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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詞

(漢語代詞)

鎖定
代詞(英語:pronoun),可以分為人稱代詞疑問代詞指示代詞 [1] 
中文名
代詞
外文名
pronoun
拼    音
dài cí
簡    稱
pron
分    類
人稱代詞,疑問代詞指示代詞

代詞代詞的產生

回答代詞的產生問題,必須先談代詞的性質問題。因為這兩個問題,彼此是密切相關的。向熹説:「代詞是代替詞、詞組或句子的詞,可分為人稱代詞、指示代詞、疑問代詞三類。」這是很陳舊的看法。 [1] 
從漢語語法學史的角度來看,自《馬氏文通》問世以來,代替説就一直在流行着。中國早期的語法著作,常常把代詞稱為「代名字」或「代名詞」,這其實就是Pronouns的譯名。該詞的詞根Pro-,就是代替的意思。代詞之所以能成為獨立的詞類,就是因為它的「代替」作用,這就是代替説立論的最主要的根據。換言之,代替説認為「代替」就是代詞的本質特徵。 [1] 
首先,從意義上説,代替説在代詞的三個組成部分(人稱代詞、指示代詞和疑問代詞)的理解上就遇到了很大的困難:
第一,代詞在句中並非總有「先詞」,如第一和第二人稱代詞就是這樣。既然沒有「先詞」,那它又去「代替」什麼呢?如:
①子曰:「弗如也,弗如也。」(《論語·公冶長》)
②子謂顏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惟有是夫。」(《論語·述而》)
例①「女」即「汝」,例①②的「吾與女」「我與爾」,可以換成「丘與賜」和「丘與回」嗎?如果真的作這樣置換,那顯然是不通的。對此,有的語言學家早就提出疑義。如丹麥語言學家葉斯柏森在評論斯威特(Sweet)在New English Grammar一書中的第196節給代詞下的定義時就説過:「如果説,『我看見您』是用來代替『奧托·葉斯柏森看見梅麗·柏蘭』,這對缺乏成見的人來説,一定是感到很奇怪的。」 [1] 
第二,漢語人稱代詞和稱謂名詞在句中可以構成同位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還認為它們之間存在替代關係,就顯得於理難通。如:
①嗟爾君子,無恆安處。(《詩經·小雅·小明》)
夫差,而忘越王之殺父乎?(《左傳·定公十四年》)
例①②, 「爾」「而」與其説是「代替」名詞的,還不如説它們是指示名詞的。對此,葉斯柏森也明確指出:「如果把『我,奧托·葉斯柏森現在宣稱……』一句中的『我』僅僅當成名詞的代替者(3aменитель),也可以説,那是荒謬絕倫的。」 [1] 
第三,説到疑問代詞,問題就更大了。説甲代替乙,那甲乙都必須是確定的和已知的,否則何以談代替?如:
①長沮曰:「夫執輿者為?」子路曰:「為孔丘。」(《論語·微子》)
②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子張曰:「子夏雲?」(《論語·子張》)
例①②, 「誰」「何」都是疑問代詞,一個指人,一個指事。作為發問者,長沮既不認識「孔丘」,子張也不知道子夏講了什麼,又怎麼去「代替」呢?其次,從用法上説,也並非像馬建忠所講的那樣:「夫凡代者必與所代者同其體用耳。」如上古漢語裏的「朕」「餘(予)」「女(汝)」「乃」「吾」「我」這些人稱代詞,同其相應的名詞,在功能上能「同其體用」嗎?不僅如此,就是這些人稱代詞的內部,其用法也是各不相同的,是不能互相代替的。 [1] 
總之,把代詞的性質或語法作用解釋為「代替」是不正確的。周生亞認為,代詞的性質或其最本質的屬性,應是指示或指別而非代替。呂叔湘説過:「因為指別是這類詞不同於他類詞的主要特徵,至於稱代,反而不是這類詞獨有的功能,數量詞組合也可以代替名詞,『的』字短語也可以代替名詞。」 [1] 
指示代替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指示的實質在於區別,代替的實質在於互換,兩者的作用是不同的。因此,代詞的性質或其本質屬性,對認明代詞的特點、確定代詞的範圍、認明人稱代詞與指示代詞的關係以及漢語代詞產生的原因等等,都是有很大幫助的。 [1] 
依據現有的甲骨文資料,一般都承認甲骨文中已經產生了人稱代詞、指示代詞,但還沒有發現疑問代詞。據此推測,這三類代詞的產生次序應是先有人稱代詞,其次是指示代詞,最後才是疑問代詞。先有人稱代詞,然後才能以説話人為基點,去區別或確定事物的遠中近:離講話人最近者為近指,離聽話人最近者為中指,離説話人和聽話人都遠者為遠指。至於疑問代詞,那是個未知數,因此它的產生順序應排在最後。 [1] 
甲骨文中,第一人稱代詞較為豐富,其用法也較為完備;而第二人稱代詞就比較少見了,至於第三人稱代詞,周生亞認為是沒有的。 [1]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甲骨文中的第一、第二人稱代詞,除作代詞使用外,還可用為名詞。這是非常重要的發展線索。以下諸例,大部分均採自徐中舒主編的《甲骨文字典》。如:
①壬辰卜,夬貞:伐羌。(《殷契佚存》,673)
②癸亥卜,王貞:從侯專,八月。(《殷虛書契前編》,5.9.2)
③甲辰卜,王羌弗𢦏事。(《前》,4.4.7)
例①—③, 「我」「餘」「朕」,均為第一人稱代詞。 [1] 
又如:
①貞在。(《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藏甲骨文字》,706)
②乙未卜:於九月有事。(《小屯·殷虛文字乙編》,4949)
③貞:王令……方。(《庫方二氏藏甲骨卜辭》,501)
例①—③, 「我」「餘」「朕方」,分別為方國名、貞人名和方國名。 [1] 
又如:
克俘二人?(《甲骨文合集》,35362)
②癸卯卜,貞:不女得?(《合集》,439)
③戊戌卜,㱿貞:王曰:侯虎□,餘不爾其合,㠯史歸。(《殷虛書契菁華》,7)
例①—③, 「汝」「女」「乃」,均為第二人稱代詞。 [1] 
又如:
①戊寅,婦示二屯。(《殷契粹編》,1483)
②其祝在。(《戰後寧滬新獲甲骨集》,1.228)
③貞:乎□取。(《戩壽堂所藏殷虛文字》,7.1)
例①—③, 「汝」「女」「乃」,分別為人名、地名和物名。 [1] 
以上用例説明,在甲骨文裏第一和第二人稱代詞有雙重身份:它們既是代詞,同時又可用為名詞。名詞和代詞,這種詞性差異,雖然不存在詞源關係,但多多少少也可顯露出代詞產生的歷史痕跡。 [1] 
人稱代詞最初產生的時候,並不是為了「代替」什麼,而是為了指別説話人和聽話人的自身。也就是説,它們是作為人們之間的一種特殊的稱謂來使用的。換言之,人稱代詞從產生的第一天起,其作用即在於指別而不是代替,就是為了把自己和別人區分開來而用於自我和他人之間的一種稱謂而已。後來,隨着語言的發展,人稱代詞就變得越來越抽象,變成對人、事物只有指別意義而沒有稱謂意義的一種很特殊的詞類。 [1] 
對此,有的外國語言學家有過很好的論述。如蘇聯語言學家Э.Б.阿卡揚説:「代詞『我』『你』,『這個』『那個』的概念是不會同私有制有什麼聯繫的。對人們來説,『我』這個概念,一方面來説,是產生在人們把自己同自然界區分開來的時候;另一方面來説,它也是產生在開始把人們自身加以區別的時候。換句話説,代詞是人類從動物界分化出來並能識別物體距離遠近程度的時候開始產生的。可以設想,在人類社會存在的最原始時期,『我』『你』等等,並不是作為個別詞類,而只是作為人們本身(講話者和聽話者)用來命名的詞而出現的。」這段話對理解代詞的性質和作用,對解釋代詞產生的原因,都是有很大幫助的。 [1] 
第二,在人稱代詞最初產生之後,隨着語言發展,在想用文字符號固化人稱代詞這一詞類的時候,由於代詞十分抽象,無形可象,只好又採用了文字假借形式。也正是在這一進程中,又相繼產生了指示代詞和疑問代詞。這種跨類的文字聯繫,彼此之間並不存在什麼語源關係。如:
「我」的字形演變圖 「我」的字形演變圖
「我」的甲骨文之形,本是一種兵器,名詞。「我」作第一人稱代詞用,是由其兵器義假借而成。 [1] 
「餘」的字形演變圖 「餘」的字形演變圖
「餘」的甲骨文之形,象以木柱支撐屋頂的原始房舍,名詞。「餘」作第一人稱代詞用,也是由其房舍義假借而成。
[1] 
朕的甲骨文 朕的甲骨文
「朕」的甲骨文之形,象雙手持物整治船體之形。「」本訓舟縫,引申指朕兆,名詞,它用為第一人稱代詞,是由其朕兆義假借而成。 [1] 
乃
「乃」的甲骨文之形,象婦乳側視之形,為「奶」字之初文,名詞。「乃」用為第二人稱代詞,是由其婦乳義假借而成。 [1] 
汝的甲骨文字形 汝的甲骨文字形
「汝」的甲骨文之形,為水名,名詞。「汝」用為第二人稱代詞,是由其水名義假借而成。 [1] 
其
「其」的甲骨文之形,本為簸箕,名詞。「其」用為指示代詞或第三人稱代詞,是由其簸箕義假借而成。 [1] 
之
「之」的甲骨文諸形,象人足於地上行走之形,動詞。「之」用為指示代詞或第三人稱代詞,是由其行走義假借而成。 [1] 
茲
「茲」的甲骨文諸形,象兩束絲,名詞。「茲」用為指示代詞,也是由其束絲義假借而成。 [1] 
何
「何」的甲骨文諸形,象人荷戈之形,當是「荷」字之初文,動詞。「何」用為疑問代詞,當是由其負荷義假借而成。 [1] 
奚
「奚」的甲骨文諸形,象以手牽引罪犯髮辮之形,「」為商代一種奴隸,名詞。「奚」用為疑問代詞,是由其罪隸義假借而成。 [1] 
由以上論述可知,代詞在古代,從其產生的第一天算起,就與名詞是息息相關的。由此可知,代詞實為名詞的衍生物,因此在漢語詞類產生的序列中,也應屬於二級詞類。 [1] 

代詞代詞的分類

上古漢語代詞,最通常的做法是分為三類:人稱代詞、指示代詞和疑問代詞。這種分類方法,主要是運用了意義標準。

代詞人稱代詞

①貞:𢀛方出,隹㞢乍囚?(《合集》,6086)
畢公之孫,郘白之子。(《郘鐘》)
③夫子喟然嘆曰:「與點也。」(《論語·先進》)
④易瓚章四。(《卯簋》)
勳。(《左傳·僖公十二年》)
⑥如可贖兮,人百身。(《詩經·秦風·黃鳥》)
⑦雖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十日寒,未有能生者也。(《孟子·告子上》)
以上為人稱代詞用例。例①—③, 「我」「餘」「吾」,第一人稱代詞。例④⑤,「女」「乃」,第二人稱代詞。例⑥⑦, 「其」「之」,用為第三人稱代詞。 [2] 

代詞指示代詞

①壬寅卜,殻貞:不雨,隹𢆶,商有乍禍。(《小屯·殷虛文字乙編》,5265)
②餘其宅𢆶中或,自之辥民。(《何尊》)
③餘姑翦滅而後朝食。(《左傳·成公二年》)
鳥也,海運則將徙於南冥。(《莊子·逍遙遊》)
二蟲又何知?(《莊子·逍遙遊》)
⑥文王以民力為台為沼,而民歡樂之,謂台曰靈台,謂其沼曰靈沼。(《孟子·梁惠王上》)
黍離離,稷之苗。(《詩經·王風·黍離》)
以上為指示代詞用例。例①—⑤, 「𢆶」(茲)「𢆶」(茲)「之」「此」「是」「之」,近指指示代詞。例⑥, 「其」「其」,中指指示代詞。例⑦, 「彼」「彼」,遠指指示代詞。 [2] 

代詞疑問代詞

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詩經·召南·行露》)
②弟子為好學?(《論語·雍也》)
③公曰:「賤?」(《左傳·昭公三年》)
至哉?雞棲於塒。(《詩經·王風·君子于役》)
⑤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將傅?」(《左傳·僖公十四年》)
得諼草?言樹之背。(《詩經·衞風·伯兮》)
⑦夫有大功而無貴仕,其人能靖者與有?(《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⑧靖諸內而敗諸外,所獲幾何?(《左傳·僖公二十七年》)
⑨子來日矣?(《孟子·離婁上》)⑩雖有壽夭,相去幾何?(《莊子·知北遊》)
以上為疑問代詞用例。例①②, 「誰」「孰」,用於問人物。例③, 「何」「何」,用於問事物。例④, 「曷」,用於問時間。例⑤⑥, 「安」「焉」,用於問處所。例⑦—⑩, 「幾」「幾何」「幾」「幾何」,用於問數量。 [2] 

