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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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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主要招收高中畢業生進行全日制學習的專業教育普通教育是和成人教育相對應的概念,普通教育的對象主要是處於成長階段的青少年,採取全日制教學形式。
普通高等教育屬於統招,包括普通全日制專科、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統招的四年制、五年制的本科和通過統招專升本考試錄取的兩年制本科)、普通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普通全日制統招碩士學位研究生(學術型碩士和專業碩士)、非全日制統招碩士學位研究生(學術型碩士和專業碩士)、普通全日制博士學位研究生 [1] 
截至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2560所(含獨立學院275所),其中,本科院校1219所,高職(專科)院校1341所,本專科共招生737.85萬人,在校生2625.30萬人,畢業生680.89萬人。普通高等學校校均規模10197人,教職工共236.93萬人。
中文名
普通高等教育
外文名
General Higher Education
教育類別
專科、本科、研究生
學習形式
區別於成人高等教育

普通高等教育概念定義

普通教育是和成人教育相對應的概念,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教育對象和學習形式的不同。普通教育的對象主要是處於成長階段的青少年,採取全日制教學形式;成人教育的對象顧名思義是成年人,一般實行非全日制教學。
普通教育的任務通常由實施普通教育的學校(稱為普教性學校)承擔,普通教育學校分為普通基礎教育學校、職業教育學校和普通高等(中等專業)學校,均實行全日制教學。
普通基礎教育分為幼兒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其中包括對殘疾兒童、少年、青年的特殊教育和非常生的工讀教育;普通職業教育包括普通職業中學、技工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高職有時也列入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中等專業)教育指主要招收高中(初中)畢業生進行全日制學習的專業教育,是與招收在職職工邊工作、邊學習的函授夜大開放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形式相對而言的。

普通高等教育歷年數據

1980年,全國高等學校達到675所,比上年增加42所;在校學生114.4萬人,比上年增加12.4萬人。
其中當年招收新生28.1萬人(包括地方擴大招生數),比上年增加0.6萬人。
1981年,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128萬人,比上年增加13.6萬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27.9萬人。
198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31.5萬人,比上年增加3.6萬人;在校學生115.4萬人,比上年減少12.5萬人。
畢業45.7萬人,比上年增加31.7萬人。這是因為1978年春秋兩季入學的四年制學生同時在1982年畢業。
198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39.1萬人,比上年增加7.6萬人;在校學生120.7萬人,比上年增加5.3萬人。
由於1978年春秋兩季入學的四年制學生同時在1982年畢業,1983年畢業生33.5萬人,比上年減少12.2萬人。
198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本專科學生47.5萬人,比上年增加8.4萬人;
在校學生139.6萬人,比上年增加18.9萬人;畢業生28.7萬人。
198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本、專科學生61.9萬人,比上年增加14.4萬人;
在校學生170.3萬人,比上年增加30.7萬人;畢業生31.6萬人。
198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本、專科學生57.2萬人;在校學生188萬人,比上年增加17.7萬人。
198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本、專科學生61.7萬人,在校學生195.9萬人,比上年增長4.2%。
198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本、專科學生67萬人,在校學生206.6萬人,比上年增長5.5%。
198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本專科學生59.7萬人,比上年下降10.8%;在校學生208.2萬人,增長0.8%。
199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本、專科學生60.9萬人,比上年增長2%;在校學生206.3萬人,下降0.9%。
199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本專科學生62萬人,比上年增長1.8%;在校學生204.4萬人,比上年略有減少。
1991年,全國有320個長線專業點暫停招生,工科、醫藥、財經招生比例上升。
199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本、專科學生75.4萬人,增長21.7%;在校學生218.4萬人,增加14萬人。
199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本、專科學生92.4萬人,增長22.5%;在校學生253.6萬人,增加35.1萬人。
199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本、專科學生90萬人,下降2. 6%;在校學生279.9 萬人,增加26.4萬人。
1995年,高等學校佈局調整取得明顯成效,年末普通高校為1054所,比上年有所減少。
高等學校招生穩步發展,普通高校招生92.6萬人,比上年增加2.6萬人,在校生290.6萬人。
1996年,年末普通高校為1032所,比上年減少22所。
普通高校招生96.6萬人,比上年增加4萬人,在校生302萬人。
1997年,全國共有普通高校1020所,招生100萬人,在校生317萬人。
1998年,年末全國普通高校1022所,招生108萬人,在校生341萬人。
1999年,全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160萬人,比上年增招51萬人,在校生413萬人。
200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1041所,本專科招生221萬人,在校生556萬人。
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目標初步實現。
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人口覆蓋率達到85%,青壯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
200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268萬人,比上年增招48萬人,在校生719萬人。
2002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321萬人,在校生903萬人。
2003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382.2萬人,在校生1108.6萬人,畢業生187.8萬人。
200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447.3萬人,在校生1333.5萬人。
2005年,全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505萬人,在校生1562萬人。
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540萬人,在校生1739萬人。
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566萬人,在校生1885萬人。
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07.7萬人,在校生2021.0萬人。
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29萬人,在校生2149萬人。
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09萬人。
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75萬人。
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89萬人。
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94萬人。
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98萬人。
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700萬人。 [2] 
2018年,全國普通本專科招生790.99萬人,比上年增長3.87%。 [3] 
2019年,全國普通本專科招生914.90萬人,比上年增加123.91萬人,增長15.67%。 [4] 
2020年,全國普通本專科招生967.5萬人,比上年增加52.5萬人,增長5.7%。 [6] 

