也,奏罷之,奪其勞考。
丁酉,詔:“前代帝王後,嘗仕本朝官八品以下,其祖父母妻子犯流以下罪,聽贖;未仕而嘗受朝廷賜者,所犯非兇惡,亦聽贖。”
丙午,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劉沆依前官平章事。
以知鄭州梁適為觀文殿大學士、知秦州。御史中丞孫拚再疏言舊相不當臨邊,不報。初,渭寨為蕃部所擾,及益兵拒守,而它族多驚疑。適具牛酒,召其酋長默羅多尼等撫定之,罷所益兵;終適之去,蕃部不為寇。
丁未,徙知宣州、殿中侍御史馬遵為京東轉運使,通判江寧府、殿中待御史呂景初衢州,通判虔州、主客員外郎吳中復知池州。
初,歐創修罷判流內銓,吳充、馮京罷判南曹,知諫院範鎮言:“銓曹承禁中批旨,疑則奏稟,此有司之常也。今讒人以為撓權,竊恐上下更相疑畏,誰敢復論是非!請出言者主名,正其罪,復修等職任。”言之至再,帝意乃解;而宰臣劉沆亦請留修。戊申,命修刊修《唐書》。
詔學士院:“自今當宿學士以故請告者,令以次遞宿。”前一夕,命劉沆為宰相,召當宿學士楊偉草麻,不至,乃更自外召趙概草之,故有是詔。
戊午,知制誥賈黯言:“陛下日御邇英閣,召侍臣講讀經史,其諮訪之際,動關政體,而史臣不得預聞;欲乞令修起居注官入侍閣中,事有可書,隨即記錄。”從之。賜坐於御坐西南。
詔:“自今將相遷拜見辭之禮,令合門以故事舉行。”從知制誥韓絳言也。
九月,辛酉朔,以權三司使、翰林學士楊察户部侍郎、提舉集禧觀事。內侍楊永德建請於蔡汴河置水遞鋪,察條不便,罷之,永德毀察於帝。三司有獄,辭連衞士,皇城司不即遣,而有詔移開封府鞫之。察由是乞罷,帝從其請。
知諫院範鎮言:“外議皆謂察近因點檢內衣庫積尺羅帛及建水遞鋪非便,內藏庫不當買交鈔,香場人吏取乞錢物,皇城司佔護親從官不以付外勘鞫。此等事皆是害政傷理之大者,三司義當論列,而讒邪小人,多方沮毀,使其請解使權,朝廷因遂其請,臣竊為陛下惜之。夫邪正之辨,不可不審,陛下以察之所陳是邪非邪?以為是,則宜使察主大計,以塞奸幸之路;以為非,則不當改官,使自暇逸。累日以來,日色不光,天氣沉陰,欲雨而不雨,此邪人用事之應,而忠良之情不得上通也。陛下宜以察所爭四事下中書、樞密大臣,詳正是非,付有司依公施行,復察所任,庶幾上應天變,下塞人言。”殿中侍御史西安趙拚亦言:“察若有罪,不當更轉官資;若本無罪,不當改任。乞追還新命。”不報。拚為御史,彈劾不避權幸,時號鐵面御史。
先是鹽鐵判官王鼎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副使,永德請沿汴置輔挽漕舟,歲可省卒六萬,鼎議以為不可。永德橫滑,執政重違其奏,乃令三司判官一員將永德就鼎議。鼎發八難,永德不能復。鼎因疏言:“陛下幸用臣,不宜過聽小人,妄有所改,以誤國計。”於是永德言不用。居二年,遂以為使。前使者多漁市南方物,因奏計京師,持遺權貴。鼎一無所市,事無大小,必出於己,凡調發綱吏,度漕路遠近,定先後,為成法。於是勞逸均,吏不能為輕重。官舟禁私載,舟兵無以自給,則盜官米為奸。有能居販自贍者,市人持以法,不肯償所逋,鼎為移州縣督償之。舟人有以自給,不為奸,而所運米未嘗不足也。
殿中丞王安石為羣牧判官。安石力辭召試,有詔與在京差遣。及除羣牧判官,安石猶力辭,歐陽修諭之,乃就職。館閣校勘沈康,詣宰相陳執中求為羣牧判官,執中曰:“安石辭讓召試,故朝廷優與差遣。且朝廷設館閣以待天下賢才,當以德讓為先,而爭奪如此,公視安石,顏何厚也!”康慚沮而退。
癸亥,起居舍人、知制誥呂溱,工部郎中、知制誥兼侍講、史館修撰王洙,併為翰林學士。故事,翰林學士六員,時楊察趙概、楊偉、胡宿、歐陽修併為學士,於是察加承旨,溱及洙復同除學士,洙蓋第七員也。温成皇后之喪,洙與石全彬附會時事,陳執中劉沆中書,喜其助己,故員外擢洙。議者非之。
甲子,以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吳奎、劉敞並知制誥,仍以敞為右正言。陳執中言奎、敞修注未一月,不應驟遷,帝不聽,曰:“此豈計算日月邪!”謝日,帝面諭以“外間事不便,有聞當一語朕也。”
丙寅,翰林學士王洙上《周禮禮器圖》。先是洙讀《周禮》,帝命畫車服、冠冕、籩豆、簠簋之制,及是圖成,上之。
樞密副使王堯臣,務裁抑僥倖,於是有鏤匿名書布京城以搖軍情者,帝不信。丁卯,詔開封府揭榜募告者,賞錢二千緡。
己巳,邇英閣講《周禮》“大荒大札,則薄徵緩刑”。楊安國曰:“所謂緩刑者,乃過誤之民耳,當歲歉則赦之,閔其窮也。今眾持兵杖,劫糧廩,一切寬之,恐不足以禁奸。”帝曰:“不然,天下皆吾赤子也。一遇饑饉,州縣不能存恤,餓莩所迫,遂致為盜,又捕而殺之,不亦甚乎!”