代詞代詞的發展

代詞人稱代詞的發展

  • 人稱代詞的繁複性、歷史性和趨同性
(1)人稱代詞的繁複性。
如果認為整個漢語語法史是一個整體,那麼上古漢語也僅是這個整體中的一個「平面」而已。儘管如此,上古漢語裏的人稱代詞卻多種多樣,十分複雜,繁複性是其存在的突出特點之一。如甲骨文、金文中第一人稱代詞就有「我」「餘」「朕」「吾」,第二人稱代詞就有「女(汝)」「乃」等多種形式。如:
①壬辰卜,夬貞:伐羌。(《佚》,673)
其比多田於多白徵盂方白炎。(《合集》,36511)
③戊寅卜,出今夕。(《合集》,22478)
先且受天令,商宅受或。(《秦公鍾》)
有散氏心賊,則爰千罰千,傳棄之。(《散氏盤》)
⑥隹有慶,每揚王休於尊簋。(《大豐簋》)
⑦貞:王曰:「侯豹,得史[劦+口]? 」(《合集》,3297)
⑧己卯卜,賓貞曰:以邑?(《合集》,8986)
⑨易馬十匹,牛十。(《卯簋》)
⑩王令吳白曰:「以師左比毛父。」(《班簋》) [3] 
在傳世文獻中,第一、第二人稱代詞,除上述形式外,還有「吾」「予」「台(yí)」及「」「爾」「若」「而」「戎」等諸多形式。如:
①雖曰未學,必謂之學矣。(《論語·學而》)
告汝於難。(《尚書·盤庚》)
③非小子敢行稱亂。(《尚書·湯誓》)
④人涉否,須我友。(《詩經·邶風·匏有苦葉》)
有母遺,繄我獨無。(《左傳·隱公元年》)
⑥餘,所嫁婦人之父也。(《左傳·宣公十五年》)
雖小子,而式弘大。(《詩經·大雅·民勞》)
多樣必然是多元的。上古漢語人稱代詞之所以如此繁複多樣,必定有其內在的多種原因,而不可能都是無用的語言羨餘 [3] 
(2)人稱代詞的歷史性。
所謂歷史性,就是指一種民族語言在發展中,一方面必然要承襲歷史上的某些特點,而另一方面又必然在發展中產生出某些新的特點。語言就是一棵大樹,它有根有幹,有枝有葉。語言發展都是有層次的,漢語也不例外。僅以上古漢語而論,其前期、中期和後期的許多語言規律顯然是不同的。 [3] 
由於書面語言往往是滯後於口語的,因此前期的語言成分也可沉積下來而又浮現於後期的語言層面上。這樣,就必然會造成新舊語言成分共存現象。如果用這樣的觀點去觀察上古漢語人稱代詞的多樣性,也許問題就不會像想象的那樣複雜。如第一人稱代詞「我」,甲骨文中雖然有個別用例可以用於單數,但就絕大多數而言,用於複數的肯定是通例。甲骨文中,「我」以用於複數為常,「餘」「朕」以用於單數為常,這是通則。這些通則不會因功能變化而變化。如:
①丙辰卜,殻貞:弗其受黍年?四月。(《合集》,9950正)
②戊申卜,夬貞:帝其降熯,一月。(《小屯·殷虛文字丙編》,63)
③甲申卜,夬貞:茲雨隹禍。(《小屯·殷虛文字乙編》,4742)
④丙辰卜,永貞:呼省田。(《合集》,9611)
⑤癸亥卜,王貞:從侯專,八月。(《殷虛書契前編》,5.9.2)
⑥祖亥害?(《合集》,1740)
⑦王佔曰:「吉,黽勿害?」(《合集》,809)
⑧甲辰卜,王羌弗𢦒事。(《前》,4.4.7)
陳夢家説:「卜辭的人稱代詞第一人稱有數的分別:主賓格少數用『餘』,多數用『我』;領格少數用『朕』,多數用『我』。」張玉金在其近著《甲骨文語法學》中也承認「我」和「餘」「朕」有單複數的區別。 [3] 
上古漢語前期,人稱代詞的歷史性還表現為其語法功能有着強烈的互補現象,這種功能互補現象在甲骨文金文中表現得尤為突出。如第一人稱代詞「餘」,主要是用作主語賓語,極少作定語;而「朕」主要是作定語,極少作主語,作賓語者尚未發現。又如第二人稱代詞「女(汝)」,主要是作主語和賓語,極少作定語;而「乃」主要是作定語,極少作主語,作賓語者尚未發現。如:
①甲戌卜,王:令角婦載事?(《粹編》,1244)
②寅□卜,王□:弜弗其載事,其[冊+口]?(《合集》,5499)
隹即小學。(《大盂鼎》)
④王曰:「父[廠+音],今唯肇經先王命,命女辥我邦我家內外,憃於小大政,甹立。(《毛公鼎》)
克俘二人?(《合集》,35362)
⑥癸卯卜,貞:不得?(《合集》,439)
勿□餘,闢一人。(《大盂鼎》)
⑧易女乃且南公旂,用[辶單]。(《大盂鼎》)
例①, 「餘」「朕」同句,「餘」作主語,「朕」作定語,「餘」「朕」功能互補。例②, 「朕」「餘」同句,「朕」作定語,「餘」作賓語,「朕」「餘」功能互補。「[冊+口]」,《説文》作「𣆑」,告也,動詞。例③「餘」「朕」同句,「餘」作主語,「朕」作定語,「餘」「朕」功能互補。例④, 「餘」「朕」同句,「餘」作主語,「朕」作定語,「餘」「朕」功能互補。「甹」讀為「屏」,有護衞之義,「立」即「位」。例⑤—⑧, 「汝」「女」「女」「女」,分別作主語、賓語、主語和賓語;「乃」「乃」,分別作主語和定語,「汝(女)」「乃」功能互補。例⑦, [□],讀如「」,分別,引申指違背。「闢」,輔佐。「一人」即「餘一人」。例⑧, 「乃且」即「乃祖」。「[辶單]」,通「狩」,巡狩。 [3] 
由以上引例可知,意義相同、讀音不同的兩個人稱代詞,同處一句或上下句中,而語法功能上又具有十分明顯的互補作用,這種現象不是用「同源詞」能完全解釋明白的。因為同源詞只能解釋一組詞的語義、語音上的來源問題,而不能解釋語法上的功能互補問題。 [3] 
語言發展也像一條河流,有流必有源。在商代甲骨文之前,有一個漫長的無文字時代,原始漢語或遠古漢語到底是什麼樣子,今已不可考。因此,不能排除商代甲骨文和西周金文中某些人稱代詞所具有的功能互補現象也許就是原始或遠古漢語語法特點的殘留,也不能排除這種功能互補現象具有格變性質的可能性。根據王力的擬音,製成《甲骨文、西周金文第一、第二人稱代詞語法功能互補關係表》如下:
甲骨文、西周金文第一、第二人稱代詞語法功能互補關係表 甲骨文、西周金文第一、第二人稱代詞語法功能互補關係表
這種功能互補關係,在《尚書》中也基本上維持下來。如:
①今其敷心腹腎腸,歷告爾百姓於志。(《尚書·盤庚》)
造天役,遺大投艱於身。(《尚書·大誥》)
克黜心,施實德於民。(《尚書·盤庚》)
④今予將試以汝遷,永建家。(《尚書·盤庚》)
⑤父義和,克昭顯祖,肇刑文武,用會紹闢,追孝於前文人。(《尚書·文侯之命》) [3] 
但必須注意到在《尚書》中,「餘(予)」和「朕」,「女(汝)」和「乃」的功能互補關係已開始打破。據周生亞統計,「予」也可以作定語,有4次;「朕」也可以作主語,有19次,用於賓語者有3次。又如「汝」也可作定語,有5次,「乃」也可作主語,也有5次。如:
①帝曰:「疇諮若採?」(《尚書·堯典》)
在位七十載。(《尚書·堯典》)
③汝曷弗告,而胥動以浮言,恐沈於眾?(《尚書·盤庚》)
④予若籲懷茲新邑,亦惟故。(《尚書·盤庚》)
既先惡於民,乃奉其恫,汝悔身何及?(《尚書·盤庚》)
⑥朕心朕德,惟知。(《尚書·康誥》) [3] 
上古漢語人稱代詞的歷史性,還應包含古代方言問題。上古漢語的方言問題也是造成上古漢語人稱代詞形式繁複的一個重要原因。龍國富説:「我們認為,造成上古漢語人稱代詞繁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時代的不同,商周語言的差異,以及地域方言的存在當是造成上古漢語人稱代詞繁複的主要原因。」其實時代問題、不同時代的語言問題以及方言問題,都是語言歷史問題。方言問題,不論它是在民族共同語形成之前或形成之後,都始終存在着。 [3] 
方言是民族語言的歷史分支。上古漢語人稱代詞「我」,進入上古漢語中期之後,就已經逐漸失去了表複數的限制,進入了「雅言」或「通語」的使用範圍。而與此同時,作為「我」的方言變體的人稱代詞「吾」,又出現在文獻史料之中。
甲骨文和西周金文中都不存在「吾」字。有的學者認為,在傳世文獻中,有兩部書最早使用「吾」字,一是《尚書》,二是《周易》。《尚書》中僅發現兩個「吾」字,一個在《微子》,一個在《泰誓》。然而《泰誓》不在今文二十八篇之內,是偽書;而《微子》一般又認為不是西周時的作品。
又《周易·中孚》説:「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張玉金認為引例中的「吾」字「肯定是第一人稱代詞,表示單數,作主語。《周易》最終成書於西周末年,從春秋時『吾』已較常用這一點來看,在《周易》中出現『吾』應該是可能的」。 [3] 
「吾」是人稱代詞當然沒問題。問題是,從文例上看,「吾」可能是衍字。高亨説:「『吾』字疑衍,蓋經文我字一本作『吾』,校者並記之,誤入正文,後又移於『與』字上耳。我有好爵,與爾靡之,辭意已足,增一吾字,適為復贅,其證一也。鳴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與爾靡之,乃四言得體,增一吾字,則失其句例,其證二也。」 [3] 
在傳世文獻中,最值得關注的有一部書,這就是《詩經》。《詩經》的成書年代雖已無法確考,但大體上還是可以確定的:從西周初年到春秋晚期,前後共五百多年。然而就是這樣一部詩歌總集,其中竟連一個「吾」都沒有。這就是從另一個角度證明了「吾」的方言性質。 [3] 
在先秦,使用「吾」頻率最高的有三部書,這就是《論語》《左傳》《孟子》。孔子、左丘明都是東周春秋時代魯國人,孟子雖是戰國時代鄒國人,但他也是魯國公族孟孫氏的後代,又是孔子之孫孔伋的再傳弟子。由此也就不難看出《論語》《左傳》《孟子》中「吾」字的方言特色。 [3] 
還有,「吾」的書寫形式,與其他代詞相比,也顯得紛然雜亂,如東周金文,「吾」作「[+魚]」或「」形,石鼓文作「𨖍」形,秦詛楚文作「𢓲」形,這都是足以證明「吾」不是一個通語成分。 [3] 
自從上古漢語進入中期之後,「我」就是一個「通語」或「雅言」成分,功能完全自由,作主語定語賓語都可以,而「吾」的功能是不完備的,多作主語定語,很少作賓語。即使作了賓語,也是有條件的:只能充當否定句的前置賓語。在這種情況下,當「我」「吾」同處一句或上下同一語境之中,彼此間也存在着功能互補關係,即「吾」的賓語位置,常常由「我」去充填。如:
①如有復者,則必在汶上矣。(《論語·雍也》)
過,子姑告,何疾也?(《左傳·襄公二十二年》)
三軍而被甲兵。(《左傳·桓公六年》)
④辰曰:「是迋吾兄也。」(《左傳·定公十年》)
善養浩然之氣。(《孟子·公孫丑上》)
⑥彼以其富,仁。(《孟子·公孫丑下》)
王之好田獵,夫何使至於此極也?(《孟子·梁惠王下》)
⑧既已知知之而問知之濠上也。(《莊子·秋水》)
⑨故非而當者,師也;是而當者,友也。(《荀子·修身》) [3] 
但必須注意,上述諸例中「我」「吾」這種功能互補關係,絕不存在形態上的格變之可能。因為在春秋戰國之前,史料尚未發現「吾」的存在,兩者不是同一個歷史平面上的產物,不能用格變説去解釋。根據「吾」「我」的語法關係,再根據王力擬音,可製成下表:
「吾」「我」語法功能互補關係表 「吾」「我」語法功能互補關係表
此外,上古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或極低的第一、第二人稱代詞,如「」「台(yí)」「若」「而」「戎」等,都該從方言角度來加以解釋。它們或許都是常用形式的方言變體或通假形式。如:
①越予沖人,不自恤。(《尚書·大誥》)
②非小子敢行稱禮,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尚書·湯誓》)
③我勝不吾勝,我果是也,果非也邪?(《莊子·齊物論》)
④纘祖考,王躬是保。(《詩經·大雅· 烝民》)
例①, 「卬」,僅出現在《尚書》《詩經》中,當是「我」的方言變體。例②,「台」,僅出現在《尚書》中,當是「餘(予)」的方言變體。例③,「若」,僅於《墨子》《莊子》中常見,當是「女(汝)」的方言變體。「而」,僅於《論語》《左傳》中常見,當是「乃」的方言變體。例④, 「戎」,僅出現在《詩經》中,也可能是「乃」的方言變體。 [4] 
(3)人稱代詞的趨同性。
所謂人稱代詞的趨同性,是指先秦時期,當「雅言」或「通語」初步形成之後,人稱代詞的發展,其紛繁的形式就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有日益規範、趨同的趨勢。這種趨勢,兩漢之後得到了明顯的加強。 [4] 
先説説「通語」或「雅言」問題。到了上古漢語中期,亦即東周春秋戰國時期,漢語的「雅言」或「通語」已初步形成。《論語·述而》説:「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雅言」就是「通語」,就是當時的民族共同語。 [4] 
古人所説的「雅言」或「通語」,如果從方言角度來觀察問題,這無非就是當時通行較廣的東都洛邑方言或長安方言而已。向熹説:「各諸侯國定期要去王廷朝覲,諸侯國之間交往頻繁,商業發展,都市出現,這就要求有一種各地都能通行的共同語。這種共同語果然出現了,就是『雅言』。……我認為『雅言』的基礎不是西周王都鎬京,而是東都洛陽一帶的語言。」 [4] 
上古漢語中期,當「我」逐漸失去表複數的功能後,就與「爾」聯合,組成新的表達系統,並在通語中廣泛使用着。甲骨文中有無「爾」字,有爭議,但在傳世文獻中,大量使用「爾」字是從《尚書》中的《周書》開始的。
孔子非常重視學《詩》的作用,説:「不學《詩》,無以言。」(《論語·季氏》)從《詩經》中「我」「爾」的使用頻率來看,也可證明「我—爾」表達系統是存在的。 [4] 
《詩經》中,出現「我」的有98篇,出現「爾」的有19篇,「我」「爾」共用的有24篇,合計141篇,佔《詩經》總篇目的73.3%(305篇中,沒有出現人稱代詞的有108篇,加上有題無詩的6篇,所以計算比例時當以191為一百。)正因為如此,文獻中「我—爾」搭配的用法才頻頻出現。如:
①今既羞告於朕志,若否,罔有弗欽。(《尚書·盤庚》)
②予念我神後之勞先。(《尚書·盤庚》)
③自,三歲食貧。(《詩經·衞風·氓》)
畜,復邦家。(《詩經·小雅·我行其野》)
居,莫如南土。(《詩經·大雅·崧高》)
愛其羊,愛其禮。(《論語·八佾》)
⑦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惟有是夫。(《論語·述而》)
死,必得志。(《左傳·哀公十一年》)
身也。(《左傳·昭公二十七年》)
,雖袒裼裸裎於我側,焉能浼哉?(《孟子·公孫丑上》)
在春秋戰國時代,還有一個使用頻率較高的「吾—女(汝)」表達系統。這一系統主要是使用在《論語》《左傳》《孟子》之中,這可能是魯方言的語法標誌。
總之,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春秋戰國時代,第一、第二人稱代詞的主流形式應是「我—爾」系統,而其他形式,均應視為方言形式或古語形式。 [4] 
古代人稱代詞的趨同性,兩漢以後得到明顯加強。《爾雅·釋詁》説:「卬、吾、台、予、朕、身、甫、餘、言,我也」,這裏用「我」去解釋其他人稱代詞(按:「身」「甫」「言」,不應認為是人稱代詞),足以説明「我」的通語身份。《爾雅》雖未釋「爾」,但《史記》在轉述《尚書》句子的時候,也常常把「女(汝)」譯為「爾」,可見「爾」當時也必然是個通語成分。 [4] 
魏晉以後,到了中古漢語,「我—爾」或「我—你」逐漸變為主流形式。當第三人稱代詞「他」字產生之後,又進而形成了「我—你—他」新的表達系統。觀察、研究漢語人稱代詞的發展,就應緊緊抓住這條漢民族共同語形成的主線。如:
①雖之死,有子存焉。(《列子·湯問》)
②孔子曰:「先言志。」(《列子·仲尼》)
是鬼。(《搜神記》,卷十六)
有人形,豈神?(《搜神記》,卷四)
⑤今以老,歸以事,將閒居以安性,覃思以終業。(《後漢書·鄭玄傳》)
有五百人食器。(《世説新語·任誕》)
⑦當今乏才,以為柱石之用。(《世説新語·規箴》)
⑧今造作五百歡喜丸,用為資糧,以送與。(《百喻經·五百歡喜丸喻》) [4] 
中古漢語,就第二人稱代詞而言,「爾」演變為「你」是一件大事。其演變過程,大概是:(兒氏切)→ 尒/爾(兒氏切)→ 伱(乃里切)/儞(乃倚切)→你(乃里切)。「尒」「爾」,最初當是「爾」的簡化字,後由於語音變化,加立人旁以示區別,字作「」或「」,最後定形為「你」。 [4] 
「你」產生的時間,當在南北朝後期。至於到了中古漢語後期,即隋唐五代,「你」已經是語言中很正常的成分了。如:
①施主曰:「愚痴也。」(唐· [日]釋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
父平王,至當無道,與子娶婦,自納為妃。(變文《伍子胥變文》)
③姚家千萬,阿誰識親情?(變文《舜子變》)
是王法罪人,鳳凰命我責問。(變文《燕子賦》一)