普通高等教育培養目標

高等教育的體制改革取得了顯著成績,結構逐步優化,主要體現在以下5方面:
(1)體制改革邁出較大步伐,辦學體制逐步打破政府包攬辦學的舊格局,正在形成多種形式辦學的新格局;
(2)投資體制改革逐步改變單一依靠財政撥款的舊體制,正在形成以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集資金的新體制;
(3)管理體制改革在共建共管、合作辦學、學校合併、協作辦學和轉由地方政府管理等五種形式的改革方面都取得了較大進展,並正在逐步加強中央教育行政部門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對教育的統籌管理;
(4)高等學校入學考試的改革已開始起步,已普遍實行3+X的考試改革方案,高考錄取工作也將實現網上錄取,高等學校入學考試及錄取工作將更科學、更公正、更公平;
(5)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學校主動適應社會依法自主辦學的能力和自我約束的有所增強。

普通高等教育培養內容

高等教育的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緊密結合,層次結構和科類結構也逐步趨向合理。本科專業總數在1993年的調整中由813種減少為504種,1998年又調整為249種,拓寬了專業面,增強了適應性。教學改革不斷全面深入開展,努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面向21世紀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時入實質性階段,許多適應21世紀需要的人才培養模式正在由試點走向推廣應用,預計到2002年將推出100種新的培養模式(教學計劃),編寫出版1000種“21世紀課程教材”;一批文、理科基礎人才培養基地和工科基礎課基地正在重點建設和深化改革,為新世紀輸送優秀的基礎人才;加強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試點取得可喜成果,1999年初,教育部在全國確定了32個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以增強質量意識和樹立素質教育觀念為中心的教育思想、觀念的討論在持續健康進行;教學合格評價和優秀教學工作學校評價試點發揮着重要作用。
通過不斷實踐與探索,將建立起有中國特色的教學質量宏觀監控體系;所有這些,將為培養適應21世紀需要的基礎紮實、知識面寬、能力強、素質高的人才奠定了重要基礎。

普通高等教育權威政策

普通高等教育基本分類

普通高等教育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學位研究生、全日制與統招非全日制普通碩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和專業碩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包括統招專升本)、普通全日制專科(高職高專)。
這五大類學歷教育是教育部正規且用人單位認可的高等學歷教育,學歷代碼也是按照上述學歷層次所編。

普通高等教育學歷代碼

普通高等教育學歷層次從高到低依次為:博士學歷證書代碼(01) 、碩士學歷證書代碼(02)、第二學士學位學歷證書代碼(04)、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歷代碼(05)、普通全日制專科(高職高專)學歷代碼(06)。

普通高等教育證書編號

註明: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的學歷證書前五位數字為各個大學的名稱代碼,第六位為1,1代表就是普通全日制學習形式,第七到第十位的數字代表畢業年份,第十一到第十二位為學歷層次代碼,最後的數字為學校畢業順序編號。

普通高等教育專業設置

2023年,教育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普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方案 [5] 

普通高等教育遠景規劃

1999年1月13日,國務院正式轉發了教育部《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該計劃是為了實現黨的十五大所確定的目標與任務,落實科教興國戰略,全面推進教育的改革的發展,提高全民族的素質和創新能力而制定的。該《計劃》共提出了11方面的規劃和要求。與《計劃》有關的“211工程”建設、“長江計劃”、“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計劃”、“春暉計劃”等一列人才培養的具體實施方案已經有效地展開,並取得了可喜成果。
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中重要組成部分。經過多年的實踐的探索,形成了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總本目標,即: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支持、積極興辦多種形式、多種規格的成人高等教育,進一步增強和拓寬社會成員接受高中後教育的機會和渠道,使成人高等教育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更加廣泛的服務。高等層次崗位培訓、大學後繼續教育是成人高等教育的重點,學歷教育是成人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實現這個總體目標,國家採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如大力推進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改革,強化成人高等學歷教育質量控制機制,合理調整成人高等學校的設置和佈局;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辦學等等。我國成人高等教育呈現出勃勃生機。
高等教育的對外開放與國際交流合作逐漸擴大。1978年以來,國家向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派出各類留學人員27萬餘人,已有9萬多人學成回國;接收各國來華留學生21萬餘人;高等學校聘請外國專家、學者和教師來華任教或短期講學4萬多人次。通過對外開放,積極吸收和借鑑國外的有益經驗,促進了教學質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黨的十五大以後,我國高等教育又以新的姿態,加快改革,穩步發展,提高質量,全面適應,邁向21世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