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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行政部門

鎖定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指一個國家的各級地方政府對教育事業進行組織領導和管理的機構或部門。
中文名
紅安縣教育局
外文名
Hong An Bureau of Education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權力職能

各國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行使的權力大小不盡相同,擔負的任務和職能也各異。大體説來,教育行政實行中央集權制的國家,各級地方教育行政機構實際上是中央教育部的代行機構。教育行政實行地方分權制的國家,州或省一級教育行政機構則在舉辦本地教育事業的所有方面具有獨立自主的教育行政權力。教育行政實行中央與地方合作制的國家,如英國,各地區教育行政單位設有議會、教育委員會和教育局等機關。議會兼有議決和執行權,但實際行政權力委託教育委員會、教育局行使。法國的教育行政組織是典型的中央集權制,為防止過分集權的弊端,發揮教育專家的作用,採取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廣泛設立教育諮詢機關的辦法,除中央設“國民教育最高審議會”之外,大學區設審議會,省設初等教育審議會,責成教育專家對教育重大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以供政府採納 [1]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行政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分為省、市、縣三級,它受同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並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或者業務指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設置,由本級人民政府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建立。
中國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基本任務和職能是:貫徹執行中央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令以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工作指示;負責本地區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基本建設、教育經費、幹部和教師的管理工作;領導本地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和教學工作,並對廠礦企業舉辦的學校進行業務指導。
在中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組織機構一般是:省、自治區教育廳,直轄市教育局。在廳、局下,一般設有主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師範教育、工農教育、計劃財務、體育衞生、人事、機關行政等工作的處、室。還領導省、市、自治區級教育科學研究所、教學研究室、教育期刊編輯部、教學儀器公司、電化教育館、教育學院、廣播電視大學和函授學校等單位。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組織機構一般是:省轄市、自治州、地區行政公署(是省或自治區的派出機關)教育局。在局下,一般設有主管普通教育、工農教育、體育衞生、計劃財務、人事和機關行政等工作的科、室。還領導市、州、地區級教學研究室、教師進修學院、教學儀器供應站、電化教育站(隊)、電視大學和函授輔導站等事業單位。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組織機構一般是:縣(市)教育局(科)。在局(科)下,一般設有主管教育、計劃財務、人事、機關行政等職能和工作的科(組),以及縣(市)級教育教學研究室和教師進修學校(或師資進修班)等教育單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