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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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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助詞,是助詞的一種,主要源於實詞假借或虛化,是可以標明結構關係或可改變結構性質的虛詞。如上古漢語最常見的結構助詞「之」「者」「所」,中古漢語產生的「地」「底」「個」「得」,近古漢語廣泛應用的「的」字。 [1-4]  [7] 
中文名
結構助詞
定    義
可以標明結構關係或可改變結構性質的虛詞

結構助詞結構助詞的產生

古代漢語的助詞,一般都認為分為三個區塊:一是語氣助詞,二是結構助詞,三是動態助詞上古漢語裏,只有語氣助詞和結構助詞這兩個區塊,動態助詞系統是中古漢語以後才逐步建立起來的。 [1] 
從詞義上説,除去一小部分助詞是源於實詞的詞義虛化外,其餘大部分助詞也都是源於實詞的假借。一小部分助詞來源於實詞的詞義虛化,這指的是動態助詞「了」「着」「過」的語法化過程。 [1] 
」,甲骨文諸形,象人足於地上行走之形,是動詞。「之」用為指示代詞或第三人稱代詞,是由其行走義假借而成。結構助詞「之」,當是代詞「之」的進一步虛化的結果。 [3] 
之
「者」,甲骨文無「者」字;金文中有「者」字,並已用為「特殊的代詞」。《説文》:「者,別詞也。」段注云:「言主於別事,則言『者』以別之。《喪服經》:『斬衰裳,苴絰,杖,絞帶,冠繩纓,菅履者』,注曰:『「者」者,明為下出』,此別事之例。凡俗雲『者個』『者般』『者回』,皆取別事之意,不知何時以迎這之『這』代之。」可知所謂的「別事」,顯然是指具有提示話題的語法作用。「別」即為指別。在上古語法漢語裏,「者」字經常處於動詞形容詞數詞或多種詞組之後,使之成為名詞性結構,然後再去充當句子成分。「者」已經符號化了,是個結構助詞。 [3] 
者
「所」,《説文》:「所,伐木聲也,從斤,户聲。《詩》曰:『伐木所所。』」段注云:「伐木聲,乃此字本義。用為處所者,假借為處字也,若『王所』『行在所』之類是也。用為分別之詞者,又從處所之義引申之,若『予所否者』『所不與舅氏同心者』之類是也,皆於本義無涉,是真假借矣。」
「伐木所所」,今本《詩經·小雅·伐木》作「伐木許許」,《顏氏家訓·書證》卷六引作「伐木滸滸」。值得注意的是,同「者」字一樣,段氏亦將「所」字定為「分別之詞」。 [4] 
所
甲骨文無「所」字。金文有「所」字,並已用於名詞的處所義。象聲詞「所所」,結構助詞「所」,皆當由名詞「所」假借為之。上古漢語結構助詞「所」字,具有極強的結合能力。就一般情況而言,「所」多加在及物動詞前,構成名詞性詞組,然後再去充當句子成分。「所」加在不及物動詞前的是少數。 [4] 
從結構上説,助詞的產生也是擴展句子的需要。
在這方面,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結構助詞「之」「者」「所」的語法作用問題。如:
①不虞君涉吾地也,何故?(《左傳·僖公四年》)
②宋殤公即位也,公子馮出奔鄭。(《左傳·隱公四年》)
③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鄉,德合一君,而徵一國,其自視也亦若此矣。(《莊子·逍遙遊》)
④仲子居之室,伯夷之築與,抑亦盜拓之築與?(《孟子·滕文公下》)
例①—④, 「之」「者」「所」,都是結構助詞。從用例上看,這些「之」「者」「所」,在句子結構擴展上發揮了巨大作用。
例①, 「君涉吾地」,原本是一個小句子,或稱「主謂結構」。現在在小主小謂之間加進一個「之」字,就可使原來的結構充當另一個句子的賓語。這樣一來,不僅豐富了漢語賓語的類型,而且也使整個句子得到擴展。
例②, 「宋殤公即位」,原本也是個句子,現在卻在主語和謂語之間插進一個「之」字,使原句的句意變得不太確定,語意也變得不夠完整。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引出下半句話才能圓滿收場,所以這類「之」字的作用,也是在擴展句子結構:使一個單句變成了複句
例③, 「者」的作用,非常之大。「知效一官」「行比一鄉」「德合一君」「而徵一國」,本是四個小句子,現在藉助一個「者」字把它們聯合起來,變成一個並列結構,然後又去作另一個句子的主語。這樣一來,漢語主語的結構類型就更豐富了,句子結構也變得更加複雜了。
例④「所居」「所築」「所築」,三個「所」字都是加在動詞之前,使原來的動詞改變了詞性,變成了一個名詞性成分,然後再去充當句子定語謂語,可見「所」字的語法作用也是很大的。 [1] 

結構助詞結構助詞的分類

所謂結構助詞,是指那些可以標明結構關係或可改變結構性質的虛詞
上古漢語最常見的結構助詞是「之」「者」「所」三個詞。如:
①四海內,皆兄弟也。(《論語·顏淵》)
②天下無道也久矣。(《論語·八佾》)
③皮不存,毛將安傅?(《左傳·僖公十四年》)
④往不可諫,來猶可追。(《論語·微子》)
⑤賢識其大者,不賢識其小者。(《論語·子張》)
⑥師之為,鄭必知之。(《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⑦其北陵,文王之避風雨也。(《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2] 

結構助詞結構助詞的發展

古代結構助詞的發展,應注意以下三個內容:「之」「者」「所」的發展、「地」「底」「個」「得」的發展、「的」的發展。

結構助詞「之」「者」「所」的發展

上古漢語的結構助詞有三個:「之」「者」「所」。
  • 「之」的發展
」本是動詞,錶行走、去往諸義,後假借代詞。結構助詞「之」,當是代詞「之」的進一步虛化的結果。 [3] 
上古漢語裏,結構助詞「之」,主要有三種用法:
第一,加在定語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關係。如:
①林放問禮本。(《論語·八佾》)
②子為元帥,師不用命,誰罪也?(《左傳·宣公十二年》)
③王曰:「此則寡人罪也。」(《孟子·公孫丑下》)
④堯女,舜妻也。(《論衡·書虛》) [3] 
在《尚書》或其他文獻中,這種「之」也可換成「」或「」。「厥」「其」「之」,都是一音之轉。如:
①自時後,立王生則逸。(《尚書·無逸》)
②王若曰:「孟侯,朕弟,小子封。」(《尚書·康誥》)
③王曰:「若是甚與?」(《孟子·梁惠王上》)
④然猶兩足斬而寶乃論,論寶若此其難也。(《韓非子·和氏》)
例①—④, 「厥」「其」用法與「之」同。 [3] 
第二,「之」用於分句主謂結構之間,使原來的主謂結構變為形式上的偏正結構,以便引出下文或使變化後的結構充當句子成分。如:
①中庸為德也,其至矣乎。(《論語·雍也》)
②昭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左傳·僖公四年》)
③宦三年矣,未知母存否。(《左傳·宣公二年》)
④吾聞北方畏昭奚恤也,果誠何如?(《戰國策·楚策一》)
④秦攻我,不遺餘力矣。(《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
⑤賢聖知,事宜驗矣。(《論衡·知實》)
「之」的這種用法,在《尚書》或其他文獻中,亦可換為「厥」或「其」。如:
①王有成命,治民今休。(《尚書·召誥》)
②今殷淪喪,若涉大水,其無津涯。(《尚書·牧誓》)
③彼於世,未數數然也。(《莊子·逍遙遊》)
④是為人也,有糧者亦食,無糧者亦食。(《戰國策·齊策四》)
例①,斷句從《十三經注疏》本。例③, 「其於」,相當於「之於(於)」。例①—④, 「厥」「其」用法與「之」同。 [3] 
第三,「之」也可用在前置賓語之後,作為賓語前置的形式標誌。如:
①我思肥泉,茲之永嘆。(《詩經·邶風·泉水》)
②父母唯其疾之憂。(《論語·為政》)
貢之不入,寡人之罪也。(《左傳·僖公四年》)