先是遼主欲見帝容像,以耶律防善畫,因其來使,竊畫帝容以歸,然以為未得其真。上年,遼主諭其大臣曰:“朕與宋皇帝約為兄弟歡,故欲見其畫像,可告來使。”至是遼使蕭德、吳湛以為請,又乞進本國酒饌;不許。
丁丑,詔開封府:“自今凡決大辟囚,並覆奏之。”初,開封府言得樞密院答刂子,軍人犯大辟無可疑者,更不以聞,其百姓則未有明文。帝重人命,至是軍人亦令覆奏。
辛巳,以三司使王拱辰為回謝使,德州刺史李珣副之,使於遼。
癸未,禮院言温成皇后葬所,請稱園陵,從之。乙酉,温成皇后啓殯,帝不御前後殿,百官進名奉慰。御史中丞孫拚率其屬言劉沆既為宰相,不當領温成皇后監護使,且言立廟建陵皆非禮。章累上,不報。因相與請對,固爭不能得,拚伏地不起,帝為改容遣之。
庚寅,遼主出獵,遇三虎,縱犬獲之。
冬,十月,辛卯朔,太白晝見。
壬辰,詔:“士庶之家嘗更傭僱之人,自今毋得與主人同居親為婚;違者離之。”
丁酉,葬温成皇后。帝御西樓,望柩以送,自制輓歌詞,宰相率百官進名奉慰。知諫院範鎮言:“太常議温成皇后葬禮,前謂之温成園,後謂之園陵;宰相劉沆前為監護使,後為園陵使。如聞此議皆出禮官,前日是則今日非,今日是則前日非,必有一非於是矣。古者法吏舞法,而今世禮官舞禮。若不加詰問,恐朝廷典章浸壞而不可救。乞下臣章,劾禮官前後異狀,以正中外之惑。”不報。鎮又請葬温成皇后罷焚瘞錦繡、珠玉以舒國用,從之。
遼主如中京,戊戌,幸新建秘書省。
先是都官員外郎燕度議,川峽選人遭父母喪,須代者至,然後聽去官;知制誥、同判流內銓劉敞言,此非所以全人子之孝也。辛丑,詔自今並聽奔喪。敞嘗建議曰:“竊見舊制官自三司副使以上及班行使臣,不論高低,遭父母喪者,例皆百日公除。孝子雖有思慕之心,逼於王命,不得遂行,此誠傷教害禮,無取於今。伏以三年之喪,通於天下。以義制恩,古人有之,自謂身在軍旅、躬備金革者,不敢以私事辭王事耳;本非承平侍從之臣所當行,又非班行冗下之職所當預。習俗既久,浸以成風,其賢者則以不即人心為悲,其不肖者則以當喪墨縗為榮;以之錫類,是為傷恩,以之教民,是為忘孝。今天下往往有聞哀不舉,廢哀圖仕,原自此始,不可不慮。竊謂惟在軍中者可從權變禮,其舊制三司副使以上及班行使臣百日公除,不合禮意,宜聽行三年之服,以崇孝悌之風。臣又聞,古者大夫去國,三年然後收其田裏,明有恩也。今丁憂臣僚,即日絕其俸祿,亦為太薄,豈有行禮之人,反不及被放之臣乎?臣往見丁憂者家貧無食,乞丐餬口,其皇皇傷孝子之心,非所以化民成俗也。臣以為文官兩制、武官自諸司使以上,與給全俸,其餘京朝官、班行使臣,與給半俸,以明朝廷篤於禮而厚於教也。乞下近臣商量可否。”又言:“陛下幸加恩,令諸近臣得為親服三年,又不奪其俸,至仁至惠,不可尚矣。然常參京朝官、班行使臣猶不用此令。臣以為名位不同,尊親一也。苟取周急,不宜分別。《書》雲:‘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惟陛下留意。”
遼有事於太廟。
癸丑,遼以開泰寺鑄銀佛像,曲赦在京囚。
丙辰,以太常少卿穰人周湛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湛入辭,帝諭曰:“朝廷遴選此職,不可陰致苞苴於京師。”湛惶恐對曰:“臣蒙聖訓,不敢苟附權要以謀進身也。”
