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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窘迫
鎖定
- 外文名
- fetal distress
- 就診科室
- 婦產科
- 常見發病部位
- 孕婦
- 常見病因
- 母體血液含氧量不足是重要原因;胎兒心血管系統功能障礙,胎兒畸形;臍帶血運受阻、胎盤功能低下。
- 常見症狀
- 孕婦體重、宮高、腹圍持續不長或增長很慢。胎動減少,低於4次/小時,胎動時胎心率加速不明顯。
- 中文名
- 胎兒窘迫
胎兒窘迫病因
胎兒窘迫的病因涉及多方面,可歸納為3大類。
1.母體因素
母體血液含氧量不足是重要原因,輕度缺氧時母體多無明顯症狀,但對胎兒則會有影響。導致胎兒缺氧的母體因素有:
(3)急性失血 如產前出血性疾病和創傷等。
2.胎兒因素
(2)胎兒畸形。
3.臍帶、胎盤因素
臍帶和胎盤是母體與胎兒間氧及營養物質的輸送傳遞通道,其功能障礙必然影響胎兒不能獲得所需氧及營養物質。
(1)臍帶血運受阻。
胎兒窘迫臨牀表現
2.胎動監測
表明胎動減少,尤其是當胎動低於4次/小時時,要注意胎死宮內的可能。
3.B型超聲系統檢查
觀察胎動時胎心率無加速反應,或無胎動,即為無反應型。有時甚至發生胎心率自發減速。宮縮應力試驗(cst)可為陽性結果。
5.綜合生物物理圖像評分檢查
6.胎盤功能檢查
7.羊膜鏡檢查
8.慢性胎兒窘迫
多發生在妊娠末期,往往延續至臨產並加重。其原因多因孕婦全身性疾病或妊娠期疾病引起胎盤功能不全或胎兒因素所致。臨牀上除可發現母體存在引起胎盤供血不足的疾病外,隨着胎兒慢性缺氧時間延長而發生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9.急性胎兒窘迫
10.胎心變化
胎心出現異常改變是胎兒窘迫最早出現的症狀,胎兒的正常心率為120~160次/分,160次以上或120次以下均屬不正常,低於100次表示嚴重缺氧。窘迫時先是表現為胎心加快,而且心跳規則、有力,之後心跳開始變慢、變弱,節率也變的不規則。但應注意,當子宮收縮時,由於子宮—胎盤的血液循環暫時受到干擾,使胎心變慢,而當子宮收縮停止後,胎心很快就恢復正常,因此應以兩次子宮收縮之間的胎心為準。
11.胎動異常
胎動是胎兒生命體徵之一,可用以瞭解胎兒在宮內的安危,同時也是孕婦自我監護的好方法,可靠性達80%以上。正常情況下,胎動每小時不少於3次,12小時應不低於30次。如果臨產後胎動突然急劇增加,變得頻繁而強烈,則提示胎兒可能出現急性窘迫,大多是臍帶受壓、胎盤早剝等造成胎兒急性缺氧所致。若當天的胎動次數較以往減少30%甚至更多時,就是胎動減少。而胎動一旦消失,胎兒隨時可能發生死亡,死亡時間大多在胎動消失後12~72小時。
12.羊水出現改變
羊水過少時,收縮的子宮壁可直接壓迫胎兒、臍帶,容易出現胎兒窘迫。臨產後宮口開大時,如檢查發現前羊膜無張力,或者根本就沒有前羊膜而胎膜緊貼胎頭,或破膜後只有少量羊水流出,甚至沒有羊水外流,都表示可能存在羊水過少的問題。正常情況下,羊水為白色透明的液體,當胎兒缺氧時就會排出胎糞,使羊水顏色改變。頭位分娩時,出現胎糞並伴有胎心異常,是胎兒窘迫的典型症狀。胎糞污染羊水的程度可分為三度。一度污染時羊水呈淡綠色,稀薄。二度污染時,羊水呈綠色,較稠,可污染胎兒皮膚、黏膜及臍帶,多為急性胎兒缺氧的表現。三度污染時,羊水中混有大量黃褐色胎便,質稠厚,量少,是胎兒窘迫明顯的表現。胎膜、胎盤、胎兒皮膚及指甲被染成黃褐色,提示胎兒缺氧已超過6小時,處於危急狀態。
胎兒窘迫診斷
1.慢性胎兒窘迫的診斷
(1)胎盤功能檢查 測定24小時尿E3值,並動態連續觀察,若急聚減少30%~40%,或於妊娠末期連續多次測定24小時尿E3值在10mg以下者,表示胎兒胎盤功能減退。
(2)胎心監測 連續描述孕婦胎心率20~40分鐘,正常胎心率基線為120~160次/分。若胎動時胎心率加速不明顯,基線變異率<3次/分,提示存在胎兒窘迫。
(3)胎動計數 妊娠近足月時,胎動>20次/24小時。計算方法可囑孕婦早、中、晚自行監測各1小時胎動次數,3次的胎動次數相加乘以4,即為接近12小時的胎動次數。胎動減少是胎兒窘迫的一個重要指標,每日監測胎動可預知胎兒的安危。胎動消失後,胎心在24小時內也會消失,故應注意這點,以免貽誤搶救時機。胎動過頻則往往是胎動消失的前驅症狀,也應予以重視。
(4)羊膜鏡檢查 見羊水混濁呈黃染至深褐色,有助於胎兒窘迫診斷。
2.急性胎兒窘迫的診斷
(1)胎心率變化 胎心率是瞭解胎兒是否正常的一個重要標緻:①胎心率>160次/分,尤其是>180次/分,為胎兒缺氧的初期表現(孕婦心率不快的情況下);②胎心率<120次/分,尤其是<100次/分,為胎兒危險徵;③出現胎心晚期減速、變異減速或(和)基線缺乏變異,均表示胎兒窘迫。胎心率異常時需詳細檢查原因。胎心改變不能只憑一次聽診而確定,應多次檢查並改變體位為側卧位後再持續檢查數分鐘。
(3)胎動 急性胎兒窘迫初期,先表現為胎動過頻,繼而轉弱及次數減少,進而消失。
胎兒窘迫治療
1.慢性胎兒窘迫
應針對病因,視孕周、胎兒成熟度和窘迫的嚴重程度決定處理。
(2)情況難以改善,接近足月妊娠,估計在娩出後胎兒生存機會極大者,可考慮行剖宮產。
2.急性胎兒窘迫
(2)宮頸尚未完全擴張,胎兒窘迫情況不嚴重,可予吸氧(面罩供氧),通過提高母體血氧含量,以改善胎兒血氧供應。同時囑產婦左側卧位,觀察10分鐘,若胎心率變為正常,可繼續觀察。若因使用催產素宮縮過強造成胎心率異常減緩者,應立即停止滴注,繼續觀察是否能轉為正常。病情緊迫或經上述處理無效者,應立即行剖宮產結束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