④周公方且膺之,子是之學,亦為不善變矣。(《孟子·滕文公上》) [3] 
「之」的這種用法,在《尚書》或其他文獻中,也可換為「厥」或「是」,其用法與「之」同。如:
此厥不聽,人乃訓之。(《尚書·無逸》)
②將虢是滅,何愛於虞?(《左傳·僖公五年》)
③齊侯曰:「豈不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左傳·僖公四年》) [3] 
結構助詞「之」的第一、第二種用法,在中古漢語裏基本上得以繼承。如:
①羕一朝狂悖,自求葅醢,為不忠不義鬼乎?(《三國志·蜀書·彭羕傳》)
②損有餘,補不足,天道也。(《世説新語·德行》)
③菅茅地,宜縱牛羊踐之。(《齊民要術·耕田》,卷一)
④中庸人,不教不知也。(《顏氏家訓·教子》,卷一)
⑤燈是光體,光是燈用。(唐·法海:《六祖壇經》)
⑥和尚是誰弟子?(變文《八相變》)
例①—⑥,為「之」字的第一種用法,加在定語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關係。 [3] 
又如:
①管仲相齊也,君淫亦淫,君奢亦奢。(《列子·楊朱》)
②賊將至也,方平遣驛騎告元景。(《宋書·柳元景傳》)
③凡為國,不患威不立,患恩不下;不患土不廣,患民不育。(《宋書·周朗傳》)
④班彪識劉氏復興,馬援知漢光可輔。(《世説新語·言語》)
⑤學興廢,隨世輕重。(《顏氏家訓·勉學》,卷三)
⑥陳亢喜聞君子遠其子,何謂也?(《顏氏家訓·教子》,卷一)
例①—⑥,為「之」字的第二種用法,加於分句主謂結構之間,使原來的主謂結構變為形式上的偏正結構,以便引出下文或使變化後的結構充當句子成分 [3] 
中古漢語,結構助詞「之」用法的變化,最值得注意的有兩點:一是由於前置賓語多半消失,所以作為前置賓語語法標誌的「之」也跟着趨於消失;二是加在分句主謂結構之間的「之」字也較少使用了。這第二點變化從《論衡》時就已經開始了。如:
①夫人君之失政,猶二子()失道也。(《論衡·譴告》)
②然則人()生於天地也,猶魚之於淵,蟣蝨之於人也。(《論衡·物勢》)
③夫水()無分於東西,猶人()無分於善惡也。(《論衡·本性》)
④天神()譴告人君,猶人君()責怒臣下也。(《論衡·譴告》)
例①—④,依上古漢語語法用例,()處均可加「之」字。 [3] 
到了中古漢語,這種被弱化掉的「之」字,在其他文獻中也可得到證實。如:
①子列子()學也,三年之後,心不敢念是非,口不敢言利害,始得老商一眄而已。(《列子·仲尼》)
②(鄭人)恐人()見之也,遽而藏諸隍中,覆之以蕉。(《列子·周穆王》)
③民()去崔杼,如明府之去陳恆。(《世説新語·言語》)
④王長豫()為人謹順,事親盡色養之孝。(《世説新語·德行》)
例①—④,()處亦均可加「之」字。例①,楊伯峻説:「伯峻案:『學』上疑捝『之』字。」 [3] 
例①, 「學」上少「之」字,這也許是語言發展帶來的問題,未必一定是版本或校勘問題。語言總是要發展的,古代的「之」「乎」「者」「也」,在後人看來,不一定都是正經八百的語言模式。如據宋代僧人文瑩湘山野錄》記載:「太祖皇帝將展外城,幸朱雀門,親自規畫,獨趙韓王普時從幸。上指門額問普曰:『何不只書朱雀門,須著「之」字安用?』普對曰:『語助。』太祖笑曰:『之乎者也,助得甚事!』」由此可知,在宋人看來,「之」「乎」「者」「也」這些古代虛詞,都已徹底變成了語言中的「古董」。 [3] 
  • 「者」的發展
甲骨文無「者」字;金文中有「者」字,並已用為「特殊的代詞」。《説文》:「者,別詞也。」段注云:「言主於別事,則言『者』以別之。《喪服經》:『斬衰裳,苴絰,杖,絞帶,冠繩纓,菅履者』,注曰:『「者」者,明為下出』,此別事之例。凡俗雲『者個』『者般』『者回』,皆取別事之意,不知何時以迎這之『這』代之。」 [3] 
根據段氏的解釋及所引《儀禮·喪服》的例句,可知所謂的「別事」,顯然是指具有提示話題的語法作用。「別」即為指別。《儀禮·喪服》於「斬衰裳」句下,另出「《傳》曰:『斬者何』」云云,可知此即鄭玄所説的「明為下出」。 [3] 
王力在《漢語語法史》中,將「者」字定為「被飾代詞」,將「所」字定為「特殊代詞」;向熹在《簡明漢語史》中,將「者」「所」均定為「特殊代詞」,周生亞均未相從。《説文》已將「者」字視為不具有詞彙意義的「詞」,這應是認識「者」字語法作用的出發點。 [3] 
在上古語法漢語裏,「者」字經常處於動詞形容詞數詞或多種詞組之後,使之成為名詞性結構,然後再去充當句子成分。「者」已經符號化了,是個結構助詞。如:
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論語·微子》)
②何曰:「臣不敢亡也,臣追亡者。」(《史記·淮陰侯列傳》)
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論語·子罕》)
④吾聞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⑤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也。(《孟子·告子上》)
⑥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時,故五穀不絕,而百姓有餘食也。(《荀子·王制》)
例①②, 「往者」「來者」「亡者」,為動詞加「者」例,各作主語賓語
例③④, 「知者」「仁者」「勇者」「大者」「遠者」「小者」「近者」,為形容詞加「者」例,亦各作主語和賓語。
例⑤⑥, 「二者」「四者」,為數詞加「者」例,各作主語。 [3] 
上古漢語裏,有時「者」字還可以加在名詞之後。這種「者」字不應視為結構助詞,因為它們既不是結構的標誌,也沒有改變結構性質的作用。如:
①政,正也。(《論語·顏淵》)
②廉頗,趙之良將也。(《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古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論語·里仁》)
④昔鬼侯、鄂侯、文王,紂之三公也。(《戰國策·趙策三》)
⑤若寡人,可以保民乎哉?(《孟子·梁惠王上》)
⑥齊人有馮諼,貧乏不能自存。(《戰國策·齊策四》)
例①—⑥,這種「者」都不是結構助詞,而是表示提頓或強調語氣的語氣助詞 [3] 
上古漢語的「者」,還可以加在各種詞組之後,組成一個「者」字結構。然後充當句子成分。如:
①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鄉,德合一君,而徵一國者,其自視也亦若此矣。(《莊子·逍遙遊》)
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禮記·禮運》)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詩經·王風·黍離》)
不告奸者腰斬。(《史記·商君列傳》)
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論語·里仁》)
⑥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左傳·僖公五年》)
孟嘗君為相數十年,無纖介之禍者,馮諼之計也。(《戰國策·齊策四》)
⑧我未見力不足者。(《論語·里仁》)
例①②,為並列詞組加「者」例,各作主語。例③④,為動賓詞組加「者」例,各作主語。例⑤⑥,為偏正詞組加「者」例,各作主語。例⑦⑧,為主謂詞組加「者」例,各作主語和賓語。 [3] 
到了中古漢語,「者」字的上述語法均得以繼承。如:
①子列子,居鄭圃,四十年人無識者。(《列子·天瑞》)
坐者莫不驚悚。(《搜神記》,卷十八)
③衞玠從豫章至下都,人久聞其名,觀者如堵牆。(《世説新語·容止》)
④以其貴故,卒無買者。(《百喻經·入海取沉水喻》)
⑤巴歌唱者多,白雪無人和。(唐·寒山子:《寒山詩·大有》,第一二七)
例①—⑤,為動詞加「者」例,各作主語和賓語。 [3] 
又如:
小者居內,壯者居外。(《列子·黃帝》)
②求索只得駁狗,無白者。(《搜神記》,卷三)
