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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嶽

(明朝兵部左侍郎)

鎖定
鄭嶽(1468~1539),字汝華,號山齋,福建莆田人,唐朝南湖先生鄭露之後,明朝弘治六年(1493)進士,官至兵部左侍郎
全    名
鄭嶽
汝華
山齋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福建莆田
出生日期
1468年
逝世日期
1539年
主要成就
為官廉潔有為
最高官職
兵部左侍郎

鄭嶽生平經歷

鄭嶽直言敢諫

弘治六年(1493),鄭嶽考中進士,授户部主事丁父憂,改任刑部主事。董天錫和錦衣衞千户張福判決囚犯死刑,張福坐在董天錫之上,鄭嶽上言不合禮制。鄭嶽還進言:“舉發彈劾非鎮守太監的職能,而董天錫讓他實施。太常寺本是禮部的下屬,而崔志端專之。內外效尤,益無忌憚”。明孝宗大怒,將鄭嶽打入大牢。尚書周經侍郎許進等救援,明孝宗不聽。贖杖復職。升任員外郎。許進督師大同,顯貴的近臣惡其剛直方正,商議找人代替。罷職總兵官趙袴想要被再次起用,京軍屢出無功。鄭嶽進言許進不可代替,趙袴不可用,京軍不可出。朝論贊同他的看法。

鄭嶽治理湖廣

鄭嶽擢升湖廣按察僉事,歸還宗藩侵佔的土地給百姓。施州夷民相互仇殺,衞帥被殺,有司以叛亂報告。鄭嶽擒治其首領,其餘的人都放走。荊州嶽州遇上饑荒,鄭嶽勸富民出粟,放鬆河泊的禁止。屬縣輸糧遠衞,率二石致一石。鄭嶽以其直給衞,而留粟以備賑災,百姓獲得救濟。南京十三道推薦天下官員十七人,鄭嶽位列其中。

鄭嶽罷官風波

正德初年,擢廣西兵備副使。土官岑猛應當遷徙福建,佔據田州不肯遷徙。鄭嶽答應上奏改成近處的地方,岑猛於是請求自效。改任廣東副使,滯獄一空,治稱第一。擢升江西按察使,升任江西左布政使朱宸濠奪取百姓農田億萬計,百姓立寨自保。朱宸濠想要用兵鎮壓,鄭嶽認為不可。遇上提學副使李夢陽巡按御史江萬實相互揭發,鄭嶽承檄審理。李夢陽捉住鄭嶽的親信小吏,聲稱鄭嶽之子鄭澐受賄,欲用此威脅鄭嶽。朱宸濠幫助李夢陽上奏其事,囚掠鄭澐。巡撫任漢顧慮不能決斷,明武宗派遣大理寺卿燕忠給事中黎奭查究審問。燕忠等上奏審理鄭嶽之子私有跡,而李夢陽挾制巡撫、按察使,應當一同罷官。鄭嶽罷官為民。朱宸濠被誅,朝內外交相推薦,起任四川布政使。丁母憂,沒有上任。

鄭嶽進言大禮議

明世宗即位,擢升右副都御史江西巡撫。剛滿兩月,召為大理寺卿。
嘉靖元年(1723)冬,上言內臣有犯,宜聽部院問理,毋從中決,沒有采納。明世宗數次不豫,鄭嶽請求遵聖祖寡慾勤治之訓,宮寢有制,進御以時,而退朝即御文華殿,裁決章奏,日暮還宮,以養壽命之源。報聞。出按甘肅亂卒事,總兵官李隆等皆伏罪。還朝,以災異陳刑獄失平八事。升任兵部右侍郎。此時“大禮議”未定。鄭嶽進言若以兩考為嫌,第稱孝宗廟號,毋稱伯考,以稍存正統。大學士石珤請求採納,被明世宗嚴厲責問,奪鄭嶽官俸兩月。轉任兵部左侍郎。請求罷免山海關税,沒有得到同意。宦官崔文欲用其侄子為副將,鄭嶽認為不可。寧夏總兵官仲勳行賄京師御史聶豹風聞彈劾鄭嶽。鄭嶽上疏自白,請求休致。歸鄉十五年而卒。 [1-2] 

鄭嶽親屬成員

高祖父:依靠經商雄於鄉,遭遇訴訟,罰戍甘州,家道從此沒落。
子:鄭澐 [2] 

鄭嶽人物評價

明史》:鄭嶽等居官,歷著風操。箴主闕,抑近幸,本末皆有可觀。斤斤奉職,所至以治辦聞,殆列卿之良歟!唐胄安南,切於事理。歐陽鐸之均田賦,惠愛在民;令久於其任,幾與周忱比矣。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