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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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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獻田,教授,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南斯拉夫薩拉熱窩大學法學博士。研究領域有:法理學馬克思主義法學、法學概論、政治學、倫理學。主要作有《法理學三論》(1997年),《論依法治國》(1996),《現代法理研究》(1995),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2005年8月,鞏獻田發表了一封《公開信》,公開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違憲,在互聯網上引起極大迴響。2005年10月被濰坊學院特聘為兼職教授,現任北京大學李志敏書法藝術研究會會長。 [1] 
中文名
鞏獻田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44年(甲申年)12月
畢業院校
北京政法學院
出生地
山東省淄博市桓台縣
代表作品
《現代法理研究》,《論依法治國》
兼    職
北大李志敏書法藝術研究會會長

鞏獻田人物簡介

鞏獻田 鞏獻田
1944年12月生於山東省淄博市桓台縣,中共黨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67年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1981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1987年4月獲南斯拉夫薩拉熱窩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90年被授予北京市德育先進工作者稱號。
曾任北京大學學生工作部副部長,法律系法理教研室黨支部書記、教研室副主任;現任教育部“兩課”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老教授協會政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法理學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法理學會副會長等。
主要講授:《法學基礎理論》《法學原理》(本科),《法理學專題》《馬克思主法學著作選讀》《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研究》(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研究生),《法學概論》(全校通選課)。

鞏獻田人物生平

鞏獻田早年經歷

18歲那年,鞏獻田從山東農村進入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的前身)學習法律。當時的學制也是四年,但由於“文化大革命”爆發,本應在1967年畢業的鞏獻田和他的同學們,畢業時間整整推遲了一年。直到1968年,他才離開大學校園。
1966年10月,鞏獻田和同學們一起從北京出發,步行奔赴革命聖地———延安,中途去了大寨,還去了劉胡蘭的家鄉。1967年的元旦,他們就是在延安度過的。
畢業時,已是中國共產黨黨員的鞏獻田響應號召,主動提出要到邊疆地區鍛鍊。最後,他被分配到吉林工作。此後,他在許多地方工作過———在零下四十攝氏度的北大荒抬過石頭,也在山東的人民公社做過秘書。
十年之後的1978年,“鄧小平恢復高考後的第二年,我考取了北京大學的法學研究生,”鞏獻田回憶説,“我學習成績不錯,大學一直是學習委員。”
法學研究生畢業後,鞏獻田在北京大學執教一年,旋即被國家選派到南斯拉夫學習。
“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學習外國經驗。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就是學習南斯拉夫。”鞏獻田説。與他同去的人,兩年後就取得博士學位回國了,鞏獻田卻在南斯拉夫整整學了五年。他感慨地説:“人的一生很複雜,會遇到各種人。我在南斯拉夫就遇到了一位‘財迷’的導師。在南斯拉夫,導師帶學生,國家會給許多補貼,這位導師為了自己的利益,就不讓我畢業。”
後來,鞏獻田改投一位女導師,學習一年多後,才最終畢業。1987年,獲得南斯拉夫薩拉熱窩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的鞏獻田回到祖國。自此鞏獻田開始了在北京大學的執教生涯。

鞏獻田執教北大

鞏獻田 鞏獻田
1992年初,正在山東農村參加國家教委組織的調查研究的鞏獻田,聽説鄧小平發表了一個講話,但是鄧小平講了什麼內容,他並不清楚,直到回到學校才聽到傳達。不久,鞏獻田辭去了學生工作部副部長的職務,“因為學生思想混亂,更不好做了,所以我就辭職專心從事教學和研究。”
鞏獻田的專業是法理學,他講授的課程有《法學基礎理論》、《馬克思主義法學著作選讀》、《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研究》、《法學概論》等課程。他自嘲地説,有人説他僵化、保守、古板,教的那套東西過時了。他當然不認同這種説法。他説,“我上世紀60年代以前學習了政治經濟學、馬克思主義哲學和中共黨史,六七十年代對馬克思革命理論有了較系統的研究”。據稱,自1992年以來,他發表的論着大多橫跨政治、法律兩個領域,比如專着《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比如論文《德法並舉,長治久安》等等。
1997年,鞏獻田晉升教授。次年,他開始招收博士生。他曾讓他的博士生做一項研究,統計分析自改革開放開始到2005年某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畢業論文引用馬克思主義(包括馬、恩、列、斯、毛、鄧)著作的情況。
網上流傳着這樣一個“段子”: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衞方説,他自己和鞏獻田“是很獨特的搭配”,“學生答辯的時候,倆的座位是他永遠在最左邊,我在右邊。……這給學生帶來很大的麻煩,他們往往是左邊看看、右邊看看,再考慮怎麼回答問題。鞏獻田會提到尖鋭的涉及到毛主席評價的問題”。
鞏獻田承認賀衞方的説法部分屬實,“那是因為教室是坐東朝西的,每次答辯我總是先到,就坐在靠門較近的南邊,賀衞方總是遲到,就近沒有位子,就坐在離門較遠的北邊。兩人的座位確實是一左一右”。
但是他否認學生左看右看,“學生答辯怎會那樣呢?”至於觀點,鞏獻田説兩人確實不同,“而且我從不隱瞞自己的觀點,真正的共產黨員不會隱瞞自己的觀點”。