③燃柳柴,殺雞雛,小者死,大者盲。(《齊民要術·養雞》,卷六)
智者君拋我,愚者我拋君。(《唐·寒山子:《寒山詩·智者》,第二十五)
⑤軟草長者一寸餘,茸茸稠密,覆地而生。(唐· [日]釋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
例①—⑤,為形容詞加「者」例,各作主語和賓語。 [3] 
又如:
四者,四方之象。(《搜神記》,卷七)
②時二人中,一者念言:「甘蔗極甜,若壓取汁,還灌甘蔗樹,甘美必甚,得勝於彼。」(《百喻經·灌甘蔗喻》)
③王大將軍下,庾公問:「聞卿有四友,何者是?」(《世説新語·品藻》)
此者是何人也?(變文《八相變》)
⑤未審世間何者是佛?(《祖堂集》,卷二)
例①—⑤,為數詞、代詞加「者」例,各作主語。 [3] 
又如:
①中朝時有懷道之流,有詣王夷甫諮疑者,值王昨已語多,小極,不復相酬答。(《世説新語·文學》)
學備古今,才兼文武,身無祿位,妻子飢寒者,不可勝數。(《顏氏家訓·勉學》,卷三)
③見有閉門讀書,師心自是,稠人廣坐,謬誤差失者多矣。(《顏氏家訓·勉學》,卷三)
例①—③,為並列詞組加「者」例,各作主語和賓語。 [3]  [4] 
又如: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叔也。(《列子·力命》)
亂天下者,必此子也。(《世説新語·識鑑》)
③其有捉頭者,有捉耳者,有捉尾者,有捉腳者,復有捉器者,各欲先得,於前飲之。(《百喻經·搆驢乳喻》)
④夫為七月十五者,天堂啓户,地獄門開。(變文《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
例①—④,為動賓詞組加「者」例,各作主語和賓語。 [4] 
又如:
萬物所異者生也,(萬物)所同者死也。(《列子·楊朱》)
②(顧)和與俱至寺中,見佛般泥洹像,弟子有泣者,有不泣者。(《世説新語·言語》)
凍樹者,凝霜封着木條也。(《齊民要術·黍穄》注,卷二)
④頻有敕問:已還俗者有多少?未還俗者有多少?催進其數。(唐· [日]釋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四)
例①—④,為偏正詞組加「者」例,各作主語和賓語。 [4] 
又如:
吏民老弱相攜乞留和者數千人。(《三國志·蜀書·董和傳》)
景仁卧疾者五年。(《宋書·殷景仁傳》)
③至期遣妻,百姓號泣追呼者數萬人。(《世説新語·方正》)
④阮宣子論鬼神有無者。(《世説新語·方正》)
例①—④,為主謂詞組加「者」例,各作主語和賓語。 [4] 
  • 「所」的發展
《説文》:「所,伐木聲也,從斤,户聲。《詩》曰:『伐木所所。』」段注云:「伐木聲,乃此字本義。用為處所者,假借為處字也,若『王所』『行在所』之類是也。用為分別之詞者,又從處所之義引申之,若『予所否者』『所不與舅氏同心者』之類是也,皆於本義無涉,是真假借矣。」 [4] 
「伐木所所」,今本《詩經·小雅·伐木》作「伐木許許」,《顏氏家訓·書證》卷六引作「伐木滸滸」。值得注意的是,同「者」字一樣,段氏亦將「所」字定為「分別之詞」。 [4] 
甲骨文無「所」字。金文有「所」字,並已用於名詞的處所義。象聲詞「所所」,結構助詞「所」,皆當由名詞「所」假借為之。 [4] 
上古漢語結構助詞「所」字,具有極強的結合能力。就一般情況而言,「所」多加在及物動詞前,構成名詞性詞組,然後再去充當句子成分。「所」加在不及物動詞前的是少數。如:
①異乎吾所聞。(《論語·子張》)
②朋友死,無所歸,曰:「於我殯。」(《論語·鄉黨》)
③師之所為,鄭必知之。(《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④賜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左傳·襄公十四年》)
⑤晉國,天下莫強焉,叟之所知也。(《孟子·梁惠王上》)
⑥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築與,抑亦盜蹠之所築與?(《孟子·滕文公下》)
⑦廣土眾民,君子欲之,所樂不存焉。(《孟子·盡心上》)
⑧君之所問,聖君之問也。(《荀子·哀公》)
⑨籍所擊殺數十百人。(《史記·項羽本紀》)
⑩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禮記·大學》)
例①—⑩, 「所聞」「所歸」等等,為「所」加在及物動詞或不及物動詞前的用例。這些「所」字結構,在句中,可以作主語(如例⑦—⑩所示),作謂語(如例④—⑥所示),作賓語(如例①—③所示)和作定語(如例⑥所示)。 [4] 
有時「所」後面的及物動詞還可以帶賓語,這也許是對認定「所」是代詞,是指代「提取」動詞賓語這一説法的最好回答。如:
①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左傳·僖公四年》)
②其北陵,文王之所闢風雨也。(《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③他日,子夏、子張、子游以有若似聖人,欲以孔子事之,強曾子。(《孟子·滕文公上》)
④太后曰:「諾,恣君之使!」(《戰國策·趙策四》)
例①—④, 「所」字結構的語法分析,應當是「所+『用之』」,「所+『闢風雨』」,「所+『事孔子』」,「所+『使之』」。 [4] 
有時,正因為「所」加動詞構成的是名詞性結構,所以其後還可以殿以「者」字。如:
①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論語·雍也》)
②何哉爾所謂達者?(《論語·顏淵》)
③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④狄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孟子·梁惠王下》)
⑤孟嘗君曰:「視吾家所寡有者。」(《戰國策·齊策四》)
⑥臣之所好者道也。(《莊子·養生主》)
所舉者必有賢,所用者必有能。(《韓非子·人主》)
所當者破,所擊者服,未嘗敗北,遂霸有天下。(《史記·項羽本紀》)
例①—⑧,這是「者」「所」結構的綜合形式,但語法分析上,應視為「者」字結構。其結構分析應是「『所否』+者」,「『所謂達』+者」,「『所善』+者」,「『所惡』+者」,「『所欲』+者」,「『所寡有』+者」,「『所好』+者」,「『所舉』+者」,「『所用』+者」,「『所當』+者」和「『所擊』+者」。 [4] 
「之」「者」「所」三個結構助詞,「所」字是最有生命力的。到了中古、近古漢語,「所」的上古漢語時的用法,都得到繼承。如:
①中洲者,部曲妻子所在也。(《三國志·吳書·朱桓傳》)
②汝等當信佛之所説,言不虛妄。(《法華經·方便品》,卷一)
③鎮西謝尚所乘馬忽死。(《搜神記》,卷二)
④(鄭鮮之)性好遊行,命駕或不知所適,隨御者所之。(《宋書·鄭鮮之傳》)
⑤後賊追至,王欲舍所攜人。(《世説新語·德行》)
⑥用功甚多,所得甚少。(《百喻經·就樓磨刀喻》)
⑦古之所行,今之所笑也。(《顏氏家訓·風操》,卷二)
⑧(此)目所不見,耳所不聞。(唐·張鷟:《遊仙窟》)
⑨如來所持器杖,與彼全殊。(變文《破魔變》)
⑩臣等今有所見,雖不知是否,或恐有助對答折難之意。(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六一)
⑪萬户憤怒,擲去所帶貂帽。(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紹興甲寅通和錄》,卷一六二)
⑫那老僧既聾又昏,又齒落舌鈍,所答所問。(《紅樓夢》,第二回) [4] 

結構助詞「地」「底」「個」「得」的發展

中古漢語的前期和中期,結構助詞的發展,基本上是維持在雙軌制的層面上:一是「之」「者」「所」的繼續使用;二是又產生了新的結構助詞系統,即「地」「底」「個」「得」的產生與應用。
  • 「地」的發展
