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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生長受限
鎖定
- 中醫病名
- 胎兒生長受限
- 外文名
- fetal growth restriction
- 別 名
- 宮內生長受限
- 就診科室
- 婦產科
- 常見病因
- 母親營養供應、胎盤轉運和胎兒遺傳潛能等
- 常見症狀
- 胎兒大小異常,體重偏低
胎兒生長受限病因
1.孕婦因素
(2)妊娠併發症與合併症 併發症如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多胎妊娠、前置胎盤、胎盤早剝、過期妊娠、妊娠期肝內膽汁淤積症等,合併症如心臟病、慢性高血壓、腎炎、貧血、抗磷脂抗體綜合徵等,均可使胎盤血流量減少,灌注下降。
2.胎兒因素
3.胎盤因素
胎盤各種病變導致子宮胎盤血流量減少,胎兒血供不足。
4.臍帶因素
胎兒生長受限分類
胎兒發育分三階段。第一階段(妊娠17周之前):主要是細胞增殖,所有器官的細胞數目均增加。第二階段(妊娠17~32周):細胞繼續增殖並增大。第三階段(妊娠32周之後):細胞增生肥大為其主要特徵,胎兒突出表現為糖原和脂肪沉積。根據FGR發生時期,胎兒體型及結合發病原因分為三類:
1.內因性勻稱型FGR
系原發性FGR,於受孕或胚胎早期,有害因素即產生作用,使胎兒在體重、頭圍和身長三方面受到抑制。因頭圍和腹圍均小,故為勻稱型FGR。其原因多為遺傳物質如基因染色體異常或外界有害因素如病毒感染、中毒、放射性物質影響。
2.外因性不勻稱型FGR
孕早期胚胎髮育正常,晚期才受到有害因素影響,因而胎兒內部器官發育正常,頭圍身高不受影響,但體重較輕,顯得胎頭較大,故為不勻稱型FGR。其基本原因為胎盤功能不足。常見病因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慢性高血壓、慢性腎炎、糖尿病、雙胎、過期妊娠、煙酒等。
3.外因性勻稱型FGR
胎兒生長受限臨牀表現
1.內因性勻稱型FGR
(2)半數胎兒有嚴重先天性畸形。
(3)無胎兒缺氧現象,但有輕度代謝不良。
(4)新生兒生長髮育有困難,常伴有腦神經發育障礙。
2.外因性不勻稱型FGR
(1)胎兒發育不均勻,頭圍和身長與孕周符合,體重偏低,胎頭較大而腹圍較小;外表有營養不良或過熟情況;各器官細胞數正常,但細胞體積縮小,尤其是肝臟內細胞團數目減少;胎盤常有病理變化,但體積不小,DNA含量基本正常。
(2)常有胎兒缺氧現象及代謝不良。
3.外因性勻稱型FGR
(1)新生兒體重、身長與頭徑均減少,發育勻稱但有營養不良表現;各器官均小,肝脾更嚴重;器官的細胞數目可減少15%~20%,有些細胞體積也縮小;胎盤小,外表無異常,但DNA量減少。
胎兒生長受限診斷
孕期準確診斷FGR並不容易,往往需要在分娩後才能確診。密切關注胎兒發育情況是提高FGR診斷率及準確率的關鍵。沒有高危因素的孕婦應在孕早期明確孕周,並通過孕婦體重和子宮長度的變化,初步篩查出FGR,進一步經超聲檢查確診。有高危因素的孕婦還需從孕早期開始定期進行超聲檢查。根據各項衡量胎兒生長髮育指標及其動態情況,及早診斷FGR。
1.測量子宮長度、腹圍、體重,推測胎兒大小
(1)子宮長度、腹圍值連續3周測量均在第10百分位數以下者,為篩選FGR指標,預測準確率達85%以上。
(3)於孕晚期,孕婦每週增加體重0.5kg。若體重增長停滯或增長緩慢時,可能為FGR。
2.B型超聲檢查
應用B超測定胎兒身體不同部位的數值,包括胎兒頭臀長,胎頭雙頂徑頭圍、胸圍、腹圍、股骨長等參數值作為生長指標,以評估胎齡及胎兒生長情況。利用頭圍腹圍比值(HC/AC)可發現85%的FGR。正常發育胎兒HC/AC於孕32周大於1,孕32~36周以後則小於1,對稱型FGR比值可正常;不勻稱型FGR比值隨孕週上升。
胎兒生長受限治療
1.確定病因,按病因治療。
2.除外胎兒畸形。
3.一般治療
(2)消除引致FGR的主導因素,如停止吸煙、飲酒,改變偏食等不良飲食習慣。
4.治療後監測胎兒增長及宮內安危情況
(1)每天1次無應激試驗,必要時行宮縮素激惹試驗。
5.適時終止妊娠
對FGR伴妊娠合併症或併發症治療效果不佳、胎盤功能低下者,雖妊娠未達37周,需終止妊娠。應進行羊水檢查胎肺成熟度,並給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按宮頸條件決定引產方式。如功能低下,胎兒宮內缺氧嚴重,應考慮剖宮產術。
胎兒生長受限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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