鞏獻田公開信事件

鞏獻田 鞏獻田
2004年8月,全國人大法工委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人民大學分別起草的兩份物權法草案基礎上,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修改稿。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分三次審議了物權法草案。2005年7月1日,新華社播發了新聞“物權法草案全文將向全社會公佈,廣泛徵求意見;10月、12月召開的人大常委會將繼續審議物權法草案;並視情況決定提請2006年3月召開的十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表決。”這是繼1954年憲法、合同法、婚姻法等之後,中國第12部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的法律草案。這是調整財產關係的重要法律,也是建國以來第一部對如何保護私有財產進行詳細規定的法律,因此,物權法草案向社會公佈後,公眾反應積極。僅僅一個月時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共收到羣眾意見1萬多條。
當時,鞏獻田並沒有關注物權法草案。他事後解釋説:“我不是學民商法的,物權法草案照理説和我無關。”
2004年8月,也就是在全國人大法工委形成物權法草案修改稿的同時,香港教授郎鹹平復旦大學發表演講。他指責格林柯爾董事局主席顧雛軍炮製“民企神話”。隨後,他的演講以《格林柯爾:在“國退民進”的盛宴中狂歡》為題,在網上發表、傳播,掀起了“郎旋風”。
當時,鞏獻田的注意力被“郎旋風”所吸引。他一直堅持認為,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而郎鹹平“產權制度改革並不能真正使國企走上正路,而只是民企瓜分國資的一場‘盛宴’”的看法也引起他的極大共鳴。因此,他與持有相同觀點的人頻繁接觸,思考以什麼方式保護國有資產。
在“郎旋風”所引起的改革反思潮中,為了“保衞國有資產”,鞏獻田組織了有185名學者參加的“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保衞國有資產,維護公民勞動權”的活動,雖然引起了人們的關注,但是收效不大。不久,著名經濟學家劉國光發表《談經濟學教學和研究中的一些問題》,一石擊起千層浪,被一些人稱為“劉旋風”。這讓鞏獻田感到振奮。因為劉國光所批評的“資產階級自由化的聲音和傾向正在復甦,並且在頑強地發展蔓延”,正是鞏獻田一直以來所憂慮的。他由衷欽佩劉國光,尊敬地稱他為“劉國老”。
此時,關於物權法草案的討論正在社會上熱烈展開。“一個老朋友建議我應該看看。”鞏獻田透露,這個“老朋友”就是原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顧問馬賓———“馬老給我打電話説,‘小鞏,物權法草案你應該好好地研究研究’。”馬賓,建國後曾任鞍山鋼鐵公司總經理,他執筆寫的鞍鋼經驗報告曾受到毛澤東的高度稱讚,被稱為“鞍鋼憲法”,後擔任冶金部常務副部長,退居二線後,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顧問。如今,馬賓已年登九秩,但依然非常活躍,坊間不時有他署名的《論形勢與任務》之類的文章流傳。
鞏獻田“好好地研究研究”了物權法草案。“我感覺到問題很嚴重。這部法的立法技術相當低劣。這是為全中國人民立的法,關係重大。所以我就沒有更多地考慮,寫了那封公開信,因為他們違背憲法在先。”
這封信,就是著名的《一部違背憲法和背離社會主義基本原則的《物權法》草案》。公開信總結《草案》有四個背離:
  1. 背離蘇俄民法典的社會主義傳統和概念,迎合資本主義民法原則和概念,有人在“奴隸般地抄襲資產階級民法”,“照抄陳舊的資產階級民法概念”
  2. 背離中國革命根據地和建國後的人民民主法制的優良傳統,迎合資產階級的舊法傳統,它同國民黨的《六法全書》沒有什麼根本和原則區別
  3. 背離1986年《民法通則》的社會主義原則,迎合資本主義全球化和新自由主義經濟學謬誤
  4. 背離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立法原則和傳統,迎合資產階級立法原則和傳統
鞏獻田非常感謝互聯網,他説,“互聯網有共產主義因素”。在全民大討論熱烈之際,鞏獻田在網上發表的公開信“猶如一聲炸雷”,在社會上引起極大迴響。支持物權法草案和反對物權法草案的雙方展開了激烈論戰。一方稱鞏獻田的公開信是“最牛的一封信”,另外一方則稱其是“世紀最荒謬的質問”。
“這實質上是要不要改革開放的問題”,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中國民商法權威江平教授説,鞏獻田等人先將對物權法草案的爭議上綱上線,“已經超出了物權法的範疇,他們實際上是覺得改革開放出了問題。”