「地」,原本是個名詞,即大地之地。《説文》:「地,元氣初分,輕清陽為天,重濁陰為地,萬物所陳列也,從土,也聲。」結構助詞「地」,與本義無涉,當是由名詞「地」幾經輾轉,虛化而成。 [4] 
馮春田認為,助詞「地」是由「地」的境地義,逐漸轉為形容詞、副詞後而發展為表情狀或樣態的助詞的。其意見可備一説。 [4] 
「地」,用於結構助詞,蓋始於《搜神記》,而不是《世説新語》。雖然中古漢語前期,這樣的用例極少,但下面的用例似乎舍此而又找不出更為合理的解釋。請比較:
①吾今見領兵三千,須卿,得度簿相付。如此地難得,不宜辭之。(《搜神記》,卷五)
②劉作色曰:「使君如馨地,寧可鬥戰求勝?」(《世説新語·方正》)
例①②, 「如此地」「如馨地」,語義相同,只是功能有異。例①, 「如此地」,作狀語;例②, 「如馨地」,作謂語,是指桓大司馬用彈弓彈射劉尹這一動作。有人將此句斷為「使君,如馨地寧可鬥戰求勝」,並釋「地」為名詞「地方」,恐怕於上下句意,扞格難通。 [4] 
但應指出,結構助詞「地」比較廣泛見諸文獻,還是唐五代時的事了。如:
①相看月未墮,白斷肝腸。(唐·李白:《越女詞》五首,其四)
②楊柳宮前忽地春,在先驚動探春人。(唐·王建:《華清宮前柳》)
③心憂到被君王問,暗思量奏對言。(變文《八相變》)
④如來本自大慈悲,聞語慘斂雙眉。(變文《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
⑤早知到沒艱辛,悔不生時作福田。(變文《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
⑥諸兄弟莫只是走上為言為句,漭漭蕩蕩,大難得相應。(《祖堂集》,卷十二)
⑦曹山雲:「朦朦朣朣。」(《祖堂集》,卷十六) [4] 
到了近古漢語,宋代以後,結構助詞「地」使用上也更加成熟、穩定,主要體現在:
第一,「地」加在形容詞副詞詞組之後,作狀語謂語。如:
①若不尋得一個通路,只驀地行去,則必有礙。(《朱子語類》,卷六十七)
忽地心京(驚)誑,見槐影之間,紫霧紅光。(《劉知遠諸宮調》,第一)
③兩人時下好心焦,不住地觀知遠,發願將酬(仇)報。(《劉知遠諸宮調》,第一)
④那三翁廳(聽)説訖,叱喝道:「畜生懣悄地。」(《劉知遠諸宮調》,第二)
⑤(趙正)特骨地在那裏解腰捉蝨子。(明·馮夢龍:《喻世明言·宋四公大鬧禁魂張》,第三十六卷)
⑥每年正月初一,夫妻兩人雙雙地上本州大相國寺裏燒香。(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簡貼和尚》)
⑦酒保聽得,慌忙上來看時,見魯提轄氣憤憤地。(《水滸傳》,第三回) [4] 
第二,「地」也經常加在疊音形容詞副詞象聲詞之後,作狀語補語。如:
①這老漢也不忙,緩緩地向他道:「老僧被汝一喝。」(宋·圓悟克勤:《碧巖錄》,卷一)
②今學者,不見有奮發底意思,只是如此悠悠地過。(《朱子語類·總訓門人》)
③強寇旗前遙觀了,嘻嘻地遂冷笑。(《劉知遠諸宮調》,第十二)
④尋常口巴巴地説,我能縱能奪,能殺能活,及問他遠法師因甚不過虎溪,便道不得。(宋·虛堂和尚:《虛堂和尚語錄》)
⑤哥哥,待我慢慢地尋思咱。(元·關漢卿:《竇娥冤》,第一折)
⑥兄弟款款地起來,扶着杖子行。(元·無名氏:《小孫屠》,第十九出)
⑦(宋四公)刮刮地把那點茶老子打了幾下。(明·馮夢龍:《宋四公大鬧禁魂張》,第三十六卷)
⑧大姐,只今日便悄悄地依隨這小子去了罷,卻也沒人知道。(明·朱有燉:《團圓夢》,第二折)
⑨寨裏頭領也頻頻地使人送金銀來與史進。(《水滸傳》,第二回)
⑩現今明明地張掛榜文,出一個貫賞錢捉你。(《水滸傳》,第四回)
例①—⑩,為「AA+地」式,作狀語 [4] 
又如:
黑漆漆地緊閉卻眼,喚作默而常照。(宋·大慧普覺禪師:《答劉寶學》)
②女孩兒言着婚聘,則合低了胭頸,羞答答地噤聲。(元·關漢卿:《詐妮子調風月》,第三折)
③萬員外慢騰騰地掀開布簾出來。(明·馮夢龍:《警世通言·萬秀娘仇報山亭兒》,第三十七卷)
④(智深)把銷金帳子下了,脱得赤條條地,跳上牀去坐了。(《水滸傳》,第五回)
例①—④,為「ABB+地」式,作狀語補語 [4] 
又如:
①寫得如此分曉了,又卻更來忉忉怛怛地問。(宋·大慧普覺禪師:《答呂郎中》)
②只聽得屋樑上知知茲茲地叫,宋四公道:「作怪,未曾起更,老鼠便出來打鬧人。」(明·馮夢龍:《喻世明言·宋四公大鬧禁魂張》,第三十六卷)
③一日三遍家,每日洗刷刨的乾乾淨淨地,等一會饋些草吃。(《樸通事》)
例①—③,為「AABB+地」式,作狀語或補語。 [4] 
當然,就象聲詞加「地」而言,並不限於上述的「AA+地」和「AABB+地」兩式,同時還有「A+地」和「AB+地」兩式。如:
①合懼(拒)馬門開來,放出大軍。(變文《漢將王陵變》)
②把頭髮披開砧子上,斧舉處諕殺劉郎,救不迭,扢插地一聲響。(《劉知遠諸宮調》,第二)
③兩個面面廝覷,走出門,看着清湖河裏,撲通都跳下水去了。(明·馮夢龍:《警世通言·崔待詔生死冤家》,第八卷)
④那個氣毬,騰地起來,端王接個不着。(《水滸傳》,第二回) [4] 
第三,「地」加在代詞後,作狀語謂語賓語。如:
①蓋此義理盡廣大無窮盡,今日恁地説亦未必是。(《朱子語類·訓門人》)
②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這個工夫恁地。(《朱子語類·訓門人》)
③你這酒怎地賣?(明·馮夢龍:《警世通言·一窟鬼癩道人除怪》,第十四卷)
④這漢不知怎地,人都叫他做大字焦吉。(明·馮夢龍:《警世通言·萬秀娘仇報山亭兒》,第三十七卷)
⑤一個村坊過去不得,怎地敢抵敵官軍?(《水滸傳》,第二回)
⑥老人家,如何恁地下禮?(《水滸傳》,第四回) [5] 
  • 「底」的發展
《説文》:「底,山居也。」段注改「居」為「」。段注云:「凥,各本譌作『居』,今正。山,當作『止』,字之誤也。字從廣,故曰『止凥』。《玉篇》:『底,止也,下也。』《廣韻》曰:『底,下也,止也』,皆本《説文》。」由此可知,「底」的本義,當是指物體最下面的部位,是個名詞 [5] 
結構助詞「底」,亦與本義無涉,也應是假借而成。至於結構助詞「地」「底」「的」的關係,下面還會專門談到。
結構助詞「底」,出現較晚,當在「地」字之後。向熹説:「結構助詞『底』產生於晚唐五代,最早見於禪家語錄,到宋代應用相當普遍。」 [5] 
和「地」相比,結構助詞「底」,功能上已全面擴展,這在近古漢語裏已得到充分展現。如:
第一,「底」可以加在名詞動詞形容詞代詞或其他詞組之後,作主語。如:
①師帶刀行次,道吾問:「背後底是什摩?」(《祖堂集》,卷四)
②譯者雲:「這底只是我怕你們不知,又怕皇帝位高職大後不記得也。」(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紹興甲寅通和錄》,卷一六二)
取得富貴底又能有幾人?(宋·大慧普覺禪師:《答呂郎中》)
④這翁翁聞説道,姓劉人,那底久後必榮顯。(《劉知遠諸宮調》,第一)
活捉了底是誰?(《劉知遠諸宮調》,第十二)
⑥下面説底便是錯下書。(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簡貼和尚》)
⑦自從老底死後,罪過員外收留,養得大,卻也有十四五年。(明·馮夢龍:《警世通言·萬秀娘仇報山亭兒》,第三十七卷) [5] 
第二,「底」也可以加在名詞、動詞、形容詞、代詞或其他詞組之後,作賓語。如:
①銀和酒是家裏底,休閒爭休得嘔氣。(《張協狀元》,第二十出)
②我底行貨,都是川裏買來底。(《張協狀元》,第八齣)
③説大底,説得太大;説小底,又説得都無巴鼻。(《朱子語類·訓門人》)
④(醜)它是你妻兒怎拋棄?(合)娶別底。(《張協狀元》,第五十三出)
⑤媽媽説甚底?(元·無名氏:《小孫屠》,第十齣)
⑥許多道理盡是自家固有底。(《朱子語類·訓門人》)
⑦時有學人問:「如何是敗壞底?」(《祖堂集》,卷十) [5] 
第三,「底」也可以加在名詞、動詞、形容詞、代詞或其他詞組之後,作定語。如:
①你去東邊子細看,石頭上坐底僧,若是昨來底後生,便喚他。(《祖堂集》,卷四)
②昨來到和尚處問佛法,輕忽底後生來東石頭上坐。(《祖堂集》,卷四)
③若論夜間底夢,皆從自己心生。(《張協狀元》,第四齣)
④府僉是快活底人。(《張協狀元》,第五十出)