⑤問雲居:「愛色不?」(《祖堂集》,卷六)
到了近古漢語,「你」就用得更為廣泛了。如:
①元帥問,當時不是曾隨皇帝來軍前麼?(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紹興甲寅通和錄》,卷一六二)
是痴人。(《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下》)
③先生曰:「固是本心元無不善,誰教而今卻不善了?」(《朱子語類·總訓門人》)
有甚慚愧?(《張協狀元》,第十一出)
省得麼?(元·貫雲石:《孝經直解》)
⑥渾家道:「丈夫,見甚麼來?」(明·馮夢龍:《警世通言·一窟鬼癩道人除怪》,第十四卷) [4] 
值得注意的是,「你」產生後並不是孤立的,而是與「我」「他」形成「我—你」「我—他」「你—他」「我—你—他(它)」新的表達系統。這種表達系統,從中古漢語後期就已經開始了。如:
①白莊曰:「早晚許唸經?」(變文《廬山遠公話》)
,如何不識?(變文《醜女緣起》)
③若是諸人即怕道安,是善慶,阿誰怕?(變文《廬山遠公話》)
④咄,這府君,因何取生人婦為妻,太使極怒,令頭來。(變文《葉淨能詩》)
腳底。(《祖堂集》,卷十八)
⑥張太尉道:「更説與相公處有人來,交(教)。」(《王俊首嶽侯狀》)
⑦待向前問姓字。(《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上》)
⑧且道是甚麼人,是如何人,全不看所為是如何,所為是如何,一向只要胡亂説人。(《朱子語類·總訓門人》)
⑨孩兒休要淚漣漣,報仇冤,終不怕一狀元。(《張協狀元》,第十二出)
親孃,貞列古今誰比?(《劉知遠諸宮調》,第十二)
取幾瓶酒去。(元·無名氏:《宣和遺事》)
姑姑。(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簡貼和尚》)
⑬馬都頭道:「看,休使棒,卻酷愛。」(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楊温攔路虎傳》)
⑭吳教授新娶一個老婆在家不多時,消遣則個。(明·馮夢龍:《警世通言·一窟鬼癩道人除怪》,第十四卷) [4] 
總之,古代人稱代詞的趨同性,自兩漢以後,隨着漢民族共同語進一步確立而得到日益規範。到了中古漢語後期,「我—你—他」新的表達系統已經確立。為了説明這一變化趨勢,對變文廬山遠公話》人稱代詞的使用情況作了考察,列出下表僅供參考。 [4] 
變文《廬山遠公話》人稱代詞用法比較表 變文《廬山遠公話》人稱代詞用法比較表
這裏應特別提到的是,當第一、第二、第三人稱代詞在發展中日益趨同的同時,各個時代仍會存在一些古老的人稱代詞形式。這些古老形式,都是歷史語言成分的「沉積物」,應當用歷史眼光去看待它,分析它,而不應把它們同新生形式放在一個平面上加以敍述。 [5] 
這些古老的人稱代詞形式,儘管歷史悠久,但在發展中也不能不打上時代的烙印。
如「朕」,上古漢語時與「餘(予)」構成一系,主要作定語,很少作主語,更不能作賓語,但兩漢以後,情況改變了:
甚不取也。(《史記·孝文本紀》)
②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史記·孝文本紀》)
③父子悲恨,甚傷之。(《漢書·刑法志》)
④通侯諸將毋敢隱,皆言其情。(《漢書·高帝記下》)
⑤君深慮國計,甚嘉之。(《三國志·魏書·華歆傳》)
⑥及為執事,忠於王室,故授之以萬里之任,任之以一方之事。(《三國志·魏書·温恢傳》)
豈能識之哉?(《列子·力命》)
⑧汝奚功於物而欲比?(《列子·力命》)
⑨天下未定,兩虎安得私鬥?今日分之。(《後漢書·鄧寇列傳》)
⑩帝悲泣曰:「非君,孰為思之?」(《後漢書·梁統列傳》)
承天馭宇。(《魏書·房法壽傳》)
⑫太祖曰:「卿識不?」(《魏書·李先傳》)
聞往古,義不伐亂。(變文《張淮深變文》)
⑭天師茲(緇)流,為求一子,在其國計。(變文《葉淨能詩》) [5] 
又如「吾」,上古漢語時,一般不作賓語,偶爾作賓語,也是有條件的:只能作否定句的前置賓語。而這一特點,中古漢語時也被打破。如:
①唯恃臧洪,當來救。(《三國志·魏書·臧洪傳》)
②視人如豕,視如人。(《列子·仲尼》)
③定伯曰:「新死,不習渡水故耳,勿怪也。」(《搜神記》,卷十六)
④昔人有與千里馬者。(《後漢書·第五倫傳》)
⑤孫、劉不過使不為三公耳。(《宋書·顧覬之傳》)
⑥聽君向言,多與同。(《世説新語·文學》)
⑦郭璞嘗為筮,雲壽年五百歲。(《洛陽伽藍記·建陽裏》楊注,卷二) [5] 
  • 第三人稱代詞的產生和發展
關於漢語第三人稱代詞的產生和發展問題,應經歷四個時期:一是借用期,二是轉換期,三是產生期,四是成熟期。下面分別敍述之。
(1)借用期。
所謂借用期,是指在上古漢語中後期,第三人稱代詞主要是借用指示代詞的形式來表達第三人稱的邏輯概念的。換言之,這一時期的第三人稱代詞是沒有獨立的語言形式的。在這方面,最主要表現在「之」「其」兩個詞上。借用的實質,是表明上古漢語第三人稱代詞還沒有從指示代詞中分化出來。
漢語人稱代詞和指示代詞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王力説:「在上古漢語裏,指示代詞和人稱代詞的關係非常密切。『其』『之』兩字是比較明顯的例子。楊樹達先生把『其』『之』歸入指示代詞,是有相當理由的。『其』『之』既然可以指物,就和第一、二人稱專指人的不同。殷虛卜辭中不用『其』『之』作人稱代詞,可見它們不是和『餘』『汝』『朕』等人稱代詞同時產生的,可能是它們先用作指示代詞,然後發展為人稱代詞。」 [5] 
漢語第三人稱代詞,不論何種形式,都是來自指示代詞。不僅漢語如此,在東亞漢語文化圈內,也幾乎如此。又比如法國語言學家L.沙加爾也説過:「與印歐語言不同,東亞大陸及其海島語言,指示詞與代詞通常有相互對應的三級指代系統:在面前的『這』(近指,靠近説話者),看得見的『那』(中指,接近聽話者)以及看不見的『那』(遠指,遠離説話者和聽話奢),分別與第一、第二、第三人稱代詞相配。此外,在這些語言中存在着從指示代詞到人稱代詞的轉化:漢語爾*njarʔ『這』>『你』;馬來語ini『這』偶爾用做『你』。越南語nó『他』明顯地與no『那』(遠指)有關。」 [5] 
在上古漢語,常被視為第三人稱代詞的共有四個詞:之、其、厥、彼。其實,這四個詞中,最主要的只有兩個:「之」和「其」。
「厥」,常見於《尚書》中,王力擬音作 [kǐwat]; 「」,在金文中作「」。「厥」「氒」,其實都是「其」的方言變體。至於「」,或假借作「」,是個十足的指示代詞。甲骨文和兩週金文中均未發現「彼」字。 [5] 
上古漢語裏,「之」「其」用作第三人稱代詞,主要是從上古漢語中後期開始的。關於「之」「其」的人稱代詞的用法,這裏有兩個問題必須説明:
一是周生亞不承認上古漢語有第三人稱代詞,這是指這一時期還沒有獨立的,專一的第三人稱代詞形式的存在,而不是否定第三人稱代詞的邏輯概念表達的存在。因為這一時期,不論是「之」,還是「其」,都不能獨立地把主語、賓語和定語三大功能統一起來,從而形成單一的語言形式。正因為如此,所以認定用為第三人稱代詞的「之」「其」,是借用指示代詞「之」「其」而成。換言之,當時的第三人稱代詞「之」「其」尚未從指示代詞中分化出來。 [5] 
二是要認明「之」或「其」之所以都不能單獨地把主語、賓語和定語三大功能統一起來,是因為「之」「其」之間還存在語法功能互補關係:「之」,主要用作賓語;「其」,主要用作定語及有條件的主語。由於「之」「其」存在功能互補關係,加上兩者語音相近,因而也不能排除這或許是原始或遠古漢語人稱代詞形態關係的殘留。根據「之」「其」功能互補關係,再根據王力的擬音,作成下表,以供參考: [5] 
上古漢語中後期第三人稱代詞「之」「其」語法功能互補關係表 上古漢語中後期第三人稱代詞「之」「其」語法功能互補關係表
有充分的文獻資料可以證實上述的公式是成立的。
先説「之」。「之」用為人稱代詞,主要是作賓語。「之」作賓語,指人、指事、指物均可。如:
①孌彼諸姬,聊與謀。(《詩經·邶風·泉水》)
②坎坎伐檀兮,寘河之幹兮。(《詩經·魏風·伐檀》)
③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不處也。(《論語·里仁》)
④史朝見成子,告夢,夢協。(《左傳·昭公七年》) [5] 
「之」不能作主語,上古漢語、中古漢語都是如此。「之」有時可以充當「兼語」,但「兼語」的賓語性質遠遠大於主語。如:
①將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聞之。(《論語·陽貨》)
②邦君之妻,君稱曰夫人。(《論語·季氏》)
③二子見諸侯之師而勸濟。(《左傳·襄公十四年》)
④使主祭,而百神享之。(《孟子·萬章上》)
上古漢語裏,「之」作人稱代詞用,一般説來,不能作定語。但是,個別情況下,「之」也可作定語。這可能反映出「之」「其」功能互補關係開始處於不穩定狀態之中。如:
①天惟五年須暇子孫,誕作民主,罔可念聽。(《尚書·多方》)
②子曰:「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為宰也,不知仁也。」(《論語·公冶長》)
③龜故生龜,龍固生龍,形象大小,不異於前者也。見父,察子孫,何為不可知?(《論衡·講瑞》)
例①, 「之子孫」即「其子孫」,指之子孫。孔安國尚書傳》雲:「天以湯故,五年須暇湯之子孫,冀其改悔而紂大為民主,肆行無道,事無可念,言無可聽。」例②, 「為之宰」即「為其宰」,「之」指代「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同篇上文雲:「子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不知其仁也。'」「使治其賦」「使為之宰」,上下對言,「之」釋「其」無誤。例③, 「之」「其」對文,「之」釋「其」,文義亦千通百通。 [5] 
再説「其」。「其」用為人稱代詞,上古漢語裏,主要是作定語。如:
①如可贖兮,人百身。(《詩經·秦風·黃鳥》)
②伯牛有疾,子問之,自牖執手,曰:「亡之,命矣夫。」(《論語·雍也》)
③潁考叔,純孝也,愛母,施及莊公。(《左傳·隱公元年》)
④北冥有魚,名為鯤。(《莊子·逍遙遊》)
「其」也可以有條件地用為主語。所謂條件,就是指「其」可以作主謂結構小主語或分句主語。如:
①汝其敬識百辟享,亦識有不享。(《尚書·洛誥》)
②彼美,餘懼生龍蛇以禍女。(《左傳·襄公二十一年》)
③夫不知與己無以異也。(《荀子·榮辱》)
④而黃、利兵又不來,疑與漢有謀。(《史記·匈奴列傳》)
⑤淮南子劉安坐反而死,天下並聞,當時並見,儒書尚有言得道仙去,雞犬升天者。(《論衡·道虛》)
例①—⑤, 「其」作主謂結構的小主語。 [5] 
「其」也可作分句主語,但使用頻率遠不及前者。如:
①晉侯、秦伯圍鄭,以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左傳·僖公三十年》)
②及至於王所,與王同筐牀,食芻豢,而後悔其泣也。(《莊子·齊物論》)
③故與之刑,非所以惡民,愛之本也。(《韓非子·心度》)
「其」借作第三人稱代詞用時,不能作賓語,整個上古漢語時都是如此,毫無例外。 [5] 
(2)轉換期。
所謂轉換,是指三類人稱代詞表達系統的轉換,即「我—爾—之/其」系統→「我—爾—其(渠)」系統→「我—爾—他」系統的轉換。第三人稱代詞「之」「其」→「其」→「他」的發展,都是在上述系統轉換過程中完成的。
前面説過,從上古漢語中期開始,「我—爾」系統就廣泛使用,有取代「吾—女(汝)」系統的強烈趨勢。到了中古漢語,這種趨勢日益明顯。
值得注意的是,中古漢語裏,上古時期「之」「其」功能互補關係已被打破,不能繼續維持下去了,因此語言中出現了「之」「其」功能泛化現象,甚至有「其」取代「之」的趨勢。郭錫良説:「總的來看,到了南北朝時期,『其』除不能獨立用作動詞的賓語(即『時人見之』『棄之河上』等句式仍然只能用『之』,不能用『其』)外,第三人稱代詞的其他句法功能已具備。這説明漢以後『其』繼續向第三人稱代詞轉化,南北朝時期在口語中可能已經成為真正的第三人稱代詞。至於『之』,反而逐漸喪失了它作為第三人稱代詞的作用。」但總的來看,「其」並未突破功能障礙而發展成真正的漢語第三人稱代詞。 [5] 
中古時期,「之」「其」之所以出現功能泛化現象,究其根本原因,即在於兩詞之間原來的功能互補關係已完全解體。
先説「之」。
中古漢語,「之」用為第三人稱代詞,除繼續作賓語外,最大的變化就是它又可以作定語,偶爾也可作主語。如:
①備勇而志大,關羽、張飛為羽翼。(《三國志·魏書·董昭傳》)
②女悦之,私交信問,許為妻。(《搜神記》,卷十六)
③軍主鄭俱兒望見,射中心,兵刃亂至,腸胃纏縈水草。(《宋書·臧質傳》)
④(朱)誕給使妻有鬼病,其夫疑為奸。(《搜神記》,卷十七)
⑤我以欲得彼之錢財,認為兄,實非是兄。(《百喻經·認人為兄喻》)
⑥入其後園,見溝瀆蹇產,石磴嶕嶢,……雖梁王兔苑,想不如也。(《洛陽伽藍記·法雲寺》,卷四)
例①—③, 「之」與「其」同義,作定語,例④—⑥, 「之」「其」亦同義,「之」作主謂結構小主語 [5] 
其實,「之」「其」這種混用,上古漢語時已開其端。如:
①顏淵死,顏路請子之車以為槨。(《論語·先進》)
②吾不忍為民也。(《戰國策·趙策三》)
③覆杯水於坳堂之上,則芥為舟。(《莊子·逍遙遊》)
④景公出舍,師曠送之。(《韓非子·外儲説右上》) [5] 
例①—④, 「之」與「其」同義,作定語。 [6] 
文獻中,有時「之」「其」對舉,亦足證「之」可以作定語。如:
①抑人亦有言曰:「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牛。」(《左傳·宣公十一年》)
②鄙語曰:「牽牛徑人田,田主取牛。徑者則不直矣,取牛不亦甚乎?」(《史記·楚世家》)
③州籲果殺其君而奪政。(《韓非子·內儲説下》)
④戴驩為宋太宰,皇喜重於君,二人爭事而相害也,皇喜遂殺宋君而奪政。(《韓非子·內儲説下》)
例①②, 「奪之牛」「取之牛」,又説「取其牛」;例③④, 「奪之政」,又説「奪其政」,足證「之」「其」義同,「之」是作定語的。有的學者將這類句型定為「雙賓語」,恐怕難以令人信服。 [6] 
此外,「之」「其」同義者,也可作主謂結構的小語。如:
①今閉暗脂塞,無所好欲,與三百倮蟲何以異,而謂為長而貴之乎?(《論衡·別通》)
②枯骨在野,時鳴呼有聲,若夜聞哭聲,謂死人之音,非也。(《論衡·論死》) [6] 
再説「其」。
中古漢語,「其」用為第三人稱代詞,除了繼續作定語和主謂結構小主語及分句主語外,最重要的變化是它可以有條件地充當句子賓語。這個條件就是指作介詞賓語雙賓動詞近賓語使令動詞的兼賓語。如:
①先主求和於呂布,布還妻子。(《三國志·蜀書·先主傳》)
②將至沛收散卒,給軍糧,益與兵使東擊布。(《三國志·蜀書·先主傳》)
③(道人)乃語相見之術。(《搜神記》,卷二)
④其兄病,有烏衣人令殺之,向請乞,終不下手。(《搜神記》,卷十五)
⑤然予藥,而不肯服。(《法華經·如來壽量品》,卷五)
⑥我即為如法解説。(《維摩詰經·弟子品》,捲上)
⑦於是始敬異焉,悉還豕。(《後漢書·逸民列傳》)
⑧(白)曜命還衣,為設酒食,鎖送桑乾。(《宋書·沈文秀傳》)
⑨(下劣者)至城賣之,諸貴長者多與價。(《百喻經·劫盜分財喻》)
⑩後人捉之,欲為解釋,不達其意,反為困。(《百喻經·老母捉熊喻》)
例①②③⑤⑦⑧⑨, 「其」作近賓語。例④⑥⑩, 「其」作介詞賓語 [6] 
此外,中古漢語,「其」還可作兼賓語,這非常典型地「侵奪」了「之」字的功能。如:
①名實不虧,使喜怒哉!(《列子·黃帝》)
②鼠本欲殺君而不能,當為使反死。(《搜神記》,卷三)
③菩薩應如是慰喻有疾菩薩,令歡喜。(《維摩詰經·文殊師利問疾品》,卷中)
④吾方以義相導,使自遷善也。(《後漢書·列女傳》)
⑤攸之遣天賜譬説之,令解甲,一無所問。(《宋書·沈攸之傳》)
⑥坑底必令平正,以足踏之,令保澤。(《齊民要術·種瓜》,卷二)
⑦唯融與陳留侯李崇負絹過任,蹶倒傷踝,太后即不與之,令空出,時人笑焉。(《洛陽伽藍記·法雲寺》楊注,卷四) [6] 
此外,這一時期的「其」,還可以充當主謂結構小主語、分句主語及定語,這些都是繼承了已有的用法,下僅舉數例即可。如:
①及羽殺顏良,曹公知必去,重加賞賜。(《三國志·蜀書·關羽傳》)
②王恐奪己國也,欲殺之。(《搜神記》,卷十四)
③劉恭見赤眉眾亂,知必敗。(《後漢書·劉盆子傳》)
④排門將前,時先人者謂是鬼。(《百喻經·人謂故屋中有惡鬼喻》)
⑤若嗣子可輔,輔之;如不才,君可自取。(《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
⑥及病也,無藥石之儲;及死也,無瘞埋之資。(《列子·楊朱》)
續斷,取絹布,與人各執一頭,對剪,中斷之。(《搜神記》,卷二)
⑧假克捷,不知足南抗懸瓠,北捍長社與不?(《宋書·劉勔傳》)
⑨若有生子不養,即斬母。(《後漢書·酷吏列傳》)
母夜作倦,就枕寢息。(《搜神記》,卷十八)
⑪五子哀戀,思念母。(《世説新語·方正》)
⑫昔有愚人,婦端正,情甚愛重。(《百喻經·婦詐稱死喻》)
例①—④, 「其」,主謂結構的小主語。例⑤—⑧, 「其」,分句的主語。例⑨—⑫, 「其」,定語。 [6] 
中古漢語「之」「其」功能互補關係的解體以及隨之而來的「之」「其」功能泛化問題,促使了「我—爾—之/其」表達系統向「我—爾—其(渠)」表達系統的演變。
但是,由於「其」始終不能獨立地把主語、賓語和定語三大功能承擔起來,再加上第二人稱代詞「爾」向「你」的演變以及旁指代詞「他」的進入語境,則又促成了中古漢語前中期「我—爾—其(渠)」表達系統向「我—你—他」表達系統的演變。這種演變有兩個關鍵環節:一是第二人稱代詞「爾」向「你」的演變,二是旁指代詞「他」向第三人稱代詞「他」的演變。 [6] 
(3)產生期。
漢語第三人稱代詞「他」,是由旁指代詞「他」演變而來的。旁指代詞「他」發展為第三人稱代詞「他」,應具備三個條件:一是「他」,不僅可以指事指物,而且還必須指人;二是功能齊備,能把主語賓語定語三大功能統一起來,其中尤其要具備充當主語和賓語的能力;三是「他」應進入「我—你—他」新的表達系統。 [6] 
「他」(或作「它」「佗」),作為旁指代詞,上古漢語裏早已存在,其功能主要是作定語,指人指物均可。如:
①子不我思,豈無人?(《詩經·鄭風·褰裳》)
②至於邦,則曰:「猶吾大夫崔子也。」(《論語·公冶長》)
日,見於王曰:「王嘗語莊子以好樂,有諸?」(《孟子·梁惠王下》)
④故湯以亳,武王以鄗,皆百里之地也,天下為一,諸侯為臣,通達之屬,莫不從服,無故焉,四者齊也。(《荀子·王霸》)
⑤眾人之為禮也,以尊人也。(《韓非子·解老》) [6] 
「他」作賓語,指事指物均可,但很少用於指人,也很難發現用作主語的例證。如:
①之死矢靡。(《詩經·鄘風·柏舟》)
②夫舉無,唯善所在,親疏一也。(《左傳·昭公二十八年》)
③王顧左右而言。(《孟子·梁惠王下》)
④強力忍垢,吾不知其也。(《莊子·讓王》) [6] 
「他」用於指人,頻率極少,如《左傳》中用於謂語者僅有一例。如:
①蕭同叔子,非,寡君之母也。(《左傳·成公二年》) [6] 
旁指代詞「他」向第三人稱代詞的演變,是一個長期的緩慢的過程。其中不僅包括「他」的詞義變化,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在功能變化中把變化了的詞義固定下來。到了中古漢語,旁指代詞「他」,不僅可以指人,而且還可充當定語、賓語和少數句子的主語,這就為第三人稱代詞「他」的產生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如:
①其大船尚存者,水中生人皆攀緣號呼,吏士恐船傾沒,皆以戈矛撞擊不受。(《三國志·吳書·吾粲傳》)
②諸善男子,如來所演經典,皆為度脱眾生,或説己身,或説身;或示己身,或示身;或示己事,或示事,諸所言説,皆實不虛。(《法華經·如來壽量品》,卷五)
③長房曾與人共行,見一書生黃巾被裘,無鞍騎馬,下而叩頭。長房曰:「還馬,赦汝死罪。」(《後漢書·方術列傳下》)
④兒悲思啼泣,不飲乳,遂死。(《世説新語·惑溺》)
⑤如彼愚人代捉熊,反自被害。(《百喻經·老母捉熊喻》)
⑥汝是愚人,云何須財名為兄,及其債時,復言非兄?(《百喻經·認人為兄喻》)
⑦往有商人貸半錢,久不得償,即便往債。(《百喻經·債半錢喻》)
⑧如彼愚人推求摩尼,為所害。(《百喻經·摩尼水竇喻》)
例①—④, 「他(它)」,指人,作定語。例⑤—⑧, 「他」,指人,作賓語(含兼賓、介賓)。 [6] 
值得注意的是,《百喻經》中已顯露出第三人稱代詞「他」產生的苗頭。如:
⑨雄鴿見已,方生悔恨:「實不食,我妄殺。」即悲鳴命喚雌鴿:「汝何處去?」(《百喻經·二鴿喻》)
例⑨, 「彼」「他」共用,而且被指別的「雌鴿」又同處同一語境之中,這裏的「他」,如釋為「別人」,終嫌勉強。但到了中古漢語後期,第三人稱代詞「他」已正式產生,這是毫無疑問的。如張鷟的《遊仙窟》和詩僧寒山子的作品裏,就有大量的第三人稱代詞「他」字。據考證,《遊仙窟》寫成於唐武則天時代,而寒山子又主要生活在唐玄宗時期。如:
①強知人是客,方便惱來。(唐·張鷟:《遊仙窟》)
②但令腳直上,自眼雙翻。(唐·張鷟:《遊仙窟》)
③昔日曾經人弄,今朝並復隨弄。(唐·張鷟:《遊仙窟》)
④仲翁自身亡,能無一人哭。吃杯臠者,何太冷心腹。(唐·寒山子:《寒山詩·城北》,第一四〇)
⑤有漢姓傲慢,名貪字不廉。一身無所解,百事被嫌。(唐·寒山子:《寒山詩·有漢》,第七十六)
⑥我語不會,語我不言。(唐·寒山子:《寒山詩·時人》,第二二一) [6] 
到了晚唐五代,第三人稱代詞「他」已牢牢地紮根於口語之中,是個十足的新生語言成分,並已進入「我—你—他」新的表達系統。如:
①劍南使回,早至彼。(變文《葉淨能詩》)
若來時,如何祗對?(《祖堂集》,卷六)
③漢將王陵來斫營,發使交(教)人捉母。(變文《漢將王陵變》)
④顏雲:「官(觀)察使姓什摩?」師曰:「不得姓。」(《祖堂集》,卷六)
⑤王陵斫營得勝卻歸漢朝,甚處捉?(變文《漢將王陵變》)
⑥既因得悟,何以卻將拳打?(《祖堂集》,卷十九)
⑦若是交(教)化度眾生,我等門徒,於投佛裏,不如先集徒眾,點檢魔宮。(變文《破魔變》)
⑧師教身邊立地。(《祖堂集》,卷十四) [6] 
實則從盛唐時代開始,「他」已進入「我—你—他」表達系統,至晚唐五代,尤其如此。如:
作詩,如盲徒詠日。(唐·寒山子:《寒山詩·有個》,第二八八)
②秋到任林落葉,春來從樹開花。三界橫眠閒無事,明月清風是家。(唐·寒山子:《寒山詩·世間》,第一九八)
有冤仇,至當相滅,因得活,豈得孤(辜)恩?(變文《伍子胥變文》)
④若是諸人即怕道安,是善慶,阿誰怕?(變文《廬山遠公話》)
⑤師雲:「不共語話。」(《祖堂集》,卷十六)
去東邊子細看,石頭上坐底僧,若是昨來底後生,便喚。(《祖堂集》,卷四) [6] 
(4)成熟期。
近古漢語裏,第三人稱代詞「他」,已完全成熟,徹底取代了「之」「其」「彼」「渠」「伊」等詞的歷史地位,變成一個具有強大生命力的新生代詞。所謂「成熟」,一個重要標誌就是「他」可以全方位地、自由地進入功能框架之內,指人、指事、指物均可,不受限制。如:
是兵家,講和人怎得知?(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紹興甲寅通和錄》,卷一六二)
②不成説道,有那種子在此,只待自然生根生苗去。(《朱子語類·訓門人》)
是秀才,因過五磯山,被強人劫了。(《張協狀元》,第十二卷)
是皇帝的人,是誰的狗?(明·哈銘:《正統臨戎錄》)
例①—④, 「他(它)」,作主語 [6] 
又如:
①李成煞是粗人,不成人物,元帥煞不喜。(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紹興甲寅通和錄》,卷一六二)
②爹孃見兒苦苦要去,不免與數兩金銀,以作盤纏。(《張協狀元》,第一齣)
③(待你)久後身榮並奮發,把三鬥鹹鹽須吃。(《劉知遠諸宮調》,第二)
④黑夜好生用心喂。(《樸通事》)
例①—④, 「他(它)」,作賓語 [6] 
又如:
①明日一依如此,令痴那入內坐,被蓋定,三日三夜,猛火煮燒。(《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下》)
②而今不得已,更為放些惡氣息。(宋·大慧普覺禪師:《答呂郎中》)
③他人未做工夫底,亦不敢向説。(《朱子語類·訓門人》)
④只有小娘子見丈夫不要他,把休了,哭出州衙門來。(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簡貼和尚》) [6] 
例①—④, 「他(佗)」,作介詞賓語
又如:
①聞曾作相,莫是聞得大軍來後,怕這裏軍前去取,所以教去?(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紹興甲寅通和錄》,卷一六二)
②外有一庫,可令守庫,鎖閉庫中餓殺。(《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下》)
③見説府衙前有個員(圓)夢先生,只是請過來,問它仔細。(《張協狀元》,第二齣)
④交(教)去桃園內,吃得勳勳醉。(《劉知遠諸宮調》,第二)
例①—④, 「他(它)」,作兼語 [7] 
又如:
兒子蔡松年,見在三太子處作令史。(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紹興甲寅通知錄》,卷一六三)
②只是不曾平心看語意,所以如此。(《朱子語類·總訓門人》)
③我底女孩兒,爹爹是當朝宰相,媽媽是兩國夫人。(《張協狀元》,第十五出)
④大蟲豹子不吃孩兒,便自省得那父子的道理。(元·許衡:《魯齋遺書·直説大學要略》,卷三)
例①—④, 「他(它)」,作定語 [7] 
近古漢語裏,「他」的成熟還表現在它牢牢地進入了「我—你—他」的表達系統。如:
①元初説九度見黃河清,將謂妄語;今見説小年曾來此處偷桃,乃是真言。(《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中》)
妻兒怎拋棄?(《張協狀元》,第五十三出)
作怪,見年幼,看成痴矮。(《劉知遠諸宮調》,第三)
④宇文綬問道:「王吉,早歸了?」再四問,不應。(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簡貼和尚》)
母親是姐姐,母親是妹子。(《老乞大》) [7] 
  • 漢語人稱代詞「數」的表達及人稱代詞的敬體形式
(1)關於人稱代詞「數」的表達問題。
漢語人稱代詞「數」的表達,其發展主要有三個階段:一是零加式階段,二是加詞式階段,三是附綴式階段。下面分別論述之。
甲、零加式階段
所謂「零加式」,就是指原詞形式,也就是最原始的形式。
前面説過,在上古漢語前期,亦即商和西周時期,「我」主要用於複數表達,是指代表國家的「我們」,而非指個人,與表示單數的「餘」「朕」形成鮮明對比。
但是,到了上古漢語中期,亦即東周春秋戰國時代,隨着「我」融合到「雅言」系統之後,「我」只表示複數的用法也就逐漸消失了,遂與第二人稱「爾」「女(汝)」等組成新的表達系統,或表單數或表複數,都全憑具體的語境來確定。如:
①子曰:「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論語·述而》)
②樊遲請學稼,子曰:「不如老農。」(《論語·子路》)
有母遺,繄獨無。(《左傳·隱公元年》)
④沈猶行曰:「是非所知也。」(《孟子·離婁下》)
例①—④, 「我」「吾」「爾」「汝」,均用於單數。 [7] 
又如:
①鄭伯御之,患戎師,曰:「彼徒車,懼其侵軼也。」(《左傳·隱公九年》)
②昭襄王曰:「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賞,有罪而受誅。」(《韓非子·外儲説右下》)
③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長乎,毋吾以也。」(《論語·先進》)
④吾語學者之嵬容。(《荀子·非十二子》)
例①—④, 「我」「吾」「爾」「汝」,均用於複數。例①, 「我」指鄭國,非鄭伯自指。例②, 「吾」指秦國,非昭襄王自指。例③, 「爾」,指在場的「子路」等四人。例④, 「汝」,泛指聽荀子批判「十二子」的受眾。 [7] 
乙、加詞式階段
所謂「加詞」,是指在第一、第二人稱代詞之後,加上「」「」「」「」「」詞彙形式,藉以來表達複數這一語法範疇。這一形式,主要是從上古漢語後期,即兩漢時代開始的,而廣泛應用是在中古漢語。 [7] 
其實,上古漢語中期,這種用法已露出了苗頭。如:
吾儕小人食而聽事。(《左傳·襄公三十年》)
吾儕小人所謂「取諸其懷而與之」也。(《左傳·宣公十一年》)
③為公者必利,不為公者必害,吾曹何愛不為公?(《韓非子·外儲説右上》) [7] 
兩漢以後,直到中古漢語,這種用法得到了廣泛應用。如:
①羣臣罷酒,皆喜曰:「雍齒尚為侯,我屬無患矣。」(《史記·留侯世家》)
②上以若曹無益於縣官。(《漢書·東方朔傳》)
③公明於利鈍,寧肯捐吾等邪?(《三國志·魏書·臧霸傳》)
④如令鄯善收吾屬送匈奴,骸骨長為豺狼食矣。(《後漢書·班超傳》)
我曹何罪,而當盡見族滅?(《後漢書·竇武傳》)
吾等既為同舟,理無偏異。(《宋書·武帝紀上》)
汝等當信佛之所説,言不虛妄。(《法華經·方便品》,卷一)
⑧大將軍父子我所親,騰、賁我所愛,必無是,但汝曹共妒之耳。(《後漢書·梁統列傳》)
汝輩忝預士流,何至還樂作賈客邪?(《宋書·孔覬傳》)
⑩貧者士之常,焉得登枝而捐其本?爾曹其存之。(《世説新語·德行》)
我等不須呈心用意作偈將呈和尚。(唐·法海:《六祖壇經》)
⑫嗟嘆我輩凡夫,如何免得此事?(變文《八相變》) [7] 
丙、附綴式階段
「綴」是指詞綴,也叫詞尾。所謂「附綴」,是指在第一、第二乃至第三人稱代詞的後面加上詞尾「們」以表示複數概念。
人稱代詞表示覆數由零加式、加詞式進而變為附綴式,這是一個重要的發展。王力説:「在中古時期,人稱代詞的發展,有兩件重要的事實。第一,人稱代詞有了新的形式,如『儂』『俺』『咱』『你』『伊』『渠』『他』;第二,人稱代詞有了複數,如『我們』『你們』『他們』。」 [7] 
關於「們」的來源,現在一般都認為是始見於唐代的文獻記載,其實很可疑。唐劉知己《史通·外編·雜説中》記述王劭《齊志》中的用語時説:「渠們底箇,江左彼此之辭;乃若君卿,中朝汝我之義。」王劭是隋代人。《漢語大詞典》第五卷「渠們」條,將《史通》這段話斷句為「渠們、底箇,江左彼此之辭;乃若、君卿,中朝汝我之義」,並引證浦起龍《通釋》,釋「渠們」為「他們」,「底箇」為「那箇」。應當説,這種解釋令人疑慮重重。 [7] 
所引之文,「乃若君卿」,本是並列的四個詞,與之相對的「渠們底箇」,也該是並列的四個詞才對。「底」「箇」均可用為指示代詞,「渠」「們」也該用為指示代詞,因為下文明明是説「江左彼此之辭」。「渠」在中古漢語雖然可以用為人稱代詞,但這種用法很早就產生了,而「們」作為表複數的詞尾,是很晚的事,兩者似乎有點兒不搭界。 [7] 
語言中有「我們」「你們」「他們」的説法,但很難找到「渠們」的用例。總之,「渠們」之「們」,很可能不是詞尾,而是「沒」或「麼」借字。「沒」或「麼」,均可用為指示代詞。如「更被夜來風雨惡,滿階狼藉多紅」(唐·陸龜蒙:《和襲美重題薔薇》),「早知到艱辛地,悔不生時作福田」(變文《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萬水千山還走,悠哉,酒面黃花欲醉誰?」(宋·黃庭堅:《南鄉子》)等。 [7] 
目前語言學界對「們」的起源問題尚無一致意見。就已有的説法而言,比較重要的有三種:一是「來源於『輩』」(呂叔湘),二是「來源於『物』」(江藍生),三是「來源於『門』」(太田辰夫)。
周生亞認為太田辰夫的觀點值得重視。「門」本來是個名詞,本義是門户,引申後有門類義。最初加在人稱代詞之後,也許是指某一類人,當與「儕」「曹」「輩」「屬」「等」的意義差不多,而最後才虛化為純粹的詞尾。在虛化過程中,有「門」「懣」「滿」「瞞」「[瞞+心]」「每」多種寫法,而這些詞形都只不過是或因歷史,或因方言而轉寫的方言變體而已。 [7] 
現在,比較一致的意見認為詞尾「們」起源於宋代。呂叔湘認為「字始見於宋代。唐代的文獻裏有這兩個字,都當們字用」。「」的引例如:「我弭當家沒處得盧皮遐來」(唐·趙璘:《因話錄》4.10),此例《唐語林》引「弭」作「」;又「」的引例如:「兒郎偉,重重祝願,一一誇張。」(唐·司空圖:《司空表聖文集》10.58)如果呂叔湘的推斷成立,則「們」的起源時間可追溯到唐代。 [7] 