戊午,幸城北炮場觀發炮,宴從臣,賜衞士緡錢。
是月,夏進誓表於遼。

1054年歷史大事

基督教大分裂
基督教大分裂是指兩次的基督宗教分裂,11世紀第一次的東西教會大分裂分出了希臘正教(東方正統教會)以及羅馬公教(羅馬普世教會)兩大宗。於15世紀第二次新舊教會大分裂(或稱宗教改革)中又從羅馬公教中分裂出了信義宗(路德教派)、聖公宗(英國國教派)以及歸正宗(加爾文教派)等,其後又從支派中再次的分裂出這種小教派。而這兩次的大分裂卻是對整個歐洲基督宗教世界衝擊以及影響最大的。自二世紀以後,以羅馬為首的西方教會和以君士坦丁堡為首的東方教會,因各自不同的教會、政治、社會、文化等原因,在神學,以及教會的組織、紀律等各方面的分歧逐漸擴大,彼此爭論不休,最終導致了1054年的東西方教會大分裂,形成日後的天主教東正教
藏傳佛教阿底峽大師逝世
阿底峽(梵名 Atisha,西元 982年- 1054年)尊者,原名月藏,法號吉祥燃燈智,生於東孟加拉超越城中,他重新建立了藏傳佛教僧團,重申戒律,並重新闡明瞭佛教根本教義,是對西藏後弘期佛教貢獻最大的印度高僧。阿底峽出身王族,父親名為善勝吉祥,母親名為吉祥勝光。十一歲時,阿底峽前往中印度那爛陀寺親近菩提賢論師,後跟隨阿伐都帝,居住在金剛座,學習出離心及中觀論。十八歲時,至超戒寺,向北門守護者那若巴學習密法。二十九歲,依大眾部説出世部戒護上座處出家,學習戒律及因明。又至飛行寺法鎧論師座前,聽受《毗婆沙藏》。三十一歲,至蘇門答臘師從金洲法稱,學習《現觀莊嚴論》、《學處集要》、《入菩薩行論》等經典。在島上居住了十二年,在這期間,他還曾至爪哇島,向一位乞食瑜伽士求取加持灌頂及密法教授。四十四歲〈1025年〉,返回印度超戒寺擔任住持,成為印度相當知名的大學者。五十八歲,受古格王朝智光王的請託,決心入藏傳戒以及傳授佛法。開創噶當派。1054年八月十八日,在聶塘入涅盤。
天文學家觀測到金牛座的超新星
天關客星(編號:SN 1054)是1054年金牛座內爆發的一顆超新星,古代中國和阿拉伯的天文學家在史書中皆對該星留下了詳細記錄。
《宋史·天文志》中記載:“至和元年五月己丑,出天關東南,可數寸,歲餘稍沒。”
《宋史·仁宗本紀》中記載:“嘉祐元年三月辛未,司天監言:自至和元年五月,客星晨出東方,守天關,至是沒。”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七六中記載:“至和元年五月己丑,客星晨出天關之東南可數寸(嘉祐元年三月乃沒)。”
《宋會要》卷五十二中記載:“至和元年七月二十二日,守將作監致仕楊維德言:伏睹客星出現,其星上微有光彩,黃色。謹案《黃帝掌握佔》雲:客星不犯畢,明盛者,主國有大賢。乞付史館,容百官稱賀。詔送史館。嘉祐元年三月,司天監言:客星沒,客去之兆也。初,至和元年五月,晨出東方,守天關,晝見如太白,芒角四出,色赤白,凡見二十三日。”
根據史籍中的記錄可以推斷,這顆超新星在23天的時間內白天都可以見到,在夜晚可見的時間則持續了一年十個月。據研究,這顆星可能是Ⅱ型超新星。天關客星爆炸後的遺骸形成了蟹狀星雲,在1774年收錄在梅西耶星表中成為第1號天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