⑤某記少年應舉時,嘗下視那試官,説他如何曉得我底意思。(《朱子語類·總訓門人》)
⑥國土是皇帝底根本。(元·吳澄:《吳文正集·經筵講義》,卷九十)
⑦此是兩朝正行定奪底文字。(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六五)
⑧只因這封簡貼兒,變出一本蹺蹊作怪底小説來。(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簡貼和尚》) [5] 
第四,「底」加在形容詞、代詞、副詞或象聲詞之後,作狀語。如:
①樹下坐,忽底睡着。(《祖堂集》,卷十)
②(洞山)臨水睹形,大省前事,顏色變異,呵呵底笑。(《祖堂集》,卷五)
③從來見説,見説君員(圓)夢,果不知似恁底奇。(《張協狀元》,第四齣)
④爭奈相辜負,裹足全無,怎生底迴歸鄉里?(《張協狀元》,第三十七出)
⑤那廝身上兩件衣裳,生絹底衣服,漸漸底都曹破了。(明·馮夢龍:《警世通言·萬秀娘仇報山亭兒》,第三十七卷) [5] 
  • 「個」的發展
古代「個」「」「」,今一律簡作「個」。為行文方便起見,以下引例一律作「個」。
「個」,原本是個量詞,大約從六朝起,可以借作指示代詞,後唐宋人亦襲用之。如:
①真成鏡特相宜,不能片時藏匣裏。(北周·庾信:《鏡賦》)
②若得中意,縱橫處處通。(唐·寒山子:《寒山詩·餘勸》,第二二五)
③白髮三千丈,緣愁似長。(唐·李白:《秋浦歌》,其十五)
中妙趣誰堪語,最是初醺未醉時。(宋·陸游:《對酒》) [5] 
但是,結構助詞「個」的產生卻與指示代詞無關,而是由「個」的量詞義虛化而來。曹廣順説:「唐五代以後用法紛紜的『個』都是從量詞『個』發展而來的。」
作為結構助詞,「個」雖然產生於唐代,但文獻中並不多見,直到晚唐時文獻中才逐漸多起來。據曹廣順統計,《敦煌變文集》助詞「個」的用例僅6見,《祖堂集》中也僅24見,直到北宋的《景德傳燈錄》中才多一些,共有37例。 [5] 
總之,和結構助詞「地」「底」「的」相比,「個」的發展始終處於劣勢,直到宋代以後,使用上才稍有擴展之勢。
「個」的用法,有以下五點值得注意:
第一,「個」可以加在動詞後,引出賓語,但這種「個」仍帶有點量詞味道。如:
①如人入門,方知門裏房舍間架。(《朱子語類·總訓門人》)
②世人多慮我無憂,一片身心得自由。散誕清閒無事,卧吹鳳管月明秋。(元·史樟:《莊周夢》,第一折)
③直到天昏地黑,不肯更換衣袂。(元·關漢卿:《詐妮子調風月》,第二折)
④那店子便是瓦店,尋好乾淨店下去來,歇頭口着。(《老乞大》) [5] 
第二,「個」加在動詞後,也可以引出補語,但這種「個」,卻是實實在在的結構助詞。如:
①三人你一句,我一句,説不了。(《儒林外史》,第一回)
②兩邊聽的人笑不住。(《儒林外史》,第六回)
③當下侍立之人,無不下淚,黛玉也哭不休。(《紅樓夢》,第三回)
④寶玉聽了,將手中茶杯順手往地下一摔,豁琅一聲,打了粉碎。(《紅樓夢》,第八回) [5] 
第三,「個」加在形容詞代詞之後,合起來作賓語。如:
①神道不吃肥個。(《張協狀元》,第十六出)
②範氏説:「可是真個,你嚇殺我。」(明·錢謙益:《牧齋初學集》,卷一〇四)
③黑豆五個錢一斗,草一十個錢一束,是真個麼?(《老乞大》)
④那裏有二十里地來?不去時,叫別個。(《樸通事》)
「個」也可加在形容詞、代詞之後,合起來作前置賓語。如:
肥個我不嫌,精個我最忺。(《張協狀元》,第十六出)
別個不要,只要深青織金胸背段(緞)子。(《老乞大》) [5] 
第四,「個」也可以加在名詞、形容詞、代詞之後,合起來作定語,這種用法蓋始自晚唐五代。如:
好個聰明人相全,忍交(教)鬼使牛頭領。(變文《維摩詰經講經文》)
②寺主曰:「師兄若這個善心,某甲身自不能去得,某相共造善因。」(《祖堂集》,卷三)
你個爹和娘數千年渾沒孩兒,千方百計覓得你歸來養。(《張協狀元》,第四齣)
④須拿老爺個帖兒,下到縣裏才好。(明·蘭陵笑笑生:《金瓶梅詞話》,第八十八回)
別個菜都沒,只有鹽瓜兒與客人吃。(《老乞大》)
⑥我因為今年是你師母個正壽,所以又弄了倆人。(文康:《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四回) [5] 
第五,「個」也可以加在形容詞副詞之後,作狀語。如:
①雖然不識和尚,早個知其名字。(變文《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
②天理真個難明,己私真個難克,望有以教之。(《朱子語類·訓門人》)
③那禮中自然個從容不迫,不是有禮後,更添個從容不迫。(《朱子語類》,卷二十二)
④你真個不知道?(元·關漢卿:《救風塵》,第三折)
⑤趙氏在家掌管家務,真個是錢過北斗,米爛成倉。(《儒林外史》,第六回) [5] 
值得注意的是,近古漢語裏,大約從宋代起,漢語結構助詞又增加了一個「價」字(或作「家」「假」「加」「介」諸形)。「價」「家」等等,當是「個」的轉寫形式或方言變體,因為儘管「個」「價」韻母有異,但它們都是見母字。 [5] 
「價」「家」,最常見的用法是加在狀語謂語中心詞之間,表示限制關係。如:
①氣長長價籲,淚泠泠價落。(《張協狀元》,第三十二出)
②這骨匣一回價又輕,一回價又覺還沉。(元·無名氏:《小孫屠》,第十四出)
③不特似十分家沉醉,吃得來如湯似汁。(元·無名氏:《殺狗勸夫》,第二折)
④休交我逐宵價握雨攜雲,過今春。(元·關漢卿:《詐妮子調風月》,第一折)
⑤無奈那雀兒成羣結隊價來偷吃谷粟。(《新編五代史平話·周史平話上》)
⑥説此槍棒武藝,如糖似蜜價愛。(《水滸傳》,第四十九回)
⑦六個猠皮,每一個三錢家算時,通該一兩八錢。(《樸通事》)
⑧你們成日家跟他上學,他到底唸了些什麼書?(《紅樓夢》,第九回) [5] 
「價」「家」等也可加在定語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關係。如:
①狀元娘子去許多價時,應是到京裏,兩口兒一對美。(《張協狀元》,第三十七出)
②哥哥比兄弟多一片家狠心腸。(元·無名氏:《殺狗勸夫》,楔子)
③口頭邊拔了七八根家狗毛,臉上拿了三四個家狗蠅。(元·無名氏:《殺狗勸夫》,第三折)
④雖然我六旬過,氣血衰,我猶敢把三五石家硬弓開。(元·無名氏:《小尉遲》,第二折)
「價」或「家」,也可加數量詞之後,作謂語。不過,這種用法,次數不多。如:
①千峯雲起,驟雨一霎兒價,更遠樹斜陽,風景怎生圖畫?(宋·辛棄疾:《醜奴兒近·博山道中效李易安體》)
②綾子每疋二兩家,染做鴉青和小紅。(《老乞大》)
③多少一板?二錢半一板家。(《樸通事》)
④一日三遍家,每日洗刷刨的乾乾淨淨地。(《樸通事》) [5] 
  • 「得」的發展
「得」,最早是個動詞。《説文》:「得,行有所得也。」段注云:「『』,各本作『得』,誤,今正。見部曰:『䙷,取也。』行而有所取,是曰得也。《左傳》曰:『凡獲器用曰得。』」「得」,甲骨文金文諸形,均象以手持貝,表所得之義。 [6] 
得
「得」的獲得義,文獻中的用例,屢見不鮮。如:
①求之不,寤寐思服。(《詩經·周南·關雎》)
②子封曰:「可矣,厚將眾。」(《左傳·隱公元年》)
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孟子·梁惠王下》)
④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天下,不為也。(《荀子·儒效》) [6] 
「得」如果處於謂語動詞之前,則表示動作或行為的可能,是個助動詞。助動詞「得」的可能義,顯然是由動詞的獲得義虛化而成。如:
①(石子)曰:「何以覲?」(《左傳·隱公四年》)
②令荊人收亡國,聚散民,立社稷主,置宗廟,……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一矣。(《韓非子·初見秦》)
③夫宓子之行此術也,魯君後得之也。(《呂氏春秋·具備》)
「得」的可能義,其否定式就是「不得」或「未得」。如:
④孔子下,欲與之言,趨而闢之,不得與之言。(《論語·微子》)
⑤彼奪民時,使不得耕耨以養其父母。(《孟子·梁惠王上》)