自宋代起,「們」及其變體形式就廣泛地出現於文獻之中。大約從明代中葉之後,就多用「們」字,而其他形體(或作「門」「每」「滿」「」)就逐漸被淘汰了。如:
①如今廝殺後,若我們敗時,物也做主不得。(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紹興甲寅通和錄》,卷一六三)
我門不認得你。(《張協狀元》,第八齣)
我每一年三月二十八,去大安神州做一遭買賣。(元·無名氏:《小張屠焚兒救母》,第二折)
④員外,你交他出來,我們打他,與師父報仇。(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楊温攔路虎傳》)
⑤真個是好手,我們看不仔細,卻被他瞞過了。(明·馮夢龍:《喻世明言·宋四公大鬧禁魂張》,第三十六卷)
例①—⑤, 「我們」的用例。 [7] 
又如:
你們説得卻是,只是難信。(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紹興甲寅通和錄》,卷一六二)
②殷勤來獻,謝你們三獻都不吃。(《張協狀元》,第十六出)
③殿直道:「你滿不敢領他,這件事幹人命。」(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簡貼和尚》)
你每父親都是志氣的人。(明·劉璟:《遇恩錄》)
⑤既如此,你們少等,待我梳洗了同去。(明·馮夢龍:《警世通言·崔待詔生死冤家》,第八卷)
例①—⑤, 「你們」的用例。 [7] 
又如:
他們讀書,盡是如此草草。(《朱子語類·訓門人》)
②侯門相府知有萬千,讀書人怕沒為姻眷,料它每福緣淺。(《張協狀元》,第三十二出)
他懣雖勇躍,這三個福氣鄒搜。(《劉知遠諸宮調》,第十二)
他們眾人要打你。(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楊温攔路虎傳》)
他們做下見成的飯,與我吃了,又與你將來。(《老乞大》)
例①—⑤, 「他們」的用例。 [7] 
在近古漢語裏,當討論人稱代詞複數的時候,又不能不涉及另一個話題,即第一人稱代詞的排除式和包括式問題。
先説排除式。
所謂「排除式」,就是指講話人在使用第一人稱代詞「我」「我們」的時候,只指己方,而不含對方在內。如:
如今煞是大皇帝。(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燕雲奉使錄》,卷四)
去投事,特來與妻相別。(《劉知遠諸宮調》,第二)
③梅香,這官人是的兄弟。(元·無名氏:《小孫屠》,第一齣)
我門約莫記得,客長到被它打。(《張協狀元》,第八齣)
我每都要小心。(明·錢謙益:《牧齋初學集》,卷一〇四)
我們聽得有一個要共山東夜叉李貴使棒,交他出來則個。(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楊温攔路虎傳》) [7] 
產生於宋代,具有明顯方言性質的「俺」「俺們」也多用於排除式。如:
①如今入舍,為親舅。(《劉知遠諸宮調》,第一)
②我墳上辭別爺孃去,還我那破瓦窯中去。(元·無名氏:《殺狗勸夫》,第一折)
③你看是誰?(明·朱有燉:《團圓夢》,第四折)
俺們眾將從城中殺出。(元·無名氏:《氣英布》,第四折)
⑤不知是哪裏來的大漢,常來打攪俺每。(元·李壽卿:《伍員吹簫》,第三折)
俺每如今將士都在一處。(《水滸傳》,第一〇八回) [7] 
再説包括式。
所謂包括式,就是指講話人在使用第一人稱代詞「咱」「咱們」的時候,不僅指己方,而且也把聽話的對方包括在內。起源於宋代的「咱」,本可以用於排除式。如:
①郭威道:「是劉招討帳前親兵郭威,因吃酒得罪,被主帥將小人打了三十背花。」(《新編五代史平話·周史平話上》)
②咱祭過了祖宗也,兩個兄弟把盞破盤。(元·無名氏:《殺狗勸夫》,頭一折)
但是,「咱」單用時也可常用為表複數的包括式。如:
①吃盡那鹽,呷盡那醋,也不打不罵不誅戮。解割了冤仇做親故。(《劉知遠諸宮調》,第十二) [7] 
②哥哥,你全不想是共乳同胞兄弟。(元·無名氏:《殺狗勸夫》,第三折)
③大嫂,到家見母親,問孩兒,説甚的好?(元·無名氏:《小張屠焚兒救母》,第四折)
會同着一時行。(《樸通事》)
例①, 「咱」,指劉知遠和洪義。例②, 「咱」指孫二和孫大郎。例③,「咱」,指孫屠及其妻子。例④,「咱」,指説話人及其生意同夥。 [8] 
又「咱們」用為包括式的用例如:
①但咱們,雖宦裔,總皆通。(《張協狀元》,第一齣)
②娘,你可急忙告報官司去,恐帶累咱每。(《宣和遺事》)
③諸侯每來到見沒事,知道幽王召咱們來只是要引得褒姒笑。(元·許衡:《魯齋遺書·直説大學要略》,卷三)
④你是熟客人,咱們便是自家裏一般,我怎麼敢胡説?(《老乞大》) [8] 
不論是上古漢語,還是中古漢語,都不曾有第一人稱代詞排除式和包括式的區別。直到近古漢語時才產生排除式和包括式問題,原因何在?周生亞認為,這首先可能同語體表達有關。
近古漢語裏,人稱代詞的複數表達,基本是朝着兩個方向擴展:一是橫向聯合,二是縱向聯合。
橫向聯合,是指以「我」「你」「他」為基礎,向同類人物擴展,其公式是:
我1+我2+我3+……+我n=我們
你1+你2+你3+……+你n=你們
他1+他2+他3+……+他n=他們
縱向聯合,是指以「我」為基礎,向異類人物擴展。這種擴展,顯然是把聽話者「你」「你們」作為同夥或利益相關方來看待的,因此説話時具有一種親切感。適用「咱」或「咱們」的對象或為夫妻,或為兄弟,或為生意同夥,或為其他關係親密者。縱向聯合的公式是:
我+你=咱們
我+你1+你2+你3+……+你n=咱們
其次,包括式的產生,大概也同當時的語言背景有關。
這種語言背景,大體上説就是近古漢語時期,當人稱代詞複數表達進入附綴式階段之後,漢語人稱代詞複數的表達還存在兩種活用趨勢:一是複數的泛化,即單數可活用為複數;二是複數的簡化,即複數亦可用為單數。這兩種情況,當以「泛化」現象為主,「簡化」現象次之。 [8] 
先談泛化現象:單數用為複數。
近古漢語裏,第一、第二、第三人稱代詞都存在複數泛化問題。這種泛化現象,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人稱僅以單詞形式出現,二是人稱代詞後常連帶數量詞或集合名詞出現。
一、人稱僅以單詞形式出現,如:
①渾家道:「錦兒,你也説的是,且歸去了,卻理會。」(明·馮夢龍:《警世通言:一窟鬼癩道人除怪》,第十四卷)
是高麗人,都不會炒肉。(《老乞大》)
③弟兄笑道:「你發跡後,向鼻內呷三鬥三升釅醋。」(《劉知遠諸宮調》,第二)
是趙喜兒、童兒,父親使送些銀子與妹子。(明·朱有燉:《團圓夢》,第二折)
昨日將孫員外撇在街上。(元·無名氏:《殺狗勸夫》,第二折)
賭甚麼?(《樸通事》)
以上是第一人稱代詞的用例。 [8] 
又如:
①漢高祖初到關中,喚集老的每、諸頭目每來,説:「受秦家苦虐多時也,……」(元·吳澄:《吳文正集·經筵講義》,卷九十)
②女兒、女婿,如今為了甚神仙了?(明·朱有燉:《團圓夢》,第四折)
③客人們,打火那不打火?(《老乞大》)
以上是第二人稱代詞的用例。 [8] 
又如:
①前日所舉韓退之、蘇明允二公論作文處,都是下這般工夫,實見得那好處,方做出這般文章。(《朱子語類·訓門人》)
②奴家爹爹王德用,身為宰執,名號黑王;媽媽兩國夫人劉氏,知享了多少榮華,受了多少富貴?(《張協狀元》,第十三出)
③燕呢喃雕樑上對語,未知訴着何意?(元·無名氏:《小孫屠》,第三齣)
以上是第三人稱代詞的用例。 [8] 
二、人稱代詞後常連帶數量詞或集合名詞出現,如:
①我每等來,它做得官時,我兩口也得它拖帶。(《張協狀元》,第二十三出)
我五個人,打着三斤面的餅着。(《老乞大》)
③老母遂將定俺兩個弟兄,離了仙原。(《劉知遠諸宮調》,第一)
俺三口兒來到三門下,宿歇一宵,明日早晨還願。(元·無名氏:《小張屠焚兒救母》,第二折)
⑤自己一身既是做得正,咱一家人大的小的,親的不親的,家法自然不亂了。(元·許衡:《魯齋遺書·直説大學要略》,卷三)
⑥我把這銀燈來指定,引了咱兩個魂靈,都是這一點虛名。(元·關漢卿:《詐妮子調風月》,第三折)
以上是第一人稱代詞的用例。 [8] 
又如:
①南朝許大事,你幾個使人商量了,功績不小。(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茅齋自敍》,卷十五)
②遂將財帛分作二分,一分與你母子,在家榮(營)謀生計;我將一分外國經商。(《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下》)
③老夫在家照管,你母子三人早去早回者。(明·朱有燉:《團圓夢》,第三折)
以上是第二人稱代詞的用例。 [8] 
又如:
①(來人)問鄰舍:「他老夫妻那裏去了?」(明·馮夢龍:《警世通言·崔待詔生死冤家》,第八卷)
②劉伯温他父子兩人都吃那歹臣每害了。(明·劉璟:《遇恩錄》)
③取他爺兒五個回來,交付人與他領。(明·錢謙益:《牧齋初學集》,卷一〇四)
以上是第三人稱代詞的用例。 [8] 
再談簡化現象:複數用為單數。
近古漢語裏,人稱代詞複數用為單數,情況比較簡單,似乎僅限於第一、第二人稱代詞,而且用例也不是很多。如:
我們怎知你笑人,唱只曲教奴仔細聽。(《張協狀元》,第二十六出)
②郭威道:「卻不叵耐這廝欺負咱每!」(《新編五代史平話·周史平話上》)
俺們是過路的,要投宿哩。(元·無名氏:《盆兒鬼》,第一折)
④我扶你們歸去。(《張協狀元》,第四十一出)
⑤明日是嶽帝生辰,你每是東京人,何不去做些雜手藝?(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楊温攔路虎傳》)
例①, 「我們」,張葉(協)妻自指。例②, 「咱們」,郭威自指。例③,「俺們」,投宿者自指。例④, 「你們」,指張葉(協)妻。例⑤, 「你每」,指楊三官人。 [8] 
關於包括式(指講話人在使用第一人稱代詞「咱」「咱們」的時候,不僅指己方,而且也把聽話的對方包括在內。)的起源問題,前面,羅列了大量的近古漢語人稱代詞複數的泛化現象。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咱」和「咱們」的用例。由引例可知,被列為包括式的「咱」「咱們」,事實上既可用為包括式,也可用為排除式。事實上,漢語人稱代詞複數的泛化現象,早在中古漢語時就已開其端。如:
①(王)宏遣使謂(宋)翼曰:「郭汜、李傕以我二人在外,故未危王公。」(《後漢書·王允傳》)
我諸年少,應為導首。(《百喻經·蛇頭尾共爭在前喻》)
③二人答言:「與何物?」(《百喻經·索無物喻》)
④傳語江東項羽道:「是王陵及灌嬰。」(變文《漢將王陵變》)
阿你二個何用爭功?(變文《茶酒論》)
例①—⑤, 「我」「你」,均與「我們」「你們」義同。 [8] 
(2)關於人稱代詞的敬體形式問題。
漢語人稱代詞的敬體形式問題,傳統的看法只是對第二或第三人稱代詞而言的。這裏把問題再擴大一些,即第一人稱代詞也可包括在內。
上古漢語裏,第一人稱代詞涉及敬體形式的只有一個「朕」字。前面講過,在甲骨文、西周金文裏,「朕」和「餘(予)」的語法功能可以形成互補關係。這種互補關係,在《尚書》中已開始打破。到了上古漢語中期,「朕」在語言中很少用,已變成一個十足的古語詞。儘管如此,在先秦,在秦王政統一中國之前,「朕」仍是一個極普通的詞,上自君主,下至庶民,均可自稱為「朕」。如:
①爾無不信,不食言。(《尚書·湯誓》)
②盤庚乃登進厥民,曰:「明聽言,無荒失命。」(《尚書·盤庚》)
③象曰:「干戈,琴,弤,二嫂使治棲。」(《孟子·萬章上》)
④帝高陽之苗裔兮,皇考曰伯庸。(《楚辭·離騷》)
例①, 「朕」,商湯自指。例②, 「朕」,盤庚自指。例③, 「朕」,象自指。象是舜弟,普通人。例④, 「朕」,詩人屈原自指。屈原亦非君主帝王。 [9] 
但是,自秦始皇於公元前221年統一中國後,「朕」就變成一個只准皇帝自指的專用詞。這樣,第一人稱代詞「朕」就獲得一種十分莊重而又充滿神秘色彩的語體資格。如:
①上曰:「聞法正則民愨,罪當則民從。」(《史記·孝文本紀》)
②戊戌詔曰:「以不德,奉郊廟,承大業,不能興和降善,為人祈福。」(《後漢書·孝安帝紀》)
③帝問達摩:「一生已來,造寺、佈施、供養,有功德否?」(唐·法海:《六祖壇經》)
④玄宗聞淨能所奏,性意悦然,謂淨能曰:「願為弟子,尊師與為師。」(變文《葉淨能詩》) [9] 
在先秦,和「朕」有點關係的還有一個「餘(予)」字。
至上古漢語中期,自「朕」「餘(予)」功能互補關係解體之後,「朕」就變成一個古語詞,「餘」也變成一個古語詞。「餘」「予」,同音同義,是古今字。《尚書》用「予」不用「餘」;《論語》《荀子》亦用「予」不用「餘」;《孟子》中「餘」僅出現1次,而「予」卻多達45次。先秦文獻,《左傳》《國語》大量用「餘」,卻極少用「予」,這可能同史書的語言風格有關。 [9] 
「餘」「予」的古語身份,使之稍加改造,也可變成第一人稱代詞的敬體形式。這種用法甚至還擴大到「我」字身上。如:
①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罰。(《尚書·盤庚》)
餘一人無日忘之,閔閔焉如農夫之望歲,懼以待時。(《左傳·昭公三十二年》)
③其委諸伯父,使伯父實重圖之,俾我一人無徵怨於百姓,而伯父有榮施,先王庸之。(《左傳·昭公三十二年》)
例①, 「予一人」,庚盤自指。例②③, 「餘一人」「我一人」,均是周敬王自指。但嚴格説來,這算不上人稱代詞的敬體形式,因為「予一人」、「餘一人」或「我一人」是一種組合形式,「餘」「予」「我」本身並不具備任何敬重意味,是普通的人稱代詞,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9] 
説到第二人稱代詞的敬體形式,只有一個「您」字可以説一説。
現代漢語裏,「您」是「你」的敬體形式,原則上是下對上使用,但宋元時期,「您」還沒有這種用法。關於「您」的來源,王力説:「『你每』壓縮為一個單音詞,就是[nim],後來變為 [nin],漢語拼音寫作nín,漢字寫作『您』。『您』既然等於『你每』,所以『您』字在最初的時候,是表示複數的,等於説『你們』。」[插圖]
其引例是:
①咱是的姐夫。(《五代史平話·唐史》)
孩兒們識個什麼?(同上,《周史》)
③教夫妻百年佳偶。(《董西廂·下卷》)
④若您兄弟送他,我卻官中共理會。(《劉知遠》)
王力的推論是成立的,否則就很難解釋最初「你」和「您」到底有什麼區別。 [9] 
不過,宋元時期,「您」雖可用於第二人稱代詞單數,但並無敬體可言。如:
①癭鱉上離了茲親,悞然地兩腳到莊院,深丞(承)丈丈便恁好見。(《劉知遠諸宮調》,第一)
②母親,三月二十八日將近,兒三口兒,待往大安神州東嶽廟上燒香去。(元·無名氏:《小張屠焚兒救母》,第二折)
③郭科道:「雖是殺了那人,卻是州縣隔遠,那裏有討您處?」(《新編五代史平話·周史平話上》)
④成寶歸家説與舅舅得知,常武安道:「年紀雖小,卻有膽智。」(《新編五代史平話·周史平話上》)
例①②,下對上,用「您」也用「你」。例③④,上對下,也可用「您」。這充分證明:當時「您」尚無敬體用法。 [9] 
第二人稱代詞「您」用為敬體形式,是很晚的事。據呂叔湘研究,「您(佇)」最早的用例始見於滿清後期小説《老殘遊記》。引例如:
①今日總算「他鄉遇故知」,也該做首詩,我們拜讀拜讀。(《老殘遊記》,第十二回)
②墨得了,寫罷。(同上)
例①,是書中人物「人瑞」和「老殘」的對話。實際上,同一句話中仍「你」「佇」並用,這説明「佇」的用法並不穩定。原文是:
③人瑞道:「老殘,我多時不見的詩了,今日總算『他鄉遇故知』,也該做首詩,我們拜讀拜讀。」(《老殘遊記》,第十二回) [9] 
關於古代第二人稱代詞的敬體形式問題,中國早期的語法著作,也有將一些稱謂名詞混為代詞者。如楊樹達就將「子」「吾子」「公」「君」「夫子」「卿」「先生」等七種形式均視為「對稱代名詞」的「敬稱」,現在多數人恐怕不會接受這一觀點了。 [9] 
至於第三人稱代詞「他」的敬體形式「」,王力説:「『怹』字也應該是『他們』的合音,後來變為表示單數,但是不見於宋元詞曲。」實際上,就是現在普通話裏也很少聽見「怹」這個詞了,應當説,它早已被歷史淘汰了。 [9] 

