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税收票證

鎖定
税收票證亦稱“税票”,是税務機關征收税款所使用的各種專用憑證的統稱。其特點是可據以無償地收取各種税款。同時,使用後的税收票證是税收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税務統計的原始資料,也是納税人已納税款的完税憑證,具有法律效力。税收票證包括: 印花税票、税收完税證、税收專用繳款書、涉外税收完税證 (代繳款書)、國營企業所得税繳款書、彙總繳款書、罰款收據、税票調換證以及列入票證管理的其他憑證。 [1] 
中文名
税收票證
分    類
紙質形式和數據電文形式
執行機關
税務機關
種    類
税收繳款書等
法律依據
税法
定    義
繳納或收取退還税款的法定證明

税收票證定義

税收票證,是指税務機關、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法規,代徵代售人按照委託協議,徵收税款、基金、費、滯納金、罰沒款等各項收入的過程中,開具的收款、退款和繳庫憑證。税收票證是納税人實際繳納税款或者收取退還税款的法定證明。

税收票證種類使用

税收票證包括税收繳款書税收收入退還書、税收完税證明、出口貨物勞務專用税收票證、印花税專用税收票證以及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税收票證。
税收繳款書納税人據以繳納税款,税務機關、扣繳義務人以及代徵代售人據以徵收、彙總税款的税收票證。具體包括:
(一)《税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由納税人、税務機關、扣繳義務人、代徵代售人向銀行傳遞,通過銀行劃繳税款(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税、消費税除外)到國庫時使用的紙質税收票證。其適用範圍是:
1.納税人自行填開或税務機關開具,納税人據以在銀行櫃面辦理繳税(轉賬或現金),由銀行將税款繳入國庫;
2.税務機關收取現金税款、扣繳義務人扣繳税款、代徵代售人代徵税款後開具,據以在銀行櫃面辦理税款彙總繳入國庫;
3.税務機關開具,據以辦理“待繳庫税款”賬户款項繳入國庫。
(二)《税收繳款書(税務收現專用)》。納税人以現金、刷卡(未通過橫向聯網電子繳税系統)方式向税務機關繳納税款時,由税務機關開具並交付納税人的紙質税收票證。代徵人代徵税款時,也應開具本繳款書並交付納税人。為方便流動性零散税收的徵收管理,本繳款書可以在票面印有固定金額,具體面額種類由各省税務機關確定,但是,單種面額不得超過一百元。
(三)《税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税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時開具並交付納税人的紙質税收票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税款後,已經向納税人開具了税法規定或國家税務總局認可的記載完税情況的其他憑證的,可不再開具本繳款書。
(四)《税收電子繳款書》。税務機關將納税人、扣繳義務人、代徵代售人的電子繳款信息通過橫向聯網電子繳税系統發送給銀行,銀行據以劃繳税款到國庫時,由税收徵管系統生成的數據電文形式的税收票證。
税收收入退還書是税務機關依法為納税人從國庫辦理退税時使用的税收票證。具體包括:
(一)《税收收入退還書》。税務機關向國庫傳遞,依法為納税人從國庫辦理退税時使用的紙質税收票證。
(二)《税收收入電子退還書》。税務機關通過橫向聯網電子繳税系統依法為納税人從國庫辦理退税時,由税收徵管系統生成的數據電文形式的税收票證。
税收收入退還書應當由縣以上税務機關税收會計開具並向國庫傳遞或發送。
出口貨物勞務專用税收票證是由税務機關開具,專門用於納税人繳納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税、消費税或者證明該納税人再銷售給其他出口企業的貨物已繳納增值税、消費税的紙質税收票證。具體包括:
(一)《税收繳款書(出口貨物勞務專用)》。由税務機關開具,專門用於納税人繳納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税、消費税時使用的紙質税收票證。納税人以銀行經收方式,税務收現方式,或者通過橫向聯網電子繳税系統繳納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税、消費税時,均使用本繳款書。納税人繳納隨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税、消費税附徵的其他税款時,税務機關應當根據繳款方式,使用其他種類的繳款書,不得使用本繳款書。
(二)《出口貨物完税分割單》。已經繳納出口貨物增值税、消費税的納税人將購進貨物再銷售給其他出口企業時,為證明所售貨物完税情況,便於其他出口企業辦理出口退税,到税務機關換開的紙質税收票證。
印花税專用税收票證是税務機關或印花税票代售人在徵收印花税時向納税人交付、開具的紙質税收票證。具體包括:
(一)印花税票。印有固定金額,專門用於徵收印花税的有價證券。納税人繳納印花税,可以購買印花税票貼花繳納,也可以開具税收繳款書繳納。採用開具税收繳款書繳納的,應當將紙質税收繳款書或税收完税證明粘貼在應税憑證上,或者由税務機關在應税憑證上加蓋印花税收訖專用章。
(二)《印花税票銷售憑證》。税務機關和印花税票代售人銷售印花税票時一併開具的專供購買方報銷的紙質憑證。
税收完税證明是税務機關為證明納税人已經繳納税款或者已經退還納税人税款而開具的紙質税收票證。其適用範圍是:
(一)納税人、扣繳義務人、代徵代售人通過橫向聯網電子繳税系統劃繳税款到國庫(經收處)後或收到從國庫退還的税款後,當場或事後需要取得税收票證的;
(二)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税款後,已經向納税人開具税法規定或國家税務總局認可的記載完税情況的其他憑證,納税人需要換開正式完税憑證的;
(三)納税人遺失已完税的各種税收票證(《出口貨物完税分割單》、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銷售憑證》除外),需要重新開具的;
(四)對納税人特定期間完税情況出具證明的;
(五)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其他需要為納税人開具完税憑證情形。
税收票證專用章戳是指税務機關印製税收票證和徵、退税款時使用的各種專用章戳,具體包括:
(一)税收票證監製章。套印在税收票證上,用以表明税收票證制定單位和税收票證印製合法性的一種章戳。
(二)徵税專用章。税務機關辦理税款徵收業務,開具税收繳款書、税收完税證明、《印花税銷售憑證》等徵收憑證時使用的徵收業務專用公章。
(三)退庫專用章。税務機關辦理税款退庫業務,開具《税收收入退還書》等退庫憑證時使用的,在國庫預留印鑑的退庫業務專用公章。
(四)印花税收訖專用章。以開具税收繳款書代替貼花繳納印花税時,加蓋在應税憑證上,用以證明應税憑證已完税的專用章戳。
(五)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税收票證專用章戳。 [2] 