⑥李斯往詔韓王,未得見。(《韓非子·存韓》) [6] 
兩漢以後,「得」的上述用法均得以繼承。如:
①秉曰:「今見公,萬死亦何恨?」(《宋書·宗室傳》)
②人非堯舜,何每事盡善?(《晉書·王述傳》)
③(梁)寬、(趙)衢閉冀城門,(馬)超不得入。(《三國志·蜀書·馬超傳》)
④男不得耕,女不得織。(《宋書·沈攸之傳》)
「得」進一步發展,也可以置於謂語動詞之後。 [6] 
謂語動詞後的「得」字,可以擴展成兩種最基本的語法格式:一是「動詞+得1+賓語」,二是「動詞+得2+補語」。結構助詞「得」的產生,同這兩種句式都有關係。因為結構助詞「得」有不同的來源,所以才有「得1」「得2」之分。 [6] 
「得1」表示動作或行為的可能,它的演變程序首先是「謂動+得1+〇」,「謂動」和「得1」的結構關係是動補關係,「得1」仍是個助動詞,而不是結構助詞。如:
①恰似春風相欺得,夜來吹折數枝花。(唐·杜甫:《絕句漫興九首》,其二)
②更懷父子東歸得,手種江頭柳十尋。(宋·黃庭堅:《寄上叔父仲夷》)
其次是「謂動+得1+賓/補」或「謂動+得1+賓+補」,其中的「得1」已由助動詞虛化成結構助詞。這種格式,在唐五代已經產生。如:
①秦吳只恐篘來近,劉項真能釀平。(唐·皮日休:《奉和魯望看壓新醅》詩)
②氣象四時清,無人畫成。(唐·方幹:《處州洞溪》詩)
③我兒若修倉全,豈不是於家了事?(《舜子變文》)
④有錢便愛使,有酒便愛吃,怎生留錢住?(《五代史平話·漢史上》)
以上四例均引自王力的《漢語語法史》。
謂語動詞和「得1」之間也可插進賓語。如:
⑤蜀江,無錢何處賒?(唐·杜甫:《草堂即事》)
⑥誰能,苦死去看書。(宋·楊萬里:《霜寒》) [6] 
例⑤⑥,張相雲:「此雲禁得愁也」,又云:「此雲忍得寒也。」向熹説:「六朝以後,『得』虛化為結構助詞,既可以表示結果,又可以表示可能。到了唐末尤其到了宋代,『得』字結構形式上也多樣化了。」其實,在唐代以前,很難找到「得」用為結構助詞的例證。向熹在書中所列的八種形式,屬於唐代以前的例句僅有三例:
①無問耕多少,皆須旋蓋磨如法。(《齊民要術·雜説》)
②(陳)遺已聚斂數鬥焦飯,未展歸家,遂帶以從軍。(《世説新語·德行》)
③平子饒力,爭(掙)脱,踰窗而走。(《世説新語·規箴》)
例①,所引《雜説》有點問題。《齊民要術》有兩篇《雜説》,一在卷前,一在卷三。向熹所引,當為卷前《雜説》。繆啓愉説:「《要術》卷三已另有《雜説》一篇。這一插在《序》和卷前之間的《雜説》,並非賈思勰原作,已為研究《要術》者所公認。據文內名物和用詞,疑是唐代人所偽託。」
例②, 「聚斂得」之「得」,仍是動詞,有獲得義。
例③, 「爭(掙)得脱」,釋義有紛歧,或以為是「爭(掙)而得脱」之意。現在學術界公認的一種觀點,即認為「結構助詞『得』始見於唐代,晚唐五代比較常見」。 [6] 
「得2」表示動作或行為的結果、程度或狀態,其演變程序首先是「謂動+得2+賓語」。「謂動」和「得2」的結構關係是並列關係,「得2」仍是動詞,義指獲得、得到。如:
①孟孫獵得麑,使秦西巴持之歸。(《韓非子·説林上》)
②臣之客有能探得趙王陰事者。(《史記·信陵君列傳》)
③今臣為王卻齊之兵,而攻得十城。(《史記·蘇秦列傳》)
④(劉)鍾自行覘賊,天霧,賊鈎得其舸。(《宋書·劉鍾傳》)
⑤卻後少日,(温)公報姑雲:「已覓得婚處,門地粗,可婿身名宦,盡不減嶠。」(《世説新語·假譎》)
⑥我若(摘)桃來,豈不是於家了事?(變文《舜子變》)
⑦子胥控馬籠鞭,就水抱得小兒。(變文《伍子胥變文》)
⑧每日直鈎釣魚,今日釣得一個。(《祖堂集》,卷五) [6] 
其次是「謂動+得2+補語」。「得2」表示動作或行為的結果、程度或狀態,是個結構助詞。這種格式在唐五代已經產生,而真正成熟,是在宋代以後。如:
①十三學得琵琶成,名屬教坊第一部。(唐·白居易:《琵琶行》)
②二將當時夜半越時,諕得皇帝洽背汗流。(變文《漢將王陵變》)
③樞密、侍郎瞞各自盡忠盡節為國家,説得甚是。(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靖康城下奉使錄》,卷二十九)
④如昔人賦梅:「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這十四個字,誰人不曉得?而前輩直恁地稱歎,説他形容得好,是如何?(《朱子語類·訓門人》)
唬得張葉三魂不付(附)體,七魄漸離身。(《張協狀元》,第一齣)
⑥陌廳高呼如雷響,見一人走得荒忙。(《劉知遠諸宮調》,第十一)
⑦知遠曰:「您説得是也。」(《新編五代史平話·周史平話上》)
⑧他有一個女兒,今年七歲,生得可喜,長得可愛。(元·關漢卿:《竇娥冤》,楔子)
⑨那官人生得濃眉毛、大眼睛、蹶鼻子、略綽口。(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簡貼和尚》)
⑩縣尉驚得馬走回去了。(《水滸傳》,第三回)
⑪每日騎着這驢,上縣下鄉,跑得昏頭暈腦。(《儒林外史》,第二回)
⑫封肅喜得眉開眼笑。(《紅樓夢》,第二回)
這裏應特別指出的是,「得2」作為結構助詞,其直接演化線索應當是處於謂語動詞後的「得2」(獲得義)而不是「得」的動態義(「了」「着」義)。 [6] 
要知道,「謂動+得(動態義)」和其後的成分,永遠是動賓關係。結構助詞「得2」,表示的是動詞的結果、程度或狀態,是補充關係。動賓關係不會轉化為動補關係,所以動態助詞「得」不會再「虛化」為結構助詞「得」字。如:
①祥嘗在別牀卧,母自往暗斫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世説新語·德行》)
②平生意氣今何在,把得家書淚似珠。(唐·令狐楚:《塞下曲》,其一)
醫得眼前瘡,剜卻心頭肉。(唐·聶夷中:《詠田家》)
入得蒲州,見景物繁盛,君瑞甚喜,尋旅舍安止。(金·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卷一)
例①—④, 「得」均用於「了」「着」義,這樣的「得」是不會演變為結構助詞「得」的。 [6] 

結構助詞「的」的發展

  • 「的」的產生。
「的」,形本作「」,是個形容詞,本義為明亮,後引申作名詞,指箭靶的中心。《説文》:「旳,明也,從日,勺聲。」結構助詞「的」,與本義無關。 [7] 
其實,「的」的產生,只是在新的語言歷史背景下,轉寫了「底」或「地」的書寫形式而已。現在學術界,一般認為「的」產生於北宋時代,而真正的廣泛應用,是在元據時期以後。 [7] 
考察「的」的產生,必須抓住兩個環節:一是語音條件,二是語法作用。
呂叔湘説:「底和地何以後來都寫成的?雖説語助之間大率依聲為字,本可以隨便寫,但底、地、的有上、去、入之別,何以成混用?的字現在説輕聲(並且説tə不説ti),想來底和地寫成的,都是已變輕聲之後的事。」
蔣冀騁吳福祥也説:「『的』比『地』『底』晚出,它是『地』『底』語音發生變化以後所採用的新的標寫形式。始見於北宋,最初它只作為『底』的代替者,用於體詞性結構。」
結構助詞「的」的產生,是近古漢語助詞發展中的一件大事,是結構助詞「的」「地」「得」確立三分系統的重要條件。 [7] 
  • 「的」的語法特點
「的」的產生,最初是大有取代「地」「底」「得」之勢的。結構助字「的」,主要語法特點是:
第一,「的」可以加在名詞動詞形容詞代詞或其他詞組之後,作定語,表修飾。這是「的」最主要的用法。如:
①《大學》之書是孔夫子言語。(元·許衡:《魯齋遺書·直説大學要略》,卷三)
②老身是張屠母親。(元·無名氏:《小張屠焚兒救母》,楔子)
③舍人是劉伯温兒子。(明·劉璟:《遇恩錄》)
④老爺不記得當年葫蘆廟裏事麼?(《紅樓夢》,第四回)
例①—④,為「的」加在名詞後的用例。 [7] 
又如:
①哥哥撇下手帕是阿誰的?(元·關漢卿:《詐妮子調風月》,第二折)
②吳教授看那入來人,不是別人,卻是半年前搬去的鄰家王婆。(明·馮夢龍:《警世通言·一窟鬼癩道人除怪》,第十四卷)
③(那官人)領着婦女,卻便是他渾家。(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簡貼和尚》)
④請那張先生來了。(《紅樓夢》,第十回)
例①—④,為「的」加在動詞後的用例。 [7] 
又如:
①南朝㬠是應副本國也,如有些些小公事,也且休恐惡模樣。(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六五)
②看那婦女時,生得黑絲絲發兒,白瑩瑩額兒。(明·馮夢龍:《喻世明言·宋四公大鬧禁魂張》,第三十六卷)
③河裏有些朦朦月色。(《儒林外史》,第九回)
④好好衣裳,為什麼燻他?(《紅樓夢》,第八回)
例①—④,為「的」加在形容詞後的用例。 [7] 
又如:
①我伴當吳縣令,你的二十一件罪過,要告有。(《元典章·前集刑部》)
②快備我馬來!(《水滸傳》,第二回)
③同行主人一左一右架着他膀子。(《儒林外史》,第二回)
④你意思,我早知道了。(《紅樓夢》,第四回)
例①—④,為「的」加在代詞後的用例。 [7] 
又如:
①這個是忠義英烈好漢男子。(《皇明詔令·戒諭管軍官敕》)
②開茶坊王二拿着茶盞,進前唱㘃奉茶。(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簡貼和尚》)
③小人母親騎頭口,相煩寄養。(《水滸傳》,第二回)
④周客人,這是相公們進門了。(《儒林外史》,第二回)
例①—④,為「的」加在詞組後的用例。 [7] 
第二,「的」加在名詞、動詞、形容詞、代詞或其他詞組之後作主語、賓語,這也是「的」的重要用法。
作主語的用例如:
死的醫不活,活的醫死了。(元·關漢卿:《竇娥冤》,第一折)
這的不妨。(元·無名氏:《小孫屠》,第八齣)
我賣的是草香水酒。(元·無名氏:《小張屠焚兒救母》,楔子)
兒的五十個錢,女的一百個錢賣與你。(《樸通事》)
⑤呵,這幾個小的也來了,各與他兩錠鈔。(明·劉璟:《遇恩錄》)
⑥你每大的教小的,學着父親每行去。(明·劉璟:《遇恩錄》)
⑦你來,你來,怕的不算好漢。(《水滸傳》,第二回)
⑧弦有,你自揀着買。這的忒細,這的卻又麤倴。(《老乞大》)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儒林外史》,第十二回)
穿白衣服的是誰?(《皇明詔令·戒諭管軍官敕》) [7] 
「的」字結構作賓語的用例如:
①小生孫蟲兒的便是。(元·無名氏:《殺狗勸夫》,楔子)
②周舍,你爭甚麼那,你的便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元·關漢卿:《救風塵》,第三折)
③我聽的説這裏,你原來為這的。(元·關漢卿:《救風塵》,第一折)
④多少分兩?(是)五兩金子(鑲)。(《樸通事》)
⑤十個指頭也有長的短的。(《樸通事》)
⑥你每大的教着小的,學着父親每行去。(明·劉璟:《遇恩錄》)
⑦這座宅是甚人的?(《宣和遺事》)
⑧小人是姑姑生的,他是舅舅生的。(《老乞大》)
⑨他説豬是他的。(《儒林外史》,第四回)
⑩你爺是街市上使花棒賣藥的,你省的甚麼武藝?(《水滸傳》,第二回) [7] 
第三,「的」字結構也可作謂語。如:
①(肚)脹起來緊緊的,後來瀉得鱉鱉的,卻死了。(明·劉璟:《遇恩錄》)
②林姑娘在這裏傷心,自己淌眼抹淚的。(《紅樓夢》,第三回)
第四,「的」加在動詞、形容詞(含象聲詞)、數詞、代詞或副詞之後,作狀語,表限制。如:
呼的關上櫳門,鋪的吹滅殘燈。(元·關漢卿:《詐妮子調風月》,第三折)
②趙正肚裏只是暗暗的笑。(明·馮夢龍:《喻世明言:宋四公大鬧禁魂張》,第三十六卷)
③又選了十斤實膘的肥肉,也細細的切做臊子,一把荷葉來包了。(《水滸傳》,第三回)
④正在那裏喧鬨,只聽得門外老鴉哇哇的叫。(《水滸傳》,第七回)
⑤眾人和鄰居見這模樣,忍不住的笑。(《儒林外史》,第三回)
⑥(周進)喉嚨裏咯咯的響了一聲,吐出一口稠涎來。(《儒林外史》,第三回)
⑦黛玉一一的都答應着。(《紅樓夢》,第三回)
⑧話猶未了,黛玉已搖搖擺擺的進來。(《紅樓夢》,第八回)
例①—⑧,為「的」加在動詞、形容詞(含象聲詞)和數詞後的用例。 [7] 
又如:
①母親,我一徑的來問這事哩。(元·關漢卿:《救風塵》,第一折)
②這教人的法度漸漸的完備了。(元·許衡:《魯齋遺書·直説大學要略》,卷三)
③我從早起吃了些飯,到這早晚不曾吃飯裏,好生的飢了。(《老乞大》)
④你的飢飽冷熱,他不説,我們怎麼的知道?(明·哈銘:《正統臨戎錄》)
⑤此間取(去)縣有百三十里路來,路中多少事,卻恁的空手,去不得。(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楊温攔路虎傳》)
⑥那人問從者道:「和尚怎的不見?」(《儒林外史》,第二回)
例①—⑥,為「的」加在代詞、副詞後的用例。 [7] 
第五,「的」也可以加在動詞後,引出可能、結果、程度或狀態補語。如:
①你在南京時,人説你周舍名字,説的我耳滿鼻滿的,則是不曾見你。(元·關漢卿:《救風塵》,第三折)
拷的我魂飛魄散,打的我肉爛皮穿。(元·無名氏:《小孫屠》,第十一出)
③休説一兩日,就是一兩年,您兒也坐的將去。(元·關漢卿:《救風塵》,第三折)
④你怎麼來的遲了?(元·無名氏:《殺狗勸夫》,頭一折)
⑤崔寧叫出渾家來看時,不是別人,認得是璩公璩婆,都相見了,喜歡的做一處。(明·馮夢龍:《警世通言·崔待詔生死冤家》,第八卷)
⑥你是高麗人,卻怎麼漢兒言語説的好?(《老乞大》)
⑦今日天氣冷殺人,腮頰凍的剌剌的疼。(《樸通事》)
⑧此時周進哭的住了。(《儒林外史》,第二回)
⑨鄉里人走的快又聽不見。(《儒林外史》,第十二回)
貼的好燒餅,你們都不買一個吃去?(《紅樓夢》,第九回) [7] 
  • 「的」和「地」「底」「得」的關係:從彼此混用到「的」「地」「得」三分系統的確立
上(2),論述了「的」五種用法。這五種用法,也可用分別設定的「的1」「的2」「的3」「的4」和「的5」來代替。由上(2)論述可知,宋元以後,結構助詞「的」確有取代「地」「底」「得」的趨勢。這個趨勢,大體而言,就是「的1」「的2」=「底」,「的3」「的4」=「地」,「的5」=得。 [7] 
應當看到,「底」「地」「得」的三分趨勢就是後來的「的」「地」「得」三分系統確立的語法基礎。
結構助詞「的」產生於北宋。「的」字產生之後,與「地」「底」「得」用法有交叉。這種情況,可以從兩個層面來進行觀察:一是「的」和「底」「地」的混用;二是「的」和「得」的混用。這兩種情況有所不同。 [7] 
先説「的」和「底」「地」。
「的」和「底」「地」的混用,用例如:
①寧術割系是北朝皇帝最親任聽幹近上的大臣,權最重,見知軍國重事。(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燕雲奉使錄》,卷十四)
②來時本國皇帝令奏知大宋皇帝,計議公事已了也,不要別做則好。(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燕雲奉使錄》,卷十五)
③我狀元分付它:官員相見便沒奈何。(《張協狀元》,第三十五出)
④我女孩兒,它爹爹是當朝宰執,媽媽是兩國夫人,終不成不求得一個好因緣。(《張協狀元》,第十五出)
⑤唐太宗是唐家很好皇帝。(元·吳澄:《吳文正集·經筵講義》,卷九十)
⑥我世祖皇帝不愛殺人心與天地一般廣大。(元·吳澄:《吳文正集·經筵講義》,卷九十)
⑦一陣價起是秋風,一陣價下是秋雨。(明·馮夢龍:《警世通言·萬秀娘仇報山亭兒》,第三十七卷)
例①—⑦,為「的」「底」混用例。 [7] 
又如:
①西窗幽夢等閒成。逡巡覺後,特恨難平。(五代·尹鶚:《臨江仙》)
②我特認父親來。(元·無名氏:《小尉遲》,第三折)
③又選了十斤實膘的肥肉,也細細切做臊子,把荷葉來包了。(《水滸傳》,第三回)
④再要十斤寸金軟骨,也要細細剁做臊子,不要見些肉在上面。(《水滸傳》,第三回)
⑤只見王保低着頭向牀下鑽去,在貼壁牀腳下解下一個包兒,笑嘻嘻捧將出來。(明·馮夢龍:《喻世明言·宋四公大鬧禁魂張》,第三十六卷)
⑥強寇旗前遙觀了,嘻嘻遂冷笑。(《劉知遠諸宮調》,第十二)
例①—⑥,為「的」「地」混用例。 [7] 
再説「的」和「得」的混用例。如:
①我若行正做正呵,我又怕什麼?(元·許衡:《魯齋遺書·直説大學要略》,卷三)
②官街官道你走,我也走。(元·無名氏:《來生債》,第一折)
③老身是錢婆兒,自從我兒鎖兒去了,哭我眼睛花,望我肝腸斷。(明·朱有燉:《團圓夢》,第二折)