因為這封信,鞏獻田名聲鵲起,一時間成為北京大學風頭最健的教授。
物權法 物權法
後來教育部下屬的一個研究機構,把鞏獻田的意見上報中央。一個月後,全國人大法工委的數位領導邀請鞏獻田到人大賓館進行了長達“80分鐘的談話”(鞏獻田語)。在2006年春天的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物權法草案沒有被提請審議。媒體開始高調報道此事,有的稱“一封公開信叫停了物權法”,有的稱“一封信影響立法進程”,還有的稱,“鞏獻田教授單槍匹馬狙擊物權法草案”。物權法主要起草者之一、全國人大代表王利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一封信擱置了物權法立法進程’的説法是誇大其辭了。”鞏獻田也否認“攪黃物權法”的説法,“我知道他們都説這部法律是讓我給攪黃的,我説原因不在我,而是你們的內容在本質上存在問題,只是問題被發現了而已”。
但是立法進程並沒有停止。在進行了一次次的修改後,物權法草案的第八稿終於被提交到2007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審議。
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開始的第六天,代表們正在審議物權法草案的第八稿。鞏獻田接受記者採訪時講述了自己的經歷和觀點。鞏獻田否認了“鞏獻田已經認同了物權法草案”的傳聞。他説,物權法草案的第八稿吸收了自己的許多意見,但是其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鞏獻田説,任何法律都不可能是完善的,面對存在許多問題的物權法,要用憲法去“整合”它,因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那些違背憲法的條款自然是無效的;同時加快制定國有資產法和領導幹部財產申報公佈法等法律,不是説要對國有資產和私有財產進行同等保護嗎?既然保護私有財產的物權法制定出來了,那麼就應該加快制定保護國有資產的國有資產法。
鞏獻田喜歡書法,擔任着北京大學書法愛好者協會的秘書長。他説:“我是想出名的沒有出名,不想出名的卻出了名。我喜歡書法,但是書法沒有出名;不想搞什麼爭論,卻因為物權法出了名。”

鞏獻田主要著作

鞏獻田個人專著

鞏獻田 鞏獻田
《現代法理研究》,1995年5月,法律出版社;《論依法治國》,1996年10月,河南人民出版社;《法理學三論》,1997年10月,華齡出版社。主編:《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組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4月;同周其華共同主編:《翫忽職守罪的立法與適用》,中國檢察出版社,2000年1月。副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大辭書》,長春出版社,1991年8月;《環境法律保護全書》,中國檢察出版社,1994年2月;《法學概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2月第1版,1999年12月第2版;《列寧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法律基礎》,全國普通高校“兩課”示範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7月;《法律基礎》教師教學參考用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5月。

鞏獻田參編著作

《法理學研究》,上海譯文出版社,1991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講座》,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3年4月;《馬列法學原著選讀教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6年11月;《反腐敗論》,四川教育出版社,1997年3月;《法理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定教材,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3月;《法理學》,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3月第2版;《21世紀領導哲學》,四川大學出版社,2003年12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