代詞指示代詞的發展

古代指示代詞的發展問題,一是指示代詞從三分系統走向二分系統,二是指示代詞三分系統和人稱代詞三分系統的關係問題,三是指示代詞發展帶來的功能互補關係的解體和複音化問題。 [10] 
  • 指示代詞從三分系統走向二分系統
關於上古漢語指示代詞的分類問題,學術界傳統的觀點是主張二分的,即主張分為近指指示代詞和遠指指示代詞兩大類。
前一觀點,從馬建忠開始就一直如此。如馬建忠説:「『是』『此』『若』三字,先於公名,所指皆當前者;非當前者,間以『彼』字先之」,又説:「所指而有遠近先後之別者,別以『彼』『此』二字,單用為常。」此後的語言學者,也多半沿襲此説。 [10] 
呂叔湘對此有不同看法。早在1942年,呂叔湘對古代指示代詞是二分還是三分就頗為猶豫。如呂叔湘説:「確定指稱詞分近指、遠指兩類。近指,白話用『這』,文言用『此』和『是』;遠指,白話用『那』,文言用『彼』和『其』。」但在另處,呂叔湘又説:「『其』字應歸入遠指,但因專用於承指而不用於特指,已彷彿是個中性指示詞。」再後來,呂叔湘的意見更明確了,承認「『之』原來是近指代詞,『其』原來是中指(較近的遠指)代詞,『彼』原來是遠指代詞」。 [10] 
周生亞認為,呂叔湘的觀點是正確的。
第一,從普通語言學角度來説,世界多種語言指示代詞都是三分的。如古印歐語,像拉丁語、共同斯拉夫語及亞美尼亞語等等,指示代詞都是三分的。如共同斯拉夫語Cъ(這個),用於指示最近的事物;mъ(那個),用於指示較近的事物;而oнъ(那個),用於指示較遠的事物。 [10] 
第二,從現代漢語方言角度來看,某些方言,如西安方言和蘇州方言,指示代詞也是三分的。這可能反映出古代指示代詞三分系統現象的殘留。西安話説「這塔」,是指近距離;説「卧塔」,是指中距離;説「𠰻𠰻」是指遠距離。又如蘇州話説「該個」〔KE┑kəʔ┑〕,這個,用於近指;説「個」〔gəʔ┙Kəʔ┑〕,這個,用於中指;説「歸個」〔KuE┑kəʔ┑〕,那個,用於遠指。説「該搭」〔KE┑taʔ┑〕,這裏,用於近指;説「搿搭」〔gəʔ┙taʔ┑〕,這裏,用於中指;説「歸搭」〔KuE┑taʔ┑〕,那裏,用於遠指。 [10] 
郭錫良也説:「從漢藏語系的苗語和越南語的指示代詞體系來看,上古漢語的指示代詞體系很可能比現代漢語複雜,而蘇州話、上海話、常州話、洞口話、龍南話指示代詞的三分法可能就是上古漢語指示代詞體系的某些殘跡的反映。」 [10] 
第三,最重要的是上古漢語文獻材料本身也能證明這個問題。上古漢語裏,「彼」「此」經常對立地使用在同一語言環境裏,這就充分證明「彼」「此」是分別代表所指事物的兩極,也證明首先是可以將指示代詞進行二分的。如:
有遺秉,有滯穗。(《詩經·小雅·大田》)
宜無罪,女反收之;宜有罪,女覆説之。(《詩經·大雅·瞻卬》)
③疆場之邑,一,何常之有?(《左傳·昭公元年》)
④徒取諸以與,然且仁者不為,況於殺人以求之乎?(《孟子·告子下》)
一時,一時也。(《孟子·公孫丑下》) [10] 
上古漢語裏,近指指示代詞「此」,或作「茲」「是」「斯」諸形;遠指指示代詞「彼」或作「夫」形,因此文獻中亦可形成下列的搭配關係。如:
①泂酌行潦,挹。(《詩經·大雅·泂酌》)
②詩云:「刑于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言舉心加諸而已。(《孟子·梁惠王上》)
③微人之力不及。(《左傳·僖公三十年》)
④不以一害一謂之壹。(《荀子·解蔽》)
⑤前則若,後則若。(《論衡·率性》) [10] 
到了中古漢語的前期和中期,「彼」「此」這種對立系統仍維持下來。如:
①今去而居,是為避朝亡之期耳。(《三國志·魏書·司馬朗傳》)
②故物損於者盈於,成於者虧於。(《列子·天瑞》)
③於世界,盡見土六趣眾生。(《法華經·序品》,卷一)
④夫事固有棄,以權一時之勢,願將軍慮焉。(《後漢書·荀彧傳》)
⑤天地所不容,在不在矣。(《宋書·武帝紀》)
⑥今日營事,明日造業。(《百喻經·觀作瓶喻》) [10] 
回過頭來,再考察一下「其」字。
「其」,作為指示代詞時,它很少同「被」或「此」搭配使用,而是自成一系,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這種獨立性,對它可以兼作第三人稱代詞來用關係極大,對此後面另有分析。
當認定「彼」「此」是代表所指事物的兩極時,「其」作為指示代詞時,只能用於中指,別無選擇。凡是空間上無法區分遠近,或於概念上比較抽象的事物,均可用「其」加以指別,均屬中指。如:
①王德之用,祈天永命。(《尚書·召誥》)
②我行野,言採葍。(《詩經·小雅·我行其野》)
③公聞期,曰:「可矣。」(《左傳·隱公元年》)
④東國有魯連先生,人在此。(《戰國策·趙策三》)
⑤公知一,未知二。(《史記·高祖本紀》)
歌謠至今猶存。(《搜神記》,卷十一)
年,丹陽尹孟昶以為建威司馬。(《宋書·袁湛傳》)
⑧豈有終日執之而不知味者乎?(《世説新語·德行》)
⑨八月初,踏苗令死。(《齊民要術·種蘘荷芹𦼫》)
⑩我故遠來求法,不要衣。(唐·法海:《六祖壇經》) [10] 
上古漢語裏,近指指示代詞主要有「此」「是」「斯」,早期材料裏還有「之」和「茲」;遠指指示代詞主要有「彼」「夫」;中指指示代詞主要有「其」和「」(金文作「」)。
這些指示代詞,根據王力的擬音,可以分作三類。一是同韻異聲者:此,清母,支部,開口三等,擬音為〔ts'ǐe〕;是,禪母,支部,開口三等,擬音為〔ʑǐe〕;斯,心母,支部,開口三等,擬音為〔sǐe〕;之,照母,之部,開口三等,擬音為〔tǐə〕;其,羣母,之部,開口三等,擬音為〔gǐə〕。二是同聲異韻者:彼,幫母,歌部,開口三等,擬音為〔pǐɑi〕;夫,幫母,魚部,合口三等,擬音為〔pǐuɑ〕。三是獨立為類者:茲,精母,之部,開口三等,擬音為〔tsǐə〕;厥,見母,月部,合口三等,擬音為〔kǐuɑt〕。綜合上述,可製成下表:
上古漢語指示代詞分類表 上古漢語指示代詞分類表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三分局面,在中古漢語裏,有明顯跡象顯示「此—其—彼」三分系統已開始向「此—其」二分系統轉化。有數據為證:據周生亞統計,《搜神記》中,「此」用為近指指示代詞有283次,「彼」用為遠指指示代詞僅3次,而「其」用為中指指示代詞卻有161次。又如《世説新語》中,據張萬起統計,「此」用為近指指示代詞有297次,「彼」用為遠指指示代詞僅2次,而「其」用為中指指示代詞的卻有40次。到了中古漢語後期,當「這」「那」產生之後,「此—其」二分系統又開始向「這—那」二分系統轉化,直到近古漢語才徹底完成。 [10] 
關於指示代詞「這」「那」的起源問題,現在學術界頗有爭議。日本漢學家志村良治對此曾有過詳細的介紹和評議。在諸説中,最重要的有兩家,一是呂叔湘,二是王力呂叔湘認為「這」來自古代的「者」字,「那」來自古代的「若」字,而王力認為「這」來自古代「之」字,「那」來自古代疑問代詞「那」。對此,周生亞另有解釋。 [10] 
先説「這」。
説「這」(或形作「遮」「者」)、「那」產生於唐代是沒有問題的。唐五代是漢語史上另一個重要的轉型期,很重要。説「這」來源於古代「者」字,但古代「者」字能否用為指示代詞,是有問題的。再説古代的「者」,唐代的「者」,是一個詞還是兩個詞,也有待認定。 [10] 
説「這」來源於古代的「之」字,但古代「之」字用為指示代詞的頻率並不高,應用面很窄,並且從發展上看,「之」「這」也缺乏歷史連貫性。周生亞認為正確解釋「這」的產生,必須注意兩個問題:一是找準演變上限的終端字形;二是注意指示代詞和人稱代詞兩大系統在發展中所帶來的影響。 [10] 
第一,應認定演變上限的終端字形是「此」,而不是「者」或「之」。甲骨文裏用為近指指示代詞的只有兩個字,一是「之」,二是「茲」。它們都是假借字。如:
①貞:今日壬申其雨?日允雨。(《乙》,3414)
②壬寅卜,殻貞:不雨,隹商有作禍。(《乙》,5265) [10] 
甲骨文中有「此」字,形作,但沒有發現用作指示代詞的用例。從上古漢語中期開始,直到中古漢語,「此」作為近指指示代詞,使用頻率一直是最高的。「這」,作為一個新生的指示代詞,它的演變,它的來源,首先應考慮到對接的是「此」而不是其他。 [10] 
但是,由「此」到「這」,其間並不存在直接的演變線索,這也是事實。所以絕不能忽略「此」和「這」之間的一個重要中間環節,這就是「遮」「者」二字。
「這」(繁體作「這」),當是「遮」或「者」的借字,所以張相説:「遮,與這同。這本音彥,迎也,系借用之字,本字應從遮或者。」而「遮」或「者」,用為近指指示代詞,又當視為「此」的借字。這兩道假借環節發生於不同的時代,因此字形或作「遮」「者」,或作「這」,前後不能統一。經過這樣的疏理,也許就可以看明瞭「此」和「這」之間的演變關係了。 [10] 
另外,從語音上説,「此」,依《廣韻》,其音為雌氏切,屬清母,紙韻,開口三等字,而「這」,依《增韻》,其音有止也切,屬章母,馬韻,上聲字。《增韻》為宋代作品,全名為《增修互注禮部韻略》,是毛氏父子(毛晃毛居正)對丁度的《禮部韻略》的修訂。 [10]  [11] 
「這」的早期形式,常常寫作「者」或「遮」(這裏的「者」與上古的「者」恐怕不是一個詞)。中古「者」,章也切,屬章母,馬韻,開口三等字,與「這」同音,而「遮」,正奢切,亦章母,麻韻,開口三等字,屬平聲,與「者」也僅聲調不同而已。 [11] 
再説中古後期,即晚唐五代時期,根據王力《漢語語音史》説法,「者」「遮」「這」當同屬照母,「麻蛇」韻,開口三等字,擬音為〔tɕia〕,而「此」應屬清母,「資思」韻,開口一等字,擬音為〔ts'ɿ〕。兩組字相比,雖然韻母音值相差較遠,但聲母一為舌尖前音(精組字),一為舌面前音(照組字),兩者讀音仍然較近。因此,可以斷定,「此」當以「者」「遮」為借字,「者」「遮」又以「這」為借字,這種連環假借絕不是偶然的。 [11] 
「破譯」了這兩個假借環節,便可將「此」和「這」連成一線了。如:
漢大痴,好不自知。(變文《燕子賦》一)
②尀耐賊,臨陣交鋒,識認親情,壞卻阿奴社稷。(變文《韓擒虎話本》)
③道個老人,來也不曾通名,去也不曾道字。(變文《廬山遠公話》)
④我是曲江臨池柳,人折了那人攀,恩愛一時間。(《敦煌曲子詞·望江南》)
邊走,那邊走,只是尋花柳。(五代蜀·王衍:《醉妝詞》)
⑥三十六峯猶不見,況伊如燕身材。(五代蜀·韋縠:《才調集》)
⑦細想從來,斷腸多處,不與番同。(宋·晏幾道:《少年遊》)
回去也,千萬遍陽關,也則難留。(宋·李清照:《鳳凰台上憶吹簫》)
⑨江湖上,回疏放,作個閒人樣。(宋·陸游:《點絳唇》)
這主人法度不輕。(《水滸傳》,第四十六回) [11] 
第二,還應注意指示代詞和人稱代詞兩大系統在發展中所帶來的影響。
前面説過,從上古漢語中期開始,「我—爾—之/其」就已進入雅言系統。到了中古漢語中期,隨着「之」「其」功能互補關係的解體和「之」「其」語法功能的泛化,「其」大有取代「之」的趨勢。但是「其」的功能始終是不完備的,不能獨立地承擔主語、賓語、定語三大語法功能,因而最終被淘汰,讓位於「他」字。 [11] 
到了中古漢語後期,隨着人稱代詞「你」「他」的正式產生,新的人稱代詞「我—你—他」表達系統正式形成。這一系統的形成又反過來促使指示代詞「此—其—彼」表達系統的解體和新的「這—那」二分系統的確立。 [11] 
再説「那」。
關於指示代詞「那」的起源問題,按照王力的説法,即認為它來源古代的疑問代詞「那」。「那」,作為一個疑問代詞,上古漢語裏早已存在。如:
①牛則有皮,犀兕尚多,棄甲則?(《左傳·宣公二年》)
②處分適兄意,得自任專?(漢·無名氏:《焦仲卿妻》)
例①,杜預注云:「那,猶何也。」但這裏的「那」,實為一個合音字,並非是純粹的疑問代詞。顧炎武《日知錄》卷三十二有云:「直言之曰『那』,長言之曰『奈何』,一也。」「那」「奈」,上古同屬泥母,擬音為〔n〕; 「那」「何」,上古同屬歌部開口一等字,擬音為〔ai〕。 [11] 
但到了中古漢語,真正的疑問代詞「那」已經產生。如:
①西門豹,古之神人,可葬於其邊乎?(《三國志·魏書·田豫傳》注引《魏略》)
②汝頭忽戴魚?(《搜神記》,卷二十)
③是我女袍,得在市?(《搜神記》,卷十六)
④弟子都未解,阿彌得已解?(《世説新語·文學》)
⑤(庾)亮不動容,徐曰:「此手可使著賊?」(《世説新語·雅量》)
⑥身上無塵垢,心中更憂?(唐·寒山子:《寒山詩·今日》,第二八三)
堪數十年,親舊凋落盡。(唐·寒山子:《寒山詩·何以》,第二五一) [11] 
漢語一些單音節詞,藉助聲調變化來改變詞義的做法由來已久,六朝以後更是如此。疑問代詞「那」,《廣韻》奴可切,泥母,哿韻,上聲字,後分形作「哪」,今讀nǎ;指示代詞「那」,奴箇切,泥母,箇韻,去聲字,今讀nà。依王力的《漢語語音史》,到了晚唐五代時期,「那(哪)」(奴可切)、「那」(奴箇切),均屬泥母,「歌戈」韻,擬音為〔nɑ〕,不同的也僅是聲調而已。由此可知,指示代詞「那」,已由疑問代詞「那(哪)」中分化出來了。如:
①餘慶得而讀之,曰:「必是狗!」(唐·張鷟:《朝野僉載》,卷二)
②獸王問大王:「獸王當問大王言,汝往山中多少年?」(變文《妙法蓮花經講經文》一) [11] 
到了近古漢語裏,「這—那」二分系統才徹底形成,並由此帶來了「這」「那」的詞義對立。這種對立,不僅可以處於一句之內或上下句中,也可處於不同的句子之中;這種對立,也包括由「這」「那」組成的複音詞的對立。如:
①也似人身無兩種,這邀(般)才死那邊生。(變文《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經文》)
②你道這個那個別不別?(《祖堂集》,卷十一)
③師曰:「此猶是這邊那邊事作摩生?」(《祖堂集》,卷六)
④這事自有這個道理,那事自有那個道理。(《朱子語類·訓門人》)
⑤今日撞着事,便與他理會事;明日撞着事,便理會事。(《朱子語類·訓門人》)
賦題是本朝張炳文侍郎出。(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紹興甲寅通和錄》,卷一六二)
⑦某嘗喜鈍底人,他若是做得工夫透徹時,極好。(《朱子語類·訓門人》)
人是師師的一個哥哥,在西京洛陽住。(元·無名氏:《宣和遺事》)
七國之君也不用,孔子卻來魯國教三千徒弟。(元·許衡:《魯齋遺書·直説大學要略》,卷三)
這裏還有祖師麼?(宋·圜悟克勤:《碧巖錄》,卷一)
⑪僧兒道:「認得,那裏是皇甫殿直家裏。」(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簡貼和尚》)
⑫直欲和這些秉彝都消殺得盡。(《河南程氏遺書》,卷二上)
⑬紅光紫霧罩其身,那些福氣説不盡。(《劉知遠諸宮調》,第一)
⑭嫂嫂,你這搭兒莫不錯行?(元·無名氏:《殺狗勸夫》,第三折)
⑮正打街頭過,見吊個花碌碌紙榜,不似那答兒鬧穰穰人多。(元·杜仁杰:《〔般涉調〕耍孩兒·莊家不識構闌》) [11] 
  • 指示代詞三分系統和人稱代詞三分系統的關係問題
普通語言學的角度來看,多種民族語言的指示代詞的三分系統同人稱代詞的三分系統都是相對應的:近指指示代詞—第一人稱代詞,中指指示代詞—第二人稱代詞,遠指指示代詞—第三人稱代詞。上古漢語的指示代詞和人稱代詞之間是否也存在這種對應關係,中國最早注意到這個問題的是呂叔湘。 [11] 
呂叔湘説:「指示代詞跟三身代詞在來源上有密切的關係,多種語言裏都有或顯著或隱微的例證。法國人W.Bang就曾經注意到這個現象,他的結論是:初民先有指示的概念,後有三身的概念。第一身往往跟近指代詞同源;遠指代詞又分較近較遠兩類,前者大多跟第二身相關,後者大多跟第三身相關。漢語裏只有第一身代詞跟指示代詞沒有發生過關係。古代多借指示代詞為第三身代詞,如『之』原來是近指代詞,『其』原來是中指(較近的遠指)代詞,『彼』原來是遠指代詞。」 [12] 
周生亞基本上認同呂叔湘這段論述,但不同意W.Bang的觀點。從漢語的材料來看,並不是先有指示代詞,後有人稱代詞,而是恰恰相反。漢語是先有人稱代詞,其次是指示代詞,最後才是疑問代詞。 [12] 
甲骨文、金文資料都可以證實這一點。甲骨文裏,第一人稱代詞比較發達,有「我」「餘」「朕」,與之相應的近指指示代詞有「之」和「茲」,但雙方並不存在語源關係。甲骨文、金文中第二人稱代詞也比較發達,有「女(汝)」「乃」「爾」,但與之相應的中指指示代詞,甲骨文中卻沒有「其」字,金文有「氒」字(《尚書》作「厥」形),但那也可能是「其」的方言變體。至於第三人稱代詞,甲骨文、金文中都是不存在的。金文中「之」「氒」可以用為第三人稱代詞,但這都是借用指示代詞的結果。 [12] 
上古漢語里人稱代詞的三分系統和指示代詞的三分系統的關係,最大的注意焦點只有兩個:一是部分第二人稱代詞可以用為指示代詞,二是指示代詞「其」「之」可以用為第三人稱代詞。
一、部分第二人稱代詞可以用為指示代詞,例如:
①古我先後既勞父,汝共作我畜民。(《尚書·盤庚》)
②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是也。(《史記·齊悼惠王世家》)
③誰謂無羊,三百維羣。(《詩經·小雅·無羊》)
④帝命率育,無此疆界,陳常於時夏。(《詩經·周頌·思文》)
⑤夫差,而忘越王之殺父乎?(《左傳·定公十四年》)
⑥豫讓拔劍三躍,呼天擊之,曰:「可以報知伯矣。」(《戰國策·趙策一》)
⑦失法離令,死,我死。(《商君書·畫策》)
⑧以所為,求所欲,猶緣木而求魚也。(《孟子·梁惠王上》)
例①③⑤⑦, 「乃」「爾」「而」「若」,第二人稱代詞,義同「你」。例②④⑥⑧, 「乃」「爾」「而」「若」,指示代詞,義同「此」或「那」。人稱代詞用為指示代詞,這正可以證明人稱代詞的指別性質。 [12] 
二、指示代詞「其」「之」可以用為第三人稱代詞,例如:
①度夕陽,豳居允荒。(《詩經·大雅·公劉》)
②仲子生而有文在手。(《左傳·隱公元年》)
子于歸,宜其家人。(《詩經·周南·桃夭》)
④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左傳·隱公元年》)
例①③, 「其」「之」,指示代詞,義同「那」或「此」。例②④, 「其」「之」,人稱代詞,義同「他的」「他」。 [12] 
上古漢語裏,還有兩個指示性質很強的指示代詞「彼」「夫」,它們偶爾也可用為第三人稱代詞,不過頻率很低。如:
黍離離,稷之苗。(《詩經·王風·黍離》)
竭我盈,故克之。(《左傳·莊公十年》)
③公曰:「不可。微人之力,不及此。」(《左傳·僖公三十年》)
也不良,國人知之。(《詩經·陳風·墓門》)
例①③, 「彼」「夫」,指示代詞,義同「那」。例②④, 「彼」「夫」,用為人稱代詞,義同「他們」(指齊軍)、「他」(指陳佗)。 [12] 
總之,上古漢語指示代詞的三分系統正為第三人稱代詞的產生創造了條件。上古漢語第三人稱代詞,主要是借用「其」(來源於中指)和「之」(來源於近指)來表示的,極少部分是借用了「彼」「夫」(均來源於遠指)。這一點同日語有點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日語的指示代詞也可以三分:此れ(近指),其れ(中指),彼れ(遠指)。但用為第三人稱代詞的,只有彼れ(指男性):讀あれ,作指示代詞,人稱代詞均可;讀かれ,只能是人稱代詞。 [12] 
但由於「其」和「之」(包括「彼」和「夫」在內),都存在功能互補關係,因此它們當中任何一個詞都無法獨立承擔主語、賓語和定語三大功能。這種功能上的「缺陷」,就是阻礙它們發展為真正的第三人稱代詞的根本原因。 [12] 
到了中古漢語,隨着語言發展,隨着「其」「之」或「彼」「夫」功能互補關係的解體,由旁指代詞演變而來的「他」,才登上了真正的第三人稱代詞的歷史地位,這是一件大事。為什麼是由「他」而不是由什麼別的形式來代替「其」「之」「彼」「夫」,原因是:
第一,從詞義上看,「他」由旁指而發展為「他指」,這是「他」由指示代詞變為人稱代詞的詞義條件。
「他」或作「它」,主要是應用於上古漢語中後期裏。甲骨文裏有「它示」(或作「柁示」)一語,「它」是否為旁指代詞,尚有疑問。「旁指」或稱「別指」,是一種泛稱泛指,而「他指」,則是一種確稱確指,兩者有所不同。如:
①至於邦,則曰:「猶吾大夫崔子也。」(《論語·公冶長》)
②王顧左右而言。(《孟子·梁惠王下》)
③長房曰:「還馬,赦汝死罪。」(《後漢書·方術列傳下》)
④如彼愚人代捉熊,反自被害。(《百喻經·老母捉熊喻》) [12] 
例①②, 「他」,旁指,指事物,是泛稱泛指。例③④, 「它」「他」,他指,指人,是確稱確指。正因為「他」可用於他指,是一種確稱確指,所以它後面常常跟上有特定內容的指人名詞。這種情況下,這種「他」,很容易誤認為是第三人稱代詞。這種情況,在中古漢語,尤其是近古漢語裏用得相當普遍。如:
①遠公唱喏,便隨他牙人,直至相公門首。(變文《廬山遠公話》)
②師雲:「徑山和尚還有妻不?」對曰:「他徑山和尚真素道人,純一無雜。」(《祖堂集》,卷十五)
③又如弱人和強人相牽一般,強人在門外,弱人在門裏,弱底不能勝,便被他強底拖去了。(《朱子語類·訓門人》)
④偶遇它張葉(協),要為夫婿。(《張協狀元》,第十六出)
⑤怕見他洪信洪義。(《劉知遠諸宮調》,第二)
⑥這廟門前有一孝義之家,昨夜有他媳婦為因夫死自縊。(明·朱有燉:《團圓夢》,第四折)
