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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團貸款
鎖定
- 中文名
- 銀團貸款
- 外文名
- Syndicated Loan
- 別 名
- 辛迪加貸款
- 分 類
- 直接銀團貸款、間接銀團貸款
- 貸款方
- 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
- 功 能
- 融資
- 代 表
- 國際銀團
- 價 格
- 貸款利息+貸款費用
- 費用內容
- 承諾、管理、代理、安排及雜費
- 利 率
- 固定利率、浮動利率
- 貸款期限
- 3-20年
銀團貸款簡介
銀團貸款又稱為辛迪加貸款(Syndicated Loan),是由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一家或數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參加而組成的銀行集團(Banking Group)採用同一貸款協議,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資的貸款方式。國際銀團是由不同國家的多家銀行組成的銀行集團。
銀團貸款業務
5.銀團貸款成員應按照“信息共享、獨立審批、自主決策、風險自擔”的原則自主確定各自授信行為,並按實際承諾份額享有銀團貸款項下相應的權利、義務。
6.單家銀行擔任牽頭行時,其承貸份額原則上不少於銀團融資總金額的20%;分銷給其他銀團貸款成員的份額原則上不低於50%。按照牽頭行對貸款最終安排額所承擔的責任,銀團牽頭行分銷銀團貸款可以分為全額包銷、部分包銷和盡最大努力推銷三種類型。
7.銀團代理行是指銀團貸款協議簽訂後,按相關貸款條件確定的金額和進度歸集資金向借款人提供貸款,並接受銀團委託按銀團貸款協議規定的職責對銀團資金進行管理的銀行。代理行可以由牽頭行擔任,也可由銀團貸款成員協商確定。
銀團貸款種類功能
銀團貸款分類
銀團貸款直接貸款
銀團貸款間接貸款
由牽頭行直接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然後再由牽頭行將參加貸款權(即貸款份額)分別轉售給其他銀行,全部的貸款管理、放款及收款由牽頭行負責。
銀團貸款優勢
充分發揮金融整體功能,更好地為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和重大項目提供融資服務,促進企業集團壯大和規模經濟的發展,分散和防範貸款風險。
銀團貸款價格
貸款價格由利息和費用兩部分組成。
銀團貸款利率
銀團貸款費用
(1)承諾費(Commitment Fee)
也稱為承擔費。借款人在用款期間,對已用金額要支付利息,未提用部分因為銀行要準備出一定的資金以備借款人的提款,所以借款人應按未提貸款金額向貸款人支付承諾費,作為貸款人承擔貸款責任而受利息損失的補償。
(2)管理費(Management Fee)
(3)參加費(Participant Fee)
(4)代理費(Agent Fee)
是借款人向代理行支付的服酬,作為對代理行在整個貸款期間管理貸款、計算利息、調撥款項等工作的補償。
(5)雜費
銀團貸款服務流程
借款客户可向銀行信貸經營部門提出貸款申請,銀行信貸經營部門負責安排籌組銀團貸款事宜。國際銀團貸款由總行或一級分行負責籌組。
客户流程
1、客户申請
借款客户向開户銀行信貸經營部門提出銀團貸款申請。
2、出具委託書
3、簽約
4、使用貸款
5、還款
客户按照合同、章程及有關法律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將結餘的利潤和折舊優先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每次還款(包括提前還款)、付息和支付費用,客户須在規定日的上午11:00(代理行賬户所在地時間)之前,將應支付的款項付到代理行指定的賬户,由代理行在當日按比例支付給各貸款人。
銀團貸款協議
銀團貸款協議是銀團貸款成員與借款人、擔保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協商後共同簽訂,主要約定銀團貸款成員與借款人、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文本。
銀團貸款協議內容
銀團貸款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借款人、牽頭行、代理行、其他成員行、保證人的名稱及住所;
(二)定義及解釋,對協議中特定用語的含義進行界定和解釋;
(四)銀團各成員承諾的貸款額度及貸款劃撥的時間;
(五)提款先決條件;
(六)費用條款;
(七)税務條款;
(八)財務約束條款;
(十)違約事件及處理;
(十一)適用法律;
(十二)其他附屬文件。
銀團貸款幣種
銀團貸款期限
短期3-5年;中期7-10年;長期10-20年。
銀團貸款貸款條件
銀團貸款適用客户
1.借款人有長期、大額資金的貸款需求。
銀團貸款申請條件
5.借款人在中銀集團建立了穩定良好的合作關係;
銀團貸款業務示例
2007年,力拓集團為收購Alcal在全球籌組400億美元銀團貸款,中國銀行是亞洲(除日本銀行外)唯一以共同安排行(Lead Arranger)及包銷行的身份加入此筆銀團貸款的銀行。這是倫敦市場上第一大銀團貸款項目(世界第四大)。
銀團貸款風險概述
1、信用風險
銀團貸款的風險實質首先是“貸款”,其次才是“銀團”,因此其信用風險同樣源於借款人的不良表現。當借款人沒有能力或是不願履行事先定好的合約將會給銀行造成巨大的損失。
2、包銷風險
3、參加行風險
對於參加行來説,信息備忘錄是瞭解建設項目和借款人背景的重要文字資料,但是一般情況下,牽頭行對信息的準確性或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證或擔保。因此,信息備忘錄中的信息只是參加行調查和評估借款人信用風險的參考依據,不能被視為對未來狀況的承諾和保證。由於參加行無法直接獲得借款人的一手資料,它所承擔的借款人信用風險要比牽頭行大得多。
4、貸後管理
雖然銀團貸款中參加行把貸後管理的職責委託給代理行,但對於一些風險較大的項目,參加行不能被動地接受代理行提供的信息,必須建立和完善自己的貸後管理體系。與此同時,參加行在銀團存續期內要加強與代理行的信息溝通,及時掌握借款人的狀況,重視與銀團間其他參加行的聯繫,定期地召開銀團會議,實現對客户管理信息的共享。
5、法律風險
牽頭行提交的融資建議書、信息備忘錄風險,應做出相關聲明,以免除或減少自身的責任。銀團參貸行應注意貸款的合法性、協議的有效性等法律問題,銀團貸款合同應由律師對合同條款進行把關,並參與合同談判。代理行應嚴格按照銀團授權行事,應注意避免因利益衝突而承擔責任,並注意不得收取秘密利潤。
6、反洗錢
銀團貸款辦理流程
1.銀行客户經理關注客户的融資需求;
4.銀行獲得銀團貸款牽頭行/主承銷行的正式委任;
5.銀行確認貸款金額;
6.確定銀團籌組時間表、組團策略及銀團邀請名單;
7.準備貸款信息備忘錄,擬定組團邀請函,向有關金融機構發出邀請;
8.參與行承諾認購金額;
9.確認各銀團貸款參與行的最終貸款額度;
10.就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各方達成一致;
11.簽約;
12.代理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