④父親懦弱,和他爭執不,他又有錢有勢。(《水滸傳》,第三回)
⑤師父,你不知,這裏衙門又遠,便是官軍也禁不他。(《水滸傳》,第六回)
⑥去那小二臉上只一掌,打那店小二口中吐血。(《水滸傳》,第三回)
⑦一日三遍家,每日洗刷刨乾乾淨淨地,等一會饋些草吃。(《樸通事》)
例①—⑦,為「的」「得」混用例。 [7]  [8] 
由以上引例可知,近古漢語裏,尤其是元明時代,結構助詞「的」和「地」「底」「得」混用是不爭的事實。這種混用,是結構助詞發展的生動體現,也是「的」「地」「得」三分系統確立以前必然要經過的一個過程。
「的」和「地」「底」「得」之所以在宋元時代產生混用現象,那是有條件的。這個條件,最重要的就是因為宋元時代,「的」「地」「底」「得」的讀音發生了變化。
「的」「地」「底」「得」的混用,儘管這些詞字形不同,但本質上它們仍屬通假問題,而字的通假,最根本的條件就是以語音相同或相近為中介。 [8] 
「的」和「地」「底」「得」的讀音變化,仍以兩組去進行觀察:
一是「的」和「地」「底」的語音變化。依照王力的《漢語語音史》,中古晚唐、五代時期,「地」屬定母,脂部,開口三等字,擬音為〔di〕; 「底」屬端母,齊稽韻,開口四等字,擬音為〔tîæi〕; 「的」屬端母,職陌韻,開口四等字,擬音為〔tîək〕。但是到了宋代,「地」「底」「的」的讀音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由於全濁聲母消失,端定合流,致使「地」「底」聲母相同,都變成了端母字,同時兩字的韻母也合二為一,都是支齊韻字,也就是説,它們已成了同音字,其擬音均為〔ti〕。所差的,「的」這時仍為入聲字,屬端母,質職韻(王力認為,至宋職陌韻發生了分化,一二等字獨立,為麥德韻,三四等字入質職韻),擬音當為〔tit〕。 [8] 
到了元據時期,由於入聲消失,「地」「底」「的」的讀音又發生了重大變化。「地」「底」「的」三字,均屬端母、齊微韻齊齒呼字,擬音均為〔ti〕,也就是説,它們又都成了同音字。至此,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元據時期「的」「地」「底」混用得那麼普遍了。 [8] 
再説「的」「得」的語音變化。
同樣,依照王力所擬音系,晚唐、五代時,「得」屬端母,職陌韻,開口一等字,擬音為〔tək〕; 「的」為端母,職陌韻,開口四等字,擬音為〔tîək〕。至宋,「得」因為是職陌開口一等字,所以獨立為麥德韻,擬音為〔tək〕; 「的」因為是職陌開口四等字,所以入質職韻,擬音為〔tit〕。
總之,從晚唐至宋代,「的」「得」韻母讀音雖有差異,但很接近,又都是入聲字,所以彼此混用也就不足為奇了。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到了元據時期,當入聲消失之後,雖然「的」「地」「底」「得」同為端母,齊微韻,但由於介音不同,所以它們實際讀音並不完全相同:「的」「地」「底」,端母,齊微韻,齊齒,擬音為〔ti〕; 「得」,端母,齊微韻,開口,擬音為〔təi〕。「得」的這點「獨立性」十分重要。在結構助詞發展中,「得」始終是個「另類」。這一特點,也就確保了後來「的」「地」「得」三分系統確立時,它仍能佔有一席之地。 [8] 
總之,「地」「底」「得」「的」演變關係是十分複雜的。宋元以後,這些結構助詞,語法上之所以廣泛混用,是因為它們語音上發生了重要變化。這種變化的重要條件就是濁音清化和入聲消失,結果使之音近或音同。
依現代語音去觀察,結構助詞「的」「地」「得」都該讀輕聲才是。據推測,歷史上如果存在輕聲的話,那應在入聲消失之後,但如今卻無法證實。 [8] 
結構助詞「的」「地」「底」「得」的發展,雖然有過混用或合流之勢,但從整體上看,仍以對立為主:「地」字結構以作狀語為常;「底」字結構以作定語謂語為常;「得」字結構以作補語為常。「的」字的介入,主要是取代了「底」字的功能而不是取代「地」字。 [8] 
這樣一來,最終便形成了結構助詞「的」「地」「得」三分系統的格局。這個系統的確立,當在近古漢語後期,才基本完成。如:
①這樣文字,都説的是些甚麼話!(《儒林外史》,第三回)
②他説豬是他。(《儒林外史》,第四回)
③他女孩兒小名金哥,那年都往我廟裏來進香,不想遇見長安府太爺小舅子李少爺。(《紅樓夢》,第十五回)
④我也不等銀子使,也不做這樣事。(《紅樓夢》,第十五回)
⑤園子裏面,頂着籃子賣燒餅油條有一二十個。(《老殘遊記》,第二回)
⑥亭子上懸了一副對聯,寫是「歷下此亭古,濟南名士多」。(《老殘遊記》,第二回)
例①—⑥,為「的」字例。 [8] 
「的」字處於定語後,情況最穩,沒有發現「的」「底」混用的用例。又如:
①鄉間人見畫好,也有拿錢來買的。(《儒林外史》,第一回)
②眾鄰都拍手道:「這個主意好緊,好緊!」(《儒林外史》,第三回)
③雨村不覺看呆了。(《紅樓夢》,第一回)
④於是接二連三,牽五掛四,將一條街燒如「火焰山」一般。(《紅樓夢》,第一回)
⑤這閣造畫棟飛雲,珠簾卷雨,十分壯麗。(《老殘遊記》,第一回)
⑥頃刻之間,將那漁船打粉碎。(《老殘遊記》,第一回)
例①—⑥,為「得」字用例。「得」字處於動詞後,引出補語,情況也基本穩定。 [8] 
説是「基本穩定」,那是因為仍有「得」「的」不分的用例。如:
①我已是餓兩眼都看不見了。(《儒林外史》,第三回)
②把那五十斤牛肉都堆在枷上,臉和頸子箍緊緊的。(《儒林外史》,第四回)
③這個生這樣雄壯,卻又這樣襤褸。(《紅樓夢》,第一回)
④智能兒急跺腳説:「這是做什麼!」(《紅樓夢》,第十五回)
⑤章伯氣兩腳直跳。(《老殘遊記》,第一回)
⑥那知進了園門,園子裏面已經坐滿滿的了。(《老殘遊記》,第二回) [8] 
和「的」「得」相比,顯得最不穩定的是「地」字。在《儒林外史》《紅樓夢》和《老殘遊記》三部書中,「地」字處於狀語後的用例極少,大部分仍是「的」「地」不分,用「的」代「地」。如:
①眾人和鄰居見這模樣,忍不住笑。(《儒林外史》,第三回)
②(你們)都湛起酒來滿滿吃三杯,聽我説。(《儒林外史》,第十七回)
③只聽「嗤」一笑,這才知是寶玉。(《紅樓夢》,第十五回)
④這會子也不用説,等一會兒睡下咱們再慢慢算賬。(《紅樓夢》,第十五回)
⑤難道白白看他們死嗎?(《老殘遊記》,第一回)
⑥唱了十數句之後,漸漸越唱越高。(《老殘遊記》,第二回)
例①—⑥,為「的」「地」混用例。
「的」「地」徹底分流,那是由於現代漢語裏作了徹底的規範。 [7]  [8] 
參考資料
  • 1.    周生亞.漢語詞類史稿.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3:602-606
  • 2.    周生亞.漢語詞類史稿.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3:608-609
  • 3.    周生亞.漢語詞類史稿.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3:635-640
  • 4.    周生亞.漢語詞類史稿.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3:641-646
  • 5.    周生亞.漢語詞類史稿.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3:647-652
  • 6.    周生亞.漢語詞類史稿..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3:653-656
  • 7.    周生亞.漢語詞類史稿.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3:656-661
  • 8.    周生亞.漢語詞類史稿.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3:662-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