⑦那楊三官人是三代將門之子,那裏怕他強人?(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楊温攔路虎傳》)
例①—⑦, 「他」,指示代詞,均用於他指,確稱確指,義同「那」。第二,從功能上看,「他」克服了「其」「之」或「彼」「夫」的功能障礙,能獨立地把主語、賓語和定語三大功能統一起來,使漢語第三人稱代詞表達上更加明確、精準,這是「他」最終取代「其」「之」或「彼」「夫」而成為第三人稱代詞的功能條件。 [12] 
應注意到,到了中古漢語,「其」「之」或「彼」「夫」的功能互補關係已經解體(關於「彼」「夫」的功能互補關係,下面另談)。儘管如此,這些詞的功能泛化並未徹底改變它們的功能缺陷,如「其」仍很少獨立地充當句子主語,仍不能充當一般動詞賓語;「之」仍很少作句子的定語,更不用説是主語了。這些問題,當「他」成為第三人稱代詞之後,就都化解掉了。 [12] 
第三,從系統上看,到了中古漢語後期,當「他」進入了「我—你—他」新的人稱代詞系統之後,「他」的第三人稱代詞的歷史地位也就確定了,這是「他」完成第三人稱代詞演變的最終條件。
語言發展變化往往是成系統的,不論是語音、詞彙變化,還是語法變化都是如此。某種語言成分,一旦進入某一系統,其變化也往往是機制性的,是「身不由已」。
中古漢語裏,當第一人稱代詞「我」在漢民族共同語中的地位進一步得到確定、第二人稱代詞由「爾」變成「你」並與「我」形成新的表達系統之後,第三人稱代詞繼續保留「其」「之」這種古老形式,是不可能的。
到了中古漢語後期,即唐五代,「他」已由旁指、他指代詞已徹底地演變為第三人稱代詞,進入了「我—你—他」新的表達系統,從而完成了漢語人稱代詞發展的一次重大變化。這種變化是一種質的飛躍,也是漢民族共同語發展所帶來的必然結果。 [12] 
  • 指示代詞發展帶來的功能互補關係的解體和複音化問題
上古漢語的指示代詞系統形式紛繁,關係複雜。上古漢語指示代詞,從形式上看,近指指示代詞有「之」「茲」「此」「是」「斯」,中指指示代詞有「其」「」,遠指指示代詞有「彼」「夫」等諸多形式。這些紛繁形式,有的是屬於新老詞彙更替問題,有的是屬於方言問題,還有的是純屬於文字假借問題。前兩者是屬於歷史問題,亦即發展問題,而後者是屬於文字使用問題,原則上與發展問題無關。 [13] 
之/茲/此/是/斯
「之」,最早用在甲骨文裏,主要是作定語,用於指別時間。如:
①乙卯卜,[插圖]貞:今日往於[插圖],日大采雨,王不步?(《粹編》,1043)
夕允不雨。(《前》,7.14.3)
甲骨文中,有時「之」「止」通用,借「止」為「之」。如:
夕允不雨。(《合集》,24684) [13] 
「茲」,甲骨文中用法比「之」略寬泛些,可作定語賓語,主要用於指時間、處所,亦可指事物。如:
①及月出採,受年?(《屯南》,345)
②庚午卜,內貞:王勿作邑在,帝若?(《合集》,14201)
③用大吉。(《戩》,32.1)
甲骨文之後,在傳世文獻中,主要使用在《尚書》《詩經》中,仍以作定語、賓語居多,很少作主語。其用法,仍以指別時間、處所為主,間或亦可指別人或事物。如:
①夏德若,今朕必往。(《尚書·湯誓》)
②我王來,既爰宅於,重我民,無盡劉。(《尚書·盤庚》)
③保天子,生仲山甫。(《詩經·大雅·烝民》)
予其明農哉!(《尚書·洛誥》)
⑤今之正,胡然厲矣?(《詩經·小雅·正月》) [13] 
例⑤, 「今茲」,指時,不當以「今年」譯之。「此」,始見於金文,但用例極少。如:
①此易言而難施(也)。(《中山王[插圖]鼎》)
在今文《尚書》裏,「此」的用例仍然很少,僅見3例。「此」字大量使用始自《詩經》和《左傳》。到了上古漢語中期,「此」是應用最廣,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個指示代詞,當屬「雅言」成分。用法上,「此」作主語、賓語、定語均可,指人、指事、指物亦均可,幾乎沒什麼限制。如:
厥不聽,人乃訓之。(《尚書·無逸》)
邦之人,不我肯谷。(《詩經·小雅·黃鳥》)
十六族也。(《左傳·文公十八年》) [13] 
「是」,亦始見於金文,但用例不多。如:
①無唯正昏,弘其唯王智,迺唯喪我或(國)。(《毛公鼎》)
《尚書》《詩經》中亦用例不多,大量使用始自《左傳》。如:
②故一人有事於四方,若卜筮罔不孚。(《尚書·無逸》)
③萋兮斐兮,成貝錦。(《詩經·小雅·巷伯》)
④子於日哭,則不歌。(《論語·述而》)
⑤武子疾,命顆曰:「必嫁。」(《左傳·宣公十五年》) [13] 
到了春秋戰國時代,除個別文獻(如《論語》)外,「此」「是」均應用較廣,使用頻率很高。從用法上看,「此」「是」的主要區別如下:
第一,「此」作主語賓語,可以直接指人,而「是」均有這種用法的是個別用例。如:
①悠悠蒼天,何人哉?(《詩經·王風·黍離》)
②齊侯曰:「餘姑翦滅而朝食。」(《左傳·成公二年》)
亦妄人也已矣。(《孟子·離婁下》)
④公若泣而哀之,曰:「殺,是殺餘也。」(《左傳·昭公二十五年》) [13] 
第二,「此」作主語、賓語,可以直接指時間或處所,而「是」卻很少有這種用法。如:
①彼有遺秉,有滯穗。(《詩經·小雅·大田》)
②予美亡,誰與獨處?(《詩經·唐風·葛生》)
蔡侯般弒其君之歲也。(《左傳·昭公十一年》) [13] 
第三,「是」字作主語,可以復指結構比較複雜的同位成分,而「此」很少有這種用法。如:
①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吾憂也。(《論語·述而》)
②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枱有餓莩而不知發,人死,則曰「非我也,歲也」,何異於刺人而殺之?(《孟子·梁惠王上》)
第四,「此」作定語是主要用法,指人指物均可;「是」作定語是次要用法,且以指事物為主。如:
①天下多美婦人,何必。(《左傳·成公二年》)
②取之而燕民悦,則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也。(《孟子·梁惠王下》)
第六,「是」可以作狀語,表示一種狀況,意為「如此」「這樣」,「此」卻很難發現這樣的用例。如:
①祀事孔明,先祖皇。(《詩經·小雅·信南山》)
②微生畝謂孔子曰:「丘何為棲棲者與?」(《論語·憲問》) [13] 
「此」「是」用法的區別大致如上所述。但從整體上觀察,「此」「是」仍存在功能互補現象:「此」多作定語和賓語,「是」多作主語。根據「此」「是」的功能互補關係,作成下表:
「此」「是」的功能互補關係 「此」「是」的功能互補關係
「斯」,始見於《詩經》。在東周春秋戰國時期,「斯」主要使用在《論語》《孟子》中。《論語》中有「斯」無「此」,「斯」的方言性質是毋庸置疑的。
「斯」字作定語,這是它最主要的用法。「斯」作定語,指人指物均可,但主要用於指物。如《詩經》中,「斯」作定語10次,指物者9次;《論語》中,「斯」作定語15次,指物者11次;《孟子》中,「斯」作定語18次,指物者14次。如:
①嗟嗟烈祖,有秩祜。(《詩經·商頌·烈祖》)
②天之未喪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論語·子罕》)
③鑿池,築城也,與民守之。(《孟子·梁惠王下》)
「斯」作定語,亦常用於特指。如:
①篤公劉,於胥原。(《詩經·大雅·公劉》)
人也而有疾也。(《論語·雍也》)
「斯」作賓語,多用於指事物或處所,似乎不能用於指人。如:
①何斯違斯,莫敢遑息。(《詩經·召南·殷其雷》)
②子在川上曰:「逝者如夫,不捨晝夜。」(《論語·子罕》)
③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某在。」(《論語·衞靈公》)
「斯」很少作主語,作主語時也多半指物,很少指人。偶有指人者,當屬個別用例。如:
①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為美。(《論語·學而》)
②魯無君子者,焉取斯?(《論語·公冶長》) [13] 
其/厥
「其」,作為中指指示代詞,使用頻率很高,主要應用在上古漢語中期之後,是個共同語成分。「其」作指示代詞,主要是作定語,指人指物均可;尚未發現作主語、賓語的用例。如:
①盧令令,人美且仁。(《詩經·齊風·盧令》)
②出東門,有女如雲。(《詩經·鄭風·出其東門》)
③匿怨而友人,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論語·公冶長》)
④不由道而往者,與鑽穴隙之類也。(《孟子·滕文公下》) [13] 
」,始見於金文,形作「」。金文之後,多用於《尚書》,使用頻率高。春秋戰國時代已少用,為典型的古語詞。「厥」,可能是個方言詞,沒有進入共同語。「厥」作為指示代詞,主要是作定語,很難發現有作主語和賓語的用例。這一用法,與後來出現的「其」字十分相似。如:
逆疆眾厲田,東疆眾散田。(《五祀衞鼎》)
②文王孫亡弗褱(懷)井(型),亡克競剌。(《班簋》)
民析,鳥獸孳尾。(《尚書·堯典》)
④皋陶曰:「允迪德,謨明弼諧。」(《尚書·皋陶謨》)
⑤率時農夫,播百穀。(《詩經·周頌·噫嘻》) [13] 
彼/夫
「彼」,作為遠指指示代詞,始見於《詩經》。「彼」,主要作主語、賓語,用於指事物或處所。如:
,國政也,非私難也。(《左傳·昭公元年》)
有不獲稚,此有不斂穧。(《詩經·小雅·大田》)
③泂酌彼行潦,挹注茲。(《詩經·大雅·泂酌》)
④在無惡,在此無斁。(《詩經·周頌·振鷺》)
⑤故曰「去取此」(《韓非子·解老》) [13] 
「彼」,也可作定語,指人指物均可。如:
①嚖小星,三五在東。(《詩經·召南·小星》)
②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焉用相矣。(《論語·季氏》) [13] 
「夫」,作為遠指指示代詞,使用頻率不高。先秦典籍,較多使用「夫」字者,有《論語》和《左傳》。「夫」主要作定語,極少作主語。尚未發現用作賓語的例句。「彼」「夫」之間,有強烈的功能互補關係。「夫」作定語,指人指物均可,且有明顯的特指意味。如:
執輿者為誰?(《論語·微子》)
②非人之為慟而誰為?(《論語·先進》)
③小子何莫學詩?(《論語·陽貨》)
④公嗾獒焉,明搏而殺之。(《左傳·宣公二年》)
⑤微人之力不及此。(《左傳·僖公三十年》)
⑥夫貉,五穀不生,惟黍生之。(《孟子·告子下》)
馬建忠説:「凡確有所指而必為提明者,則用『夫』字。」説法十分精當。至於「夫」作主語,那是極少數的個別用例。如:
也不良,國人知之。(《詩經·陳風·墓門》)
②子曰:「未之思也,何遠之有?」(《論語·子罕》) [13] 
根據「彼」「夫」間的功能互補關係,作成下表:
[14] 
上古漢語遠指指示代詞「彼」「夫」語法功能互補關係表 上古漢語遠指指示代詞「彼」「夫」語法功能互補關係表
到了中古漢語的前中期,漢語指示代詞的發展已日益規範,這從《搜神記》和《世説新語》兩書的數據中可以得到充分的證實。請看下錶:
中古漢語《搜神記》《世説新語》指示代詞使用頻率比較表 中古漢語《搜神記》《世説新語》指示代詞使用頻率比較表
由上表數據可知,到了中古漢語前中期,古代指示代詞由「此—其—彼」三分表達系統向「此—其」二分表達系統過渡已基本完成。 [14] 
到了中古漢語後期,隨着「這」「那」新詞的產生,原來的「此—其」二分表達系統又被新的「這—那」二分表達系統所取代。在這種情況下,以「這」「那」為基礎,又產生了一大批覆音詞。這些新詞體現了古代指示代詞由詞義分化而走向功能分化的結果。 [14] 
所謂「功能分化」,這裏是指原先由同一個詞去完成的不同句法功能,後來由因詞義分化而產生的不同的詞的形式去分別承擔了。如「此」,上古漢語裏,作主語、賓語可以直接指別人物、處所,這都是由同一個詞去完成的;到後來,當「這」產生之後,就分化出不同的複音詞並藉此而承擔了不同的句法功能。請比較:
亦妄人也已矣。(《孟子·離婁下》)
②齊侯曰:「餘姑翦滅而朝食。」(《左傳·成公二年》)
③彼有遺秉,有滯穗。(《詩經·小雅·大田》)
④予美亡,誰與獨處?(《詩經·唐風·葛生》)
是劉伯温的兒子。(明·劉璟:《遇恩錄》)
這個是內常侍石顯。(元·馬致遠:《漢宮秋》,第二折)
這裏是五路總頭,是打那條路去好?(明·馮夢龍:《警世通言·崔待詔生死冤家》,第八卷)
⑧奴自小良人女,謝君家提攜到這裏。(元·無名氏:《小孫屠》,第八齣) [14] 
近古漢語裏,分承不同句法功能的複音指示代詞,主要有以下幾組:
(1)這個/那個;這的/那的;這的是/那的是;阿的/阿那;兀的/兀那。
這個/那個
「這個」「那個」,可以作主語賓語定語,指人、指事、指物均可。如:
①隱峯問:「只剗得這個,還剗得那個摩?」(《祖堂集》,卷四)
②師雲:「那個人還吃不?」(《祖堂集》,卷五)
這個便是大病。(《朱子語類·訓門人》)
這個是核桃。(《樸通事》) [14] 
這的/那的
「這的」「那的」猶言「這個」「那個」,主要用於指事指物,很少用於指人。兩詞可作主語、賓語,很少作定語。如:
這的不妨。(元·無名氏:《小孫屠》,第八齣)
②除那的以外,不揀甚麼差發休與者。(《元典章·禮部六》)
這的是傘。(《樸通事》)
那的你放心,都有。(《老乞大》)
這的弓你還嫌甚麼?(《老乞大》) [14] 
「這的」「那的」還可以指處所,猶言「這裏」「那裏」。如:
這的不是窯,是一個展樣的磚窯,七八下裏都透風。(元·無名氏:《殺狗勸夫》,第三折)
②正天炎似火,地熱如爐,過道里不索開窗,酒家道來,則這的便似天堂。(元·無名氏:《村樂堂》,第二折)
那的是添茶添酒的枯乾井;那的是填肉填食的沒底坑。(元·無名氏:《殺狗勸夫》,第三折)
④到你那地面裏,也有些利錢麼?那的也中。(《老乞大》) [14] 
這的是/那的是
「這的」「那的」的後面,還常常連接動詞「是」,這時「這的」「那的」只能作主語。「是」前也可加副詞,「是」後也常常引用諺語或成句。如:
這的是人命事,非通(同)小可。(元·無名氏:《小孫屠》,第十一出)
②哥也,那的是孫二的罪。(元·無名氏:《殺狗勸夫》,第二折)
這的便閉門屋裏坐,禍從天上來。(《樸通事》) [14] 
有時這個「是」也可省略。如:
這的(是)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樸通事》) [14] 
阿的/阿那;兀的/兀那
「這的」「那的」也可説成「阿的」「阿那」或「兀的」「兀那」,義同「這個」「那個」。這些詞主要作主語、定語,作賓語是個別情況;它們可以指人、指物。如:
阿的是庶民百姓每行孝道的勾當。(元·貫雲石:《孝經直解》)
②今北方人凡指此物皆曰阿的。(元·楊瑀:《山居新話》)
③垂楊一徑深深去,阿那人家住得奇。(宋·楊萬里:《過南蕩》)
④妹子,兀的不是母親?(元·關漢卿:《魯齋郞》,第四折)
兀的吃麪的是誰?(元·無名氏:《殺狗勸夫》,第二折)
兀那高山便是。(元·無名氏:《小張屠焚兒救母》,第二折) [14] 
(2)這般/那般;這們/那們。
這般/那般
「這般」「那般」猶言「這樣」「那樣」。「這般」「那般」主要是作定語狀語,指別事物的性質或動作行為的狀態、方式。如:
①若更加以讀書窮理底工夫,則去那般不正當底思慮,何難之有?(《朱子語類·訓門人》)
②覷了他兀的模樣,這般身分,若脱過這好郎君。(元·關漢卿:《詐妮子調風月》,第一折)
這般害殺天下百姓,壞了國家,至今人都笑罵。(元·許衡:《魯齋遺書·直説大學要略》,卷三)
④省官説道皇帝聖旨了也,那般的仿效做例兒了也。(《元典章·朝綱一》) [14] 
「這般」也常説成「這般樣」,作定語、狀語均可。如:
⑤孫二須不是這般樣人。(元·無名氏:《小孫屠》,第九齣)
這般樣思量呵,便是明德、新民,到那至善的意兒。(元·許衡:《魯齋遺書·直説大學要略》,卷三) [14] 
「這般」「那般」也可作謂語,表示假定某種情況成為事實,意為「如果這樣的話」。如:
①他敬我五分刺(時),我也敬他十分;他敬我一分時,我敬他五分。這般時,是人倫弟兄之意。(《樸通事》)
②我昨日冷酒多吃了。那般時,消化不得,因此上腦痛頭眩,不思飲食。(《老乞大》) [14] 
這們/那們
「這們」「那們」也主要是作定語和狀語。作定語時,「這們」「那們」猶言「這樣」「那樣」;作狀語時,「這們」「那們」猶言「這麼」「那麼」。「這們」或作「這門」「這每」「這懣」;「那們」或作「那門」「那每」「那懣」。如:
①我去後,將來必共這懣一處。(《王俊首嶽侯狀》)
這們的紵絲和紗羅都有麼?(《老乞大》)
③你這們胡討價錢,則一句兒話還你。(《老乞大》)
④你這門慣做買賣的人。(《老乞大》)
⑤大明皇帝來了,親自見你每的這每苦楚,也不罪你每了。(明·哈銘:《正統臨戎錄》)
⑥被那懣,引得滴流地,一似蛾兒轉。(宋·沈端節:《探春令》)
⑦猶記東華年少,那門相。(宋·陳允平:《南歌子·茉莉》)
那每殷勤的請你,待對面商議。(金·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卷三) [14] 
「這們」「那們」也可作謂語,表示假設某種情況成為事實。如:
①今年交大運,丙戌已(以)後,財帛大聚,強如已(以)前數倍。這們時,我待近日回程,幾日好?(《老乞大》)
②好生説與小廝們,十個人一宿家輪着喂。那們時,不渴睡。(《樸通事》) [14] 
(3)這些/那些;這等/那等。
這些/那些
「這些」「那些」多作定語,用於指別兩個以上的人或事物,表示複數。如:
①潁雲:「這些公事㬠小。」(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六五)
②今尚不廢者,猶只是那些秉彝,卒殄滅不得。(《河南程氏遺書》,卷二上)
這些恩德處,怎忘之?(元·無名氏:《小孫屠》,第六齣)
④紅光紫霧罩其身,那些福氣説不盡。(《劉知遠諸宮調》,第一) [14] 
「這些」也常説成「這些兒」、「這些子」或「遮些」。如:
①為這些兒疆界公事,㬠是煩惱。(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六五)
②賢人所以異於聖人,眾人所以異於賢人,亦只爭這些子境界,存與不存而已。(《朱子語類·訓門人》)
③去,只是去著這些子;存,只是存著這些子,學者所當深察也。(《朱子語類·訓門人》)
④被遮些言語説得來七顛八倒。(宋·大慧覺禪師:《答呂郎中》) [14] 
這等/那等
「這等」「那等」猶言「這樣」「那樣」,主要是作定語狀語,表示事物的性質,動作行為的狀態。如:
這等好惡不偏的人,天下不可多得。(元·許衡:《魯齋遺書·大學直解》,卷四)
②有那等守護賢良老秀才,他説的來狠利害。(元·武漢臣:《老生兒》,第一折)
③往常時紫羅襴白象簡,那等尊貴;今葛巾野服,似覺快樂也呵。(元·費唐臣:《貶貴州》,第二折)
④他都不這等尋思,只是胡做,把自家壞了。(《皇明詔令·戒諭武臣敕》) [14] 
(4)這裏/那裏;這邊、這畔/那邊、那畔;這壁、這廂、這壁廂/那壁、那廂、那壁廂;這搭、這兒/那搭、那兒。
這裏/那裏
「這裏」「那裏」表示處所,主要作狀語賓語,也可作主語定語。如:
這裏則易,那裏則難。(《祖堂集》,卷十一)
②長老才去那裏便有來由。(《祖堂集》,卷五)
③貧道這裏無這個閒傢俱。(《祖堂集》,卷四)
④也不問在這裏不在這裏。(《朱子語類·訓門人》)
這裏糧盡數著船裝載前去。(《王俊首嶽侯狀》)
⑥陛下明朝早早駕臨,妾這裏候駕。(元·馬致遠:《漢宮秋》,第一折)
⑦你那裏誰人共美?(元·無名氏:《小孫屠》,第九齣)
⑧便是這時候去趕錢塘門,走到那裏也關了。(明·馮夢龍:《警世通言·一窟鬼癩道人除怪》,第十四卷) [14] 
這邊、這畔/那邊、那畔
「這邊」「這畔」「那邊」「那畔」義同「這裏」「那裏」,表示處所。「這畔」或作「這伴」。這些詞主要作賓語、狀語、定語,有時也可作主語。如:
這畔那畔那畔這畔。(唐·裴諝:《判誤書紙背》)
②師曰:「此猶是這邊事,那邊事作摩生?」(《祖堂集》,卷六)
③(巖頂)中心有一大孔,透見那畔之空,遠如笠子許大。(唐· [日]釋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
④到那熟處,頓放這邊也是,頓放那邊也是,七顛八倒無不是。(《朱子語類·訓門人》)
那邊禮佛聲遼(嘹)亮,這伴金經次第開。(變文《父母恩重經講經文》二) [14]  [15] 
這壁、這廂、這壁廂/那壁、那廂、那壁廂
「這壁」「這廂」「這壁廂」「那壁」「那廂」「那壁廂」猶言「這邊」「那邊」,均可表示處所。如:
①偌遠地,他在那壁,你在這壁,繫着長裙兒,你便怎知他腳小?(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一本第一折)
那壁廂鎖樹的怕彎着手,這壁廂攀欄的怕攧破了頭。(元·馬致遠:《漢宮秋》,第二折)
③怎知我這廂獨守蘭房?(《宋元戲曲輯佚·琵琶亭》)
④忽見那廂來了一僧一道,且行且談。(《紅樓夢》,第一回) [15] 
「這搭」「這搭兒」「那搭」「那搭兒」義同「這裏」「那裏」,亦用於處所義。如:
①你是必興心兒再認下,這搭沙和草。(元·馬致遠:《薦福碑》,第二折)
②道姑,敢問這搭兒是何處也?(元·李好古:《張生煮海》,第二折)
③兀的看山那搭,紅日直下,有個桃源洞人家。(元·王子一:《誤入桃源》,第一折)
那搭兒別是一重天,盡都是翠柏林巒。(元·穀子敬:《城南柳》,第三折) [15] 