税收票證機關職責

各級税務機關票證主管部門和主管人員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國家税務總局統一負責全國的税收票證管理工作。其職責包括:
(一)設計和確定税收票證的種類、適用範圍、聯次、內容、式樣及規格;
(二)設計和確定税收票證專用章戳的種類、適用範圍、式樣及規格;
(三)印製、保管、發運需要全國統一印製的税收票證,刻制需要全國統一制發的税收票證專用章戳;
(四)確定税收票證管理的機構、崗位和職責;
(五)組織、指導和推廣税收票證信息化工作;
(六)組織全國税收票證檢查工作;
(七)其他全國性的税收票證管理工作。
二、省以下税務機關應當依照本辦法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税收票證管理工作。其職責包括:
(一)負責本級權限範圍內的税收票證印製、領發、保管、開具、作廢、結報繳銷、停用、交回、損失核銷、移交、核算、歸檔、審核、檢查、銷燬等工作;
(二)指導和監督下級税務機關、扣繳義務人、代徵代售人、自行填開税收票證的納税人税收票證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具體實施税收票證信息化工作;
(四)組織税收票證檢查工作;
(五)其他税收票證管理工作。
三、 扣繳義務人和代徵代售人在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代徵税款以及代售印花税票過程中應當做好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其職責包括:
(一)妥善保管從税務機關領取的税收票證,並按照税務機關要求建立、報送和保管税收票證賬簿及有關資料;
(二)為納税人開具並交付税收票證;
(三)按時解繳税款、結報繳銷税收票證;
(四)其他税收票證管理工作。 [2] 

税收票證管理問題

1.票證領發手續不規範。  有的單位存在徵管系統內領票用票人員與實際領票用票人員不一致,存在代領税票的情況;有些被檢查單位存在票證超過規定發放,沒有嚴格執行“税收票證勤領勤結報”的規定;有的單位領票用票人員存在《票款結報手冊》登記不及時,或登記錯誤現象。
2.票證使用和填寫不規範現象依然存在。  由於徵管業務軟件上線時企業信息採集不到位,導致有的票面打印內容不全;有的單位在門市徵收税款時税票沒有填寫納税人名稱,全部打印“門市自報”;有的税票電子票號與實物票號不一致;有的地方錯用税票。另外,手工税票的填寫仍然是薄弱環節,被檢查單位一些徵收員和委託代徵單位對手工税票的開具存在一定的隨意性:有的税票填寫內容不全,税種、税目漏填;有的納税人名稱填寫不規範,税目、税率使用錯誤,經濟性質填寫錯誤;有的單位徵收摩托車車船使用税時為圖省事,沒有進行手工開具,只蓋定額章(自制),金額大小寫等重要項目均沒有填;有的税票填發日期、税款所屬期塗改等。
3.有的單位票證超時繳銷或票證作廢手續不完備。  有些辦税服務廳徵收員和農村分局一個月進行一次票證繳銷的現象較多。有的徵收人員繳銷税票時不規範,如入庫印花税的彙總繳款書未附印花税銷售憑證;有的單位對税票報查聯沒有及時裝訂。有的作廢税票聯次用複印件代替,有的沒有填寫作廢原因,有的沒有領導簽字同意即作廢,有的作廢税票沒有填票人簽名。

税收票證管理措施

1.抓好組織檢查。  要定期對税收票證管理進行檢查,並以交叉檢查為主,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分析並通報,要求各地抓緊整改。屬於制度不完善的,抓緊完善制度,屬於制度執行不嚴格的,強化對制度的執行力度。
2.加強學習和培訓,提高對票證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我們將把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作為地税管理的基礎工作來抓,定期開展税收票證管理及相關制度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幹部的業務素質。
3.加大税收票證管理檢查和考核力度。  進一步加強税收票證的日常審核和檢查,嚴格執行票證填用“十不準”,嚴格三級審核制度,對地税人員、扣繳義務人代徵單位(人)結報繳銷的票證,由基層票管員進行全面審核;對下屬基層地方税務機關結報繳銷的票證,由票證主管人員進行復審,同時把票證的日常檢查、審核制度與目標管理考核結合起來;縣級地方税務機關對結報繳銷的票證組織抽審和匯審。加大對代扣代繳委託代徵單位用票的監督管理力度,加大税收票證的考核力度,以促進税收票證管理工作質量的不斷提高。
4.嚴格執行票證管理和繳庫違規行為責任追究制度。  對票證違規行為,查明責任,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嚴格税款繳庫制度,對積壓、挪用税款的行為進行處罰。
參考資料