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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暉計劃

鎖定
為了支持留學人員回國服務,教育部1997年全面實施“春暉計劃”,由國家教育部撥出專項經費資助在外留學人員短期回國工作。
中文名
春暉計劃
實施者
教育部
實施時間
1997年
撥款人
國家教育部
主管部門
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
實施細則
教育部“春暉計劃”實施細則

春暉計劃計劃簡介

截至1997年底,“春暉計劃”共資助600多名在外留學人員短期回國服務。“春暉計劃”主要資助對象為在外優秀尖子留學人員。為提高資助效益,教育部瞄準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課題,開展了一系列有效的活動。如:針對中國區域經濟發展非均衡問題實施的“留法學者支持西部建設項目”;針對中國老工業基地改造發展問題實施的“留學人員為遼寧大中企業技術改造服務項目”;為培養適應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能以工程方式解決複雜金融問題高級人才而實施的“培養金融工程博士項目”等。
全法中國科技工作者協會作為教育部啓動春暉計劃的首個示範項目,為春暉計劃後續的蓬勃發展奠定了基礎。 [1] 

春暉計劃輝煌成績

“春暉計劃”實施以來,在留學人員中產生了廣泛的積極的影響,激發了廣大在外留學人員的愛國熱情。截止到1998年底,“春暉計劃”已資助了1100多名在外留學人員短期回國工作。

春暉計劃申請審批程序

申請審批程序:"春暉計劃"專項經費常年受理,擇優資助。教育部國際司將確定的年度資助方案通知有關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申請者可先通過中國留學網或直接向各使(領)館教育處(組)查詢教育部發布的當年資助目錄(發佈的項目由各省〈區、市〉向教育部申報);留學人員向使(領)館教育處(組)或教育部國際司提出申請,填寫《春暉計劃申請表》並附本人相關學術成果材料,申請表須經駐外使(領)館和國內接待(邀請)單位審核簽署意見,報教育部國際司審批。"春暉計劃"的資助強度原則上限於留學人員短期回國工作的單程國際旅費,凡申請雙程國際旅費、會議補貼等特殊費用的,須報教育部國際司審批。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