代詞疑問代詞的發展

古代疑問代詞的發展,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 疑問代詞從三分系統走向四分系統
王力在《漢語語法史》中將上古漢語的疑問代詞分為三個系統。一是ʑ系(指人):(甲)主語、賓語:誰ʑǐuəi;(乙)主語(常用於選擇問):孰ʑǐuk。二是ɣ系(指物):何ɣɑi,曷ɣɑt,胡ɣɑ,奚ɣie,侯ɣo,遐ɣea。三是O系(指處所):惡(烏)ɑ,安an,焉ǐɑn。依上古音而論,ʑ系屬禪母系統,ɣ系屬匣母系統,O系屬影母系統。 [15] 
到了中古漢語前中期,這個三分系統基本上還可以維持下去,但也發生了一些重要變化。這些變化,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三系疑問代詞的使用頻率有了明顯的變化。如有的詞使用頻率明顯上升,有的則明顯下降乃至消亡。這種變化,無疑是受到漢民族共同語發展影響的結果。我們仍以《搜神記》《世説新語》為例,觀察一下其中的數據,就完全明晰了。如:
中古漢語《搜神記》《世説新語》疑問代詞使用頻率比較表 中古漢語《搜神記》《世説新語》疑問代詞使用頻率比較表
第二,疑問代詞「那」的產生,打破了疑問代詞原有的三分系統。
前面説過,「那」作為一個疑問代詞,上古時代已經存在。但是這個「那」,實為一個合音字奈何的合音),並且應用不廣。到了中古漢語,「那」已不再是個合音字,而是一個純粹的詞義單一的疑問代詞了。這在《搜神記》《世説新語》中都可以證實。如:
①汝頭忽戴魚?(《搜神記》,卷二十)
②劉真長笑其語拙,問曰:「君欲雲放?」(《世説新語·排調》)
③是我女袍,得在市?(《搜神記》,卷十六)
④太宗曰:「一日萬機,得速?」(《世説新語·政事》)
疑問代詞「那」的產生,使疑問代詞由原先的三系變為ʑ系、ɣ系、O系和n系四系。這個四分系統,是以原有的三係為基礎,再加上n系,但它還不是真正的新的四分系統。 [15] 
第三,上古漢語一些疑問代詞,到了中古時期,其用法已經發生了變化。
如上古漢語裏,「誰」「孰」用法有着明顯區別:「誰」主要用於指人,作主語、謂語、賓語和定語均可;「孰」主要是作主語,指人指物均可,表選擇,作賓語、定語和狀語的是極個別情況。
但兩漢以後,「誰」「孰」用法逐漸混淆,「誰」的用法有明顯的泛化,即擴大化的趨勢。如:
①帝問:「卿兄弟可使者?」純舉從弟植。(《後漢書·耿純傳》)
②或見於市者,又捕之,而市人皆變形與慈同,莫知是。(《後漢書·方術列傳下》)
③太祖問延之:「卿諸子有卿風?」(《宋書·顏竣傳》)
④且帝子未官,人謂賤?(《宋書·周朗傳》)
⑤暫問茶之與酒,兩個有功勳?(變文《茶酒論》)
例①—⑤,依上古漢語而論,句中的「誰」都可換成「孰」。 [15] 
其實,這種趨同的用法,上古漢語裏已開其端。如:
①趙簡子曰:「羣臣敢盟衞君者?」(《左傳·定公八年》)
②秦伯問於士鞅曰:「晉大夫其先亡?」(《左傳·襄公十四年》)
③邯鄲人來取者?(《戰國策·秦策三》)
④文帝不樂,從容問通曰:「天下最愛我者乎?」(《史記·佞幸列傳》)
⑤韓太傅為諸生時,借相工五十錢,與之俱入璧雍之中,相璧雍弟子當貴者。(《論衡·骨相》) [15] 
但是,到了中古漢語後期,即唐五代,疑問代詞原有的三分或四分系統已徹底打破,形成了新的四分系統。ʑ1系統(禪母1系統):誰;ʑ2系統(禪母2系統):甚、甚麼;ts系統(精母系統):怎、怎麼;n系統(泥母系統):那(哪)、那(哪)裏。下面就分別敍述一下。 [15] 
(1)ʑ1系統:誰。
「誰」,從上古漢語開始,就是一個應用十分廣泛的指人的疑問代詞,作主語、謂語、賓語和定語均可。從中古漢語開始,「誰」有明顯的取代「孰」的趨勢。除此之外,其他用法,中古、近古漢語裏都沒有太大的變化。下僅舉數例印證之。如:
能出不由户?(《論語·雍也》)
能代卿為我謀者?(《三國志·魏書·荀彧傳》)
叫我小名?(元·無名氏:《小孫屠》,第九齣)
例①—③, 「誰」,主語。 [15] 
又如:
①子之師也?(《莊子·田子方》)
②先來者?(《搜神記》,卷十九)
③池中者?(《百喻經·貧人能作鴛鴦鳴喻》)
例①—③, 「誰」,謂語。
又如:
①梁王即終,欲立?(《史記·梁孝王世家》)
②子為?(《搜神記》,卷十六)
③我怕?(《張協狀元》,第八齣)
例①—③, 「誰」,賓語。 [15] 
又如:
①子為元帥,師不用命,之罪也?(《左傳·宣公十二年》)
②爾家小兒?(《搜神記》,卷八)
③黃泉無旅店,今夜宿家?(元·無名氏:《小孫屠》,第十九出)
例①—③, 「誰」,定語。 [15] 
「誰」在發展中,也有兼用於指別人或事物者,義同「何」,這也是「誰」的功能泛化表現之一。如:
①上曰:「若所追者何?」(《史記·淮陰侯列傳》)
②汝姓為?(《搜神記》,卷八)
③山巨源義理何如?是輩?(《世説新語·賞譽》)
④師雲:「人縛汝?」(《祖堂集》,卷三) [15] 
(2)ʑ2系統:甚/甚麼。
「甚」「甚麼」,中古漢語後期已經產生。兩個詞,多作定語賓語,指人、指物均可。如:
①雖然佔得笙歌地,將酬他雨露恩?(唐·唐謙彥:《牡丹》)
②不知甚麼漢,一任輩流嗤。(唐·呂岩:《贈江州太平觀道士》)
③來者人?(變文《漢將王陵變》)
近古漢語裏,這種形式也一直沿用下去。如:
①皇帝在處?(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紹興甲寅通和錄》,卷一六二)
②《易》是個?(《河南程氏遺書》,卷二上)
③如此讀《詩》,是讀個麼?(《朱子語類·訓門人》)
④因家中鬧聲沸?(元·無名氏:《小孫屠》,第十齣)
⑤章三益有甚麼人?(明·劉璟:《遇恩錄》) [15] 
「甚」「甚麼」也可作主語,但是少數。如:
是身,是業?(變文《廬山遠公話》)
甚麼喚作過山錢?(《張協狀元》,第四十出) [15] 
因時代不同或方言差異,複音詞「甚麼」,在定形過程中曾有多種轉寫形式。如:
①問曰:「甚沒人?」(唐·穀神子:《博異志·蘇遏》)
②和尚對聖人説個甚摩事?(《祖堂集》,卷十三)
③師曰:「如大德未出家時,相狀向什摩處去?」(《祖堂集》,卷三)
④哎哥哥,你明日吃甚末?(元·石德玉:《紫雲庭》,第三折)
⑤看別人日邊牢落,天際驅馳,雲外蹉跎,咱圖個甚莫?(元·曾瑞:《端正好·自序》) [15] 
(3)ts系統:怎/怎麼。
「怎」「怎麼」的前期形式作「爭」「作麼」,唐代已經產生。兩詞在近古漢語裏,規範作「怎」「怎麼」。兩詞主要作狀語,用於詢問動作、行為的方式、性狀或原因。如:
①我尚自不識,是伊得知?(唐·寒山子:《寒山詩·憶得》,第二七五)
②生身便在亂離間,遇柳逢花作麼看?(唐·李鹹用:《依韻修睦上人山居》)
③金人國中初定,些少人馬在邊上敢便做許大事?(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茅齋自敍》,卷二十三)
④羞懶不抬頭,雙眼開?(《劉知遠諸宮調》,第一)
⑤家裏怎麼沒大官人出來?(明·哈銘:《正統臨戎錄》)
⑥「滿」字怎麼寫?(《樸通事》)
近古漢語裏,「怎」「怎麼」常有多種轉寫形式:「怎」或作「怎生」「怎地」「怎的」,「怎麼」或作「作麼」「作麼生」「作摩」「作摩生」。如:
①南朝怎生不依契丹一般與我銀絹?(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燕雲奉使錄》,卷十一)
②客長怎地不動?(《張協狀元》,第八齣)
③「劉」字怎的寫?(《樸通事》)
④歲前問尋翟園梅,不知作麼不肯開?(宋·楊萬里:《歲之二日欲遊翟園以寒風而止》)
⑤天要壞我家門,殺了這孩兒是逆天道,且養活,教長成,看又作麼生?(《新編五代史平話·梁史平話上》)
⑥師雲:「作摩」?(《祖堂集》,卷十二)
⑦師雲:「徑山向秀才作摩生説?」(《祖堂集》,卷十五) [15] 
(4)n系統:那/那裏。
真正的疑問代詞「那」(nǎ),雖然中古漢語前期就已經產生,但是「那」和由「那」組成的複音詞或詞組得到廣泛應用卻在近古漢語時期。疑問代詞「那」主要是作狀語,表示反問。「那」也可説成「阿那」,作主語、定語的是少數。如:
①身上無塵垢,心中更憂?(唐·寒山子:《寒山詩·今日》,第二八三)
②少府頭中有水,不出蓮花?(唐·張鷟:《遊仙窟》)
③南北東西行七步,問阿那盤陀石最平?(變文《八相變》)
阿那是維摩祖父?(《祖堂集》,卷十八)
⑤前日女使鎖庫,不知子在此中,子一月日間,有飯食?(《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下》)
⑥一歡去後,肯長來寵我?(《宣和遺事》) [15] 
由「那」組成的複音詞或詞組,中古漢語裏已開其端,但大量應用還是在近古漢語時期。如:
①(劉)渙曰:「那可爾?」(《三國志·魏書·劉曄傳》)
②我衣惡,那得見少府?(《搜神記》,卷十六)
③病人間多鬼,可畏,那可往?(《宋書·前廢帝記》)
④二郎至彼未幾,那能便得此米邪?(《宋書·孔覬傳》)
那堪受此泥梨苦,變作千年餓鬼行。(變文《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 [15] 
複音詞「那裏」,主要作賓語狀語定語,用於問處所或表示反問。「那裏」也可説成「阿那裏」「阿那邊」。如:
①亦(一)入城來人總喜,問太子如今在阿那邊?(變文《八相變》)
②祖曰:「生緣在阿那裏?」(《祖堂集》,卷三)
③若不見得自家身己道理分明,看聖賢言語,那裏去捉摸?(《朱子語類·訓門人》)
④尊兄行館在那裏?(《張協狀元》,第二十四出)
⑤官人是那裏人?(明·洪楩:《清平山堂話本·楊温攔路虎傳》)
那裏有井?(《老乞大》) [16] 
複音詞「那個」比「那」的用法要寬泛得多。「那個」主要是作主語、定語,指人、指事、指物均可。「那個」也可説成「阿那個」。如:
①相公問昨夜西院,阿那個家人唸經之聲?(變文《廬山遠公話》)
阿那個是佛?(《祖堂集》,卷三)
③座主從那個寺里居住?(《祖堂集》,卷五)
④溈山別雲:「則今阿那個是鼻孔?」(《祖堂集》,卷十六)
⑤諸公看幾個耘草,那個快?(《朱子語類·總訓門人》)
那個是原告,那個是被告?(元·無名氏:《殺狗勸夫》,第四折)
⑦咱那個山裏去好?(《樸通事》) [16] 
  • 疑問代詞從功能互補到功能泛化
語法功能互補是古代代詞裏一種很獨特的語法現象。這種現象,在上古漢語的人稱代詞、指示代詞和疑問代詞裏都是存在的。如已經談過的「餘(予)」和「朕」,「女(汝)」和「乃」,「吾」和「我」,「之」和「其」,「此」和「是」,「彼」和「夫」以及即將談到的「誰」和「孰」等等,都是如此。 [16] 
所謂「功能互補」,這只是從語法作用的角度來説的。實際上存在互補關係的兩個詞,它們在語音和語義上都有着十分密切的關係。由於缺乏足夠的證據,還不能十分肯定這就是原始漢語或遠古漢語代詞格變的殘留,因此只能從「功能互補」角度去加以解釋。但是,必須説明,這種解釋只是觸及了問題的表象,而實質問題仍有待於深入地作歷史比較研究。 [16] 
(1)誰和孰。
「誰」和「孰」的關係,前面已談了一些,這裏再進一步申述。甲骨文金文中都不見「誰」「孰」兩字。「誰」,今文《尚書》中僅一見,《詩經》中44見。而「孰」,《尚書》《詩經》中均未出現過。「誰」「孰」兩詞,語法上有交叉用法始自《論語》。因此,「孰」最初可能是個魯方言詞,後來才進入「雅言」系統的。「誰」「孰」兩詞,語法功能上存在着強烈的互補現象。 [16] 
先説「誰」。
疑問代詞「誰」,作主語,謂語、賓語和定語均可,但不能作狀語。如:
從穆公?子車奄息。(《詩經·秦風·黃鳥》)
②諸侯盟,執牛耳?(《左傳·哀公七年》)
③彼苟有人意焉,夫能忿之?(《荀子·富國》)
例①—③, 「誰」,主語。
又如:
①主晉祀者,非君而?(《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②追我者也?(《孟子·離婁下》)
③怒者其邪?(《莊子·齊物論》)
例①—③, 「誰」,謂語
又如:
①雲之思?美孟姜矣。(《詩經·鄘風·桑中》)
②吾欺?欺天乎?(《論語·子罕》)
③吾以國人出,君與處?(《左傳·定公十年》)
④若子死,將使代子?(《韓非子·説林上》)
例①—④, 「誰」,賓語。
在上古漢語,「誰」作賓語,不論是一般動詞賓語,還是介賓、兼賓,一般都要前置,如上諸例所示。 [16] 
又如:
①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之過與?(《論語·季氏》)
②牆之隙壞,之咎也?(《左傳·昭公元年》)
③聖人幷包天地,澤及天下,而不知其氏?(《莊子·徐無鬼》)
例①—③, 「誰」,定語。上古漢語裏,「誰」作定語,其後一般加「之」字。或有不加者,但意義有變,義同「何」,如例③所示。 [16] 
再説「孰」。
馬建忠説:「『孰』字人物並詢。」但實際上,「孰」仍以問人為主。如《論語》中「孰」字作主語者計16次,其中指人的有13次;《孟子》中「孰」字作主語者計24次,其中指人的有16次。 [16] 
上古漢語裏,「孰」主要是作主語,不能作謂語,作賓語、定語和狀語的均屬個別用例。
「孰」作主語既可以表示疑問,也可表示反問。如:
①於是羊舌職死矣,晉侯曰:「可以代之?」(《左傳·襄公三年》)
②然則舜有天下,與之?(《孟子·萬章上》)
謂微生高直?(《論語·公冶長》)
謂周公儉哉?(《荀子·儒效》) [16] 
與「誰」相比,「孰」作主語的最大特點是它可以表示對比選擇,即眾中擇一,而「誰」卻沒有這種用法。這種句式只能用於疑問句,不能用於選擇句。這種句式的典型公式是「A+B+孰+形/動」。「A+B」表示「孰」的抉擇範圍,「孰」才是句子的真正主語。如:
①師與商也賢?(《論語·先進》)
②女與回也愈?(《論語·公冶長》)
③父與夫親?(《左傳·桓公十五年》)
④膾炙與羊棗美?(《孟子·盡心下》)
表示抉擇範圍的「A+B」,也可換成一個名詞、動詞、代詞或非並列性的詞組。如:
①弟子為好學?(《論語·雍也》)
②畫最難者?(《韓非子·外儲説左上》)
③夫二子之勇,未知其賢?(《孟子·公孫丑上》)
④二家之議,正於其情,偏於其理?(《莊子·則陽》) [16] 
至於「孰」作謂語、賓語、定語和狀語,那都是個別用例。如:
①秦王身問之:「子誰也?」(《戰國策·楚策一》)
②聖人有百,吾法焉?(《荀子·非相》)
③百姓足,君與不足?(《論語·顏淵》)
④曾不知夏之為丘兮,兩東門之可蕪?(《楚辭·九章·哀郢》) [16] 
根據上述情況,可知上古漢語裏「誰」「孰」之間確實存在功能互補關係。依據這種關係,可製成下表:
上古漢語疑問代詞「誰」「孰」語法功能互補關係表 上古漢語疑問代詞「誰」「孰」語法功能互補關係表
其實「誰」「孰」之間語法上的這種互補關係並未維持多久,到了中古漢語,這種關係已徹底解體。
從前面的《搜神記》《世説新語》的統計表中就可以看出,《搜神記》中已不見「孰」字,《世説新語》中也僅有5次,「誰」取代「孰」的趨勢是十分明顯的。「誰」的功能泛化,必然要擠壓或取代「孰」的語法空間。這些變化是:
第一,「誰」作主語,增加了「眾中擇一」用法,這無疑是「誰」「侵奪」了「孰」的語法空間的最好例證。如:
①我始舉大義,方造艱難,須一軍吏甚急,卿謂堪其選?(《宋書·劉穆之傳》)
②長君諸王之中,不知應當璧?(《洛陽伽藍記·永寧寺》楊注,卷一)
③看惠能見解與吾疾遲?(唐·法海:《六祖壇經》)
④管軍頭目肯把自家心比軍心?(《皇明詔令·御製軍人護身敕》) [16] 
第二,「誰」的功能泛化,也包括其自身原有用法的擴展。
在上古漢語,「誰」作賓語(含介賓),一般都要移置於動詞或介詞之前,但中古漢語之後,一般又都要移到動詞或介詞之後,這是一個重要的發展。請比較:
①吾之於人也,譽?(《論語·衞靈公》)
②鄉人長於伯兄一歲,則敬?(《孟子·告子上》)
③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以易之?(《論語·微子》)
④寡人萬歲千歲之後,與樂此矣。(《戰國策·楚策一》)
例①—④,上古漢語例。 [16] 
又如:
①共定大業,整齊天下,當復有?(《三國志·吳書·吳主傳》)
②(張)温當今與為比?(《三國志·吳書·張温傳》)
③(範)泰名輩可以比?(《宋書·範泰傳》)
④死屍棄如塵,此時向説?(唐·寒山子:《寒山詩·上人》,第二四三)
⑤我等只識一家,更諸姓姚,不知也?(變文《舜子變》)
⑥師雲:「教我向阿誰道?」(《祖堂集》,卷十一)
例①—⑥,中古漢語例。 [16] 
第三,由於詞義變化,「誰」的功能泛化已由ʑ系擴展到ɣ系。
這種擴展過程,始自上古漢語。「誰」作謂語、直接作定語,是「誰」的次要用法。這些次要用法,也是「誰」詞義變化的結果。如:
①吾與之虛而委蛇,不知其誰何?(《莊子·應帝王》)
②彼國錯者,非封焉之謂也,何法之道,子之與也?(《荀子·王霸》)
③衞人迎新婦,婦上車,問:「驂馬,馬也?」(《戰國策·宋衞策》)
④《九章》,人所作也?(《論衡·謝短》)
⑤是弟宅過佳?(《洛陽伽藍記·凝玄寺》楊注,卷五)
⑥餘問曰:「此家舍也?」(唐·張鷟:《遊仙窟》)
例①, 「誰」「何」連用,義同「何」。「何」,何人。例④, 「誰」,義同「何」。例②③⑤⑥, 「誰」,誰人,何人。 [16] 
(2)「何」和「曷」。
甲骨文和金文,都不見「何」「曷」。「何」「曷」均始見於《尚書》《詩經》,兩詞的功能互補關係亦始於此。
先説「何」。
「何」,最初的主要用法是作賓語狀語,到了《詩經》裏才有作定語的例證。上古漢語裏,「何」作動詞或介詞的賓語,一般都要置於動詞或介詞之前。如:
①禹拜曰:「都!帝,予言?」(《尚書·皋陶謨》)
②終南有?有條有梅。(《詩經·秦風·終南》)
③誰謂鼠無牙,以穿我墉?(《詩經·召南·行露》)
④吾執?(《論語·子罕》)
⑤爾知?(《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⑥子曰:「為其然也?」(《論語·雍也》)
如果介詞是「自」「於」,介詞賓語似乎以後置為常。如:
①握粟出卜,自何能谷?(《詩經·小雅·小宛》)
②哀我人斯,於何從祿?(《詩經·小雅·正月》)
「何」作定語,可以人物並指,這一用法始自《詩經》。如:
草不黃,日不行?(《詩經·小雅·何草不黃》)
②伯夷,叔齊,人也?(《論語·述而》)
③公文軒見右師而驚曰:「是人也?」(《莊子·養生主》)
④此所謂聲也?(《韓非子·十過》) [16] 
作狀語,也是「何」的主要用法之一。「何」字作狀語。可表疑問、反問或感嘆。「何」作狀語,大量使用始自《左傳》。如:
①能哲而惠,憂乎驩兜?(《尚書·皋陶謨》)
②夫子哂由也?(《論語·先進》)
③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其速也?(《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④市門之外,多牛屎?(《韓非子·內儲説上》) [16] 
作謂語,是「何」的次要用法,《尚書》僅1例,《詩經》15例,比較廣泛使用是始自《孟子》。如:
①禹曰:「?」(《尚書·皋陶謨》)
②其贈維?乘馬路車。(《詩經·大雅·韓奕》)
③宗廟會同,非諸侯而?(《論語·先進》)
④舜之不告而娶,也?(《孟子·萬章上》)
⑤道者,也?(《荀子·君道》) [16] 
有時為了強調所問的原因,謂語「何」也可前置。如:
哉,爾所謂達者?(《論語·顏淵》)
哉,君所謂偷者?(《孟子·梁惠王下》) [16] 
「何」字作主語,是它的次要用法。這一用法始自《左傳》,比較廣泛使用是始自《莊子》。如:
①公曰:「賤」?(《左傳·昭公三年》)
②封略之內,非君土?(《左傳·昭公七年》)
謂朝三?(《莊子·齊物論》)
④王召樗裏疾曰:「是何匈匈也,道出?」(《韓非子·外儲説右上》)
例④, 「何道出」是問何人説出了攻韓的信息,所以下文才説「似犀首」。「何」作主語,很少指人。 [17] 
再説「」。
「曷」始見於《尚書》。《尚書》《詩經》中,「曷」作狀語是其強項,前者18見,後者21見。而「何」在《尚書》《詩經》中,作狀語者分別是5見,21見。「何」「曷」相比,功能互補關係也是十分明顯的。如:
①時日喪,予及汝皆亡。(《尚書·湯誓》)
②君子于役,不知其期,至哉?(《詩經·王風·君子于役》)
③心之憂矣,維其已?(《詩經·邶風·綠衣》)
④趙孟曰:「吾子歸?」(《左傳·昭公元年》) [17] 
例①,孔安國《尚書傳》雲:「曰『是日何時喪,我與汝俱亡』,欲殺身以喪祭。」例②,鄭玄毛詩箋》雲:「曷,何也。君子往行役,我不知其返期。何時當來至哉,思之甚。」例③,毛傳雲:「憂雖欲自止,何時能止也。」《左傳》中「曷」字僅有一例,而此一例又作狀語又指時,足見「曷」作狀語用於指時是它的最主要用法。例④,杜注云:「問何時當歸。」 [17] 
當然,「曷」作狀語,不僅僅是用於表時,也可用於問原因或其他反問語氣。如:
①天不降威?(《尚書·西伯戡黎》)
②既曰歸止,又懷止?(《詩經·齊風·南山》)
③闔四竟之內,所以立宗廟社稷,治邑屋州閭鄉曲者,嘗不法聖人哉?(《莊子·胠篋》) [17] 
此外,「何」「曷」的功能互補關係,還體現在「曷」字很少作主語、賓語、定語上,也體現在「曷」不能作謂語上。在先秦《尚書》《詩經》《論語》《左傳》《孟子》《莊子》《荀子》《韓非子》八部文獻中,作主語者僅《荀子》中有8例;作賓語(含介語)者,《尚書》一例,《荀子》8例;作定語者,《詩經》中3例;作謂語者0例。如:
①王其效邦君越御事,厥命以引養引恬?(《尚書·梓材》)
②懷哉懷哉,月予還歸哉?(《詩經·王風·揚之水》)
謂中?(《荀子·儒效》) [17] 
「曷」的短板,正是「何」的強項,兩詞之間功能互補關係十分明顯。根據上述情況,製成下表,供參考:
上古漢語疑問代詞「何」「曷」語法功能互補關係表 上古漢語疑問代詞「何」「曷」語法功能互補關係表
兩漢以後,「何」完全取代了「曷」的功能。《搜神記》《世説新語》中均不見「曷」字。其他文獻或有見之者,這多為仿古之筆,為古語殘留。 [17] 
上古漢語ɣ系疑問代詞,除「何」「曷」外,還有「奚」「胡」兩詞,均以作賓語、狀語為主。「奚」「胡」可能都是「何」的方言變體。「胡」,始見《詩經》,凡51見,《詩經》以下,較少使用。「奚」始見《論語》,使用頻率也不高,較多用在《莊子》《韓非子》兩書中。兩漢以後,「奚」「胡」,也都是十足的古語詞,可以略而不論。 [17] 
上古漢語O系疑問代詞,常見者有「惡」「安」「焉」三個詞。「惡」始見於《論語》,「安」「焉」均始見於《詩經》。這三個詞,有兩大功用:一是作賓語,表示處所;二是作狀語,表示情狀或方式。總體上看,這些詞使用頻率並不高。「惡」,主要用在《孟子》《莊子》兩書中,凡98見;「安」,主要用在《莊子》《韓非子》兩書中,凡74見;「焉」,主要用在《左傳》中,凡112見。 [17] 
「惡」「安」「焉」用於賓語的例證是:
①君子去仁,乎成名?(《論語·里仁》)
②居在?仁是也。(《孟子·盡心上》)
③學惡乎始,乎終?(《荀子·勸學》)
④天之生我,我辰在?(《詩經·小雅·小弁》)
⑤皮之不存,毛將傅?(《左傳·僖公十四年》)
⑥行賢而去自賢之行,往而不愛哉?(《莊子·山木》)
⑦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廋哉?(《論語·為政》)
⑧天下之父歸之,其子往?(《孟子·離婁上》)
⑨行賢而去自賢之心,往而不美?(《韓非子·説林上》) [17] 
用於狀語的例證是:
①爾幼,識國?(《左傳·昭公十六年》)
②彼又能無驚乎哉?(《莊子·達生》)
③人之性惡,則禮義生?(《荀子·性惡》)
見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論語·先進》)
⑤暴而不戢,能保大?(《左傳·宣公十二年》)
⑥子非魚,知魚之樂?(《莊子·秋水》)
⑦後生可畏,知來者之不如今也?(《論語·子罕》)
⑧老夫罪戾是懼,能恤遠?(《左傳·昭公元年》)
⑨人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處哉?(《韓非子·奸劫弒臣》) [17] 
到了中古漢語,「惡」「安」「焉」也都成了古語詞。 [17] 
上古漢語三類疑問代詞,發展到中古漢語,只有兩個詞生命力最強,一個是「誰」,一個是「何」。「何」的功能無限泛化,除少作主語外,幾乎無所不能。但由於語言發展,它最終也不得不又被新的四分系統中的ʑ2系統、ts系統和n系統所取代。這已不是個別詞的功能泛化問題,而是語言系統的轉換。如:
①你又三更半夜來者裏作什摩?(《祖堂集》,卷十)
②某甲為什摩不聞?(《祖堂集》,卷三)
③軍馬已起,更商量甚的?(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茅齋自敍》,卷二十三)
④如此讀《詩》,是讀個甚麼?(《朱子語類·訓門人》)
⑤你這裏做甚末來?(元·無名氏:《殺狗勸夫》,第一折)
⑥若不如然,因見他施拜禮?(《劉知遠諸宮調》,第十二)
⑦都巡多時不相見,怎直恁消瘦如此,為?(《宣和遺事》)
以上「甚」「甚麼」等作賓語 [17] 
又如:
①(和尚)緣事謾語?(變文《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
②獄主問言:「寄是物來開?」(變文《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
③此是山?(變文《廬山遠公話》)
④便將甚生法説與?(變文《廬山遠公話》)
⑤佛是什摩義?(《祖堂集》,卷三)
⑥此意在什麼處?(宋·圜悟克勤:《碧巖錄》,卷一)
⑦我們甚麼人?(《張協狀元》,第八齣)
⑧燕燕己身有甚末孝順?(元·關漢卿:《詐妮子調風月》,第一折)
時能結學韓珠?(元·無名氏:《小孫屠》,第六齣)
以上「甚」「甚麼」等作定語 [17] 
又如:
敢誑妄相公?(變文《廬山遠公話》)
②若不到,知無人?(《祖堂集》,卷六)
③師雲:「作摩生講?」(《祖堂集》,卷十四)
作麼生與諸人相見?(宋·虛堂和尚:《虛堂和尚語錄》)
⑤若不行軍法,後怎生使兵也?(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茅齋自敍》,卷十二)
⑥墜落煙花由己?(元·無名氏:《小孫屠》,第八齣)
⑦你怎麼才來?(《樸通事》)
⑧「牀」字怎的寫?(《樸通事》)
以上「怎」「怎麼」等作狀語。 [17] 
又如:
①古人石上栽花意作摩生?(《祖堂集》,卷四)
②達磨曰:「子作麼生?」(宋·大慧普覺禪師:《答劉寶學》)
③潛龍性命怎生?(《劉知遠諸宮調》,第一)
④你是高麗人,學他漢兒文書怎麼?(《老乞大》)
以上「怎麼」等作謂語。 [1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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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周生亞.漢語詞類史稿.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3:36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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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周生亞.漢語詞類史稿.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3:369-374
  • 15.    周生亞.漢語詞類史稿.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3:375-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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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周生亞.漢語詞類史稿.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3:387-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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